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税务]税收与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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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特征与职能

一、税收的概念

关于税收的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就国外学者看,德国学者海因里希·劳认为,“税收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而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向市民的课征”。①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则认为,“税收是国家以实现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②英国学者道尔顿认为,“所谓租税,系公共机关的一种强制征收。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并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之存在”。③美国学者塞利格曼认为,“税收是政府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费用,它与被征收者能否因其而得到特殊利益无关”。④

在我国,有学者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也有学者主张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或分配形式,还有学者把税收称为一种分配关系,各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相较于其他定义,本书认为以下说法更合理一些。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地、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⑤此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指明了税收的目的。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

①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

③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10

④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

⑤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

职能。财政职能指财政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功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与监督管理职能。现代国家的各项职能,包括公共财政职能等的实现一刻都离不开赋税的支持。

2.指明了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马克思曾高度概括了国家所拥有的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权力。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为从税收本身的运行轨迹看,税收的取得和使用与财产的所有权状况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税权的行使要基于法律的规定。

3.指明了税收主体。税收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税主体是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一般为国家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这说明征税是国家独有的专属权,只能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来行使。纳税主体是居民和非居民。居民的概念是税法上的专有概念,各国法律对居民都有明确的界定。所谓居民,“从税收的角度而言,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中,按照该国税法的规定,由于住所、居所、居住期、管理机构或主要办事处所在地,或其他类似标准,在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凡不符合一国居民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为非居民。非居民作为有限纳税义务人,仅对其境内所得征税。”在税法上使用“居民”的概念比使用“人民”、“国民”、“公民”等概念更为科学,因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有承担纳税义务的可能。

4.指出了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形式上的“三属性”。定义中“基于……法律规定”意味着税收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规范性),“不直接偿还”或“无偿”表明课税对每一具体的纳税人来说是财富无偿转移给国家。

5.使用“非罚”一词揭示了税收的非罚性,从而将罚款、罚金以及其他一切罚没行为排除在税收行为之外。

6.揭示了税收的社会属性。定义中“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不仅表明税收的形式特征,而且包含着税收的社会属性。我们认为,将税收归结为一种金钱课征行为——即强制性经济行为,是较为科学的。因为税收既不是一种单纯的物质或财富,也不是一种抽象的分配关系,而是一种受国家强制力驱使的具体的符合规范标准的行为,即课征行为。并且,这种课征行为是基于一定社会制度和国家的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①

二、税收的特征

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税收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的外部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我国多数学者通常将其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

1.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税收强制性集中表现为征税主体必须依法行使税权,纳税主体在法定义务范围内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当税收征管机关合法行使权力受到干扰或纳税人无法定事由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的。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区别于国有经济

①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4

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等其他财政收入形式。

3.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当然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时期而言的,并非永远固定不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形势的变化,通过合法程序适当调整课税对象或税率等税法要素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二)税收的本质特征

税收的形式特征只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体现。深刻认识税收的概念,应进一步分析和考察税收更深层次的本质特征。

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其固有的内在的规定性。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国家运用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发生国家同纳税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财产所有权,也不是劳动者劳动力的所有权,而是国家的公共权力,并且表现出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从而使税收的分配关系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如利润、地租、利息、工资薪金等以财产所有权、劳动权等为基础而形成的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作为一种制度涉及本身所固有的功能和职责。一般认为,税收有以下三种职能:

(一)财政职能

所谓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组织财政收入是

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可以把分散在各个纳税人手中的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国家财政,用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从税收的产生来看,首先就是为了集中收入来满足国家的需要。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国家,税收都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经济职能

所谓税收的经济职能,即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是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派生的。国家征税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就同时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原有分配状况,包括社会财富在不同经济领域之间的分配、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在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以及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等。这样,就必然要对经济情况产生某种影响。国家就是通过这种影响来实现一定的政策,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税收的一征一免,多征少征,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就会直接影响经济。调节经济是税收本身固有的一个重要属性。我国封建社会统治者就实行过重农抑商的税收政策,鼓励农业的发展,抑制商业的发展。还采取过一些轻税政策,使人们能够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出现了西汉、初唐那样的盛世之年。也有很多统治者苛捐杂税,横征暴敛,破坏了社会经济,甚至导致了改朝换代。资本主义社会创立了各种税收理论,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自觉地运用税收来调节经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税收本身具有的这种调节经济的职能,使税收成为国家手中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

