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案例

新三板转板案例
新三板转板案例

截至2014年2月底,相继有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转板至主板或创业板,包括世纪瑞尔、北陆药业、久其软件、博晖创新、华宇软件、佳讯飞鸿、东土科技、粤传媒、安控科技,他们通过IPO合计募集资金44.17亿元。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正在筹备创业板或者中小板上市,通过对这些公司转板的解析,相信其他企业能够得到颇多启示。

首家转板中小板的三板公司:粤传媒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在2012年8月由“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小板挂牌,是最早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它不仅开启了三板转板先河,也是中小板上第一只传媒股、广东省第一家媒体上市公司。

而在成为第一家三板转中小板的公司之前,粤传媒已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原来的“老三板”)挂牌6年,其前身是曾在原NET系统上市流通的清远建北,2001年开始在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其停牌前挂牌转让价格为20.9元。2007年在中小板IPO时,发行价格为7.49元,实际募集资金5.24亿元。

解析:粤传媒被外界所广泛熟知,一方面是新三板首家转板的身份,另一方面是中国报业第一股的身份。长期以来,虽然中国的传媒业一直有着上市的冲动,但出于种种考虑,上市过程停滞不前,粤传媒带领中国传媒业的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随后,华闻传媒、浙报传媒、新华传媒等报业巨头相继现身A股,直至如今,传媒类企业的上市热潮也丝毫不减。资本运作被传媒企业视为战略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中国传媒业也由于资本的广泛介入而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三次闯关中小板:久其软件

久其软件于2006年9月在新三板系统挂牌,主要从事财务决算、统计及决策分析,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等相关系统及平台的研究和开发,以提供报表管理软件、商业智能软件、ERP软件等管理软件产品及其服务为主营业务。

这家曾以22.5%中国管理软件市场占有率名列行业第一的公司,资本征程却一波三折。资料显示,久其软件于2001年11月30日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完成新三板挂牌;2007年7月31日第一次递交IPO申请,因“没有募集资金的紧迫性”而被否决;2008年7月30日第二次IPO并成功过会,但始终未能与批文谋面。

解析:2009年8月11日久其软件正式登陆中小板,而这已经是其第三次冲击IPO,但无论如何,久其软件成为了继粤传媒之后,第二家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发行价格27元,实际募资4.13亿元。而在上市之前的“新三板”市场,久其软件的成交价最高只有15元,意味着公司上百名股东一夜之间全部成为百万富翁。

首家转板创业板的三板公司:北陆药业

北陆药业是首家由“新三板”公司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发行价格17.86元,实际募资资金总额为3.04亿元,用于对比剂生产线技术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九味镇心颗粒生产线扩建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

2009年10月30日,北陆药业作为首批28家创业板企业成功上市,并且是首家由“新三板”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业内认为,北陆药业挂牌新三板获得了推动企业发展的宝贵资金,而此后一直按照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等于为其登陆创业板提前练兵,做好了铺垫。

公司所处对比剂市场,三年财报期的销售额年复合增长率达18.32%,增长势头强劲。预计到2013年,全国市场的销售额将达到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仍将保持在

18.92%。

2013年7月20日,公司收盘价为8.08元,较开盘首日的29元,下降72%。尽管如此,北陆药业上市后的业绩表现一直都不错,201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7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97亿元增长39.29%;利润总额7,53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3.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58 %。

解析:专业资料显示,对比剂的使用可以提高对病灶尤其是小病灶的检出率;可以提高对病灶的定性能力;可以提高诊断精度,可提高肿瘤分期的准确性;还可以为鉴别诊断提供依据,对于血管性病变的诊断和显示,动态增强扫描更是必不可少的。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医疗和体检市场前景可期,这为北陆药业未来的成长提供了想象空间。

北陆药业是一个精耕细分的成功代表,他将对比剂这一个产品做到极致,市场龙头地位不断巩固,也为公司开发其他附属产品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北陆药业自称是“国内对比剂应用领域品种最多、最全”的专业企业之一。

新三板第一股:世纪瑞尔

世纪瑞尔是2006年1月新三板正式成立后的第一个挂牌公司,挂牌后一度成为市场焦点,2009年9月9日,世纪瑞尔定向增发2000万股,其中1400万股为国投高科、启迪中海、启迪明德和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认购,600万股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配售,增资价格为4.35元/股。

但这支“新三板第一股”的上市进程并不顺利。2006年11月,世纪瑞尔公告,公司递交的中小板IPO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但一年之后,世纪瑞尔主动撤回申请,原因是“时机尚不成熟”。

直到2010年12月13日,世纪瑞尔才成功登陆创业板,首次发行价格为32.99元,实际募资净额为11亿元,其中超募资金8.47亿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正式完成了新三板转板创业板的完美一跳。

从2006年1月到2010年1月,这家主营工业监控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企业,从新三板迈向创业板用了整整4年时间。尽管IPO路程有些坎坷,但世纪瑞尔的股东们倒是获益颇丰,尤其是当年参与了新三板定增的股东,在转板之后大赚一笔。

在公司的招股材料中发现,此次冲击创业板的关键因素,除了企业自身的资质以外,还有时下被炒得火热的高铁概念,那个时候,只要与铁路沾边的行业或者企业都备受投资者的关注。而世纪瑞尔冲击IPO的定位恰恰是“充分受益于高铁建设的铁路行车监控系统龙头企业”。

