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用水对象所要求的各项水质参数应达到的限值反应器:发生化学反应的容器停留时间分布函数用一个函数E(t)来描述物料的停留时间分布情况的函数

水处理工艺流程:通常将多种基本单元过程相互配合组成一个水处理工艺过程表面负荷:单位沉淀面积上承受的水流量过滤:使固-液混合物通过多孔材料(过滤介质),从而截留固体并使液体通过的过程。滤料的比表面积:单位体积滤层中滤料的表面积滤速:单位过滤面积在单位时间内的滤过水量,计量单位常以m/h 表示。等速过滤:滤池在整个过滤周期中滤速保持不变等水头过滤:过滤时池内滤上水位不变。吸附等温线:在恒温吸附平衡状态下单位吸附剂的吸附容量q和平衡液平衡浓度C间的关系曲线。消毒:将水体中的病原微生物灭活,使之减少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消毒评价指标:主要以大肠杆菌作指标和以余留消毒剂浓度作指标。自由性氯:水中HOCL和OCL-中所含的氯总量。化合性氯:水中所含的氯以氯胺形式存在。离子交换及其平衡:当溶液中离子扩散进入树脂内部的速率与交换的离子扩散进入溶液速率相等时达到了离子交换平衡,符合质量作用定律。

离子交换树脂的选择性及交换容量:由于离子交换树脂对于水中各种离子吸着或吸附的能力不相同,对于其中一些离子很容易被吸着而对另一些离子却很难吸着。被树脂吸着的离子在再生的时候有的离子很容易被置换下来而有的却很难被置换。离子交换树脂的上述这种性能称之为选择性树脂的交换量又称作交换容量,是指单位质量或体积(g或mL)的离子交换树脂所能够交换出离子的物质的量(mol)。截留率:溶液经超滤处理后被膜截

留的溶质量占溶液中该溶质总量的

百分率。渗透通量:膜分离过程

中单位时间内单位膜面积上物质透

过量,渗透通量=渗透系数×推动

力水的冷却:在循环冷却水系统

中使用从换热设备流来的冷却水降

低温度的水处理方法。干球湿球

温度:干球温度是温度计在普通空

气中所测出的温度,即我们一般天

气预报里常说的气温。湿球温度

是指同等焓值空气状态下,空气中

水蒸汽达到饱和时的空气温度,在

空气焓湿图上是由空气状态点沿等

焓线下降至100%相对湿度线上,

对应点的干球温度。浓缩倍数:

在循环冷却水中由于蒸发而浓缩的

溶解固体与补充水中溶解固体的比

值,或指补充水流量对排污水流量

的比值。在实际测量中,通常为循

环冷却水的电导率值与补充水的电

导率之比。

天然水体中的杂质和污染水体中

的污染物主要有哪些?按化学性

质分类

天然水体:无机杂质,有机杂质,

微生物杂质污染水体:可生物降

解的有机污染物、难生物降解的有

机污染物、无直接毒害作用的无机

污染物、有直接毒害作用的无机污

染物

水体富营养化产生的原因和危

害?答:产生原因:水体受到

氮,磷污染的结果

危害:a使水体变得腥臭难闻b降

低水的透明度c消耗水中的溶解氧

d向水体中释放有毒物质e影响供

水水质,增加供水成本f对水生生

态的影响

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包括哪四类

指标?A微生物学指标B水的

感官性状指标和一般化学指标C毒

理学指标D放射性指标

水的物理化学处理方法主要有啥:混

凝.沉淀和澄清.浮选.过滤.膜分离.吸

附.离子交换.中和.氧化和还原5饮用

水的生物处理方法主要有哪些?答:

处理方法:好氧处理,厌氧处理

常规处理工艺流程的组成及去除目

标A典型地表水处理流程:原水-混

凝-沉淀-过滤-消毒-饮用水B典型

除污染给水处理流程:原水-预氧化-

混凝-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饮

用水C一般冷却水过程:(自然沉

淀)原水-自然沉淀-冷却用水(混凝

沉淀)自然沉淀-混凝-沉淀-冷却用水

受污染水源水净化处理的主要对

策?强化常规处理、预处理、深度处

理、水源水质改善。

反应器理论在水处理中有何应用?

