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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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与方法
1. 嘿,你知道吗,在审讯中利用心理暗示可是很厉害的一招呢!就好比说,审讯人员故意在旁边谈论一些已经掌握的证据,这就会给嫌疑人一种“哎呀,他们都知道这么多了,我瞒不住啦”的心理暗示。

这样一来,嫌疑人很可能就会心理防线崩溃,老实交代啦!
2. 还有啊,观察微表情也是超级重要的呢!比如说嫌疑人在回答问题时突然眼神闪烁,那很可能就是在说谎呀。

这就好像我们看到一个人脸上露出不自然的笑容,就知道他心里有鬼一样。

3. 审讯中的情绪掌控简直太关键啦!审讯人员要是能保持冷静平和,那嫌疑人也会相对放松一点,可要是审讯人员特别严肃甚至凶巴巴的,哇,那嫌疑人不得紧张死呀!就像是在平静的水面和波涛汹涌的海面,你会选择待在哪边呢?
4. 突破心理防线也是常用的方法哟!比如找到嫌疑人最在意的点,然后从这入手,哎呀,那简直是找到了突破口呀!就像攻打城堡,找到了最容易突破的那一处。

5. 建立信任关系在审讯中也很有用呢!审讯人员偶尔给嫌疑人一些关心或者理解,这时候嫌疑人说不定就会觉得“哎,这个人也许能懂我”,然后就可能卸下防备啦。

这就类似你在陌生的地方遇到一个对你友好的人,是不是会更容易敞开心扉呀!
6. 利用环境压力也不可小觑呀!把审讯室布置得严肃压抑,这对嫌疑人也是一种无形的压力呢。

好比你走进一个黑暗狭窄的地方,是不是也会有点不自在呀。

7. 别忘了还有利用从众心理呢!审讯人员可以适当说一些“好多跟你情况类似的人都交代了”这样的话,嫌疑人可能就会想“哎呀,大家都交代了,我还坚持有啥用”。

这就好像在一群人都往一个方向走的时候,你是不是也会犹豫要不要跟着走呢。

总之,审讯中的心理学原理和方法可真是五花八门呀,运用好了就能让审讯工作事半功倍呢!。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学》教学中的渗透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学》教学中的渗透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学》教学中的渗透摘要: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的心里想想及其规律的科学,其中包括教育心理学,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心理学在现代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侦查讯问学心理学渗透培养《侦查讯问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综合学科。

《侦查讯问学》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在于培养警校学生运用所学侦查讯问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侦查讯问学》的教学,更是体现教师与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过程。

由于课程的特殊性,教师一般采用电化教学、案例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动力。

通过与学生的互动教学来传授知识。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无论是老师的教学还是学生的学,都存在着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但是二者又是相互影响与联系的。

一、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学》教学中渗透的重要性心理学是研究人心理活动规律的科学,人的实践活动是在心里活动的调节中完成的,教和学都属于实践活动,因此在侦查讯问学的教学中,运用心理学原理在教学中,可从受教育者本身的实际出发,引导他们通过观察讯问对象,运用电化教学、案例教学和模拟实践教学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探讨,使学生通过感知、想象、分析、概括等心理活动,建立侦查思维,形成正确的判断推理分析能力,把心理学渗透到侦查讯问学的教学中,有利于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同时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愉快的教学环境中接受知识。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运用心理学知识,有利于学科教学目标的发展。

二、优化课堂教学,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心理辅导教学是一种体验性学习,它可以通过各种活动或方案在做中学,在参与中积累知识。

有意识地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帮助学生提高课堂学习活动中的认知、动机、情感、意志的行为水平。

