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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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管理工作,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积极性,真正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进一步推动创新工作快速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坚持创新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难题难点、共性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应用,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第三条为加大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在创新项目管理上,厂注重管理流程和责任效果,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完善从立项论证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资料,科学合理地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做到有始有终。

第四条创新管理工作坚持“统一归口、分级负责”的原则。

实行由厂创新委员会指导、审核、批准,生产技术科归口负责日常创新管理工作,企管科协助管理创新工作。

第五条创新活动的组织、实施、验收、申报等都应按本办法执行,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成立创新委员会,下设创新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厂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

成员:。

第七条技术委员会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对重大技术决策、重大技术问题、管理难点进行专题研究及调查,汇集专家意见和建议,组织重大创新项目的检查、验收、评审等工作。

2、负责编报长远创新规划和年度创新项目计划,并检查督促年度创新项目的实施。

3、每季度组织对完成的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和合理化建议等进行评审、鉴定、收购、奖励、专利申报等。

4、负责对每年度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和报批;针对项目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论证评审;审查所列科研项目的立项报告;审查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情况。

5、负责对年度承包责任书的科技和管理创新项目指标进行考核。

6、负责组织技术交流研讨、技术讲座、新技术推广,及时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提高和新知识的更新培训。

(完整版)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完整版)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创新创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

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

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纲要》),实现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定《项目管理办法》,并后根据本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申报实施细则》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包括:(一)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教育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中央其他部委,广东省科技厅、东莞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资助的研究项目等。

(二)横向科研项目: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研究与合作的项目。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管理原则:(一)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二)本着合理开支、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统筹协调,联合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家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整合、平等协作、联合推进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

第四条在科研项目管理中,必须把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我院承接的各类科研项目实行科技创新部、项目研发部门(团队)双重管理体制下的项目负责人制。

第六条科技创新部门是我院科研工作专职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遴选、申报、管理、监督;负责起草有关科研政策和管理规定,会同院长办公会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代表研究院对我院科研项目进行综合计划全过程管理,代表我院对外联系和沟通,并负责协调重大科研项目中的条件保障、资源调配。

第七条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的综合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本单位项目的人员分配、条件保障,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管理细则。

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科技工作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

创新管理办法及制度

创新管理办法及制度

创新管理办法及制度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于一个组织而言,创新管理是确保创新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果的关键。

为了推动公司持续创新,建立适应创新需求的管理办法及制度至关重要。

一、创新管理的背景与意义随着市场的变化和竞争的加剧,企业不得不通过创新寻求发展。

然而,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使得创新活动需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来保障和引导,以提高创新的成功率和价值。

创新管理的核心在于整合资源、组织团队、激发创新动力、确保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只有建立完善的创新管理制度,才能为企业提供支持,使创新能够成为长期的竞争优势。

二、创新管理的原则1. 顶层设计:公司高层应明确创新的重要性,提出明确的创新战略和目标,并将其融入公司的发展规划中。

同时,要建立专门的创新管理部门或实施创新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创新管理的相关政策、流程和标准。

2. 创新文化:创新是一种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企业应营造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

鼓励员工提出新想法,尊重并支持不同的观点,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为员工激发创新的动力。

3. 投入支持:为了鼓励创新,企业需要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

这包括财务投入、技术支持、培训资源等。

同时,在组织架构上,应该设立专门的创新团队,形成一套高效的协作机制。

4. 制度引领:建立科学的创新流程和制度,规范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创新能够有效进行。

这包括创新项目的选择、流程的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果转化等方面。

三、创新管理的具体措施1. 创新项目管理:公司可以建立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筛选创新项目,并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2. 创新资源管理:企业应建立创新资源库,收集和整合外部的创新资源,并与内部的研发部门进行有效对接。

3. 创新培训与激励:公司可以开展相关的创新培训和知识分享活动,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取得显著创新成果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认可。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保证创新创业项目顺利开展和长足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旨在鼓励和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强调以激发创新创业兴趣为导向,以训练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引导学生在实践探索中体验创新,砥砺创业能力,形成良好的校创新创业文化氛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为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顺利实施,由学校就业指导处(“双创办”)负责全面统筹、督导和考核工作,各学院具体实施本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推进、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项目立项及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第四条双创办、学院要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上好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

