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校审及签署规定

设计文件校审及签署规定
设计文件校审及签署规定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2020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新版全文笫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笫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省或者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制度。 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本地区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广东省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设计要点的批准文件;

(完整版)设计文件归档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设计文件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设计文件的技术资源,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使用于设计文件的编制、校审、归档与发送等方面的管理。 2.设计文件种类(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酌情增减) 2.1设计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设计的原始资料、设计条件资料、设计中间资料、设计施工阶段资料、设计资料文本、全套完整图纸等交院档案室统一并存档。 2.2档案管理人员需对存档设计资料进行逐一登记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设计资料入库清单和设计资料存档表上签字确认。 2.3经院档案室存档的设计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院内借阅者,需填写设计资料借阅登记表。院外借出者,需经院长签字,总工办备案。 3.设计归档的资料包括: 设计原始资料:业主提供的设计依据性文件和资料,设计审批批文、规划的红线及河道蓝图、地质详勘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原始资料等; 设计条件资料: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技术性文件、包括本专业接受和提出资料、会议纪要等; 设计中间资料:校审意见卡及图纸、各专业提出和接受的设计条件

及确认单、审图公司意见及回复单、审图通过的全套图纸和计算书;设计施工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补充)通知单及变更附图,设计变更(修改)的批件或会议纪要。变更记录汇总表、施工验收、调试文件等; 4.设计文件的归档 4.1全部设计文件必须按规定进行归档,不得擅自保管。 4.2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签收和检查手续,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应及时提出。 4.3所有设计文件应按项目进行归档,并依照本管理办法施行 5.设计资料的验收 5.1档案室需校对设计资料,并在完成验收后进行签收。同时填写设计项目设计资料图库的目录清单,对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的归档管理和登记,以方便日后查询 5.2设计资料验收后,档案室应填写该项目设计资料入库的设计图纸图库清单和设计文件设计资料入库汇总表。 6.设计文件的发送 6.1设计文件归档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供发送设计文件的目录清单和发送地址。 6.2院总工办在完成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后,负责复制后对外发送。 6.3项目负责人需将发送回执单及时返回,以备查询。 6.4未加盖“设计资质”印章的图纸,对外发送均无效。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住宅项目在审批时将增加一项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报送市规委委托的审查单位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一方面,这将更加规范本市的施工管理制度,一方面也会使一些即将拿到开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又不得不将施工图纸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延长了开发周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工作是政府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发证前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第四条本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市规划委),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审查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单位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的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审查期限和费用等。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 3、工程勘察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4、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3、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 5、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结构专业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设计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

设计文件标准化管理规范 1 目的 最大限度提高设计文件的继承性和标准化程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的设计资料文档,包括:软件、硬件、结构 3 参考文档 SJ/T 207-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1-5部分 4 关键名词定义 4.1 设计文件 design document 记录设计信息的媒体。包括试制设计文件和定型设计文件。按其内容的表述可分为:图样、简图、文字内容设计文件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 4.2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for design documents 对产品设计文件的成套、符号、代号、格式、编号、编制和管理等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4.3 零件 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而制成的产品。如车制的“轴”,用金属或合金铸成的“机壳”,无骨架的“线圈”,腐蚀的“印制板”,用塑料压塑的“把手”。 4.4 部件 subassembly 4.4.1 硬件部件 由材料、零件等以可拆卸或不可拆卸连接所组成的产品。它是在装配较复杂的产品时必须组成中间产品。例如:用塑料与金属轴圈压塑成的“手轮”;半导体材料上用掺杂方式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产品,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的“芯片”,半导体管的“管芯”。