心理学在学科中渗透十分广泛,从以下几点来谈谈:(一)运用心理学,理解学生心理警校学生个体差异较大,普遍存在偏科现象,学习兴趣不高,学习心理状态不稳定等因素。

针对警校学生的情况,从心理学的角度应着重两个方面:1、以教育为主。

侦查讯问中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分析及策略

侦查讯问中的犯罪嫌疑人心理状态分析及策略

问策略 ; 犯罪嫌疑人为 了掩饰罪行 , 逃避 惩罚 , 也要 分析侦 查人员对本案证据的掌握情 况 , 制定反讯 问策略。 正是 由于 双方对犯罪信息数量 、 真实性 、 可靠性掌握程度 的不一致 才
罪嫌疑人 的真实信息 , 或通过改变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 的
决策而做 出供述 。也就是说 , 侦查人员的讯 问过程实际上就
的证据 , 就无法 得到有罪 供述 , 也无法依据 口供收集其他证 据, 因而无法定案, 导致犯罪嫌疑人获得博弈的主动权。 在接 下来的讯问中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会更加强烈 , 再次说谎的 几率大大增加 , 以试 图成功蒙混过关 , 逃避法律的制裁。 但是 , 圆谎 的难度很 大 , 任何谎言都不会 只是一句孤立 单独的话 .犯罪 嫌疑人在思索大量与之相关联的上下文来 争取最后胜利的机会 的同时 ,伴随而来的是犯罪嫌疑人的
待罪行有着重大意义。 从这个角度上来看 . 侦查讯问又是一 场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 的心理较量 。
从心 理 学 角度 看 , 问 的 目的是 为 了 获得 愿 意 供述 的犯 讯
在侦查讯问 中, 侦查人员为 了查 明案情 , 获取真实的供
辩 , 须 通 过 分析 犯 罪 嫌 疑 人 的 心 理 状 况 和 行 为 , 制 定 讯 必 来
侦查人员要从行动策略角度出发可以通过讯问环境的设置讯问人员的更换异地审讯等技巧保持讯问的主动性从而改变嫌疑人的心理结构使侦查员的讯准确把握犯罪嫌疑人i种选择下的认知情感行为倾向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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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心理》教学大纲

《侦查心理》教学大纲

《侦查心理》教学大纲侦查心理是侦查活动中有关人员心理现象以及心理发生发展变化规律的总称。

侦查活动是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共同参与的诉讼活动,侦查心理就是侦查活动中诉讼参与人在侦查活动中的心理反映。

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对侦查活动具有深远的指导作用,尤其是在讯问、询问活动中,讯问和调查的对策都是在运用心理学知识分析讯问、调查对象心理的基础上制定的。

在我国,随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人权保护意识的日益加强,对侦查活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揭露犯罪需要采用更科学、文明的方法,因而,对侦查活动参与人心理的研究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专题一:犯罪嫌疑人心理教学要求:了解影响犯罪嫌疑人心理形成的基本因素;了解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的一般过程;掌握犯罪嫌疑人拒供与供认心理;掌握不同类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一、影响犯罪嫌疑人心理的主要因素1、罪责感的压力2、环境的变化3、侦查活动的影响4、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因素二、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心理表现(一)犯罪嫌疑人的拒供心理1、畏罪心理2、侥幸心理3、对立心理4、戒备心理5、悲观心理(二)犯罪嫌疑人的供认心理1、悔罪供认心理2、趋利避害供认心理3、无可奈何供认心理4、释压供认心理5、回报供认心理6、替罪供认心理(三)无罪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表现1、坦然辩解2、心存顾虑3、气愤埋怨4、惧怕真假不分5、交代违法事实三、犯罪嫌疑人心理变化的过程1、试探摸底2、对抗相持3、动摇反复4、供述认罪四、了解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方法(一)调查法(二)观察法(三)犯罪心理测试法1、背景分析法2、年龄分析法3、犯罪经历、罪刑分析法4、性别分析法专题二证人心理教学要求:了解证人心理形成的过程;了解证人的一般心理;掌握证人证言审查判断的基本方法与内容。

一、证人证言的心理形成过程1、感知是证言的根本2、记忆是证言的基础3、陈述是证言的表现形式二、证人的一般心理1、积极作证2、消极作证3、拒绝作证3、故意伪证4、无意误证专题三被害人心理教学要求:了解被害人的一般心理;了解影响被害人陈述的主要因素,掌握被害人陈述审查判断的基本方法与内容。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工作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工作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侦查讯问工作中的应用作者:张晓红来源:《商情》2014年第51期摘要近些年,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介入刑事司法领域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心理学在指导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公安、检察等机关,侦查讯问人员在利用心理学的方法开展侦查讯问的工作的不断尝试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不仅可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刑讯逼供。