应用能够确定水处理装置的最佳形

式,估算所需尺寸确定最佳操作条件

胶体的双电层结构(图)、胶体稳定性

胶体稳定性:胶体在水中长期保持

分散状态的特性。A动力学稳定性:

强烈、无规则的布朗运动对抗重力

作用而不下沉,强弱与分散度和分散

介质粘度有关。B带电稳定性:带同

号电荷的胶粒之间存在静电斥力对

抗范德华引力而稳定,强弱取决于电

荷量和颗粒之间距离。C溶剂化作用

稳定性:胶粒与水作用形成水化层,

阻碍胶粒相互接近而稳定。

混凝过程的控制指标和要求混合

(凝聚)过程:对水流进行剧烈搅拌,

主要是使药剂快速均匀分散以利于

混凝剂快速水解、聚合、及颗粒脱稳。

平均G=700~1000s-1,时间T10~

30s,一般<2min。此阶段,杂质颗粒

微小,同时存在颗粒间异向絮凝。絮

凝过程:主要靠机械或水力搅拌促使

颗粒碰撞凝聚,故以同向絮凝为主。

同向絮凝效果G、T有关,常以G值

和GT值作为控制指标。平均G=

20-70s-1,GT=1~104-105随着

絮凝的进行,G值应逐渐减小

影响混凝效果的因素答:水温,水的PH,水的碱度,水中浊度颗粒浓度,水中有机污染物,混凝剂种类和投加量,混凝剂投加方式,水力条件

沉淀的类型及特点?

A自由沉淀-悬浮物质浓度不高,颗粒之间互不碰撞,呈离散状态;沉速不变,各自独立完成沉淀过程

B絮凝沉淀-悬浮物质浓度为50-500mg/L;颗粒之间可能互相碰撞产生絮凝作用;颗粒粒径与质量逐渐加大,沉速不断加快C区域沉淀-悬浮物质浓度〉500mg/L;相邻颗粒之间互相妨碍、干扰;沉速大的颗粒也无法超越沉速小的颗粒;各自保持相对位置不变;颗粒群结合成一个整体向下沉淀,形成清晰的液—固界面,沉淀显示为界面下沉

D压缩沉淀-颗粒间互相支承,上层颗粒在重力作用下,挤出下层颗粒的间隙水,使污泥得到浓缩

影响沉淀效率的主要因素?影响因素:有A雷诺数B弗罗德数C水深D沉淀时间E浑水异重流

澄清池的工作原理基本原理:如果能在池内形成一个絮体体积浓度足够高的区域,使投药后的原水进入该区域与具有很高体积浓度的粗粒絮体接触,就能大大提高原水中的细粒悬浮物的絮凝速率

水中造粒的原理条件控制1底部进水区:脱稳颗粒与高分子絮凝剂充分混合2造粒区:在机械、水力剪切作用下小颗粒在大粒径高密度的成熟结团体表面实现逐一附着模式进行平衡造粒3分离区:上升流速降低进行固液分离4集泥区:落入的泥粒进行浓缩排出底部5集水装置:分离区上方收集处理水。过滤去除悬浮物的机理及提高滤

池截污能力(过滤效果)的措施?

过滤去悬机理:在滤层的孔隙中,

悬浮颗粒从水中运动到滤料表面,

并附着在上面,悬浮颗粒必须经过

迁移和附着两个过程才能实现去除

过程提高过滤效果:反力度过

滤,均质滤料

图示说明V型滤池的工作过程(原

理)及反冲洗过程?

答:滤池的进水经池两侧的V型渠

道流入,V型渠道下部有水平的配

水孔,进水一方面经配水孔流入池

内,另一方面经渠道上部流入。进

水经滤层自上向下过滤,滤后的水

由下部长柄滤头收集,流入滤板下

部的底部空间,进入中心配水渠,

最后经出水管流出池外。对滤层进

行反冲洗时,关闭出水阀,并部分

关闭进水阀,仍保持一定量的进水,

同时打开排水阀,滤上水位随之将

至溢流堰顶,这时打开反冲洗水阀

和反冲洗空气阀,将水及压缩空气

一起送入中心配水渠,渠中上部为

空气,经渠上部的配气孔流入两侧

的底部空间,渠下部为水,经渠下

部的配水孔流入两侧的底部空间。

空气和水在底部空间经长柄滤头均

匀分布到滤层下部,自下而上对滤

层同时进行气、水反冲洗。

分析大、小阻力配水系统能够配水

均匀的原因?孔口水头损失远

高于配水系统中各孔口处沿损失的

差别,由此相对消除了滤池中各孔

口位置不同对配水均匀性的影响,

实现了配水均匀。

主要的消毒方法及消毒机理?答:

消毒方法:化学药剂氯氯胺臭氧二

氧化氯;高锰酸钾等氧化剂金银汞

等某些重金属离子物理法;热光和

辐射波长254-265nm紫外线;阳离

子表面活性剂季胺类、吡啶鎓

消毒机理:1.破坏细胞壁2.改变细

胞通透性3.改变微生物的DNA或

RNA4.抑制酶的活性。

比较氯、氯胺、二氧化氯、臭氧消毒

的优缺点?答:氯优点:杀菌能力

强缺点:消毒同时会与水中有机物

进行取代反应,生成一些对人体健康

具有潜在危害的卤代副产物;受温度

和pH值的影响。

氯胺优点:优点:水中含有有机物

和酚时,氯氨消毒不会产生氯臭和氯

酚臭,同时可大大减小THMS的可

能性;能保持水中余氯较久,适用于

供水管网较长的情况。缺点:作用缓

慢,杀菌能力比自由氯弱。单独使用

的情况较少。二氧化氯优点:灭菌

能力强、具有广谱杀菌性;副产物少,

几乎不与水中的有机物作用而生成

有害的卤代有机物;成本高于氯却低

于臭氧。缺点:易挥发、以爆炸。臭

氧优点:杀菌除藻除臭;控制氯化

消毒副产物;缺点:臭氧氧化副产物

会导致管网细菌的二次繁殖。

臭氧对有机物的氧化特性、臭氧化对

水处理效果的影响、臭氧化-生物活

性炭的除污染技术原理?

答:臭氧对有机物的氧化特性:1.臭

氧分子直接反应 2.-OH自由基间接

反应。

臭氧化对水处理效果的影响 1.杀菌

除藻除臭 2.控制氯化消毒副产物 3.

氧化助凝作用4.臭氧氧化副产物。臭

氧化-生物活性炭的除污染技术原

理:臭氧化氧化、分解有机物成小分

子有机物,BAC吸附和生物降解

如何有效控制饮用水中的氯化消毒

副产物?答去除前驱物质、改进消毒

方法。

水的冷却原理?在冷却构筑物中以

空气为冷却介质,由蒸发传热接触传

热和辐射传热过程共同作用

微滤、超滤、钠滤、反渗透、电渗析的推动力、分离机理及截留物?答:微滤和超滤都是在压力差推动下进行的筛孔分离过程。微滤属于精密过滤,可滤除粒径为0.01~10μm的微粒。超滤属于分子级分离,可截留溶液中溶解的大分子溶质(分子量1千-30万)。反渗透需要使用流体阻力大的较致密性膜需要较高的压力;纳滤需要压力介于反渗透于超滤之间;他们都是用于将低分子量的溶质从溶剂中分离出来。电渗析指在直流电场作用下,以电位差为推动力,利用离子交换膜的选择透过性,使水中阴、阳离子作定向迁移,实现溶液的浓缩、淡化、精制和提纯。阴膜只让阴离子通过;阳膜只让阳离子通过

超滤过程中浓差极化的产生原因及危害?产生原因溶质在膜界面处的浓度Cm高于主体溶液中浓度Cb此浓度梯度导致溶质由膜表面向主体溶液反向扩散形成边界层,增加流体阻力与局部渗透压,降低水的透过通量从而形成浓差极化危害:使超滤和微滤的渗透通量下降解决措施A预先除去溶液中大颗粒B增加料液流速以提高传质系数C选择适当的操作压力D对膜的表面进行改性E定期对膜进行清洗