双创办、学院要做好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和储备。

鼓励职能处室积极参与项目立项。

就业处推荐参加创新创业省级项目,每年获奖不少于3项。

第三章项目的申报要求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一般应为本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学生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少于2人(至少一名专业导师和一名创业导师)、不多于5人。

通过师生自愿结合组成项目团队,共同推选确定第一指导教师及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第六条申请立项的范围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社会服务项目、文化创意项目、公益创业项目、非遗传承项目、健康扶贫项目等。

鼓励项目团队认真学习结合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要求,推出符合学校专业特色的、能够紧密切合当前时代发展热点课题的、具有良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XX单位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

XX单位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

XX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为进一步调动XX广大员工的创新创效积极性,规范创新创效成果管理和考核激励,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驱动在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根据《集团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及XX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推动和实现XX各项目标为核心,以创新引领推动“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为任务,努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等工作取得突破,加快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

聚焦制约企业安全生产、效益提升的关键环节和技术短板,依靠专业化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点的创新成果、标准规范,不断加大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率,为XX的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创新活力。

二、领导机构(一)领导小组XX成立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政策,协调解决创新创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创新创效考核方面的奖惩事项。

组长:矿长副组长:矿级领导成员:企管科、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办公室成员机电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副总工程师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召集、组织和落实,以及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征集和评审。

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宣传科等科室,负责本系统分管范围内创新创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对成果的推广转化进行跟踪指导。

人力资源科、财务科、企管科等科室,负责协调解决创新创效人、财、物等方面问题。

(二)创新专业组为提高创新创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创新创效类别,成立专业创新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矿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创新创效工作,并负责创新创效成果的评审和推广转化。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以下简称技术创新计划)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计划是山东省科技计划的主体计划之一,是在财政、金融引导支持下,吸收社会力量(包括人才和资金),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省级计划.第三条技术创新是指与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其商业化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是技术进步的核心和主体。

技术创新项目包括在技术创新全过程中涉及到的新产品开发、工业性试验、产学研联合、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重大装备国产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项目.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是技术创新全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技术创新目标的保证.第二章计划编制第四条计划编制依据(一)市场需求;(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三)国家产业政策;(四)国家、省技术创新纲要;(五)国家、省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整体部署;(六)我省实际情况。

第五条计划编制原则(一)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形成商品化和产业化;(二)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结合、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三)以产品为龙头、以工艺为基础、配套安排原材料、基础件、元器件以及相关的设备,形成系统配套性;(四)与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改造等计划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第六条计划选项条件(一)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应当是先进的,技术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产品应填补省内空白;能形成一定的规模经济,具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情景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二)项目承担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或技术支撑单位),有配套的开发、生产条件及所需的能源、原材料;有较高的资金信用等级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8.07•【字号】郑政文〔2024〕106号•【施行日期】202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24〕106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遴选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五章服务保障第六章督导检查第七章考核奖励第八章附则郑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郑州实践的带动支撑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重点项目的遴选确定、管理实施、协调推进、服务保障、督导检查、考核奖励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重点项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要求,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和带动支撑作用,列入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

第四条市重点项目管理按照“统筹协调、分级负责、联动推进、重点保障”的原则,实行全周期管理服务保障。

第五条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是全市重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日常工作,具体由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中心承担,负责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的遴选、协调、服务、监测、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成员单位由涉及市重点项目的行业主管、要素保障、审批服务等部门(单位)组成,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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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2011年5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承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科技单位,医院管理是做好医院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激励医院管理实践探索和医院管理理论、政策、研究方法的创新,表彰奖励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实践成就和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我院医院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促进医院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项目管理推进医院部门、科室管理、服务工作创新,是破解医院部门、科室工作难题的有效举措,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第三条为了保证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评审和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医院设立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并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专家库。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院办),负责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项目选择和立项
第四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服务品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任务,突出增强部门、科室管理和服务的创造能力为主题,切实发挥创新项目对医院改革、医院经营、质量管理、患者安全及医院服务实践的促进作用。

