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电磁辐射安全值范围

1.国家电磁波辐射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国家电磁辐射行业标准如下:在30-3000mhz的频率范围内,自然环境中一天24小时内电磁辐射场的主要参数不超过0.4w / m2,也称为电子设备的烟雾。
它由在室内空间中相互传递的电动势和磁动能组成,动能是由正电荷运动引起的。
例如,来自已经发送信号的RF 天线的正电荷移动会引起电磁感应动能。
电磁感应“频带”包含从极低频电磁波辐射到极高频电磁波辐射的各种电磁波辐射。
彼此之间还存在电磁波,微波加热,红外感应,可见光和紫外光。
电磁感应频带中的发射的一般定义是指频率范围为3 kHz至300 GHz的辐射源。
某些电磁辐射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2.什么是电磁辐射检测标准
为了合理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避免起火,爆炸和对电子产品的冲击,避免环境污染,制定了不同场所电磁感应强度的最大允许限值。
它包括电磁辐射检测标准,电磁辐射自然环境检测标准,电磁感应泄漏控制标准和电磁辐射冲击标准。
3.国家规定的电磁辐射标准值
电磁辐射分为两个级别:企业的工频段为μT,检测低于50 Hz频率的DC无线电波。
如果辐射源高于0.4μT,则它属于强辐射源。
辐射源在0.3μT和0.4μT之间,属于警告值。
对于0.3μT,它远低于0.1μT,可以认为是安全的。
但是,辐射无线电波的企业为μw / cm 2(例如,微波炉加热,移动电话和电视广播的通信基站通常测量的
频率范围为几百到超过kHz),并且超过10 μw / cm 2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1. 引言电磁辐射是指电磁场能量在空间中传播所产生的辐射现象。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电磁辐射的来源越来越多,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以限制电磁辐射的强度和频率范围。
本文将介绍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相关内容。
2. 国家标准不同国家对电磁辐射的防护规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国家常用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示例:•美国: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制定了一系列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包括对电视台、广播台、移动通信站等设施的辐射限制。
•欧洲:欧盟制定了《电离辐射防护指令》,规定了辐射频率、功率和辐射场强度的限制。
•中国:中国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2014)对电磁辐射防护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人员防护、设备防护等方面。
3. 安全标准各国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中,都规定了安全标准,即电磁辐射的允许水平。
通常情况下,安全标准被分为两个级别:•公众暴露水平:针对一般公众的电磁辐射暴露水平,包括家庭、学校、办公场所等非工作场所。
•工作人员暴露水平:针对从事电磁辐射相关工作的人员,如通信基站维护人员、无线电频率传感器制造商等。
安全标准通常以辐射场强度(或电离辐射剂量)为基准,并根据频率和持续暴露时间进行限制。
例如,中国国家标准GB8702-2014规定了针对不同频率范围的电磁辐射的允许水平。
4. 防护方法电磁辐射防护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人员防护和设备防护。
4.1 人员防护人员防护是指通过控制电磁辐射的暴露水平,保护人员的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员防护方法:•距离防护:与辐射源保持一定距离,降低辐射强度。
•屏蔽防护:利用辐射屏蔽材料,如铅和铜,阻挡辐射。
•时间限制: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接触电磁辐射的时间,避免长时间暴露于辐射环境中。
4.2 设备防护设备防护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设计控制,减少电磁辐射的泄漏和传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设备防护方法:•屏蔽设计:在设备设计中采用屏蔽和隔离措施,减少辐射泄漏。
国家最新电磁辐射安全限度标准规定

F——地面的衰减系数;
X—数量距离;
λ——波长, m;
ε——介电常数;
δ——导电系数, 1/Ω ?m。
2. 短波 ( 水平极化波 ) 场强计算公式:
短波 ( 水平级化波 ) 场强计算公式同式( A1)、( A2),但其中 X 按式( A4)
计算:
…………………………………………… (A4)
3. 电视、调频超短波场强计算公式
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级标准
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
(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
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在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
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
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
厂、商店和影剧院等;如在此区内已有这些建筑,则应采取措施,或限制辐
射时间。
卫生要求
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分级标准见下表:
波长 长、中、短
波 超短波
单位 V/ m V/ m
一级 ( 安全区 ) 容许场强 〈 10 〈5
二级 ( 中间区 ) 容许场强 〈 25 〈 12
1.
长、中波(垂直极化波)场强计算公式:
……………………………………………… (A1)
F=?(2+) / (2+X+) .......................
