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杂粮加工行业税收指引
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税收政策解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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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税收政策解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并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颇具潜力的增长点,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基础产业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引导作用。
因此,从税收角度提出发展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建议,对于加强国家税收政策的宏观调控,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行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制定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政策,而是主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一些优惠政策来体现的。
主要有2000年10月农业部等八部委制定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2002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2003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2004年与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规定的农产品加工业政策等。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壮大;但同时也存在着税收政策运行中的不足,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范围与标准界定不清,进项税额难抵扣。
按照税法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外购农产品简单加工后形成的初级农产
品再销售的,按13%的税率计征增值税;实行由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以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并按收购发票票面金额的13%计提增值税进项税额。
但现行《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对农产品的解释为种植业、。
农产品加工税务申报注意事项

农产品加工税务申报注意事项一、概述在农产品加工行业,税务申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正确的税务申报可以帮助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避风险,确保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农产品加工税务申报的注意事项,旨在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相关工作。
二、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每个加工企业必须办理的重要手续。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企业需要准备相关证件材料,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同时,要合理选择适用的纳税人身份,如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并按规定选择适用的税种。
三、账务核算合理的账务核算对于税务申报至关重要。
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特别是农产品加工行业常见的农副产品库存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税务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处理,以保证准确的申报数据。
四、购销发票管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销过程中要合规开具和收取发票。
发票是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必须按要求填写准确的内容,并保管好发票和开票记录。
同时,企业还需关注发票的真伪核验和作废手续等操作,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与准确。
五、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方面,农产品加工企业要按月申报纳税。
首先,需要掌握增值税税率和纳税期限等相关政策信息。
其次,要准确计算销售额、购买额和进项税额,进行差额征税或按比例征税申报。
最后,填制增值税申报表,确认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后进行申报。
六、所得税申报除了增值税,农产品加工企业还需要按季度申报所得税。
申报所得税时,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和明确核算所得税应纳税额,填制并提交相应的所得税申报表。
同时,还需注意所得税预缴款的及时缴纳和申报年度终了所得税结算等事宜。
七、其他税务事项在税务申报中,还需关注其他一些与农产品加工相关的税务事项。
比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需了解各省市的具体规定;涉及到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还需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进出口税收政策。
此外,还需关注其他地方性税收政策和相关通知,及时更新税收动态。
八、税务合规风险管理税务合规风险是企业需要时刻关注和应对的问题。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策

更加注重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针对不同地区和企业制定差异化政策
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地执行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地执行,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支持。
建立反馈机制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财税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收集 企业意见和建议。
05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 策的未来趋势
更加注重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01
增加科研投入
通过加大科研力度,推动农产品 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提高产业附加值。
02
支持新兴农业产业
03
加强产业融合
鼓励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 新兴农业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 业的转型升级。
提升农村地区竞争力
财税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使得农村地区形成了 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高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区 域竞争优势。
04
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 策的改进建议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增加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专门的农产品 加工产业发展基金,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案例三
总结词
该县通过财税政策支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了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
