最新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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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环境保护设施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程序 一、验收条件 1、环保设施设计方案须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保部门审批通过; 2、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的规范要求; 3、试运行期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并符合其他有关要求。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提出试运行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3、依据环保法律法规,作出能否进行试运行的审核意见; 4、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 5、试运行期满后(如不达标,则停产整改),提出环保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6、环保部门审核资料,并去现场勘察; 7、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8、发放环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试运行 1、试运行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设计方案及环保部门对其的审批意见 3、工艺流程图 4、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建设情况汇报 (二)申请验收 1、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 2、环保设施调试情况汇报 3、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4、监测报告 四、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 2、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 3、国家环保委员会、计委、经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5条;

4、《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第三(5); 6、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五、现场验收程序 (1)治理单位介绍治理工程情况; (2)听取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的情况介绍; (3)验收监测单位介绍监测情况; (4)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情况; (5)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六、验收期限 1、对于试运行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准完毕; 2、对竣工验收申请,在受理之日起(需补资料的,从补齐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2017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管理办法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 精选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第二章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 精选

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 精选

环保工程竣工验收检测总结报告模板

河北正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正环检【环】字第2014001号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报告第 1 页共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检测报告 XX检【验】字第XXXXXXXX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编制:日期:年月日 审核:日期:年月日 审定:日期:年月日 批准:日期:年月日

公司名称

说明 1、本报告仅对本次检测结果负责。 2、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起十五天内向我单位书面提出,逾期 不予受理。 3、本报告换页、漏页、涂改无效。 4、未经本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部分复制本报告。 5、本报告无三级审核人员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本单位检测专用章、CMA印章、骑缝章无效。 6、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其他用途。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人:

目录 一、前言…………………………………………………………………………… 二、验收检测依据…………………………………………………………………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2 生产工艺流程………………………………………………………………… 3.3 主要构筑物、设备及能源消耗……………………………………………… 3.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 3.5 工程总图布置………………………………………………………………… 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建议………………………………………………………… 4.1 环评主要结论…………………………………………………………… 4.2 环评建议………………………………………………………………… 五、环评批复主要内容…………………………………………………………… 六、验收检测评价标准…………………………………………………………… 七、验收检测结果及评价………………………………………………………… 7.1 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调查和分析…………………………………… 7.2 染物排放检测内容……………………………………………………… 7.3 检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 7.4 检测结果及评价………………………………………………………… 7.5 污染物排放总量………………………………………………………… 八、检测结论及建议……………………………………………………………… 8.1 验收检测结论 ……………………………………………………………… 8.2 建议……………………………………………………………………… 附图1: 附件1:

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流程

第一章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 10.1 成立验收工作组 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可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尽量足够支撑验收组对项目能否通过验收做出科学准确的结论。 10.2 现场核查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的目的是核查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定,补充了解验收监测报告中反映不全面或不详尽的内容,进一步了解项目特点和区域环境特征等。现场核查是得出验收意见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现场核查要点可以参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 10.3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工作组可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在勘查现场和对验收监测报告内容核查的基础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验收意见中还应明确具体且具可操作性的整改要求。 10.4 公开验收报告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污水处理厂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基本信息、本工程与原有工程的关系、环境敏感目标等。 2.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工程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说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区域、污水量和污水性质,说明是否包括工业废水。 3.如果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敏感目标有新增以及是否有遗留问题、说明一期验收审批文件是否存在有关后续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以及处理措施 列表说明污染物种类、产生环节、主要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排放规律和排放去向等。 1.废气 (1)恶臭:原生污水、栅渣、污泥产生。nh3、h2s。无组织排放。 措施:进水泵房、粗格栅在地面以下,采取了封闭、结构; 污泥浓缩机、脱水机安装在室内,加盖密封; 沉砂池顶面采取密封结构; 减少原生污水停留时间; 对污泥进行密闭消化处理; 加强厂区绿化、修建绿化隔离带。 (2)沼气 消化池产生。用于锅炉燃烧加热消化污泥,剩余沼气通过燃烧塔燃烧,排放。(3)沼气锅炉烟气 so2、nox 2.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格栅机房排气风机噪声及污水泵、污泥泵、鼓风机等3. 生产、安装环节考虑防噪设计;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设在室内或水下,墙壁隔声或水体隔声;离心鼓风机选用紧扣设备,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置减振底座。 4.固体废物 栅渣、沉砂和脱水后污泥。填埋。 三、验收监测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1. 污水 生活污水:在处理单元进出口,每天采样4次,监测3天。 2废气: (1)无组织排放:生物池、贮泥池、污泥处置构筑物(nh3、h2s、臭气)及提升泵站(ch4);厂界、厂区最高浓度点。每天采样4次(7:00和19:00的特征时段),监测4天,包括2天晴天、2天阴天(逆温天气)。 (2)有组织排放:沼气锅炉;锅炉烟气出口;烟气参数、烟尘、so2、nox;每天采样3次,监测2天。 3.厂界噪声:污水泵、污泥泵、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噪声;厂界噪声;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监测3天。 4.地表水:说明排水口下游是否有取水口,是否划定水源保护区,如划定水源保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规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办理部门历城区环保局窗口 申请范围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10、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1、山东省水污染防止条例 1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1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止条例 所需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分类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 4、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5、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为: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不需监测的除外)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4、环保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验收材料 办事流程1、建设单位委托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或调查 2、申领并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或登记表 3、申请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报区环保局审查 4、审查资料合格后,历城区环保局派员到建设项目现场进行检查 5、对符合验收要求的批复验收意见,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书面改进意见 办结时限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受委托的环境监测应在完成现场监测2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 2、各种申报材料完备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验收并批复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意见。 收费标准及依据1、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收费 2、历城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收取环境监测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环境监测站开展专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试行)》((89)鲁环监字第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历城区审批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8811521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13号令)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https://www.360docs.net/doc/8d11526635.html,/hjbhbz/bzwb/other)。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 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 项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1.工程概述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春分公司)是一家国有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定点企业,位于福建省永春县坑仔口镇西坪村洞口,原厂区总占地面积369352m2,总建筑面积10098m2,总固定资产1794万元。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工业电雷管2000万发/年,导爆管雷管1000万发/年,塑料导爆管4000万米/年(塑料导爆管用来装配导爆管雷管的辅助材料)。 近年来,我国工业雷管自动化生产技术迅速发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雷管产品的生产正在摆脱传统间断式手工作业方式,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而永春分公司作为一家建厂30多年的老企业,由于电雷管生产线建设时间较长,生产线部分工序和工房已无法满足不断提高的行业要求。因此永春分公司决定对原有的电雷管生产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改造内容包括:引进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基础雷管自动化生产线、云南燃一有限公司的刚性引火元件生产线、北京京煤集团的延期药制造等国内最新雷管生产技术成果。新建电雷管装填装配工房、刚性引火元件制造工房、起爆药干燥工房、延期元件制造工房、销毁塔;将原有烘干工房改造为湿药中转库、原有药柱周转室改造为起爆药干药中转库;在距厂区 3.0km处的山沟征地2440m2新建总仓库区,包括雷管成品库和苦味酸、黑索金原材料库,同时对相关的生产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本工程生产区部分由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设计,总仓库区部分由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设计,福建联美建筑集团公司第六项目部负责施工,永春鹏祥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2009年8月项目开工,并于201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工程前期 永春分公司工业雷管生产线安全技术改造工程于2009年4月27日

环保工程验收

环保工程验收 1.作业目的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要求小区内必须有基本的环境保护设施,从而达到项目工程要求。 2.作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三十条、三十五条;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3.主管岗位开发部经理 主办岗位报建员 4.紧前工作条件 环保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完毕 5.作业描述 5.1缴交资料: 5.1.1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提交: 5.1.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4份); 5.1.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其环保批复意见复印件; 5.1.1.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5.1.1.4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1.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提交: 5.1.2.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4份); 5.1.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保批复意见复印件; 5.1.2.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5.1.2.4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1.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提交: 5.1.3.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4份);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 一、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 1、申请: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前,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试生产申请。 2、受理:环保主管部门收到试生产申请后,安排现场检查。 3、批准:符合试生产条件的项目,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试生产(试运行、试营业)完成后,向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 2、现场检查:收到验收申请后,需要现场检查的,环保部门安排现场检查。 3、委托监测或调查:对主要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编制验收监测方案,报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批准,监测部门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或环评单位编制验收调查报告(表)。 4、提交验收材料:建设单位需要提供的验收材料包括: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或登记卡;②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局审查批复

文件;④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环保意见;⑤其它相关材料。包括: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建设项目工艺流程图;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计方案、图纸;环保设施操作、维修规程等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行记录;治污工作总结。 5、组织验收: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部门收到达到要求的验收材料后,30日内应组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进行现场验收。 6、批准:对符合验收条件,验收材料齐备,并经下级环保部门提出验收意见的项目,环保局批准验收。对不能验收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流程: →→→→ →→→→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监测技术文件