(A2)
………………………………………… (A3)
式中: P——发射机功率, KW;
r ——被测点与发射天线的距离, Km;
G——相对于接地基本振子的天线增益, DB;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标准一、电磁辐射强度电磁辐射强度是衡量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影响的重要指标。
根据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ICNIRP)制定的标准,电磁辐射强度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减少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二、电磁辐射防护措施为了减少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
包括:远离高强度电磁辐射源,如高压输电线路、电磁发射装置等。
在高强度电磁辐射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佩戴防护服、眼镜等防护用品。
在家庭或办公室等场所,应尽量选择低辐射的电器产品,并避免多个电器同时使用。
在高强度电磁辐射环境下,应尽量避免长时间停留或活动。
三、电磁辐射监测要求为了及时发现并控制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需要对电磁辐射进行监测。
监测要求包括:监测频率:应定期对电磁辐射强度进行监测,一般应每季度监测一次。
监测点:应在不同区域、不同高度、不同方向上设置监测点,以全面了解电磁辐射情况。
数据记录与分析: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记录和分析,以了解电磁辐射变化情况,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提供依据。
四、电磁辐射暴露限值为了保护人类健康,需要制定电磁辐射暴露限值。
根据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ICNIRP)制定的标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应符合以下要求:频率范围:0-300GHz。
暴露时间:连续暴露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天,连续暴露间隔不应少于1小时。
暴露强度:在0-300GHz范围内,任意10分钟内全身暴露强度不应超过0.4W/kg。
五、电磁辐射防护装置与设备要求为了减少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的影响,需要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磁辐射防护装置与设备。
包括:防护服:应选择由具有电磁辐射防护功能材料制成的防护服,以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眼镜:应选择具有电磁辐射防护功能的眼镜,以减少电磁辐射对眼睛的伤害。
电器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电磁兼容性标准的电器设备,以减少电磁辐射的产生和对人体的影响。
建筑物:在高强度电磁辐射环境下工作的建筑物应采用特殊的建筑材料和结构设计,以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电磁辐射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源,随着电子设备的普及和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电磁辐射安全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以规范电磁辐射的限值和防护措施。
首先,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对电磁辐射的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不同频率和场强的电磁辐射在不同场所有着不同的限值标准,例如在居住区、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等不同场所,对电磁辐射的限值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这些限值的制定是基于大量的科学实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旨在保护公众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
其次,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对电磁辐射的监测和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电磁辐射监测网络,对重点场所和人群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同时,各类电磁辐射设备的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也应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其在规定的限值范围内运行。
此外,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还对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设计和建设电磁辐射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对于一些特殊场所和人群,如儿童、孕妇等,应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护措施,确保其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
总的来说,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共同努力,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而不必担心电磁辐射带来的潜在危害。
希望通过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严格执行,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电磁防护标准一共几级标准

电磁防护标准一共几级标准电磁防护标准是指在电磁环境下,为了保护设备、系统和人员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标准。
根据不同的电磁环境和需求,电磁防护标准分为不同的级别,以确保设备和人员在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和生活。
那么,电磁防护标准一共有几级标准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电磁防护标准一共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防护要求和措施,以适应不同的电磁环境和需求。
下面将对每个级别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级标准是指对一般的电磁环境下的防护要求,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限制和防护措施。
在一级标准下,设备和系统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电磁辐射标准,以保证其在电磁环境中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同时,对于人员的防护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其在电磁环境中的安全。
二级标准是指对一般电磁环境下的防护要求的升级版,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更严格的限制和防护措施。
