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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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浅析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浅析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摘要:刑事法律援助的实施已成为现代国家对本国公民必须承担的一项维护基本人权和追求司法公正的国家责任,并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原则载入《世界人权公约》。

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也具有重要作用,但基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制约,这一制度在许多方面还存在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其基本功能的发挥,也影响到整个刑事辩护功能的实现。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完备的刑事法律援助立法体系,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保障机制建设。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

它是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诉讼机会的一种实现司法正义的制度设计,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始建于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律师法》。

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法律援助条例》,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确立,但它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这直接影响到其功能的发挥。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作用法律援助是直接以保障弱势群体人权为使命的一项法律制度。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受经济、健康、自由等诸多因素制约的社会群体,他们在享受和实现各种社会利益上往往受到现存条件的限制。

在司法体制的视角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服刑囚犯、刑满释放人员、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如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一样,也是急需尊重和关注的对象。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对急待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发挥庭审功能,促进普法与法治;增进刑事法律的亲和性、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

刑事案件上法律援助(3篇)

刑事案件上法律援助(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更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探讨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制度,分析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援助概述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委托的辩护人未出庭。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程序1. 提交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 审查批准: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法律援助。

3. 指派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4. 辩护工作:律师接受指派后,应当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作用1.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不公正的审判,法律援助制度为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平衡诉讼双方的力量,确保审判的公正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提高司法公信力:法律援助制度为公民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

4. 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意义1. 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援助制度使经济困难的公民也能享受到法律帮助,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简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简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三、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措施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实现司法公平和公正的重要保证措施,关系到能否切实保护到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的原则重要体现。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上的相关问题,阻碍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有必要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的权利,顺应世界人权保障潮流的发展。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缺陷
1.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立法不足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起步较晚,刑事法律援助的法律条文立法范围窄,缺乏规范性,内容也不够详尽完善,因而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实际开展产生了巨大的阻力。首先,在认识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指导,立法上缺少强有力的保障。虽然《法律援助条例》中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是国家应当承担的责任,但是宪法中对该项权利的规定却查无可寻,容易在相关部门的实际操作中形成误区,不利于全社会形成保障公民人权的社会共同认识。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现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析
(一)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发展
1995年,我国开始提出要建立我国的刑事司法援助制度,并且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实施刑事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后在1996年司法部设立了援助中心办公室,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新起点。《法律援助条例》是继刑事诉讼法之后涉及法律援助的重要法律法规。200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查并且通过了《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首次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向政府获取法律援助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法律援助制度的一次新的立法。2005年以来最高法也出台了许多刑事法律援助的司法解释,规范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具体活动,并且在以后的多年发展中,伴随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改革而不断进步豍。
第一,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部门缺乏沟通和合作。从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上来说,行政法律援助机构属于政府部门还是社会组织没有明确的定义,开展法律援助机构显得没有权力和权威,援助对象也会对其援助行为抱有质疑的态度。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法律援助机构没有一个有力度的立场去要求公检法机关必须配合其开展援助工作。即使被追诉人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会以其他理由予以拖延。绝大部分案件是在移交法院后才采取法律援助措施。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角度的开题报告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角度的开题报告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角度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和意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实施的一项社会公益性质的制度。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申请门槛较高、服务范围有限、服务质量不高等,严重影响了经济困难人群的司法保障权利。

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次研究主要旨在从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角度出发,探究如何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效性和通用性,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析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查明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为深入探究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基础数据。

2. 借鉴国外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经验,对比分析国内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异同之处,发掘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3. 探讨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途径和措施,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和建议,为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三、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研究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实地调研法、专家访谈法等,通过对现有的法律文献、刑事案例、司法实践等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结合实测数据和实践经验,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措施和途径进行探讨和分析,从而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改进方案,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改善和进步做出贡献。

四、预期成果和应用价值本研究的预期成果主要包括:1. 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查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发现并借鉴国外先进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经验和做法,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3. 提出针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方案和建议,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效性和通用性。

