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端洪]公法是复杂形式的政治话语
甘肃省天水一中2024-2025学年高二上10月月考语文试题

甘肃省天水一中2024-2025学年高二上10月月考语文试题(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1(本题共5小题,共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文学话语是一种创造性的语言,它通过独特而有创造性的表述,塑造形象,表达情感,反映社会生活。
文学话语的存在是不可取代的,它一旦缺失,人们会明显感到可供使用的语汇不足,社会也将出现大面积的失语现象。
相对于人们所欲表达的日新月异的内容,周围既有的日常语汇所组成的叙述和抒情,显得疏远而又陈旧,与人们的真实遭际有点格格不入,事实上就带来了表述上的失语。
文学话语能汇聚这些失语的经历,使之脱离不可表述的黑暗,浮现到语言的层面上,得到语言上的定型。
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话语有能力开拓新的语言资源,修补既有表述留下的空缺,常常成为社会无意识的代言。
许多时候,这种代言可能以一呼百应的形式号令天下,也可能以振聋发聩的形式惊世骇俗。
通常情况下,一个新的语言潮汐铺天盖地地涌过日常用语,需要明显的时间跨度作为积累。
然而,令人惊异的是,这样的积累在文学之中常常会在一夜之间即告完成。
文学可能将这个缓慢的演变凝缩起来,这种凝缩致使新旧话语系统之间的冲突提炼得格外强烈。
人们经常看到,一个语言浪潮可能突如其来地袭击了文学,在文学内部造成一场席卷一切的运动。
在很短的时期内,一批迥异于传统的实验作品竞相登场,种种夸张其辞的辩护与反唇相讥的驳诘簇拥于周围。
尽管这种文学运动的革命对象仅仅是语言,但是在许多时候,语言的革命往往成为一种新价值体系即将登陆的先兆。
文学中所出现的语言潮汐当然要追溯到作家。
作家是这样一批人:他们潜心于语言的海洋,时刻监测着语言的动向,进而制造出各种语言事变。
作家往往比常人更为迅速地洞察通行于日常用语之中各种词汇的活力衰退,洞察某些语言正在作为一种无形的束缚框住现实,闷住现实向外蔓延的可能。
他们迫不及待地通过文学提出一套对抗性的文学话语。
政治学概论笔记+孙关宏+胡雨春+任军锋

A. 政治与政治学1. 政治的内涵:狭义:当代政治主要是国家的活动及其形式和关系。
【时间上,只涉及国家;空间上,国家的政治现象及其活动】广义:当代政治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公共权力的活动、形式及其关系。
【时间上,全部人类历史;空间上,与社会公共权力相关联的各种权力现象和社会政治关系、行为与活动】GL p13D. 政治权力9. 权力、政治权力及其性质政治权力:权力现象和权力行为在政治领域的体现。
狭义地说是指公共权力,即行为者(个人、群体或组织)在公共事务方面控制社会资源,从事社会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影响相关行为者的能力。
15J p125政治权力的性质:◆公共性:强制性:广泛性,深入性;弥散性;强制性12. 社会阶级与政治权力的关系:阶级:【列宁的】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他们在历史上一定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这些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因而领导自己索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LJ p76 16. 合法性与政治合法性:合法性:正当性,正统性,公证性,合理性。
合法性的层次:共同体层次:国家政权力图唤起公民对民族情感、传统文化和共同加之符号的认同;典则层次:国家政权必须努力证明普遍适用于政治共同体的法律规范,是符合共同体的政体价值观的,从而使公民对典则产生认同;当局层次:国家政权试图让公民相信,当局统治有利于共同体的维持和发展,当局统治符合普遍的法律规范。
GL pp60政治合法性: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ie. 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视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
政治合法性的意义:关系到政治秩序和政治统治持久性;意味着政权或制度(regime)的合理性。
15J pp144-14518. 政治权力的合法化:~对政治权力合法性资源的运作。
2024年5月临沂市高三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卷附答案解析

2024年5月临沂市高三语文第二次模拟考试卷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024.5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8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除了讲求实用以外,我们还要有一种为学问而学问的兴趣,为真理而真理的态度。
逻辑就它的本身说,是一种纯粹科学。
逻辑之学,自亚里士多德轫创以来,经过中世纪,到九十余年前,一直是在冬眠状态之下。
而自十九世纪中叶波勒等人重新研究以来,突飞猛进,与纯数学合流。
由于晚近逻辑发展之突飞猛进,引起数学对于其本身的种种根本问题之检讨与改进。
写文运思而依照逻辑方式,是一件颇不易办到的事,好比在这个世界上,全然健康的人也不多见。
很少人能说他的运思为文全然无逻辑上的毛病,即使是逻辑专家,也不能完全办到这一点。
逻辑训练,除了积极方面可能助长我们的推论能力以外,在消极方面可以多少防止错误的推论,而且可以直接或间接帮助我们免除种种常见的谬误。
(摘编自殷海光《逻辑新引》)材料二:稻草人谬误是指在论辩过程中通过歪曲对方来反驳对方,或者通过把某种极端荒谬的观点强加给对方来丑化对方的诡辩手法。
就像树起一个稻草人做靶子,并自欺欺人地以为:打倒了这个稻草人,也就打倒了对方。
歪曲对方观点的重要手法有夸张、概括、限制、引申、简化、省略、虚构,等等。
例如,无政府主义者故意把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论点“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意识”,歪曲为“吃饭决定思想体系”,并对这个荒谬的论点大加攻击。
