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

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
贵州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试行)

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

XX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驶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力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绩效方工资实施方案、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它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4)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何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比例,一般 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各组室构成情况,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 开好教代会。 (3)各组室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候选人 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 后公布。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 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应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 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 和控告的权利。

教代会产生的办法及各种制度

考绩制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到一标奖20元,如果同年级如某一标都未达到,按达标计算,学校只设及格率、人平率和优秀率这三率奖,设巩固率奖(除正当转学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排挤学生、流失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该生按零分计算)。 2、名次奖:第一名奖60元,第二名奖50元,第三名奖40元(注:名次与名次之间相差千分之一算并列名次)。 3、凡镇抽考年级,按一、二、三名拿奖,只是名次奖不设达标奖。 4、凡单科在镇上获第一名奖120元,第二名奖110元,第三名奖100元。 5、抽考年级自然、思品、社会获第一名者30元,第二名奖20元,第三名奖10元。 6、1-5年级思品、自然(科学)、社会按所带班级计算,达一标奖10元,若该班三达标另奖10元,若该科都不达标与街办学区进行比较拿考绩奖。 7、抽考的小科,如:体育、音乐、美术(与街办进行比较)获 一、二、三名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8、不带考试科目的教师及后勤人员拿第三名奖。 9、学前班由学校统一考试,考后按80%的人数计算,达标指数与一年级同算。

考勤制度 1、在岗教师要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并扣当月0.1分,旷工一节扣4元分,并扣当月1分。 2、每月常规教学检查:备、教、批、辅、评、研各个环节要符合要求,少一环扣2元,期末考试。 3、教职工有事请假半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假、命假。 4、病、事假半天不得全勤奖,旷工半天扣10元,按月结算。 5、婚、丧假均为5天,25岁以上,产假90天,剖腹产105天(都含星期天)。 6、教职工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30天,学期结束不发当事人一切福利待遇。 7、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必持请假条,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8、教职工一月内有3节课的机动假(3节课不能并用),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这3节课可以不列入考勤(若下一年考核中有并列分数的老师,可参考机动假)。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尊敬的教体局工会秦主席、各位代表,同志们: xx中心校第八届教代会,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今天隆重开幕了。现在,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学校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和在百忙之中专程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XX年,在教体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镇广大教师的奋力拼搏下,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面工作,紧紧围绕县教体局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教研兴校、发展学生,成就教师,辉煌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工作业绩为目标导向,以竞争促提高,以集体明荣辱;立足科学规范管理,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强力打造品牌学校的治校方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行新课程改革,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质量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化三项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幼教、普教、成职教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弘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奋发向上,争先创优,遵规守纪,团结合作的xx精神文化,创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了我中心校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心校被市教育局、人事局评为承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中学被县政府评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优胜单位。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开展了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

活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安排部署,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确定了提升素质,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学校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明确了活动开展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即党员干部受教育促进教职工的道德水平有新提高,科学发展上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方法有新改进,人民群众得实惠力争教育教学质量有新提升。在三访六问活动中,征求到意见、建议56条;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大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促进工作的目的。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先后召开3次会议,修订完善了《教师评奖评优方案》、《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考核细则》等6项制度。培树了爱岗敬业标兵赵维树,孝老爱亲模范李桂芬,校本教研标兵马瑞雪等14位各层次的先进典型。搞好党建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抓好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增进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着力解决了当前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影响我中心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的制约因素。围绕树正气、强队伍、严管理,抓质量、促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强了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组织教职工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反思,着力解决了教职工思想性、进步性和纪律性不强等问题。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教代会是学校的常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民主管理制度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下面就是找总结网小 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 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 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 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 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工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在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助行政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业务、文化,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为人师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 三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实行教工监督,发挥广大教工在社会主义学校建设中的作用。

