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小学类小序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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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提要辨证·小学类序》浅析

《四库提要辨证·小学类序》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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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库 提 要 辨 ・/ 类 序 》 浅 析 让 I 证 ‘ 卜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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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尔雅补注》·六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姜兆锡撰。

兆锡有《周易本义述蕴》,已著录。

是注多以後世文义推测古人之训诂。

如《释诂》:“在,终也。

”则注曰:“凡物有定在,亦有终竟之意。

今人云不知所在,亦云不知所终。

”又好以意断制。

如《释训》“子子孙孙”三十二句,则注曰:“每语皆以三字约举其义,与经书《小序》略相似,而又皆以韵叶之。

此等文疑先贤卜氏受《诗》於圣人而因为之也”云云。

盖因《诗序》首句之文而推求及於子夏。

然考《周易·象传》全为此体,王逸注《楚辞·抽思》诸篇亦用此体,是又安足为出自子夏之证乎?△《小尔雅》·一卷(通行本)案《汉书·艺文志》有《小尔雅》一篇,无撰人名氏。

《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并载李轨注《小尔雅》一卷,其书久佚。

今所传本则《孔丛子》第十一篇抄出别行者也。

分《广诂》、《广言》、《广训》、《广义》、《广名》、《广服》、《广器》、《广物》、《广鸟》、《广兽》十章,而益以《度》、《量》、《衡》为十三章,颇可以资考据,然亦时有舛迕。

如《广量》云:“豆四谓之区,区四谓之釜。

”本诸《春秋传》“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之文。

下云:“釜二有半谓之薮。

”与《仪礼》“十六斗曰薮”合。

其下又云:“薮二有半谓之缶,缶二谓之锺。

”则实八斛,乃《春秋传》所谓陈氏新量,非齐旧量六斛四斗之锺。

是豆、釜、区用旧量,锺则用新量也。

《广衡》曰:“两有半曰捷,倍捷曰举,倍举曰锊。

”《公羊传疏》引贾逵称俗儒以锊重六两者,盖即指此。

使汉代小学遗书果有此语,逵必不以俗儒目之矣。

他如谓“鹄中者谓之正”,则并正鹄之名不辨。

谓“四尺谓之仞”,则《考工记》浍深二仞,与洫深八尺无异矣。

汉儒说经,皆不援及。

迨杜预注《左传》,始稍见徵引。

明是书汉末晚出,至晋始行,非《汉志》所称之旧本。

晁公武《读书志》以为孔子古文,殆循名而失之。

相传已久,姑存其目。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道家”类小序注析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道家”类小序注析

《四库全书总目》子部“道家”类小序注析摘要:通过对《四库全书总目》子部“道家”类小序的注释和分析,略窥“道家”类分并改隶的历史轨迹,同时也对小序本身作一些考证、补充。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道家;小序《钦定四库全书》卷首凡例第十则云“四十三类之首亦各冠以小序,详述其分并改隶,以析条目。

如其义有未尽,例有未该,则或于子目之末,或于本条之下,附注案语,以明通变之由。

”由此可知,“小序”对于各类目的研究价值不可低估。

现仅从子部“道家”类小序入手,以期能够借助《四库提要》小序之功而略窥道家类“分并改隶”的历史轨迹。

一、标点问题要辨“道家”类小序,首先要用现代标点来断句读,现试标点如下:后世神怪之迹,多附于道家。

道家亦自矜其异,如《神仙传》、《道教灵验记》是也。

要其本始,则主于清净自持,而济以坚忍之力。

以柔制刚,以退为进。

故申子、韩子流为刑名之学,而《阴符经》可通于兵。

其后长生之说与神仙家合为一,而服饵、导引入之;房中一家,近于神仙者亦入之。

鸿宝有书,烧炼入之。

张鲁立教,符U入之。

北魏寇谦之等,又以斋醮章咒入之。

世所传述,大抵多后附之文,非其本旨。

彼教自不能别,今亦无事于区分。

然观其遗书源流迁变之故,一一可稽也。

对于标点,需说明的是:小序前两句话,据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四库全书总目》,王伯祥先生是在“道家”处断开,而在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重刊本《四库提要叙讲疏》中,张舜徽先生则在“自矜其异”处断开。