近年来,高铁建设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而世纪瑞尔依赖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等产品也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由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的世纪瑞尔上市之初,也一度给了投资者以很大的想象,尤其是公司上市首日以56.99元开盘,较32.99元发行价上涨近73%。

然而,2011年“7.23动车追尾事故”之后,世纪瑞尔虽然在第一时间内停牌,但是当公司股票并没有躲过这次事件的影响。2013年7月20日,公司收盘价为10.96元,较开盘首日的56.99元,下降81%。

解析:高铁安全事故给世纪瑞尔的安防监控业务带来的巨大冲击,加上目前中国铁路建设政策的不确定性,企业风险加剧,因此,该公司未来可能需要改变现有单一的盈利模式。

不过,世纪瑞尔的市场意义,更多的是还是在于,高达11个亿的募集资金量,让人们看到了新三板转板创业板的好处,从而在新三板掀起了冲击创业板IPO的热潮。

舞剑新三板意在创业板:佳讯飞鸿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通信、信息领域的新技术及新产品的自主研发与生产,并在通信设备及解决方案方面实现了规模销售。

该公司冲击资本市场的目标十分明确:借力新三板,伺机转板A股。2007年底挂牌新三板后,股东惜售,创下半年无交易记录,一直伺机申报IPO。终于,公司在2008年4月10日第一次向监管机构递交中小板IPO上市申请,并于当年10月10日被证监会正式受理。不巧正好赶上当年底的新股发行暂停,佳讯飞鸿的中小板上市之路就此搁置。

2009年5月,IPO开闸,佳讯飞鸿再度开启IPO,但是上市地点从中小板转至创业板,并于2010年底成功过会,2011年3月22日获得上市核准。此轮IPO实际募集资金高达4.62亿元。

而在佳讯飞鸿之前,新三板已经有久其软件、世纪瑞尔、北陆药业成功登陆A股,因此,作为新三板成功IPO上市的第四家企业,佳讯飞鸿的上市之路备受关注。

关注最多的莫过于公司在新三板挂牌的4年时间里,只完成了一笔交易,即2008

年6月17日,一笔3万股的单子在盘中挂出,股价从1元/股增至9.8元/股成交。

解析:在新三板上交易如此清淡的原因可能在于,该公司股东相当看好未来的发展前景,自身资金也很充足,所以不需要通过三板市场获得融资,从这一点更可以窥见其意在瞄准A股的勃勃野心。因此,佳讯飞鸿的顺利转板,常常被视为成功利用新三板作为IPO跳板的典型代表。

深耕电子商务法检细分市场:华宇软件

北京紫光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软件与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信息技术企业,2006年8月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2011年4月18日,IPO 首发获得通过。

然而,华宇软件上市之初承担着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纷纷指出,华宇软件正是深交所上市公司“紫光股份”当年的募投项目之一,华宇软件设立时,紫光股份持股比例为65%,紫光股份软件中心总经理邵学持股比例5%,经过几次股权转让后,紫光股份低价退出,邵学则成为紫光华宇实际控制人。

最终,华宇软件力排众议,于2011年10月26日完成创业板IPO,顺利募集5.15亿元资金。

解析:信息化与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有效融合,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这一过程当中,研发能力突出、市场份额占有欲强、扩张意愿积极的公司将会胜出。

而华宇软件未来的发展重点正式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且已经在法院、检察院细分领域取得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预计随着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子政务市场的占用率将进一步上升。

搭乘医改便车成功闯关创业板:博晖创新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临床人体元素分析检测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2年5月在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5元,实际募资3.84亿。而博晖创新在新三板停止挂牌前的价格为7元/股,此次转板创业板之后,发行价较之前已经翻倍。

实际上,早在年2010年1月26日,该公司第一次冲击IPO时就遭否,原因可能与“突击入股”有关,2011年再次重启IPO,可见其对接资本市场的迫切性。

解析:博晖创新在未来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因为其所在的行业是医疗器械,受医疗体制改革、城镇化建设的推动,受检人群将在未来几年出现较大增长,从而带动人体健康医疗检测市场的发展。加上博晖创新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未来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值得期待。

曾被封创业板“最袖珍”股:东土科技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机器与机器之间通信技术的研究,在通信技术中不断融合数据采集技术和控制数据管理技术,为构建工业信息化的智能“神经网络”平台提供解决方案和产品。

2010年12月创业板IPO初次上会时,东土科技曾因其“袖珍”股本广受关注,后因“抗风险能力较弱”折戟。当时发审委共提出了两点质疑:“1、公司在目前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弱,无法对公司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作出明确判断;2、募投项目在技术开发和市场开拓方面面临较大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不相适应。”

首次上会期间,东土科技的“袖珍”业绩的确被业界广泛质疑,媒体报道曾这样描述东土科技的上市:年营业收入不到6700万元,年利润只有1310.76万元,发行前股东只有2507.05万股,拟发行840万股,这是即将于12月17日在创业板发审会上会的东土科技目前的“身家”。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或将成为迄今为止“最袖珍”的创业板及A股拟上市公司。

首次冲关失利后,东土科技并未放弃,于2011年8月卷土重来,并于2012年9月27日完成创业板上市发行,合计融资2.37亿元。

解析:该公司所属工业以太网交换机行业,准入门槛较高,而该公司进入较早,在国有品牌梯队中处于领先地位。更重要的是,“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智能

