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结算成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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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2022《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XX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算管理,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提高结算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进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用于规范施工合同的中间计量结算和竣工结算流程,监理服务合同、咨询合同等合同价款结算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职责和权限(一)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经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合同中已完成工作量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对经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合同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工程管理部1.负责对经监理审核的施工合同中已完成工作量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复核。

2.负责对经监理审核确认的施工合同中已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作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及结算必需的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和签认,并建立工程量结算台帐。

(三)商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及修订工程结算管理方法。

1.负责对经监理审核确认的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咨询服务等合同中已完工作的价款、结算必需的支撑材料进行复核和签认, 并建立结算台帐。

2.负责中间计量结算的风险控制和分析工作,及时向公司反馈有关信息、数据。

3.负责对结算报表、结算附件资料进行保管、留存。

(四)财务管理部负责复核各合同本期、累计结算款项及保存金扣留,负责办理合同价款支付和保函(保证金)的收付,并建立支付台帐,实施财务监督管理。

第三章中间计量结算1.中间计量结算以政府财评部门出具的预算为依据,合同清单内验收合格的工作内容,作为中间计量结算的范围。

2.除政府财评部门出具的预算外,价款结算的依据包括:(1)已按规定流程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工程的变更通知等书面文件。

(2)政府方实施机构或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批的认价文件。

(3)政府方实施机构与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订的各项成果文件。

(4)已签订的合同及其他具有法律合同效力的文件。

第五条中间计量结算流程工程管理部按合同约定计量结算节点及期限对监理单位审查确认的工程计量结算报表进行复核,商务管理部对造价咨询单位审查确认的价款结算报表进行复核,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 按BOT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确认(中间计量结算流程及时限见附件1)O第四章竣工结算第六条竣工结算原那么竣工结算时,工程量以合格的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定为准;签证、变更以政府方实施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人工、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最终以政府审计部门确认的结算价款为准。

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办法(3篇)

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施工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织架构1.成立工程施工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成本管理办法。

2.各项目部设立成本管理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

三、成本管理内容1.投标阶段成本管理(1)建立投标前经济评价制度,科学预测各项经济指标。

(2)充分考虑中标后的资金回收、业主履约、人工、材料价格等因素。

(3)进行市场调研,测算评估项目经济效益,确定投标策略。

2.施工阶段成本管理(1)制定目标成本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责任。

(2)加强材料采购管理,严格控制材料采购成本。

(3)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降低施工过程中的人工、机械、能源等成本。

(4)加强施工质量管控,减少返工、窝工等成本损失。

3.竣工结算阶段成本管理(1)对施工过程中的成本进行核算,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

(2)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结果的合规性。

(3)对成本核算、结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降低成本风险。

四、成本控制措施1.加强成本意识教育,提高全员成本控制能力。

2.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控制责任。

3.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4.加强材料采购管理,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5.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浪费。

6.加强施工质量管控,降低返工、窝工等成本损失。

五、考核与奖惩1.对成本管理效果进行定期考核,对成本控制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对成本管理不善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2.各项目部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本管理办法由工程施工成本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水平,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工程质量。

第2篇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工程施工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确保项目利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进行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中的各类成本得到正确的核算和合理的运用。

第四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成本核算第五条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结算审批。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和需求,结合市场价格以及实际情况,编制成本预算。

预算编制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专家组织的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成本控制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计划和进度,及时掌握工程施工中的成本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成本。

控制成本应建立完善的成本台账和核算制度,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结算审批应在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书,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决算书进行审计和评估。

审计和评估结果作为决算审批的依据。

决算审批应公开透明,确保审批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成本管理第九条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应建立相应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管理制度应包括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责任人、成本分析报告等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成本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成本预警、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环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及时收集和分析有关的成本信息,掌握项目的成本变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加强与其他管理环节的协调配合,包括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第四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成本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监督机制应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层面。

某建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某建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XXXX 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一般规定 (3)第三章结算管理工作职责 (4)第四章结算管理流程 (5)第五章工程变更签证索赔 (7)第六章附则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XXXX建筑有限公司加强结算控制与管理,规范结算流程,加快结算进程,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XX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XX公司工程部对外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含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在双方履行过程中或结束时,均须办理建设合同(分包合同)结算手续,作为合同双方合同价款结算、双方债权债务确定的最终依据。

