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搞好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做到正规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各级运输领导干部和生产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内容,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轨道运输工作的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办法,熟知有关具体内容,经考试合格后,持有效《上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办法有关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均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5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和运输安全监察员,对所在单位及其责任监察范围执行本办法规定,行使监督权。

第6条本办法有关规定如有与上级规定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矿井轨道运输管理体系与领导职责

第7条搞好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确保运输任务完成,并杜绝伤亡事故发生是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之一。公司总经理(矿长)对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负全面责任,公司(矿)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主管矿井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副矿长),对轨道运输管理负主要领导责任;矿安全监察站站长对全矿轨道运输安全工作负安全监察责任。

第8条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全公司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设运输科,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公司矿井轨道运输。

第9条矿井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有分管运输的副科长及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矿井轨道运输工作,对全矿井轨道运输工作负生产技术管理、督促、检查责任。

第10条生产矿井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轨道运输管理区(队),运输区(队)长是所在单位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运输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11条生产矿井井下所有采掘作业区(队)长是所在单位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运输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节运输管理与监察

第12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作业队组负责自己主管区段的临时轨道运输管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做好主管范围内有关轨道运输管理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3条分管轨道运输副矿长每季必须主持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及运输区(队)长参加的运输专业工作会议,对全矿上季度和本季度的运输管理工作做出总结和安排。

第14条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规定,建立健全矿井轨道运输各种管理办法、制度、岗位责任制等。

二、健全、完善各种技术资料。如:矿井运输系统图,运输设备、设施图纸,事故记录,各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机车资料、斜井人车和斜巷跑车防护装置、窄轨车辆连接器静拉力试验和测试记录或试验报告等。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在用或新投入使用的电机车年审工作。

四、每月由技术科或分管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单位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所有轨道线路、运输设备、安全设施质量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并按矿井运输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

五、对自检和上级检查轨道运输管理及安全存在问题要进行“三定”整改,并记录齐全完整,存档保管。

六、每年应认真审核一次矿井轨道运输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及采掘作业规程中轨道运输部分的内容,不符合本规定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要进行修改。

七、对有关队组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解决或采取安全措施。

第15条矿安全监察站必须认真做好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监察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制定《矿井轨道运输安全规定》,对全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监察工作作出具体监察规定,实现轨道运输各地点全方位安全监察,以保证轨道安全运输。

二、督促、检查大巷轨道运输安全监察人员和盘区轨道运输安全监察人员的执勤情况。

三、安全监察员必须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轨道运输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必须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责令停止轨道运输作业,并上报安全监察部门。

四、每月根据轨道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矿井轨道运输环境安全评定分析”。

五、每月认真填报“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监察月报表”,填报内容要真实,并与矿考核情况一致,发生轨道运输伤亡事故及时汇报。

第16条采掘工作面轨道运输管理是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的重点之一,各矿在采区设计和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要对轨道运输工作的各环节,如:设备选型、布置,各类运输设施的设置、固定,轨道线路质量,信号及信号警示系统,绞车接力运输的摘挂钩位置、方法,车辆交接和物料堆放地点,安全措施等,做出详细明确的技术规定。

二、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如不符合以上规定,必须另行制定“轨道运输作业规程”,否则不得进行轨道运输作业。

第I7条矿机电、材料部门必须保证所有运输设备的配件供应,各区队在用运输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并制定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检修等有关规定。

第18条矿井轨道运输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及需注意的问题。

接班人员接班后,应对照上班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部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不得带病工作。

第19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矿井轨道运输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除书面形式外,工作场所还必须有醒目的岗位责任牌板。

第20条窄轨运输设备、架线、轨道、钢丝绳、连接装置和运输巷道必须执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

第21条所有轨道运输设备的牵引重量计算,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车辆连接及摘挂钩地点悬挂醒目的标志牌,严禁超载。

第22条运输区(队)应设立运输调度站(室),负责行车调度和记录。行车记录要有以下内容:

l、机车车号、司机姓名、发车时间、地点、拉车数、运送类别、到达地点、时间等。

2、列车的返回时间,拉车数,到达地点、时间等。

3、中间会车地点、时间、挂车情况。

4、列车合计:运输货物的车数、重量、距离、吨公里等。

5、小班合计:分车号和司机的运量,地点的运量。

6、日、月、年合计。

第23条井下各种峒室应设在人行道一侧。

第24条人行道严禁堆放杂物,水沟要畅通,盖板要完整、齐全、稳固。凡人行道不具备行人安全要求的,都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并在这些地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防止人员误入,情况严重的要有专项措施。

