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采购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随着经济和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够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起到活跃市场、强化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做好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效保障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也能够避免腐败滋生。
本文对目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相应的改进对策,希望能够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帮助。
关键词:政府采购;制度;监督;问题;改进引言政府采购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利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础。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的政府采购还存在采购效率低、成本高、监管缺失等诸多不足。
因此,本文以政府采购的现状为出发点,在阐述政府采购的原则和问题的基础之上,提出了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几点建议。
1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1.1采购预算脱离实际,编制缺乏严谨性一是编制预算前缺乏实际调研,脱离实际。
由于采购预算一般在年初编撰制定,若对单位采购需求不明确,没有可行性分析,根据自己预测盲目上报需求计划,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预算偏离实际需求。
若最终预算过高,会造成采购计划指标的浪费,若预算无法满足实际采购需求,导致有需求的采购活动无法进行,而延误工作需求。
二是预算编制过于粗略,不严谨。
多数人误认为预算只是报送一个数据,编制简单易行,其实预算编制是一个精细化要求较高的工作。
严谨的预算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事前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切合实际,增加精准性,降低偏差可容忍度,避免浪费预算指标或是耽误实际需求。
1.2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不到位尽管政府采购行为受法律法规监督,但是由于多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督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一是采购和管理并未实现彻底分离。
目前县级机构的采购中心多设立在财政局,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的管理机构也是财政部内部设立部门,采购和管理未实现彻底分离,使得监督失去了公信力。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公共资金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03年1月全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为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由于没有及时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从而导致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腐败现象。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范围有限,政府采购的发展潜力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当前政府采购的范围,还仅仅限于有限的一些品种,主要是围绕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等一些非生产性开支的采购活动,而对大型工程与劳务的采购活动还很少。
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深,政府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过于粗糙,政府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对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在深入地分析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上以及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实施后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
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浅谈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活动越来越规范,对节约财政资金和预防腐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集中采购比例低。
采购人要么事前不经核准而违规采购,要么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以采购项目紧急等为由进行分散采购,导致集中采购比例低。
如某县2008年集中采购比例仅占整个采购的33%。
(二)执行政府采购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未按规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二是政府采购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活动。
(三)采购结果不理想。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肯定需要时间,如果运作不当,会耗时很多,再加上一些人的违规操作,其结果往往是效率低价格偏高。
(四)管采分离不到位。
有些县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法实施前就已设立,当时是县财政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法实施后,也未顾得上变更。
有些县采购中心虽独立设置,但人员最初由县财政局调剂而来,县财政局一直履行着代管职责。
(五)监管力度不够大。
县财政局具体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采购办与县采购中心同属县财政局管理,可想而知,其监管力度有多大。
其他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的监管也不像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那么大。
(六)预算约束不够强。
政府采购编制预算时间相对滞后,同时缺乏完整性和前瞻性,细化程度不高,操作性不强,导致采购计划性不强,单次采购量小,成本高、效率低。
主要原因:一是依法采购意识不强。
一些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法认识不足,对执行政府采购法存有抵触情绪,不按规定实施采购。
特别是在一些大的采购项目上,人为因素影响较大。
二是从业人员培训未跟上。
县采购中心人员最初来源于财政部门的安排,而后交流、培训未跟上,导致中介机构人员与专业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业务技能参差不齐,一些人知识结构较单一,缺乏法律和建筑工程等方面的知识,对技术相对复杂和要求较高的采购项目不能独立操作完成,难以适应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三是普遍重视不够。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的额大,加之今年对扩大内需项目的特别重视,各级各部门对这一块工作特别重视,与此相反,对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就没有那么重视了,给很多人造成了一种错觉,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就较大。
浅谈政府采购

浅谈政府采购第一篇:浅谈政府采购浅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一直采用分散采购的办法,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于1996年在上海市进行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财政拨款的设备购置由财政部门集中起来,实行统一采购。
这次政府采购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逐渐在全国各地展开。
1999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暂行条例》。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
