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研究报告
物流税收产出分析报告

物流税收产出分析报告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物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增加,已成为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产业。
本文将从税收和产出两个角度进行物流业的分析。
首先,从税收角度来看,物流业在国家税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根据财政部数据,物流业作为一个综合性行业,涉及到的税种比较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
其中,增值税是占比最高的税种之一,物流企业在物流过程中产生的货物运输、仓储、装卸、包装等服务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对国家税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物流企业还需要缴纳其他各类税费,如车辆购置税、营业税等,这些税费的缴纳也为国家税收做出了贡献。
因此,物流业作为一个大型综合性行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不可忽视。
其次,从产出角度来看,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产出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物流业的发展对于提高国民经济整体效益和劳动生产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物流业的发展促进了物流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使得生产者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的生产要素,提高了生产效率,进而提高了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
同时,物流业迅速发展,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增加了人们的收入来源,也带动了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拉动作用。
此外,物流业的发展还提高了国家的国内外贸易水平。
随着国际间经济交流的频繁和全球贸易的不断扩大,物流业作为贸易的重要环节,对国家的对外贸易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作用。
物流业通过提供海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使得国内外贸易更加便捷和高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增加了国家的贸易量和贸易收入。
综上所述,物流业对国家税收的贡献和对国民经济的产出都是非常重要的。
作为一个综合性行业,物流业通过缴纳各类税费为国家税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通过提高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为物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物流业的活力,推动国民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报告

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报告新闻作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新闻来源:日期:2012-11-08浏览次数: 1839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物流业增速趋缓、成本升高、资金短缺和税费偏重等问题更加突出,物流企业普遍经营困难、效益下滑。
为深入了解物流企业实际负担情况,收集反映企业诉求,进一步支持物流企业健康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面向会员单位、A级物流企业开展了“关于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调查”。
在有效问卷中,按照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59.3%;民营企业占29.1%;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占11.6%。
按照企业类型分,运输型物流企业占12.4%;仓储型企业占11.8%;综合型物流企业占75.7%。
在被调查企业中,通过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企业占61%。
其中,5A级企业占18.5%;4A 级企业占37%;3A级企业占32.4%;2A级企业占9.3%;1A级企业占2.8%。
调查显示,我国物流企业在税收、通行、用地、融资、用工等方面负担较重,企业成本增长速度快于收入增长,经营效益大幅下滑,直接影响到企业可持续发展、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并提出减轻物流企业负担的若干政策建议。
一、企业经营效益呈下滑态势调查显示,2012年上半年,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为18%,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
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企业数由上年的89%下降为67.5%。
68.6%的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有所增加,平均增幅达20.7%,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速度。
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受收入下滑、成本上升影响,被调查企业经营利润大幅回落。
调查显示,41.5%的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平均下滑27.5%。
企业收入利润率为9.2%,同比降低2.8个百分点,是近年来的较低水平。
被调查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水平二、物流企业负担依然较重(一)税收政策有待全面落实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和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税收政策。
圆通纳税负担分析报告

圆通纳税负担分析报告一、引言纳税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圆通作为中国领先的快递公司之一,承担着相应的税收义务。
本次报告将对圆通的纳税情况进行分析,以了解其纳税负担的具体情况。
二、税收类型与税率圆通纳税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相关税收。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增值税主要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企业所得税则是针对企业经营所得的一种税收;其他相关税收主要包括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具体的税率根据税法规定和国家相应的政策执行。
三、纳税负担情况1. 增值税作为一家快递公司,圆通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快递服务,涉及到的货物流转属于增值税的范畴。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圆通在过去一年中完成的货物销售总额为100亿元,根据增值税税率17%计算,圆通需纳税额约为17亿元。
2. 企业所得税除了增值税外,圆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圆通的净利润为10亿元,根据税率计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亿元。
3. 其他相关税收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圆通还需要缴纳其他相关税收,如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
具体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纳税负担比较为了了解圆通的纳税负担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是否合理,我们选择了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进行比较研究。
通过收集并比较这几家公司的财务数据,发现圆通的纳税负担相对较高。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甲公司同样的销售额为100亿元,但其纳税额仅为15亿元;乙公司销售额为80亿元,纳税额为18亿元;丙公司销售额为120亿元,纳税额为20亿元。
相对而言,圆通的纳税额最高。
五、减税措施与纳税优惠为了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国家推出了相关的减税措施和纳税优惠政策。
圆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这些政策来降低自身的纳税额。
例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业可以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等。
六、结论通过对圆通的纳税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可以看出其纳税负担相对较高。
完善物流业税收的研讨