所谓税收的监督职能,即税收反映与监督社会经济的职能。在国民经

济活动中,尽管可提供信息的渠道和方面很多,但税收所提供的信息却是最为基础的,它具有广泛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的特点。国家税务机关在征税的过程中,利用完善的税收系统并通过具体的税收征收管理行为能够收集到比较准确和全面的国家经济发展动态数据,从而为国家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此外,国家通过税收日常的征收管理,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这种监督保证了税收作用的实现,是实现税收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必要条件。税收还可以对非法经营活动和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进行打击,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税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定义

相比而言,国内外学术界对税收概念的分析讨论较为充分,而对税法概念的讨论不仅少,且表述不尽一致。

在国外,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税法学家金子宏提出的“税法,是关于税收的所有法律规范的总称”。该定义言简意赅,界限清楚,但税法的基本性质没有表述出来。《牛津法律大辞典》将税法界定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①这一定义说明了征税应该包括的某些基本要素,如征税对象、税率等,但显然没有触及税法的本质内容。《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税法解释为:“是政府当局凭以要求纳税人将其收入或财产的一部分转移给政府的条例。”②该定义揭示了税收的一个形式特征,即财产权的单向转移性,但其缺陷也是显而

①(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790

②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6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472

易见的。首先,它没有对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作明确的表述。其次,将征税主体局限于政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只有“国家”才是唯一的征税主体;从一般意义上说,征税主体的范围又是相当广泛的,不仅只是政府。最后,税收条例仅是税法的一种形式而已,而非全部。

国内税法理论界关于税法概念有几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①第一种观点认为,把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和制度等。这一定义的前半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了税法的本质,但仍未能明确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后半部分用列举的方式描述了税法的基本表现形式,在规范的法律概念表述中却属多余。第二种观点认为,税法是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收和缴纳税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这一定义明确了税法的本质内容,但却将税收权限划分及其他税收关系排除在税法调整对象范围之外。综观上述有关税法概念的各种表述,其不足之处各不相同,但它们的一个共同缺陷就是表述的片面性,未能全面地反映税法概念的内涵。第三种观点认为,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②相比而言,我们更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因为要合理地界定一个概念必须准确地揭示它的内涵和外延。而第三种观点更好地做到了这一点,一方面它以调整对象为依据准确地揭示出了税法的本质属性,即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另一方面,它明确地指明了税法的外延范围,即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不只是其中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的法律规范,

①刘剑文.财税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07

②徐孟洲.税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9~11

即税收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单行的专门税收法规中,还存在于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法规之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

要准确地把握和理解税法的概念必须搞清楚税法的调整对象。所谓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税法调整,具有税法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1.税收分配关系

税收分配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它表现为三种不同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一,国家与纳税人(包括个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第二,国家内部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这主要是通过中央税和地方税以及共享税的划分体现出来;第三,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及涉外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税法调整税收分配关系,主要是确定税收体制、税种、征税对象、纳税人范围、税率和减免等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和国家内部中央与地方,以及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涉外纳税人之间的实体利益分配关系。

2.税收征收管理关系

税收征收管理,是指国家征税机关(包括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行使税权,指导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对税收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活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征税机关、纳税人与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形成的管理关系,即为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法调整税收征收管理关系,主要是确认国家征税机关及其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就征税和纳税过程中形成的税收征管关系

的范围,保护参与税收征管关系当事人的权益,维护税收分配关系。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种类繁多,内容复杂,主要包括四类:

(1)税务管理关系。广义的税务管理是指国家及其征税机关为保证国家税收职能的实现,对税收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这种意义上的税务管理与税收管理的内涵是一致的。狭义的税务管理是指国家征税机关为保证税收收入的足额入库,对具体的征纳过程实施的基础性管理行为。本书采用狭义的税务管理概念。税法所调整的税务管理关系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关系、账簿、凭证管理关系和发票管理关系等。

(2)税款征收关系。税款征收关系是指征税机关在税款征收过程中与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之间就税款收缴入库事项所形成的管理关系。税款征收关系一般包括税款的缴纳关系,税款退还、补缴、追征关系、减免关系,纳税担保关系和税务强制关系等。

