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手册
有关2020届毕业生返校时医保报销流程及毕业后就诊报销指引(1)

有关2020届毕业生返校时医保报销流程及毕业后就诊报销指引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返校后快速顺利办理好医疗费报销审核手续,请同学们务必在返校前整理好报销资料,并填写好登记表.校外门急诊及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分别按以下要求操作,并在返校后的第1天进行处理。
一、校外门急诊就诊医疗费报销(1)需备齐的资料:公立医院的医疗发票及费用清单、就诊病情记录的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不要原件)。
将以上资料叠放一起,并在第一张发票背面写上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以确保财务及时准确入账。
(2)返校后马上交报销资料给医保联络人(由学院指派),各学院汇齐后,将汇总登记表(见附件1,可网上填好),及时交到医院医保科(联系电话:39322127)。
医保科审核结算后统一交到财务处入账。
(3)财务处将报销款打入学生缴交学费用的银行卡账号,请同学们不要随意消卡。
二、异地住院医疗费的报销1、参保学生凡是假期已在家庭所在地的公立医院或实习所在地的公立医院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尚未进行异地结算的,需由本人到广州市医保局或广州市各区医保分局进行零星报销,且需要备齐以下资料:(1)居民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住院医疗费专用发票;(3)住院费用总的明细清单;(4)出院记录复印件;(5)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6)需提供家庭所在地证明(本人身份证地址为家庭所在地址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学院开具的假期证明;若为实习期间则需要提供实习证明(由带队老师签名并由所在学院盖章);(7)若因外伤住院请附上受伤经过说明,并有本人签名。
以上(2)(3)(4)(5)项须盖有住院医院的公章。
备齐上述资料并由本人填写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名,学院盖章后由个人提交到就近医保局的服务窗口。
(8)在广州市内住院按医保规定出示医保卡直接结算.非个人原因出院当时未直接结算的,需提供当时未结算的说明,交由医保局审核,解释权在医保局。
2、参保学生目前正在家庭所在地的公立医院住院或实习期在实习地的公立医院住院的,请关注“广州医保”公众微信号,点医保互动-异地就医,按指引操作,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实现异地结算。
不参保说明书

不参保说明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和《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在榕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医保筹资水平为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年,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40元。
按照规定,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就可享受符合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的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大学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门诊传染病医疗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我院已经将相关医疗保险宣传到位,现本人与家人沟通过,决定不办理福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此说明。
专业:班级:
说明人:时间:
不参保说明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和《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文件,在榕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医保筹资水平为160元,其中政府补助120年,参保大学生个人缴费40元。
按照规定,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就可享受符合大学生医保保障范围的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大学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门诊传染病医疗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我院已经将相关医疗保险宣传到位,现本人与家人沟通过,决定不办理福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此说明。
专业:班级:
说明人:时间:。
2011年研究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文件

师委研〔2011〕43号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118号)精神,在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全部纳入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执行《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榕政综〔2007〕249号),重点保障大学生的住院治疗、门诊大病医疗、门诊传染病治疗和意外伤害治疗。
为了减轻研究生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的经济负担,现开展我校2011年研究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研究生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采取自愿原则。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对象我校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新参保:2011级研究生新生和未参加过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
2、续保:2010年已参加过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1、新参保的研究生53.3元/人,医疗保障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续保的研究生40元/人,医疗保障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参保要求1、新参保新参保的研究生须登陆福州市高校医保管理系统网站,填写个人参保信息。
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电子版),请注明学院、姓名、学号,学院统一收齐交至研工部。
网址:http://59.77.193.27:8080/index.html建议使用浏览器:Firefox2、续保续保的研究生须登陆福州市高校医保管理系统网站,填写个人续保信息。
四、缴费要求:根据《关于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开展“天翼你存费,医保我买单”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开展“爱心我传递,学业健康行”活动的通知》,我校研究生移动手机和天翼手机用户可通过手机支付方式缴纳医保费用,具有存话费送医保的优惠措施,具体事项详见附件2、附件3。
不参加手机支付话费方式缴纳医保费用的研究生,可采用现金缴费,由学院统一收齐交至财务处。
大学生医保政策

大学生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材料一、大学生参保(一)参保范围在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登记办理方式:以各高校为单位。
办理时间:每年新学年开学后至当年10月25日前(10月25日之后入学或转学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补办)。
