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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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了能顺利的、高质量的完成NRL项目,参与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业主、华

陆、监理、施工承包单位、检测机构在实施各项检测项目时,都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出一整套相应的无损探伤和检测方面实施策略。

从质保体系上、人员资格上、检测工艺上、检测设备上保证无损探伤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标准要求。

1.2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独立检测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委托,制定自己的服务计划,以

满足工程的需要。本管理办法是针对NRL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建设阶段无损探伤和检测而制定,解释和修改权为项目质量管理委员会。

1.3本项目无损探伤和检测按下列管理模式执行:

1.4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应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项目

HSE有关规定执行。

2.定义

公司:也称“业主”

总包: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NRL项目部,也称“华陆”

监理(机构):

施工承包商:与业主和华陆公司共同或单独与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单位或公司,简称“承包商”

检测单位:是指由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

监督检验单位:作为专业监督检验机构支持业主进行监督抽检和管理的单位检测人员:指持有巴国颁发的、与其从事检测项目、级别相适应资格证书的人员

设计承包商:与公司签订设计承包合同的设计院或公司,也称“设计院”

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管会)项目现场成立的由业主、总包、监理、承

包商代表组成的质量管理委员会

3.引用标准

《常用无损探伤应用导则》GB 5616-85;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国务院(2003)373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程》国质检锅(2002)248号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国质检锅(2002)249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140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锅(2002)83号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200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T3323-2005

《复合钢板超声波探伤方法》GB7734-87

《球形储罐γ-射线全景曝光照相方法》GB/T6544-96.ST/T4055-93

《磁粉探伤方法》GB/T15822-95

《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DL/T821-2002

《管道、储罐渗透检测方法》SY/T4080-95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检收规范》GB50235-97

《不锈钢、铝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1-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

《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规范》SY/T0420-97

《埋地钢质管道环氧沥青防腐层技术规范》SY/T0447-96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231-84

4.无损探伤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4.1为了使无损探伤和检测工作在受控的状态下实施,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检测

机构、施工承包商、监理、华陆和业主必须根据本办法建立本项目无损探伤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

4.2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督检测机构无损探伤和检测质保体系每一种方法和每一个

环节(过程)都必须落实到人,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监理、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管理人员和项目质量办公室。

4.3检测机构的工程无损检测的质保体系必须报监理、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专业管

理人员审批,且在项目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5.无损检测质量目标

5.1检测指令执行率:100%。

5.2射线检测底片质量合格率98.5%,并对不合格的底片要及时补拍并达到合格。

5.3射线检测评片准确率≥98.5.%(明显的缺陷影象特征不得错评和漏评,否则业

主有权建议对评片人员进行清退处理)。

5.4超声波检测准确率≥99%。

5.5表面检测准确率100%。

6.参建单位或部门职责

6.1项目质量部人员由业主、华陆和监理人员构成

(1)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工作;

(2)制定项目无损检测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3)负责与质量监督组、技术监督局、特检中心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6.2业主设备、管道(含仪表管道)安装管理人员

(1)负责所管辖工程无损检测的管理协调、检查监督,并协助监督抽检单位的无损检测抽检工作;

(2)科学合理地安排、协调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保证检测单位安全、顺利地完成检测任务;

(3)负责监督放射线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与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企业的工作并及时向其发出射线作业的安全通告;

6.3总包(华陆)单位

(1)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建立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程序;

(2)科学合理地安排、协调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保证检测单位安全、顺利地完成检测任务;

(3)对无损检测各个工序和检验结果均要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无损检测质量;

(4)负责监督合同部分监测单位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以及进行放射作业前许可的办理和安全通告,射线作业安全管理执行华陆HSE有关射线作业安全

管理的规定;

(5)协调、监督抽检单位的抽检工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各方为监督抽检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

6.4监理机构

(1)制定专人负责无损检测工作,有完善的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所监理项目的无损检测、协调和控制工作;

(2)参与按比例检测焊口的现场点口工作,确保按比例抽检的焊口具有普遍性并在施工承包商的探伤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3)科学合理地安排、协调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保证检测单位安全、顺利地完成检测任务;

(4)负责监督和管理检测单位对放射源的安全管理,对检测单位进行放射作业前的申请、通知和隔离等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5)协调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确保为检测单位提供必要和安全的现场工作条件;

(6)负责按比例探伤和检测部位的指定和委托工作,对无损检测结果的代表性负管理和监督责任;

(7)协助监督抽检单位对无损检测的抽检工作。

6.5施工承包商

(1)负责按照合同要求,建立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程序;

