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
京族具有怎样的特色文化

京族主要聚居在素有“京族三岛〞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乡的澫尾、巫头、山心三个小岛上,其余分布在谭吉、红坎、恒望及钦县。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京族人口为2.25万人,其中广西有2.01万人,占89.37%。
京族,历史上自称为“京〞、“越〞或“安南〞。
1958年5月建立东兴各族自治县时,根据其历史、语言、文化特点、生活习俗和本民族的意愿,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京族。
京族有自己的语言,历史上曾使用和借用汉字创造的`喃字,但没有完整独立的文字符号体系,绝大多数京族人通用汉语(粤方言)和汉文。
京族口头文学内容丰富,其诗歌占有重要地位。
京族人民爱唱歌,歌曲曲调有30多种,内容广泛,有山歌、情歌、婚歌、渔歌、叙事歌等。
独弦琴是京族特有的民族乐器,音色非常优雅动听。
京族人喜欢的唱歌、竹竿舞、独弦琴,被誉为京族文化的三颗“珍珠〞。
京族与越南的主体民族——越族是同一个族群。
京族的祖先大约在十六世纪初即明代正德年间由越南涂山、春花、宣安、花丰、瑞溪等地漂流而来。
当时,这里是无人居住的荒凉小岛,他们和陆续迁来的汉、壮各族人民一起开发和建设这三个岛屿。
京族地区与越南毗邻。
19世纪法国侵占越南后,屡次侵入中国京族地区,京族人民和当地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进行了英勇的抗法斗争。
哈节是京族的传统节日。
“哈〞在京语中是“歌〞的意思,哈节,即唱歌的节日。
因地区不同,举行的日期也不一致。
节日期间,全村欢聚一起,通宵歌舞,并在哈亭举行迎神、祭祖、比武、角力等活动。
京族迁到中国的“京族三岛〞已有近500年的历史。
京族以渔业生产为主,兼顾盐业、农业,以及边境贸易、海水养殖、旅游等业。
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形成了有本民族特色的物质文化和风俗习惯。
京族

人口分布京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下属的东兴市境内,主要聚居在江平镇的“京族三岛”——巫头岛、山心岛、万尾岛以及恒望、潭吉、红坎、竹山等地区,其他一小部分京族人散居在北部湾陆地上。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京族人口数为22517人,2007年人口为2.1万人。
京族在越南有广泛的分布,占越南总人口的近90%(约7800万)。
语言文字京族使用京语,京语与越南语基本相同。
没有文字,曾创制土俗“喃字”,现在京族通用广州方言和汉文。
风俗习惯京族主要信仰道教、佛教,少数人信仰天主教。
京族住房大多为砖瓦房,为防海风,建筑较为坚固。
饮食以大米为主,食鱼虾较多,喜欢用鱼汁调味。
妇女穿窄袖紧身对襟无领的短上衣,裤子长而宽大;男子上衣长及膝盖,窄袖袒胸,中华民族系列邮票——京族腰间束带。
民族简史京族先民大约在16世纪初陆续从越南的涂山(今越南海防市附近)等地迁来中国的,最早迁来我国的京族先民距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了。
当时“京族三岛”是无人居住的荒凉小岛,他们和陆续迁来的汉族、壮族等各族人民一起开发和建设这三个岛屿。
京族地区与越南毗邻,19世纪法国侵占越南后,多次侵入中国京族地区,京族人民和当地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进行了英勇的反抗法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保卫祖国边疆的战斗中,京族人民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经济生活京族地区气候温热,海产丰富,除有700多种鱼之外,尤以珍珠、海马、海龙等著名。
京族以渔业为主,农业为辅,属沿海渔业和农耕混合的经济文化类型。
改革开放以后,京族人民发展了农业、鱼类加工业和人工养殖珍珠、海马等养殖业。
2007年,京族人均年纯收入在6000元人民币以上,成为中国最富裕的少数民族之一。
编辑本段民族历史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京族的母语京语通常被认为属于南亚语系,故京族一般被视为南亚语系民族。
另有一种说法认为,京族是以百越后裔壮侗语系民族中的雒越为主体,加上南岛语系民族中的占人、南亚语系民族中的高棉人及汉藏语系民族中的汉人而重新融合而成的民族。
京族传统服饰文化及传承与保护研究

京族传统服饰文化及传承与保护研究京族是中国的一支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中国的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天津市等地。
京族自古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并且拥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民俗风情。
京族的传统服饰文化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反映了京族人民的审美情趣、生活方式和文化内涵。
对京族传统服饰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研究,有助于加深人们对京族文化的认识,促进京族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
一、京族传统服饰文化的历史渊源京族传统服饰文化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古代的华夏文明。
在封建社会,京族人民的服饰文化受到了社会等级制度和封建礼法的影响,因此在服饰款式、图案和颜色等方面体现了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和权势象征。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京族传统服饰文化也不断地融合、演变和创新。
在明清时期,京族传统服饰文化达到了一个辉煌的时期。
清代的宫廷服饰和礼仪制度对京族传统服饰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服饰款式和图案在清代达到了巅峰。
在北京这一古都,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服饰文化,如袍裙、马褂、褡裢、小帽等,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1. 色彩斑斓,寓意深远。
京族传统服饰以红、黄、蓝为主要色调,这些颜色在京族人民的心目中寓意着喜庆、吉祥和美好。
这些颜色的运用充分彰显了京族人民乐观向上的性格特点和对生活的热爱。
2. 图案花纹,丰富多样。
京族传统服饰的图案花纹多为云龙、莲花、蝴蝶、云霞等,这些图案代表了京族人民对自然、神灵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这些图案的运用丰富了服饰的艺术内涵,体现了京族服饰文化的独特魅力。