电化学和微生物腐蚀的过程和机理。

答:电化学腐蚀过程就是原电池的工作过程,阳极是受到腐蚀的电极,阴极是产生沉淀物的电极。由于微生物的生命活动直接或间接对材料产生腐蚀,微生物包括细菌、较大的藻类和及原生动物。如出现在冷却、热交换、给水/污水系统。本质原因:微生物参与了引起腐蚀的电化学反应。

最新水质分析中的常用指标

1 水质分析中的常用指标 2 1、有机化学指标 3 4 溶解氧 (Dissolved oxygen简称DO) 5 指溶解在水中的分子态氧(O2),简称DO)。水中溶解氧的含量与大气压、水6 温及含盐量等因素有关。大气压力下降、水温升高、含盐量增加,都会导致溶7 解氧含量减低。 8 一般清洁的河流,DO可接近其温度的饱和值,当有大量藻类繁殖时,溶解9 氧可能过饱和;当水体受到有机物质、无机还原物质污染时,会使溶解氧含量降10 低,甚至趋于零,此时厌氧细菌繁殖活跃,水质恶化。水中溶解氧低于3~4mg/L 11 时,许多鱼类呼吸困难,窒息死亡。溶解氧是表示水污染状态的重要指标之一。 12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 简称COD) 13 化学需氧量是指以重铬酸钾(K2Cr2O7)或高锰酸钾(KMnO4)为氧化剂,氧化14 水中的还原性物质所消耗氧化剂的量,结果折算成氧的量(以mg/L计)。水中15 还原性物质包括有机物和亚xiao 酸盐、硫化物、亚铁盐等无机物。化学需氧量16 反应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基于水体被有机物污染是很普遍的现象,17 该指标也作为有机物相对含量的综合指标之一,在与水质有关的各种法令中均18 采用它作为控制项目。 19 注:我国颁布的环境地面水质标准(1988年)中,规定了以酸性重铬酸钾法20 测得的COD值称为化学需氧量,(简称CODCr),而将高锰酸钾法测得的COD值21 称为高锰酸盐指数,(简称CODMn)。 22 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CODMn)

23 高锰酸盐指数,又称为耗氧量,是反映水体中有机及无机可氧化物质污染24 的常用指标。定义为:在一定条件下,用高锰酸钾氧化水样中的某些有机物及25 无机还原性物质,由消耗的高锰酸钾量计算相当的氧量。它反映了水中悬浮和26 溶解的可被高锰酸钾氧化的那一部分无机物和有机物的量。 27 高锰酸盐指数在以往的水质监测分析中,亦有被称为化学需氧量的高锰28 酸钾法。但是,由于这种方法在规定条件下,水中有机物只能部分被氧化,并29 不是理论上的需氧量,也不是反映水体中总有机物含量的尺度,因此,用高锰酸30 盐指数这一术语作为水质的一项指标,以有别于重铬酸钾法的化学需氧量,更31 符合于客观实际。 32 CODcr一般为CODMn的2到5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得到的数据基本上都在33 这个范围 34 生化需氧量(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简称BOD) 35 生化需氧量是指在有溶解氧的条件下,好氧微生物在分解水中有机物的生36 物化学氧化过程中所消耗的溶解氧量。同时亦包括如硫化物、亚铁等还原性无37 机物质氧化所消耗的氧量,但这部分通常占很小比例。 38 有机物在微生物作用下好氧分解大体上分为两个阶段。 39 1)含碳物质氧化阶段,主要是含碳有机物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40 2)硝化阶段,主要是含氮有机化合物在硝化菌的作用下分解为亚xiao 酸盐41 和xiao 酸盐。约在5-7日后才显著进行。故目前常用的20℃五天培养法(BOD5 42 法)测定BOD值一般不包括硝化阶段。 43 BOD是反映水体被有机物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也是研究废水的可生化降解44 性和生化处理效果,以及生化处理废水工艺设计和动力学研究中的重要参数。

企业生产用水水质标准

Q XXXXX企业标准 XXXXXX 企业生产用水水质标准 XXXX年XX月XX日发布 XXXX年XX月XX日实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XXXXXXXXXXX。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 XXX XXX XX。