关键词侦查讯问心理学心理实践侦查讯问,是一场面对面的心理较量。

要使讯问工作取得进展,不仅需要证据的支持,更需要各种策略、方法的帮助。

而心理学方法的运用,使有关证据、策略和方法的应用更加具有效果与作用。

因为,心理学方法的运用,它更加注意根据人心理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并利用这些规律和特点,针对性地运用各种策略、方法与证据,从而使各种策略、方法与证据的应用更加具有针对性、适宜性和科学性,因而也就提高了侦查讯问工作的效果。

近些年,心理学的理论与方法介入刑事司法领域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心理学在指导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公安、检察等机关,侦查讯问人员在利用心理学的方法开展侦查讯问的工作的不断尝试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不仅可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刑讯逼供。

一、心理学与侦查讯问的联系心理是指生物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应,心理现象包括心理过程和人格。

人的心理活动都有一个发生、发展、消失的过程。

人们在活动的时候,通过各种感官认识外部世界事物,通过头脑的活动思考着事物的因果关系,并伴随着喜、怒、哀、乐等情感体验等。

这折射着一系列心理现象的整个过程就是指心理过程。

侦查讯问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所展开的一场斗智、斗勇、拼意志的较量,讯问人员要克服对方设置的障碍,排除干扰取得胜利,必须根据斗争的特点,采取机动灵活的讯问谋略,并配之与谋略相协调的方法。

讯问人员应该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有比较清晰的了解,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从心理层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引导,以击败犯罪嫌疑人的拒供意志,消除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障碍,从而达到讯问的目的。

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

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

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犯罪心理学是研究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和动机的学科。

它以心理学为基础,通过观察、分析和解释犯罪行为的心理特征,为刑事侦查提供重要的指导和支持。

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可以帮助警方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以及可能的作案模式,从而提高侦查效率和有效性。

一、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分析犯罪心理学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特征进行分析,可以为警方提供重要线索和思路。

通过了解犯罪者的个性、心理状态和价值观,警方可以更准确地推测出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行为方式和作案手法。

例如,在某起连环杀人案中,犯罪者表现出对权威的厌恶和对受害者的报复心理。

通过对其心理特征的分析,警方成功捕获了嫌疑人,并避免了更多潜在的受害者。

二、行为动机解析犯罪心理学的另一个重要应用是解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动机。

犯罪者进行犯罪行为往往有其内在的心理驱动力,例如报复、欲望满足、控制欲等。

通过分析犯罪者的个人经历、社会环境以及近期的心理状况,可以推测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

这对警方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从更宏观的角度思考案件,并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侦查措施。

三、作案模式推断除了心理特征和行为动机的分析,犯罪心理学还可以帮助警方推断出犯罪者的作案模式。

作案模式是指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所采用的特定方法和手段。

通过对历史案件的回顾和心理学理论的运用,警方可以发现一些常见的作案模式,并据此推测犯罪者可能的行为路径。

这有助于警方更快地锁定嫌疑人、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并避免其再次作案。

四、心理分析和审讯技巧犯罪心理学的应用不仅仅局限于侦查阶段,它在审讯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警方可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

这有助于警方在审讯中采取恰当的问答方式和心理操纵技巧,从而获取更准确的证词和信息。

正确运用犯罪心理学的技巧,可以有效地揭示嫌疑人隐藏的秘密,为案件的解决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犯罪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不仅可以帮助警方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动机,还可以推断出可能的作案模式,并在审讯过程中提供更准确的线索。

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了解和应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警方能够更好地了解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心理状态,从而更高效地破案,并为受害者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主要包括审讯心理学、证人心理学和嫌疑人心理学等方面。

首先,审讯心理学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分析和判断,掌握证据、获取犯罪的经过和动机等信息。

在审讯中,警方需要对嫌疑人进行心理剖析,了解他们的心理防御机制、说谎行为和心理隐蔽。

同时,审讯心理学还可以预测嫌疑人的行为和回答,帮助警方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以便更快速地找到关键线索。

其次,证人心理学是刑侦中的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目击者的心理活动和回忆状况。

由于目击者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提供准确的证词,警方需要通过理解和应用证人心理学的原理来调查和审问目击者。

证人性格、情绪状态、观察技巧等都会对目击证词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心理学在这方面提供了很多实用的技巧,如对目击者进行适当的训练和引导,提高他们回忆和陈述的准确性。

再次,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是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犯罪动机。

