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文版)
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期间血压升高,而且伴有蛋白尿、水肿等症状。
根据出现的时间和病情轻重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子痫前期、子痫。
其中子痫前期和子痫是一种严重并发症,可以威胁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症状•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蛋白尿:随机尿蛋白定量≥30mg/mmol(0.3g/24h);•水肿:眼睑、面部、手指、足踝等处水肿;•头痛、眩晕、恶心、呕吐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程度与胎儿的成熟度有关,孕早期发病,胎儿一般成熟度低,病情较轻;孕晚期发病,胎儿成熟度高,病情一般较重。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和子痫前期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引起胎儿生长受限、早产、新生儿死亡等不良后果;而子痫则还会引发子痫惊厥、脑出血、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早期预防和及时治疗是重要的原则。
医生会根据病情给予调控血压、利尿、抗惊厥、胎儿监测等治疗。
对于病情危重的孕妇,可能需要急诊剖宫产。
治疗期间需要孕妇定期检查,随时注意胎儿的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自我管理孕妇本人也需要进行积极的自我管理,以减轻病情和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每周至少测量3次血压,定期到医院检查;•饮食要注意清淡,控制盐分和高脂肪食物,同时保证营养充足;•适量运动,保证良好休息和睡眠;•保持心情愉快,避免过度疲劳和情绪波动;•咨询专业医生,遵循医嘱进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较高,对胎儿和孕妇的健康都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尽管医生可以给予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但孕妇本人也需要进行自我管理,配合医生的治疗,以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提高孕妇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认识,是减少其发病率和减轻病情的重要措施。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版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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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可以发生 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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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 和 (或) 舒张压≥90 mmHg,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20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产一科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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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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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生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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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9版教材、2020版
➢(一)妊娠期高血压
➢(二)子痫前期----子痫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8) 心功能衰竭; (9)肺水肿; (10)胎儿生长受限 或羊水过少、 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 需在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早发子痫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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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重度子痫前期(9版教材)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
(1) 收缩压≥160 mmHg和 (或) 舒张压≥110 mmHg(卧床休息,两次测量间隔 至少4小时); (2)血小板减少(PLT< 100×10^9/L ) ; (3)肝功能损害(血转氨酶水平升高正常值2倍以上), 严重持续性右上腹或上腹部 疼痛,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或二者均存在; (4)肾功能受损: 血肌酐水平大于1.1mg/dl或无其他肾脏疾病时肌酐浓度为正常值 2倍以上; (5)肺水肿; (6)新发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表现。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为大家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母婴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024年颁布了新的诊治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和应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明确疾病分类新指南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以下三类: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发生在妊娠20周后,伴或不伴蛋白尿。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有蛋白尿≥0.3g/24h,可伴有其他器官或系统受累。
3、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重视早期筛查为了尽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指南强调了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在妊娠20周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及进行全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优化药物治疗新指南提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药物治疗应首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物,以降低血压并保持正常水平。
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可以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
四、重视生活调理除了药物治疗,新指南还强调了生活调理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
患者应注意休息、饮食和运动,保持心情愉悦,避免紧张和压力过大。
五、加强母婴监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新指南要求加强母婴监护,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儿监测,以及评估母婴健康状况。
在必要时,应提前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总之,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提出了新的分类、诊断和治疗方案,旨在提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水平,保障母婴的健康。
孕妇和相关医务人员应关注这一指南,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症状和治疗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加强生活调理和母婴监护,为母婴的健康保驾护航。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_2015(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 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和(或)舒张压》90mmHg, 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 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和(或)舒张压》90 mmH 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 ,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 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 3 g /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 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 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 ;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 )、或血肌酐>106卩mol/L ;(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X 109/L ;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 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ppt课件

三、处理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 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产期 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
• 治疗基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休息、镇静、解痉,有指 征的降压、补充胶体、利尿,密切监测母 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 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 (三)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 原因解释的抽搐。 (四)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 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 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 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 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 ≥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尿蛋白 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 <100×109/L。
• 2.硝苯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用法:5mg~ 10mg口服,3~4次/天,24h总量不超过60mg。紧急时舌下含服 10mg,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 3.尼莫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 血管。用法:20mg~60mg口服,2~3次/天;静脉滴注: 20mg~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mg.