有人驳斥了这一偷换论题的诡辩手法:【甲】“究竟何时、何地、在哪个行星上,有哪个马克思说过'吃饭决定思想体系'呢?【乙】为什么你们没有从马克思著作中引出一句话或一个字来证实你们的这种论调呢?诚然,马克思说过,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思想,【丙】可是谁向你们说过吃饭和经济地位是同一种东西呢?难道你们不知道,像吃饭这样的生理现象是与人们的经济地位这种社会现象根本不同的吗?【丁】如果说人们的经济地位等同于吃饭,那么有钱人就不买书不看报只是当个饭桶喽?”稻草人谬误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避强就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即论敌本来为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很多论据,在反驳时,却避开对方所提出的那些强有力的、重要的、实实在在的论据,而专挑那些比较弱的、不太重要的、虚的论据展开反击。
价值相对主义

所谓价值相对主义,可以说是拉德布鲁赫之后的人们和学者对拉氏法哲学思想的一种概念层面的界定,其思想被很多学者喻为是在超越自然法思想和实证主义思想基础上的法哲学领域的一次突破和飞跃.然而,亦有不少学者对拉氏的相对主义思想持不理解的态度,认为其思想缺少一个学者在知识层面上应有的“极端性”或曰“个性”,认为过于中庸的思想算不上真正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而本文指出一种思想或学问的价值体现在它对一个现实社会发展的有用性上,看它是否能实实在在的解决社会问题,因为理论毕竟是为实践服务的,也是需要实践来检验的。
对此,文中以“许霆案”为视角,探讨了拉氏的相对主义思想在当代中国社会是否具有价值性,而当代中国又是否需要相对主义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年11月21日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Lübeck)的一个商人家庭。
他于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das Progymnasium von Dr. Bussenius)预科班上学。
1892-1898年从预科班四年级转入“卡塔琳娜”文科中学(Gymnasium Katherineum)高年级班(五年级)学习。
1898年春季,以“甲等全优”(primus omnium)的成绩获得文科中学毕业证。
同年夏季,作为法科学生入慕尼黑大学学习。
1898-1900年在莱比锡大学学习3个学期。
1900-1901年在柏林大学学习2个学期。
5月20日,在柏林高等(上诉)法院以“良好”成绩通过第一次法学国家考试。
获法院候补司法官资格。
1901-1902年在吕贝克任候补司法官。
其间,利用休假到柏林参加了由弗朗茨·冯·李斯特主持的刑法研讨班,准备博士论文。
1902年5月13日,以优秀(magna cum laude)成绩通过博士口试,获博士学位。
1903年12月16日,经尔·冯·利林塔尔(Karl von Lilienthal)的推荐和招聘在海德堡获教授资格。
江西省南昌市2022年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答案

江西省南昌市2022年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答案高三第一次模拟测试卷语文本试卷共8页,满分150分,考试用时150分钟。
答题时,请将答案直接写在答题卷相应的位置上。
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一、现代文阅读(36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的“责”强调的是责任和担当,表达了国家治理中个体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责任意识。
在中华历史文明中,有许多与此类似的文化伦理。
这些文化伦理的初创期基本集中在春秋战国时期,并在其后的国家治理中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形成了内容丰富而又各具特色的文化伦理派别。
就其对当前治国理政的现代价值而言,主要有以德治国、诚信爱国、家国同构三大内容。
以德治国。
中国的德治传统源远流长,很早就有“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说法。
商朝的治国方案中就已有德治思想萌芽,其后得到儒家的继承和发展。
孔子的仁政思想,孟子的“施仁政于民”“不以仁政,不能平天下”思想都是对德治思想的进一步阐述。
董仲舒创立的“天人合一”的神学伦理思想体系更是将“天志”“天命”和道德联系起来,成为中国古代封建制政权组织建设的重要思想来源。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古代以德治国的思想与现阶段治国理政中强调的德治思想有着本质区别。
前者从本质上看就是人治,是与法治相对立的。
它的主要表现有三:一是要求最高统治者及其所有官吏都必须是道德高尚的或有道德的人;二是十分重视老百姓的道德教育,重视老百姓“羞耻心”的培养;三是强调对老百姓实行“德政”。
在当前国家治理的新征程中,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以德治国思想,必将为转型期的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诚信爱国。
儒家的孔子在《论语》中曾38次提到“信”,认为“民无信不立”;法家商鞅的“立木为信”……不同学派的政治家在其治理中均强调诚信的重要作用。
它是人们日常行为的一种范式,是协调人际关系的基本要求。
一方面,它要求国家对普通民众诚信,国家在制定各项公共政策之前须与社会大众达成契约,并按照该契约予以执行。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doc](https://img.taocdn.com/s3/m/1d40ae775727a5e9856a6151.png)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05年单选16)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