小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3篇)

小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逐渐成为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法律援助是指对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免费或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

在刑事案件领域,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必要性、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必要性1. 保障人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使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在诉讼过程中享有与其他当事人平等的权利,保障了他们的基本人权。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消除社会贫富差距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使弱势群体在诉讼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提高司法效率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司法效率。

对于法律援助律师来说,他们更熟悉法律程序,能够迅速掌握案件关键信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4. 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可以推动整个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现状1. 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健全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加大了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投入。

目前,全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

2.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到了法律援助。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显示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际效果。

3.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他们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3篇)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 起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

当时,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罗马法规定了辩护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逐渐完善,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制度。

2. 发展(1)国际发展在国际上,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广泛认可。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规定:“任何人在被控告犯有刑事罪时,有权享受以下最低限度的保证:……有权在没有不必要的迟延下,由有资格的律师协助进行辩护。

”(2)我国发展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初步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完善。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可以接受委托,提供法律援助。

”第三阶段:近年来,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标志着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1. 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覆盖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包括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等罪名。

2. 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完善我国已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网络。

3. 法律援助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我国法律援助人员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近年来,我国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培训,提高了其业务素质。

4.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探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范本的适用与制度

探讨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范本的适用与制度刑事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贫困、弱势群体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适用与范本是一个备受关注和探讨的话题。

一、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主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困难人员:包括无经济来源或者经济来源非常有限,无法支付辩护律师费用的人员。

2. 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对于面临刑罚可能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被告人,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有权利申请刑事法律援助。

3. 留置、逮捕、拘留、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针对在刑事侦查阶段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当及时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4. 涉外刑事案件被告人:对于外籍人员或者对外国法律、语言不了解的被告人,应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适用范围的基本概括,但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和争议。

例如,对于不同地区的财产标准和生活水平的差异,可能导致对经济困难人员的认定标准存在不一致情况。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大的案件,是否适用刑事法律援助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了确保刑事法律援助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我国还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1. 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与完善:各级政府积极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成立了一系列法律援助机构,包括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基金等,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2. 公正评估刑事法律援助申请:为了防止滥用刑事法律援助资源,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会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真正需要援助的人得到帮助。

3.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扶持政策。

4.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申请人的监督,确保刑事法律援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法治社会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法律的核心价值。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被告人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法律援助。

因此,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法律援助的实施以及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重要性1.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能面临被错误定罪、被错误处罚的风险。

法律援助能够帮助被告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法律知识不足而遭受不公。

2. 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法律援助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

在被告人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律师服务,确保被告人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诉讼。

3. 提高诉讼效率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专业作用,帮助被告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提高诉讼效率。

4. 体现人文关怀法律援助是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

在面临困境时,法律援助为被告人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减轻其心理压力,有助于其更好地面对生活。

三、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实施1. 法律援助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1)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2)被告人属于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2. 法律援助的程序(1)申请:被告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3)指派:法律援助机构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合适的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4)诉讼:律师接受指派后,代表被告人参与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3. 法律援助的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国家财政对法律援助经费给予保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公民在遭受合法权益侵害时能够获得法律帮助,特别是对于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弱势群体。

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义、意义、现状、问题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定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对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的公民提供的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主要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出庭作证、法律文书起草等服务。

三、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1. 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使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

2.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弱势群体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3. 保障人权: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保障人权,使公民在遭受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4. 促进司法公正:法律援助制度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1. 法律援助机构设置较为完善: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不断扩大:法律援助人员队伍逐渐壮大,为公民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3.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国家逐年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然而,我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援助资源分布不均:法律援助资源在城乡、地区之间分布不均,导致部分地区法律援助工作难以开展。

2. 法律援助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援助人员队伍中,部分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3.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周期较长,影响案件办理效率。

浅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浅析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摘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保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了司法公正。