部件亦可包括其他的部件和/或整件。例如:装有表头、开关的面板;装有 变压器的底板。 4.4.2 软件部件 是载有程序的机构独立的媒体,但不能独立使用。它是整件的组成部分 4.5 整件 assembly 4.5.1 硬件整件 由材料、零件、部件等经装配连接所组成的具有了独立结构或一定功能的产品。例如: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管、电容器。 整件亦可包括其他的整件。例如:收发讯机的放大器、电压表等。 具有一定通用性的部件,亦可作为整件。例如:元器件组成的单元等。 整件作为产品出厂时,有些整件又称整机,如发射机、电视机、录像机、电 话交换机、计算机、示波器等;还有些整件又称元器件,如电阻器、电容器、电 子管、半导体管等。 4.5.2 软件整件 是载有完整独立功能程序的媒体。它是部件的组合,整件的组合或部件和整 件的组合,或是载有一个或若干完整独立功能的程序的一个媒体。 4.6 成套设备 installation 由若干整件相互连接而共同构成的能完成某项完整功能的整套产品。这些整 件的连接一般要在使用地点完成。例如:计算机、雷达等。 成套设备亦可包括其他较简单的成套设备。 4.7 软件 software 与数据处理系统的操作有关的计算机程序、规程、规则,以及可能有的文件、文档及数据。 4.8 成套软件 installation software 是整件的组合,成套软件的组合或整件和成套软件的组合。并能独立运行或 独立使用。 成套软件内亦可包括其他较简单的成套软件。 4.9 成套件 complete object 随产品的具有某一特定作用的组合体。它包括成套安装件;成套备件;成套 工具、附件和材料;成套装放器材和成套包装器材等,并编为4级整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精品推荐】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成都兴业雷安电子有限公司 WJ/YF-01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 设计文件的格式 文字内容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的编制方法2008.8.7发布2008.8.7实施 成都兴业雷安电子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1~3 2.设计文件的格式……………………………………………………………………………………4~7 3.文字内容和表格形式设计文件的编制方法………………………………………………………8~18

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 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兴业雷安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依据标准SJ/T 207.1—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1部分:设计文件的分类和组成。 1.基本概念和编制原则 1.1设计文件规定了产品的组成、型式、结构尺寸、原理以及在制造、验收、使用、维护和修理时所必需的技术数据和说明。是产品研究、设计、试制与生产实践经验积累所形成的一种技术资料;也是组织生产和使用产品的基本依据。 1.2 编制设计文件时,其内容和组成应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继承程度、生产批量、组织生产方式,以及试制与生产等特点区别对待。在满足组织生产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少而精的原则编制所需的设计文件。 1.3产品设计文件应准确、清晰,设计文件之间应协调。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2.产品分级 2.1 产品及其组成部分,按其结构特征及用途,分成等级。 级的名称及其相应代号为: 零件-7、8; 部件-5、6; 整件-4; 根据产品的分级,设计文件采用分类编号。其方法依据标准SJ/T 207.4—1999 《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第4部分:设计文件的编号。 2.2产品及其组成部分(以下统称“产品”)见表1。 3.设计文件的分类 3.1设计文件按其表达的内容分为三种。见表2。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范审查范围和程序,提高工程质量,促进资源和投资节约,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政府出资及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对政府出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政府出资以外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下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一)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项目; (三)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房屋建筑、各类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 (四)列入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界定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设项目。 其中,(二)、(三)、(四)项属于不分投资来源、出资性质、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 除上述规定情形外,民间资本、外资、非政府组织出资建设的中小型房屋建筑,不属于初步设计审查的范围。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设计规模划分表规定的大中小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市政行业建设项目。 第五条下列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在进入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程序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工程监管范围及分级审查原则,分别向省、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设计文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设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深化设计图设计的管理 工作,加强设计文件的规范性,使其更好地为项目建设服务、增值;统一施工深 化设计图设计的制图规则、内容深度、工作程序等,特编制本管理规定。 2编制依据 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公司各部门职责 分工及相关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项目部与“设计文件”有关的所有部门。 4术语和定义 本管理规定所称的设计文件是指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深化设 计图纸以及未打印出图尚在计算机里的图纸资料、技术文档等文件。 ●设计图纸 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正式签署的设计文件,实质是由两部分组成, 即设计图和技术说明书(或工程规范)。正式施工图手续应齐备,应取得施工 图设计、审查、规划、消防、人防、节能办、防雷办等单位审查合格并盖章(或许 可文件)。 ●施工深化设计图 指承包商(施工单位)为项目实施而组织的,站在施工者的立场上,按照工程 类别对业主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图和技术说明书)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例如: 设计变更、质疑答复书、预算报价书、确认通知书及各种规范标准等)进行充 分的整理、修改、重新进行表现的图纸。 ●专业施工图 是由专业分包商(或专业厂商)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绘制的,是施工深化设 计图的一种。专业施工图纸原则上应该经过设计院原专业负责人审核批准,设计 院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设计图纸的补充,可用于工程计量及结算。(涉及结构 安全、消防等事项,如结构改造、钢结构、外装修幕墙、消防专业等,由有相应 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必须要设计院签字确认)。 ●设计变更 就是设计单位对已经发放的设计文件(设计图、技术说明书等)所做的修改说 明,通常是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较大 的设计变更原则上应重新送原审查单位审查批准同意。 ●工程洽商 一般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力,在不影响建筑物 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1 目的 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 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 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 审查定稿。 3.4 批准 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 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 4.1 工程设计 4.1.1 投标方案 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 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 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 4.1. 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 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 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 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5.2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交审核人。审核人审核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进行修改后,再经审核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审核任务。 5.3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及审核人填写的《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审定人。审定人审定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后,再经审定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后,即完成审定任务。 5.4 设计人按照校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后,应在《设计校审记录表》修改意见栏中写明修改情况,不得仅用“√”示意。 5.5 在设计各阶段最终校审时,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判为不合格设计,不予出图,及时组织评审和处置,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DS- -2002)。 6 校审的质量要求 6.1 校对审核工作应纳入设计计划进度。 6.2 工种负责人应按计划进度期限,将设计图纸、文件及其原始资料、计算书等有关材料提交校对人、审核人,必要时,应进行解释或说明。 6.3 校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国家建筑