据现代汉语语法对“后世神怪之迹,多附于道家”进行划分句子成分,可知此句主谓宾齐全,句意完整,当为一句话,故笔者更倾向于王氏的断法。

第五句“韩子”后是否有逗号的问题,据现代中文标点符号用法,知道逗号放在简短主语后只是起着强调作用,与句义并无太大关联,因此有无逗号皆可。

第六句“长生之说”和“神仙家”乃并列关系,已有连词“与”来连接,无须再用逗号。

而“服饵”和“导引”是两种不同的活动,二者为并列词语,据现代汉语标点符号使用规范,顿号表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所以二者之间需用顿号断开,以免产生歧义。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纪事始者,称传记始黄帝,此道家野言也。

究厥本源,则《晏子春秋》是即家传,《孔子三朝记》其记之权舆乎。

裴松之注《三国志》、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所引至繁。

盖魏、晋以来,作者弥夥。

诸家著录,体例相同。

其参错混淆,亦如一轨。

今略为区别。

一曰《圣贤》,如孔孟年谱之类。

二曰《名人》,如《魏郑公谏录》之类。

三曰《总录》,如《列女传》之类。

四曰《杂录》,如《骖鸾录》之类。

其杜大圭《碑传琬琰集》、苏天爵《名臣事略》诸书,虽无传记之名,亦各核其实,依类编入。

至安禄山、黄巢、刘豫诸书,既不能遽削其名,亦未可薰莸同器。

则从叛臣诸传附载史末之例,自为一类,谓之曰《别录》。

△《孔子编年》·五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旧本题宋胡舜陟撰。

考书首有绍兴八年《舜陟序》,乃自静江罢归之日,命其子仔所撰,非舜陟自作也。

舜陟字汝明,绩溪人。

大观三年进士。

靖康间官侍御史。

南渡初,知庐州,有御寇功。

更历数镇,最後为广西经略使。

欲为秦桧父建祠,高登不可,因劾登以媚桧。

会以他事忤桧意,亦逮治死於狱。

事迹具《宋史》本传。

仔字元任,後流寓吴兴。

当辑《诗话》行於世,即所谓苕溪渔隐者是也。

是书辑录孔子言行,以《论语》、《春秋三传》、《礼记》、《家语》、《史记》诸家所载,按岁编排,体例亦如年谱。

其不曰年谱而曰编年,尊圣人也。

自周、秦之间,谶纬杂出,一切诡异神怪之说,率托诸孔子,大抵诞谩不足信。

仔独依据经传,考寻事实,大旨以《论语》为主,而附以他书。

其采掇颇为审慎。

惟诸书纪录圣言,不能尽载其岁月,仔既限以编年,不免时有牵合。

如《左氏·襄公二十一年·郑人游乡校传》,仲尼闻是语也云云。

《杜预注》谓仲尼於是年实是十岁,长而後闻之。

知孔子为此言,不当在是年也。

仔乃系其事於十岁之下,殊为疏舛。

又《礼记·儒行篇》,对鲁哀公云云,则系之六十八岁。

《哀公问篇》,大礼何如云云,则又系之七十二岁。

不知何所据而云然。

此类尤失於穿凿。

四库全书提要总序,小序简体版

四库全书提要总序,小序简体版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一、经部经部·总叙经禀圣裁,垂型万世,删定之旨,如日中天,无所容其赞述,所论次者,诂经之说而已,自汉京以后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学凡六变,其初专门授受,递禀师承,非惟诂训相传,莫敢同异,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闻,其学笃实谨严,及其弊也拘,王弼、王肃稍持异议,流风所散,或信或疑,越孔、贾、啖、赵以及北宋孙复、刘敞等,各自论说不相统摄,及其弊也维。