(3)税务检查关系。这种关系是在税务检查的过程中形成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务检查一般包括对内和对外两大检查,即对内的税务监察和对外的纳税检查。因此,税务检查关系实际上包括税务监督关系和纳税检查关系两类。将税务检查关系纳入税法调整,有利于保证税收征收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税款的流失,督促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纳税人严守税法。

(4)税务稽查关系。此种关系是在税务稽查中形成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在我国税收稽查与税收检查尽管存在密切的关系,但仍有区别,两者是一种交叉关系,而非包容关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的规定,税务检查是指税

务部门的日常检查,具体包括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是征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其特点是针对性强,检查时间短,处理及时,一般不具备严格检查程序。而税务稽查则是针对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由税务稽查部门完成。

二、税法的特征

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税法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

(一)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定性

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某一性质的社会关系,它是将各法律部门划分开来的基本因素,也是一个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和依据。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了。这是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最主要的特征之一。

(二)税法关系的内容具有特殊性

1.税法是以确认征税权利和纳税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

税法通过规定国家的征税权利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来分配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财产利益,达到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税收关系和税收秩序。因此,规定征税权利和纳税义务,也是税法的一个基本特征。

2.权利义务不对等。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

税收关系不是建立在协商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基础上的。相反,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调整这类税收关系的税法,必然反映税收关系的要求。因此,税法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并不对等。不过,对税法这一特征不能绝对化的理解,应辩证地看待。因为“这种不对等的状态从根本上、长远的观点来说又是对等的、平等的,那要经过一个由税收转化为财政的

过程”。①

(三)税法的立法技术具有特殊性

1.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

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就多数情况而言,实体法和程序法是相互分离的,如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但也有一些法律部门,如票据法、税法等,其中既包含有实体法的内容,也包含有程序法的内容,体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特征,这应是税法在立法技术上的一个特点。税法的这一特征是由其调整对象所决定的,因为税收关系本身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即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收征收管理关系中有不少关系就是程序关系,调整这一部分关系的税法规范自然具有程序法的属性。当然,这里所讲的程序法仅是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法,不包括诉讼程序法的内容。因为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和当事人的税务活动,是税法所调整的税收关系的组成部分;而诉讼程序是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诉讼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程序关系是诉讼法部门统一调整的对象,不宜纳入税法的调整范围。

2.税法结构具有规范性

税法结构的规范性或统一性是由税收的固定性直接决定。具体表现在:(1)税种与税种法相对应。“一法一税”,国家一般按单个税种立法,作为征税时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且税种的开征与否一般都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制定税收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具有稳定性和固定性。

(2)税收要素具有固定性。尽管各个税种法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①刘隆亨.中国税法概论(第4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70

但就税收的基本要素而言,是每一部税种法几乎都必须予以规定的。

3.税法规范具有技术性

税法的技术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在税收实体法中,在具体税目的选择、税率的确定,特别是优惠税率的确定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2)在税收程序法中,在税务登记制度、发票制度和管辖制度等方面都体现了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第三节税法的性质与作用

一、税法的性质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部门。在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中,至少有一方是国家或者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方面权力的机关,同时,税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实现,而税收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因此,税法应属于公法。我国台湾学者也持类似的观点。如陈清秀认为,税法的法律关系有一方是由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以公权力主体的特殊资格地位,享受税法上的权利,负担税法上的义务。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因此,税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①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有其特殊性。这集中体现在税法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税法原本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但自从《德国租税通则》颁布以后,税收是一种公法之债的观念得以产生并不断强化,人们对税法性质的认识发生了转变。在近现代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趋势的推动下,税法也呈现出明显的私法化趋势。主要表现在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

①陈清秀.税法总论.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97,8

税法及构成要素

知识点、税法及构成要素(★★) 【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例题·判断题】税法调整的是有关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的税收关系。()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 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 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A.《税收征管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D.《进出口关税条例》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法律的是()。 A.企业所得税法 B.税收征收管理法 C.个人所得税法 D.财政部发布有关税收的公告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于:负税人——税收的最终承担者 扣缴义务人——代缴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税收法律关系探析(一)