3. 制作工艺,精益求精。
京族传统服饰的制作工艺非常讲究,包括绣花、刺绣、金银丝织等多种工艺。
在制作过程中,需要经过多道复杂的工序,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种精益求精的工艺传统,体现了京族人民对服饰的珍视和对美的追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京族传统服饰文化面临着许多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导致了传统服饰文化的淡化和丧失;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得传统服饰文化的产业链和价值链面临着断裂和破坏。
京族传统服饰文化及传承与保护

京族传统服饰文化及传承与保护
白爱萍
【期刊名称】《贺州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6(32)1
【摘 要】京族传统服饰文化是京族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
民族间交流互动的频繁,京族的传统服饰也随之增添了许多现代元素.通过对京族传
统服饰进行分析,归纳京族传统服饰蕴含的海洋文化的气息、族群认同的文化符号
和体现的热情豪放民族性格等文化内涵,进而更好地探寻传承与保护京族服饰的途
径.
【总页数】4页(P104-107)
【作 者】白爱萍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K892.23
【相关文献】
1.闽东畲族传统服饰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J], 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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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赫哲族传统服饰文化保护传承与产业开发 [J], 王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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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族

渔业是京族的传统产业。在各类渔业生产中,京族主要从 事浅海曳网渔业和杂渔业。渔业工具有拉网、塞网、渔箔、 刺网,以及用于专门渔猎对象的鲨渔网、南虾网、海蜇网、 鲎网、墨渔网等。至于挖沙虫、耙螺、挖泥丁、捉蟹等等, 都是较简单的小海作业了。 由于各地所处的地理条件有所差异,从事的作业种类也 有不同。万尾主要以拉网捕鱼,山心主要以渔箔捕鱼,而巫 头以渔箔和塞网捕鱼。渔具之多、分工之细,形成了京族独 特的渔业文化。京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 的渔业生产经验。他们非常熟悉各种鱼类的回游规律,能准 确预测潮水的涨落和海上气候的变化,根据潮水的 “涨”“落”规律来安排生产。
• 京族自16世纪初陆续从越南涂山等地迁来,最先居住在巫山岛和江平镇 附近的寨头村,后来才逐渐向万尾岛、山心岛、潭吉等地发展。清政府 曾在江平地区设立“江平巡检司”,清朝末年,划属防城县管辖。京族 和当地各族人民一道,披荆斩棘,筑海堤,垦荒坡,劳动生产,共同开 发了祖国南方的沿海边疆,守卫着祖国的南大门。 • 京族在历史上曾和汉、壮等族人民联合进行过多次反帝反封建的斗 争。 • 中法战争期间,京族聚居的福安村(包括今沥尾)里长杜光辉率领 京族、汉族群众数十人,参加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 • 1886~1887年间,法军侵占江平地区时,当地京、汉族人民联合组 成义军,坚决抗击法国侵略者。 •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沥尾、山心等地京族30余人参加东兴总 工会领导的船工工会。山心京族地区曾成立农民协会。总工会及农民协 会允后在沥尾、山心组织动员京族群众数百人举行游行示威,参加反对 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资本家的斗争。 • 1944年初,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入京族地区,京族人民积极参加中国 共产党,组建江平地区抗日游击小组,开展武装斗争。 • 解放战争中,京族人民积极参加游击队活动,为革命事业作出了贡 献。
京族服饰文化

* 京族在越南有广泛的分布,称为越族,占越 南总人口的近90%(约7800万)
2.语言文字 京族使用京语,京语与越南语基本相同。没有 文字,曾创制土俗“喃字”,现在京族通用广 州方言和汉文
3. 地理环境 京族三岛南濒北部湾,西隔北仑河与越南 相望,属亚热带气候,雨量充沛,终年不 见冰雪,树木四季常青,物产丰富。 环境对京族的服饰文化产生了极大影响
京族服饰
1.分布及人口数 京族主要分布在广西 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下属的东兴市境内, 主要聚居在江平镇的 “京族三岛”(巫头 岛、山心岛、万尾岛) 以及恒望、潭吉、红 坎、竹山等地区,其 他一小部分京族人散 居在北部湾陆地上。
民族概况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京族人 口数为22517人,2007年人口为2.1万人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京族的服饰 文化吧!
在村里生产生活时的男女日常穿戴形式
1.男性服饰 * 无领、无扣的袒胸上衣。 *腰间束以一条或二条彩色腰带;有的束至五、 六条之多,数量多少显示自己的富裕或能干。 因衫长过膝,衫叉的裂旗又开得很长,所以 平时就把两边的衣服撩起,打成球结,置于 腹部(显得洒脱、俊逸、自然而豪放)。 *男衫的颜色用浅青、淡蓝或浅棕三种。裤子 惯穿黑色。 *其裤档尤长,几乎是裤长的三分之二。
第六届广西园博会防城港园入口
舞 蹈 表 演
京 族 跳 天 灯 和 花 棍 舞
5.服饰特点 朴素美观,独具风格 显示出渔猎经济的特征 以丝绸为料,质地柔软舒适,女性穿在身 上线条突出,衬托出女性的婀娜身姿,而 且透气良好,非常适合在海边穿着。
6.京族服饰手工制作技艺的现状及保护 随着时代发展,曾经辉煌一时的京族服饰 也渐渐衰落,除了一些酒店的服务员,或 节日搞活动演出,现在的人已经很少穿传 统京族服装。 2009年,手工京族服饰被列为自治区非物 质文化遗产
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研究综述
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研究综述防城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拥有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
京族音乐作为当地的特色音乐之一,具有独特的风格和魅力。
本文就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进行一综述。