(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2 (2006年单选18)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3 (2011年单选18)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B)宪法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C)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D)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4 (2011年单选22)在形式意义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 )。
(A)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B)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钦定宪法(D)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钦定宪法5 (2013年单选15)最早提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分类的学者是( )。
(A)蒲莱士(B)戴雪(C)西耶斯(D)洛克6 (2014年单选17)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 )。
(A)钦定宪法(B)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D)柔性宪法7 (2004年单选26)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 )。
(A)英国(B)法国(C)美国(D)中国8 (2005年单选17)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 )。
(A)人民主权(B)三权分立(C)天赋人权(D)法治主义9 (2005年单选18)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是( )。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C)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0 (2005年单选19)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
2023年广东高三一模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
语文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千里迢迢,远涉重洋来到这北美胜地丹佛,接受应用人类学会给我的马林诺斯基纪念奖,我的心情已经远远超过了寻常的欣慰和感激。
我师事马林诺斯基教授为时不久,只有两年。
我就教于他的门下实有内在的原因,首要的原因是我学习社会人类学的动机。
我在《乡土中国》导言中有过一段自白。
当时作为一个30年代的中国青年,处于民族和国家存亡绝续的关头,很容易意识到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密切关系,而觉悟到不解决民族和国家的前途问题,就谈不到个人的出路,当时像我一样的青年人,开始认识到必须对中国社会有清楚的理解,因而要求摸索出一条科学地研究中国社会的道路。
我早年所追求的就是用社会科学知识来改造人类社会,就是跑出书斋,甚至抛开书本,走入农村、城镇等社区,通过实地观察和体验社会生活来了解中国社会。
但是通过实地观察体验得到的许多资料怎样去整理、分析、解释以达到认识中国社会的目的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找到了马林诺斯基教授的门上。
在他的指导下,我把去英国前在家乡一个农村里所记下的调查资料,整理和编写成《中国农民生活》这本书。
人民中国建立后,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是怎样迅速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问题。
我于是投身到民族的研究工作中。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各族人民一致要求实现民族平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里要有各民族的代表,民族聚居区要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可以使用各自的语言文字,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也受到合理的尊重……要落实这些措施,许多具体的情况必须要搞清楚。
比如,中国究竟有哪些民族?各有多少人?分布在什么地方?另外,我所参与的研究工作是跟人民的要求和***府工作的开展相适应的。
各民族为了改变落后面貌、发展经济和文化,要求进行必要的社会,而这些必须从他们当时的发展阶段出发,由他们本民族人民自愿进行。
这里就需要这一种科学研究,如实地分析各民族的社会当时已达到了什么发展阶段。
2023广东高三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广东高三一模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拟测试(一)语文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千里迢迢,远涉重洋来到这北美胜地丹佛,接受应用人类学会给我的马林诺斯基纪念奖,我的心情已经远远超过了寻常的欣慰和感激。
我师事马林诺斯基教授为时不久,只有两年。
我就教于他的门下实有内在的原因,首要的原因是我学习社会人类学的动机。
我在《乡土中国》导言中有过一段自白。
当时作为一个30年代的中国青年,处于民族和国家存亡绝续的关头,很容易意识到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密切关系,而觉悟到不解决民族和国家的前途问题,就谈不到个人的出路,当时像我一样的青年人,开始认识到必须对中国社会有清楚的理解,因而要求摸索出一条科学地研究中国社会的道路。