与此同时,目前的政府采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作者以一座处于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级城市(湖北省黄冈市)为例,按照笔者工作中直接或间接的事实经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和社会的发展为主轴,着重的探讨政府采购就市级政府单位采购中存在的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采购单位意识不强、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对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政府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笔者认为,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普遍增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浅谈政府采购现存问题及优化措施

浅谈政府采购现存问题及优化措施摘要: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年扩大,在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政府采购程序多、时间长,单位采购时随意性、倾向性较大。
笔者在此先分析了一些采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在最后提出了几点可行性措施,仅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优化措施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ong with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ystem reform and development,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work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scale and scope has expanded each year, in standardizing fiscal expenditure management, promote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motes the construction of a clean and honest government and has played a positive role.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is i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cess, long time, the procurement unit of arbitrariness, tendency of larger. The author first analyzes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procurement process, and at last puts forward some feasible measures, for reference only.Key word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roblem; optimization measures 引言:政府采购因其数量规模大,往往对国民经济起着调控作用,政府通常把它作为调节一国经济的一种方式。
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招标实务浅谈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陕西省延川县财政局 张世林政府采购是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成效,维护公共利益,其复杂性决定了政府采购效率受到多方因素影响。
本文主要从对政府采购现状的阐述,分析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四个方面提出相关有效性对策,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取得成效,我国一直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措施,1999年出台《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起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后期经过多次修订和多个配套暂行办法的出台,保障着政府采购的规范化运行。
随着2002年颁布《政府采购法》、2015年颁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7年财政部颁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日渐成熟。
目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政府采购是为了规范行政事业机关单位采购行为,也是采购机构监督自身采购行为的关键手段。
随着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政府采购已逐步规范,采购执行机构也均已设立,但在政府采购中依然有问题需要解决。
1.采购预算脱离实际,编制缺乏严谨性一是编制预算前缺乏实际调研,脱离实际。
由于采购预算一般在年初编撰制定,若对单位采购需求不明确,没有可行性分析,根据自己预测盲目上报需求计划,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预算偏离实际需求。
若最终预算过高,会造成采购计划指标的浪费,若预算无法满足实际采购需求,导致有需求的采购活动无法进行,而延误工作需求。
二是预算编制过于粗略,不严谨。
多数人误认为预算只是报送一个数据,编制简单易行,其实预算编制是一个精细化要求较高的工作。
严谨的预算需要对采购需求进行事前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切合实际,增加精准性,降低偏差可容忍度,避免浪费预算指标或是耽误实际需求。
2.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不到位尽管政府采购行为受法律法规监督,但是由于多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监督未能起到应有作用。
一是采购和管理并未实现彻底分离。
目前县级机构的采购中心多设立在财政局,而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的管理机构也是财政部内部设立部门,采购和管理未实现彻底分离,使得监督失去了公信力。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引言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国家财政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它是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涉及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还关系到政府形象的提升和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
制度背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管理薄弱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1994年颁布了第一个《政府采购法》,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正式确立。
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公开要求采购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公开公示;公正要求采购活动的评标过程公正客观,避免不当干预;公平要求所有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最有利原则最有利原则是指政府采购应选择对政府和社会具有最有利的方案。
在评定中标人时,除了价格以外,还要综合考虑合同履约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售后保障等因素。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采购活动的参与主体应遵循法律法规、遵守交易规则,保证供应商的知情权和竞争权利。
依法治理原则依法治理原则是政府采购制度运行的基础。
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注重程序公正,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制度实施采购过程政府采购一般分为需求准备、采购准备、采购实施、采购评审、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阶段。
政府采购的具体程序和流程根据采购的性质和金额不同而有所区别。