京族音乐是京族人民的重要文化组成部分,它是京族人民表达感情、传递信息、祭祀祖先的重要手段之一。
京族音乐以其独特的旋律、节奏和表演形式而闻名。
京族音乐的旋律优美动听,节奏丰富多样,能够给人们带来愉悦的听觉享受。
京族音乐的曲调多样,包括民间舞曲、祭祀音乐等。
民间舞曲是京族音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常与京族人民的日常生活和节日活动联系在一起。
这些舞曲节奏欢快,富有活力,能够表达人们的欢乐情绪。
祭祀音乐是京族人民进行祭祀活动时所用的音乐,它能够引导人们进入神圣的仪式氛围,表达对祖先的敬意和崇拜之情。
京族音乐的表演形式多样,包括器乐演奏、合唱和舞蹈等。
器乐演奏是京族音乐中最常见的演奏形式,京族人民常用竹子、木制乐器等制作乐器,并通过吹、拉、弹等方式演奏出美妙的音乐。
合唱是京族音乐中的重要演唱形式,京族人民常常通过合唱来传递信息、表达情感,具有强烈的凝聚力和感染力。
舞蹈是京族音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京族人民通过舞蹈来表达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舞姿优美、动作矫健。
京族音乐不仅在京族人民中广泛传承和发展,也逐渐被其他民族所接受和推崇。
京族音乐的独特魅力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和喜爱。
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研究对于传承和发展京族音乐至关重要,可以通过收集和整理京族音乐的相关资料和资讯,加深对京族音乐的了解和认识,推动京族音乐的普及和传播。
防城港京族音乐作为当地的一种特色音乐,具有独特的风格和魅力,通过京族音乐能够感受到京族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了解和传承京族音乐文化对于推动当地文化繁荣和发展至关重要。
希望随着研究的深入,京族音乐能够能够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为当地乃至全国乃至世界的各地音乐文化交流做出积极的贡献。
京族
渔业是京族的传统产业。在各类渔业生产中,京族主要 从事浅海曳网渔业和杂渔业。渔业工具有拉网、塞网、 渔箔、刺网,以及用于专门渔猎对象的鲨渔网、南虾网、 海蜇网、鲎网、墨渔网等。至于挖沙虫、耙螺、挖泥丁、 捉蟹等等,都是较简单的小海作业了。由于各地所处的 地理条件有所差异,从事的作业种类也有不同。万尾主 要以拉网捕鱼,山心主要以渔箔捕鱼,而巫头以渔箔和 塞网捕鱼。渔具之多、分工之细,形成了京族独特的渔 业文化。京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 渔业生产经验。他们非常熟悉各种鱼类的回游规律,能 准确预测潮水的涨落和海上气候的变化,根据潮水的 “涨”“落”规律来安排生产。
习俗禁忌
在京族的渔业生活中,至今还保留着“见者有份”的被 称为“寄赖”习俗。“寄赖”即汉族俗话说的“沾光”之 意。如果想吃海味,就可到退潮后的渔箔边或满载归来的 渔船上,捡一些拿走,主人是不会怪罪的。 在长期的渔业生活中,京族人民还形成了一些礼仪与 禁忌习俗。如饭烧焦了,不可说“焦”,因为“焦”与 “礁”同音,怕触礁;在船上将“油”说成“滑水”, “滑”即“顺利”、“顺当”之意。京族男子每次出海, 老人、妇女、孩子都要到海滩上送行,并举行一些祭海活 动。
哈节 春节
哈节
京族除了和汉族相同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外,最隆重、最热闹的 节日是“哈节”。 哈节,又称“唱哈节”,所谓“唱哈”即唱歌的意思,是京族的 传统歌节,通宵达旦,歌舞不息。京族农历六月初十(沥尾、巫头岛) 或八月初十(山心岛),正月二十五(红坎乡)时,当地京族要过最 隆重的“哈节”,由歌手“哈妹”轮流吟唱。唱哈活动要连续进行3 天3夜,一边宴饮,一边听唱。唱哈多在哈亭举行,哈亭是具有独特 民族风格的建筑物。 据说,七八百年前,有位歌仙来到京族地区用优美的含义深刻的 歌来反抗封建财主,深受京族人民的欢迎。为了纪念这位歌仙,人们 建立了哈亭。节日期间,全村欢聚一起,通宵歌舞,并在哈亭举行迎 神、祭祖、比武、角力等活动。 “哈节”过去每年都举行,各地日期不一。每逢哈节,京家男女 老幼身着节日盛装,汇集到哈亭听哈之前迎神、祭祀,祈保渔业丰收, 人畜两旺。唱哈的活动过程,大致分为迎神、祭神、入席唱哈、送神 四个部分。节日前一天,先把京家信奉的“镇海大王”等诸神迎于哈 亭,节日当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开始祭神,祭神完毕,即入席饮宴、唱 哈。这是唱哈节的主要活动项目,节目有情歌、灯舞、乐舞、歌唱族 杰等,这是唱哈节的高潮,人们纵情欢歌跳舞持续多天。唱哈至尾声 时进行送神,送神毕,唱哈节结束。
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研究
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研究摘要:京族音乐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风格,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防城港地区京族音乐文化资源丰富,但目前的开发利用程度有限。
本文通过对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开发策略和建议,旨在推动该地区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开发策略;可持续发展一、引言二、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资源概况1. 音乐形式:防城港京族音乐包括器乐和民歌,以器乐为主,其中以琴、箫和鼓最为常见。
2. 音乐特点:防城港京族音乐具有平和、淡雅的风格,以音乐语言表达情感和传递信息。
3. 文化内涵:防城港京族音乐是京族人民智慧与审美的结晶,包含着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民族特色。
1. 保护和传承:加强对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构和制度。
2. 开展宣传推广: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大对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建设相关旅游设施:建设音乐文化主题公园、音乐演出场馆等相关旅游设施,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体验。
4. 开展音乐文化体验活动:组织音乐文化交流和体验活动,让游客亲身感受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的魅力。
5. 培育相关产业:培育音乐教育、音乐演出、音乐制作等相关产业,形成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的完整产业链。