我早年所追求的就是用社会科学知识来改造人类社会,就是跑出书斋,甚至抛开书本,走入农村、城镇等社区,通过实地观察和体验社会生活来了解中国社会。
但是通过实地观察体验得到的许多资料怎样去整理、分析、解释以达到认识中国社会的目的呢?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找到了马林诺斯基教授的门上。
在他的指导下,我把去英国前在家乡一个农村里所记下的调查资料,整理和编写成《中国农民生活》这本书。
人民中国建立后,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是怎样迅速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问题。
我于是投身到民族的研究工作中。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解放后,各族人民一致要求实现民族平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里要有各民族的代表,民族聚居区要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可以使用各自的语言文字,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信仰也受到合理的尊重……要落实这些措施,许多具体的情况必须要搞清楚。
比如,中国究竟有哪些民族?各有多少人?分布在什么地方?另外,我所参与的研究工作是跟人民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开展相适应的。
各民族为了改变落后面貌、发展经济和文化,要求进行必要的社会改革,而这些改革必须从他们当时的发展阶段出发,由他们本民族人民自愿进行。
新高考辽宁省丹东市2020-2021学年度上高二语文期末质量检测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
新高考辽宁省丹东市2020-2021学年度(上)高二语文试题及答案解析期末质量监测高二语文试题本试卷由第Ⅰ卷(阅读题)和第Ⅱ卷(表达题)两部分组成总分150分时间150分钟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民事法律制度有多重要?很多人可能不曾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不是宪法、刑法,而是民事领域的婚姻法。
社会秩序的建立,人民权利的保障,都有赖于对基本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和规范。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民事法律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只有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保障公民民事权利,买卖、交易等才能顺利进行。
在此背景下,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等相继出台,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既然民事法律制度已较为完善,为什么还要把与民事相关的法律编纂成一部法典?原来,民事法律调整的主体多,涵盖领域广,关系复杂,相应的法律条文数量也很庞大,其中还有不协调、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地方。
因此,编纂民法典就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从而打通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
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经过系统编纂,民法典将发挥“1+1>2”的效果。
经济社会在不断发展,生活方式在不断变化,社会关系在不断调整,调节社会关系的民法也需要与时俱进。
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可以说是21世纪互联网、高科技时代民法典的代表。
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人格权”单独成编,所谓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而非财产性权利,范围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将人格权单独成编,不仅弥补了传统大陆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
如何应对烦不胜烦的骚扰电话?遇到摄像头偷拍该怎么处理?AI换脸、伪造他人声音算不算侵权?这些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每个人都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能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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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地想象,在一个私领域曾经被严重压缩到最低限度的国家,我们似乎可以预期“一切的私法问题都是公法问题”,因而其公法应该是高度发达的,而私法萎缩到仅剩下家庭婚姻法。如此推想下去,在私有化过程中,私法会获得长足的进展,而公法发生转型。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一切问题并没有公法化,二是政治化。这是一个法律虚无主义的时代,而不是一个公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强调法制建设的时代,公法的发展反而落后于私法。为什么会这样呢? 公法是复杂形式的政治话语——2007年上学期《公法与政治理论》课程开讲词 为什么要开设这样一门课程?这个课程的计划是什么?