第三条XX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应坚持合法合理、实事求是、系统管理、追求实效的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合同为依据反映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按照全程、系统、动态的特征开展结算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工程部及所属项目部从事各类工程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结算活动。

第五条XX公司工程部及项目部应依据本办法规范和完善结算工作体系。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结算管理工作应该覆盖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交付的整个项目建设过程。

工程部及项目部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以便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第七条工程部及项目部应随时关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物实体与设计的差异,随时关注各类原材料、人工的价格变化和政府对工程结算的政策调整,随时关注业主、投资监理(审价)机构、政府审计对工程变更签证、结算账单的审理进展情况。

第八条工程部建立结算报表体系,所属项目部按结算报表体系执行,项目部能够按管理需求提供及时、准确的结算信息,工程部通过定期结算情况分析提供决策信息,揭示企业结算风险。

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及流程

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及流程

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及流程在公司推行精细化管理年,实施“低成本,零缺陷,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思想下,项目部就如何加强成本核算做以下具体要求,往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遵照执行,将我项目部成本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根据公司文件对项目部合同签订和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是加强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在项目部工作实践中,运用分包合同加强成本控制,主要采用了以下几个措施:1、选择协作队伍.协作队伍全部从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录中挑选,针对工程的需要,选择有经验有能力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

2、分解分包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可进行分包的项目很多,但项目部为保证施工质量,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均不分包,而是由技术干部和班组带领分包队伍自行完成。

另外,按铁道部有关要求,不允许工程分包,故不能采取包工包料的模式,只能采取划分工区和包清工的模式,在分包时, 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均由项目部自行采购,如水泥、钢筋等。

3、测算分包单价.现在大多数的分包项目均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单价是合同中最重要的因素,也是发承包双方的一个焦点,如何把单价确定在一个合理的位置上,就成为合同订立的重点。

单价的确定既应反映实际工效,又能满足质量要求,还要不能伤害协作队伍的劳动积极性。

现在比较多的单价确定方式是降百分比的方式,而劳务分包和包工部分包料主要通过工效水平确定分包单价.项目部分包单价一般采用综合单价,首先依据定额计算出内部预算中的成本控制指标,其次对分包队伍的工效进行测算,综合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确定一个初步分包单价。

最后由材料科、工程科、经营人员及主管项目领导确定。

对于一些业主工期要求紧质量要求高的项目,为保证工期和质量,在测算的分包单价的基础上也会适当增强对分包队伍施工积极性的刺激作用。

另外,在分包单价的确定过程中,相类似项目价格和以往相同项目价格可作为参考. 4、分包合同其他内容的确定.分包合同是发承包双方做出行为的根本依据,在施工中,一旦出现纠纷或争议,就要依据合同条款来进行约束.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

工程公司成本结算制度模板

工程公司成本结算制度模板

工程公司成本结算制度模板成本结算制度应当明确成本的分类。

通常情况下,工程项目的成本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

直接成本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投入到项目中的费用;而间接成本则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及摊销等不直接投入生产但为项目顺利进行所必需的费用。

成本结算制度需要规定成本的归集和分配原则。

所有的成本都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记录,并依据合理的分配基础进行分摊。

例如,管理费用可以根据各个项目占用的管理资源比例进行分配,而材料费用则应根据实际消耗量进行计算。

成本结算制度要设定成本控制的责任体系。

这通常涉及到项目经理、成本控制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关键岗位。

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直接成本控制,成本控制部门负责制定成本预算、监控成本执行情况,而财务部门则负责成本的最终核算和报告。

成本结算制度还应该包含成本分析的内容。

通过对成本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成本超支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多种方法,以帮助管理层更好地理解成本状况。

为了确保成本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成本结算制度还应当规定具体的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

例如,项目完成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初步成本结算,而在项目全部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最终成本结算。

成本结算制度应当明确违规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成本结算规定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一个完善的工程公司成本结算制度应当包括成本分类、成本归集与分配、责任体系、成本分析、结算流程和时间节点以及违规处理等关键要素。

