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盛大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
从盛大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

从盛大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摘要: 我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有综合门户型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代理运营型企业、自有产权企业、向上延伸的代理型企业等。
本文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盛大与韩国游戏开发商Actoz 之间的合作过程为例, 认为代理运营型企业在实力逐渐壮大以后, 趋向于选择向产业价值链上方延伸。
盛大的发展过程体现了网络经济中的赢者通吃规律, 采用向产业价值链上方延伸策略, 将逐渐摆脱因为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局面。
关键词: 盛大; 网络游戏; 商业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兴起和普及, 作为新型休闲娱乐活动的网络游戏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
201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23.7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26.3%。
预计2015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将达到578.0亿元,2010到201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2.3%。
并同时带动了电信产业、出版和媒体等相关产业的极大发展。
中国的网络游戏企业大多数为运营商, 缺乏自身的核心技术。
如中国网络游戏企业中的领头羊上海盛大, 在成立之初主要代理韩国游戏, 赚取了极为丰厚的利润, 但是作为运营商, 由于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下方, 最终受制于人, 因此在代理游戏的过程中, 可谓是好事多磨, 在短短的3 年时间内, 几经反复, 分分合合。
这也反映了盛大作为一个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在发展中的不断进步过程。
我们认为这个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 通过它可以总结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商业模式的演变过程, 并且得到一些有利于发展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启示。
.一、盛大风波的始末2001 年11 月, 上海盛大在支付了30 万美元的入门费后, 从韩国游戏开发商Actoz 中获得了网络游戏《传奇2》的代理权, 自此, 上海盛大就成为了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中的一个亮点, 创始人陈天桥通过成功地运营该款游戏, 从这个产业中挖掘了第一桶金。
尽管据称《传奇2》在韩国只属于二流游戏, 但是却由盛大这个一流的运营商通过出色地运作, 将之推广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游戏之一, 也是当时聚积玩家最多的一款游戏。
盛大娱乐经营模式分析-文档资料

盛大娱乐经营模式分析
简介: 盛大娱乐——世界著名网络游戏开发、运营 公司,纳斯达科上市公司,旗下运营着多款世 界级大型网络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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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行业的商业模式剖析

网络游戏行业的商业模式剖析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行业逐渐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市场。
在这个行业中,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从传统的购买游戏光盘到现在的免费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等等。
本文将对网络游戏行业的商业模式进行剖析,探讨其发展趋势和影响因素。
一、免费游戏模式免费游戏模式是当前网络游戏行业中最为流行的商业模式之一。
这种模式下,游戏本身可以免费下载和游玩,但在游戏过程中,玩家需要购买虚拟物品、增值服务等来提升游戏体验。
这种商业模式具有低门槛、用户粘性高的特点,能够吸引更多的玩家参与,并通过虚拟物品销售等方式获得收益。
免费游戏模式的成功离不开游戏公司对于用户需求的准确把握。
通过深入了解玩家的喜好和游戏习惯,游戏公司能够提供更加吸引人的虚拟物品和增值服务,从而激发玩家购买的欲望。
另外,游戏公司还需要不断更新游戏内容,保持游戏的新鲜感和可玩性,以吸引更多的玩家加入。