工业生产用水水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生产用水的水质要求、水质检测要求、水质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XXX水为源水,经反应、沉淀处理后供工业生产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业生产用水 指直接用于工业生产的水,包括间接冷却水,工艺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中包括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直接冷却水和其他水。 4 水质要求 工业生产用水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水质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水质检测要求 工业生产用水水质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5.1 水样采集 5.1.1 采样点选择 生产水采样点选择在车间泵房生产泵出水的直管道上。 5.1.2 采样方法 采样前应将水龙头开启一定时间,具体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目的是冲洗掉管道内可能存在的污垢、渣滓等影响水样的异物,确保水样纯净。采样前应先用水样洗涤采样器皿和塞子2-3次,取样体积一般为(200-250)mL。 5.2检验项目

水质标准

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12-30批准 1994-10-01实施 1 引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地下水质量监测、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 2.2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3 引用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4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4.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表1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特征,分为五类,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

5 地下水水质监测 5.1 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国家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5.2 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5.3 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 6 地下水质量评价 6.1 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 6.2 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划分为五类,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从优不从劣。 例: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Ⅰ类,不定为Ⅱ类。 6.3 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 6.3.1 参加评分的项目,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 6.3.2 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 6.3.3 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表2)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 表2 6.3.4 根据F值,按以下规定(表3)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如“优良(Ⅱ类)”、“较好(Ⅲ类)”。 表3 6.4 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丰水期平均值进行地评价。 6.5 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除采用本方法外,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 7 地下水质量保护 7.1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保护地下水水源,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执行。7.2 利用污水灌溉、污水排放、有害废弃物(城市垃圾、工业废渣、核废料等)的堆放和地下处置,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 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 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 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项目限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 色度 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 不超过1度(NTU)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mg/L) 铝 0.2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铜 1.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类(以笨酚计)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 3 (mg/L),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 0.05(mg/L) 镉 0.005 (mg/L) 铬(六价) 0.05(mg/L) 氰化物 0.05(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20(mg/L) 硒 0.01(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氯仿 0.06(mg/L)

各种水质标准

国内外实验室用水标准 2、电子级超纯水中国国家标准(GB/T11446.1-1997) 3、中国药典医药用水标准 3.1、纯化水标准 4、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1、微生物指标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 2、毒理指标 砷(mg/L)0.01 镉(mg/L)0.005 铬(六价,mg/L)0.05 铅(mg/L)0.01 汞(mg/L)0.001 硒(mg/L)0.01 氰化物(mg/L)0.05 氟化物(mg/L) 1.0 硝酸盐(以N计,mg/L)10 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 三氯甲烷(mg/L)0.06 四氯化碳(mg/L)0.002 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 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0.7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铂钴色度单位)15 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 臭和味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无 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铝(mg/L)0.2 铁(mg/L)0.3 锰(mg/L)0.1 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250 硫酸盐(mg/L)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1000 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

饮用水水质标准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 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1.1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最近WHO 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由此,1995 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一级规则和二级规则两部分。一级规则是强制性标准,通过规定最大污染物浓度或处理技术来执行。美国最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3月颁布),共列了101项(包括计划实施的),分为两部分,一级法规(强制性标准),共86项指标,其中无机物16项,有机物35项,农药19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7项,微生物学指标7项,放射性指标4项;二级法规(非强制性标准),用于控制水中对容貌(皮肤、牙齿变色),或对感官(如嗅、味、色)有影响的污染物浓度,共15项(其中铜、氟化物在一级法规中也有),各州可有选择地采纳作为当地强制性标准。 1.2 各国水质标准现状 英国是第一个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量化标准的国家。英国政府在1999年颁布了新的水质规则,要求水源存在隐孢子虫风险的供水企业,应对出厂水进行隐孢子虫的连续监测,同时对饮用水中的隐孢子虫提出了强制性的限制标准,即出厂水中隐孢子虫卵囊要少于1个/10L。对于违反该限制的供水企业,即使没有造成水介疾病暴发的证据,也将予以起诉,并课以罚金。 法国现行饮用水水质标准(95-368),主要参照欧共体80/778/EC指令而制定,它是在在《法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89-6)的基础上,经过1990、1991和1995年修订而成。大部分指标值采用的是EC标准的最大允许浓度值,有的指标要求高于EC的标准(如色度、浊度