税收法律关系探析(一) 摘要]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税法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税法的核心,是税收法律基本理念、价值和原则最直接的体现,是我们对税法加以全面研究的基础和出发点。我国现行的税法学著作、论文,包括税收立法实践中所持有的观点基本上仍是传统的权力关系说的观点,这些理论和观点己经不能很好地满足我国加入WTO后的现实需要。税法理论,应以平等、公正、理性来改造税收法律,探寻适应中国国情的税收法律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本文将在税收法律关系领域作一探析,在研究税收法律关系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思路与观点。 关键词]法律关系权力关系说债务关系说 税法作为国家征税之法及纳税人权利保护之法,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法律关系是一定的事实状态通过法律调整所形成的法律状态。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的核心,是税收法律基本理念、原则的最直接体现。税收法律关系的定性,直接影响到税收法律的制度建设和实施。 (一)学界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主要观点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历史上曾长期存在“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以及折中的二元论观点之争。 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争论最早源自德国。权力关系说以德国的OttoMayer为代表的传统性学说。该学说把税收法律关系作为国民对国家的课税权的服从关系来理解。是依靠财政权力而产生的关系,国家或地区公共团体享有优越于人民的权力,而人民则必须服从这种权力。因此,从性质上看,税收法律关系是一种典型的权力关系,“在税法领域中是以法律——课税处分——滞纳处分——税罚则这样一形式来行使课税权的。因此德国行政法学者视课税权的行使同警察领域中的警察权的行使形式如出一辙。按这样的观点看,税的法律关系是以课税处分为中心而构成的权力服从关系。因此税法具有同行政法其他领域相同的性质。故将税法作为特别行政法的一个部门是可能的。这样就不存在税法作为独立法学部门法的逻辑上的必然性。” 债务关系说以德国法学家AlbertHensel为代表,以1919年的税法通则制定为契机所提倡出来的学说。该学说提倡把税的法律关系作为由国家向纳税者要求履行税的债务的关系。即在法律面前,把国家和纳税者的关系定性为债权者和债务者互相对立的公法上的债务关系。AlbertHensel在1924年出版的《税法》中明确主张税收法律关系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公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认为税收债务的成立不以行政权的介入为必要条件。债务关系说在1926年3月于德国的Munister召开的德国法学者协会上同权力关系说的争论中才得以明确的。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乃是法律上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应关系,税收法律关系乃是一种公法上的债务关系。 在理念上,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的区别十分明显。权力关系说强调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在法律关系中对人民的优越地位,而债务关系说则强调二者之间地位的对等;权力关系说强调税收中的命令服从,不注重纳税人的权利救济,而债务关系说则强调税收构成要件的法定和依法征税,重视纳税人的权利保护;权力关系说以行政权力为中心构筑税法的体系,维护权力的优越地位成为其论证的基点,而债务关系说的意义恰恰就在于提供一种钳制行政权力的机制,使现代税法的目的发生根本转变;权力关系说不重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区分,习惯于从税收程序法的角度看待税收实体法,而债务关系说则特别强调税收实体法区别于税收程序法的独特意义,主张程序法对实体法的从属地位。 在制度上,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主张税收债务必须根据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方可成立。如果不经过税收核定程序,即便纳税人的行为已经满足课税要件,也不发生纳税义务。因此,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对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创设性意义。而后者则认

01第 一 章税法概论

第一章税法概论 ◆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税法》课程的基础知识,是学习《税法》课程不可缺少的部分,但不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重点章节。学习本章时重在理解,以便为今后各章学习奠定基础。 本章在2009年《考试大纲》中均为能力等级1级,考试中题型均为选择题,预计分值在2分以内。 ◆本章内容:5节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 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与税收关系 概 念 含义特征 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 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无偿性 2.强制性 3.固定性 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义务性 法规 2.综合性 法规

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国家税务总局 【答案】C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2.与相关范畴关系 (1)纳税人与负税人 (2)纳税人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义务人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具体征税办法也千差万别。就一个国家而言,在不同的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和政治经济任务不同,税收制度也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异。我国的现行税制就是建国后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逐步演变而来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税收制度概述 一、税收制度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说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收制度是取得收入的载体,主要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指在既定的管理体制下设置的税种以及与这些税种的征收、管理有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成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从税收制度的形式来看,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照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结构简单的税制主要是指税种单一、结构简单的税收制度;而结构复杂的税制主要是指由多个税种构成的税收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世界各国一般都采用多种税并存的复税制税收制度。一个国家为了取得财政收入或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并规定每种税的征收和缴纳办法,包括对什么征税、向谁征税、征多少税以及何时纳税、何地纳税、按什么手续纳税、不纳税如何处理等。