第25条在主要轨道运输巷中施工作业,根据情况要办理施工手续,施工作业前按规定设好防护警戒。

第26条必须定期对井下牵引网路、杂散电流进行全面测量,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

第27条各矿必须制定《矿井轨道运输管理奖惩规定》,加强轨道运输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人员以及运输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现象要严格进行处罚。

第28条加强矿井轨道运输技术进步工作,推广应用适合我公司矿井技术发展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第29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设备安装、检修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l、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2、盘区内的上、下山和平巷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不得低于1.8m。

第30条自轨面算起,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l、在行人的巷道、车场内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内不小于1.9m。

2、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2m。

3、在地面或工业场地内,不与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第31条电机车架空线与巷道顶板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悬吊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电机车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内不得超过5m,在曲线段内不得超过下表规定值:

电机车架空线曲线段悬挂点间距最大值

曲率半径

(m) 25~22 21~19 18~16 15~13 12~11 10~8

悬挂点间距

(m)4.5 4 3.5 3 2.5 2

第32条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l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m)。

2、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1款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3、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33条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

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办法三十二条的规定。

第三章信号、通讯、照明

第一节信号的一般规定

第34条信号装置的设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警示信号

水平大巷各交叉点和弯道两端,必须设置能同时发出声和光的行车预报警信号;水平大巷的道岔应设置警冲标。

二、警戒信号

1、大巷施工作业地点前后40m以外必须悬挂红色信号警戒灯。

2、斜巷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口、大巷风门处必须使用语言声光行车报警信号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警示牌(灯箱)。

三、指示信号

l、大巷各车场必须设置机车停车位置指示牌(灯箱)。

2、大巷各交叉口必须设置列车去向指示牌(灯箱)。

3、巷道中接近弯道和车场40m处必须设列车限速标志灯箱。

第35条提升、运输的各车场、绞车房和小绞车安装地点及各收发信号地点的一切信号装置,必须做到声光兼备,否则严禁进行轨道运输作业。

第36条盘区用无极绳绞车运输时,绞车至尾轮间每隔100m必须设置一套信号收发装置或配置漏泄通讯。

第37条所有信号必须班班检查,保持完好。运输作业前先对各收发点信号装置至少试查两次。信号装置不灵敏、不可靠,严禁作业。

第38条调度信号必须专线专用,严禁非岗位工操作。

第二节机车信号

第39条列车或单独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

第40条机车车场必须信号齐全,信号控制按扭必须标明用途。

第41条架空线分段供电时,两区段的交接处必须有醒目的停电信号,保证其中一段停电时,驶向该段的机车能在较远处发现。

第42条单线双向运输线路两端必须设置闭塞信号装置。

第43条乘人车场必须有区间闭锁信号,保证一列车进入车场时,其它列车不能进入该车场(井底车场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专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三节钢丝绳运输信号

第44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能“双向”对打,保证上、下部车场和各信号收发点均能打点、回点。

第45条双钩绞车运输时,应有错码信号。

第46条井筒绞车提升,必须装有从井底发给井口(卸载点),再由井口发给绞车房的信号装置。

第47条斜井人车(包括架空人车),必须使用“斜井人车专用信号”装置,保证人车在任何地点均能发出停车信号。

第四节通讯

第48条运输调度站、调车站、信号站、绞车房、装载站、卸载站、车场、机车修车厂

房、车库、钉道工房等各处,都应有可靠、有效、适当的通讯设施。

第49条主要提升井井口、井底信号房之间必须设置可靠的电话,并且能直通调度室。

第50条架空线整流室内必须安设专用电话。

第51条电机车应配备通讯装置,完善机车司机与调度之间及机车司机相互之间的联系。

第五节照明

第52条矿井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二、机车峒室、调度室、机车库、候车室、信号站、装载站、卸载站等。

三、兼作人行道的集中皮带运输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

四、主要巷道的交叉点和盘区车场。

第53条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每隔30m应安设一盏防爆灯。

第54条升降人员或兼作行人的绞车道或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每隔20m应安设一盏防爆灯。