详细描述
该县针对当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措施,包括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 、设备更新、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该县的农产品加工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了 产业升级和效益提升。同时,这些政策措施也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粮食加工企业是我国农业产业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承担着将农产品加工成食品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加工企业在我国的地位日益突出。
对于粮食加工企业来说,如何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针对粮食加工企业的特点和税收筹划的原则,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粮食加工企业的特点1. 高投入、高产出粮食加工企业通常需要购买大量的原材料和设备,进行加工生产。
而且,由于粮食加工企业的加工技术要求较高,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粮食加工企业的产品通常具有较高的附加值,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
2. 季节性和周期性粮食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通常受季节性和周期性的影响较大。
农产品的生长季节决定了原材料的供给有一定的季节性变化;而市场对粮食产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波动。
3. 技术含量高粮食加工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才能够进行粮食的加工生产。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已成为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的标配。
4. 环保要求粮食加工企业涉及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较高。
企业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用于环保投入。
政府对于环保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二、税收筹划原则1. 合法合规税收筹划应该是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进行的,不得存在任何违法行为。
2. 谨慎稳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保持谨慎和稳健的态度,避免过度规避税收而导致风险。
3. 适度节税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措施,来降低税收负担。
但在节税的应该保持合理的税负水平,不得过分地规避纳税义务。
4. 强化内控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收筹划活动的合规和可控。
1. 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政府对于粮食加工企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来减轻税收负担。
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等。
2. 加强成本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加强成本管理,减少浪费和损耗,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加强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与实践

加强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与实践近年来,临清市依托丰富的农业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目前,临清市国税局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已达到193户,成为临清市的一项重要税源。
为提高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税源管理水平,该局针对农产品加工行业存在的问题,以预警分析为抓手,以税源监控为重点,以纳税评估为手段,以税务稽查为后盾,科学运用以电控税、以销控进、以票控税、以查促管等方法,加强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管理,收到了较好成效。
2009年农产品加工行业共缴纳增值税3600万元,同比增长25%,增收600万元。
一、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农产品收购的普遍做法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收购数量和金额自行填开发票,依收购发票填开的金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这种做法虽然简便,但收购发票的填开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交易内容的真实性也很难确定。
(一)收购发票难管理。
收购对象难核实、收购价和数量难掌握导致了收购发票难管理。
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
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以及招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价格,在发票开具上大做手脚甚至虚开收购发票,借此来多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擅自扩大收购对象。
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入农产品,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为抵扣进项税额便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入帐抵扣,或者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即使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票,为多抵扣进项税额,不主动向对方索取专用发票,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入账抵扣。
三是擅自扩大收购价与量。
不法企业为达到偷税目的,在收购数量和价格上做手脚,或虚增收购数量,或虚提收购价格,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在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就虚增收购数量;在数量易于盘点的情况下,就直接虚提收购单价,或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多抵扣进项税额。
(二)物耗水平难掌控。
一是农产品大多有保管期限,在收购、储备、生产环节上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极易形成非正常损失,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部分企业依仗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对这一部分损失不按规定进行处理,从而多抵扣进项税额。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粮食加工企业是指利用原粮加工生产粮食及其制品的企业,是我国农产品综合加工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粮食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筹划和管理,优化税负结构,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粮食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主体是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3%或9%。
在实际操作中,粮食加工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
1. 合理选择税收优惠政策:粮食加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可以享受农产品加工税率优惠政策,减少税收负担。