(2)科学合理安排、协调施工与无损检测的交叉作业,保证检测单位安全、顺利地完成检测任务;

(3)对无损检测单位无损检测的各个工序和检测结果均要进行监督控制,保证无损检测质量;

(4)根据合同,施工承包商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如:检测部位标识、梯子、脚手架、电源等;

(5)有义务监督检测单位需进行安全隔离作业前必须的报告、通知和隔离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检测单位违反安全作业的现象有权制止;

(6)非100%探伤和检测(按比例)的部位由监理工程师指定,施工承包商专职焊接质检员负责协助完成提交给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的检测任务申请

单(附焊接记录、设备排版图、管线单线图、钢结构节电图);

(7)在接到射线检测通告后必须无条件的撤离隔离区工作的所有人员和保证本单位其他人员不再进入隔离区;

6.6监督检验单位

(1)建立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工程程序;

(2)接受业主或总包委托在无损检测专业上支持、帮助业主对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对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结果的监督和各类检验报告(射线探伤包括底片)的复评和审核;

(4)接受业主或总包委托,进行平行检测,并提交平行检验的评估报告;

(5)强化现场检测工作的管理,落实检测责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

6.7第三方检测单位

(1)监理无损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程序;

(2)检测要与施工同步,质量、工期和服务并举;

(3)强化现场检测工作的管理,落实检测责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真实;

(4)检测单位应适用本单位的检测人员,不允许分包检测工程,如需要外借检测人员,除进行正常的总包、监理和业主的报验程序外,须经项目质量办

公室审查批准,并在质量办公室认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同时

检测单位必须对外借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5)检测单位必须针对工程检测的具体情况建立无损检测质量保证程序,对每一种检测方法和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以文件的形式

确定下来,报监理、华陆和业主相关管理人员,同时在质量办公室备案;

(6)定期向施工承包商、监理、总包和业主提交无损检测周报和月报;

(7)在收到无损检测委托后应在作业前24小时到HSE部门办理作业许可证;

(8)必须配备足够的设施、财力、人力确保在射线作业期间其他无关人员不进入隔离区。

7.无损探伤和检测的委托方式和工作程序

7.1无损检测单位检测工作程序

7.1.1施工承包商提供总申请施工承包商提交无损检测申请单专业监理

工程师点口委托检测检测部位现场确认(施工承包商负责做标记)

作业许可证办理(检测单位到HSE部门)检测实施检测结果反馈出具检测报告;

7.1.2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必须将所承包项目中需要探伤和检测的部分按容器、管

道和钢结构分别列出总表,表中应反映各种数据,如施工承包商名称、装置或单元名称、装置或单元号、检件编号、材质规格、检测比例、执行标准、探伤方法、合格等级等;

7.1.3按比例要求探伤和检测的部位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和委托;

7.1.4施工承包商负责根据设计或规范/标准要求和焊接记录,按设备位号、管线

号、焊工号等填报检测申请单;

7.1.5监理工程师根据检测申请单、排版图/单线图和现场焊口质量进行探伤点口,

并做好标记,填写监理工程师委托单,直接交给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7.1.6如检测单位当天或当天晚上未按监理工程师委托单完成检测任务,则由监理

工程师对未完成工作重新点口;

7.1.7对于焊口100%探伤检测的,由施工承包商填报检测申请单,由监理工程师填

写监理工程师探伤委托单,交给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7.1.8监理探伤委托书必须经监理、华陆和业主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分

别签字认可,并作为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7.1.9《无损检测委托书》(见附表)执行,并按设备、管道和钢结构专业分别下

达《无损检测委托书》,其中:

●委托单位:为监理机构

●委托人:为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

●总包、业主相关工程管理人员也须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

依据之一。

7.1.10施工承包商管理人员负责在在检测部位做好标记,并在委托书上做好记录和

画出草图;

7.1.11委托书一式五份,施工承包商质检员(无损检测专业工程师)、无损检测人

员及监理工程师、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专业负责人各一份;

7.1.12施工承包商必须在单线图上标注焊口编号、焊工编号、固定焊口和转动焊口

编号、检测部位、返修焊口和扩检部位;

7.1.13检测单位应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监理机构、总包(华陆)、业主相关工程管

理人员和施工承包商。

7.2监督抽检无损检测的实施

7.2.1对于现场焊接和预制焊缝,项目质量办公室将委托监督检验单位不定期对第

三方无损检测单位、施工承包商和监理的无损检测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监

督,采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平行检验、抽检、扩检等。抽检范围包括已经检测合格和未经检验的焊缝。施工承包商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派专人协助抽检;

7.2.2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和业主应在指定的抽检部位做好标记,同时在委托书