办理地点:市医保中心。
办理流程:1、信息采集:(由学校统一负责)文件格式:统一用 Excel表文件字段: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入学时间、专业类别、联系电话。
Excel(*.xls)格式:需要注意的问题:①采集信息要按10个字段的先后顺序排列。
②身份证号中有字母的要用大写。
③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
④证件类型、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要求输入编码。
⑤所有数字均用文本格式输入。
2、报送学生参保信息。
学校对所采集的学生参保信息核对无误后,统一报市医保中心。
3、建档。
市医保中心审核学校报送的参保信息,并导入社保系统,建立个人社保档案,生成个人社会保障号。
4、办理参保登记。
建档完成后,办理参保登记。
同时将参保信息反馈给学校。
反馈信息中错误的要及时核对修改,并报市医保中心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至登记成功。
错误信息如何修改:(1)份证号号校验出错!、身份证号中日期出错!、身份证号长度有错!、该人在该批次中重复。
(学校重新核对修改)(2)该人重复建档。
(核对信息是否正确、正确的单独建档)(3)该人员当年已审核生成台账明细,请核实!、当前参保年度已有缴费到账记录,请核实! (①可先办理删除台帐,再办参保。
②不需再办理参保)(4)输入的姓名[***]与资源库的姓名[***]不一致!、输入的证件号[***]与资源库的证件号[***]不一致!(先核对,再凭身份证复印件修改,再办参保)(5)该人员是:"在用人单位参保",无法办理登记!、该人员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若登记参加居民医保,将停止城镇职工医保",请核实! (无需再办参保,如果要办需先将原社保中止后,再办参保)5、低保学生确认。
学生异地就医产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学生异地就医产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如下:1、请先上集美大学学生工作处(部)网站->下载中心->医疗保险类表格->下载《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范本附后)。
2、学生本人填妥《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由学院预先审核后加盖公章,然后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加盖公章。
3、学生本人携带已审核的《集美大学学生异地就医证明》和以下材料至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报销费用。
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报销时除提供下述报销材料原件外,还必须先将下述材料提前复印一份,原件交社保中心,复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印章后由学生交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校医疗中心三楼)用以处理补充医疗保障费用的报销;商业等保险已赔付者,发票原件上需加盖商保等保险理赔业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商保等保险理赔清单,商保等保险已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社保基金不再重复赔付(从参保个人利益出发,建议先办理社保报销后再申请商保等保险的理赔)。
5、门诊单张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住院发票超过6000元的报销业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单张票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票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到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1、门诊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3、门诊(急诊)病历;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1、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华南师范大学参加居民医保学生就诊及报销指引

华南师范大学参加居民医保学生就诊及报销指引一.就诊须知(一)参保并成功缴费的学生凭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医保专用病历本、医保卡在华师医院及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门诊部就诊,属于《医保药品目录》(2010年版,甲类部分),享受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检查、检验、换药、输液等治疗享受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的待遇;中草药全部自负。
(二)到校外医院就诊者必须先经校医院主诊医师签写转诊意见,方可到指定的合约医院就诊(在校外发生急、危、重症者除外),外院就诊普通门(急)诊费用先自行全额垫付,于就诊日期后3个月内到校医院报销,转诊一次报销一次,经审核后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报销60%。
不按规定未经批准而自行转诊者,一切费用均不予报销。
因病情必须使用在规定范围内的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检查费用200元以上,需经校医院负责人批准同意,检查结果阳性报50%,结果阴性及手续不齐就诊发生的费用全额自负。
(三)我校指定合约医疗机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公立)、专科医疗机构(公立)均为我校合约医疗机构。
南海校区的合约医疗机构为南海狮山华立医院(只限门急诊)。
(四)在校学生寒暑假期间、实习期间在户籍及实习所在地公立医疗机构所发生的急诊基本医疗费用,经审核后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
(五)以上情况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的最高限额均按广州市居民医保相关规定(每月不超过300元)执行。
(六)参保学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指定门诊慢性病的就医和医疗费用按照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不在学校统筹管理范围之列。
(七)住院就医无需到校医院转诊,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在广州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直接记账结算。
(八)学生医保病历本为参加医保并成功缴费的学生享受医保待遇凭证,挂号就诊时需出示带有本人相片并加盖校医院医保专用章的病历本,不出示医保病历本者按自费学生处理,病历本只限于参保学生本人就诊使用,不得转借或使用他人病历,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的学生医保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报销工作具体操作规程-福建师范大学财务处
附件1
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报销工作具
体操作规程
一、具体步骤
(一) 学院持以下材料到教师教育学院审核
以上材料需学院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
(二)持教师教育学院审核后的表单及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二、“管理与指导费、学生补贴、教师补贴”报销标准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实效性,实习经费应于实习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教师教育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审核。