但是,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

文章通过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实行刑事法律援助的意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这几面内容进行分析,来探讨现今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援助对象;援助范围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体现了司法的公平,使公民享受到平等的司法权。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了那些因经济问题无法承担法律费用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诉讼权利,实现了司法的正义。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刑事法律制度,但由于每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和法律普及程度的不同,对刑事法律制度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在英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刑事法律援助经费援助那些在治安法庭、巡回刑事法院和巡回上诉法院中受审的刑事被告人,让他们能够通过法律援助委员会获得应有的法律帮助。

[1]在美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特殊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当其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律师为其辩护的时候,法院会为其选择律师或者辩护人,使其得到法律援助。

[2]我国自1996年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理论界对其的定义各不相同。

一种观点认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那些因经济问题无力承担法律费用的人群,提供免费的辩护或代理等法律保护。

[3]另一种观点认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了使贫弱者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体现,国家减免那些特殊情形的被追诉者的法律费用,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在刑事被告人因为经济等原因无法承担诉讼费用时,法院可以指派职业律师免费为其辩护,而把这个规章制度概括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通过对以上不同观点的整理归纳,刑事法律制度的概念大致可定义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那些因经济等原因而无法承担律师费用和法律咨询费用等法律费用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等人群,在国家的帮助下,可以获得无偿的免费的法律援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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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摘要刑事法律援助,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最初形式,也是法律援助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刑事法律援助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关键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刑事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述所谓刑事法律援助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就是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平等诉讼机会的一种实现司法正义的制度设计。

简言之,就是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具体的说,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贫穷的、无力支付法律费用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辩护或代理的制度。

”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

刑事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化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是公民享有的一项社会基本保障权利,是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权的一项基本内容。

司法人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本质上是保障司法人权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

法律援助实质上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再分配,以保障贫弱残者不因经济能力、生理缺陷所限而平等地获得法律帮助,实现自己合法权益。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史刑事法律援助萌芽于十五世纪末期的苏格兰王国,一度创立了穷人登记册,在册者若提起诉讼,则可免费得到法律顾问和代理人的帮助。

法律援助发展于二十世纪中叶,绝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陆续建立和完善了现代法律援助制度。

其内容从刑事诉讼扩展到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其对象从为穷人服务扩展为中产阶级服务,其形式从法庭代理扩展到预防性服务,提供援助范围已涵盖国家法制运行的各个环节的不同层面的层次,已从保障穷人公民权利发展到福利型福利社会保障制度。

把法律援助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成为一种国家福利性质的制度。

作为建立和完善法制象征之一,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量力而行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五十年代开始,法律援助虽然没有作为一项完整的制度提出和建立,但有关法律援助的一些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在当时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

例如1954年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

1956年10月20日司法部发布的《律师收费暂行办法》等文件中,规定了律师免费或减费给予法律帮助的具体案件范围。

1979年以后,陆续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

我国从1994年开始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并先后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进行了法律援助的试点工作。

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率先规定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

同年5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又以专章对法律援助作了规定。

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且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同时揭牌。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全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政策指导。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它理顺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国家的首要、最基本的职能,就是要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

而在刑事诉讼领域内,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有其保障人权的功能。

应该说,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三、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由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尚处于初创阶段,法律对刑事法律援助的规定过于原则,又未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于进行援助的程序、方式、资金保障及拒绝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责任都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致使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刑事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不配套。

虽然经过7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远远不能适应刑事法律援助的需要。

(二)刑事法律援助的经费不足。

目前绝大数地方'>仅仅只能解决专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资和少量办公经费,而业务费用和福利费用则严重匮乏,大多数地方的社会执业律师不仅要义务承办案件,而且要由自己或律师事务所承担办案经费。