包括医院管理实践创新和基础理论研究两个方面。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管理新方法、新方案、新技术;
2.医院改革的实践研究成果;
3.医院服务、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方面的实践成果;
4.引进吸收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和先进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5. 信息化管理先进方法、手段和技术应用于医院管理实践的研究成果。

(二)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现和提出对医院管理学科领域发展有指导意义的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等研究成果;
2.医院管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成果;
3.医院管理相关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政策研究成果。

第五条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申报和承担主体为医院各部门、科室。

第六条项目一般一年申报一次,每年初申报本年度创新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申报项目不超过三项/部门/年、二项/科室/年,项目实施当年度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两各年度。

项目申报程序为:
1、项目申报部门、科室填写《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报经分管院领导(临床、医技、护理需先报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核)批准。

2、项目申报科室向院办递交《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3、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抽调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召开立项评审会。

承担创新项目的部门、科室通过PPT展示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陈述并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理由、创新点及预期效果、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进度安排、阶段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等。

4、项目评审组根据创新性、实用性、先进性、可行性、预期效果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无记名评分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委实行回避制,数量为单数并不少于7名。

依据综合得分确定是否立项(通过率不高于70%)。

5、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项目立项计划。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项目承担部门要建立创新工作责任制,一般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保证创新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创新项目要坚持调研、试点先行,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成果。

要善于总结提炼创新工作中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把创新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各项目部门科室在7月,对项目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估考核。

第九条积极营造创新工作氛围。

采取现场会、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新经验、交流创新成果,整体推进部门、科室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项目奖励评审
第十条项目奖励评审标准:
(一)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综合评定标准:按照先进性与难度、推动医院管理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如下:
1.属省内医院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独特,有重要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发展与进步,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管理论文在A类期刊发表或在省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一等奖;
2.属市内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新颖,有较大的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发展和进步有推动作用,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管理论文在B类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二等奖;
3.属市内首创的管理实践,思路新颖,有一定创新,达到了同类管理的先进水平,对本领域的进步有推动作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评为三等奖。

(二)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综合评定标准:按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及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进行综合评定,标准如下:
1.在科学上取得了突破性、综合性进展,学术上属省内先进,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及其分支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
建设、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有管理论文在A类期刊发表或在省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属市内领先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有管理论文在B类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医院管理论坛交流,可以评为二等奖;
3.在科学上取得较大进展,学术上属市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医院建设、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一条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奖励项目每年评审一次,程序为:
1、每年12月初,项目承担科室填写《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奖申报书》,报经分管院领导(临床、医技、护理需先报经医务处、护理部批准)批准。

2、项目申报科室向院办递交《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项目奖申报书》,并附项目相应的成果鉴定及相关佐证材料。

3、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抽调专家组成项目奖励评审组,召开评审会。

承担创新项目的部门、科室通过PPT展示对申报立项项目进行陈述并答辩,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及创新点、项目工作效果和应用及其证明材料、申报奖励等次等。

4、项目奖励评审组按照先进性与难度、推动医院管理进步的作用、推广转化程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四个方面对医院管理实践创新成果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及他人引用程度等四个条件对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定。

项目奖励评审组以无记名评分方式进行现场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委实行回避制,数量为单数并不少于7名。

5、项目奖励评审组依据综合得分提出奖励等次建议,一等奖由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

医院行政会议批准,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异议及处理
第十二条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奖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任何科室或个人对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或获奖持有异议的,可在立项及获奖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提出异议的科室或个人应当提供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科室名义提出异议的,科室负责人要签名。

第十四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

凡涉及立项、获奖科室所完成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填写不实所提的异议为实质性异议;对立项、获奖科室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其它对评审结果的意见,不属于异议范围。

第十五条异议由评审办公室负责协调、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行政会议会议审核,并对投诉者给予保护。

第六章获奖项目奖励
第十四条奖金标准见医院奖励目录。

创新项目发表论文或获得成果者按照科教奖励有关规定的1.5倍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创新项目奖励结果作为年度科室负责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列为单独加分项目)。

第十六条对于在全院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管理服务创新项目,医院将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推广。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院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1年5月 1日起施行。

附表1:医院管理服务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表2:医院部门管理服务创新奖励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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