教育工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教育工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档案目录 1 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两代会)档案目录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1、200 人以下一般应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会员在200 人至500 人,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 至1000 人,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 2、换届选举大会(学校每3 年要换届)标题:**学校工会第**次代表大会 3、届期内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标题:**学校工会第**届**次代表大会 4、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标题:**学校工会第**届**次代表大会 2 **学校工会第**次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会议材料目录(换届)一、大会日程安排二、筹备小组名单三、代表分组名单四、大会预备会议文件 1、**学校工会第**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2、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3、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 4、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 5、大会主要议程 6、代表合理化建议反馈五、大会正式会议文件 1、领导讲话(开幕词) 2、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决定 3、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4、第**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5、第**届委员会经审工作报告 6、第**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 7、建家工作报告 8、大会选举办法(含主席、副主席选举办法) 9、“三委委员”候选人简况 10、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和计票工作人员 11、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2、第**届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3、第**届委员会经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3 14、第**届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5、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 16、第**届经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17、第**届女教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 18、大会闭幕词六、大会其它材料1、校上一届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三委”报告、候选人记录; 2、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同意召开会议(含通过对“三委”委员候选人选)的会议记录和向上级工会提交召开会议的请示; 3、上级工会的批复(含“三委”委员候选人); 4、大会主持词、大会通知、含提案征集通知、代表证; 5、代表登记表、分组讨论记录、提案征集表、候选人简况、选票等。 4 **学校工会第**届**次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材料目录一、大会日程安排二、代表分组名单四、大会正式会议文件 1、大会主要议程 2、领导讲话 3、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决定4、工会第**届**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工会第**届**次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 6、工会第**届**次委员会经审工作报告 7、第**届**次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 8、代表合理化建议反馈 9、建家计划、总结 10、第**届**次“三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11、履行增补委员的相关材料 12、大会闭幕词六、大会其它材料 1、

教代会工作制度(精)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

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育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育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二、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三、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由校长颁布施行。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 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学校教代会、工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其中教师、职工代表应过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就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遇重大事项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四、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借口,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修改。 五、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的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 1、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教育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或书面工作报告。

教代会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工会工作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 施 细 则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教代会各项职能。 第五条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代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依

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第八条教代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教职工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五)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执行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七)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学教职工代表10

仇集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和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监督学校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事项的实施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六、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依法行事,行政

管理的职权,协助校长及行政开展工作。 八、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 九、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力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十、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四)模范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十一、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作为特缴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十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行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 十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四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开一次代表会议。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后赵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研究制度。教代会主席团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应进行广泛的专题调查和研究。 二、交流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2)、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问题。 六、教代会的代表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 七、教代会的任期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实施方案

大湾镇中心校教代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依据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学校工作,学校也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的决议。教代会依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使职权,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代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六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听取、审议、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第八条讨论、通过学校校委会制订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讨论教职工集体福利,并提交代表大会讨论,进一步听取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十条对学校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学校领导和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经群众选举成为教代会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占全部教职工30%左右。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80%。 第十二条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教代会代表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第十四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并应得到认真的答复; 3、有权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制度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

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

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参照《教育法》、《工会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2、教代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真诚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梅峰初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民主治校的主渠道。为充分发挥教代会的重要职能,使教代会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以下若干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 1.组织、主持大会上期间的各项活动,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 2.听取、讨论各部门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意见。 3.讨论、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以及决议、决定草案等。 4.讨论、确定教职工代表提案是否列入大会方案事宜。 5.主持选举及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二)大会主席团决定大会上重要事项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凡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获主席团成员多数同意。教代会开会期间,主席团应根据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大会上执行主席。执行主席按分工主持大会日程并召集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议题要事先打印安排表,明确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使主席团成员心中有数。

(三)教代会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和决定问题的权限 1.检查督促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重要议题的贯彻落实,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承办代表提案、大会方案的情况,对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2.指导各部门工作,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各部门所不能决 定的问题。 3.讨论并审议应由教代会讨论通过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召开教代会的 重要议题。 讨论通过这类议题时,主席团应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志,重大问题可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或研究决定: 4.及时向党委和校行政报告主席团在大会闭幕期间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 5.承办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⑥尊重并支持学校行政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教代会决议行使行政决策权和指挥权。 二、代表选举和会议表决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教代会与工会和并召开,届期相同,因此教代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又是工会会员代表,被选为教代会代表的必须是工会会员。 (二)教职工代表的条件。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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