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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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在一定的条件下就某种事项达成的协议。

合同法律制度具体指的是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合同成立:1.合同的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包括: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约束力等。

其中最主要的是协议,即各方之间达成共识,并形成一定的约定。

2.合同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方式可以是口头、书面,也可以是电子、网络等形式。

无论何种形式,只要协商达成共识并形成一定的约定,就可以视为合同的成立。

二、合同效力:1.合同效力的种类合同效力分为绝对效力和相对效力两种。

绝对效力是指合同的效力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相符合,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影响。

相对效力则是指合同的效力只在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对第三人则没有直接的效力。

2.合同效力的原则合同效力的原则主要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合同的签订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强迫或欺诈;平等原则是指各方之间应该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地位,不得利用权势或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款;诚信原则是指各方在订立合同时应该忠实、真实的体现各自的意思,并遵守协议的约定。

三、合同履行:1.履行的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自行履行、要求对方履行和代理履行。

自行履行是指当事人直接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求对方履行则是指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代理履行则是指当事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履行。

2.未履行的后果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时,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如履行的要求无效,则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合同变更:1.变更时的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变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变更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变更必须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2.变更合同方式合同的变更方式包括: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

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经过各方当事人的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方能视为有效。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六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不实行反诉制度,被告具有恒定性。

所以选项A 错误。

如果不是因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引起的争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只能通过其他诉讼程序解决。

所以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处理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争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否合法也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即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中的一并审查对象。

由此可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只能被一并审查,但是不能说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所以选项D错误。

单项选择题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审查的标准是()。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明显不当是诉讼审查的具体标准。

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原则。

对行政行为适当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司法依法变更原则的体现。

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实行开庭审理方式;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的办法,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

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行政诉讼原则上采用开庭审理方式,但是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也可以采用书面审理。

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cta考试科目

cta考试科目

cta考试科目
答:注册税务师考试(cta)共考五个科目,分别是:《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涉税服务实务》。

具体来说:
1. 《税法(一)》和《税法(二)》主要涉及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的几个税种,考查的内容非常细致,要求考生对每个税种的税收要素,尤其是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得非常扎实。

2. 《财务与会计》包括财务管理与会计两部分,既涉及复杂的账务处理,又涉及复杂的公式计算以及各种优缺点的记忆,要求考生既要理解记忆财管公式以及不同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又要掌握如何运用。

3.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内容庞杂、记忆量大,涉及的部门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众多,但考题并非对法条规定的简单考查,而重在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

4. 《涉税服务实务》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重点突出,考试分值分布相对集中,但涉及的章节内容很广泛,和其他科目之间结合比较紧密,对于其他科目知识的运用比较多。

注重实务操作,对考生运用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的要求比较高。

请注意,具体考试科目的设置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考试要求或考试机构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参考相应的考试大纲或官方资料。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案例(3篇)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甲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涉税业务日益复杂,公司决定聘请一家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事务所”)为其提供涉税服务。

双方于2015年签订《涉税服务合同》,约定乙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全方位的涉税服务。

二、纠纷起因2018年,税务机关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甲公司在2016年至2017年度的纳税申报中存在以下问题:1.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少缴税款100万元;2. 甲公司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少缴税款50万元;3. 甲公司虚列成本,虚开发票,涉及金额200万元。

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追缴了少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甲公司认为,乙事务所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其纳税申报中的问题,导致其遭受损失,遂将乙事务所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1. 原告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甲公司要求乙事务所承担以下责任:(1)退还已支付的涉税服务费用;(2)赔偿因未履行涉税服务义务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 被告乙事务所的答辩意见乙事务所认为,其已按照《涉税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义务,对甲公司纳税申报中的问题并未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乙事务所辩称:(1)乙事务所提供的涉税服务内容全面,包括税务咨询、纳税申报、税务筹划等,不存在未履行义务的情况;(2)甲公司纳税申报中的问题,是由于其内部管理不善、财务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与乙事务所提供的涉税服务无关;(3)乙事务所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3. 法院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乙事务所作为专业税务师事务所,其提供的涉税服务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然而,在履行涉税服务义务过程中,乙事务所未能发现甲公司纳税申报中的问题,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修正)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修正)

