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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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

得税有关规定的通知

【标 签】残疾人所得

【颁布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鄂地税发﹝1999﹞137号

【发文日期】1999-06-08

【实施时间】1999-06-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转知给你们,请比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

(1999年5月21日国税函[1999]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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