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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案

群体性事件案

群体性事件案案例标题:群体性事件案:职工集体维权引发的劳资纠纷案例背景:2010年5月,发生在某家电厂的一起群体性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辩论。

该电厂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国有企业,生产电子产品,员工人数超过2000人。

在2010年初,该电厂经营出现困难,业绩下滑,为了降低成本,厂方决定减少员工人数和降低工资水平,这引发了职工们的不满和抗议。

事件经过:2010年2月,电厂厂方宣布准备裁员10%,并降低所有员工的工资水平。

职工们对此表示极度不满,并组织了一系列集会和示威活动。

他们要求恢复原工资水平并取消裁员计划。

然而,厂方没有接受职工们的诉求,而是采取了严厉的手段来打击抗议者。

3月初,数百名职工在工厂门口进行了强烈的抗议活动,不仅要求恢复工资和取消裁员计划,还要求厂方领导层进行道歉。

然而,工厂方面没有采取任何积极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反而派遣了保安人员使用暴力手段进行驱散,并解散了不满职工的集会。

职工的抗议并没有结束,他们决定发动一场大规模的罢工行动。

4月初,几千名职工停工,不愿恢复工作,要求高薪高保障。

罢工行动持续了将近一个月,期间职工们积极争取媒体的关注,向社会呼吁对他们的合法权益给予支持。

随着媒体的关注度逐渐升高,政府部门介入了整个事件。

5月初,电厂厂方和职工代表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

根据该协议,厂方同意恢复员工的工资到原水平,并取消部分裁员计划,以缓解职工们的压力。

同时,厂方还承诺加强员工福利保障,并提升工作条件。

律师的点评:这个案例涉及到了集体维权引发的劳资纠纷,在劳动关系领域中非常典型。

首先,该电厂厂方在面对经营困难时,采取了减少员工人数和降低工资水平的措施,这触发了职工的不满情绪。

然而,厂方没有及时与职工进行沟通和协商,导致了双方的对立进一步升级。

在这个案例中,职工们依法行使了集会、示威和罢工的权利,通过抗议向厂方传递了自己的声音。

职工们的集体行动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政府部门的介入,最终达成了一个比较公平的协议。

法律知识聚众淫乱案例(3篇)

法律知识聚众淫乱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聚众淫乱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在被告人李某的家中及被告人张某的出租屋内,多次组织、策划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

二、案件事实1. 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在2019年10月相识后,共同商议组织聚众淫乱活动。

李某负责提供场所,张某负责联系参与人员,王某负责策划活动内容。

2. 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李某在其家中及张某的出租屋内,先后组织了五次聚众淫乱活动。

每次活动均有10余人参加,其中既有男性,也有女性。

3. 在聚众淫乱活动中,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通过观看淫秽视频、进行淫秽表演、互相抚摸等方式,进行淫乱活动。

参与人员在活动中互相认识,逐渐形成了一个淫乱圈子。

4. 2020年5月,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进行侦查。

经查实,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涉嫌聚众淫乱罪。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判决结果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组织、策划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 被告人李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 被告人张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 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4. 被告人陈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5. 被告人赵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张某、王某等五人组织、策划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风气。

法院依法对五人进行了判决,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1. 聚众淫乱罪的法律特征聚众淫乱罪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

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

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

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6月20日凌晨,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消防车被掀翻砸坏。

石首事件表面上是由于群众"不明真相"所致,实质上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公开真相,使其公信力降低。

群体性事件案例

群体性事件案例

群体性事件案例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社会中出现的大规模、集中性的事件,涉及到大量的人群和社会资源。

这些事件往往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影响,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复杂多样,可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方面因素。

下面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分析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一起经济领域的群体性事件案例。

在某个城市,一家知名企业宣布裁员并调整员工福利待遇,引发了数千名员工的不满和抗议。

这些员工组织起来,举行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活动,要求企业重新考虑裁员方案。

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也对企业形象和市场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在于参与人数众多,行动集中,对社会和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政治领域的群体性事件案例。