一、 公法的现状:一个和所有的问题 开设本课程的动机是不满于目前中国公法的状况,期望通过一种专门的视角揭示公法作为一种制度和一个学科的缺陷,并为深化认识提供一点知识资源。 抽象地想象,在一个私领域曾经被严重压缩到最低限度的国家,我们似乎可以预期“一切的私法问题都是公法问题”,因而其公法应该是高度发达的,而私法萎缩到仅剩下家庭婚姻法。如此推想下去,在私有化过程中,私法会获得长足的进展,而公法发生转型。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一切问题并没有公法化,二是政治化。这是一个法律虚无主义的时代,而不是一个公法的时代。在改革开放以后,在强调法制建设的时代,公法的发展反而落后于私法。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私法无非是要在私人交往中确立公平的行为规则,而公法是一把双刃剑,既要约束百姓,也要约束权力当局,而尤以后者为先。两相对比,如果说私法的任务是驯服绵羊,那么,公法的任务就如同驯服狮子。回顾私法和公法领域在过去近三十年的发展,我们发现这样的一个图景:宪法屡屡修改,却从来不能在个案中直接适用,换句话说,宪法总是长不出牙来;行政法几乎是座在沙荒之地拔地而起的建筑物,虽然根基不稳,却也成一景;民商法稳步地发展,且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有剥析僵硬的宪法之势,从而也将自己置于政治的火炉上;在行政法与民商法的夹隙成长出经济法茂密的丛林,以至于其归属从始至今纷争不已。 整体而言,公法的气象惨淡幽灰。就技术性较强的行政法而言,行政诉讼在经过最初的艰难起步,走上正轨之后,却一直踟蹰不前了;国家赔偿法自始便沦落为国家不赔法;学者们诚心祈求的行政程序法指望无门。之所以如此,症结在于整体的宪政制度,行政法的一切根本问题推到根源都是宪政问题,单纯指望法律技术部门通过法律推力来约束政府,其功效毕竟有限。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基本的政治框架一任照旧,对于国家而言,法律只不过是越来越依赖的一种管理手段,并没有成为约束国家的一种力量。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追求富强,突出政府的主动性与权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什么时候能够转向对自由的优先关怀呢?现有的政治架构和经济社会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能相适应吗?和正在逐渐形成的人的心理结构相适应吗?过去近三十年富强的实绩令人瞩目,但是没有一个立基于公民权利的政治框架,中国能独立于世界大国之列吗?令人忧郁的与其说是宪法不举,还不如说是人们的忌惮,这从根本上就断绝了行宪的欲念。 公法在中国并不是一个严格的学科名称,在学科安排上,宪法和行政法分离。基于两个学科的同源性、相似性,我们也常常说公法学。这里我不想从整体上评价公法学的学术水平,只想从方法论上检讨。 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公法学自然需要采用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在所有方法中,最纯正的法学研究方法是把法律规范从社会背景中剥离出来,抛开价值判断,研究构成规范的概念的内涵、概念之间的逻辑,规范与规范之间的逻辑联系,从而结合个案判断规范的可适用性。这种方法在宪法学的研究中基本可以说付诸阙如,可以给学者们开脱一些责任的借口是,宪法规范不能适用于司法个案。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勉强的借口,因为有许多的事件和案件涉及到宪法规范的解释,法律学者们完全应该运用自己的特长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遗憾的是,在类似齐玉苓案和乙肝歧视案之类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多数的论点并没有一个法律解释的论理过程,而且一些指控或论述甚至缺乏起码的法律技术。