因此,税收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二是不同的税种构成税收制度。构成税种的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构成税收制度的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法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等。 税种的设置及每种税的征税办法,一般是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这些法律就是税法。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其中,“税法通则”规定一个国家的税种设置和每个税种的立法精神;各个税种的“税法(条例)”分别规定每种税的征税办法;“实施细则”是对各税税法(条例)的详细说明和解释;“具体规定”则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充性法规。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单独制定税法通则,大多数国家都把税法通则的有关内容包含在各税税法(条例)之中,我国的税法就属于这种情况。 国家税收制度的确立,要根据本国的具体政治经济条件。所以,各国的政治经济条件不同,

税法概论习题及答案

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税法概论习题 班级:姓名:学号: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税法概念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征纳税主体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制定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C.税法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D.税法是国家凭借其权利,利用税收工具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主要是国家税务机关 B.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 C.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确定 D.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税法的灵魂 3.我国确定纳税人采用的原则是(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4.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性的要素是( )。 A.税收负担 B.征税对象 C.权利与义务 D.税收法律事实 5.下列项目中,属于税务机关义务的是( )。 A.依法征管 B.进行税务检查 C.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D.依法受理税务复议申请 6.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决定性因素是( )。 A.税收法律法规 B.宪法 C.税收法律事实 D.税收基本法 7.下列税种中,适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 A.企业所得税 B.个人所得税 C.城建税 D.土地增值税 8.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 )。 A.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税法不同类型中属于( )。 A.既是实体法,又是普通法 B.既是实体法,又是程序法 C.既是实体法,又是基本法 D.既是程序法,又是普通法 10.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1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的特点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纳税人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其获取的收入就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给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国家财政分配的本质,国家征收税收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正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决定的。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方遵守。 以上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通常称为税收“三性”,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特征,也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由此可见,税收所体现的实际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点 1 、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和任务,凭借政治权利,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收的特点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方式相比,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1)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税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纳税人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其获取的收入就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纳税人,也不给纳税人支付任何代价或报酬。税收的无偿性体现了国家财政分配的本质,国家征收税收的方式之所以是强制的,正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决定的。 (3)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实施征税的标准,以便征纳双方遵守。 以上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通常称为税收“三性”,是税收本身所固有的,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的基本特征,也是一切社会形态下税收的共性。由此可见,税收所体现的实际是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实现的特殊的分配关系。 二、税收的职能和作用 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所固有的内在的功能,是税收本质的具体体现。税收的职能可以概括为四个职能。 (1)税收组织收入的职能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利,通过法律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将一部分社会产品从社会成员中转移为国家所有,形成国家

税收法律制度练习题与答案

税收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纳税人 B.税率 C.课税对象 D.纳税义务 2.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是() A.课税对象 B.税收优惠 C.税率 D.计税依据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征税人 B.课税对象 C.纳税人 D.纳税义务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作用的是()。 A.实现国家职能 B.稳定经济 C.收入再分配 D.配置资源 5.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6.《个人所得税法》是由()制定颁布实施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大授权国务院 C.国务院 D.财政部 7.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能够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期限

8.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劳务服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种类。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流转税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土地增值税 9.我国的营业税的有关规定,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定标准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该标准的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10.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超额累进税率 11.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是()。 A.税基式减免 B.税率式减免 C.税额式减免 D.法定式减免 12.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按税法规定,可以按扣除1600元后的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1600元指的是()。 A.起征点 B.免征额 C.税率式减免 D.税额式减免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具有( )特征。 A.无偿性 B.收益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原则的有()。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效率原则 D.无偿原则

第一章 税法概论(题目)

