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现在的惠农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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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8篇

2023年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8篇

2023年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总结8篇第1篇示例:2023年,是我国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关键一年。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农业农村工作一直处于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农惠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全面总结2023年的支农惠农政策工作,我将结合我所在的实际工作,从不同角度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政策落实情况2023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发展的政策,包括加大农业补贴力度、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产业发展等。

在我所在的工作单位,我们积极落实国家政策,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发放农业生产补贴、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方式,全面提升了农业生产水平和乡村经济发展水平。

具体来说,我们开展了针对农民的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新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我们还加大了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帮助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设备,降低了他们的生产成本;我们还积极推动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了一大批农民就业创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二、产业扶贫成效2023年,我国继续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通过产业扶贫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

在我的工作单位,我们深入落实中央产业扶贫政策,重点支持了一些农产品加工和特色产业的发展,为贫困地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我们在贫困地区推广了土特产加工、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项目,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收入来源。

通过我们的努力,许多贫困地区的农民摆脱了贫困状态,实现了稳定增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我国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与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切实做好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我们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农村道路、村庄供水、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为农民创造了更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我们也积极推进了数字乡村建设,打造了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区和数字乡村,进一步推动了农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国家相关惠农政策

国家相关惠农政策

国家相关惠农政策1、党中央国务院农业扶持政策(1)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务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意见;(3)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4)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

2、国家农业部农业扶持政策(1)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2)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3)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6-2015)(4)全国肉牛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5)全国肉羊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6)全国奶牛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7)全国生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8)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规划(2008-2015)(9)全国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10)全国标准茶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11)关于组织开展热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的通知;(12)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1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14)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15)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16)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17)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示范县(场)创建工作方案(18)关于编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初步设计的通知;(19)关于推进农业品牌工作的通知;(20)编报农业综合开发良种繁育及优势特色种羊示范项目初步设计及实施计划的通知。

3、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扶持政策(1)全国粮食新增500亿公斤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2)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3)关于请组织申报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4)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5)关于申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惠农政策的形成及演变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惠农政策的形成及演变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惠农政策的形成及演变作者:齐晶来源:《南方农业·中旬》2018年第10期摘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党中央一直把“三农”工作摆在全局中的重要位置,且在不同时期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制定出一系列具有时代意义的惠农政策。

基于此,结合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惠农政策的发展历程、出台的主要惠农政策及这一过程中惠农政策的演变特征进行简要的梳理和论述。

关键词“三农”问题;惠农政策;历程;演变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ki.1673-890x.2018.29.041我国历代领导人对“三农”问题都高度重视。

毛泽东一再强调农业的重要性,提出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等著名论断。

邓小平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和强调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

江泽民反复强调“农业上不去,整个国民经济就上不去;农村不安定,整个社会就不会安定;农村经济得不到相应发展,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就不可能实现。

”胡锦涛同志也强调,要牢固树立和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发展农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始终坚持加强、支持、保护农业不动摇,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切实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习近平更是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可见,我国在任何时期和任何环境中都坚持“农为邦本,食为政首”这条古训。

我国的惠农政策由来已久,但形成系统的体系,要从改革开放之初开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

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下发五个中央一号文件,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意见,包括健全与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建立与健全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体系和培养农村建设人才的教育体系,加强社会服务、切实做好农村信贷服务工作、大力帮助农村调整产业结构等[1-2]。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一、惠农政策涉及情况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涉及水稻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经济林补偿、农业“三增“项目补助、选派村发展经济项目补助、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补助、新农村建设补助、人畜饮用水等民生工程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农业抗灾救灾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补助、能繁母猪补贴。

财政扶贫资金又分解到整村推进项目、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雨露计划”、贫困党员脱贫项目、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一次性奖励三项政策、村村通公路工程、农村合作医疗的免除农村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四项政策,等等。

在我县,中央惠农政策执行良好,目前资金发放基本到位,农民持续得到实惠,群众反映普遍很好。

中央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县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ﻫ二、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我县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不走样,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三、群众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从今年我县开展的多次农民负担专项执法检查以及这次专题调研情况来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坚持了“六个一”管理制度,即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贴一卡放、收支一本账,定期通过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项惠农政策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足额到位、公正透明,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抵扣和暗箱操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未出现一例投诉和上访事件,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衷心拥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十分满意。