武汉市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事项的 通知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文件 武设审字[2006]18号 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远城区图审办,有关管理部门: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武建[2006]99号)(以下简称《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市建委发布。为便于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施工图送审 (一)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登记手续后,凭建设工程项目登记号到施工图审查受理“窗口”,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 查。 (二)为了方便建设单位,远城区的建设项目原则上由远城区图审办代为办理施工图审查的手续。 (三)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理部批准的用地红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总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勘察技术要求和任务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签 字); 4、签章齐全的勘察文件4套; 5、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外省勘察企业进入本省从事勘察业务的 《登记备案通知书》的(核查原件)复印件1份。 (四)建设单位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按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附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政府投资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1套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份。 3、按《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武建设字[2001]146 号〕需进行抗震审查的项目,抗震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原件1份。 4、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1份。 5、签章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套。 6、各类计算书1份(利用软件程序计算的、需提供软件名称、版本,输入 数据资料和输出结果1份,包括电子文挡); 7、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光盘1份;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建设、有序实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初步设计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第四条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须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等规定的要求,简述如下: (一)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组成。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书中予于论述。不能以方案设计说明替代初步设计说明。 (二)初步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 1、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2、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3、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4、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5、能据以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第六条设计人员签字要求: 1、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均须具备扉页即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签字页(设计说明书和概算说明书分别装订时,须分别具有);

设计文件复核管理办法(全文)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文件复核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建设工程开工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据以施工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复核。旨在消除设计文件的差、错、漏、缺,进而完善和优化设计,使之更加符合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满足施工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职业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此,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的复核内容和分工以新建铁路为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设计文件复核的组织实施 2.1 设计文件复核,实行分级复核制。公司直管项目,实行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下同)、子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下同)、项目作业队三级复核制,由公司指挥部(项目经理部)组织设计文件复核,并牵头与设计或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公司有关业务部门派员参加;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实行子公司指挥部、项目作业队二级复核制。由子公司指挥部组织设计文件复核,并牵头与设计或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各级指挥部的设计文件复核工作,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具体实施;项目作业队由技术主管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具体实施。 2.2 收到设计文件后,各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力,在理解设计意图的基础上复核设计文件,对发现的问题作好记录,并汇总本单位的复核意见,在建设单位组织技术交底时提出。对有待明确的事项,提请设计单位予以明确;对设计错误在充分论证之后,提出有力的依据(包括计算单),提请设计单位予以更正;对需要改善设计的内容,应提出改善的依据和改善方案;对因施工设备或施工技术难以满足设计要求者,可商请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2.3 在设计文件复核中,发现有影响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时,复核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报告上一级单位技术负责人,并及时通告建设单位。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先行和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安排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因此从这种意义来说设计审查是为国家“把关”。对初步设计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进行审理,又是优化设计的过程。第四条部建设协调司是化工行业初步设计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省、市化工厅(局、总公司)是各级地方化工设计行

