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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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会架构

温州商会架构

温州服装商会体系解构图温州服装商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一般来说,会员大会一年一次。

在会员大会上,可以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其中会长以及主管财政的要做报告。

会员大会下设理事会,是执行机构。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而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

一般来说,会长办公会议开的比较多。

其中服装商会设立了决策顾问委员会,由德高望重的业内行家和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人士组成。

一般来说,如果前几任退下来的会长或者干得比较长的副会长就加入到决策顾问委员会的行列。

以往商会的顾问都是由工商、物价、税务、质检等部门的领导来担任,这样的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形同虚设——很多领导只是挂个名字,开会根本不来,同时也对该行业不了解,提不出对行业发展好的意见、建议。

从2003年的四届一次会员大会上,服装商会开设决策顾问委员会,第一、第二届商会老会长成为顾问。

决策顾问委员会的另外一个职能就是财务监督。

此前,财务一般由一位副会长负责,但是副会长本身也忙碌,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将此职能转移给决策顾问委员会。

每年由决策顾问委员会在会员大会上的做财务报告。

按照规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

会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需延长任期的,要经会员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

会长下面分设八个工作委员会,分管不同的业务内容。

同时还有行业协会以及分设机构,分别由不同的副会长负责,牵头人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这样的做法最大的好处就是分工明确,如果商会遇到哪些方面的问题,就会将相关的负责副会长找来,进行协调。

这样针对性就加强了。

为了统一温州服装界,在实际中,服装商会将各个区、县的服装商会、协会统一起来。

按照规定,这些区县的服装商会可以加入到温州市服装商会,享受温州市服装商会会员的同等待遇,但是不重复收会费。

这就打破了行政区域的限制,可以获得区域优势整合的效果。

青岛温州商会章程

青岛温州商会章程

青岛温州商会章程青岛温州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青岛市温州商会(Qingdao Wenzhou Chamber of Commerce,QDWZCC)(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浙江省温州市自然人和法人在青岛投资兴办,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以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健康发展,为推动青岛温州两地经济社会发展与交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登记管理机关是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青岛市和温州市。

第六条本会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2号国华经典大厦B座1604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协调在青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搜集市场信息,宣传两地投资环境,开展业务培训;(三)开拓投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展览展销、经贸合作等商务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和两地经济发展;(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五)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六)引导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关爱企业员工,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青妇建设;(七)组织联谊活动,联络感情,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八)创办服务事业、经济实体;(九)接受青岛温州两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温州商会规章制度》
温州商会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商业组织,其规章制度是保障组织良好运转和会员权益的重要法规。

温州商会规章制度包括会员资格、会费缴纳、会员权益、会议程序、选举程序等内容。

首先,会员资格是温州商会规章制度的首要内容。

温州商会对会员资格有明确的要求,包括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信誉记录等,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才能成为会员。

其次,会费缴纳是温州商会规章制度的重要条款之一。

会费是会员对商会的一种支持和投入,也是商会维持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

规章制度规定了会费的缴纳标准、缴纳周期和缴纳方式,保证了商会经济运转的正常进行。

再次,会员权益保障是温州商会规章制度的核心内容。

规章制度对会员的权益保障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参与商会活动、享受商会服务、参与商会决策等方面,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会议程序和选举程序也是温州商会规章制度不可忽视的内容。

规章制度对商会会议程序和选举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商会决策的合法和公正。

总之,温州商会规章制度是保障商会正常运转和会员权益的重
要法规,其完善的内容和严格执行,有利于提升商会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会员的共同发展。

温州商会会议制度

温州商会会议制度

温州商会会议制度为规范温州商会各种会议制度,使商会工作中需研究解决的事宜,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和解决,保障商会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分类:商会常务会议、商会理事会议、商会全体会员会议二、会议参加人员及内容(一)商会常务会议:每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若有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商会全体常务参加,主要研究解决以下事宜:1、商会工作中碰到的重大工作事项;2、商会及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3、其他需商会常务会长研究解决的问题;(二)商会理事会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商会全体理事以上成员参加,主要研究以下事宜:1、商会工作中遇到较大事宜,需全体理事参加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2、其他需全体理事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三)商会全体会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由会长总结一年来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计划等事宜。

三、议事规则1、会长及常务会长对需提请商会常务会或理事会研究的事项,应提前报送商会会长,以便做出安排;2、会前确定会议内容后,需提前3天以电话和传真或短信方式通知参会人员;3、商会议事过程中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