洛闽继起,道学大昌,摆落汉唐,独研义理,凡经师旧说,俱排斥以为不足信,其学务别是非,及其弊也悍如王柏、吴澄攻驳经文,动辄删改之类,学脉旁分,攀援日众,驱除异己,务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学见异不迁,及其弊也党如《论语集注》误引夏包咸夏瑚商琏之说,张承中《四书通证》即缺此一条,以讳其误,如王柏删《国风》三十二篇,许谦疑之,吴师道反以为非之类,主持太过,势有所偏,材辨聪明,激而横决,自明正德嘉靖以后,其学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如王守仁之未派,皆以狂禅解经之类。

空谈臆断,考证必疏,于是博雅之儒,引古义以抵其源,国初诸家,其学征实不诬,及其弊也琐如一字音训动辨数百言之类,要其归宿,不过汉学宋学两家互为胜负。

夫汉学具有根柢,讲学者以浅陋轻之,不足服汉儒也,宋学具有精微,读书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

消融门户之见而各取所长,则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经义明矣。

盖经者非他,既天下之公理而已。

今参稽从说,务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为十类:曰易、曰书、曰诗、曰礼、曰孝经、曰五经总类、曰四书、曰乐、曰小学。

易类·小叙圣人觉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诗》寓以风谣,《礼》寓以节文,《尚书》、《春秋》寓于史,而《易》则寓于卜筮,故《易》之为书,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之遗法,汉儒言象数,去古未远也,一变而为京、焦,入于禨祥,再变而为陈、邵,务穷造化,《易》遂不切于民用。

王弼尽黜象数,说以老庄,一变而胡瑷、程子,始阐明儒理,再变而李光、杨万里,又参证史事,《易》遂日启其论端,此两派六宗,已互相攻驳。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

故《汉志》以《弟子职》附《孝经》,而《史籀》等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学。

《隋志》增以金石刻文,《唐志》增以书法、书品,已非初旨。

自朱子作《小学》以配《大学》,赵希弁《读书附志》遂以《弟子职》之类并入小学,又以蒙求之类相参并列,而小学益多岐矣。

考订源流,惟《汉志》根据经义,要为近古。

今以论幼仪者别入《儒家》,以论笔法者别入《杂艺》,以蒙求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惟以《尔雅》以下编为《训诂》,《说文》以下编为《字书》,《广韵》以下编为《韵书》。

庶体例谨严,不失古义。

其有兼举两家者,则各以所重为主(如李焘《说文五音韵谱》实字书,袁子让《字学元元》实论等韵之类)。

悉条其得失,具於本篇。

△《尔雅注疏》·十一卷(内府藏本)晋郭璞注,宋邢疏。

璞字景纯,河东闻喜人。

官至弘农太守。

事迹具《晋书》本传。

有《孝经疏》,已著录。

案《大戴礼·孔子三朝记》,称“孔子教鲁哀公学《尔雅》,则《尔雅》之来远矣,然不云《尔雅》为谁作。

据张揖《进广雅表》,称“周公著《尔雅》一篇(案《经典释文》以揖所称一篇为《释诂》)。

今俗所传三篇(案《汉志》《尔雅》三卷,此三篇谓三卷也),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

皆解家所说,疑莫能明也。

”於作书之人,亦无确指。

其馀诸家所说,小异大同。

今参互而考之,郭璞《尔雅注序》,称“豹鼠既辨,其业亦显”,邢《疏》以为汉武帝时终军事。

《七录》载犍为文学《尔雅注》三卷(案《七录》久佚,此据《隋志》所称梁有某书亡,知为《七录》所载),陆德明《经典释文》以为汉武帝时人。

则其书在武帝以前。

曹粹中《放斋诗说》曰:(案此书今未见传本,此据《永乐大典》所引)“《尔雅》,毛公以前其文犹略,至郑康成时则加详。

如'学有缉熙于光明’,毛公云:'光,广也。

’康成则以为学于有光明者。

而《尔雅》曰:'缉熙,光明也。

略评《四库全书总目》小序的目录学和图书分类思想

略评《四库全书总目》小序的目录学和图书分类思想
杜鸿
【期刊名称】《德阳教育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3(017)003
【摘要】《四库全书总目》是《四库全书》的各籍提要汇编,其小序用以指明类目含义,阐述学术流派,授受源流,在目录学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功用上和图书分类的类目上及类之中著录书籍的编排上全面总结继承了我国传统图书馆学的成就,予后来的学术界有很深的影响,有些直至今天尚在使用。