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2

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2

(一)关于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政策目前国家在农村实施的惠农政策总计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23项。

1、农民种粮直接补贴(简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因为此两项补贴都统一采用小麦播种面积兑付,所以合在一起讲。

国家从2004年开始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在我市补贴品种仅限于小麦。

从2006年起,在粮食直补基础上,又新增加了农资综合直补,2006—2009年补贴标准分别为14.2元/亩和69.97元/亩,补贴面积等同于同一年度的粮食直补面积。

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全市历年合计直补面积1976.87万亩,补贴资金9亿元。

2、良种推广补贴。

我市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从2003年开始试点,今年开始,中央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小麦、玉米、棉花、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以农民的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

小麦预安排面积为今年核定的小麦直补贴面积342.34万亩。

玉米预拨资金面积为去年的统计面积271.42万亩。

水稻预拨资金面积为去年的良种补贴核定面积3811.39亩。

棉花良种补贴面积为45052.41亩。

在粮食直补工作中重点把好“两关”,即:⑴面积核实关。

由种粮农民自报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乡(镇)政府确定、县(市、区)政府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

⑵资金发放关。

按照规定补贴标准和上级要求的发放时限,由乡镇农村信用社,通过“齐鲁惠农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

在良种补贴工作中重点把好“五关”,即公司招标关、品种选择关、种子质量关、技术推广关和检查验收关。

除此之外,目前在全省范围实施的还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优质后备母牛补贴、家畜良种补贴等20项惠农政策,因时间关系,在这里仅给大家介绍一下题目:1、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2、粮食最低收购价。

3、优质后备母牛补贴。

4、家畜良种补贴。

5、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6、家电下乡补贴。

7、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

8、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补助。

9、新型农民创业培训补助。

10、农村义务教育费用减免、补贴。

2024年惠农政策督办会议领导讲话(2篇)

2024年惠农政策督办会议领导讲话(2篇)

2024年惠农政策督办会议领导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惠农政策督办会议,旨在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加强督查,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惠农政策落地落实工作。

惠农政策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政策,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真正惠及农民。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乡村振兴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

我们党始终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党的基本工作,坚持稳定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的有机统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坚持扶农惠农政策的制度优势。

近年来,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了惠农政策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惠农政策在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政策措施没有真正有效地落实到位,影响了农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首先,我们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了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而制定的,必须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实贯彻到位。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好各项政策。

要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确保政策的有序推进。

要加强督查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人员和单位要严肃追责,确保惠农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其次,我们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知晓率。

惠农政策的落地需要农民的有效参与,而农民要参与,就需要知道政策的内容和具体操作方法。

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向农民传达政策,帮助农民了解政策,提高他们的知晓率。

要注重针对性宣传,将政策讲解做到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到政策的好处,愿意参与其中,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同时,要发挥好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农业农村的发展中来。

强农惠农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是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

近年来,党的惠农政策在沙湾县的深入贯彻实施,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

但是,在惠农政策具体落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惠农资金投入不够,地方配套压力过大。

国家补助标准偏低,配套资金占比过大面,县财政落实困难。

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惠农资金的投入增长较快但总量仍显不足,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偏低,农民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如:种粮农资综合补贴虽然力度在加大,但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弱化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仍受影响;另一方面,大多数惠农政策均要求进行配套资金承诺,县财力有限,难以全额配套到位,从而影响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惠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多头多次发放,造成部门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

由于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如财政部门负责粮补、退耕还林、“家电下乡”等补贴,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救助补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补贴等。

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一补一发”,部门多头多次发放、农民多次领取的情况,这就带来了发放成本和领取成本高的问题。

而所有补贴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张贴公示、核拨划款等一系列环节,相关部门及乡镇、村队干部常年就在无休止的宣传、发放各种补贴中,基层干部负担较重。

与此同时,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又增加了基层的行政成本。

(三)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惠农补贴标准过低,惠农效果不明显。

由于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经常出现姓名不符、账号不对等情况,致使农民虽拿到“一折通”,但无法及时取款。

此外,按要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在6月底发放到农民手中,但此时播种已经结束,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造成农民需要钱买生产资料时,补贴却没有下来。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支农惠农政策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的对 接 。
对 洛浦县支农 资金整合项 目建设起 到 了积极 的推动和指导 作用。
( )加强部门管理 与协作 ,实现功能互补 三