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工程公司能够更加科学地进行成本管理,提升项目的整体盈利能力。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本钱控制的管理方法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实施的低本钱战略,依据公司关于工程本钱控制工作会议的精神,针对目前建筑市场最低价中标的现状,综合公司工程施工实际,制定工程本钱控制方法及流程:一、施工前工程本钱的控制:1、投标交底:工程中标15天内,由经营管理部组织经营公司的相关投标人员就工程前期情况〔包括技术标、商务标〕,向施工工程部和公司相关处室人员〔物资处、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全面陈述投标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处理〔包括建立单位相关人员及背景材料〕,特别是工程的报价策略及单价确实定方式,从投标合同的角度分析工程施工过程影响本钱的控制节点,让工程部成员先做到心中有数。

2、组织保证:工程部应明确专职或兼职的核算人员,50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技术员兼任核算员,50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专职核算员;技术负责人担任本钱工程师,工程经理为本钱第一责任人。

工程部所有实物性开支必须由本钱核算员〔工程师〕确认,财务才准报销。

本钱核算员〔工程师〕确认前,工程经理不得签字确认。

工程经理要有较强的本钱意识,并能灌输到工程部每个成员中去,做到工程本钱齐抓共管,坚持每月月底开一次本钱分析会。

3、本钱预控:工程部成立后,工程经理应于成立之后三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完整的实物量预算,编制工程筹划,做出合理的人、材、机等费用的方案,分析哪些分部项是盈利的,哪些分部项是亏损的,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本钱预控措施,如采用整体分包、谋求设计变更等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审定,并工程管理部存档一份〔至工程竣工后二年〕。

开工前与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确定本钱控制目标并进展分解,落实到工程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去,责任到人。

对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在15天内复核完工程量,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在30天内或根据合同要求的期限复核完工程量,复核偏差在允许偏差以上的应在合同期限内由工程部以公司名义报业主确认。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及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及时性,提高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结算管理机构1.设立工程结算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结算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2.工程结算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和办法;(2)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工作;(3)编制工程结算报告;(4)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5)协助其他部门处理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事务。

三、工程结算管理制度1.工程结算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进行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

2.工程结算依据:工程结算应基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结算。

3.工程结算流程:工程结算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编制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价格清单和合同条款;(2)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包括开展实地核算、填写结算单据、审核结算资料等工作;(3)编制工程结算报告,详细列出工程量、工程价值、变更金额等信息;(4)提交结算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领导审批;(5)办理结算手续,包括结算付款、归档结算资料等工作。

四、工程结算管理办法1.工程量核算:工程结算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算,核实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工程量,并填写结算单据。

2.合同变更处理:如发生工程合同变更,应及时调整工程结算内容,明确变更金额和变更原因。

3.结算审核:工程结算报告应经财务部门和相关技术部门审核确认,保证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结算支付:工程结算经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款支付手续,确保结算款及时发放。

5.结算归档:完成工程结算后,应将结算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方便查阅和审计。

五、工程结算管理监督1.公司领导应对工程结算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确保工程结算工作按规定顺利进行。

2.如发现工程结算中存在不规范、不合法情况,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月度工程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月度工程费用结算管理的办法为了加强禾草沟煤矿项目成本管理,准确、及时核算在建工程成本费用,经项目公司、总承包公司、监理公司三方共同商定:对2010 年8月28日项目开工以来所有已完或在建工程各施工单位要逐月申报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进度统计表,然后按月进行工程进度款报审结算。

现根据目前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望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此项工作。

一、月度结(决)算的范围:各单位办理外付工程费月度结(决)算范围包括:当月完工的应同期办理决算和审核手续,尚未竣工决算的在建项目应办理月度结算,结算和决算定案值以业主、总承包方、监理方相关人员审核核定数值为准,确认截止时间为每月23日前(年度结算的确认截止时间为12 月31日前,下同),同时填报《月度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办理审批。

二、《月度工程进度款报审表》(表样附后)编报要求及注意事项:1.月度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由施工单位编制,按照表底单位审批单位逐级审批。

附件必须齐全。

附件有①月度完成工程量申报表②中间计量申报表(或其他计量依据)。

合同外(合同未约定)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必须有业主、总承包方、监理方三方现场认可的文字依据或会议纪要。