中标方式政府采购采用的中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
其中,公开招标是最常用的中标方式,也是最具透明度和公正性的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方式,要求采购单位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预防性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预防性监督主要是加强对采购规则、采购程序的管理;事中监督主要是对采购活动进行实时监管;事后监督主要是对采购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管理论坛MANAGEMENT FORUM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陈莹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摘要:政府采购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现,使采购费用得到了降低,节约财政资金,约束市场经济中的采购行为,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更好的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
但是,在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遇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对政府采购成效的发挥起到抑制作用。
本文首先阐述了政府采购的概述,然后分析了目前政府采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传统的政府统一配送和供给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在不断拓展和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实现对财政性资金更好的利用和管理,推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对公共采购活动的规范,在管理过程中执行的一系列法律和条例都是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总结形成的。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采购的货物是否为刚需品、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否符合全公开要求、采购的行为是否规范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公共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由此可见,国家财政要想对公共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使公共资金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必须从规范政府采购做起。
一、政府采购的概述(一)政府采购的类型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采购的商品要在预算中事先列支。
集中采购是列示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限额以上的商品、工程和服务。
不同地区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各不相同,它是政府采购范围的具体化,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政府采购目录包含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没有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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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一直采用分散采购的办法,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于1996年在上海市进行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财政拨款的设备购置由财政部门集中起来,实行统一采购。
这次政府采购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逐渐在全国各地展开。
1999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暂行条例》。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
与此同时,目前的政府采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作者以一座处于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级城市(湖北省黄冈市)为例,按照笔者工作中直接或间接的事实经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和社会的发展为主轴,着重的探讨政府采购就市级政府单位采购中存在的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采购单位意识不强、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对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政府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笔者认为,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普遍增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保护政府采购的合法权益,延伸财政支出监督职能,从源头上控制好更符合社会发展的政府采购行为,是当今社会的需要。
一.政府采购的现状1、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是指有关政府采购的一系列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总称,是指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应商(厂商),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服务或工程的一种制度。
它具有公开性、公正性、竞争性,其中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基石。
具体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在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中形成的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和惯例的总称。
具体来说,政府采购制度包括以下内容①:(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的目标和原则;(2)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3)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2、政府采购的主体我国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②。
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3、政府采购的内容①张汉林:2012年2月,政府采购指南,第82页。
②黄冈市财政局财政预算监督科:2012年1月,黄冈市财政部门如何加强政府单位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第22页。
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标》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①》和政府采购最低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一般是各采购单位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车、电梯、取暖锅炉等货物,房屋修缮和装修工程,会议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管辖的地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的程序政府采购的程序有广义与狭义两层含义。
广义的政府采购程序是指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从一开始确定立项采购直至采购活动完全结束的完整的运作过程。
狭义的政府采购程序是指为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根据所确立的政府采购方式的特点,法律规定的执行该政府采购方式所应遵循的步骤。