2015新三板市场转板制度分析

2015新三板市场转板制度分析 201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49号文”),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称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的转板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49号文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这一规定在市场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并被广泛认为是开启了企业上市的新通道。在相关配套细则出台前,本文旨在从法律专业角度对49号文下的转板制度进行一下尝试性的分析和解读。 一、49号文下的转板并非IPO 49号文规定的转板制度是否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IPO)?弄清这个问题前,需要对我国的股票发行与上市制度进行一下剖析。我国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具体可分为股票的公开发行及股票上市两个阶段,实行由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公开发行,由证券交易所核准股票上市的双层监管体制。《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因此,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权在于证监会。《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因此,我国公司股票上市的核准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49号文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可以看出,49号文下的公司转板制度并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而系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自然无需证监会批准而是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因此可以说,49号文并未改变《证券法》关于公司上市的相关规定,而仅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定了一种新的上市方式。 49号文下的转板制度与IPO最大的区别在于,IPO在股票上市时会同时从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而49号文下的转板则仅是将公司股票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不募集资金,也不会相应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众所周知,公司上市的主要功能在于两点:实现股份自由转让及筹集资金。而49号文下转板实现的仅是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的功能,并不能在上市时达到同时筹资的目的。当然,在上市后,其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地位进行筹资活动,但将来的配套细则是否会对该等转板上市公司的融资制度存有特别要求,还需拭目以待。 在49号文之前,新三板市场的转板制度为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股份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而且在49号文之前,已有世纪瑞尔等七家公司通过该途径实现IPO,并有一家公司安控科技通过发审会审核。 那在49号文生效后,除直接经交易所批准上市外,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否可以通过传统的申请IPO的路径实现转板呢?基于目前的法律制度,我们认为,在新三板挂牌后未进行公开转让及进行定向发行股东人数低于200人的公司应仍可通过IPO转板。但对于在新三板挂牌后进行了公开转让或定向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在没有相应调整或未来配套规则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能否申请IPO则存在一定的疑问。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新三板新股诈骗案例分析 所谓树大招风,新三板市场刚刚走近大众视野,就开始被不法分子当做诈骗的诱饵了。最近,民生证券山西一家营业部就被曝出诈骗丑闻。下面,就由律伴网的小编带你一起来看看新三板打新股的诈骗案件怎么识破! 据称,民生证券总经理李静涉嫌以公司发起的“新三板投资基金”的名义,与投资人私自签订代持协议,合同到期后无法对付本息。据多位当事人表示,该案涉案款项或达10亿元人民币,直接牵扯投资者逾300人,间接牵扯上千人。 早先,公安局已对李静所涉合同诈骗案开展侦查,而血本无归的投资人,已将该营业部团团包围。 据曾拿到一份由当事人提供的合同,上面显示,签订协议的三方分别为投资人、李静(代持人)、山西证券(监管方)三方签订,基金名称为“新三板投资基金”,存续期为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12日,承诺收益为12%,合同后盖有民生证券公章。 表面上,这份合同看上去比较“规范”,但对基金或新三板稍有了解的人,看到以上任何一个条款,便能识破这完完全全是一大骗局。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弛对此做出了解答,新三板圈的对该事件的漏洞逐一进行识破。 漏洞1无管理人、无托管方、未登记备案你买的是基金吗? 在拿到的这份“基金委托理财协议”上,并没有注明“新三板投资基金”的管理方,即基金公司的名称。投资人凭李静的身份信息,以及合同后盖的公章判断,该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成立。但实际上,券商并没有直接发起基金的权限,基金只能由基金公司发起。券商若想成立基金,也只能由其子公司发起设立,双方人员、风控等完全隔离。因此,但看这只基金由民生证券发起这一点,便应该意识到,你买的很可能是一只“假”基金。 更重要的是,这只基金竟然没有托管方!法律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必须交由第三方托管,这样才能确保投资人的钱不会进入基金管理方腰包,从而保证资金安全,托管方一般为银行、证券公司。再来看这只基金,只字不提托管这回事,连“基金”这个名称都不配叫。 谨记:所有基金公司必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注册,基金公司发起的所有基金,也要在募集及募集完成后,在基金业协会分别进行备案。投资人要想识别一只基金的“真假”,只需到证券业协会官方上查询便可知道。如果说基金在前期宣传期尚未进行备案的话,所属基金公司也一定查询的到。 漏洞2存续期3个月,新三板基金没这么短的! 此款基金约定的存续期为3个月,这在新三板市场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新三板更接近于“一级半”市场的功能,投资者出钱买一家公司股权,通常长期持有,获取公司高成长及交易所带来的分红和溢价收益。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想要转成创业板来进行上市,并不是企业想要转就能转的,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满足条件才能够进行上市。那么,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是什么?律伴网小编详细介绍了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因此企业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 按照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本超过4亿元的,这一比例是10%);创业板则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对于转板问题,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包括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其次,还应调整现行《证券法》有关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目前新三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现阶段,企业由新三板向创业板、主板等板块转板就不可操之过急,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采取措施促进新三板本身不断完善,从而为转板创造条件。 第四,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如果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转板进入创业板等板块进行上市,那么管理层需要防范新三板转板过程中的监管套利问题。 因此这也需要进行整体设计,协调好证监会、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层次场外交易市场的关系,理顺各种机制,防止监管套利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的发生。

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研究与展望

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研究与展望 进入2019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不断加速,科创板开闸、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程加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修订、新三板改革以及“新”《证券法》出台,都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仍将继续大力推进,市场深度、广度和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 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是对“新”《证券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标的呼应和监管机构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间持续发布新三板改革有关规则的衔接。本文将就《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则解读、目前新三板市场情况以及新三板转板上市未来发展展望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则解读 (一)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从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1、基本原则 转板上市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四个基本原则,着眼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更好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功能,拓宽上市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 2、主要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 3、监管安排