2.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素质提升,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3. 拓宽旅游市场:积极拓展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展旅游推介活动,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
4. 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加大对防城港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力度。
五、结论防城港地区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潜力,但目前的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为了推动该地区京族音乐文化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加强对京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建设相关旅游设施,培育相关产业,并加强管理与监管,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旅游市场,引入社会资本。
我国京族村落文化传承与传播方式研究
20206News Dissemination新闻传播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均产生了巨大的变动,与之相应的则是人们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村社会生活方式也逐渐开始变迁,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获得了显著的提升,但同时也带来了文化传承方面的问题。
如何在推动现代化的进程中确保文化传承和传播的有效性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一、京族及其文化发展现状(一)京族及京族村落文化京族是我国唯一一个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少数民族,与越南的主体民族——京族属于同源民族,于15世纪末16世纪初从越南涂山迁徙至我国境内,是我国的跨境民族之一。
我国京族人口约为两万人,主要聚居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下辖的东兴市江平镇的万尾、山心以及巫头等“京族三岛”上,散居于恒望、谭吉、竹山等周边村落中。
2015年,京族巫头村入选广西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
村落是由定居在一定区域内的一群家庭组成的群体,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透过传统村落可以认识传统文化,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广义的村落文化是指一定的村落共同体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
包括:建筑营造与堪舆规划、生存空间与资源环境、生产生活与经济模式、宗法礼制与村落治理、文化教育与道德教化、民间艺术与手工技能、民族民俗与宗教教化等。
京族传统文化是京族村落文化的精华,传承与发展京族传统文化就是促进京族村落文化的传承与传播。
(二)京族传统文化传承现状近些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响应国家政策,相继颁布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之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使得京族的一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果。
首先,京族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一方面,京族文化著作的整理、研究以及出版取得了不俗的成果。
另一方面,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京族文化代表作品。
其次,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京族传统文化活动,形成了极具本土特色的文化品牌,使得传统文化的演绎形式获得了极大的丰富,政府介入推进京族哈节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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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16号)
《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已由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3曰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曰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 1日起施行。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8月3曰
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护条例 (2020年6月3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通过2020年7月24曰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批准)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第二章保护措施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 则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京族文化保护,促进民 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保护的京族文化是指京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以下列物质文化遗 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的文化,包括: (-)京族语言、口头文学以及喃字; (-)表现京族传统文化的手稿、谱牒等实物; (三) 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传统艺术; (四) 京族传统医药; (五) 风吹饼、鱼露等京族传统制作技艺; (六) 京族哈节、京族服饰等传统民俗; (七) 拉大网、渔箔、高跷捕鱼等京族传统生产习俗; (A)哈亭等传统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遗存遗迹;