根据会议所列的内容,一项一项讨论决定;4、商会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会人员2/3以上人同意方可做出决议。

四、几点要求1、商会确定开会日期,通知到相关人员后,相关人员应按照会议时间及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议.具体为商会常务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5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1000元作为商会常务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常务资格;商会理事会迟到10分钟或早退乐捐1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请假或无故不出席者乐捐300元作为商会成长基金,连续三次不出席者自动取消商会理事资格。

2、商会召开会议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高声喧哗。

要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档,待会议结束后再处理相关事宜.3、会议发言要围绕议题依次发言,在他人发言时不要插话,不要打断他人发言。

北京温州企业商会章程 (7页)

北京温州企业商会章程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北京温州企业商会章程北京温州企业商会,是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第一家地市级拥有一级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单位,今天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北京温州企业商会章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北京温州企业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北京温州企业商会(英文译名:WENZHOU ENTERPRISES CHAMBER OF COMMERCE IN BEIJING缩写:WZECCBJ)第二条本商会由在京温州企业资源联合发起成立,是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商会的宗旨以支持服务为基础,以创新发展为目标,以回报社会为愿望。

帮助政府宣传政策,规范企业行为;帮助企业了解市场,寻找投资机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营企业科学持续稳定地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同时也接受温州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与温州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商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并成立工、青、妇等相应组织。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商会的业务范围(一)以联络在京温州商人为主,同时联合全国各地温州商会,为会员提供商务考察及经济交流合作的机会,并全程安排签证、住宿、法律、交通、翻译等相关事宜。

(二)为会员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融资、咨询及政企沟通等服务。

(三)开展专业培训,帮助会员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树立文明经商意识。

(四)积极组织会展、交流会、招商引资等经贸活动,为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服务。

(五)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六)促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信息沟通,鼓励资源共享,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温州商会章程

温州商会章程

温州商会章程温州商会章程温州商会是由在无锡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温州籍工商界人士依法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和经济性的法人社团组织,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温州商会章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温州商会章程(经2011年11月18日无锡市温州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无锡市温州商会。

第二条本会性质:是由在无锡市(包括江阴市、宜兴市)从事生产经营的温州籍工商界人士依法自愿联合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和经济性的法人社团组织。

是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其工作指导思想是:实行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按照互敬、互谅、互助、合作的原则,促进商界、会员之间各层面的信息交流与共享,为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第三条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坚持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促使在锡温州籍工商人士健康成长,促进其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把本商会打造成无锡、温州两地经济、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坚持“服务立会、依法办会、发展强会、和谐兴会”的方针,努力创建和谐商会。

第四条本会接受无锡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无锡市民政局的监督指导,在业务上同时接受温州市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本会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国际饭店1020室。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六条本会主要职责和任务:(一)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教育、引导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依法经营。

(二)充分发挥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会员和政府各部门的联系,及时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无锡和温州两地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投资环境,及时了解、通报两地建设新成就和发展新动态、受理委托组织两市的展销会、订货会、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为两地的优势互补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两地的经济发展作贡献。

山东省温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温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山东省温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温州商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在温州企业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是商会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按规定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会费缴纳在按级按职、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对会员的收费标准要予以区别。

第四条会费应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费的缴纳第五条会费标准按会员的性质缴纳:第六条特别会费按届收取,基本会费于每年月日前交清。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会长副会长单位会员,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会费的使用第八条会费主要用于商会正常运行和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的开发,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商会正常运行的开支主要包括:(一)商会办公场所房租及管理费;(二)工作人员酬薪;(三)商会办公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等;(四)日常办公费;(五)其他。

第十条商会业务活动的开支主要包括:(一)义务为会员服务(印送会员证(匾)、通讯录、义务咨询、法律援助等);(二)印刷会刊、建立和维护网站;(三)商务工作前期部分活动;(四)通联工作;(五)其他。

第四章会费的管理第十一条会费管理是商会财务管理的主体,商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商会收取会费一律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十三条商会会费由商会财务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并纳入商会财务预算管理范围。

会费可以现金缴纳,也可以通过银行汇至商会财务专用账户。

第十四条商会每年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对会费收支情况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对商会收取会费不符合《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会员有权拒绝缴纳会费,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会筹备组起草并负责解释。

商会内部章程

商会内部章程

商会内部章程是商会的基本法规,规定了商会的组织形式、会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管理机构、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商会内部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商会名称为XXX商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由从事XXX行业的企业和个人自愿组成。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会的注册地为XXXX,办公地址为XXXXX。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范围为XXXX。