第55条井底车场、盘区车场、小绞车运输车场及摘挂钩地点,都应装设一定亮度的防爆灯。

第56条灯具安装必须整齐、统一,成一条线。

第四章车场与轨道线路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7条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对运行7t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在生产矿井中,原有的不低于24kg/m的钢轨准许继续使用,但在以后更换时要满足以上要求。

第58条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在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主要运输巷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轨道直线段水平,以及曲线段外轨抬高后的水平,误差不得大于5mm。

3、直线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应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第59条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m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它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二、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设二级绝缘。第一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一列车的长度,每一绝缘点两绝缘块间距小于0.5米。对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四、一般情况,架线电机车线路不得有钢丝绳跨越,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并采取专项措施。

第60条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第二节车场

第61条自溜车场坡度:重车线不得超过11‰(含11‰);空车线不得超过15‰(含15‰),弯道处可适当加大。

第62条机车运输主要车场长度:使用一吨矿车不得小于120m,使用三吨矿车不得小于140m。

盘区车场不小于两列车长度;钢丝绳运输车场:井口、井底和上下山出口存车场长度不得小于规定列车长度的1.5倍;无极绳出口摘挂钩车场长度不得小于15m;中间车场长度不得小于12m;运送材料车场和临时车场不得小于8m。

第63条大巷车场内的道岔要经常开向大巷,除盘区进车外不准搬动。

第64条摘挂钩车场严禁在操作范围内安装拨绳轮、地滚、挡车器及存放车辆。

第65条车场处理落道故障时,大巷必须先发送事故信号,盘区必须先采取可靠的稳车措施,并有专人监视。

第66条车场附近30m内不得安设风机。特殊情况如需要在30m内安设时,所用风机必须配置有效的消音装置,风筒距车列最突出部分的间距不得小于30cm。

第67条人员乘车车场必须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车场站名,以及列车时刻表,并安设架空线自动停送电装置,保证人员上下车时能够停止向架空线送电。

第三节轨道线路

第68条窄轨铁道线路铺设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第69条钢轨在使用前必须校正,不得有扭转和弯曲现象,轨端要齐、严、孔位正确。

第70条钢轨铺设应采用悬接方式,直线部分的两股钢轨接头应对接,相对错距误差不大于50mm;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互错距不得大于2m。短轨长度不得小于3m,短轨的插入应在曲线头尾2m以外的直线段进行。曲线与直线的切点处及倾斜井巷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

第71条线路轨枕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轨枕按材质分为预制钢筋砼、木材及金属材料。

二、每节钢轨应有三种不同的轨枕间距,即:接头间距C,过渡间距b,中心间距a。

线路采用18kg/m钢轨时,取c=440mm,b=570mm,a=700mm。

线路采用24kg/m以上钢轨时,取c=480mm,b=560mm,a=700mm。

三、临时轨道轨枕最大间距不得大于1m。

四、长轨焊接的无缝铁道,轨枕间距可按中心间距进行布置。

第72条铺设木轨枕时,树心朝下,有圆角的大面朝下,将尺寸、强度及耐久性能相同的铺在一起。轨枕应排列整齐,选择一侧对齐方式,单线铁道应靠人行道一侧齐,双线铁道应在两线外侧齐。轨枕中线应与铁道中心线垂直。

第73条铺设钢筋砼轨枕时,钢轨与轨枕必须用胶垫或其它柔性材料垫层作缓冲,以避免钢轨压损轨枕的承载面。捣固时,不得使镐头碰在轨枕上,以免轨枕因撞击而产生裂缝、脱边等现象。

第74条使用钢筋砼轨枕的轨道,在距木枕道岔两端应铺设5根以上木轨枕。在与木枕分界处,如遇钢轨接头,应保持木枕延伸至钢轨接头内5根以上作为过渡段,以保持轨道的弹性一致。

第75条道岔的轨型不得小于线路轨型,道岔前后必须至少铺设一对与道岔轨型相同的整根钢轨,两相邻道岔间插入的短轨不宜小于3m,困难条件下可不设。

第76条电机车运行线路道床应符合以下规定:

l、道碴铺设厚度不得小于80~100mm,铺设宽度单轨巷为1.6m,双轨巷为3.2m。道碴要埋住轨枕的2/3,最高不得超出枕面,捣固应均匀,无吊板。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 座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力注意 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 松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 用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 不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 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 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 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 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 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 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理或报告有关管理人员。 1.12乘人装置在运行中,牵引钢丝绳产生一定的旋转是正常的,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钢丝绳所产生的旋转力。 1、13对于违反以上人员乘坐管理规定的,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罚,同时本人一个月内不得乘坐猴车。 2、维护与保养 2、1日常维护保养 2、1、1每日检查所有坚固件是否松动,特别是驱动部连接螺丝、地脚螺栓、各种U型螺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