四、本规程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19.11.26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福大学〔2012〕70号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3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118号)、《关于提高我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榕人社保〔2012〕121号)及《福州大学关于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的意见》(福大学〔2009〕32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校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医疗保险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侨、港、澳、台大学生),从参保之日起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国家要求,全体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较往年不同之处1.不再发放社保卡,改为发放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就诊凭证卡。
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
因社保卡的制卡周期长给在校学生就诊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因社保卡制作具有唯一性,已办理的学生在毕业后异地就业需向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请注销该卡后才可在单位参加医保,带来一定不便,故2012年9月起不再制作社保卡,改为制作就诊凭证。
12.就诊缴费、报销手续有所不同。
今后学生在空军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时出示就诊凭证进行就诊,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直接扣除统筹费用,学生缴纳个人应承担部分,无需另外进行报销;普通门诊以及除以上三家医院外的住院治疗,所有学生均需本人自行缴纳医疗费用,待住院或就诊结束后在校内进行报销。
基本医保报销时学生需在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填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待校内医保专员审核后由学生个人打印报销申请表,附上医疗收费票据、医疗就诊费用清单,统一装袋后交给医保专员,由医保中心报销后将报销费用转款至学生个人账户。
3.学生报销待遇有所不同。
大学生医保报销申请报告
尊敬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我是XX大学XX学院XX年级的XX同学,学号:XXXXXXX。
在此,我向贵部门申请大学生医保报销,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申请原因本人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因XX疾病(具体疾病名称:XX)进行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
根据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我符合医保报销的条件,特此申请医保报销。
二、医疗费用明细1. 门诊费用:XXXX元其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为XXXX元,个人自付部分为XXXX元。
2. 住院费用:XXXX元其中,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为XXXX元,个人自付部分为XXXX元。
三、医保报销依据1. 本人已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并按时缴纳保费。
2. 治疗期间,我按照医保政策要求,在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3. 我已提供以下报销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医保卡;(3)住院病历、出院小结;(4)医疗费用收据;(5)门诊、住院费用清单;(6)本人签字的报销申请表。
四、医保报销申请流程1. 我已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学校医保办公室,由医保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
2. 经审核通过后,我将材料提交至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进行报销。
3. 报销完成后,我将收到医保报销款项,并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五、申请说明1. 我保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我将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的审核工作,确保医保报销的顺利进行。
3. 如有需要,我将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敬请医保管理部门予以审批,并尽快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在此,感谢贵部门对我的关心与支持。
申请人:XX同学联系电话:XXXXXXX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附件:1. 医疗费用收据2. 住院病历3. 出院小结4. 门诊、住院费用清单5. 报销申请表。
大学生医院报销流程
大学生医院报销流程一、前言二、就医前准备医保卡及相关证件:学生在就医前需携带有效的医保卡、学生证及身份证。
这些证件对于报销过程中的身份确认和费用核对是必不可少的。
医院选择:确保就医的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只有在定点医院就医,才能够顺利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医保政策了解:提前了解所在学校及当地医保政策,特别是有关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限额等信息,避免因政策不了解导致报销失败。
三、就医及费用产生挂号及就医:根据医院的规定进行挂号、就医。
在就医过程中,应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医疗单据,包括挂号单、检查单、处方、收费单等,这些都是报销所需的基本材料。
费用支付:在医院就医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要在医院规定的窗口进行支付。
保存好所有缴费凭证,这些凭证是报销的必备材料。
四、报销材料准备医疗单据: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明细单、检查报告单、处方单等。
确保这些单据上有医院的盖章或签字,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费用发票:需获取医院开具的正式费用发票。
发票应包括医院名称、就医日期、费用明细及总金额等信息。
学生证及身份证:在报销过程中需要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以确认学生身份。
医保卡及报销申请表:带上医保卡,并填写相关的报销申请表,表格内容通常包括个人信息、就医情况、费用明细等。
五、报销流程初步审核:前往学校或所在学院的医务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工作人员会核对提交的材料,包括医疗单据、费用发票及身份证明,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材料审核与审批:财务部门或报销处理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包括费用的合规性、报销比例等。
审核无误后,将进行审批处理。
报销款项发放:经过审核和审批后,财务部门会将报销款项转账至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通常,报销款项的发放周期为一到两个月,具体时间依据学校的财务处理进度。