二、虚拟物品交易模式虚拟物品交易模式是网络游戏行业中的另一种常见商业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玩家可以通过购买虚拟物品来提升游戏体验,这些虚拟物品可以是游戏装备、道具、角色等。
虚拟物品交易模式的出现,使得玩家可以通过购买虚拟物品来展示自己的实力和个性,从而增加了游戏的乐趣和竞争性。
虚拟物品交易模式的成功离不开游戏公司对于游戏平衡性的把握。
如果虚拟物品过于强大,会导致游戏的公平性受到质疑,从而影响玩家的游戏体验。
因此,游戏公司需要在保证玩家购买虚拟物品的动力的同时,也要考虑游戏的平衡性,确保游戏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广告收入模式广告收入模式是网络游戏行业中的另一种常见商业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游戏公司通过在游戏中插入广告来获取收入。
广告收入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玩家提供免费的游戏体验,同时也能够为游戏公司带来可观的广告收入。
然而,广告收入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过多的广告可能会影响玩家的游戏体验,导致玩家流失。
因此,游戏公司需要在广告投放的数量和时机上把握好平衡,以确保广告的有效性和玩家的满意度。
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方法

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与盈利方法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一种备受欢迎的娱乐方式。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最初的盒装游戏和月费制模式,到现在的免费游戏和游戏内购买等多种盈利方式。
本文将着重探讨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法。
一、商业模式1.月费制在早期的网络游戏中,多数游戏是采用月费制的商业模式。
玩家需要每月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够继续游戏。
由于当时国内玩家的付费习惯还不够成熟,因此月费制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
2.一次性购买一次性购买是网络游戏的另一种商业模式。
玩家只需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购买游戏及其所有的特权。
这种模式目前在国内还比较常见。
3.免费游戏随着国内的网络游戏市场的逐渐成熟,免费游戏已成为了主流。
通过提供免费的游戏来吸引玩家,然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盈利。
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虚拟物品的购买和广告收入。
二、盈利方法1.虚拟物品的购买虚拟物品的购买是网络游戏盈利的重要来源。
游戏运营商通过虚拟商城销售各种虚拟物品,例如游戏装备、道具、VIP会员等。
玩家可以花费真实货币购买这些虚拟物品,从而快速提升游戏经验和等级。
而游戏运营商通过出售这些虚拟物品,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2.广告收入广告收入也是网络游戏盈利的重要来源。
游戏运营商在游戏中通过各种方式投放广告,获取收益。
其中比较典型的方式是,将广告直接投放在游戏界面中,或是在游戏加载、进入游戏等环节进行广告投放。
3.游戏赞助收入游戏赞助收入是指游戏运营商与其他企业或品牌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形式进行盈利。
比如,游戏运营商可以与某品牌合作推出限量版装备或道具,从而吸引更多的玩家进行购买。
对于合作方来说,这也是一种有效的推广方式。
4.游戏周边收入游戏周边收入是指游戏运营商通过发行各种周边产品来进行盈利。
这些产品可以是游戏衣服、游戏周边材料等物品。
这些产品不仅可以扩大游戏品牌的影响力,同时也可以为游戏运营商带来一定的收益。
网络游戏运营的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

网络游戏运营的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娱乐选择。
不管是手机版的游戏还是PC端的游戏,网络游戏都在社交娱乐、竞技互动、虚拟经济等方面体现出了它的独特优势。
而对于游戏开发者来说,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那么,网络游戏运营的商业模式与市场前景是怎样的呢?一、游戏运营的商业模式游戏开发商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单机游戏模式,一种是网络游戏模式。
而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又有很多种,比如道具收费、月卡制度、广告赞助、游戏内广告等等。
1. 道具收费道具收费是现在网络游戏中最为普及的一种方式,它主要是针对游戏内购买的虚拟物品。
游戏开发商通过道具收费的方式来获得收益,而玩家通过购买虚拟物品来增加游戏乐趣,以及在游戏中竞争上风。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表现在商业模式上的省事和快速,对于玩家来说,也体现在了比较公平的消费方式上。