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矿辅助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凡申请使用调度、双速和回柱绞车的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进行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经矿机电科审核、批准并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器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第三章一般规定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煤炭运输管理,规范运输日常工作,加强煤炭运输单领用、回收、核查、登记的管理以及数据的核对、统计,以优质的服务完成公司年度产品运输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煤炭运输相关工作 三、运输单位的确定及运输合同的签订 3.1公司相关部门与运输单位进行洽谈,确定其运输资格、运输车辆及运输路线。 3.1.1运输单位所需的证件为:道路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车辆相关手续等资料。 3.1.2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填写合同流转单,经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公司领导签订批准后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 3.1.3签订运输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到财务部办理缴纳押金等相关手续。 3.1.4合同经办部门将所有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车队运输合同存档归类。 四、运输单管理 1、公司运输组发放煤炭运输单,负责运输单日常发放及统计工

作。 1)每本煤炭运输单封面必须注明:车队名称、运输路线、煤种、煤炭运输单号、煤炭运输单编号。 2)煤炭运输单发放时运输管理人员应遵循交旧领新的原则,及时收回已使用的煤炭运输单,并填写煤炭运输单出、入库数量表。 3)运输单位领取煤炭运输单时,运输管理人员详细填写《煤炭运输单领取登记表》,领用人必须签字确认。 4)运输管理人员填写煤炭运输单登记表应避免漏填、错填、领用人不签字或伪造等情况。 5)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仔细检查煤炭运输单印章,不得出现少盖章、漏盖章等情况。运输专用章、时间章、运输管理人员名章,运输管理人员应亲自保管印章,严禁委托他人使用。 2、运输管理人员发放煤炭运输单时应每日查看装车数和运输协商发放方案,及时管控、调配各运输线路运输车辆及煤炭运输单。 3、煤炭运输单回收 1)运输管理人员每周汇总、统计运输单,每月25日之前,必须将当月发放的煤炭运输单全部收回,并汇总编制未收回、作废、丢失煤炭运输单明细表,按月装订、上报存档。 2)若车单丢失,运输车队第一时间通知能源公司运输管理人员。由运输管理人员通知煤矿磅房,作废此煤炭运输单。 3)回收的煤炭运输单核对后粘贴在煤炭运输单存根处。使用完的整本煤炭运输单按月装箱封存,并在箱体上部注明车队名称、煤炭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2021年)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2021年)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2021年)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全矿运输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特制定《三矿轨道运输管理细则》,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全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三矿运输管理细则》的规定,使矿井运输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实现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做到矿井运输高标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 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运输系统防爆电气、安全标志和运输人员的管理。分类如下: 1、主巷运输:地面车场、运输大巷、运输中巷、井底车场、主提升斜井、暗斜井、集中上下山。 2、采煤运输:采煤队溜子、皮带运输机、小绞车、采煤工作面进

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3、掘进运输:掘进队溜子、提升小绞车、蓄电池机车、掘进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4、其它运输:中巷、主提升皮带运输机、溜子和其它单位使用的运输器具等。 第四条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主管全矿井的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要有分管运输的副部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输投资计划的编制,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两型三化达标及检查验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各种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的管理等。 第六条机电副矿长是矿井运输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运输安全和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采掘的副矿长对矿井采掘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机电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主要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负责采掘的副矿长至少每个季度对采掘轨道运输线及主要运输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机电运输部是矿井运输的主管部门,机电副总工程师、分管副部长和主管技术人员对运输安全工

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

XXX煤业“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管理制度为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提高运输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如下: 一、斜巷管理制度 1、斜巷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2、斜巷上车场、各甩车场、底车场应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标志牌板。 3、斜巷轨道各车场联络信号必须声光具备,每个斜巷轨道入口处都应设置行车红灯和“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4、斜巷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固定,上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下车场必须有专职信号工。 5、斜巷轨道把钩工,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做好监督把口工作。 6、行人进入斜巷轨道必须征得把钩工同意,同时应走人行道,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或走在道心。遇有车通过时,要及时躲在宽敞处,待车通过后方可行走。 7、斜长超过30米的斜巷必须制作行人台阶,行人台阶宽度不少于500mm,距道不小于500mm距离。 8、斜巷安装的风水管至轨面下高度应不低于1.7m,并不得侵占安全设施的空间位置。 9、斜巷安装的电缆悬挂高度到轨面上应不低于1.7m。 10、严禁斜巷轨道作为停(存)车场,在斜巷轨道上处理掉道车时,