《指导意见》对监管安排明确如下:严格转板上市审、明确转板上市衔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以及强化责任追究。 (二)关注要点 根据《指导意见》,新三板上市公司若要进行转板,须关注以下要点: 1、转板主体要求 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 2、可转入板块范围 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转板条件 与科创板或创业板IPO标准基本一致,需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企业定位、主体资格、财务指标、人员及业务稳定性、合法合规性等条件。 4、审核制度 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5、股份限售安排 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股份限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 二、新三板市场情况 (一)新三板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统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8,755家,挂牌家数较2017年下半年挂牌企业巅峰数已减少约3,000家。挂牌企业持续减少,一方面是优质企业在转板政策和新三板改革政策尚未出台前主动谋求交易所上市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违规企业、微利亏损企业摘牌不断出清的结果。

【新三板转板经典案例解析】超详细 先存再看

截至2014年2月底,相继有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转板至主板或创业板,包括世纪瑞尔、北陆药业、久其软件、博晖创新、华宇软件、佳讯飞鸿、东土科技、粤传媒、安控科技,他们通过IPO合计募集资金44.17亿元。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正在筹备创业板或者中小板上市,通过对这些公司转板的解析,相信其他企业能够得到颇多启示。 首家转板中小板的三板公司:粤传媒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在2012年8月由“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小板挂牌,是最早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它不仅开启了三板转板先河,也是中小板上第一只传媒股、广东省第一家媒体上市公司。 而在成为第一家三板转中小板的公司之前,粤传媒已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原来的“老三板”)挂牌6年,其前身是曾在原NET系统上市流通的清远建北,2001年开始在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其停牌前挂牌转让价格为20.9元。2007年在中小板IPO时,发行价格为7.49元,实际募集资金5.24亿元。 解析:粤传媒被外界所广泛熟知,一方面是新三板首家转板的身份,另一方面是中国报业第一股的身份。长期以来,虽然中国的传媒业一直有着上市的冲动,但出于种种考虑,上市过程停滞不前,粤传媒带领中国传媒业的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随后,华闻传媒、浙报传媒、新华传媒等报业巨头相继现身A股,直至如今,传媒类企业的上市热潮也丝毫不减。资本运作被传媒企业视为战略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中国传媒业也由于资本的广泛介入而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三次闯关中小板:久其软件

久其软件于2006年9月在新三板系统挂牌,主要从事财务决算、统计及决策分析,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等相关系统及平台的研究和开发,以提供报表管理软件、商业智能软件、ERP软件等管理软件产品及其服务为主营业务。 这家曾以22.5%中国管理软件市场占有率名列行业第一的公司,资本征程却一波三折。资料显示,久其软件于2001年11月30日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完成新三板挂牌;2007年7月31日第一次递交IPO申请,因“没有募集资金的紧迫性”而被否决;2008年7月30日第二次IPO并成功过会,但始终未能与批文谋面。 解析:2009年8月11日久其软件正式登陆中小板,而这已经是其第三次冲击IPO,但无论如何,久其软件成为了继粤传媒之后,第二家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发行价格27元,实际募资4.13亿元。而在上市之前的“新三板”市场,久其软件的成交价最高只有15元,意味着公司上百名股东一夜之间全部成为百万富翁。 首家转板创业板的三板公司:北陆药业 北陆药业是首家由“新三板”公司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发行价格17.86元,实际募资资金总额为3.04亿元,用于对比剂生产线技术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九味镇心颗粒生产线扩建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 2009年10月30日,北陆药业作为首批28家创业板企业成功上市,并且是首家由“新三板”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业内认为,北陆药业挂牌新三板获得了推动企业发展的宝贵资金,而此后一直按照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等于为其登陆创业板提前练兵,做好了铺垫。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解析

新三板财务造假案例 案例一粉饰报表图上市 操作手法:通过调节营业外收入,骗取虚假补贴;调节公允价值;虚增应收账款等方式虚增收入粉饰报表。 提前确认收入 提前确认收入是拟上市企业操纵利润的惯用手法。据深圳一位注册会计师介绍,在实际操作中,企业提前确认收入与应收账款的增加息息相关,一些企业为了到达上市目标,与经销商签订虚假的销售合同,计入应收账款,从而增加收入和增加利润;或者企业直接利用开具假发票、白条出库等手段进行收入虚增。 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在IPO审核过程中,如果预审员认为收入存在虚增的行为,会让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详细核查并出具报告。 推迟费用确认 对于企业利用推迟费用确认的手法'调整'利润,上述深圳注册会计师指出,一些企业将本在当期发生和了结的费用刻意延迟到下期确认,或分期进行摊销,这都会造成降低成本进而虚增利润。 '一些拟上市企业绝对利润很小,不符合上市的条件,但同时此类企业的利润调整空间也最大,推迟费用确认和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在这些企业中最为常见,监管层应对的办法通常是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产品占用率进行核查,如果较低,存在刻意调整利润的行为。'一投行负责人表示。 典型案例:遵义钛业 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财务打假”行动中出现戏剧性的一幕。“过而不发”长达四年之久的贵州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突然公告称“主动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成为A股IPO过程中“主动”撤回第一例。 据了解,遵义钛业退出IPO竞逐的主要原因是,四年来业绩下滑以及财务数据上的巨大变更。 “上市前业绩步步高升,一旦上市就出现变脸,这样的财报大多是经过粉饰后的。”一位投行人士表示。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新三板转板好处 1、可以改善企业形象。 2、可增加股份流通量。 3、转板后方便融。 4、转板后股东的股票更易流通。 5、转板后股东的股票会大幅升值。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有什么 例如在新三板市场上1元的股票,转板后都是溢价发行和益价开盘,如果在创业板上开盘价是30元,你的股票市就增长了30倍。就是说,在新三板市场上有1万股1元的股票,转板上市值后市值就升值30万,开盘价如是100元,1万元买入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这时的市值就是100万。 6、估值天壤之别 由于交易制度等因素的不同,创业板和新三板在面对牛市时,展现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达140倍;另外一边,尽管拟挂牌企业已在门外排起了长队,但新三板平均市盈率仅为50倍左右。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从新三板到创业板,在经营业绩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市值却以百倍速度膨胀,其根源就是市场不同。 关于新三板转板的知识拓展