在二级标准下,设备和系统需要符合更为严格的电磁辐射标准,以确保其在更为复杂的电磁环境中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同时,对于人员的防护也需要更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在更为复杂的电磁环境中的安全。
三级标准是指对特殊电磁环境下的防护要求,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特殊限制和防护措施。
在三级标准下,设备和系统需要符合特殊的电磁辐射标准,以确保其在特殊的电磁环境中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同时,对于人员的防护也需要特殊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在特殊的电磁环境中的安全。
四级标准是指对极端电磁环境下的防护要求,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极端限制和防护措施。
在四级标准下,设备和系统需要符合极端的电磁辐射标准,以确保其在极端的电磁环境中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同时,对于人员的防护也需要极端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其在极端的电磁环境中的安全。
综上所述,电磁防护标准一共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防护要求和措施,以确保设备和人员在不同的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运行和生活。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目录1 、总则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3 、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4 、电磁辐射监测说明1 、总则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
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kHz~300GHz。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2.1 基本限值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职业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0.1--3 87 0.25 (20)*3--30 150/f 0.40/f (60/f)*30--3000 (28)** (0.075)** 23000--15000 (0.5/f)** (0.0015/f)** f/150015000--30000 (61)** (0.16)** 10注:* 系平面波等效值,供对照参考。
**供对照参考,不作为限值;表中f是频率,单位是MHz,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6 监测的质量保证 6#7 电磁辐射监测事先必须制定监测方案及实施计划! 6#7#7 监测点位置的选取应考虑使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不同的监测目的%应采取不同的监测方案! 6#7#8 监测所用仪器必须与所测对象在频率9量程9响应时间等方面相符合%以便保证获得真实的测 量结果! 6#7#$ 监测时要设法避免或尽量减少干扰%并对不可避免的干扰估计其对测量结果可能产生的最大误 差! 6#7#" 监测时必须获得足够的数据量%以便保证测量结果的统计学精度! 6#8 监测仪器和装置 &包括天线或探头(必须进行定期校准! 6#$ 监测中异常数据的取舍以及监测结果的数据处理应按统计学原则办理! 6#" 电磁辐射监测应建立完整的文件资料!仪器和天线的校准证明书%监测方案%监测布点图%测量 原始数据%统计处理程序等必须全部保存%以备复查! 6#6 任何存档或上报的监测结果必须经过复审%复审者应是不直接参与此项工作但又熟悉本内容的专 业人员! : 名词解释 :#7 电磁辐射 &;<;=>?@+AB,;>C=?ADCA>C@,()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现象! :#8 比吸收率 &EF;=CGC=AHE@?F>C@,?A>;IJK()指生物体每单位质量所吸收的电磁辐射功率%即吸收 剂量率! :#$ 功率密度 &F@L;?D功率表示%单位为 NO+’!
*+*+* 公众照射,在一天 !-.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 /012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 !要 求 )
表 ! 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频率范围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目录1 、总则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3 、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4 、电磁辐射监测说明1 、总则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
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100kHz,300GHz。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2.1 基本限值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职业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0.1--3 87 0.25 (20)*3--30 150/f 0.40/f (60/f)*30--3000 (28)** (0.075)** 23000--15000 (0.5/f)** (0.0015/f)** f/150015000--30000 (61)** (0.16)** 10注:* 系平面波等效值,供对照参考。
**供对照参考,不作为限值;表中f是频率,单位是MHz,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2 公众照射:在一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 内的平均应满足表2(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表2 公众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 电场强度(V,m) 磁场强度(A/m) 功率密度(W,m2)0.1--3 40 0.1 (40)*3--30 67/f 0.17/f (12/f)*30--3000 (12)** (0.032)** 0.43000--15000 (0.22/f)** (0.001/f)** f/750015000--30000 (27)** (0.073)** 2注:* 系平面波等效值,供对照参考。
**供对照参考,不作为限值;表中f是频率,单位是MHz,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3 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 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4 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声下8h连续工作。
3 、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3.1 下列电磁辐射体可以免于管理3.1.1 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3.1.2 向没有屏蔽空间的辐射等效功率小于表3(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所列数值的辐射体。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频率范围,MHz 等效辐射功率,W0.1--3 300>3--300000 1003.2 凡其功率超过3.1所列豁免水平的一切电磁辐射体的所有者,必须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并接受监督。