本文对《四库全书总日》小序的目录学和图书分类思想就其得失略作己评。

【总页数】4页(P17-20)
【作者】杜鸿
【作者单位】德阳教育学院科研成教处,四川德阳618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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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学类满文图书提要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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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小学类满文图书提要的内容和相关信息 , 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些许资料。


《 续修 四库提要》 经部小 学类满文 图书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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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0 1年 1 期
满 语 研 究
MANCH U STUDI ES
№ 1 2 1 .0 1
( 总第 5 ) 2期
( ee l o5 ) G nr .2 aN
《 修 四库 全 书 总 目提要 》 续 小 学 类 满 文 图 书 提 要 探 析
徐 莉
( 国 第一 历 史 档案 馆 满 文部 , 京 中 北 10 3 ) 0 0 1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小学类小序注析

二、注析 本文拟逐句择要点、难点注释,无疑难点者或常识性问题不加注释。某句或数 句之中有需要另加辨析说明的,则于注文下另行分析。以下注析中,[文]下为原 文,[注]下为注文,[析]下为辨析之文。 [文1]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 [注]“小学”:在此句中为古代一教育机构的名称。《大戴礼·保傅》“及太子 少长,知妃色,则入于小学”注:“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太学也。”可 见,“小学”为教育幼童的机构。 [析]余嘉锡先生于《四库提要辨证》[2]一书中分析此句,指出以下几点: “……有清一代汉学家之攻击宋学者,其持论率如此,而以《四库提要》为之 赤帜。其实彼等所据者,仅仅由《汉书·艺文志》以上溯刘歆之《七略》而已, 未尝徵之于他书也,究之歆以前,亦并不如此。 “夫如《内则》、《保傅》所说,则古人之入小学,岂仅学六书一端而已?《汉 书·艺文志·小学家》云:‘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故《周礼》保氏掌养国子,教之 六书。’此乃班固用刘歆《辑略》之文,故与《食货志》所言者不合。 “要之幼童之入小学,其所学皆幼仪也,所谓学小艺而履小节也。此为人生之 始基,养正之功,有多少事在,故使之读《论语》、《孝经》,以培养其根底,断不 止教之六书而已。 “《周礼》本言教以六艺,如歆言仅教之六书,则一艺而已。孔子言余力学文, 如歆言则专力学文,有末而无本……”[3] 按:余氏所言主要有两点,一是《四库提要》“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 类”这句话源自于班固《汉书·艺文志》,实可推及刘歆《七略》,是刘歆的观点, 其正误归于刘歆。一是刘歆此观点错误。因为古小学所教,从《周礼》、《尚书大 传》、《白虎通》、《汉书·食货志》、《四民月令》、《论语》诸典籍记载来看,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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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其学主要为幼仪之类,六书只是六艺之一,还是“有余力”才学的,为小 学所教之“末”。

《四库提要辨证》“小学类”商补

作者: 杨剑桥
作者机构: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出版物刊名: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133-138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1期
主题词:�四库提要辨证》;小学类;商补
摘要:余嘉锡先生的《四库辨证》是一部名著,但是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此书不免有一些可议可补之处。