1、新三板转板的条件 申请转板的公司,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挂牌年限,和一定程度的股权分散度,以及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财务门槛,原则上转板上市与退市企业重新上市和借壳上市的主要财务标准是一样的。 2、新三板转板的流程 转板大概程序仍旧没有绕过ipo环节,其主要流程为:获得证监会受理后停牌—通过证监会首发申请后摘牌—经ipo程序登陆中小板/创业板。 3、挂牌企业转板的转板程序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开放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条件,自主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 根据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如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挂牌公司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同意挂牌公司股票上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4、新三板转板三大途径 路径一:通过ipo转板。 路径二:被收购曲线上市。 路径三:就是目前尚未实现,却被市场人士寄予厚望的直接“对接”。

新三板:挂牌不成功的案例及分析

新三板:挂牌不成功的案例及分析 一、存续未满两年 案例: 2011年11月5日,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以经评估确认的2011年10月31日净资产折股变更为xx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11 年10 月31 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 42,925,820.61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42,925,000股,剩余820.61元记入资本公积。 分析: 如果股改时有限责任公司是按评估值折股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则存续期间自股份有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计算,此案例就是属于这种情形,故视同股份公司新设,未满两年。如果按审计值折股,则自该有限公司设立之日起计算。 二、主营业务不突出,不具有持续性经营能力 案例: 日本某会社目前是全球唯一的大批量生产非晶合金带材的企业。2011年9月30日前,公司关联企业(2009年和2010年为公司的母公司,2011年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属与公司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是日本会社在中国境内非晶带材的独家代理商。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非晶合金带材全部来源于其关联企业,公司原材料来源较为单一,存在对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依赖的风险。2008年2月21日,公司关联企业与日本会社签订非晶带材供货协议,期限至2011年9月30日。目前,供货协议已到期。经证券商了解,由于中国市场发生变化,国内某上市公司正在研发自行生产非晶带材,日本会社一直未与公司关联企业重新签订供货协议,双方正在协商过程中,将来签订协议的期限有可能会缩短。公司向关联企业的采购金额较大,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4月向