我看不出这些实践和运动的语言逻辑有什么差别。如果说宪法不能在个案中适用是宪法学缺乏法学味道的一个借口的话,那么,行政法学就没有开脱的理由了。有那么多的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案例,但是,我们有谁见过高水平的法律推理的判决、代理意见或学术评论?把行政法教科书过滤一下,近20年来的概念研究究竟有多大进步呢?中国学者的知识贡献何在? 和法学的其他部门不同的是,公法和社会的联系尤其紧密,从本质上说公法就是复杂形式的政治话语(Martin Loughlin)。因此,有两种方法对于公法研究来说是无可回避的。一是政治哲学方法,也就是对价值概念的探究,另一种是社会学的方法,也就是对为什么如此这般,如何才能怎样的探究。在宪法的研究中,社会、历史诸因素的考量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个典范。在行政法的研究中,社会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行政法的母国——法国,行政法最初的学者往往是罗马法出身,但是使这个学科得以获得真正独立发展的知识渊源却是社会学。狄骥就是受到涂尔干的影响建立了社会连带法学。英国行政法的发展主要归功于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的功能学派。功能主义应用在公法问题上乃是和牛津的规范主义相对的一个学派,在对待行政法的问题上,他们不拘泥于规范主义的传统的自由价值,而是抱着开放的态度,从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入手,从而赋予行政法以积极的地位。Jennings本人就专门研究过住房这样的社会问题。现在专门的行政法学者除了关注学科体系外,往往同时要研究一个专门的管制领域,我们发现他们的话语方式和传统的法学话语方式完全不同,尽管最终的结论是一个对于制度建构,特别是规则的批评或建议,但整个推理过程却是“非法学的”。社会学的方法在中国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是每一个社会科学学者的习惯方法,我们动不动就说社会因素制约,把一切的难题统而化之,一把扫进社会学的垃圾袋,但是严格说来,公法学界有几个(不是没有)自觉地学习过社会学的基础知识呢?有几个专门研究具体管制问题,而不是动辄写教科书呢?即便研究一个具体领域,大家也还是套用教科书的体系、手法。 我这里感兴趣的是政治哲学。构成公法学的知识体系的那些基本概念都来源于政治哲学,比如,权力、主权、权威;权利、自然权利、人权;正当性、合法性;秩序、自由;民主、专制、极权。惟其如此,这就决定我们公法学者不能对政治哲学一无所知,否则,我们就会在使用这些概念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落入了那个流派,实际上我们的学者经常自相矛盾而全然不觉。每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们不能指望公法学者都同时成为政治哲学的专家,但是我们必须具备起码的知识,而且,公法学者应该对这些概念的发展从自己专业的角度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不仅把政治哲学作为一种知识基础来谈论,我更强调的是,政治哲学作为公法研究的一种方法。所谓“作为方法”,就是把公法的问题推归到原则上去,价值上去,进而揭示某种公法措施的原则立场、价值立场,并和作者自己信奉的原则和价值对比批评。 中国的公法学术,整体而言是大话,人们习惯于使用政治哲学的大词,但是,这并不表明我们真的掌握了政治哲学的方法。我们连起码的知识传统都摸不清脉络,可以得到谅解的一个客观原因是,这里所谓的政治哲学传统是纯西方的,和中国的思想传统完全是两回事。尽管在晚清结束以前,中国有最完整连续的旧政治传统,但是现代公法的思想体系,概念体系都来源于西方,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总是喜欢给概念一个简单方便的定义,把概念看成无历史的设定,从这里出发建构学科的知识体系。然而,概念是思想的基本工具,哪能是无历史的呢?哪能是无流派的?