2016环保水质五项新标准65环境

日前,环保部公告批准了五项环保水质标准,其中有《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为首次发布,据悉,该五项新标准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五项水质标准分别为: 《水质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809-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10-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总硒的测定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HJ 811-2016):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硒的3,3'-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可溶性阳离子(Li+ 、Na+、NH4+、K+、Ca2+、Mg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12-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离子色谱法。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 84-2016):规定了测定水中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离子色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 84-2001)的修订。 环保水质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而制定的,对环境保护、水治理有着重大意义。

最新中水水质标准

最新中水水质标准 中水水质标准 1.中水利用 1.1建设中水设施,给中水派上合理得用场,提高中水的利用率是中水设施建设效益的体现。效益情况是业主、用户和节水管理部门都关心的问题。设计和管理使用,应按下式计算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 η=ΣQ/ΣQ×100% 2ZYP 式中η——中水设施的中水利用率; 2 ΣQ——中水设施的总用水量(m3/d); Z ΣQ——建设中水设施的建筑物或小区的原排水量(m3/d)YP 1.2建筑中水是建筑物和建筑小区内的污水、废水再生利用,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组成部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分类,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2002)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见下表。 表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类别 序号分类范围示例 农田灌溉种籽与育种、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 造林育苗种籽、苗木、苗圃、观赏植物农、林、牧、渔1 业用水畜牧养殖畜牧、家畜、家禽 水产养殖淡水养殖 城市绿化公共绿地、住宅小区绿化 冲厕厕所便器冲洗 道路清扫城市道路的冲洗及喷洒 城市杂用水车辆冲洗各种车辆冲洗 2

施工场地清扫、浇洒、灰尘抑制、混凝土制备与养建筑施工护、施工中的混凝土构件和建筑物冲洗 消防消火栓、消防水炮 工业用水冷却用水直流式、循环式 3 洗涤用水冲渣、冲灰、消烟除尘、清洗 锅炉用水中压、低压锅炉 溶料、水浴、蒸煮、漂洗、水力开采、水力输送、工艺用水增湿、稀释、搅拌、选矿、油田回注 产品用水浆料、化工制剂、涂料 娱乐性景观娱乐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用水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及水景 4 用水 湿地环境用恢复自然湿地、营造人工湿地水 补给水源水补给地表水河流、湖泊 5 补给地下水水源补给、防止海水入侵、防止地面沉降 2中水水质标准 2.1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浇洒、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 水质按《城市再生水利用分类》(GB/T18919-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为便于应 用,列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杂用水水 质,见表4 表4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冲厕道路清扫、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序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101834发表时间:2013-08-26 10:50:00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 ——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 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各类水质标准

美国制药用纯化水和注射水标准

纯化水(Chunhuashui Purified Water)标准 本品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何附加剂 《性状》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无臭、无味。 《检查》酸碱度取本品10ml,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不得显红色;另取10ml,加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5滴,不得显蓝色。 氯化物、硫酸盐与钙盐取本品分置三只试管中,每只各50ml。第一只管中加硝酸5滴与硝酸银试液1ml。第二管中加氯化钡试液2 ml,第三管中加草酸铵试液2 ml。均不得发生浑浊。 硝酸盐取本品5 ml置试管中,于冰浴中冷却,加10%氯化钾溶液0.4 ml 与0.1%二苯胺硫酸溶液0.1 ml,摇匀,缓缓滴加硫酸5 ml,摇匀,将试管于500 C水浴中放置15分钟,溶液产生的蓝色与标准硝酸盐溶液〈取硝酸钾0.163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100 ml,摇匀。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100 ml,再精密量取10 ml,加水稀释成100 ml,摇匀,即得(每1 ml相当于1μg NO3)〉0.3 ml,加无硝酸盐的水4.7 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06%)。 亚硝酸盐取本品10 ml,置纳氏管中,加对氨基苯磺酰胺的稀盐溶液(1→100)1 ml及盐酸萘乙二胺溶液(0.1→100)1 ml,产生的粉红色,与标准亚硝酸盐溶液〈取亚硝酸钠0.750g(按干燥品计算),加水稀释至100 ml,摇匀,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100 ml,摇匀。再精密量取1 ml,加水稀释成50 ml,摇匀,即得(每1 ml相当于1μg NO2)〉0.2 ml,加无硝酸盐的水9.8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02%)。 氨取本品5 0ml,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 ml,放置15分钟;如显色,与氯化铵溶液(.取氯化铵31.5mg加无氨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成1000 ml)l.5 ml,加无氨水48ml,与碱性碘化汞钾试液2 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3%)。 二氧化碳取本品25 ml置50 ml具塞量筒中,加氢氧化钙试液25 ml。密塞振摇。放置,1小时内不得发生浑浊。 易氧化物取本品100ml,加稀硫酸10ml,煮沸后,加高锰酸钾滴定液(0.02mol/l)0.10 ml,再煮沸 10分钟,粉红色不得完全消失。 不挥发物取本品100 ml,置1050C恒重的蒸发皿中。在水浴上蒸干,并在1050C干燥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mg。 重金属取本品40 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 ml与硫代乙酰胺试液2 ml,摇匀,放置2分钟,与标准铅溶液2.0 ml加水38 ml用同一方法处理后的颜色比较,不得更深(0.000 05%)。 2000年中国药典医药用水水质标准(P344 )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表1