关联企业的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89%和97%,可以说,公司主要依靠关联企业取得非晶带材。 分析: 一旦关联企业无法提供非晶带材,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重大影响,相关数据表明,公司今年收入和成本将达不到上年水平,而且目前存货也无法满足经营需要。关联企业的库存非晶带材情况不详,在与日本会社重新签订协议前能否再向公司提供非晶带材也不确定。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议公司原材料供应问题明朗后再挂牌。 三、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 案例: XX公司控股股东A先生提供了一批电子设备和办公设备给公司无偿使用,同时其欠公司款项680,850元。2011年4月,A先生以此批固定资产抵偿债务,此批资产经过辽宁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680,850元。但A先生并无此批资产的所有权证明。A先生承诺如因此批资产所有权产生纠纷,相关责任由其承担。此批固定资产金额占总资产金额的比重较小约1%,但占固定资产2011年末余额达到比重为94.45%。 分析: A先生用于抵偿债务的固定资产无所有权,因此,抵偿债务的行为存在法律问题,此相关会计处理不能成立。要求股东A先生采取措施,偿还债务,处理相关固定资产,消除上述事项产生的影响。 四、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不合法合规 案例: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227家已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其中当前有154家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这也是当前新三板持续吸引投资者目光的一大热点。与此同时,国务院、证监会对西藏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的IPO支持政策频发,也促使部分拟上市企业根据政策要 求变更注册地址,以追求更快地走完IPO流程。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册地址向政策支持地区的 迁移,8家企业拟变更其注册地址。而已接受辅导的227家企业中则有10家已经位列政策扶持地区。 一、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 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 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 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 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 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 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 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 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科龙事件 根据科龙公布的年报显示,2000 年科龙全年巨亏达8.3 亿元,2001 年更是达到14.76 亿元,转眼到了2002 年居然实现净利1亿元。如此巨大的反差之下,隐藏的是并不少见的利润大清洗的财务手段,即2002 年的扭亏的巨大“贡献”来自于2001 年的巨亏。科龙2001 年费用总额21 亿元之巨,2002 年仅为9 亿元,扭亏之术可见一斑。当然,如此扭亏为盈是建立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大幅变化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变化。 2006年7月16日,中国证监会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的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与市场永久性禁入决定。这是新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自2006年7月10日施行以来,证监会做出的第一个市场禁入处罚。本文拟通过分析科龙电器违法违规行为中的会计审计问题,讨论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 (一)科龙财务舞弊手法分析 事实证明,顾雏军收购科龙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无明显改善,净利润的大起大落属于人为调控,扭亏神话原来靠的是做假账。 1.利用会计政策,调节减值准备,实现“扭亏” 科龙舞弊手法之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经查,在2002年至2004年的3年间,科龙共在其年报中虚增利润3.87亿元(其中,2002年虚增利润1.1996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1.1847亿元,2004年虚增利润1.4875亿元)。 仔细分析,科龙2001中报实现收入27.9亿元,净利1975万元,可是到了年报,则实现收入47.2亿元,净亏15.56亿元。科龙2001年下半年出现近16亿元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计提减值准备6.35亿元。2001年的科龙年报被审计师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到了2002年,科龙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对当年利润的影响是3.5亿元。可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其巨额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都是“公允”的?如果2001年没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和广告费用,科龙电器2002年的扭亏为盈将不可能;如果没有2001年的计提和2002年的转回,科龙电器在2003 年也不会盈利。按照现有的退市规则,如果科龙电器业绩没有经过上述财务处理,早就被“披星戴帽”甚至退市处理了。可见,科龙电器2002年和2003年根本没有盈利,ST科龙扭亏只是一种会计数字游戏的结果。 2.虚增收入和收益 科龙舞弊手法之二:使用不正当的收入确认方法,虚构收入,虚增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经查,2002年科龙年报中共虚增收入4.033亿元,虚增利润近1.2亿元。其具体手法主要是通过对未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以虚增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根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科龙电器2004年第四季度有高达4.27亿元的销售收入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向一个不知名的新客户销售就达2.97亿元,而且到2005年4月28日审计时仍然没有收回。此后的2003年和2004年,同样是在顾雏军和格林柯尔的操纵下,科龙年报又分别虚增收入3.048亿元和5.127亿元,虚增利润8935万元和1.2亿元。这意味着在顾雏军入主科龙之后所出具过的3份公司年报都存在财务造假,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 3.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资金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doc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据了解,转板的前提是这家公司全面具备了交易所在规范性、盈利、股权分散程度等方面的条件,不能理解为在股转系统挂完牌就可以上主板。下文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想转板向交易所申请 针对市场普遍关注的转板问题,谢庚表示,近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已经做出了安排,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如果要到沪深交易所上市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 据介绍,未来企业申请到股转系统挂牌需要在股转系统和证监会两边同步进行,由股转系统审查并出具文件,证监会依据股转系统的文件出具核准批文。 按照发行与上市分离的理念,证监会负责股票发行审核,交易所负责上市审核,由于已经过证监会公开转让的核准,如果具备任何一个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无需重新发行审核,可以直接向该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谢庚说。

不过,谢庚强调,转板的前提是这家公司全面具备了交易所在规范性、盈利、股权分散程度等方面的条件,不能理解为在股转系统挂完牌就可以上主板,否则就成为监管套利了。 自然人投资门槛300万 与原有中关村试点的规则不同,股转系统新规定允许自然人投资,但对其准入设定了较高的门槛。根据规则,自然人资产须达到300万元,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 针对如此设计,谢庚解释说,股转系统市场是一个小众市场,面对的是处于初创期、不确定性强的公司,这些公司没有稳定的市场份额,部分挂牌时就已连续亏损,但处于研发阶段,未来可能有很大增长空间,对这样的公司作出投资判断是需要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他表示,无法达到要求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全国股转系统。 最终扩至全国范围

新三板挂牌案例参考

新三板挂牌案例参考 一、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来自于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问题 公司全部营业收入来自于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二、事实 (1)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情况(《公开转让说明书》第21页) 公司仅在2011年度和2012年度有营业收入,2013年1月—8月未产生营业收入。 (2)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公开转让说明书》第122页)(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2.1条要求:“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具体规定。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三、分析 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将2011年和2012年发生的两笔关联交易(报告期内的所有交易)认定为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但是《指引》规定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不应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仅发生两笔小额偶发性关联交易且在最近一期没有营业收入,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商榷。但是该案例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解释提供了借鉴意义。 二、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况下变更股份公司 一、问题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就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负情况下变更股份公司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二、律师答复 依据大华会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3]005695号),2013 年 8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合计为 5,959,910.24元;公司负债合计为946,492.98 元(其中 2013 年 8 月 31 日,控股股东吴辉与公司达成协议,将公司应付控股股东吴辉债务豁免了 10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013,417.26 元,也就是经审计净资产 5,013,417.26 元。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案例分析及解决思路 改革方案 问题方案 设计方案 模板 样本 报告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案例分析及解决思路 公司在成长的过程中,股权转让与增资是公司逐步逐步壮大的必经之路。很多的创业者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操作比较随意,没有专业人士的参与,或者根本没有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完全按照自己认为可行的方式操作。对于想进行资本运作,真正让公司壮大的创业者来说,规范的股权转让与增资,可以给公司在未来免去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与不必要的麻烦。 831129领信股份自设立至挂牌披露期间,共进行了三次股权转让,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每股1 元,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按照转让方出资时的股权价格为准,上述历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实际支付。同时时,根据股份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报表,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与转让当时的公司净资产差额不大,价格公允。 股份公司自设立至今共进行过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增加至1000 万元,本次增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莒县分所出具的鲁舜莒会验字[2011]第A136 号《验资报告》审验,增资款已全部出资到位,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股份公司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形。 根据股份公司出具的说明及股权转让方的声明,股份公司历次股权转让中,孙建东、赵延军、单玉贵三人的股权转出原因是将从公司离职,李胜玉股权转出的原因是个人购置房屋等急需资金。历次股权转让均为转让双方真实意愿,不存在代持情形,也不存在潜在争议或利益安排。 20xx年12 月20 日,领信科技董事赵延军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毕文绚,领信科技监事单玉贵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毕文绚,领信科技监事孙建东将其持有的股份公司的全部75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鹏。同日,领信科技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进行上述股权转让。但根据公司当时的登记资料,赵延军委公司董事,单玉贵、孙建东为公司监事。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领信科技在进行上述股权转让时,董事赵延军及监事单玉贵、孙建东的股份转让比例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规定的25%的转让限制,上述股权转让超出法律规定的比例部分应认定为无效,受让方应依法将超过法律规定比例的部分股权返还转让方,转让方应将股权转让款返还受让方。 解决思路与法律风险评析: 相关股权转让的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在法律上存在了瑕疵。但股权转让已经过去了多年,不可能进行简单的逆转。实践中应该遵循解铃还需系铃人的思路,让股权转让的当事人双方对股权转让做出合理的说明,并做出不存在股权转让纠纷的承诺,再根据时限上来做具体风险分析与评估。 本例中,领信科技股权转让方孙建东、赵延军、单玉贵分别在2014年6月出具相关声明与承诺:“一、本人转让上述股权的原因为本人将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二、本人转出的领信科技的股权系本人以自有资金取得,不存在代持、信托或其他股权受限情形,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三、本人的股权转让行为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以欺诈、胁迫等导致股权转让行为无效的情形;四、本人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与股权受让方、领信科技之间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或其他潜在纠纷。”