XXXXXX有限公司XXX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及监测 (技术部分)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XXXXX 日期:XXXXX 目录 1、服务方案 2、实施方案 3、服务分项表 4、项目验收标准及方法 5、技术偏差表

1、服务方案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XXXXX风电场是XXXXX下属风电场。XXXX风电场位于XXXXX南偏东约10km里处,风电场围东经,北纬,东西最长,南北最长约,场区面积约,海拔高度在,坡度约。 (2)目标 根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标准要求,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主持的技术评估,以通过审核为验收标准。同时,中标单位有义务向环评单位解释说明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环评方要求,协助环评方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 (3)服务围 ①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并按时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书 ②调查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固废环境的影响; ③对升压站四周的噪声监测、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射频综合场强等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 ④落实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⑤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措施,对已经实施的尚不完善的环保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招标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①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容。 ③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④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 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⑥招标人有权对待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对工程容提出变更意见; ⑦招标人有权对偏离项目目标的情况提出意见并进行纠正; ⑧招标人应协助待建人协调与待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督促和指导待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以及为待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⑨招标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⑩招标人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流程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流程 一试生产报告 1、建设项目完成安装调试,连动试车并稳定运行一定时间后,建 设单位即可向上级行政环保部门书面提交“试生产报告”。 2、环保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的“试生产报告”,会安排相关人员进行 现场检查,现场符合试运行站状况的批准运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或不同意试运行(书面或口头同意)。试运行阶段一般1-3个月。 二、项目验收 1、项目进入试运行并稳定后,建设部门向上级环保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收到“验收申请报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做出是否同意进行验收的批复。 2、主管部门批复后(书面或口头),建设单位即可委托具有环保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一般主管单位会指定单位,)环保监测单位接到任务后会进行必要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等,编制“现场监测方案或监测大纲,方案(或大纲)完成后由编制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初审查,(现场或书面审查),待“方案”通过审查后,监测部门按照“方案或大纲”的要求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工作。(一般现场采样工作2-6天,特殊情况例外),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监测单位完成现场采样后,在二至四周的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3、建设单位同时要提供必要的第一手资料,包括:

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b 试生产报告 c 建设项目工艺、设计、流程、参数等技校资料 d 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e 建设项目试运行记录或台账 f 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执行报告或总结 j 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等等…. 4、如果建设项目使用了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时,建设单同时要委托上级环保监察部门进行“建设项目环保装置运行绩效报告”,流程大体同前。 三、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将上述资料全部完成后,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结合现场情组织现场验收。 四、批复 上级环保主管单位对组织的现场验收做出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1、对符合验收条件的进行批复。 2、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或限期整改,待完成要求后 再进行批复。 至此:环保验收工作完成…….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料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需要材 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项目竣工验收需要材料 1.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建设情况介绍、污染物治理情况介绍)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批复文件,立项批复。 3.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产品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检查记录。 5.厂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并附厂区平面设计图稿 6.项目生产工作时(小时/天) 7.主要生产工艺(绘制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各工段原料、能耗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8.主要机器设备名称、数量 9.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试运行时间(年、月、日) 10.项目实际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水、气、声、固废、绿化等分列) 11.项目试运行期间生产情况包括产量、产值等情况。 12.能耗(用水量、用电量、用煤量、用油量等) 13.固体废物处置方案、协议和产生量(包括生活垃圾,重点是危险废物) 14.厂区绿化方案、协议 15.工厂相关环保措施、制度上墙 16.污水处理流程图上墙 17.环保应急预案、设施(安评材料) 18.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及时间线 (企业自主验收) 一、信息公开 1.建设项目取得环评批复。 2.企业开始建设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如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第一次公开】 3. 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如:环保设施于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调试起止日期为12月10日至12月15日。则在2017年12月1日前公开调试起止日期。【第二次公开】 二、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4.调试合格后,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三、召开验收会议 5.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可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6.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 7.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8.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9 9.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四、公示验收报告 10.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三次公开】 五、录入验收信息平台 11 11.登陆验收信息平台。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注意事项 01 验收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

环保工程验收工作大纲

xx有限公司制 药厂污水xx项目工程验收工作大纲 xx 2013年5月

目录 一、验收工作的依据 (3) 二、验收工作主要内容 (4) 三、验收工作程序 (4) 1、分部工程验收 (4) 2、阶段验收 (4) 3、单位工程验收 (5) 5、竣工验收 (5) 四、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 (5) 1、分部工程验收 (5) 2、阶段验收 (5) 3、单位工程验收 (6) 4、竣工初验 (6) 5、竣工验收 (6) 6、验收申请 (6) 7、验收专家组 (6) 五、工程质量检测 (7)