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2.27•【文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根据2019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修正)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涉税专业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涉税专业服务进行监管。

第三条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第四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第五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涉税业务:(一)纳税申报代理。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二)一般税务咨询。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三)专业税务顾问。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四)税收策划。

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

(五)涉税鉴证。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六)纳税情况审查。

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七)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训练营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单项选择题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减免税收审批属于行政审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房屋产权登记属于确认类行政登记。

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选项B属于税务机关的一项日常发票管理工作。

选项C属于禁止行为。

选项D属于税务行政许可。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选项A属于确认类登记。

选项D属于对身份的行政确认。

行政许可的分类单项选择题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意欲承包该县矿山的张某发放了采矿许可证,这属于行政许可中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分类。

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所以发放采矿许可证、授予采矿权的行为是特许。

单项选择题核准的主要功能是()。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核准的功能。

选项A是登记的功能,选项B是特许的功能,选项C是认可的功能。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分类。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属于特许,爆炸品生产运输许可属于普通许可。

行政许可的特征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单项选择题甲市房产部门经过审查对市民王某新购买的一套三居室房屋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则该房产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社会事务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而进行的一种事前管理行为,与行政确认行为和内部管理审批行为是有很大区别的。

如房产部门的房屋产权登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等,这些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为。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特征。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最新)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最新)1、[选择题]根据《行政强制法》,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内B.24小时内C.一天内D.当日【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正确选项为B。

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有( )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11年)A.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无法律依据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E,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注意】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相区分。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最新)13

2022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及答案(最新)1、[单选题]涉嫌抗税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为他的辩护人()o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B.张某的父亲,本案证人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辩护人。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⑴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⑹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第(4)项至第(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其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所以选项D正确。

2、[单选题]下列民事权利中,不得让与或者继承的是()。

A.抵押权B.知识产权C.荣誉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

专属权是不得让与或继承的,包括人身权、结婚、离婚、收养权等。

本题中荣誉权属于人身权,是专属权。

3、[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不得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B.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C,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经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并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D.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其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基础练习(第十七章 民事诉讼法)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章节基础练习第十七章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概述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民法规定各种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义务,而民事诉讼法作为民法实施的保障,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起诉,从而使民事纠纷得到解决。

单项选择题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选项A、C应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选项B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的体现。

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原告在诉讼中有权变更、增加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全部或部分承认诉讼请求,也可以决定是否提出反诉。

这是当事人对实体民事权利处分的体现。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但是,调解不是法律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选项D属于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E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选项E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级别管辖的规定。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管辖。

我国人民法院分四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辖。

普通管辖的确定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所以选项A错误。

存在共同管辖时,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则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023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习题及答案

2023税务师考试《涉税效劳相关法律》习题及答案2023税务师考试《涉税效劳相关法律》习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此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单项选择题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一人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B、上市公司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C、国有公司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D、合伙企业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单项选择题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以下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A、公司董事B、公司股东C、公司财务负责人D、公司经理【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此题考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别人员。

单项选择题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背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日内恳求人民法院撤销。

A、15B、30C、45D、6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此题考核股东撤销权的行使时间。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背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恳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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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涉税服务法规指导提供企业所提供的涉税服务,确保企业通过涉
税服务与国家税收规则之间的合规。

此外,涉税服务法也为客户提供
法律保障和信息安全。

涉税服务法涵盖税务程序、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收服务、税
基础等多方面,旨在保证企业在涉税服务方面提供的服务的合规性和
完备性。

同时,涉税服务法还规定企业在提供涉税服务时应具备的一
些必要条件,以确保企业提供的涉税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税务管理要求。

涉税服务法有助于保护客户,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有效防止不
合规行为和非法活动,保护客户的利益。

为此,各级税务机构在查处
涉税违法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以处罚。

涉税服务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机制,让企业在提供涉税服
务时能够在合规的情况下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确的税负和税收优惠,
同时也保障了客户的利益,促进了电子商务发展。

总之,涉税服务法规是企业实施涉税服务时一个综合性的法律法规,对于公司与国家税收相关规则之间的合规性和对客户的保护都具
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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