2.报审表各栏次应如实填报,不得漏项缺项,各方单位的签章必须完整,漏项缺项的决算审批表不能作为支付凭据。

3.月度结(决)算所办理的内容必须与该项业务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相符,所依据合同已确定签订且形成正式文本,合同编号由总包公司统一确认,编号体现工程项目和合同类别,月度结(决)算必须注明该合同编号,便于核对查找,原则上应一个单位工程一份合同。

4.月度进度款报审表中的价款按照以下原则填报。

①合同价有单项价格按单项价格计算,合同价为总价,无单项价格的,按工程量进度百分比计算。

②合同外(合同未约定)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合同中有的项目比照合同价计算,合同中没有的项目申报单位参照合同人工单价(或煤炭工业西安工程造价管理站批复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或市场信息价)按照煤炭建设2007基价申报预算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款。

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规范各类工程造价、结算管理, 明确职责和权限, 以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控制投资总额的目的, 特制订本办法。

1.2 造价控制以合同管理为主线, 以国家核定概算的静态投资为底线, 以项目公司董事会审定的总投资为依据, 实行项目招投标承包制和监理制, 做到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同时, 引入价值管理理念, 建立责、权、利一致的价值创造责任机制, 为控制造价造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3 本办法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竣工结算管理进行了规定, 以便达到对工程造价实行全方位和全过程管理的目的。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厂、指挥部的基本建设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日常维修及大修工程。

2.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为工程造价及结算第一责任人;2.2公司财务资产处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及结算的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及解释工作;2.3公司所属厂、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工程造价及结算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2.4公司所属厂、项目部财务预决算部门负责工程造价及结算管理的日常工作;3.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及权限3.1工程结算应坚持多级审核原则, 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

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 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 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3.2各专业造价员编制完工程结算书后, 应由另一名同专业造价员(或本单位造价负责人)复核;3.3专业造价员及复核人员确认无误后, 应签字并加改执业印章, 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3.4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 应签字并加盖财务印章, 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3.5各厂、指挥部审核无误后, 送公司财务资产处审批。

公司财务资产处审批后根据造价金额及变更情况决定是否送审计监察处审计。

3.6经过财务资产处或审计监察处审批的工程结算书, 即可作为付帐依据转财务部门支付。

4.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及总投资管理4.1在编制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专业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及已建成的同类型项目初步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作为控制中介机构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书中投资估算的基础;4.2在初步设计阶段及详细设计阶段, 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督促设计单位搞好设计方案的优化比选工作, 通过多个设计方案的优化、比较, 选择出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的设计方案, 并配合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 从而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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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结算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核过程合理有序,提高成本预结算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现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从事工程预结算成本的从业人员在进行工程预结算时均需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程预算是对工程项目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所做的计划。

它可以通过货币形式来对工程项目的投入进行评价并反映工程的经济效果。

它是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实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编制资金预算计划的依据;也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政府及项目公司竣工验收后,向项目公司提供竣工结算书,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根据公司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审核、确认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计算书的过程。

包括实行工程建设总承包、施工图预算包干以及其他形式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项目,指公司投资兴建的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在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

第二章内部工程成本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负责人为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成本管理工作,财务管理中心作为成本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成本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各项目公司及工程造价人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向公司领导和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各项目公司负责任人为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成本管理工作。

成本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公司另行发文公布。

第六条工程成本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委派,具体负责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工作,向集团公司和项目公司领导报告,从事工程造价的从业人员需具备工程造价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七条工程成本管理人员在审核、确认结算造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和政策,应以客观事实、施工合同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信守合同,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高估冒算,不得随意压价、粗制滥造,更不得与施工单位串通做出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会签、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权限尽心尽责把好审核、审批关,及时办理签核事项。

对审核把关不严或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经济责任。

第八条公司套价软件统一使用新点智慧和广联达,算量软件统一使用鲁班和广联达,零星构件、外墙复杂装饰、景观绿化、室外工程及安装工程用工程量计算稿编制。

第九条在施工前,公司组织运营部、财务部、营销策划等部门人员,会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各专业有经验、有能力的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对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认真分析,共同研究,确定改进方案后与设计单位洽商,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对图纸审查情况进行会签。

力求多发现问题,将工程变更内容尽量控制在正式施工之前。

第三章甲供材清单编制与控制第十条项目开工前,项目公司成本人员及时进行甲供材编制,并将材料计划表报财务部、工程部及相关部室,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情况及时调整下月材料计划供应量。