3.3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及释义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及释义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释义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全球饮用水水质标准 人类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 饮用水的安全性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微量分析和生物检测技术的进步,以及流行病学数据的统计积累,人们对水中微生物的致病风险和致癌有机物、无机物对健康的危害,认识不断深化,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各国相关机构纷纷修改原有的或制订新的水质标准。了解和把握国际水质的现状与趋势,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和修订已沿用多年的现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满足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居民对饮水水质新的需求,加强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现状 目前,全世界具有国际权威性、代表性的饮用水水质标准有三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饮用水水质准则》、欧盟(EC)的《饮用水水质指令》以及美国环保局(USEPA)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饮用水标准大都以这三种标准为基础或重要参考,来制订本国国家标准。如东南亚的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香港,以及南美的巴西、阿根廷,还有南非、匈牙利和捷克等国家都是采用WHO的饮用水标准;欧洲的法国、德国、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等欧盟成员国和澳门则均以EC指令为指导;而其它一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同时参考WHO、EC、USEPA标准;我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则有自行的饮用水标准。 三部重要的水质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制订的《饮用水水质准则》作为世界性的权威水质标准,是各国制订水质标准的重要参考,并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增长和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而不断发展。考虑到全球多个国家地方社会习俗、经济、文化、环境的差异,因而水质指标较完整,但指标值并非是严格的限定标准,各国可根据本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1993年到1997年期间,WHO分三卷出版了《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二版,其中包括:第一卷,建议书(1993);第二卷,健康标准及其它相关信息(1996);第三卷,公共供水的监控(1997)。最近WHO在《准则》中增加了"微囊藻毒素"指标,表明对蓝藻产生的藻毒素的健康影响给予高度重视。 欧共体(欧盟前身)理事会在1980年对各成员国提出《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指标比较完整,要求也比较高。该指令成为欧洲各国制订本国水质标准的主要框架。1991年底,欧盟成员国供水协会对《饮用水水质指令》80/778/EC实施以来的情况作了总结,认为尽管该指令对10年来欧洲饮用水水质的改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缺点:未能提供合适的法律架构以应对原水水质的变化,以及生产、输送饮用水所遇到技术困难;此外,该指令在1975年开始起草,其中的指导思想和水质参数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适宜的,但没有将近年来水行业的科技进步纳入其中。由此,1995年,欧盟对80/778/EEC进行了修正,1998年11月通过了新指令98/83/EC。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 美国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一级规则和二级规则两部分。一级规则是强制性标准,通过规定最大污染物浓度或处理技术来执行。美国最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2001年3月颁布),共列了101项(包括计划实施的),分为两部分,一级法规(强制性标准),共86项指标,其中无机物16项,有机物35项,农药19项,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7项,微生物学指标7项,放射性指标4项;二级法规(非强制性标准),