笔者就"小学类"若干条目,包括"小学类小序"、"匡谬正俗"、"五经文字"、"重修广韵"等略作讨论和补充。

笔者认为,作为目录学名称的"小学",其来源确实主要跟六书有关,《四库全书总目》"小学类"小序并没有攻击宋学的意思;所谓颜师古"开后来叶音之说"也是明清学者的普遍认识,《四库全书总目》关于《匡谬正俗》的意见另有值得评说之处;张参的《五经文字》和唐代的字样学不但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实践意义,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不可低估,张参的生平事迹另有可考者;徐时栋对于《广韵》同用独用的认识有误,他对《四库全书总目》的批评是幼稚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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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论是就余氏归咎于刘歆这一点而言的,或者,对于《四库提要》此语不 必斤斤计较,也可作通达一点的理解?《辨证》称“有清一代汉学家之攻击宋学 者,其持论率如此,而以《四库提要》为之赤帜”,则余氏也许认为《四库提要》 对《汉志》的“误解”有为攻击宋学而故意为之之嫌,“不过”也带有辨论及独断 的色彩。况且,综观小学小序,是在讲小学收书的流变,从只收字书到金石刻文、 书法书品、幼仪、蒙求等类逐步加入,再到《四库》中仅收训诂、字书、韵书的 过程,则也许有“小学”机构与“小学”门类相混的原因。但是,这些都是根据 材料的推测,未被证实。就笔者粗浅的认识来看,小学所教不止六书,应该是一 个常识性问题。上述问题的根源,应该还是受《汉志》“小学”类收书的影响。至 于教育机构之“小学”,与学术名称之“小学”在命名与内容上的联系与区别,容
《史籀》等十家四十五篇:《汉书·艺文志·小学家》共收有以下十家四十五 篇:《史籀》十五篇、《八体六技》、《仓颉》一篇、《凡将》一篇、《急就》一篇、《元 尚》一篇、《训纂》一篇、《别字》十三篇、《仓颉传》一篇、扬雄《仓颉训纂》一 篇、杜林《仓颉训纂》一篇、杜林《仓颉故》一篇。这些都属于童蒙识字课本类 字书,仅编次文字,不同于后代解释字形、音、义的“字典”类字书。《四库提要》 于经部“小学类二”后的按语中论及这一点:“……至《急就章》之类,但有文字 而不讲六书,然《汉志》列入小学家。观陆羽《茶经》所引司马相如《凡将篇》, 亦以韵语成句。知古小学之书,其体如是,《说文解字》犹其后起者也。”
小学:从所收书来看,《汉志》确实于小学类下只收文字之书。究其原因,余 嘉锡以为是“盖亦不得已也”。因为“当时习俗号此类为史籀或史书,以《史籀篇》 名之,然而《史籀》究不足以名此类之书。又或谓之为篇章,故《急就篇》又可 名《急就章》。然古书孰不分篇分章者?则不可独以名文字之书也。故刘歆作《七 略》,无以名之,强名之曰小学。”依此,则余氏认为以“小学”名文字之书,始 于刘歆:“至于刘歆作《七略》,始专以文字之书名为小学……汉人除刘、班之外, 有名文字书为小学者乎?”但刘歆《七略》作为目录类著作,其本身是学术状况 的反映,因而詹鄞鑫先生于《汉字说略》中认为“可见在刘歆之前早已用《周礼·保 氏》‘教国子以六书’的‘小学’指代文字之学了。”[4]总之,不管“小学”指代“文 字之学”是否始于刘歆,有一事实值得注意:在这里,“小学”由教育机构的名称 转而也用来作为学术分类的专名了。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早的“小学”类目录, 即《汉书·艺文志》中所载。就余氏所言,则“小学”立名并非是为了收录“小 学”所教所有书目。也就是说,“小学”立类所含内容并不是要完全容纳“小学”
三、据余氏所言,《四库提要》之错溯及刘歆《七略》,刘歆为始作俑者,“究 之歆以前,亦并不如此”。其实,即使究之歆以后,也不一定如此。考许慎《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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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叙》:“《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注意,这里有一“先” 字。既有先后次序,则“六书”不是唯一即可知。许慎师从贾逵,贾逵之父贾徽 师从刘歆,可以说,许慎之学源于刘歆。在这样一个刘歆、班固、许慎都作为背 景事实叙述的事情上,如果用许慎明显未犯此错误来作为刘歆“清白”的旁证, 也是有一定可行性的。至于许慎以六书为“先”,而依余氏所证,六书乃“末”的 问题,与《四库提要》无涉,暂置之不论。