(九)保存比较完整的京族传统村落等文化生态区域; (十)其他京族文化遗产。 第四条京族文化保护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増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贯彻保护为主、抢救 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京族文化保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京族风俗、信仰和习惯,维护民 族团结,不得歪曲、贬损京族文化,不得伤害民族感情,不得损坏京族文化遗存。 第五条 防城港市、东兴市(以下简称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 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编制京族文化保护总体规划,将京族文化保护 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京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利用 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做好 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六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京族文化保护工 作,履行下列职责: (-)宣传、实施京族文化保护的法律法规; (-)编制、实施京族文化保护规划; (三) 指导、监督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四) 组织开展京族文化调查、保存、研究、传承、传播、交流、利用; (五) 编制、管理京族文化保护名录; (六) 依照职权组织评审、推荐京族文化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 遗产代表性项目,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 (七) 管理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 (A)开展与京族文化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民族宗教主管部门负责京族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指导京族语言文字学习、使 用、翻译和抢救保护工作,指导京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开 展京族语言教育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京族文化传承计划,组织编写 京族文化校本教材,做好京族文化在京族学生中的传承工作,统筹协调对京族聚居 地的教育帮扶,培养教育系统京族文化人才。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京族传统医药的调查、研 究、保护与利用工作。 外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主管部门促进京族文化对外交流。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等主 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七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专家参与机制,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京族文化调查、评审、认定等工作,对评审、认定的结果 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第八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设立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 算。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用于: (-)京族文化重大项目保护、研究和开发的配套补助; (-)京族文化珍品实物的征集、文献典籍、数字音像制品的整理和出版; (三) 濒临消失的京族文化的抢救保护; (四) 开展京族文化调查研究、展示展演、传习教育、传播交流等活动以及京 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的补助; (五) 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文物保护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 (六)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经费补助; (七) 举办京族哈节等节庆的经费补肋; (A)与周边国家相关民族民间文化交流经费补助;
(九)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十)京族文化的利用、产业发展经费补助; (十一)京族文化保护工作的表彰、奖励; (十二)京族文化保护的其他工作。 京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文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民 族宗教、教育等主管部门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以捐赠、资助等形式参与京族文化保护工作。 第九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宣传,提高公众保护京族文化 的意识。 第十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对在京族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京族文化 普查、调查,对京族文化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记录,建立京族文化档案和相关数 据库。 开展京族文化普查、调查等活动时,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尊重民族风俗、 信仰和习惯,尊重京族文化形式与内涵,不得非法侵占和破坏相关资料、实物等, 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京族文化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将 实物图片、资料复制件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京族文化遗存线索。 