在某个国家,一项政府政策的实施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抗议和示威活动。

成千上万的民众走上街头,要求政府撤回该政策并进行改革。

这些示威活动持续了数周甚至数月,对政府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这一事件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对该国的形象和国际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在于政治因素的介入,民众的诉求和政府的回应,以及事件的持续性和影响范围。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社会领域的群体性事件案例。

在某个城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导致大量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受影响的居民组织起来,要求政府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他们举行了多次抗议活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最终,政府和企业采取了相应的行动,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也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在这个案例中,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在于社会公益性质,民众的诉求和社会的回应,以及事件的影响和改变。

综上所述,群体性事件是社会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现象,它反映了社会问题和矛盾的集中爆发,也促使社会各方面进行积极的变革和改进。

对于群体性事件,我们应该深入分析其原因和特点,加强预防和化解,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分析和启示范文

群体性事件处置案例分析和启示范文

群体性大事处置案例分析和启示范文群体性大事处置一、案例背景略。

二、因一起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死者家属提出无理要求没能得到解决,2021年7月5日,死者家属召集四十多人将死者尸体抬到县委门口拉横幅围堵县委大门,在门口烧纸放炮,严峻r扰乱了县委的正常办公秩序。

三、案例分析县委停尸大事发生后,我们乐观实行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扬和训练疏导。

坚决抓捕闹事分子。

准时疏散停尸堵门村民。

把握住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我们实行的主要措施是:1、现场乐观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并召开现场会。

就如何化解冲突、维护稳定进行了周密部署。

组建了县委、信访、公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工作组。

首先对村民进行思想疏导和政策宣讲,从而赢得时间,为成功处置大事供应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精确把脉,剖析根源因他们提出的无理赔款要求不能达成,便将两名死者尸体放在县委大门口,放炮烧纸,以此来给县委政府施加压力。

3、深化一线,直面冲突处置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

切实做好训练疏导工作,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但是死者家属无动于衷,拒不撤离现场。

4、坚决决策,依法抓捕现场依据“宜顺不宜激,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的原则,准时与群众对话,但是没有达成巨额赔偿款的家属心情感动,连续在县委门口停尸,放鞭炮。

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政策的严峻性,处置工作组打算对带头闹事人员进行抓捕带离现场,同时治安部门联系殡葬部门到场,将停在县委大门口的两具尸体装车拉到殡仪馆,清理现场。

有力的震慑了其他参与群体性大事的村民,避开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三、案件启示(一)职责分工组成:特警、治安、派出所、刑警、交警、宣扬、网警、警令部、国保、技侦(1)特警:担负突发觉场的攻坚力气,实施抓捕。

(2)治安:治安牵头、排查取证。

(3)派出所:负责挂念120救助伤员,封锁现场,排查可疑人员。

(4)刑警:负责现场勘查取证,抓捕。

(5)交警:负责对中心现场周边路段设卡,维护交通,同时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日期:2010-06-09] 来源:河南省内乡县委组织部作者:袁浩[字体:大中小]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袁浩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

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

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

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6月20日凌晨,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消防车被掀翻砸坏。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最新)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最新)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最新)案例一:网络欺凌导致自杀事件背景介绍:某市一所重点高中,学生小李(化名)是一名成绩优异但性格内向的学生。

由于家庭背景普通,小李在班级中并不显眼。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的照片被同学恶意PS并在班级微信群中广泛传播,配以侮辱性文字。

事件经过:1. 初期阶段:照片被传播后,小李开始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排挤。

起初,小李选择了沉默,希望通过时间来平息这一切。

2. 恶化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上的恶意评论和嘲笑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

小李的心理压力逐渐增大,开始出现失眠、厌学等症状。

3. 爆发阶段:某天,小李在课堂上突然情绪崩溃,哭诉自己无法忍受这种欺凌。

然而,部分同学不仅没有同情,反而变本加厉地嘲笑他。

4. 悲剧发生:最终,小李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选择了在家中自杀,留下了一封遗书,详细描述了自己遭受的网络欺凌。

处理结果:1. 学校方面:紧急处理:学校在得知事件后,立即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对涉事学生进行了调查。