通过分析和研究犯罪者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和心理状态,警方可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犯罪动机和心理规律,从而准确判断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件的性质。

犯罪心理学在破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警方找到犯罪者的行为模式和作案手法,提供指导和依据,从而更快速地锁定犯罪嫌疑人。

此外,心理学还可以被用于判决和矫正犯罪的阶段。

在判决阶段,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评估,对其刑事责任和罪行的评估,进而为法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在矫正阶段,心理学家能够帮助监狱和矫正机构了解犯罪者的心理需求和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矫正方案,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的风险。

总之,心理学在刑侦和犯罪心理学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警方能更深入地了解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心理状态,并运用这些信息来解决犯罪案件。

审讯心理学总结报告

审讯心理学总结报告

审讯心理学总结报告一、引言审讯心理学是一门研究在审讯过程中心理现象和心理变化的学科。

通过审讯,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探究其作案动机和心理过程,从而为案件的解决提供重要线索。

本报告旨在总结审讯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应用,为今后的审讯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审讯心理学的理论基础1. 应激反应:当嫌疑人处于审讯环境中时,他们往往会感受到巨大的心理压力,产生应激反应。

了解应激反应的表现和应对方式有助于审讯人员判断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2. 认知失调:当嫌疑人面临证据或审讯人员的质疑时,他们可能会产生认知失调,表现为紧张、焦虑、否认等心理状态。

审讯人员可以利用认知失调理论,调整审讯策略,使嫌疑人产生更多的认知失调,从而突破其心理防线。

3. 说服与态度改变: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可以通过说服来改变嫌疑人的态度和认知。

在说服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如信息来源的可信度、信息的呈现方式等。

三、审讯心理学实践应用1. 建立信任关系:审讯人员应与嫌疑人建立信任关系,这有助于缓解嫌疑人的心理压力,促进信息的交流和获取。

2. 调整审讯策略:针对不同类型的嫌疑人(如自大型、谨慎型等),应采用不同的审讯策略。

例如,对于自大型嫌疑人,可以采用挫败其自尊心的方法;对于谨慎型嫌疑人,可以采用温和的诱导方法。

3. 运用非言语沟通:审讯过程中,非言语沟通(如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等)同样重要。

审讯人员应善于观察和分析嫌疑人的非言语行为,以获取更多的信息。

4. 强化证据:在审讯过程中,应强化证据的呈现,使嫌疑人意识到无法抵赖或否认。

同时,应注意证据的呈现方式,避免产生先入为主的偏见或过早的判断。

四、总结与展望审讯心理学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深入了解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变化,审讯人员可以更加有效地获取信息,解决案件。

未来,随着心理学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审讯心理学将进一步发挥其作用,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审讯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和实践应用,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和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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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摘要:讯问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调查活动,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种心智的对抗和较量。

凡是带有对抗性、竞争性的活动都存在谋略问题。

⑴所谓的侦查讯问谋略是指侦查讯问人员为了实现侦查讯问的目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相关谋略的原理和讯问实践经验而制定、采取的指导侦查讯问的各种讯问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态度转变、供述障碍、抗审情绪、心理联系侦查讯问是法律赋予有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强制性侦查活动。

讯问的中心任务是及时准确地揭露、证实犯罪,有效地保护无辜。

这是讯问中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也是进行讯问谋略思考应把握的中心环节。

对无辜的犯罪嫌疑人,要想方设法解除其思想顾虑,实事求是地说明事实和情节。

对有罪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抗的焦点是追讯与反追讯,揭露与反揭露。

⑵而讯问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供词,讯问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对于今后的侦查和作为呈堂的证据都很重要。

⑶讯问谋略必须遵循手段与目的相匹配的原则,毛泽东同志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者没有船就不能过。

不解决桥或者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

”⑷讯问学中研究的讯问谋略,是指讯问人员在侦查谋略思想的统率下,为战胜对手所采取的计谋和行为方式,因此,借助于一定的讯问谋略,在讯问活动中深挖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便可以轻而易举地达到讯问目的,从而为进一步侦查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

(一)侦查讯问谋略适用的必要性汉斯·格罗斯说:”期望任何人都会勇敢直率地供认其罪行是十分残忍的,或者说是心理上的错误,我们必须为坦白铺平道路,使之容易化。

”⑸因为侦查讯问的结果事关犯罪嫌疑人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其拒供心理实属正常,那么讯问人员就应当实施恰当的讯问谋略,消除或者改变其拒供心理。