第十二条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 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档案以及相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京族 文化调查研究和京族文化题材文艺创作,依法保护研究成果,提倡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编制京族文化保护名录。京 族文化保护名录包括京族文物保护单位、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文化主管部门按照京族文化保护项目认定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县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对濒临消失、传承困难的京族文化保护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 同有关部门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实行抢救性保护: (-)及时补充完善记录,收集相关资料和实物; (-)修缮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 改善、提供传承场所及其他传承条件; (四)协助招收学徒,并对学徒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 对存续状态较好、具有生产性质和社会需求的京族传统技艺、传统 医药药物炮制技艺等京族文化保护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 生产性保护应当保持京族文化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不得擅自改变其传 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 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协助宣传、展示、推介产品等措施,将京 族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 第十七条对受众较为广泛、活态传承基础较好的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传承性保护方案,并根据需要采取下列 措施实行传承性保护: (-)建设传承基地,扶持基地运营; (-)帮助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提高技能、技艺; (三) 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择徒传承京族文化、进入 校园传授京族文化; (四) 鼓励和支持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民族文化交流与合 作。 第十八条 对京族文化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具有一定 规模和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京族传统村落或者特定区域实行整体性保护。由文化主 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 批准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设立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应当尊重当地居民意愿,注重京族文化与周围环境的 依存关系,保护孕育发展京族文化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 在京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和开发,应当符合京族文化生态保护 区规划,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第十九条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京族民族、民俗文物的征集工作,并按 照规定做好新征集文物的入藏、研究与陈列展示。 第二十条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实行分级管 理、分级发放的原则,不得重复领取。 市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 3000元,县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工作经费补肋每人每年不低 于2000元。 市、县两级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应当随着当 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京族文化保护名录管 理办法对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 承人进行考核评估。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经考核评估不合格 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改正不合格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 门依法取消其资格。 京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因客观原因丧失传承能力、难以履行传承义 务的,可以补充认定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原代表性传承人继续保留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中应当注重京族文化元素运用, 在新建、改建、重建公共文化设施时,合理体现京族文化特色。应当加强京族文化 展示、传承、交流、保存场所建设,并在博物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等 公共文化设施中设立京族文化展示专区。 鼓励和支持京族聚居地的社区、村落开设传习所,传授京族语言、京族民歌、 京族舞蹈、独弦琴艺术等京族文化。 第二十三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京族哈节等传统民俗节庆活 动。节庆期间,有关单位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 市、东兴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京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东兴市文化、旅游、教育、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根 据工作需要择优录用聘用掌握京族语言、熟悉京族文化的各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