2. 优化生产结构:粮食加工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产能情况,进行生产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比例,减少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比例,以降低税负。
3. 合理运用进项税额抵扣:粮食加工企业可以合理运用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金额。
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和提前缴纳发票,使得企业可以尽量多地抵扣进项税额。
4. 合理运用出口退税政策:对于粮食加工企业的出口产品,可以根据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申请退还增值税,减少税负压力。
5. 合理选择涉税事项计算方法:粮食加工企业在计算涉税事项时,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以降低纳税金额。
可以选择差额计算法等。
粮食加工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环境进行合理的规划和选择,实现税收优惠和减少税负的目的。
但需要强调的是,税收筹划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逃税行为,加强税务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粮食加工企业宜申报一般纳税人
粮食加工企业宜申报一般纳税人随着我国粮食产业的发展和粮食加工企业数量的增加,对企业纳税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粮食加工企业在面对纳税问题时,选择适合自身状况的纳税方式非常重要。
对于规模较大、生产流程繁琐的粮食加工企业来说,申报一般纳税人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发展空间和财务管理能力。
一、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纳税人的两种纳税方式,其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税率差异: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相对较低,一般为13%,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较高,一般为3%或5%。
2. 纳税申报频率:一般纳税人需要每月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需每季度进行纳税申报。
3. 发票管理: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二、为何宜申报一般纳税人1. 财务优势:申报一般纳税人可以享有较低的税率,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创造了更加良好的财务环境。
这使得企业可以有更多的财力用于研发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资,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 市场竞争力: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且可以扣除进项税。
这使得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时更具竞争力,因为购买方可以通过扣抵进项税抵减应纳税额,降低购买成本。
3. 税收合规:申报一般纳税人可以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率,降低企业被税务部门查处的风险。
一般纳税人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税务合规水平,规避税收风险。
4. 发展空间:一般纳税人在产业布局、拓展业务等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相比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范围和地域扩展方面更具优势,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三、申报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申报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注册成立:企业必须完成工商注册,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
粮食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粮食加工企业正在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粮食加工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税负,提高盈利水平。
一、粮食加工企业的税收状况粮食加工企业一般具有较高的利润率和税负,其中增值税是其主要的税收项。
由于粮食加工企业通常采用大规模生产形式,其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往往较大,税率也较高,这就导致了企业税负的较高。
2、年度销售额决定税收费率粮食加工企业的税金,一般情况下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的,销售额越高,企业的税金也就越高。
此外,既定的税收费率也是影响企业税收状况的重要因素。
1、合理设置税收结构粮食加工企业要合理设置税收结构,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租赁、债务融资等方式来减少企业所得税。
通过加速折旧,企业可以在相应的年度内提高折旧费用,从而增加企业成本,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且加速折旧享有税前优惠,可以进一步减少企业的税负。
2、提高销售额提高销售额是降低粮食加工企业税负的有效途径之一。
对于销售额较低的企业来说,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提高销售额,如增加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范围、开发新市场,等等。
3、优化企业成本粮食加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成本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税负。
优化企业成本包括降低生产成本、管理成本、销售成本、财务成本等。
其中,降低生产成本可能是最为直接的方式,通过优化生产流程、采购优惠原材料、降低劳动力成本,企业可以在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下,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税负。
4、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粮食加工企业可以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如阶梯税率制度、税前扣除、税前减免等。
阶梯税率制度是指不同销售额段对应的税负不同,企业可以在满足一定销售额的情况下,通过优化销售结构和渠道,选择相应的税率策略,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税负。
总之,粮食加工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需要指出的是,粮食加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不得违法违规操作,确保企业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合规性。
粮食企业缴纳什么税
粮⾷企业缴纳什么税粮⾷企业缴纳什么税 粮⾷企业缴纳什么税你知道吗?你对粮⾷企业缴纳什么税了解吗?下⾯是⼩编为⼤家带来的关于粮⾷企业缴纳什么税的知识,欢迎阅读。
粮⾷企业缴纳什么税篇1 1、主税:增值税⼩规模纳税⼈按收⼊交3%的增值税;增值税⼀般纳税⼈按收⼊的17%计算扣除购进所付的增值税缴纳。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增值税的7%(县城、镇为5%、乡、农村为1%)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3%缴纳; (3)地⽅教育费附加按缴纳增值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代扣代缴纳20%的个⼈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按利润的25%缴纳。
5、房产税,每年按房产的原值70%的1.2%税率缴纳。
6、其他:印花税、有车交车船税、⼟地使⽤税等。
如果⽉收⼊在5000元以下的,免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延伸阅读: ⼀、国有粮⾷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