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参与、配合部和各省市建委(建设厅)、计委、经(贸)委做好化工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章名】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的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和“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以及全部建厂条件的协议和复印件。 第六条引进装置必须在合同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签字后才能报审初步设计。 第七条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按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执行,不得改变产品方案、建设规模和厂址方案。如果因外界条件变化,需要做必要的调整时,需经原批准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部门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批文中重新明确。初步设计概算必须严格控制,超过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过多时,必须报告原批准单位并说明原因。 第八条初步设计的外部条件应具有准确、可靠、齐全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经过国家或地区有资格的部门批准的资源储量报告、水文地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 度制度

设计院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技术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工程设计项目 凡委托我院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工程全部基础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文件,设计修改文件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生的各类协议,合同,函件,公文和竣工验收,调试,工程总结等文件,均应归入技术档案. 1.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的文件一般不归档,但我院只做到初步设计而由其它院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要存资料室及归档,归档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最终成果 (2)设计总概算书或综合概算书底稿及打印件; (3)各专业有关的计算书底稿及电算资料; (4)设计方案审定记录单,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各子项各专业设计底图; (2)各专业设计计算书及电算资料; (3)《设计文件校审记录单》; (4)修正概算书及打印件;

(5)《设计修改通知单》以及因修改形成的计算书; (6)程序文件规定要归档的资料. 3.工程建设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 (1)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设计基础资料,原始资料〔含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计划任务书(复印件);征地文件(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红线图;地形图;选址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勘察资料;风洞试验报告;工艺布置图和技术要求资料以及我院向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底稿;公用工程协议(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人防,消防,环境保护等复印件);设计合同及协议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等〕. (2)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各种联系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来往公文,函电,设计过程中的交底会审纪要,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 (3)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资料(含竣工验收报告,调试,试用期间,使用期间发现的问题,修改,补充核定有关图纸和文件)等; (4)工程事故与设计有关的结论分析报告等. (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技术服务和咨询项目归档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 (1)委托任务书; (2)委托单位交来的全部有关原始资料;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铁岭项目部 2018年2月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根据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4〕83号)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在接收设计文件、图纸后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审核,并在分专业、分单位工程进行审核后组织进行会审。 第二章审核程序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四条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先由建筑专业与各专业互相对图,后由各专业之间互相对图。

第七条设计文件“已审核”章由项目部根据需要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具体格式如下,“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印章尺寸5cm×3cm,其中上部5cm×2cm,下部2cm×1cm+3cm×1cm。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第十条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具体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 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用版)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43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通 用版)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工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设计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纽带,是整个工程建设的先行和关键,在工程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工程质量、建设周期、投资效益以及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决定性作用。 初步设计是依据已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而编制的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安排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三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主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和专家,审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因此从这种意义来说设计审查是为国家“把关”。对初步设计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等进行审理,又是优化设计的过程。第四条部建设协调司是化工行业初步设计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省、市化工厅(局、总公司)是各级地方化工设计行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参与、配合部和各省市建委(建设厅)、计委、经(贸)委做好化工项目设计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章名】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查的条件与内容 第五条报审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化工部关于“化工工厂初步设计内容深度的规定”和“化工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并附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以及全部建厂条件的协议和复印件。 第六条引进装置必须在合同技术附件和商务合同签字后才能报审初步设计。