我国新三板转板问题研究

我国新三板转板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创业板、新三板的相继建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稳步推进,发展更加迅速和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能够连接各个板块市场的转板机制尚需完善,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新三板自2006年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完善,现如今,以新三板市场为代表的场外资本也开始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活跃在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新三板市场建立初期的定位即是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引入转板制度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也能够为主板市场输送更多优质企业,因此将新三板转板作为转板机制的切入点。 新三板转板机制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重要意义,是不同板块市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的纽带。因此,本文将新三板转板问题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目前新三板市场已有成功转至创业板甚至主板的案例,但是,新三板转板方式、转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三板转板制度的建立,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为11630家,而成功转板的企业仅有30家,可谓是九牛一毛。因此,本文选取新三板扩容分层后首家成功转板的“中旗股份”作为典型案例,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其转板动机、转板条件及转板成本进行分析。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目前新三板转板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分层机制以及转板机制单一。最后,根据案例分析以及问题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完善新三板相关配套机制,可以通过完善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及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方式。其次,完善现有分层机制,在现有基础层+创新层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细化的分层,为其中优质企业提供转板便利。 最后,建立高效便捷的转板通道,探索实施更加丰富的转板方式等。

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doc

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 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新三板挂牌对企业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篇1: 公司与另一重要股东——腾达楼宇在经营范围上有两处相近,其一是"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其二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最近两年,公司与腾达楼宇在经营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业务时, 主要客户对象不交叉重叠,没有发生事实上的同业竞争情况,同时腾达楼宇在最近两年没有经营过系统集成业务,因而与天房科技在系统集成领域没有发生事实上的同业竞争情况。 为避免将来发生同业竞争行为的可能,腾达楼宇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天房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天房科技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天房科技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以股东身份谋求不正当利益;将于 20xx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我公司经营范围的修改, 减少与天房科

技相近的经营范围,即减去"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减去"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服务"。自 20xx 年 11 月 30 日至 20xx 年 5月 30 日不会在上述经营范围内发生与天房科技同业竞争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由此给天房科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20xx 年 5 月 17 日,腾达楼宇变更经营范围事项获得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腾达楼宇变更后经营范围为"自动化 设备、计算机产品开发、技术咨询 (不含中介)服务;办公用品及设备、装饰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腾达楼宇变更后经营范围与天房科技不存在相同或相近之处。 新三板同业竞争案例篇2: 报告期内,科胜石油(股份代码:430284,挂牌日期:20xx 年8月8日)的实际控制人冷传波除投资控股该公司外,还控制有博达技术、科胜博达、胜利四维、科胜投资、香港博达科技、博达吉泰等企业,其中,博达技术、科胜博达、胜利四维、科胜投资、博达吉泰曾从事与公司相同的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博达技术、科胜博达已变更了经营范围,将客户资源及商业机会转移至公司,并停止开展业务;胜利四维、科胜投资、博达吉泰将客户资源及商业机会转移至公司,并停止开展业务,且已开始办理注销手续;香港博达科技全部股权已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同