车的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违者按“三违”论处。 11、斜巷内安设局扇时,一般不应安装在人行道一侧,离道间距不小于500mm,条件不允许时,局扇必须吊挂一定高度,确保人行道畅通。   二、斜巷安全设施要求 1、斜巷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阻车器坑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积水。 2、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一道常闭挡车栏。1.2米以上绞车装设自动联锁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 3、各斜巷中部车场及上部车场入口处要设置防止车辆误入的挡车栏。 4、上部车场挡车栏到中部巷道之间必须设置一道自动防跑车装置,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坡度较大段可增设一套自动防跑车装置。 5、各种安全设施应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标志漆,每道间距为 200mm。 6、斜巷安全设施要实行编号管理,挂牌管理,明确日常维修人员,每天检查一遍,确保灵活可靠。 7、各种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行车时方可打开,每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者100元。 8、阻车器、挡车杠因操作不当造成挡车设施损坏的,必须按价赔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规定 1、绞车司机每次拉放车接近+950m、880m车场道岔时,必须减速通过,不减速通过罚款20元;如不减速造成车掉道,追究司机责任,每次罚款50元。 2、翻车工矿车不挂销子、不上拉板,一次罚款50元。有问题矿车必须挪到空车道。发现带病矿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100元。矿车必须清理彻底。剩货多留大车底不处理,每车罚款50元。 3、信号工每次下放车时,要全面检查矿车各部。如检查不细致或不检查、有问题不处理追信号工责任。别销不插或拉板不挂罚50元,带病车下井100元。 4、950、880下把钩接车后检查插销及拉板。如未发现病车入井,发现一台罚款100元。车场上下10米范围内为下把钩文明生产责任区。如因撒货清理不及时造成车掉道每次每辆罚款50元。 5、下把钩每次拉放车必须保证道岔搬到正确位置,有一次不正确造车车辆掉道每次每辆罚款100元。 6、严格执行拉风车数量管理制度。岩车2个、喷浆料车2个、件车2个、煤车3个。超规定拉放车每次每辆罚款200元。 7、落实地面王东雨进行矿车维修。每旬必须对矿车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及保养。维修不及时每次每辆罚款50元。 8、机电技术员卢熙驰落实编号管理、保养记录的准备、验收及矿车检查及复查。发现带病车入井,每次每辆罚款50元。 9、机电技术员落实井区地轮编号及检查工作。完成地轮安设计划、落实检查、相关人员检修及复查工作。发现地轮不检修、不好使每次罚款50元。矿井运输管理规定相关内容:工会生活女工工作管理标准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本标准由xxx 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本标准审查人:bbb本标准批准人:ccc本标准委托工会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社团综合考评评分办法 第一条社团综合考评评分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一次对应的分数为:很好——8-10分好——6-8分一般——3-6分差——0-3分第二条社团综合考评分为“社团注册”“社团组织结构”“活动场地报批”“社团骨干培养”“落实社联分配工作”“... 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运行的必要设施,必须保证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可靠、灵敏,特制订本规定:1. 建立安全设施档案,正确记载安全设施原始记录、运转、检测、检验、维修等情况。 学院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综合协调学院党务、政务、事务。具有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检查督办职能、参谋助手职能的学院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职责如下:一、调查研究工作(一)负责有关学院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 教学成果嘉奖制度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制度。一、考核加分:1、教学技能:一等奖:全国级40分,省级20分,市级10分、校级3分;二等奖:全国级32分,省级16分,市级8分、校级2分;三等奖...