是加强部 门之 间的协商与联系 , 在政府 的统一领 导和
规划下 ,在项 目建设 的各 阶段都加强联 系,实现功能互补 ,
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二足按照 “ 渠道不乱 、各负其责 、 各
按照市委要求 , 乌苏市财政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拿 出 1o 0 万
元用于牧 民定居 , 畜牧部 门整合世行贷款牧业发展项 目资金 4o 0 万元投入到牧 民定居棚圈建设 ,扶贫项 目资金 、抗震安
大农 民种植小麦 的积极性 , 春小麦种植 由原计划 的不足 2 万
各部 门分 口上报 , 分别向其 } 丰管部门做好解释 作 , 级 争
取 上级部 门的理解和支持 。
( 作者单位 :洛浦县财政局 )
责任编辑 :张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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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 以工业化带动畜牧产业 化发展道路 ,结合 乌苏市 实际 , 商 ,签订了 《 乌苏市高新节水滴灌专项贷款贴息协议 》,按
组组长 亲 自参 与亲 自抓 , 定期召开联系协渊会 议, 统筹安排 , 统一规划 ,统一 i ,集 中使用资金 ,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行 周配 政 手段 .各部 『积极配合 ,形成合力 ,以保证财政 支农 资金 】 整合t作的顺利开展。
( ) 照 “ 二 按 规划引领项 同,项 目引导资金”的原则 。 进 一步加强资金 整合 优化 项 目区产业结 构和新农 村建 没
3 , 年 并且实行贷款优先 、 利率优惠 , 手续简便 、 快捷 。O 7 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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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在现在的惠农政策有哪些?现在的惠农政策主要有:农业补贴,其中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可繁母猪补贴,奶牛补贴等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林权改革;农业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农村电网工程;农村路网工程等。

一、农业补贴有哪些1、增加农民种粮补贴。

在去年对早稻、中稻、晚稻和小麦每亩良种补贴10元、15元、15元和10元,以及对农民发放每亩最低不少于10元的粮食直接补贴标准上,今年将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

2、大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从2009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比去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达到0.87元、0.83元、0.83元。

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

3、大幅增加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在去年中央安排40亿元资金,对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补贴50%,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补贴40%,农业机械单机补贴额上限为5万元的标准上,2009年中央安排100亿元资金,对购置农业机械补贴。

4、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菜继续实行保险补贴。

水稻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

小麦保险金额为每亩260元,保费为每亩10.4元,财政补贴8.32元,农户负担2.08元。

玉米保险金额为每亩240元,保费为每亩12元,财政补贴9.6元,农户负担2.4元。

棉花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保费为每亩15元,财政补贴12元,农户负担3元。

油菜保险金额为每亩260元,保费为每亩10.4元,财政补贴8.32元,农户负担2.08元。

5、对能繁母猪和奶牛实际保险补贴。

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财政补贴48元,养殖户负担12元。

奶牛保险金额为每头6000元,保费为每头480元,财政补贴288元,养殖户负担192元。

6、引进奶牛补贴。

从省外购进或迁入我省集中饲养奶牛30头以上的,每头给予1000元补贴;从国外引进的高产奶牛,每头给予1500元补贴。

7、对荷斯坦奶牛实施冻精补贴。

每头按2剂冻精进行补贴,每剂冻精补贴15元。

8、增加农民户用沼气补贴。

2009年,中央安排30亿元资金,用于农村户用沼气等项目建设。

对每户补贴标准由去年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

9、对退耕还林工程补助。

坡耕地造林,一次性每亩补助种苗和造林费50元,当年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原粮300斤(从2003年开始折现金210元),现金20元;坡耕地造林补助年限: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

宜林荒地造林,一次性每亩补助种苗和造林费50元。

10、对长防林、兴林灭螺林工程补助。

对实施长防林工程,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对实施兴林灭螺林工程,每亩一次性补助150元。

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有哪些优惠政策?学习新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建立和完善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开展,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05]9号)等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凡在市内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与之有关的单位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市卫生局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市、乡镇政府及各办事处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行政村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市为单位统筹,以家庭为单位筹集。

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财政补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八条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各实行的乡镇和行政村,参合农民覆盖率应分别不低于95%。