新三板转板要多长时间

新三板转板要多长时间 很多人都不知道新三板转板的时间是多少,日前市场期待的新三板转板机制终于有了时间表。新三板转板主要是打通与创业板的转板通道,那么新三板转板时间到底是多长?你是否对此有所了解?下面律伴网小编将为您解答。 新三板转板机制、时间明确 新三板小额、快速的融资通道和预期内的转板机制,给一些急需融资发展但苦于ipo排队队列过长的企业带来了新的希望,上个月17号,国务院在推出创业创新政策“大礼包”时提到,加快推进全国股转系统向创业板的转板试点,仅在半个月后,转板试点的时间表就掀开了面纱。 邓映翎在参加“新三板与中小企业发展论坛”时表示,今年年底要推出转板试点,对于在新三板发展成熟的企业,在满足了流动性后,就可以登陆创业板,未来新三板还将打通与上交所战略新兴板的转板通道。 这无疑会激发新三板各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各市场间有机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是监管层一直以来所追求的资本市场建设方向。构建新三板到其他层次市场的通道,以及其他市场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转至新三板市场,让各市场间形成有进有出的有机联系,这对于盘活各个层次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兴业证券分析师纪云涛指出,短期来看,转板对于绝大多数新三板企业来说仍是巨大诱惑,但随着新三板如竞价交易、分层制度、公募基金入市等制度逐步完善后,转板未必是最优选择。 “互联网及科技创新型企业是首轮有望纳入转板试点的目标。”纪云涛在参考了挂牌企业的流动性和挂牌时间后,认为中海阳、优炫软件等约20家企业最具备转板潜能。 目前来看,新三板市场年内已明确要推出分层机制和转板制度。中信证券分析师胡雅丽认为,不管是转板还是分层,其核心要义是加大代表中国新经济股票的供给,新三板年内再次出现整体估值的提升是大概率事件,这也将直接利好券商,尤其是新三板企业挂牌储备较多标的的主办券商,同时,创投类公司也会受益,高新园区创新企业的孵化器作用,在新三板转板后其经营业务空间与参股的股权价值都会大幅提升。 增强流动性或有后招 截至7月2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了2656家,此外,还有800余家企业正在审核通道排队。 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流程,一家企业从提交材料到最后挂牌,若反馈及时,1~2周即可完成,相较于主板,这一审核流程已做到了顺畅便捷,但邓映翎指出,目前800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造假是需要成本的,要多交税,要封口费,配合造假的公司要给好处费。大家为何还拼命造假?事实上,财务造假都是目的性很强的造假,上市公司绝不会一味的把利润做高而造假。IPO要包装,上市前三年利润要递增,否则保荐机构无法交待,后续融资会受到影响。增发有指标,股权激励有指标,不能连续三年亏损等等。 审核者之所以没有发现企业粉饰业绩及财务造假,其根原归纳为二:一是无知(即缺乏知识),二是无能(即有知识而不为),无知之错可以补救原谅,无能之错绝不姑息。这其中的要害是态度问题,审核者要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干这项工作的要求标准是什么,唯有端正态度,才能谈得上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现列举如下: 1.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不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获得上市“圈钱”资格; 2.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获得了上市资格的公司能够以更高的发行价格来发行新股;

3.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上市公司顺利地取得再融资的资格并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再“圈钱”; 4.通过财务造假,可以推高上市公司股价,可以让大小非顺利高价套现,远走高飞。 因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力非常大,那是犹如“力比多”失调般的冲动。另外,目前的现实环境对造假者处罚都非常轻,其造假成本之低已到难以想象的地步: 比如,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的上市者,法律只是对其予以罚款了事,而且罚款金额不超过募资金额的5%,这可比银行的贷款利率还低得多。 比如,对于帮助财务造假的事务所和CPA,几乎没什么处罚,事情败露后,很多时候是这些造假所主动被合并到更大一点的事务所去了,人还是那些人。 比如,对于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证券法》规定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但这样的法律规定从未得到贯彻执行。 正因为处罚如此之轻,中国股市造假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有不包庇造假者,进而对造假者实施严刑峻法,中国的股市才有希望,才不会彻底沦落为让老百姓痛恨的“圈钱市”。

新三板转板上市途径有哪些

新三板转板上市途径有哪些 新三板企业通过转板的方式上市的情况有很多,新三板企业要进行转板上市的话并不容易,用相应的途径结合一定的方法,那么在转板上市过程中才能够省下不少的功夫。那么新三板转板上市途径有哪些?律伴网小编带你了解新三板转板知识。 新三板转板上市途径有哪些 路径一:通过ipo转板 ipo是最为常见的转板形式。根据股转系统提供的数据,截至5月底,已经有8家公司通过ipo的方式转板成功,它们分别是东土科技、博晖创新、紫光华宇、佳讯飞鸿、世纪瑞尔、北陆药业、久其软件、安控科技。其中,除了久其软件在中小板上市外,其余7家全部在创业板上市。 安控科技是最新一个通过ipo方式从新三板转板至创业板的案例。1月23日,安控科技成功在创业板挂牌,本次ipo,公司以35.51元/股的发行价发行1345万股,募集资金1.49亿元,上市首日收盘价51.58元,涨幅45.25%。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安控科技这家主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的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5103.72万元,同比增长12.82%。发行前公司股东总户数仅109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66万股,其中约有半数被公司高管持有。在登陆创业板后,这些原始股股东们实现了“一夜暴富”。 不过,通过ipo转板对于一些新三板公司来说,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中不乏失败的案例。 4月底,合纵科技预披露了招股书申报稿,拟发行不超过2740万股。这家从事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生产的公司2007年就在股份转让平台挂牌,2010年股东会议就通过了公司ipo的方案,但2011年11月却过会失败。如今4年过去了,合纵科技再一次冲关,却只能继续等待。另外,双杰电气也在2010年就决定ipo,却在2011年6月主动撤回发审。此外,盖特佳、现代农装、大地股份等均曾提出过ipo的想法,但时至今日仍未能如愿。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来说,通过ipo转板可以募集一大笔资金,也因其特殊身份容易获得投资者关注,但ipo路途漫长,不确定性较大。由此,在目前的情况下,通过被收购曲线上市,成了第二条路径。 路径二:被收购曲线上市 端午节前,新三板最引人关注的一家公司,非瑞翼信息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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