国家自来水水质标准

国家自来水水质标准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与卫生部联合修订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下称“新标准”)将正式实施,所有自来水厂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检测标准。新标准中的106项指标被分为常规检验项目与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各地必须统一检定;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具体实施日期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全部指标的实施最迟不得晚于2012年7月1日。 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检测项目单位国家标准 色度度不超过15度 浑浊度NTU 不超过3度 嗅与味不得有异嗅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 mg/L 450 铁mg/L 0、3 锰mg/L 0、1 铜mg/L 1、0 锌mg/L 1、0 挥发酚(以苯酚计) mg/L 0、002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 硫酸盐mg/L 250 氯化物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氟化物mg/L 1、0 氰化物mg/L 0、05 砷ug/L 50 硒ug/L 10 汞ug/L 1 镉ug/L 10 铬(六价铬) mg/L 0、05 铅ug/L 50 银ug/L 50 硝酸盐氮mg/L 20 氯仿ug/L 60 四氯化碳ug/L 3 苯并(a)芘ug/L 0、01 滴滴涕ug/L 1 六六六ug/L 5

细菌总数个/L 100 总大肠菌群个/L 3 总α放射性Bq/L 0、1 总β放射性Bq/L 1、0 余氯mg/L ≥0、30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与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到、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 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水质新标准

水质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国家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施行,延续21年之久的老标准(GB5749-1985)终于完成了历史使命。新标准规定的指标由原来的35项大幅增加到106项,部分指标的限值也更加严格了。因此,在新标准的贯彻和执行当中势必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 1供水企业如何适应新国标的要求 1.1新国标的主要改进 新国标的检验项目由原来的35项大幅提高到106项,增加了71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对蓝氏贾第虫、隐孢子虫等易引起腹痛等肠道疾病、一般消毒方法很难全部杀死的微生物的检测。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对净化水质时产生二氯乙酸等卤代有机物质、存于水中藻类植物微囊藻毒素等的检测。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且,还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 1.2对供水企业的新要求 从水源到用户龙头,是一个完整的供水系统。要始终保证向用户供应符合标准的水,就要求供水企业要对供水系统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包括:符合要求的水源和水源保护(该项应主要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符合要求的净水构筑物和良好的管理维护;合理的输配水系统和良好的管理;完善科学的水质指标检测和水质监控能力

等。这些,均对供水企业提出了新的、更为严格的要求。 1.3 供水企业普遍存在的困难 当前,供水企业普遍存在供水设施、工艺技术、管网配水等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同时,水厂管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水厂全面质量控制观念淡漠;缺乏水质综合管理措施,对水质突变等异常情况,应对措施不足;水厂的自动化程度较低,多数水厂运行仍然依靠员工“勤跑、勤看”;水厂水质检测能力不足,检测项目数量及精度不高。另外,还有设施改造的投资问题,有了投资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实施,其后,供水成本也会随之上升,供水价格上涨压力也会增大。而供水价格的周期性滞后和调整不到位一直是供水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而这对供水企业的发展又形成了制约。 2应对措施和途径 2.1加大水质检测配套投入,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水质标准提高后,检测能力跟不上,也就无法判断水质是否达标,执行新标准便成为空话。因此,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监管水平是施行新水质标准的首要任务。为适应新国标,供水企业必须加大水质检验室(或化验室)的建设投入,同步提升检测技术水平。 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放射性α、β测定仪、紫外分光光度计、浊度仪等先进设备一批,加大实验设备的投入,先后购置了离子析谱仪、原子萤光光度计、微生物监测台等。目前能独立完成全部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非常规指标检测项目也可达到4-5项。今年准备增加气相色谱仪的检测器,继续增加非常规指标的检测。坚持检测与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 定义 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 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 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 目及限值 项 目限 值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 浑浊度不超过l度(NTU)①,特殊 情况下不超过5度(NTU)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 pH 6.5—8.5 总硬度(以CaCO3计)450(mg/L) 铝0.2(mg/L) 铁0.3(mg/L) 锰0.1(mg/L) 铜 1.0(mg/L) 锌 1.0(mg/L)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L) 硫酸盐250(mg/L) 氯化物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 耗氧量(以O2计)3(mg/L),特殊情况下不 超过5mg/L② 毒理学指标 砷0.05(mg/L) 镉0.005(nlg/L) 铬(六价)0.05(mg/L)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 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 ——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 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 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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