或者说,思想流派怎么可能是从我们设定开始的呢?我们面对的是中国的问题,但我们却需要在西方的思想传统中思考对策。这就是我们的窘境。以偷懒和随意的态度使用大话,用诸葛亮的愤激之词来说,“笔下纵有千言,胸中实无一策”,还不如就事论事的实证研究可贵。然而,我们毕竟无法回避“整体解决”,部门法发展的遇到的根本障碍,部门法自身无力克服,只有通过宪政制度的整体解决才能个别解决。一个问题和所有问题直接连接。因此,我们无法不使用整体思维,无法回避政治哲学的方法。当前的学术风格是,一旦触及“动全身”的毛发,学者自然退缩,或者用格式化的政治大话自欺欺人。在宪法学界,“鸵鸟式学者”尤其多。和“鸵鸟”相对照,也有些个“堂吉柯德”,挥舞手中的长矛。我们应该直面时代的难题,冷静地思考。这就是我开设这样的课程的用意。
二、 课程的安排:做一天和尚念一天经 如何才能获得政治哲学的知识?如何才能习得政治哲学的方法?我个人的做法是阅读那些对现代国家理论,特别是宪政理论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家的经典作品,阅读那些有政治哲学倾向的公法学者的作品。前一方面的作家无需细叙,后一方面我觉得施密特特别值得推介。我的路径不是泛读,而是从一个概念入手。正如大家上个学期已经熟悉的,这就是主权概念。然后,看谁在这个概念上写得最好,影响最大,就选择谁。博丹,我讲过,但功夫下得不深。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我是下了死功夫的。现在,我想转向霍布斯。选择霍布斯的理由,以后我将专门陈述。这里准备交代一下开课的方式。 我不是霍布斯专家,因此其实我没有资格专门开讲。政府学院的李强老师是专家,你们感兴趣可以去听他的课。但是我有兴趣阅读霍布斯,如果你们中间有人有兴趣,可以和我一起每周开一次读书会。一句一句地、一段一段地读。当然,我们阅读霍布斯是有侧重的,那就是围绕它的主权思想,特别是人格和代表理论。这既是法学专业人士的兴趣所在,也是我们可以弥补政治学者的知识缺陷的地方。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在课程结束之前,预言利害为时过早。但是,我想起一个类比,那就是和尚念经。念经需要反反复复,日日坚持。念得多了,心便向佛。法学者是不念经的,因此也很难有人写得出经来。但是真正的大彻大悟,我想还是离不开念经。念经,有口无心不行,而需要参悟。一参悟,经就变活了。学习经典最常犯的毛病是记住若干精彩段落,并以此炫耀。我要强调虚心地学习,但反对“鹦鹉学舌”。在所有和西学相关的学科,鹦鹉学舌是一种流行病。有些所谓的文化名人、学术明星,其实也不过是勤奋的、说洋文的鹦鹉。他们一下笔就千言万语,但一旦碰到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要么无言以对,要么只能说哪哪个国家如何如何,一旦直接回答就流于常识判断,连普通人也不如。理论没有真正被理论化地理解。要理论化地理解一个理论,首先就需要假定作者在逻辑上是圆容的,而不是残缺、矛盾的。如果确实发现什么不可圆容之处,我们就要追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做,比如因为某种忌讳,或者因为作者强烈的目的取向所至,或者因为某种古代的常识已经不为今天的我们所理解,或者当时的通识被后来的科学发现所推翻。只有领悟了大家的推理过程,我们才能习得政治哲学的方法。其次,我建议大家在学习过程中最好联系我们生活中的现实问题来思考,展开论辩。霍布斯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卢梭会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然后再加上我们现实的变量因素继续推导。这不是说我们就一定要接受其结论,因为即便我们赞同其推理的逻辑,我们也未必肯定他们的明确的或隐含的前提,而最根本的前提常常是信仰问题,不是理性本身可以解决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就学会了推理,学会了理论化思考。这很象学数学。我们太需要数学的学习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