2. 月卡制度月卡制度也是一种主要的收费模式。
游戏玩家通过购买月卡可以享受到更多的游戏内待遇和特权。
不管是获取经验值的加成,还是各种礼包奖励,月卡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游戏的吸引力。
相比较于道具付费,月卡制度的种类更加丰富,而且可以与其他收费模式结合使用。
3. 广告赞助广告赞助方式主要是指游戏开发商通过在游戏中投放广告获得收益。
在游戏中插入广告,可以为游戏玩家提供更多的乐趣,而且与其他收费模式相比,广告赞助是一种收益稳定的模式。
二、网络游戏运营的市场前景网络游戏市场正在快速增长,据最近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1430亿美元。
而且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今天,随着设备的多元化和用户的多渠道更替,网络游戏的市场前景越来越大。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网络游戏运营的市场与前景。
1. 周边产业的发展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日益壮大,周边产业也在迅速扩张。
游戏策划、游戏设计、游戏开发、游戏测试等行业都逐渐形成了一系列的产业链。
在这个过程中,人才、技术、资源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
盛大游戏的赢利模式

盛大游戏的赢利模式来源:付费游戏是众多网络游戏收益的最直接途径。
很多网络游戏运营商除了推出付费游戏外,还有非付费的游戏。
当然非付费游戏的用户数量是极其庞大的,那么,盛大是如何将非付费游戏用户转到付费游戏用户呢?那么盛大游戏的赢利模式是什么呢?自2005年盛大宣布实行网络游戏免费以来,各个厂商都是全力以赴,各自推出免费的游戏。
其中有如金山的“仙侣奇缘4”和雷爵的《万王之王2》这样的重量级作品。
广大的游戏开发商和运营商不可能放弃网络游戏这样的一个盈利工具,除了收费道具和插入式广告外,在免费网络游戏中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就成了目前当务之急的事情了。
游戏周边通常指游戏版权所有者开发的或者通过相关授权开发的与游戏内容有关的实物表现。
在电子游戏发达的国家,游戏周边产品的开发,早就成为游戏产业一个重要支柱。
电子游戏是一门综合的视觉艺术。
他的触角几乎可以伸向传统艺术的各个领域,所以说游戏周边产品的市场容量是超级大的。
按照国际通行的判断标准,一个成熟的游戏周边产品的产值,是电子游戏业直接产值的2~9倍。
以邻国日本为例,日本游戏页产品,至少三分之一的利润来源于游戏周边。
而整个日本页的游戏空间,一般是游戏周边的天下。
在日本游戏周边这个产业已经算是比较的成熟了。
随着中国网络游戏的盛行,加上现在大部分网络游戏都是采取免费运营的方式进行,这个也导致了游戏开发商们将盈利的希望寄托到利润丰厚的游戏周边产品上。
那么盛大游戏的赢利模式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呢?盛大在周边开发也不落人后,莆田seo将盛大的游戏周边市场分为出版物和出版以外的游戏周边产品两大类。
出版物包括攻略、动漫、社科类图书、以每月大概20本的速度出版,特别是游戏攻略的图书,是其推广的重点。
无可厚非,盛大在这方面还是蛮成功的。
而对于非出版类的衍生产品,盛大比以前更加注重了实用性,从以往的玩具、纪念品到现在的手机链、T恤等。
产品销售体系也已经从一些网络游戏玩家经常出没的场所到大众的场所。
网络游戏产业的市场和商业模式分析

网络游戏产业的市场和商业模式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中国互联网市场的不断扩大,网络游戏产业也越来越成为中国游戏市场的主角。
本文将从市场规模、商业模式两个方面对网络游戏产业进行深入分析。
一、市场规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游戏市场之一。
根据《2019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年度报告》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6.48亿,游戏市场收入达到284.5亿元,同比增长14.3%。
其中,手游游戏收入占比最大,达到68.3%。
可以看出,手游市场已成为中国游戏市场的主题。
另外,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终端设备的不断升级,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将进一步拓展游戏市场。
此外,游戏直播、游戏赛事等新媒体形式也进一步刺激游戏市场的发展。
二、商业模式网络游戏产业的商业模式包括游戏付费模式、虚拟道具消费模式、广告收入模式、游戏公司合作模式等。
其中,游戏付费模式、虚拟道具消费模式和广告收入模式是目前网络游戏产业的主要盈利模式。
1.游戏付费模式游戏付费模式是指用户通过购买游戏或游戏内的付费道具、服务等形式支付费用。
在游戏付费模式中,收入主要来自于游戏销售、游戏道具和增值服务的销售。
可以通过增加游戏的种类、开发新的游戏和改进游戏体验等方式提高游戏销售金额,同时,游戏道具和增值服务的销售额也是游戏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此外,游戏推。
广也是游戏公司获取用户的另一个主要方式。
2.虚拟道具消费模式虚拟道具消费模式是指用户通过购买游戏内的虚拟道具、装备等形式支付费用。