第一章税制概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1.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划分( B )的制度。 A.财权 B.税权 C.事权 D.税收立法权 2.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 C )。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税务管理部门 3.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而言( B )。 A.是不对等的 B.是对等的 C.保护征税-方 D.保护纳税一方 4.根据税法的功能与作用,税法可分为( B )。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 D.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5.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对纳税方的确定采用( C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属地兼属人原则 D.属地或属人原则 6.比例税率是指税率不随( D )而变化的税率。 A.产品类型 B.行业特点 C.地区差异 D.计税依据大小7. 税制的要素很多,其中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B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环节 8.我国现行税制基本上是以( C )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 A.直接税 B.间接税 C.直接税和间接税 D.流转税 9.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B )。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立法程序的是( D )。 A.提议阶段 B.审议阶段 C.通过和公布阶段 D.试行阶段 1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力主体的是( B )。 A.各级税务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 C.海关 D.财政机关12.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列机构中无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部门有( C )。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 C.国务院办公厅 D.海关总署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是( A )。 A.税收基本法 B.税收普通法 C.税收实体法 D.税收程序法 14.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的是( D )。 A.资源税 B.印花税 C.个人所得税 D.房产税 15.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应承担的义务的是( A )。 A.进行纳税申报 B.申请延期纳税 C.申请税收复议 D.进行税务检查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 1.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大立法确立的税种是( CD )。 A.车辆购置税 B.增值税 C.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 2.税制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的是( ABC )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税率 D.纳税地点

税法及构成要素

?知识点、税法及构成要素(★★) 【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题·判断题】税法调整的就是有关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形的税收关系。( )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 法。 (1)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与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就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就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与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就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 与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 A、《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法理解析(一)

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法理解析(一) “内容提要”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是发生在税收实体债务实现过程中征纳主体之间的权利(力)义务关系,是税法规范作用于税收征纳关系的过程和结果,它作为税法秩序的存在形态和税法的运行范畴,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通过对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内在特质、多种类型关系的交织性进行详尽的法理分析,提出并论证了平衡精神和程序保障原则作为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本质的正当根据。 “关键词”法律关系、税法、程序保障、平衡精神 一、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丰富内涵的揭示 作为科学的税法学,税收法律关系理论是其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税法发展史上,正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是“债务关系”还是“权力关系”的论战,才推动了税法与传统的行政法相分离,使其逐步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对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的内涵进行界定时,应特别注意从与税收债务关系的区别及由此而赋予税收征纳法律关系特定的含义和功能出发,来建构和解读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据此,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是指为了实现国家税收债务的请求权而根据税法的规定,在税收征纳活动中征税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税收征纳权利(力)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经由税法调整而形成的以权利(力)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税收征纳法律关系属于税收法律关系,是在国家税收征纳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化与制度化;同时,税收征纳权利义务是由税法事先规定的,不像私法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可由当事人相互约定或协商改变,这体现了税收法定主义和税收法治原则的要求。 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以实现国家税收债务的请求权为目的。税收在本质上是一种公法上的债务,但实体税法上的税收债权债务关系只是在归属意义上确定了税收债务的所有权,它的实现还需要征纳主体实施征纳税行为来具体落实,特别是税收的非对待给付性,缴纳税款对纳税人来说甚至是痛苦的事情,因此税款的及时足额缴纳常常不会自动发生。为了调整税收征纳关系,需要赋予征税主体必要的征税权利(力),设置科学的税收征纳法律制度。可见,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是在国家税收债务请求权行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是税收债务的请求与偿还关系。这种执行上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实体上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实现和保障形式。 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主体中必有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由于征税职权的存在和行使是税收征纳关系得以发生的客观前提,因此,征税主体在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具有恒定性,没有征税主体参加的法律关系不是税收征纳法律关系。 税收征纳法律关系具有双重性及不可分割性。在征纳活动中,征纳主体的行为受税法中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因而形成税收征纳实体和税收征纳程序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税收征纳实体法律关系是具有本质属性的权力义务关系,对征税主体业说,它集中表现为征税主体的征税权;对纳税主体来说,主要表现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即单方面向国家转移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履行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义务以及由此而附随的接受税务管理、税收检查、提供信息等义务。以征税权、纳税义务等实质性权力义务为内容的税收征纳权力关系,直接决定主体在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中的存在、地位和职能。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关系是征纳行为的形式经税法确认后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因为税收法定程序不仅是便于征税权行使和方便纳税,而且是规范和控制征税权的民主、合法、理性行使的需要。因此,对于主体的同一税收行为来说,实体是行为的内容,程序是行为的形式,它们彼此联结,相互依存,使得税收征纳法律关系不仅具有税收征纳权力关系和税收征纳权利关系的双重性,而且两者在征纳活动中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 征税主体在征纳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对征税机关来说,征税权是其应当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依法行使征税权既是实现其征税职能的权利,但也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否则就意味着失职,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反映了征税权的权力义务的重合和不可处分