设计公司管理制度文档

室内装修设计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目的:为规范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和集体组织观念,弘扬企业精神,纯洁员工队伍、营造安全文明、高效的办公秩序,提高群体作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职责:由所在部门负责上报,有关部门做好核实处理和奖励。内容:纪律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本《细则》规定的目的是用奖惩手段,惩处违法乱纪,褒奖遵章守纪及有功人员,以保护公司员工的正当权益。2、违纪行为,在适用纪律规定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允许有超越纪律的特权。3、纪律明文规定为违纪行为的,依照本制度处罚,纪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违纪行为,以教育为主,但侵犯或损害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则参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二、聘用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面向社会招聘。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特殊岗位例外。3、副总经理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上。4、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5、普通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呈报标准,由人事部统筹安排,统一招聘。 三、试用及报道1、新员工应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2、新聘用员工应试用合格才正式录用,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以提前录用,试用期不满意者,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3、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不符合公司要求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四、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小功、大功。1、全勤奖(每月无不良记录)奖励100元。2、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根据建议所创造的总效益的5%奖给建议者,记大功或小功一次。3、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司制度,无任何不良记录,予以通报表扬。4、能出色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完成率100%,无差错者,奖励50元,予以通报表扬。5、攻克质量难题,正品率每提高一个点,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6、质量检验一丝不苟,不良品控制在萌芽状态,且有措施对策(查书面资料)奖励50元,予以通报表扬。7、对公司业务有重大贡献,提出具体方案经公司确认,收到成效者,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8、认真做好样板房管理工作,取样留样正确率100%,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表扬。9、根据工程任务单,认真做好油墨的预配,机调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表扬。10、缩短打样时间,杜绝色差,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无一差错,奖励100元,予以通报表扬。11、严格遵守油墨配方工艺操作,降低消耗明显者(查书面资料)奖励50元,予以通报表扬。 12、采购原料保质保量,物美价廉,全年无不良质量记录,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13、确保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全年无顾客不良反馈意见,奖励500元,记大功一次。14、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公司产品每拓展一个地区,效益明显者奖励1000元,记大功一次。15、严格实施设备的日常保养和计划检修工作,确保生产要求者,奖励100元,予以嘉奖。16、积极检举违纪行为,敢于和歪风邪气作斗争,表现突出者或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人员查获破案者,奖励100元,记小功一次。21、踊跃投稿,宣传企业形象,省级录用一篇奖励100元,市报录用一篇奖励50元,予以通报表扬。五、纪律规定1、办公秩序⑴上班迟到5分钟内,扣5元。5分钟以上扣除10元,并加处每分钟1元计算。上班时间早退,提前5分钟内扣10元,提前5分钟以上扣除20元,并加处每分钟2元计算。当月迟到、早退第二次者,当月按旷工处理。当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予以待岗处理。托人打卡与受打卡者,均以旷工论处。上班忘记打卡者,首次扣款30元,当月第二次扣款50元,当月三次以上,予以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石油二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管理规定 FSYE/WJ03.506-20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二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明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各阶段设计审查职责,减少工程损失,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装置投料试车一次成功、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根据公司《抚顺石化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抚顺石化公司资本性支出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抚顺石化公司批复的建设项目及石油二厂零星项目,不含设立独立项目管理机构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的设计审查指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等设计文件的审查。 第四条厂相关部室在与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器材设备制造、工程承包、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项目管理等单位进行工程招投标、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负责可研、初设及施工图会审的厂各相关单位应承担审查责任,但不免除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质量责任。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技术发展部是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的牵头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负责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工作的管理、组织。 (二)负责制定石油二厂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管理办法。 (三)负责落实设计会审责任制。 (四)提出相关专业会审意见和修改设计的建议,并填写审查意见表。 (五)汇总审查意见及形成会议纪要,并责成设计单位限期答复修改,并将设计答复意见反馈至厂相关部门。 (六)按公司主管部门要求上报预审后的设计文件。 (七)负责对承担设计文件会审的单位及个人的考核。 (八)对主审部分的审查工作质量负责。 第七条项目设计会审中有关单位的职责 (一)设计单位的职责 1.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安排专业设计人员参加项目审查。 2.负责解释设计文件及会审答疑。 3.认可需要修改的设计问题,及时提交答复意见和修改的设计文件。 (二)厂相关部室及基层单位的职责 1. 生产运行部负责生产运行、工艺技术等其所属专业部分的主审。 2. 机动工程部负责设备、动力(水、汽、风质量,电气)及工程施工等其所属专业部分的主审。 3.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及环保等所属专业及项目“三同时”内容方面的主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