四、余氏引《汉书·食货志》“古者八岁入据,是无可非议的。但是他又认 为“《汉书·艺文志·小学家》云:‘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故《周礼》保氏掌养国 子,教之六书。’此乃班固用刘歆《辑略》之文,故与《食货志》所言者不合。” 这是将错误全推至刘歆一人,来摆脱对《汉志》这句话的理解和《汉书·食货志》 所形成的矛盾。实际上,如果不要强行因《四库提要》而误解班固、刘歆,则《艺 文志》与《食货志》刚好互为补充、相得益彰,那又何来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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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 2]中讨论。 [文 2]故《汉志》以《弟子职》附《孝经》,而《史籀》等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 学”。
[注]《弟子职》:《管子》篇名,记弟子事先生之礼,属于幼仪类书。按余氏考 证,实为古小学所必教,应归入“小学”类,并称“……《汉志》附之《孝经》, 《孝经》正是小学所读之书,犹之并入小学类也”,但《汉志》附《孝经》类而不 附小学类,终不知何故。或者,“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事先生如同事父母,故 而归入《孝经》?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小学”类小序注析
刘海琴
[摘要] 通过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小学”类小序的注释和分析,略窥“小学”类 分并改隶的历史轨迹,同时也对小序本身作一定的修正、补充。 [关键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小学;小序
《四库全书总目》[1]卷首凡例云“四十三类之首,亦各冠以小序,详述其分并 改隶,以析条目”,则“小序”对各类目流变的研究价值,不可低估。现谨从注析 “小学”类小序入手,以期能够借《四库提要》小序之功而略窥“小学”类“分 并改隶”的历史轨迹。
因而,由上述分析,可作如下的结论:在古小学所教是否仅六书而已的问题上, 无论《四库提要》、《汉志》、抑或《说文》,都未提供认为小学所教仅六书的充分 证据。就现有的资料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刘、班有自我辩护的能力。《四库提要》 误解了《汉志》。《四库提要》也有一定的自我辩白的能力。因而,将责任归之于 刘歆,是不合理的。《四库提要》参考《汉志》,推测《汉志》,但其观点未必即《汉 志》所持。
二、注析 本文拟逐句择要点、难点注释,无疑难点者或常识性问题不加注释。某句或数 句之中有需要另加辨析说明的,则于注文下另行分析。以下注析中,[文]下为原 文,[注]下为注文,[析]下为辨析之文。 [文1]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 [注]“小学”:在此句中为古代一教育机构的名称。《大戴礼·保傅》“及太子 少长,知妃色,则入于小学”注:“古者太子八岁入小学,十五岁入太学也。”可 见,“小学”为教育幼童的机构。 [析]余嘉锡先生于《四库提要辨证》[2]一书中分析此句,指出以下几点: “……有清一代汉学家之攻击宋学者,其持论率如此,而以《四库提要》为之 赤帜。其实彼等所据者,仅仅由《汉书·艺文志》以上溯刘歆之《七略》而已, 未尝徵之于他书也,究之歆以前,亦并不如此。 “夫如《内则》、《保傅》所说,则古人之入小学,岂仅学六书一端而已?《汉 书·艺文志·小学家》云:‘古者八岁而入小学,故《周礼》保氏掌养国子,教之 六书。’此乃班固用刘歆《辑略》之文,故与《食货志》所言者不合。 “要之幼童之入小学,其所学皆幼仪也,所谓学小艺而履小节也。此为人生之 始基,养正之功,有多少事在,故使之读《论语》、《孝经》,以培养其根底,断不 止教之六书而已。 “《周礼》本言教以六艺,如歆言仅教之六书,则一艺而已。孔子言余力学文, 如歆言则专力学文,有末而无本……”[3] 按:余氏所言主要有两点,一是《四库提要》“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 类”这句话源自于班固《汉书·艺文志》,实可推及刘歆《七略》,是刘歆的观点, 其正误归于刘歆。一是刘歆此观点错误。因为古小学所教,从《周礼》、《尚书大 传》、《白虎通》、《汉书·食货志》、《四民月令》、《论语》诸典籍记载来看,不止
一、对“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的理解。联系上下文,班固此语的目 的是为了讲明书契文字的重要,“小学”中即需要学习“六书”了,而不是说“小 学”只需要学习“六书”。因而,此语本身并不绝对,完全有理由理解为小学教六 书,但不止六书。也就是说,《汉志》中并未提供充足的可供误解的证据,刘、班 的原意也不可只作片面的、绝对化的理解。