谋略是人与人在对抗、竞争中双方思维撞击出来的智慧火花。

⑹侦查讯问谋略的制定和运用就是要通过最有效的途径取得侦查讯问的主动权,并且在此基础上迅速攻破犯罪嫌疑人拒供的心理防线。

侦查实践的需要是侦查讯问谋略发展的动力,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侦查手段不断地提高,这就要求要有与之相匹配的侦查讯问谋略,侦查讯问谋略就是为了适应侦查实践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

1、侦查讯问谋略的本质侦查讯问活动在本质上,是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为了获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而享有的一项权力,该项权力是作为一项专门的侦查措施而存在于形式诉讼中的。

⑺侦查讯问谋略往往不直接作用于讯问的对象,而是以思想和意图的形式存在于讯问人员的意识形态里,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我国古代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已经很注重攻心谋略的运用,《三国志》记载有诸葛亮采用”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谋略。

⑻先从心理攻势上下功夫,瓦解敌方的斗志,使其失去战斗力,达到不战而胜乃是上策。

2、化解讯问活动中的矛盾和难点在侦查讯问活动中,犯罪嫌疑人不外乎两种态度,要么闭口不言,要么抵赖否认,侦查讯问谋略的适用就是要改变这样两种态度,让不愿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供述,让做出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此外,讯问活动的重要工作就是提取证据,在很多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处心积虑所隐匿的证据需要我们的侦查人员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寻找,这种漫无边际的寻找,既消耗人力和物力,又拖延了办案的时间和进度,如果我们的讯问人员能够有效地使用侦查讯问谋略,就能使得犯罪嫌疑人积极地配合办案人员,帮助打开讯问的突破口,查清犯罪事实真相,突破难点。

3、有效地减少刑讯逼供口供被称为”证据之王”,其反映了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所处的重要地位。

原则上来讲,不管什么样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后都要派侦查员对他的口供进行查证核实。

⑼侦查讯问的目的不仅仅是让犯罪嫌疑人如实回答讯问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或者告知讯问人员相关的信息,更重要的是要保证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供述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倘若犯罪嫌疑人所提供的供述是虚假的,就很容易误导侦查工作,造成侦查资源的浪费。

刑讯逼供就是虚假口供的始作俑者。

在讯问活动中,讯问人员代表着国家的威严和法律的尊严,将犯罪嫌疑人完全地置于对立的地位进行讯问。

这样的优越感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对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有助于达到讯问的目的,但是却在无形中与讯问对象之间形成一种壁垒,成为讯问的障碍。

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在这样的气氛下,要么真正的悔罪,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要么在讯问人员强大的阵势之下,基于逃避惩罚的心理而有意作伪供、胡搅蛮缠、混淆讯问人员的试听。

而讯问人员面对犯罪嫌疑人的狡辩抵赖,很容易产生恼怒情绪,在急于求成心理的支配下,就会产生刑讯逼供的现象,”因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口供的迷信, 就像巨额利润刺激贪欲一样, 会刺激侦讯人员获取口供的欲望。

这种欲望又会促使他不择手段来得到认罪口供”。

⑽这样的效果适得其反,与讯问活动的目的和作用也南辕北辙。

而侦查讯问谋略的适当应用,便会优化讯问活动的各个环节。

首先,讯问谋略的设计,使得讯问人员成竹在胸,不会使讯问气氛过于紧张,从而减少犯罪嫌疑人的抗审情绪,减少其如实供述的心理的障碍。

其次,在讯问活动中,基于对犯罪嫌疑人的事先分析与了解,能够合理预测其态度的转变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做到把握大局。

再次,合理的讯问谋略的应用,外化到犯罪嫌疑人身上,可以使其感受到对其合理的尊重和理解,使其体会到满足感和社会的认同感,有利于心理的沟通和交流,使犯罪嫌疑人易于供述,自然也就减少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几率。

(二)侦查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罪犯在作案手段以及犯罪心理方面与过去相比都有很大程度提高和强化,讯问犯罪嫌疑人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心理活动的较量,保持良好的心理接触,能为双方进行信息交往和感情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心理条件和环境。