第十二条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列支乡镇新农合办公及人员经费。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逐步提高农民筹资数额并适当增加财政补助。

第十三条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市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在市财政局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户,资金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实行以市为单位核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四条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确定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先按照规定向农民垫付报销经费,经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审查核实后(原则每月一次),汇总支付费用,经市财政部门认可后,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开具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各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或定点医疗机构)的银行帐户。

节余部分转下年使用。

超支部分由市和各乡镇办事处承担。

做到银行管钱不管帐,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 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高效运转。

第十五条市财政和市、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帐簿,设置统一总帐、明细帐,核算到户,记帐到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科学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第六章补偿第二十三条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合理确定家庭帐户额和医药费补偿比例。

第二十四条医药费补偿标准(一)门诊医药费报销比例1、参合农民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确定的定点村卫生所及参合中小学生在学校卫生室就诊,医药费报销20%;在辖区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医药费报销30%;中草药、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单独处方和针灸等中医非药物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增加10%。

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结石体外碎石六类疾病经乡镇卫生院转诊在市级定点。

医院门诊治疗,牛皮癣、结缔组织病(硬皮病、皮肌炎等)、遗传性皮肤病、顽固性湿疹转市皮防所门诊(新汶皮防所门诊及开发区门诊)和已确诊精神病病人在市精神病院门诊继续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30%)报销;在市妇幼保健院婚前健康查体发生的费用,属双方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按100%比例报销,非晚婚的按30%比例报销。

经乡镇卫生院转诊在市级定点医院门诊进行CT、核磁共振检查费用,按25%比例报销。

3、参合农民在定点村卫生所就诊医药费用,每人每年最大报销额为600元。

(二)住院医药费,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

1、在辖区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医药费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按40%比例报销;5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按45%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含20000元),按50%比例报销;20000元以上部分按55%比例报销。

2、转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药费用500元以下部分(含500元),按25%比例报销;5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按30%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含20000元),按35%比例报销;20000元以上部分,按40%比例报销。

3、转市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及外出打工、探亲、公差期间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药费在5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含10000元),按20%比例报销;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部分(含20000元),按25%比例报销;20000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报销。

4、出生1个月内的新生儿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列入已参合的母亲名下享受规定比例报销。

5、乡镇卫生院间转诊所发生的医药费用,享受乡镇卫生院住院同等报销比例。

6、未经转诊到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核实后按规定标准的90%比例报销;到市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及市内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核实后按规定标准的60%比例报销。

(三)每人每年最大报销金额为15000元,以后每年根据筹资情况及时调整报销比例。

第二十五条实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和抗战老战士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

对于参加新农合后患有重大疾病,经合作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农村特困对象,按照新政办发[2005]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民政救助渠道,给予适当的大病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不予报销的范围1、未参加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2、不持有《新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者;3、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医疗项目、检查、药品及其他费用(暂参照《新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试行)》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未经转诊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医药费用;5、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杀、酗酒、工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6、住院病人经会诊后决定出院而未出院的,自接到出院通知后的一切费用;7、医药费支出时间是在运作年度之外的;8、未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医药费收据或住院结算单的;9、计划免疫保偿范围内的传染病医疗费用;10、妇幼保健保偿范围内的医疗保健费用,计划生育及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妇科不孕不育专科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11、非诊断所需的检查费用;2、挂号费、煎药费、住院伙食费、空调费、取暖费、出诊费、院外会诊费、转诊费(包括急救车费)、救护费、非治疗性输血费、电炉费、特护费、陪人费、卫生费、性病诊治费等;13、因生理缺陷而实施的整形、矫治、安装假肢、义眼、镶牙以及各种美容类医疗费用;14、由农村(集体或个人)企业生产性伤害造成的医疗费用;15、因病情需要批准转诊到市级及其以上医院和其他乡镇卫生院诊疗的门诊医疗费用(第二十四条(一)2项规定的情况除外);16、自备药、点名药、营养药等医药费用;17、在诊治中弄虚作假发生的医疗费用;18、报销时间超出运作周期年末时间三个月的。

19、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参加商业保险的,应先到商业保险单位报销,其余额部分凭医药费用复印件和保险报销费用正规证明,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比例报销。

第二十七条对于《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部分(见附件1.2),参照定点卫生所报销比例(2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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