•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 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 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 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 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指 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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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文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1]的基础上,更新发布“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版本。
本指南根据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新的认识,参考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WHO等最新的相关指南[2‐10],并结合我国国情、临床研究及实践经验,遵循循证医学理念,对有关的治疗方案给出了证据评价[11]。
本指南更加强调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预警和早期识别能力,强调早预警、早发现和早干预,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我国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处理。
本指南的循证证据等级及推荐建议:(1)证据等级:①Ⅰ:证据来自至少1个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②Ⅱ‐1: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③Ⅱ‐2: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前瞻性或回顾性)研究或者病例对照研究;④Ⅱ‐3:证据来自不同时间或地点干预措施效果的差异研究;⑤Ⅲ:基于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或者专家委员会报告等的专家意见。
(2)推荐建议:①A:证据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②B:证据较适合推荐应用于临床预防;③C:现有的证据间不一致;④D:有一定的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⑤E:有相当证据不推荐用于临床预防;⑥L: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可以提出建议,但是,其他因素可能会影响决策。
一、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严重威胁母儿健康和安全,是产科常见的并发症,也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子痫前期‐子痫是导致孕产妇及围生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将妊娠相关高血压疾病概括为4类,包括妊娠期高血压(gestational hypertension)、子痫前期‐子痫(pre ‐eclampsiaeclampsia)、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chronic hypertension)、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chronic 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发病背景复杂,尤其是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发病异源性、多机制发病异质性、病理改变和临床表现的多通路不平行性,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发病综合征性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病理生理改变包括,慢性子宫胎盘缺血、免疫不耐受、脂蛋白毒性、遗传印记、滋养细胞凋亡和坏死增多及孕妇过度耐受滋养细胞炎性反应等[2,12‐13]。
目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存在的普遍临床问题是,因未能及早识别和及早发现,使其发现时已经成为重症,或孕妇已经有严重的靶器官的并发症,需要转诊到三级医疗救治中心,并需要多学科联合救治。
发生在各级医疗助产机构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相关的孕产妇死亡约有一半是可以避免的。
如何早期排查和筛选风险因素、如何做好早期预防和预警、如何早诊断、早干预、早处理,是诊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重要临床措施。
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多因素发病,可基于孕妇的各种基础病理状况,也因受妊娠期间环境因素的影响,在妊娠期间病情的缓急不同,可呈现进展性变化,也可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 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Hg;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1‐2]。
妊娠期各类高血压疾病的诊断之间存在转换性和进展性:当高血压伴有子痫前期的其他临床表现时则诊断为子痫前期;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应与严重子痫前期一样对待;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可能是妊娠期高血压,但要注意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
(二)子痫前期‐子痫1.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孕妇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伴有下列任意1项:尿蛋白定量≥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条件进行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1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子痫前期也可发生在产后。
血压和(或)尿蛋白水平持续升高,或孕妇器官功能受累或出现胎盘‐胎儿并发症,是子痫前期病情进展的表现。
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为重度子痫前期(severe pre-eclampsia):(1)血压持续升高不可控制: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转氨酶水平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定量>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水平>106 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或黄疸;(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需在妊娠34周前因子痫前期终止妊娠者定义为早发子痫前期[9]。
2.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强直性抽搐,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也可以发生在无临床子痫前期表现时。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孕妇存在各种原因的继发性或原发性高血压,各种慢性高血压的病因、病程和病情表现不一,如:孕妇既往存在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表现为急性严重高血压;或妊娠20周后首次发现高血压但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伴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尿蛋白定量≥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清洁中段尿并排除尿少、尿比重增高时的混淆;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妊娠20周后尿蛋白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1项表现。
慢性高血压并发重度子痫前期的靶器官受累及临床表现时,临床上均应按重度子痫前期处理。
三、影响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不是每例子痫前期孕妇都存在所有的风险因素[14‐17],而且,多数子痫前期见于无明显风险因素的所谓“健康”孕妇。
子痫前期发病的风险因素见表1。
其中,孕妇存在的或潜在的基础内科疾病及病理状况,包括高血压病、肾脏疾病、糖尿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抗磷脂综合征等为高度风险因素,既往子痫前期史、多胎妊娠和肥胖也为高度风险因素,此次妊娠孕妇存在的风险因素被认为是中度风险,低度风险是指经历过成功妊娠且无并发症者[2]。
风险人群的妊娠前检查和产前检查非常重要。
四、诊断(一)病史注意排查各种风险因素,询问孕妇显现或隐匿的基础疾病,如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脏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及家族史或遗传史;了解孕妇的既往病理妊娠史;了解此次妊娠后孕妇的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了解产前检查状况;了解孕妇的一般情况,包括体重、此次妊娠的情况和饮食、生活环境。
对于过低体重者要加以重视。
(二)高血压1. 血压的测量方法[18]: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 m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必要时测量两臂了解血压的增高情况。
2. 高血压的定义:妊娠期的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诊断为高血压。
对严重高血压孕妇,即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者,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高血压,如急性发作、持续>15 min为持续性重度高血压,也称为高血压急症。
对于“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及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等各种表现形式的高血压,都需要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管理;若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但<140/90 mmHg时,虽不作为高血压的诊断依据但需要密切随访,还要注意血压升高幅度的变化即相对性高血压的问题。
要了解血压的整体变化,对于“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及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还有相对性高血压这几类人群注意动态血压变化,提倡家庭血压监测和有条件者行24 h动态血压监测。
(三)蛋白尿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时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2‐10]。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清洁中段尿。
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 尿蛋白定量[19‐23],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注意留取清洁中段尿,及排除尿少导致的尿比重增高时的混淆问题。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变化,注意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鉴别诊断当出现早发子痫前期或妊娠20周前出现了类似子痫前期的临床表现,需要及时与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TTP)、肾脏疾病、滋养细胞疾病、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鉴别;不伴有蛋白尿的妊娠期高血压更易表现为血小板减少和肝功能受损;伴有蛋白尿的妊娠期高血压注意与肾脏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鉴别;如产后病情不缓解,应注意是否有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注意子痫及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PRES)与癫痫、其他原因的脑动脉缺血或梗死、颅内出血等情况的鉴别。
(五)早期识别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发病也使临床表现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个体的首发症状表现不一。
需注意单项血压升高或单项蛋白尿、胎儿生长受限及血小板下降,都可能是子痫前期的首发症状,也有部分孕妇发病时并无高血压或蛋白尿。
子痫发作前期,有以头痛或视力障碍为首发表现者,也有仅表现为上腹部疼痛者,有反射亢进表现者,有头痛或视力障碍与上腹部疼痛都存在者。
也有部分孕妇仅存在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如血小板计数<100×109/L、转氨酶水平异常(如ALT≥70 U/L、血肌酐水平>106μmol/L、低蛋白血症等。
注意临床表现存在渐进性或迅速发展性,甚至可在2~3 d内迅速恶化[24‐25]。
(六)实验室检查1. 妊娠期出现高血压时: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
(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血脂;(4)肾功能;(5)凝血功能;(6)心电图;(7)产科超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