(三)一些法院不依照法律规定,存在超范围指定援助辩护、指定时限过短、指定形式不规范、重复指定等问题。

(四)极少数律师接受刑事法律援助后,不到法院阅卷,不会见被告人,不按时出庭,在庭审过程中不尽职尽责地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有的律师在庭审中只是敷衍了事地说几句要求从轻、减轻处罚的话,被告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四、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作用法律援助是直接以保障弱势群体人权为使命的一项法律制度。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受经济、健康、自由等诸多因素制约的社会群体,他们在享受和实现各种社会利益上往往受到现存条件的限制。

在司法体制的视角中,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服刑囚犯、刑满释放人员、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如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一样,也是急需尊重和关注的对象。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通过对急待法律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免费优质的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发挥庭审功能,促进普法与法治;增进刑事法律的亲和性、感召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体现国家对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为了消除法定权利的平等与保障权利实现的经济条件下不平等的矛盾。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实现其应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司法体制上完善诉讼民主机制,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现司法公正,请不起或者没有聘请律师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来说,也许损失的只是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对于国家来说,受到损害的却是司法公正的原则和形象。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盲聋哑残疾人等社会弱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法制,保障法律规定的社会关系的实现。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在于减免当事人的费用,使其获得法律帮助,还在于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调整和规范的死角,从而切实保障法律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得以实现。

五、对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的几点建议刑事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特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调协的防护墙,为更加全面有效地提供刑事法律援助,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功能,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援助方式多样化。

在继续坚持指定辩护等援助方式外,还需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要改变现阶段被动性的援助方式,法律援助部门除坐等法院的指定和申请人申请外,还需对自己认为需要援助的对象进行援助。

此外,还可以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及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

目前,我国虽已建立经编制部门正式批准的援助机构2000多个,但仍难以适应刑事法律援助发展的需要。

对于完善援助机构的设置,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单独设立以“法律援助中心”命名的援助机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对现有的国办律师事务所进行“转向”改造,在重新组建和规范的基础上,使其成为由国家核拨编制和经费,专门从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机构。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第二种观点,更具有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是因为:首先,现有体制之外再广泛地设立一批法律援助机构,将给国家造成较大人力、财力负担,而少量的法律援助机构又不足以推动整个社会化法律援助活动的开展。

其次,国办律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在长期的专业法律服务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全面展开法律援助工作。

(三)扩大援助人员范围。

目前,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实施主体仅仅为律师,据称这是为了为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保证援助的质量。

但是,如前所述,由于受人员数量的限制,法律援助的质量反倒无法保证。

此外,为改变我国现阶段法律援助的现状,政府已经开始尝试设立公职律师,但毕竟规模小、人员少,作用有限,绝大部分援助案件还是由社会律师来完成的。

因此,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要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仅有这两家是不够的,还要发挥非政府机构的作用。

(四)重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

如前所述,我国目前重视对审判阶段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忽视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沉默权,而是负有如实回答侦查机关的义务,并且法律规定的“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在实践中又无法加以判断。

这种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为侦查机关任意地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大开方便之门。

因此,重视对审前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援助已时不我待。

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的剥夺,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自由权利,因而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的保障。

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刑事诉讼法视为公民民主和自由权利的大宪章一点也不为过。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做出的“要在继续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为突出的位置”的讲话,解决社会不公、弱势群体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已经非常重要,刻不容缓了。

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要通过有针对性的法律机制来实现社会公正,保障弱势群体。

要让社会的弱势群体有社会安全感,要让这些群体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即使他们经济地位处于劣势,也会享有充分的司法公正。

可预见的是,如果没有法律援助,贫困人员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不但在程序上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继而在实体的合法利益也可能得不到保障。

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正是这样一种针对社会弱势群体而建立的法律机制。

只有在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中明确刑事法律援助人的具体义务及受援人的具体诉讼权利,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同时,法律援助的质量控制必须体现到诉讼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发挥刑事法律援助的作用。

参考文献:田文昌主编《刑事辩护学》群众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张耕主编《法律援助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 1997年7月版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马明亮《法律援助:中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瓶颈》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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