游戏公司通过设计优秀的虚拟道具,增加游戏的娱乐性和兴奋度,从而增加用户流量。
虚拟道具通过兑换虚拟货币或实际货币形成消费模式,这种模式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易行,同时也是近年来游戏公司最常用的盈利手段之一。
3.广告收入模式广告收入模式是指游戏公司将网站上的游戏内容交由广告主采购广告植入并向广告主收取费用。
这种模式相对来说更加公平,在收入方面的风险相对较小,同时还能带来更多的用户流量。
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与盈利途径

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与盈利途径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和盈利途径也因此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和盈利途径,并分析其对游戏产业的影响。
一、商业模式1. 免费游戏模式免费游戏模式是目前网络游戏中最常见的商业模式之一。
游戏开发商通过提供免费的游戏内容来吸引玩家,然后通过游戏内的虚拟道具、装备、技能等进行销售,从而获取盈利。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吸引大量玩家,提高游戏的知名度和用户粘性。
同时,玩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购买虚拟物品,增加了游戏的可玩性和自由度。
2. 付费游戏模式付费游戏模式是传统的游戏商业模式,玩家需要购买游戏才能进行游戏。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保证游戏的质量和内容,提供更好的游戏体验。
同时,游戏开发商可以通过游戏的销售收入来获取盈利。
然而,付费游戏模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游戏质量不佳或者内容不吸引人,可能会导致销售不佳。
3. 广告收入模式广告收入模式是一种常见的盈利方式,游戏开发商通过在游戏中插入广告来获取收入。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为玩家提供免费的游戏内容,同时通过广告来获取盈利。
然而,广告过多或者过于冗长可能会影响玩家的游戏体验,需要在平衡广告收入和用户体验之间找到平衡点。
二、盈利途径1. 虚拟物品销售虚拟物品销售是网络游戏中最主要的盈利途径之一。
游戏开发商通过销售游戏内的虚拟道具、装备、技能等来获取收入。
这些虚拟物品可以提升玩家的游戏体验,增加游戏的可玩性和竞争性。
同时,玩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购买虚拟物品,增加了游戏的自由度。
2. 会员制度会员制度是一种常见的盈利途径,游戏开发商通过推出会员制度来吸引玩家购买会员,从而获取收入。
会员可以享受游戏中的特权和福利,例如额外的游戏时间、专属装备、优先排队等。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更好的游戏体验和服务,同时增加了游戏的可持续发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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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盛大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摘要: 我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有综合门户型企业、电信运营企业、代理运营型企业、自有产权企业、向上延伸的代理型企业等。
本文以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盛大与韩国游戏开发商Actoz 之间的合作过程为例, 认为代理运营型企业在实力逐渐壮大以后, 趋向于选择向产业价值链上方延伸。
盛大的发展过程体现了网络经济中的赢者通吃规律, 采用向产业价值链上方延伸策略, 将逐渐摆脱因为缺乏核心技术而受制于人的局面。
关键词: 盛大; 网络游戏; 商业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兴起和普及, 作为新型休闲娱乐活动的网络游戏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
201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23.7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26.3%。
预计2015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将达到578.0亿元,2010到2015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2.3%。
并同时带动了电信产业、出版和媒体等相关产业的极大发展。
中国的网络游戏企业大多数为运营商, 缺乏自身的核心技术。
如中国网络游戏企业中的领头羊上海盛大, 在成立之初主要代理韩国游戏, 赚取了极为丰厚的利润, 但是作为运营商, 由于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下方, 最终受制于人, 因此在代理游戏的过程中, 可谓是好事多磨, 在短短的3 年时间内, 几经反复, 分分合合。