第六条本会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七条本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种类型。

第九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对XXX行业有一定的了解和兴趣;
(三)愿意遵守本会章程并缴纳会费。

第十条企业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XXX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XXX行业或相关领域的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
(三)愿意遵守本会章程并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为:填写入会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缴纳会费并领取会员证书。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二)在本会内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三)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四)优先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类项目和活动;(五)退出本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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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温州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会名称《长春市温州商会》ChangChun WenZhou society of commerce(CWSO C)第二条商会是在长春市委统战部(以下简称“市统战部”)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经协办的指导下,由温州籍在长春的工商业和个体经营户依法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其工作方针: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深化长温两地经济发展研究与交流,指导温籍工商企业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做好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同业关系,发挥温州人“敢为天下先”的特点,积极推进经济市场一体化进程。

提高温州人在长春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努力为两地经济合作发挥中介作用,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第四条商会隶属关系:业务主管部门市统战部。

并受长春市社会团体登记处(以下称社团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理。

第五条商会的住所:中国长春西安大路1455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商会的主要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提高温州人法制观念,自觉依法经营。

(二)配合长春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展正常活动,为会员服务并对其进行政治思想工作和日常监督管理。

(三)帮助会员解决在经营中碰到的新、疑、难问题,做到为其排忧解难,解决矛盾纠纷,调节关系,疏通经营渠道。

(四)为会员及时反馈经济技术信息,现代管理模式、市场行情、搜集和整理研究各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提供介绍经营、仓储、生产、住宿等场地,提供贸易机会,资金融通,人才培训,寻找项目合作伙伴等服务。

促进会员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和合作,提高会员的经营效益。

(五)开展行业之间的各种活动,鼓励会员企业坚持文明经商、讲究职业道德、发扬爱国、爱民、敬业、守法的精神。

(六)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联络感情,增进共识。

(七)了解市场动态,经济发展趋势,进行市场预测研究,组织行业产品参加有关展览会和订货会,受理委托招商和经济考察等商务活动,进行管理经验的交流,协调同业关系,充分发挥温州企业的整体优势。

(八)鼓励会员在长春多创办服务事业、为繁荣长春市场、促进长春温州两地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是温州籍的(含温州市辖各县、区、市及周边县、市)工商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在长春经营的,承认商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入会,经商会理事会批准,成为商会团体或个人会员,个体经商者也可申请入会。

第八条申请加入商会团体或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商会的章程;(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三)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工商业或个体经营者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送会员证(或卡);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商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商会领导人,工作人员及其工作有权提出批评、建议与监察。

(三)参加商会举办的各项动,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享有商会编辑及转发的有关报刊、信息等资料;(五)有自愿入会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商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商会有关决议,维护商会的信誉和利益;(二)积极参加商会活动,并按商会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间向商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三)会员不组织、不参加有损于政府和商会形象的一切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商会章程和拒不执行商会决议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商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能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统战部审查并经社团办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 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商会领域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第二十五条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统战部审查经市社团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市委统战部审查并经市社团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商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开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条商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有偿服务收入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创办经济实体,企业利润收入(依法纳税);(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商会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予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商会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市社团办和市统战部联合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商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九条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市统战部审查同意,并报市社团办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第四十一条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二条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市统战部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商会终止前,须在市统战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商会经市社团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市统战部和市社团办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2008年7月1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和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市社团办核准之日起生效。

长春市温州商会版权所有长春市温州商会会址:长春市西安大路1455号3楼电话:**************************传真:*************E-mail:**************吉ICP备11001364号技术支持中企动力公司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727号中银大厦A座26层联系电话:137****1778HRM=Human Resource Manager.人力资源经理HRM 是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的缩写,是指人力资源管理(也叫HR 管理)HR-Human Resource人力资源,目标是让企业HR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的发展和规划。

系统重点是实现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素质管理、薪资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需求。

我主要就目前主流的E-HR系统来阐述其主要内容、所管理的方面,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织管理主要实现对公司组织结构及其变更的管理;对职位信息及职位间工作关系的管理,根据职位的空缺进行人员配备;按照组织结构进行人力规划、并对人事成本进行计算和管理,支持生成机构编制表、组织结构图等。

人事信息管理主要实现对员工从试用、转正直至解聘或退休整个过程中各类信息的管理,人员信息的变动管理,提供多种形式、多种角度的查询、统计分析手段。

招聘管理实现从计划招聘岗位、发布招聘信息、采集应聘者简历,按岗位任职资格遴选人员,管理面试结果到通知试用的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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