一、验收工作的依据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l3-86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14-87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997年版) GBJ15-88给水 4、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5、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6、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J125-89 7、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10、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给水排水工程管道 11、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1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3、建筑给水聚乙烯类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T98-2003 14、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市 15、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16、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 17、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J60-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2020年4月19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金华华远(验)字 07005 项目名称:浙江蓝盾工贸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链条生产线技改项目 委托单位:浙江蓝盾工贸有限公司 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十一月

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一、前言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2) 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 (一)工程基本情况 (3) (二)生产工艺流程 (4) (三)排污分析 (4) (四)环保设施工程概况 (5) 四、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5) (一)环评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 (5) (二)环评批复要求和实际落实情况 (5)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 (一)废水控制标准 (6) (二)废气控制标准 (6) (三)噪声排放标准 (6) (四)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6)

(五)总量控制标准 (7) 六、验收监测内容 (8)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8) (二)废水验收监测内容 (8) (三)废气监测内容 (8) (四)噪声监测内容 (9) 金华华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固废调查内容 (9) 七、验收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0) (一)监测分析方法 (10) (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0) 八、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 (12)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监督 (12) (二)废水监测 (12) (二)废气监测 (13) (三)噪声监测 (15) (四)总量核算 (16) 九、固体废物监测情况 (17) (一)种类和属性 (17) (二)固体废物监测结果 (17) (三)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理 (17) 十、环境管理检查 (17)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17)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分类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此外也有从废水处理的难易度和废水的危害性出发,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归纳为三类:第一类为废热,主要来自冷却水,冷却水可以回用;第二类为常规污染物,即无明显毒性而又易于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生物可降解的有机物,可作为生物营养素的化合物,以及悬浮固体等;第三类为有毒污染物,即含有毒性而又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和不易被生物降解的有机化合物等。

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会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例如染料工厂既排出酸性废水,又排出碱性废水。纺织印染废水,由于织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的污染物和污染效应就会有很大差别。即便是一套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也可能同时含有几种污染物。如炼油厂的蒸馏、裂化、焦化、叠合等装置的塔顶油品蒸气凝结水中,含有酚、油、硫化物。在不同的工业企业,虽然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质类似的废水。如炼油厂、化工厂和炼焦煤气厂等,可能均有含油、含酚废水排出。 处理方法 工业废水处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可分为四大类,即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 (1)物理处理法 通过物理作用,以分离、回收废水中不溶解的呈悬浮状态污染物质(包括油膜和油珠),常用的有重力分离法、离心分离法、过滤法等。 (2)化学处理法 向污水中投加某种化学物质,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回收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常用的有化学沉淀法、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包括电解)法等。 化学法可使用-聚合氯化铝絮凝剂,作为一种无机高分子絮凝剂,通过压缩双层,吸附中和,吸附架桥,沉淀网补等机理作用,使水中细微悬浮粒子和胶体脱稳,

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指南

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指南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建设工程主体竣工并投入使用(即通过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主要包括我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 二、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方予许可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 (2)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4)环境保护设施委托有资格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5)排放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 (6)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符合交付条件 三、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文件(前期未办理环保审批的市政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环保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3)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图。 (4)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空压机等产生噪音、废气设施的环保监测报告(没有相应设施的不需提供) 四、行政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为30日,按照“三保”要求,我局承诺审批时限缩短为13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收费 无 六、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分类管理: 1、前期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市政工程类项目,经我局验收人员现场勘察 后,确认其对周围环境未造成污染或不良影响的,可直接向我局申请发放免予环保验收通知书。 2、已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向我局申请竣工验收,我局现场检 查合格后,核发合格证。环保批复中如有要求对建设工程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项目必须先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检查后再申报建设工程的验收 七、对验收合格者,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 八、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 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分期验收,验收合格者,分期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九、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我局将责令建设单位进行限期整 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我局申请验收 九、建设单位在领取《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后,经 验收的建设工程主体(或相应的部分主体)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且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的环境标准者,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十、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系电话:27870143 27876438 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环保大楼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模板(2017年10月实行自主验收格式)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年×月×日,××单位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况,依托工程与本工程的同步性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与审批情况、开工与竣工时间、调试运行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 (四)验收范围 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不属于本次验收的内容予以说明。 二、工程变动情况 简述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是否有重大变动、是否存在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是否有变动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与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与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水回用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种类、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与工艺及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气排放去向等。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标情况。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 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合同、最终去向)、危险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合同、处置单位资质)等。 固体废物贮存场污染物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若有固体废物贮存场)。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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