第十一条甲供材料(含甲方分包项目)计划一般以每期项目开发为一个批次,因施工进度不同步需分批采购的不得超过三个批次。

计划必须由总包单位根据材料或分包项目的难易程度(如标的大小、招投标周期、供应商生产周期、审批周期、合同洽谈周期)等提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必须及时按工程进度情况,按下表的规定进行审核。

因报送计划不及时导致材料不能进场而影响施工的,由当事人负责。

项目公司成本人员须及时对甲供材料(及设备、设施)的用量、规格变化等内容进行核实,因设计变更、施工节超等因素需变更材料用量或调整规格的,应及时通知材料供应商变更材料供货计划,以免造成材料超供浪费资金或材料短缺。

第十二条材料及设备、设施的验收与保管1、甲供材料进场验收由工程部、项目公司成本人员、监理部门对照合同严格把关,任何超越合同内容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均不得接收,否则由当事人负责。

甲供材料验收程序见下表:注:每次材料进场均必须按照验收流程的规定进行验收并由经办人对材料的数量、质量、外观等情况签注验收意见。

(见附件七:甲供材料验收表)2、需要取得抽样试验才能确定材料质量的,在未取得合格试验报告以前出具的材料收条或验收单上须注明本材料未取得合格试验报告。

3、甲供材料进场后工程部要经常督促承包人按照材料保管要求妥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或降低品质。

第四章工程预算管理第十三条每月的五日前,各个项目公司成本人员提供本月的工程进度、工程结算的资金预算,报项目公司财务部并入当月资金预算计划,每月的二十五日前提供本月的完成完成的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价。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项目公司成本人员认真审核工程甲供材实际用量是否按预算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预付工程进度款时,项目公司成本人员必须认真计算本次所完成工程量的预算造价,按工程合同规定确定最多可支付金额,交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和项目公司负责人办理工程付款,项目公司成本人员所提交的工程资金拨付计划累计额不得超过月初提交的本月资金预算。

项目进度款审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因预结算不及时而影响工程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按节点付款或工程结算必须严格将承包人报批的工程量与现场、图纸、签证等内容反复核对,确保定额套用无误、各项数据准确,避免经济损失及扯皮。

项目公司成本人员必须承担因工作失误而引起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五章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第十六条竣工结算是建设工程实施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实施统一管理。

具体是:由项目公司进行初审、总公司组织终审。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可以“单项工程”为对象,也可以“ 单位工程” 为对象。

建设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负责整理“ 竣工结算资料” 和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或公司的规定向公司相关部门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计算书、工程竣工结算等资料。

第十八条工程结算资料应包括以下部分:(一)工程结算书(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二)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计算书(属软件计价的还需提供拷贝有完整计价书内容的电子文档)(三)竣工结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应提供拷贝有工程量计算底稿的电子文档)(四)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等(五)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竣工图(六)设计变更单、设计图纸交底或图纸会审的会议纪要(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八)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签证并经业主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核定单(九)经批准的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延期联系单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十)其它与工程竣工结算有关的资料(十一)移交资料签收表第十九条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一)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和建设单位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二)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和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上述资料必须为原件。

(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原件:包括建设单位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四)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

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建设单位有权不予考虑;对未在竣工图纸上反映的事实变更,结算时建设单位有权作出调整。

(五)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

具体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

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六)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七)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

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八)现场签证:按签证的部位、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编出目录,并在每页的下方正中按顺序编号。

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并要求文字打印。

经监理单位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加具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

隐蔽的签证工程还应提供施工前后的对比相片(有参照物)。

(九)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监理工程师通知必须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建设单位施工指令要求有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十)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

并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会议纪要必须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

(十一)施工单位投标书:应提供技术标、经济标,包括预算书及承诺书。

(十二)招标文件:指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

(十三)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送交人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在结算审核过程中发包人不再接受承包人的任何经济性资料,如果所缺资料导致结算工作不能继续进行,则结算时间从补充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十四)资料签收表一式二份,由资料移交人(施工单位)和接收人(项目公司工程部)分别签署姓名和具体日期。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财务部为结算管理的职能部门,结算审核由财务部成本负责人牵头、工程部配合,经请示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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