这也反映了盛大作为一个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在发展中的不断进步过程。
我们认为这个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 通过它可以总结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商业模式的演变过程, 并且得到一些有利于发展我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启示。
.一、盛大风波的始末2001 年11 月, 上海盛大在支付了30 万美元的入门费后, 从韩国游戏开发商Actoz 中获得了网络游戏《传奇2》的代理权, 自此, 上海盛大就成为了中国网络游戏产业中的一个亮点, 创始人陈天桥通过成功地运营该款游戏, 从这个产业中挖掘了第一桶金。
尽管据称《传奇2》在韩国只属于二流游戏, 但是却由盛大这个一流的运营商通过出色地运作, 将之推广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网络游戏之一, 也是当时聚积玩家最多的一款游戏。
2001 年上海盛大的运营收入为1. 6 亿元, 2004 年即暴涨到12 亿元。
从2002 年开始, 上海盛大占据了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大半壁江山, 注册用户突破6 500 万, 最多同时在线玩家超过65 万人次。
就在上海盛大经营得红红火火之时, 业界却传出了《传奇2》的服务器端程序被多次泄露的消息。
从2002 年9 月份开始, 该游戏服务器端程序连续被泄露( 类似于游戏软件的盗版) , 众多网吧通过架设私人服务器就可以在营业场所免费提供该款游戏, 一时之间《传奇2》的玩家大量流失, 严重损害了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利益。
按照合同约定, 合作方应当给盛大以完全的技术支持, 从而解决私人服务器的泄露问题, 但是合作方Actoz 公司却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由于盛大没有掌握游戏的知识产权, 缺乏核心技术, 盛大能制约开发商的东西只有一样: 分成费。
于是盛大提出因为韩国方面管理不善, 在两个月内3 次泄漏《传奇2》服务器端程序, 导致国内《传奇2》的私服遍地, 因此开始暂缓支付分成费。
而2003 年1 月24 日, 《传奇2》的开发商韩国Actoz 公司以盛大网络连续两个月拖延支付分成费为由, 单方面宣布终止与盛大网络就《传奇2》网络游戏的授权协议。
盛大认为这是一种单方面毁约的恶性行为, 于是将Actoz 告上法庭, 从此双方开始了长达数月的口水战。
同时, 盛大意识到如果没有自己的网络游戏产品, 在产业链中将仍然受制于上游的开发企业,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 最好的方式就是研发自己的游戏产品。
2003 年5 月, 盛大斥资4 000 万美元开始开发《传奇世界》, 开始自主开发网络游戏。
2003 年9 月上海盛大网络公司与与韩国Actoz 公司和解, 同时双方续签网络游戏《传奇2》的代理协议至2005 年9 月28 日。
历时半年有余的《传奇2》代理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欢喜收场。
而为了确保盛大网络与Actoz 这家领先的网络游戏内容供应商之间建立一种稳定的、有价值的联盟关系, 盛大于2004 年11 月29 日宣布, 盛大已正式签订协议, 将以9 170 万美元的现金向Actoz 部分股东收购约29% 的控股权。
盛大预计这项收购将使其与Actoz 展开紧密合作, 并产生整合效应, 而稳定的合作关系也将为两家企业带来更为丰厚的利润。
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主要商业模式1. 代理运营型企业。
初期的盛大走的是一条纯代理的路子, 作为代理运营企业, 它位于产业链的中下游, 受制于游戏开发商, 所代理的产品有限, 游戏产品对运营商的影响比较大。
但是因为盛大在运营《传奇2》时, 是一家刚刚涉足网络游戏领域的小企业, 受到经营实力的限制, 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 这也不失为进军网络游戏产业的一条捷径。
该种商业模式的最大优点是降低了进入网络游戏产业的门槛, 周期短, 回报高。
如果网络游戏企业只集中精力做代理, 则无疑会使其将商业运作集中在销售和会员制的运营服务上, 因此这有利于它们培养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
盛大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盛大能够把一款二流的游戏在中国运营成为一流的游戏, 这主要是源于它充分把握了国内市场, 建立了国内最成熟的网络游戏直销体系, 并且从游戏销售的终端网吧入手, 编织了最大的全国网吧联盟, 形成了代理运营企业的第一品牌。
而且, 一旦代理企业成功运营了一款游戏以后, 它就具备了相当的经验和优势, 并且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已经铺设的网络同时运营其他种类的游戏。
同时, 因为代理运营商非常熟悉顾客的需求, 掌握了市场的热点, 因此在选择适销对路的产品方面它更有经验, 可以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这种商业模式的劣势也很突出, 最大的缺点就是受游戏开发商制约严重在产品维护、升级以及利益关系中, 受制于开发商, 并很难达成充分协调。