心理辅导:为全校学生提供了心理辅导服务,特别是对小李的班级进行了重点辅导。

制度建设:学校修订了校园欺凌防治条例,增加了对网络欺凌的处罚条款,并加强了对学生网络行为的监管。

2. 警方介入:调查取证:警方对涉事学生的网络行为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

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恶意传播照片和侮辱性言论的几名主要涉事学生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记录在案。

3. 社会反响:媒体关注: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多家媒体进行了深入报道和评论。

公众讨论:公众对校园欺凌特别是网络欺凌的严重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呼吁加强立法和监管。

案例二:肢体暴力致重伤事件背景介绍:某县一所普通中学,学生小张(化名)是一名体育特长生,性格较为霸道。

同班学生小王(化名)则是一名文弱的书呆子,成绩优异但性格内向。

事件经过:1. 矛盾积累:小张和小王因一次课堂上的小争执结下了梁子,小张认为小王在众人面前让自己丢了面子。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

近几年若干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作者:来源:《人民论坛》2011年第23期贵州瓮安事件:2008年6月22日,贵州瓮安一中学女生死于西门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死者系自溺身亡,但死者家属拒不接受鉴定结论,认为是他杀,此后事态扩大。

从数十人高举条幅“为人民群众伸冤”白色横幅游行,到瓮安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办公楼被烧砸,有数万人聚集现场。

云南孟连事件:2008年7月19日上午,公安机关依法对孟连县勐马镇勐啊村的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后,500多人多次冲越警戒线,手持长刀、钢管、铁棍、木棒向民警劈砍、殴打,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致两人死亡。

事件造成41名公安民警和19名群众受伤,9辆执行任务车辆不同程度损毁。

湖北石首事件: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一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警方认定为自杀,家属拒不接受此说法,遂将死者尸体停放酒店大厅。

警方在与家属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试图强行运走尸体。

之后,不仅从荆州调来了200多名武警,还动用了消防车,并启用了水柱驱散人群,市民被彻底激怒,开始反击,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

江苏邳州事件:邳州市海天石化公司筹划项目设计,委托河湾村村民陈爱中在村内进行勘探。

2010年1月7日上午,陈爱中、路祥超带领200多名男子,乘30多辆轿车,护着大型挖掘机、勘探车,试图强行进入河湾村二三组的农田区,河湾村100多名村民,阻拦机械进入耕地施工。

陈爱中等人用砍刀、匕首和“喇叭棍”等,强行拖拉村民,引发斗殴,致村民一死一伤。

警方强行抢走尸体后,村民遂聚集到邳州市政府前讨要尸体,未果,上千村民在事发高速收费站前聚集。

江苏通安事件:2010年7月14日,上千通安村民因怀疑征地补偿款被克扣,聚集在通安镇政府,要求得到解释。

沟通期间,由于镇政府领导态度强硬,村民情绪激动,打砸了部分办公设备,并在此后两日内占据该镇政府办公室。

7月16日晚,本该与村民代表协谈的领导并未出现,赶到现场的防暴警察与群众发生冲突,部分群众被打伤,并有村民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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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等。

从温州第一桥说群体性事件------网络案例分析
温州, 网络, 群体性, New, Times
一个叫浙南在线网络记者首先在温州论坛上贴出了《温州第一桥现场武打》,文章直指联合执法工作人员不文明执法,殴打伤人,引得很多网友声援。

后来有人贴出的手机视频/u38/v_MjQ4NjYwOTk.html(被删),视频显示是
小商贩把执法人员围攻了。

视频把整个第一桥事件的后面高潮部分暴露在网络之上,引发了温州论坛一场对“执行局工作人被打被围攻,小商贩暴力抗拒行政执法”的大论坛,各种马甲开
始混战,一时间分不清到底谁是谁非。

与大家一样,最让我震惊的是那个穿白衣的年轻人为什么这么嚣张,竟然在众目睽睽动手殴打执法人员,飞毛脚踢向工作人员,把扣押从车拉下等等行为,直到有人喊警察来了才跑掉,简值让人感觉这个人是不是发疯了。

另外还有几个人,他们是当事人吗?如果是,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如果不是他们为什么参与?有人提出视频是后面发生,而前面发生的是执法人员殴打妇女。