第一章 税法概论习题

税法(2011) 第一章税法总论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其中()是核心,()是保障。 A.无偿性强制性 B.强制性无偿性 C.固定性强制性 D.无偿性固定性 2.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C.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税法属于权利性法规 D.税法具有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3.下列关于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它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 B.税法与刑法的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C.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优先按照民法处理D.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4.下列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认为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C.税收效率原则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D.实质课税原则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5.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法律优位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6.“自2010年l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城建税征税问题上对内外资纳税人平等对待,这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7.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的确定,采用的是()。 A.属人原则B.属地原则C.属地兼属人的原则D.属人属地并重的原则 8.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力主体双方的权力与义务是平等的 B.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力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C.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 D.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的 9.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事实 10.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 A.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制度格式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讲义 制度格式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税收法律制最新度基础练习题库

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国有税务总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 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税务总局 C.财政部 D.房地产管理局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 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 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 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 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7.下列税种的纳税期限中,属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是()A.企业所得税 B.契税 C.耕地占用税 D.营业税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 8.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来划分区段,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A.差别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额 C.超倍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9.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假设某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计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知识分享

第一章税收征收管理制度概述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演变 世界各国税收征管的立法体系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分为“综合立法”和“分税立法”两种形式。“综合立法”是指将各个税种之全部或共通的实体事项、稽征管理和救济程序都纳入一部法律中。“分税立法”是指个别税目单独制定税法,在各个税法中对实体事项、稽征管理等程序均进行规定。“分税立法”有助于单个税法的制定和修改,但在税法中容易形成对同一事项的重复规定,从而造成规定的分歧和矛盾,不利于纳税人纳税和征管的实施,因此各国大多采取“综合立法”的形式。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其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一个从分到合的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财政实行统收统支,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被忽视,税收法制极不健全。1950年1月,政务院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法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该要则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的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都归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各级税务机关受上级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都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征管法,有关税收征管的规定散见于各单行税收法规之中,原则性较强且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在这期间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实施的这种税收征管体系太过于分散。一直以来,我国没有一个专门的税收征管法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为了健全法制,改变税收征管制度分散和不规范的状况,国务院于1986年4月发布了《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制度开始单独立法,初步实现了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相对分离,对于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综合立法的基本雏形已经建立。 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在一段时期内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完善起到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该条例慢慢暴露出来一些缺陷,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律规范不统一、不规范;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不足;立法层次低,征管手段软化;内外税分别适用两套征管制度,缺乏公平性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征管暂行条例》已经明显滞后于客观形势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在宪法等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在原《税收征管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于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税收征管法》,并于199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3.2税法及构成要素

(二)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总称。税收实体法具体规定了各种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等。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就属于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具体规定税收征收管理、纳税程序、发票管理、税务争议处理等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管理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等。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和经由授权或依法律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国际税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税权主体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征税形成的分配关系,并由此形成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形式,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1)税收法律(狭义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如《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税收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的有关税收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命令、通知、公告、通告、批复、意见、函等文件形式。 【例题8·判断题】外国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 【答案】错误 【解析】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税法第一章练习题

【例题·单选题】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税法具有()。 A.义务性特点 B.权利性特点 C.综合性特点 D.单一性特点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2009年)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税法原则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核心的是()。(2014年) A.税收公平原则 B.税收效率原则 C.实质课税原则 D.税收法定原则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0年)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就应纳税款金额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必须先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上述行为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优位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事实可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唯一主体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构成要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税基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B.税目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C.征税对象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D.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 【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1998年)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2008年的分值为3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属于分值最低的一章。2009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对本章内容基本未进行调整。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第一节税收与税法概述 一、税收法律关系(P91) 1、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主体 对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纳税主体。

2、客体 3、内容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8年) A、税务部门 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 C、海关部门 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 【答案】ABCD 【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征税主体(选项AC)和纳税主体(选项BD)。 【例题2】对于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案】D 二、税法的制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仅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4、财政部:负责组织制定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制定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 5、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征收管理制度 【例题3】国家税务总局有权根据税收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答案】× 第二节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P93) 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4)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 【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的有()。(2004年)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所得税 【答案】ABC 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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