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步接收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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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接收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方法设定目的为明确规范让步接收品的处理路径、方法、处置及责任。

2、适用范围

有关本公司及供应商所生产的材料、零部件、附属品、半成品、完成品等超出品质要求但不影响公司产品安全性、功能性和使用性以及为应对紧急生产来不及正常检验而需让步接收时适用。

3、职责

质量管理部:对提出的让步接收申请进行最终结果的判定。

技术开发部:负责不合格内容对产品安全性、功能性和使用性的影响进行评审判定。

生产部:依生产需求负责填写公司内生产产品的让步接收申请。

采购部:公司外生产产品则由采购部提出让步接收申请。

相关部门:提出评审意见。

4、作业规定

4.1 申请部门必要申请让步接收时,于让步接收申请书上记入必要事项后转呈技术开发部进行安全性、功能性和使用性评判并由技术开发部责任人签名确认,相关部门责任人记入意见后,申请部门向质量管理部提出申请,必要时根据质量部要求添附有关试验及判定资料.

4.2 让步接收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型号、数量、不合格内容、申请理由、申请部门、申请人及今后对策措施。

4.3让步接收单以会审方式进行,质量管理部结合相关意见进行最终

判定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批准,必要时应先取得顾客承认

方可判定,同时对有合同规定时让步接收品必须征求顾客或其

代表同意方可接收。但让步接收的申请并不意味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减轻责任部门(供货商)的责任,同时出不能作为部品判定持依据,也不影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4.4 让步接收判定确认后,质量部门应及时将让步接收单配布分发

给相关部门,采购部门将外购外协件的让步接收信息传递给供

应商。原纸质量管理部门保管。

4.5 若判为退货或报废部品其责任部门应及时评判结果进行处理。

对判为同意让步接收的部品,质量部部长必须及时通知质检

员,质检员应及时贴上或放入“让步接收”标签,加以标示区

分并及时通知生产车间使用或仓库入库;

4.6 对同意让步接收而还未送到的外购、外协件则由供应商按同意让

步接收要求的数量进行标示“让步接收”以示区分来进行送货,同时仓库接收时应根据批准的让步接收单核对此送来的让步

接收申请部品数量是否有误。质检员在进行检查时也应核对送

来的让步接收部品数量进行确认。

4.7 质量部、采购部应对让步接收的部品进行数量跟踪管制,以确

保让步接收的部品进行有效管理。

4.8 因生产急需部品需紧急放行,质检员来不及做正常检验时,生

产部按4.1、4.2、4.3的要求进行让步接收申请,质检员必须对

其进行让步接收方式标示,以便于追溯、鉴别、回收。

4.9 对让步接收的部品在生产使用发生品质异常时生产部应及时回

收,并对已使用让步接收品的产品进行追溯、标示隔离处理,

并通知相关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附件

让步接收申请单

让步接收标示让步接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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