要建立心理联系,保持良好的心理接触,必须了解对方的心理特点和发展变化规律。

⑾在侦查讯问活动中,我们的讯问人员所运用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侦查学专业知识,更有可能运用到社会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只有充分地运用各种学科知识,才能使讯问人员在与犯罪嫌疑人的心智对抗中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从而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获取口供。

《孙子兵法》上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句话对于讯问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⑿讯问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番充分的了解,可以准确地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特征。

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来看,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信息,或者使不愿意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开口做出供述。

这两种情况的共同特点就是被讯问的犯罪嫌疑人的原有态度发生了改变,所以,从这一层面上来讲,讯问人员的讯问过程就是一个说服教育的过程,促使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发生根本的转变。

1、态度的心理学解释态度来源于人们的基本欲望、需求和信念。

态度一旦形成便以两种形式存在:其一是外显态度,其二是内隐态度,外显态度是指我们意识到的并且容易做出评价的态度;而内隐态度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受控制的、且往往是无意识的一种评价。

所谓的态度是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所组成的心理倾向。

认知是态度的基础,具体到讯问活动中,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所收集的证据、相关的法律知识、国家政策等内容的心理印象;情感部分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以及整个侦查活动与过程的评价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情绪;行为倾向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讯问活动的反应,有准备的性质,通常表现为如实供述和拒供两种。

在态度的三个组成成分中,情感部分是核心和关键,当犯罪嫌疑人对讯问人员以及整个侦查活动与过程的评价是肯定的时候,通常会如实供述,反之则拒供,因此讯问人员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来预测其行为表现。

2、供述的心理学原因西方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人是理性的、意志自由的、趋利避害的动物。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直接影响到其前途和命运,因此在其选择供述与否之前,便会对结果进行利弊的权衡,倘若犯罪嫌疑人认为如实供认所带来的好处大于不供认,便会选择自白,反之则选择缄默。

这样的权衡是建立在态度的第一个组成部分--认知因素的基础上的,因而当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缄默可以使之不受刑罚处罚的时候,即便是讯问人员以”免于处罚”许诺之,也不会改变其拒绝供述的初衷。

此时,讯问人员便应当密切关注态度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情感,这也是我们运用讯问谋略所可以影响到的关键部分。

情感因素是态度的核心和关键,因为其既影响认知成分又影响行为倾向。

改变了犯罪嫌疑人的认知评价对影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意义重大。

3、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原理前面已经说过,讯问谋略的使用目的不外乎有两种:即让不愿意供认的犯罪嫌疑人开口供述,让作出虚假供述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

人的心理活动是一种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会受到外部刺激而产生某些特定的心理活动,并随着内在因素与外在因素的变化而发展变化。

⒀因此态度的改变也就理所当然成了讯问谋略的心理学原理。

通过说服可以改变态度。

说服的有效性取决于”谁”、向”谁”以及”怎么说”。

普通心理学中”谁”即说服者,一般指有公信力的人或者有吸引力的人;”怎么说”即说服的方法;第二个”谁”指的是听众,也即说服的对象。

具体到侦查讯问活动中,说服者即讯问人员,讯问人员可以促使犯罪嫌疑人态度改变的因素有以下几个:第一,讯问人员的吸引力和可信度,犯罪嫌疑人能否相信讯问人员的语言,直接影响到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的转变。

第二,讯问人员应当合理地把握自己的说服目标。

由于讯问人员说服信息所倡导的态度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往往差异较大,会给犯罪嫌疑人造成很大的压力,这有利于促成犯罪嫌疑人态度的改变,但是要注意差异的幅度。

第三,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因素。

这个因素也要充分考虑,因为犯罪嫌疑人的可说服性、智力以及自尊心都对其态度的转变有影响。

注释:⑴胡关禄:《侦查讯问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第96页。

⑵王传道:《询问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六版,第86页。

⑶李顺万:《还原犯罪真相:侦查逻辑和方法》,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年第八版,第126页。

⑷《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8年版,第125页。

⑸王渤等:《侦查心理》,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68页。

⑹柴宇球:《谋略论》,北京:蓝天出版社,1990年版,第27页。

⑺徐美君:《侦查讯问程序正当性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页。

⑻胡关禄:《侦查讯问学》,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第97页。

⑼齐文祥等:《刑侦破案方略》,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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