煤炭运输管理制度_2

公司煤炭公路运输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运输单位煤炭运输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公司煤炭调运范围适合中煤内部化工企业之间煤炭调运。 第二章煤炭运输费用的确定 第一条综合运输距离、运输路段、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堵车、绕路、紧急调运、运输市场、油价等因素确定运输价格。 第二条运输价格参照社会吨公里运价来确定。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程序为: 销售部进行社会调研→销售部填写运输价格审批单→相关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确定运输价格 第三章运费支付办法 第一条长期发生运输业务的物流公司,正常情况下每月初1—5日与公司进行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待公司财务月底挂账后,于次月财务部征求销售部意见作出资金计划后,由销售部负责办理付款申请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支付。 第二条短期倒运、间断性调运的业务,根据情况可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对票结算,由物流公司办理完税手续,公司挂账后销售部书面告知财务部做出资金计划后即可支付。 第三条支付运费时,由销售部填写付款审批单,由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支付。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第三项中各条款的物流公司,可暂停支付运费,待公司研究处理后,方可支付。 第四章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条派车证在规定时间,规定运输线路内方可使用。车辆如提供假派车证,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条派车证“存根”丢失一份,扣押金1000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200元,退还押金;派车证“发货单位联”丢失一份,扣押金1万元,且发生后果由运输单位负完全责任,未发生后果的罚款5000元,上述罚款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条磅单“需方联”丢失一份罚款200元,“承运单位联”丢失一份扣除该车运费的30%。 第四条各运输单位派车证每月5日前结清一次,丢失票据后的罚款待公司从押金中扣除。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正 式版

矿井轨道运输安全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轨道运输系统 现代化矿井原煤运输系统已经全部采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等连续运输,但对于材料、设备、矸石等运输一般仍然采用轨道运输。轨道运输目前仍是主要的矿井运输方式,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矿井各个生产环节,表现为点多,面广,战线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 轨道运输的主要优点:能充分适应运输距离的变化和巷道的弯曲,既能用于水平巷道又能用于斜巷,且倾角几乎不受限

制。 轨道运输的缺点:运输线路长,运输能力随运距增加而降低;受轨道质量、机电设备、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制约大;工序较多,工作组织复杂。 二、当前矿井轨道运输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零星事故频发,已经成为轨道运输安全管理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相关资料统计,全国煤矿重大事故中,运输事故已经占到事故总数的20%~30%。矿井运输专业已经成为事故的“重灾区”。 矿井运输事故多为零星事故,特别运输大巷和轨道上下山是事故的高发地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让车辆运输更好的服务于生产,杜绝违章行驶,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车辆运输维修管理制度。 一、上岗条件 1、驾驶员应经过煤矿井下安全培训和车辆驾驶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驾驶员应熟悉矿井运输路线和井下避灾路线,具备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技能。 3、驾驶员应按下井人员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 二、开车前准备 1、接班时,司机要认真了解车辆的运行,信号及线路情况。 2、开车前检查熟悉车辆的特性、使用要求,防爆胶轮车特别要熟悉柴油机的防爆要求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中煤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电气防爆管理办法》执行。 3、检查发动机冷却水箱是否加到规定水位且不漏水,检查燃油箱的柴油是否满足要求、刹车、各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灯光齐全,全车线路无破损、无漏电,检查润滑系统的各种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并加够且不漏油,各紧固件是否都处于紧固状态,三角带的松紧状况、有无严重磨损,检查轮胎气压,档位是否在空档。防爆胶轮车的液压自卸机构使用前检查液压油箱油量是否足够,检查液压机构各油管接

头连接是否紧固,机车发动前应将带球升降手柄推向中立位置、使其处于分离状态。 三、开车 1、接到开车指令后,先观察机车旁和前后是否有行人或障碍物。 2、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启动。 3、观察各仪表、柴油机运转是否正常,防爆发电机是否发电。 4、车辆起步后,根据道路情况选择档位行驶,变速一般应逐渐进行,不应越级换档。 5、倒车时,司机必须提前鸣笛,告知井下工作人员。 6、车辆必须按规定的速度运行,严禁超载超速行驶。在狭窄弯道交叉点和泥泞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应先换低速档待车速降低后缓慢的制动,同时发出警示信号,并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安全行车。 7、车辆会车时,换近光灯,减速慢行。 8、使用液压自卸机构时:将液压泵结合手柄搬向左上方向,泵开始工作,再将升降手柄搬到规定位置,油缸则推动车厢倾翻。柴油机使用油门一般(900-1000转/分),严禁使用大油门高转速自卸时间一般为30秒左右。自卸完毕,应将后箱板自动关闭。较长时间不用自卸,应将液压泵接合手柄放在离合位置。严禁乱调限压阀和安全阀,有故障时应在试验台上调试。 9、严禁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 10、临时停车,不得关闭车灯并打开警示灯。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一、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在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3、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4、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5、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二、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目录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动 运输事故管理制度 斜井井口管理制度 斜巷运输管理制度 皮带机运输管理制度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油脂管理制度 小绞车及下,上山管理制度 钢丝绳管理制度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矿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巷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3天须经科长同意。 3、无假不到者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卸料点用车情况,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队部保持联系,作好各处轨道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机电运输科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机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掉道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浮煤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