目前, 开发商授权费和分成要求过高, 加重了代理运营商的风险。
同时存在如《传奇2》私服等来自开发商或不同区域代理商的风险。
代理模式无自主产权, 无法开拓由游戏衍生的周边市场, 尤其是无法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 对客户群的凝聚力低。
而且, 单纯的会员月卡、点数卡收费模式, 相对自主开发企业的多种盈利模式而言比较单调, 并且销售渠道、市场宣传、代理费用造成数次截流, 这种商业模式的实际利润率不高。
在实际运行中, 代理游戏品牌往往大于公司品牌( 盛大是一个例外) , 无形资产价值低, 不利于公司形象的树立, 这类企业的游戏社区经营也较薄弱, 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用户稳定性差。
2. 自有产权企业。
自有产权企业可以有效解决上述代理运营型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
它的核心优势在于充分体现网络游戏运营商商业模式的完整性。
除了需要电信企业和IDC 的带宽和数据支持外, 自主开发型企业商业模式包含了网络游戏价值链的各个环节。
它们位于产业链的上游, 经营方式灵活, 既可以自身运营服务, 也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或合作运营、销售等方式, 积极开展代理、合作。
作为产业链上游的自主开发型企业, 向产业链下游扩张的能力强, 较为主动。
与代理运营型企业相比较, 这种模式使网络游戏企业在产业链中享有充分的主动权, 可以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 如上例中所提到的由于开发商泄露服务器端程序而导致玩家流失的情况) 。
并且由于不需要因为代理网络游戏而支付高额的入门费和提成费( 入门费现在大约在数百万至数千万美元之间, 提成费一般为网络游戏销售收入的30%左右) , 从而有利于提高其运营利润。
同时因为自主产权企业有能力对游戏进行调整和灵活的控制, 这有助于网上经营的运作和服务, 如网络游戏深度挖掘, 创造增值服务, 产生新的价值; 网上经营也有利于互动服务, 有助于游戏的推广和会员的巩固。
而且, 此类企业可以实现盈利模式的多元化, 其收入来源不仅有简单的包月和计时方式的会员收费, 而且还包括合作分成、网络广告、产品销售、比赛赞助、技术产品的租赁转让、会员费用、技术平台的代理、周边产品的电子商务开发、网络游戏一卡通等的收入。
3. 向上延伸的代理型企业。
自有产权商业模式的运作是需要依赖于强大的实力作为坚强后盾的。
因为一款优秀的网络游戏从设计、开发到公测, 到最后的市场运作, 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并且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网络游戏产业关联性强, 如果只善于设计和开发, 却不精通运营, 这也是很难成功的。
而由于实力与规模的限制, 既要擅长于游戏产品的生产, 又要精通网络游戏的运作, 目前除了Sony 和微软这样的IT 行业巨头以外, 恐怕很难得再找到第三家。
在产业链上进行分工与合作, 实现各自的比较优势, 是目前网络游戏企业的明智之举。
但是诚如盛大与Actoz 之间的合作那样, 如果只是建立以契约为纽带的协议关系, 双方很有可能产生利益上的冲突, 从而很难稳定合作关系。
如盛大私服事件发生以后, 由于玩家的流失大约给该企业带来了近4 000 万美元的损失, 而同时Actoz 的股价在合同纠纷期间一度下跌了40%, 而在和解后的3 天内, 股价从原来的13 000 韩元迅速飙升到18 000 韩元。
因此稳定双方合作关系这也是一种双赢的策略。
既然以契约为纽带的合作不稳定, 那么考虑注资则不失为一个巧妙的策略。
如果双方的合作以资本为纽带, 可以达到一荣俱荣, 一损俱损的效果, 双方的战略联盟关系将更加默契和稳定。
这样的策略也可以真正实现网络游戏价值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进行优势互补的分工合作。
因此, 在盛大与Actoz 的合作关系几经波折后, 盛大终于探索出了最适宜的合作模式, 即向上延伸的代理模式。
此模式的最大优势是可以使合作双方明确各自在产业链上的定位, 扮演合适的角色, 培养各自的核心竞争力, 并且形成稳定、双赢的合作关系。
目前, 我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除了上述几种以外, 还有综合门户型企业和电信运营企业, 因为这两种模式与本文所提到的盛大案例无关, 限于文章篇幅, 在此不一一赘述。
. 三、几点启示盛大商业模式的逐渐转变, 我们从中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 网络经济中赢者通吃(The Winner Takes All) 的规律在盛大网络中又一次得到了体现。
收益递增现象在网络经济中普遍存在, 网络经济中收益递增的法则是赢者通吃, 强者恒强, 弱者恒弱。
网络竞争中具备赢者通吃和有第一无第二等特性, 因此抢占市场先机就非常重要。
比如盛大网络在2001 年开始代理《传奇2》时, 当时的网络游戏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尚属起步阶段, 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它所蕴涵的巨大商业价值, 在那个时候国内大约只有10 余种网络游戏可供选择, 玩家可以选择的范围是非常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