上做好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业主和抽检人员须在现场共同确认后在委托书上签字;

7.2.3抽检委托书一式五份,、无损检测人员、监理工程师、华陆和业主专业工程

管理人员和质量办公室各一份;

7.2.4监督检验单位应将抽检结果反馈单在检验后及时报送项目质量办公室、监

理、总包、业主和承包商,检测报告在检测后及时报给质量办公室、监理、总包和业主;

7.2.5抽检范围包括已经检测合格和未经检验的部位。承包商应派专人协助抽检。

抽检全部合格,费用由业主承担。若抽检有不合格,则按GB50235-97规定的比例进行扩探,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承包商或检测单位按责任比例承担,同时追究监理机构的监管责任,情节严重时,作为严重合同违约处理;

7.2.6在抽检过程中,如果发现检测机构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弄虚作假问题,项

目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该检测机构进行整顿、处罚,甚至终止检测合同并更换第三方检测单位;

7.2.7检测单位拍摄的底片将由监督检测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无损检测人员)进

行抽检复评。复评内容为:

(1)底片拍摄是否按本规定执行;

(2)底片质量是否达到JB/T4730-2005标准要求;

(3)缺陷评定是否准确,有无漏评、错评;

(4)焊缝的探伤比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单条焊缝拍片一般应为100%,不允许有漏检。其他应符合有关施工标准和规范要求;

(5)焊缝超标缺陷返修后,是否进行了复检和扩大比例检测。复检底片上要有(R)标记,扩检要有(K)标记,扩探比例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

求。扩探比例执行率、复检率和扩探比例必须达到100%。

7.2.8监督检验的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焊接申请表——标注第三方无损检测结果的单线图(或排版图/节点图)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包和业主工程管理人员)检测部位现场确认(标记准备)作业许可证办理(监督检验单位到HSE部门)检测实施检测结果反馈出具检测报告。

7.2.9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总申请

施工前,施工承包商向质量办公室、监理、抽检单位提供总申请(总委托),内容包括:位号、管线号(设备号)、材质、规格、焊口数量、检测方法、检测比例、执行标准、合格等级。未进行总申请的不准施工。

7.3 地方特检中心要求抽检的部位和复验的底片,按其要求进行。

8检测机构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

8.1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负责进场和开工前的确认,不

具备相应资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8.2射线探伤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卫生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射线装置工作许

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文件,监理、华陆和业主在检测机构入场时,需对此进行检查确认。

8.3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

8.4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测项目的人员必须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

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并与其从事检测项目、级别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8.5检测机构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交监理、华陆和

业主无损检测专业管理人员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

8.6进入现场施工的检测人员必须佩带上岗证和业主颁发的出入证,随时接受监理

华陆或业主人员的查验。

9无损检测工艺要求

9.1检测工艺是检测质量的技术保证。检测机构承包的检测施工项目,必须依据本

办法和设计文件规定的规范标准,认真制定各种方法的检测工艺。检测工艺必须监理、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专业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另报项目质量管理办公室备案。

9.2现场制作的压力容器(如球罐、冷箱、反应器、容器、塔、料仓)和重要压力

管道(如SHA类管道、低温管道、各种炉管、设计要求100%拍片的管道)都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的施工规范编制单项检测工艺方案。

9.3检测机构在编制检测工艺时,不仅应按照设计文件指定的标准执行,如果设计

中没有明确指定使用标准,可按《JB4730-2005标准》编制通用检测工艺,但射线透照等级必须按(AB)级执行。

9.4无损检测必须在施工承包商质检员和监理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的基础上才

能进行。有裂纹倾向的材料和有特殊要求的(如球罐)应有关规范进行检测。

9.5底片的编号按规范执行。

10检测质量控制与现场抽检

10.1检测机构必须按质保体系程序、检测工艺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实施检测。各类

检测结果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个日历天内、各类检测报告在检测工作完成后5个日历天内,送华陆、施工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确认,对不合格焊缝的返修及返修后的重新检测状态进行跟踪管理,监督施工承包商做好焊接合格率及对不合格品的统计和处理工作。华陆、业主不定期抽查。10.2 监理、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专业管理人员以及项目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在工程

实施过程中定时或不定时对检测机构的质保体系运转、检测工艺执行、检测过程质量实行监督与检查,并做好监督与检查记录。

10.3 第三方检测机构和施工承包商必须每周向监理、华陆和业主无损检测专业管

理人员和质量管理部以书面方式申报每位焊工的检测合格率以及累计检测合格率等情况。焊工的一次检测合格率应不低于93%,检测合格率低于93%的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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