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 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使用管理 5.1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汇编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机车司机和押车工职责 四、绞车操作工职责 五、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六、井口推车工职责 七、井下推车工职责 八、信号工职责 九、振动筛操作工职责十、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

十^一、轨道工职责 操作规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作规程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 3 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84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全矿运输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井运输管理细则》。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特制定《三矿轨道运输管理细则》,望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全矿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三矿运输管理细则》的规定,使矿井运输管理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制度,进一步实现矿井运输安全生产,做到矿井运输高标准、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 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运输设

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运输系统防爆电气、安全标志和运输人员的管理。分类如下: 1、主巷运输:地面车场、运输大巷、运输中巷、井底车场、主提升斜井、暗斜井、集中上下山。 2、采煤运输:采煤队溜子、皮带运输机、小绞车、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3、掘进运输:掘进队溜子、提升小绞车、蓄电池机车、掘进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4、其它运输:中巷、主提升皮带运输机、溜子和其它单位使用的运输器具等。 第四条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主管全矿井的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要有分管运输的副部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输投资计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斜井人车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人员乘坐管理规定: 1、1乘坐人员上车时先双手握住吊椅杆,跨上吊椅座 上,然后双手置于脚踏杆上,运行时保持正确坐姿集中精 力注意前方。 1、2下车时先双足触地,臀部离开座位,然后双手松 开吊杆 1、3运行时乘车人员不得前后左右摆动吊椅,不得用 手抓住运载索和触摸托(压)绳轮,以防伤手 1、4上下乘车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闹、握手等, 以免发生危险 1、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 得超过20公斤,且必须顺前进方向放置,携带物品不得拖

地运行,乘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1、6乘坐中严禁将脚触及地面 1、7人员必须在指定的上下车区域内上下猴车,上下猴车必须按先后次序,顺序上下车,不得抢车、抢座,乘员必须保证乘人间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员不得拥挤、扎堆或两人共用一个吊椅。 1、8猴车在运行中,如果没有下行人员,全部为上行人员时(或没有上行人员,全部为下行人员)应间隔乘人,避免全线满乘。 1、9乘车人员乘车时不得打瞌睡,必须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即拉停沿线设置的拉线开关,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1、10乘车人员到达下车地点时必须及时下车,不得越位乘车,以防发生危险,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发现拖绳或其它情况,要及时下车处

矿井物料装运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矿井物料装运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物料装运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小巷物料装送流程, 加强小巷运输安全管理, 特制定本规定。一、装运料人员上岗要求 1、凡两人及以上人员共同进行的作业, 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并明确分工, 同时搞好自主保安及相互间的安全监护工作, 做好联保互保。进运料时严禁单人作业。 2、从事绞车操作人员以及斜巷运输信号操作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并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3、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场所环境, 周围设施等。 4、作业时, 要戴好手套, 扎紧袖口。 5、施工前必须清理干净作业场所及运输线路上的杂物、矸石、煤等, 清除障碍, 消除隐患。 6、人员进入小巷装运料前, 必须提前和施工队组现场负责人取得联系, 得到同意后方可作业。 7、所有车场的摘挂钩工、信号员及绞车司机, 都同时担负警戒职责, 绞车运行期间严禁人员进入牵引区。 8、在封闭巷道范围内作业时, 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规定的有反光标

煤矿运输安全管理方案制度

* 煤 矿 运 输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运输事故管理规定 斜井井口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井巷运输管理制度 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运输队长职责 二、运输组长职责 三、机车司机和押车工职责 四、绞车操作工职责 五、斜井(巷)摘挂钩工职责 六、井口推车工职责 七、井下推车工职责 八、信号工职责