对承担粮⾷收储任务的国有粮⾷购销企业销售的粮⾷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部门审核确定。
⼆、对其他粮⾷企业经营粮⾷,下列项⽬免征增值税: (⼀)军队⽤粮:指凭军⽤粮票和军粮供应证按军供价供应中国⼈民解放军和中国⼈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粮⾷。
(⼆)救灾救济粮:指经县(含)以上⼈民政府批准,凭救灾救济粮⾷(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向需救助的灾民供应的粮⾷。
(三)⽔库移民⼝粮:指经县(含)以上⼈民政府批准,凭⽔库移民⼝粮票(证)按规定的销售价格供应给⽔库移民的粮⾷。
三、对销售⾷⽤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四、属于增值税⼀般纳税⼈的⽣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可依据购销企业开具的销售发票注明的销售额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免税⾷⽤植物油,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粮⾷企业缴纳什么税篇2 粮⾷企业税⾦是粮⾷企业依照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向国家交纳的税款。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
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筹划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1.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政策。
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时?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购进一般纳税人销售的非自产农产品时?可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另外?为了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自2012年7月1日起?国家在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进行核定抵扣。
2.农产品加工企业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类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税法注释所列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②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二、农产品加工企业纳税筹划(一)农产品加工企业初创期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应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期开始。
企业在其创建阶段,可以将纳税作为组建企业的一个内在因素,对企业的选点及形式、经营内容及方式等,进行系统全面的择优决策,因而在税收筹划方面有着完全的主动性及最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而言,合理设计企业结构与类型,合理区分业务块、正确选择增值税纳税人种类,是企业在组建时可以采用的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企业结构。
如果一个企业既包括为加工业进行原料生产的农场,又包括农产品加工,则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扶农政策,来调整自己的企业结构。
在这种情况下,将农场和加工厂分为两个独立的法人,可以减轻企业税负并节省企业现金流出量。
农场自产自销的未经加工的农产品(如小麦),符合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条件,可享受免税待遇,增值税税负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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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杂粮加工行业税收指引第一部分小杂粮加工行业概况一、行业介绍及行业特点我县共有小杂粮加工企业户,每年缴纳增值税大约在元。
占我县税收任务的 %,该行业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从原料投入筛选到加工到产品成形入库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
并且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
二是小杂粮收购大多集中在8、9月份或10、11月份、原料收购和生产一般情况下都具有季节性,所以进项税金抵扣比较集中,消化留抵税金往往需要数月,纳税申报一年之中大多时间属零申报或负申报;三是小杂粮收购数量普遍不能满足企业满负荷生产的需要,企业属典型的季节生产型企业。
二、生产工艺流程我县的小杂粮加工项目有加工苦荞茶、苦荞挂面、荞麦挂面、加工胡油、加工小杂粮面粉等,现就加工苦荞茶、苦荞挂面说明其生产工艺流程:(一)苦荞茶加工工艺苦荞集七大营养素于一身,是国际粮农组织公认的优秀粮药兼用粮种,是我国药食同源文化的典型体现。
苦荞被誉为“五谷之王”,三降食品(降血压,降血糖,降血脂)。
出产于高寒山区,绿色天然,纯净无染。
荞梓育苦荞茶以产于“中国小杂粮之乡——XX”产苦荞为原料,经过精心加工而成。
其工艺流程对表明苦荞品种产地苦荞,进行成分和农残检测,选用合格原料。
对苦荞籽进行粒筛选,将筛选的苦荞提升到浸蒸罐水浸24h,通入蒸汽蒸30min,然后输送到冷却机冷却;烘干,其含水量控制在12%——17%;脱壳,除去苦荞壳,保留代苦荞麸的麦仁,用磁选机除去磁性杂质;烘炒,将脱壳并破碎后的苦荞麦仁烘炒约30min,至苦荞茶色呈金黄色,温度掌握在180——220℃。
提升加工成产成品。
(二)苦荞挂面加工工艺工艺流程:原辅料预处理→和面→熟化→压片→切条→湿切面→干燥→切断→计量→包装→检验→成品挂面。
①和面和面操作要求“四定”,即:面粉、食盐、回机回头和其他辅料要按比例定量添加;加水量应根据面粉的湿面筋含量确定,一般为25%~32%,面团含水量不低于31%;加水温度宜控制在30℃左右:和面时间15分钟.冬季宜长.夏季较短。
和面结束时,面团呈松散的小颗粒状,手握可成团,轻轻揉搓能松散复原,且断面有层次感。
②熟化采用圆盘式熟化机或卧式单轴熟化机对面团进行熟化、贮料和分料,时间一般为10一15分钟,要求面团的温度、水分不能与和面后相差过大。
产成品入库。
三、成本核算流程该行业成本核算的基本流程如下:1.根据原材料入库、出库的原始单据(入库单、出库单、过磅单、结算单)进行归集、整理,确定原材料采购成本;2.根据实际交纳电费发票金额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3.每月根据原煤进货量减除库存作为当期原煤消耗量,记入“生产成本”科目;4.根据实际发放工资额,按照直接人工工资、管理人员工资分别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和“管理费用”科目;5.根据仓库实际发放包装物直接进入“生产成本”科目;6.根据实际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如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等进入“生产成本-其他费用”科目;成本核算的主要会计账户:为了进行成本核算,企业一般设置“生产成本(原料-苦荞、动力-水、电、煤”、“辅助生产成本(辅助材料-包装物、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折旧”、“其他费用”等账户。
四、主要生产要素小杂粮加工企业主要生产要素有电能、原材料、原煤、应付职工的薪酬、折旧费、等。
原材料主要苦荞、荞麦等;电能主要为企业加工小杂粮所耗费的实际电度数;应付职工的薪酬是人工工资。
第二部分税收管理指引一、税收管理风险点和管理重点(一)税收管理风险点一是收购发票难以控管。
主要表现在作为抵扣凭证的收购发票,由企业自行开具并计算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政策规定,使得税务机关对收购发票的管理处于被动地位;生产者和经营者划分难度大。
现行政策规定,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农副产品可以按收购金额计提进项税额。
但在实际操作中,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身份难以界定,税务机关难以判断企业收购的小杂粮是否该提进项税额。
二是账务管理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内部管理不规范。