六、注意事项及时报销:学生应在就医后及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销申请,以免因时间久远导致材料丢失或超过报销期限。
材料真实:报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不仅会导致报销申请被拒,还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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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手册(2018年)2018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 (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手工报销流程 (3)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表格 (7)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常见问题汇总 (11)学生自己把保参父母在家才心安2018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2017年12月)一、参保对象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二、参保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医保中心申报。
三、筹资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我市政府补助不低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并逐年提高(2017年度为每人480元),个人缴费部分按不低于总筹资水平的25%确定。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学校参保学生数20%以下),个人缴费部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
2018年度在校学生的个人缴费为180元/年,2017级大学新生在2017年度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补缴2017年9月至12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60元/人。
四、医疗保险待遇(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说明: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可享受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说明: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可享受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线。
3、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给予一次性定额报销800元/人,但病理性产科医疗费用执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四)大病补偿待遇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部分,保额20万元,赔付比例50%。
五、医疗费用结算(一)结算方式1、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福莆宁岚医保同城化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
2、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经批准转外就医、电脑发生故障、年度结转停机等情况,可手工报销结算医疗费。
3、在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住院就医的,若参保大学生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也可凭本人身份证结算医疗费。
(二)手工报销1、普通门诊、特殊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门诊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门诊医疗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复印件(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就诊记录)。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住院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长短期医嘱单、有手术治疗提供手术记录单、《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外伤住院治疗需提供《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门诊病历、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外伤审批窗口报备审核,手工结算的除上述住院费用报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院记录。
3、生育费用报销所需材料:《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住院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一二孩生育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加盖登记机构公章)、《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上述涉及医院材料均需所就医的医院盖章。
(三)异地就医结算规定1、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可办理异地就医结算。
2、大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统筹区外的,由所在学校向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到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大学生在国外或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及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制,无法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异地住院治疗的,在转诊转院前须携带《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及就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窗口备案。
六、社会保障卡申领社会保障卡首次申领及补换卡业务由海峡银行负责,可登录海峡银行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本部)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3、7层咨询电话:968906、12333 投诉电话:87842560福州市医保中心鼓楼管理部:鼓楼区古田路60号 福晟财富中心3层福州市医保中心台江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福州市医保中心仓山管理部: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 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了解更多医保相关政策(具体政策以正式文件为准),可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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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手工报销流程一、普通门诊、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表格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及签署意见)2.门诊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3.