九、振动筛操作工职责十、皮运机操作工岗位职责

十^一、轨道工职责 操作规程 一、井口把钩工操作规程 二、井下把钩工操作规程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 三、信号工操作规程 四、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 五、井口推车工操作规程 六、井下人力推车工操作规程 七、人力运料工操作规程 八、JKSR-100型吊挂人行车操作规程 九、JD系列内齿轮调度绞车操作规程 十、ZJT1.6 X 0.9-20型矿井提升机操作规程十一、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二、机车司机操作规程

十三、柴油机车操作规程 十四、地滚检查维修工操作规程 十五、架空乘人器操作规程 运输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井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道路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 3 天须经矿办同意。 3、无假不到者扣罚20分/班,并按旷工处理。 4、机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作业点用车情况,勤跑快拉,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机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调度室保持联系,作好各处道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7、新机车司机上岗前,须经矿上培训后由指定师傅跟班实习,经实际操作及理论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单独作业。

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煤矿轨道运输安全规定 轨道坡运输是我井运输的重要环节,运输线长、偏口多、管理难度大,为避免运输事故发生、强化运输管理,加强轨道坡运输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一、罐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设备设施(绞车、轨道、钢丝绳、一坡三挡等)定人定期检查维修制度,保持设施完好状态。运输前绞车司机必须确保绞车基础牢固、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程要求、信号及保护灵敏可靠,并有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七不开”。1、绞车固定不牢不开;2、绞车不完好不开;3、钢丝绳不合格不开;4、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5、(上拉三个重罐、下回三个空罐)超挂车不开;6、电话不联系,信号不清不开;7、“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二)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七不挂”。即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2、信号联系不通不挂;3、“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 4、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 5、联接装置不合格不挂; 6、巷道内有行人不挂,七、超拉罐车不挂(上拉四个重罐、下回四个空罐)。 (三)司机、信号工和把钩工等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运输过程中 1、必须有一坡三挡,安全设施、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除“一坡三挡”外,其上部车场必须装设自动复位挡。 3、各联络口变坡点处,必须装设闭锁挡,挡距略大于一列车的长度,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车过时打开,车过后立即关闭。 4、必须装设普通地滚,数量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原则,间距一般 第 2 页共 8 页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煤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安全、合理地使用车辆,确保对外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由调度室统一管理。 2、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到调度室登记,方可出车。 3、车辆的使用范围: (1)车辆首先保证生产一线材料供应和对外业务。 (2)如发生紧急情况需用车时(工伤、疾病),可先派车,后补办手续。 (3)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以外,其它车辆一律封存,不予外派。 (4)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现则对驾驶员处以50元罚款。 (5)用车过程中应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行驶。 4、车辆费用管理: 油单应谁领谁用,严禁司机将加油单转借或赠送他人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 (二)、驾驶员的职责 1、驾驶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坚守岗位。如无长途出差,应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内外保洁工作,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驾车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未经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更不能将车辆交与他人使用,否则将追究驾驶员责任。 3、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行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调度。 4、驾驶员出车时,应坚守车位,不能无故离开或办理其它事。驾驶员在完成派车任务后,应及时主动向车辆调度人员汇报。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6、驾驶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果发现一次则在当月手机话费金额中扣除50元。 7、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8、驾驶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与外单位乘车人交谈有关公司及矿的重要信息。 9、未经矿长、调度室安排而出车,一律按开除论处,若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10、车辆出现故障时,原则上由驾驶员自行修理,如需送修理部的,必须经矿长批准。 11、驾驶员应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及附加设备(录音机、暖气、空调、备胎等)负责,若丢失、损坏应及时说明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2、车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负有资产保全的责任,对各种有损车辆管理的行为,有投诉、控告的权利。 13、驾驶员应该确保停车安全,日常车辆应停放在一矿调度室外,放假时,车钥匙交调度室。如驾驶员随意停车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则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三)、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1、调度室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调度、考核、安全学习和责任事故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缴纳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料费及有关维修费等。 3、组织驾驶员每月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因出差不能按时参加者,闲暇时应对其进行补课,以补足学时。年终考核时,按累计学时计算,不足学时的按缺勤处理,按年终考核有关办法执行。 4、调度室按日登记车辆的行车记录表并测算耗油量,以保证月底所记载里程数与车辆里程表基本相符,不符的数量应由驾驶员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5、车辆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申领的油票要单车登记,并实行单车考核。 6、每月末,由车辆管理部门汇总各单车行驶公里数、耗油量、修理费、保养费等。 (四)、其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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