小杂粮加工行业多为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特点突出,企业经营资金与法人代表的个人资产没有严格的划分,多数企业虽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但很难查清企业资金运作的来龙去脉,货物进库、出库手续不全,商品明细账等记载不清,收款、付款直接从企业老板的腰包中直进直出;财务核算不真实。
特别是收购凭证的开具,开多开少、开高开低、开真开假,全由纳税人自我控制。
货物销售收入哪些上账、哪些不上账,哪些项目上账、哪些项目不上账,也是企业自我控制。
有的企业甚至还有账外账。
三是发票开具对象的不符合规定,导致税款流失。
按照规定,小杂粮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必须是农业生产者,但有些企业的收购对象相当一部分不是真正的农业生产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解释,只有农业生产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才是免税农产品。
在收购业务中,有的企业明明是从中间商收购,但打着中间商为该企业聘请的业务收购员的幌子,采取由商贩从农业生产者购买并记下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以及出售的时间、数量、价格等,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按销售方身份证号可以进行销售额的汇总,从而判断是农产品生产者个人还是中间商、经济人,从而形成税收难以控管,导致税款流失。
四是农产品的收购价款难以控管,虚假开具发票现象普遍。
首先是价格难控管。
因为同一种农产品品质差别很大,其等次不同,收购价格就不同,在同一等次中,色泽、口感不同,价格也有差别。
同时,企业还根据生产需要和库存量来决定当期收购价格,企业往往以最高收购价格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增抵扣税额;其次是总价款难控管。
有的故意把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其他费用挤入农产品收购价款中,有的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随意扩大收购发票的开具内容。
由于农产品收购大都使用现金交易、交易业务分散、交易数量较大,税务机关不可能通过银行账户准确找出资金使用情况,对企业的库存进行盘点也难以查明交易业务、交易数量的真实性,尤其对从外地收购的货物基本上无法核查,给税收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税收管理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发票管理环节。
明确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货物分类取得发票并严格执行收购发票限量限额的行政许可制度。
规定企业必须依据购买对象的不同分别取得或开具发票:向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应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应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的农产品方可开具收购发票。
将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视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其领购、使用和缴销环节。
在领购时,由收购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当年的收购计划,注明当年计划生产、销售农副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和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数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和实地调查后,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方可按实际需要核定其月发售量,分次购买。
要注重使用的范围,确定收购的对象和收购的数量以及金额。
例如: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应在发票上注明身份证号码并建立收购清册,注明其收购地址、农业生产者的住址、种植的品种、面积等;加强收购发票的开具规范管理,对项目填写不全、内容填写不真实的收购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二是收购环节。
主要是做好价格信息采集。
对从当地收购的农产品,要求税管员定期(即每月15日、30日)从当地的交易市场和随机抽样的农产品生产者,采集本地的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对从异地收购的农产品,致函农产品收购地县(市、区)局请求调查、获取当地农产品正常交易价格信息,或从网上查询相关价格信息,并填制《小杂粮价格信息采集表》,参考使用。
基层分局须在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后,才能将农产品收购参考价格通知纳税人,防止企业事先得知信息后,按采集价格虚开小杂粮收购发票。
三是产销环节。
税管员适时进行日常巡查,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其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物耗掺兑。
主要目的是让税收管理员全面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为后续深入评估积累经验。
掌握纳税评估的指标、时限和程序。
评估主要是对原材料耗用率、收购参考价格、毛利率三个指标进行分析。
试点企业发生销售后,按月填制《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审核表》,在每月5日前报税管员审核评估。
税管员在每月的10日前对收购价格及原材料耗用率进行评估,按季对毛利率进行评估,并在《抵扣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反馈给纳税人。
原材料耗用率评估。
原材料耗用率是指主要原材料耗用数量与其对应产成品数量的比例。
该局根据纳税人上年度的财务数据,参照设备生产能力及同行业原材料耗用水平,核定纳税人原材料耗用率。
主管国税机关按月通过《抵扣审核表》计算当期原材料耗用率,对高于核定原材料耗用率且无正当理由的,其超出部分虚增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如果纳税人当年生产工艺或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重新核定、调整原材料耗用率。
收购参考价格评估。
税管员按月将纳税人本期收购的农产品单价与市局网上发布的收购参考价格进行比对,并填制《抵扣审核表》,对超出正常收购价且无正当理由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毛利率评估。
毛利率是指某种产品的毛利额与销售额的比例。
该局根据纳税人上年度的财务数据,结合近年税务检查、纳税评估情况及同行业毛利率,核定其毛利率。
税管员按季度计算当期产品毛利率,并填制《抵扣审核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预警幅度,对低于核定毛利率且超出预警幅度又无正当理由的销售业务,核定其应纳税额。
通过对上述三个指标的评估,既可保证入口农产品进项税额不含水份,还可保证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真实性。
完善各类数量、金额明细账,建立健全定期实物盘存制度,准确反映各种存货的购、销、存。
按“当期销售产品实际生产耗用的原材料”采用“分批法”或“加权平均法”结转产品生产成本,做到产成品与所耗原材料之间对应清晰。
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收购原材料时,纳税人将依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全部计入“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纳税申报时,企业依据税管员评估确认的“当期销售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结转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做好税法宣传辅导。
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向小杂粮加工的纳税人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以及办税程序,普及纳税知识。
要认真做好税法宣传辅导工作,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送达,并做好送达记载,记载内容包括被辅导人员、辅导时间、辅导地点、宣传辅导内容等。
2同时税收管理员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加强宣传和纳税服务,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提醒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