门诊医疗费用清单(清单金额与收费票据相符)4.门诊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及就诊记录)以上2、3点加盖医院公章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及签署意见)2.住院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3. 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清单金额与收费票据相符)4. 入院记录(外伤住院必须提供)5. 出院小结6.住院长短期医嘱单7.手术记录单(住院有手术时提供)8.《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9.《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因外伤住院治疗需提供此表、门诊病历、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或代理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外伤审批窗口审核,进行手工结算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及出院小结)以上材料2、3、4、5、6、7、8点均要加盖医院公章三、大学生生育费用报销所需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表格填写完整)(加盖学校公章及签署意见)2.住院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3.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清单金额与收费票据相符)4.出院小结5.住院长短期医嘱单6.《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7.一、二孩生育登记表或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并加盖登记机构公章以上材料2、3、4、5、6点均要加盖医院公章(备注:以上材料中入院记录、出院小结、住院长短期医嘱、手术记录单可到医院的病案室或档案室复印)四、相关要求(一)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就医结算规定1.异地就医结算条件(1)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在生源地发生医疗费用时,限住院费用,并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大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统筹区外的,由所在学校向市医保中心登记备案后,方可到居住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保大学生在国外或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未备案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3)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及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制,无法在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转诊转院往医保统筹区外上级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在转诊转院前须携带《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必须由福州市三级甲等或专科医院主管医师及科主任填写,医院保办盖章)、就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窗口备案,备案后可持福州市市民卡在转诊的异地医院直接刷卡就医(需在全国联网的医院名单内)。
2. 异地就医结算所须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注意填写“异地住院就诊原因”,学校审批意见也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2)《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医院公章)(所有异地住院须提供此表)(3)《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加盖医院公章)[以上第1(3)点须提供此表](4)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6)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7)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8)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加盖医院公章)(9)手术记录单(住院有手术时提供)(10)入院记录(外伤住院必须提供)(11)《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因外伤住院治疗需提供此表、门诊病历、本人身份证、本人医保卡或代理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外伤审批窗口审核,进行手工结算的还需提供入院记录及出院小结)(二)跨年度住院时医疗费用总清单必须分开打印(例如:住院时间20171220至20180120,清单打印时间为20171220至20171231和20180101至20180120,两个年度的清单总金额相加须与发票总金额相符,发票无须分开结算)(三)本年度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最迟在第二年度上半年上报结算。
(因电脑系统只能结转上一年度息)(如:2017年度的医疗费用请在2018年上半年报结算)(四)咨询报销相关问题请拨打:8860964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填表说明:1.学生医疗费用需在其他机构再次报销,请在提交于市医保中心报销材料原件前,复印好所需的报销材料(发票、医疗费用清单),放入医保受理袋中,以便学生再次报销无需前往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88609647(大学生参保)、88609641(大学生医疗费结算)。
2.请务必详细填写开户银行网点标准全称,以免造成退款。
学生尽量提供本人农业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以便于报销款及时到账。
(可致电银行客服热线咨询网点名称)3.就诊类型请勾选4.属于“无需填写”以外栏目均需填写。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表号:FZYB40003-1制定: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说明1、此表应由经治医生及时填写本表,经审核后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受理此次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请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2、出院后持本表、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总清单、手术记录单(有手术的应提供)、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出院小结(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医院公章)、社会保障卡及本人农业银行银联卡号或福州本地农行存折号码(种类为结算户)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医疗费用。
3、外伤须提供外伤住院刷卡申请表,并提供入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
〖201709〗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表号:FZYB40004-1制定: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说明:1、转诊转院指转往医保统筹区外上级或专科医院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