一、标点 要辨“小学”类小序,首先是对它进行现代标点。现试标点如下: 古小学所教,不过“六书”之类。故《汉志》以《弟子职》附《孝经》,而《史 籀》等十家四十五篇列为“小学”。《隋志》增以金石刻文,《唐志》增以书法、书 品,已非初旨。自朱子作《小学》以配《大学》,赵希弁《读书附志》遂以《弟子 职》之类并入“小学”,又以《蒙求》之类相参并列,而“小学”益多岐矣。考订 源流,惟《汉志》根据经义,要为近古。今以论幼仪者别入“儒家”,以论笔法者 别入“杂艺”,以《蒙求》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惟以《尔雅》 以下,编为训诂;《说文》以下,编为字书;《广韵》以下,编为韵书。庶体例谨 严,不失古义。其有兼举两家者,则各以所重为主。(如李焘《说文五音韵谱》实 字书,袁子让《字学元元》实论等韵之类)悉条其得失,具于本篇。 对于标点,需要说明的是:“以蒙求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一句, 中华书局 1965 年 6 月影印本《四库全书总目》中,王伯祥先生断句作:“以蒙求 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中间用“。”断开,是将其作为并列的两个 方面,第一个“以”的介词宾语为“蒙求之属”,第二个“以”的介词宾语为“便 记诵者”。如此,则必然应当有“故事”一门收《蒙求》类书,有“类书”一门收 “便记诵者”。然遍检《四库全书总目》,并无“故事”类目,且《蒙求》之类是 归入“类书”类下的。可见王先生的标点存在问题。联系上下文,从“今以论幼 仪者别入‘儒家’”到“别入‘类书’”是由三个单句组成的联合式复句,每一单 句都是“以……别入……”结构;并且《蒙求》本身的特点即“隶故事、以便记 诵”。因而,这里应作如下断句:“以蒙求之属隶故事、以便记诵者别入类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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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其学主要为幼仪之类,六书只是六艺之一,还是“有余力”才学的,为小 学所教之“末”。
对于第二点,余氏强有力的论据令人无法辩驳。古小学所教,确实不止“六书” 之类。但关于第一点,仍有值得商榷之处。确实,就现有资料看,班固据《七略》 所作之《汉书·艺文志》中“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对于造成小学所教 即“六书”的误解是难辞其咎的。但是,关键在于究竟是谁理解有误,大家的错 误程度到底如何。为此,需辨明者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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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教,而只是择其中“文字书”而已。因而,这也从另一方面对[文 1]与[文 2] 的因果关系提出了质疑,也为[文 1]的[析]条增加了研究误读的途径。
[析]这里需解释的是《汉书·艺文志》于《孝经》类下收有《尔雅》三卷二十 篇,《小雅》一篇。也就是说,《汉志》是将《尔雅》等训诂学书归入《孝经》类 的。余嘉锡先生对此也有自己的解释:“所以然者,郑氏《六艺论》云:‘孔子以 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故作《孝经》以总会之。’(《孝经·序》疏引)驳《五 经异义》云:‘《尔雅》者,孔子门人所以释六艺之文言,盖不误矣。’(《大宗伯》 疏引)近人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叶德辉说,谓‘据此则《尔雅》、《孝经》同为 释经总会之书,故列入《孝经》家’,其说是也。”从《尔雅》的归属变化过程看, 《汉志》归入《孝经》,《隋志》归入《论语》,且称“《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 并五经总义附于此篇”,至唐《开元四库书目》,始被置于小学之首[5],《旧唐书·经 籍志》将训诂类书与文字书著录在一起,但甲部类目仍将“训诂类”和“小学类” 分为两类。至《新唐书·艺文志》才将训诂类并入“小学”类之中。可见训诂类 书,特别是《尔雅》在与字书的分合过程中是经历过慎重的、反复的选择的。这 固然主要在于如余氏所认同的将其作为“释经总会之书”,《四库提要》也说“特 说经之家多资以证古义”,但是另一方面,与《汉志》中“小学”类只见“字书” 也不无关系。《汉志》的影响,波及《隋志》、《旧唐书·经籍志》,那是可想而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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