不同的采购方式有不同的采购程序,任何一项政府采购都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②(1)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公开采购需求(2)选择采购方式(3)采购合同的签订(4)采购合同的执行二.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政府采购的范围小近几年来,我市的政府采购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要求,涉及到货物、服务二大领域,而像建设工程类、各中、小学校学生的预防疫苗等一些重(大)项目的采购还没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之中。
以统计数据分析,货物类的采购基本集中在办公用品等项目上,服务类的采购项目主要是公务用车的定①马海涛姜爱华:2002年07月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用问答第49页.②陈工:2004年09月第一版,政府预算与管理,第24页。
点加油、维修和保险、来宾接待等项目上,采购品种单一,采购规模小,总体采购量可塑性不大,难以发挥政府采购整体优势,以致纳入政府采购与不纳入政府采购差异性不大。
这显然难以发挥政府采购用来节约财政资金这一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有悖于政府理性。
2、采购单位意识不强政府采购行为在于通过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从而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和预防腐败问题发生。
但在现实中,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1)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而有些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本市某审计单位发布的一年数据中,发现一单位除了车辆购置通过政府采购外,其余事项基本上都是自行采购。
(2)是由于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
3、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在我国试行至今,已有20多年。
这些年来,随着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工作中的作用逐步突显,政府采购尚欠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1)采购把关不严。
有的单位不按程序申报,“先斩后奏”,搞既成事实,政府采购部门不便追究,只有默许。
部分采购单位平时对采购法规、采购目录以及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精神理解不透,不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的动向。
有些单位对集中采购目录中明确规定应该实行政府采购的物品也不甚清楚,致使出现有些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未实施政府采购,有些应该定点采购的未在定点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2)采购方式选择随意大。
作为采购过程中的采购主体方,在些部门由于自身原因对部分专业设备缺乏认识了解,只好口头批复由单位自行采购,而没有形成有效的书面控制,从而使得有关单位在已批复自行采购项目的基础上,擅自扩大自行采购范围或自行采购的数额。
加上缺乏相应的监管和制约机制,主体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非主要采购方式实践中广泛应用,造成采购主体所选择的采购方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陪标、围标、串标等暗箱操作的违法现象随处可见。
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是采购支出包含在各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的预算和计划里,财政预算无法细化到具体的采购项目。
各单位在批准的预算框架内自行支配采购,采购拨款发出后,财政部门没有多少精力来进行检查监督,从而各部门各单位“多报少购、报而不购”的现象屡见不鲜,还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重复采购、盲目采购”,致使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率不高。
(3)采购程序不严密。
现在大多数地区基本上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一套人马,管采不分的做法,与财政未能彻底脱钩,从管理体制上形成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
遇到采购业务,擅自简化采购程序,缩短采购周期,不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或者亲自操作,或者由部门操作。
这些都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相悖。
(4)招标、投标、评标不规范。
招标、投标运作有的不完全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在评标与定标过程中,民主评议不足,公开不够,程序不严密,。
在政府采购进程中,一般情况下招标的过程、招标文件这些外在表现都是合法的,但是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看来,公开的部门不是最直接影响中标结果的部分。
直接影响中标结果的其实还是评标的过程,但是评标过程是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的,仅有评标专家和相应的人员才知道具体的过程,投标人既无法知道评标的过程也无法看到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由于制度和程序不健全、不完善,造成了政府采购重招投标过程、轻招标信息发布;重招标标书制作,轻供应商资质预审;重采购规模的统计,轻采购效益的综合评价。
4、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业务复杂多样,且政策技术性强。
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是当前制约各级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的瓶颈,而且在政府单位越向基层、此种现象更加突出。
集中采购机构虽然配备了素质较高的人员,不断增加人员编制。
但是,由于从业时间短,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财政部门调剂过来的,他们虽然有一定的财政工作经验,但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新课题,如果不尽快的掌握政府采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
另外,由于人员素质不高,不少部门和单位的采购有少数行政领导“暗箱操作”作出决定,结果权钱交易、人情交易、贪污、受贿、拿回扣等损公肥私的现象处处可见。
一些已经异化的公共权力部门及掌握这些权力的官员,正是通过资金大量流失,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
政府采购管理队伍对政府采购所必备和掌握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仍有待提高,政策水平、思想理念、理论素养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①。
三.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建议1、强化意识更新观念(1)政府采购的根本目标是节约成本、治理腐败、规范管理。
目前,有些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节约了多少资金”、“完成了多少政府采购”是衡量政府采购工作的唯一标准,考核工作时作为重要指标,总结成效时大力褒奖。
上述指标仅是政府采购带来的经济效益的具体体现,而非根本目的,治理腐败、规范管理才是最终目标。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法规意识,强化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在加强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面性的基础上,对年初无预算而擅自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商品,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也要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价格差异明显的商品,要查明原因,维护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并追究责任。
(2)政府采购是促进财政支出优化的重要手段②。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改善公共支出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政府采购手段分配的财政资金,流向明晰,风险性小,经得起各方面考验。
政府采购一般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