3.2.1 新建或购置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2.2 新建或新购置的电磁辐射体运行后,必须实地测量电磁辐射场的空间分布。
必要时以实测为基础划出防护带,并设立警戒符号。
3.3 一切拥有产生电磁辐射体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加强电磁辐射体的固有安全设计。
3.3.1 工业、科学和医学中应用的电磁辐射设备,出厂时必须具有满足“无线电干扰限值”的证明书。
运行时应定期检查这些设备的漏能水平,不得在高漏能水平下使用,并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
3.3.2长波通讯、中波广播、短波通讯及广播的发射天线,离开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必须满足本规定安全限值的要求。
3.4 电磁辐射水平超过2.2.1规定限值的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备。
3.5 对伴有电磁辐射的设备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应施行电磁辐射防护训练。
训练内容应包括:a. 电磁辐射的性质及其危害性;b. 常用防护措施、用具以及使用方法;c. 个人防护用具及使用方法;d.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4 、电磁辐射监测4.1 对超过豁免水平的电磁辐射体,其拥用者必须对辐射体所在的工作场所以及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部门报告:a. 新建、改建、扩建后的辐射体,投入使用后的半年内提交监测报告。
b. 现有的辐射体在本规定生效后半年内提交监测报告。
4.2 工作场所监测4.2.1 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低于300MHz时,应对工作场所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分别测量。
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大于300MHz时,可以只测电场强度。
4.2.2 测量仪器应尽量选用全向性探头的场强仪或漏能仪。
使用非全向性探头时,测量期间必须不断调节探头方向,直至测到最大场强值。
仪器频率响应不均匀度和精确度应小于?3dB。
4.2.3 测量仪器探头应尽量置于没有工作人员存在时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位置。
4.3 环境监测4.3.1 环境中的电磁辐射大多可视为平面波,因此只需测电场强度。
但在不能当成平面波的场所,需对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分别测量。
4.3.2 测量仪器可以用干扰场强仪,频谱仪,徽波接受机等。
测量误差应小于?3dB,频率误差应小于被测频带中心频率的1/50。
4.3.3 针对某一辐射体的特定环境测量,应依据所测辐射体的天线类型,在距该天线2000m以内最大辐射方向上选点测量或根据辐射方向图,分方位选点测量。
4.3.4 对于一般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布点,通常可依主要交通干线为基准,以一定的间距划分网格进行测量。
4.3.5 测点应选在开阔地段,要避开电力线、高压线、电话线、树木以及建筑物等的影响。
4.4 监测结果评价:4.4.1 当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超过限值时,必须对电磁辐射体的工作状态和防护措施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并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
4.4.2 某电磁辐体使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超过本规定的限值时,必须尽快采取措施降低辐射水平,同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产生过量辐射照射的原因以及准备治理的措施。
4.4.3 在对辐射水平进行评价时,应考虑到某一辐射体可能存在的几种辐射频率的贡献以及多个辐射体的贡献,即应满足式(2)。
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标准处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放射环境管理处组织编制。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国家环境保护局1988-03-11批准,1988-06-01实施。
大连软件园1号楼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3#楼炉渣回填施工技术交底编制人: 马广军审核人: 邹旭2014年 11月 26 日大连软件园1号楼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名称大连软件园1号楼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施工单位大连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项工程名称炉渣回填施工2014.11.26 交底日期交底提要回填,炉渣交底主要内容:一、主要材料3炉渣:宜采用烟煤炉渣,表观密度应为800kg/m以内;炉渣内不应含有机杂质和未燃尽的煤块,粒径不应大于40mm,且不可大于垫层厚度的1/2;炉渣粒径在5mm以下者,不得超过炉渣总体积的40%。
二、主要机具(1) 机械:搅拌机、手推车、平板振捣器。
(2) 工具:铁锨,扫帚等。
三、作业条件(1)结构工程已经验收,控制标高水平线已弹好,(2)与垫层有关的电气管线,设备管线及埋件安装完毕,并固定牢靠。
(3)垫层施工前应经隐蔽工程验收。
四、作业条件工艺流程:基层处理? 按体积比拌合? 铺设拌合好的炉渣? 上杠找平控制标高? 滚压并找平?拍边修整? 养护(1)基层处理:正式施工炉渣垫层前,把基层上粘结的杂物认真清除,清除后撒水湿润。
(2)拌合:水泥炉渣宜采用1:6(质量比)。
搅拌前应先按比例计量加水拌合,干料入机后先干搅1min,再加入适量的水搅拌1.5,2min,使水泥浆分布均匀。
1大连软件园1号楼及周边改造地块项目其干湿程度以便于滚压密实,有少量浆不泌水为宜;(3)控制标高:回填至-0.070m标高处,水平线已经在梁上弹好。
(5)铺设与滚压:虚铺和压实厚度的比例一般是1.3:1,铺炉渣垫层时,先在铺设基层面上撒水湿润;装铺炉渣熟料,全部铺好后滚压,在滚压中局部撒垫调整平整度,经反复进行滚压平整出浆,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对墙根、边角、管根周围不宜滚压处,应用木拍板拍打平实。
本工程厚度较大时宜分层铺压。
水泥炉渣垫层的施工应随拌、随铺、随压实,全部操作过程应在2h内完成。
五(质量标准(1)保证项目:1)炉渣垫层使用的水泥、炉渣材料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
2)施工配合比,铺压密实度应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炉渣垫层与基层间不得有空鼓和表面松动现象。
(2)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
炉渣垫层允许偏差表1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表面平整度 10 用2m靠尺楔形塞尺检查标高 ?10 用水准仪检查厚度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1/10 尺量检查六(成品保护(1)垫层施工操作和运输中不应碰撞门口、管线、垫层内埋设件和已完的装饰面层。
审核人: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