对于这起事件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我无法去追溯或得知。

城管执法问题也不是网络论讨能解决,何况网络上对城管执法的论题早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再谈也没
有新意。

我只想做一个假设:如果视频中的执法人员也动手,相互攻击,双方都叫人再来,或者造成围观群众也参与,结果会怎么样?舆论又会倾向于哪里?如果估计严重一点,有没有可能引发一起“群体性事件”?
经常在新闻里听到一些公务员因私事或公事,被一些群众围住,只能靠警察来救护才能脱身。

第一桥事件,如果没有警察出现,那些“商贩们”会暴力到怎么样的程度?又有多人会受伤,又有多少财产可能被损坏,真是不可想象。

在温州发生群体性事件最多的两个地方:一个是重点工程征地引发的土地和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比如《南窗风》报道的《浙江温州一副市长用催泪弹到农村征地》,就是讲瑞安市陶山镇林霞村强行征地100亩的事,再如平安县、洞头县、乐清县、苍南县海涂开发后土地之争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

另一个就是农民工或打工都欠薪纠纷问题,这些案件经常发生,一般不会见报道,但也能迅速的处理,量大但
影响不大。

在温州市各县区都存在这些不稳定的因素,而因为涉法案件引发的群众性事件较少,其他如城镇拆违、医疗事故、企业改制、房产问题也存在可能引发此类群体性事件也不在少数,但影响不广,加上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低调处理和信息控制,有利于保护温州和谐稳定的形象。

但如果一味只是堵而不疏,势必是埋下更多的
定时炸弹。

相对而言,象几年前重庆万州事件和汉源事件,涉及的大规模造成恶劣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在温州发生很少。

去年瑞安塘下群体性事件在温州历史上少有的一个戏剧性的事件,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出乎了很多人的意外。

它最大的共性就是无
直接利益冲突者的加入。

这些案例部分反映了社会整个民众普遍的心态,他们一般对执法人员存在不理解,缘于大多的民众对腐败非常的痛恨,由此认为凡是公务员都不是好东西,都不是好人,民众的不信任,造成干部群众之间关系紧张,甚至有敌对意识。

只要有一些火苗,他们就会有可能被点燃成为导火线。

第一桥视频里与执法人员冲突
的人群绝对代表一个被点燃的群体。

定义群体性事件非常的困难,因为中央和民众对群体性事件发生都非常的敏感,所以除非特大群体性有着恶劣社会影响的并已经被曝光的并引起上级领导重视,政府才会将他们定义为群体性事件,否则当地官员不会给自己的平安稳定上搞出
一个群体性事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政治体制的变革,贫富差距的扩大,腐败形式没有根本好转,广大基层群众利益得屡被侵犯,政令不能令行禁示,地方保护势力严重抬头,造成社会不稳定因增加,党与政府的公信力减弱,如果不改变这种状况,不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依法治国,那么群体性事件再次多发也决不是
偶然。

为什么温州市第一桥城管执法者会被小贩围攻和追击,打砸东西,这是一个值得更个社会与政府深思的问题,从更深层次上讲,只有消除社会的不稳定,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社会,否则民不聊生,官不得体,世不安宁,国不昌盛。

墨池20071212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

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
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

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
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

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6月20日凌晨,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消防车被掀翻砸坏。

石首事件表面上是由于群众"不明真相"所致,实质上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公开真相,使其公信力降低。

中间的数十个小时,是决定事态发展的黄金时间。

然而,地方政府却在处理时"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导致一起简单的案件经过一两天的"发酵"之后,引发了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最终引发了一场群体性事件。

漠视群众利益、滥用乱用警力、信息公开滞后,等等,一切皆由干部作风引起,而干部作风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干群关系。

云南孟连、贵州瓮安、湖北石首的深刻教训,至今历历在目。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事实上,这些群体性事件突然爆发出来,实乃多年矛盾蓄积而致。

一份关于干群关系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五成以上的社会公众对干群关系"没有感觉",同时55%的国家公务人员认为干群关系"很融洽"或"较融洽"。

干部和群众在对双方关系的认知上出现如此大的偏差说明,我们的一些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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