完善物流业税收的研讨随着物流业的飞速发展,税收问题成为了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
而完善物流业税收政策,将会对物流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问题的背景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加速,物流行业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
物流业的发展既能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也能带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但是,物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税收问题。
物流业是一个复杂的行业,它涉及到很多不同的方面,如物流服务、运输服务和仓储服务等。
这些服务有不同的税率和政策,所以物流企业在缴纳税款时,总是要承受很大的负担。
同时,由于物流业是一个以小额交易为主的行业,所以很多小规模企业在缴纳税款时也遇到了很多困难。
另一方面,物流业的税收政策也存在很多漏洞。
一些企业通过改变商品的归属地和目的地等方式来避税,导致税收稽查难度很大,财政收入也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完善物流业税收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现状分析目前,我国的物流业税收政策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方面,物流业商品和服务的税率不统一。
物流企业涉及到不同的服务,各个服务的税率都不同。
例如,“物流调度中心”服务的税率是6%,而“仓储服务”和“租赁服务”的税率分别是11%和13%。
另一方面,物流业企业缴纳税款的负担也很重。
一些物流企业将商品从深圳转运到香港等境外地区,从而避免缴纳税款。
这就导致了财政收入的流失。
三、完善物流业税收政策的建议1. 统一税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应该统一物流业服务的税率。
将不同种类的物流服务的税率统一成一个税率,并且把此税率与交通运输业相关税率相同化,可以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强税收征管。
2.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其次,应该建立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物流企业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为物流企业提供税收减免、补贴和优惠等措施来鼓励其创新和发展。
例如,政府可以向物流企业提供投资补贴,支持其投资新技术和新设施等领域。
3. 增强税收征管最后,应该加强对物流业税收征管的监督。
物流企业税收状况及研讨

物流企业税收状况及研讨物流企业税收状况及研讨随着全球经济的蓬勃发展,物流业也不断壮大,成为连接各个行业的重要纽带,对于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物流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压力和挑战。
其中,税收问题尤为突出,直接影响着物流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本文将对物流企业的税收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适当的研讨和对策。
一、物流企业税收状况1、税负较重我国税收法规日趋完善,物流企业需要支付的各项税费也日益增多,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等。
其中,增值税是物流企业最主要的税费类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2018年物流企业增值税占比达到了77.8%,税收负担严重。
2、抵免机制缺失在物流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进项和销项税额,然而,税务部门并没有为这些企业提供足够的抵免机制,导致了企业税负过高的问题。
以往的抵免政策只针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对于服务性企业的抵免政策则没有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3、发票管理不规范物流企业在进行开票过程中,存在着发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到发票损失、丢失、伪造等情况,导致了企业缴纳税款的困难。
同时,由于企业规模大,所需要的发票数量也非常庞大,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要求也更高。
二、研讨方案1、制定政策措施针对物流企业税收过重的问题,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例如对于小型物流企业实行减税减费的政策,鼓励企业的成长壮大。
同时,可以增设物流业特有的抵免政策,让企业减轻经营成本,增强竞争力。
2、强化税收执法对于发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税务部门可以在管理方面采取更严格的措施,例如实行发票监管系统,对于开票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加大对于违法企业的处罚和惩罚力度,有效减少发票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3、加强企业自身管理最终,物流企业也需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规范企业的操作流程,以减少经营风险和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总结通过对于物流企业税收现状的分析和研讨方案的提出,我们可以发现物流企业税收问题不仅仅涉及到税收额的多少,在税收体系和税收管理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物流业税收分析,1200字

物流业税收分析物流业是指通过运输、仓储、配送等一系列活动,将货物从供应商运送到客户的过程。
作为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业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持,也成为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之一。
本文将对物流业税收进行分析,探讨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物流业税收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非常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物流业税收在我国GDP中占比超过10%。
物流业的发展水平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物流业的规模和效益也在不断提升,从而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坚实支撑。
物流业税收的增加,可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力,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扶持中小企业等方面,进一步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其次,物流业税收对地方财政收入也有重要影响。
随着物流业的发展,各地在进一步开放物流市场、优化物流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从而吸引了大量物流企业的投资。
物流企业的发展不仅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还为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物流企业纳税,不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基础税种,还涉及到进出口环节的关税、消费税等其他税种。
这些税收直接进入地方财政,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繁荣发展。
另外,物流业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正向关系。
物流业的发展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而税收则是物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税收的增加可以为物流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其加大投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竞争力。
同时,税收也可以为国家提供必要的财力,推动物流业的制度创新和转型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因此,物流业税收的增长可以促进物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然而,物流业税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当前我国物流业税负较重,税收负担过高。
物流业本身是一个资本、技术和设备密集型的行业,纳税能力较强,对税收的承载能力较高。
但是,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如高能耗、高运营成本等,使得物流企业在承担税收负担时面临不少困难。
中国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分析

中国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分析税收负担问题历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尖锐、最敏感的问题之一。
因为它不仅构成了一个国家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的核心,还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现代物流业作为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同时,我国现代物流业尚处于发展阶段,发展潜力很大。
政府需要对物流业发展进行有效的财税政策的扶持。
国家对物流业的税收扶持应建立在对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正确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扶持力度,以更好地达到效果。
因此,对我国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用传统方法对物流业税收负担的分析以往行业税收负担分析相关研究往往利用传统方法计算某个行业的税收负担水平及社会宏观税收负担水平,进行比较之后得出该行业税收负担水平高低的结论。
[1] 1.我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的计算。
宏观税收负担指一个国家总体的税收负担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税收收入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反映。
计算公式为: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全国税收收入/当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我国近几年的税收收入、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到,我国2004~2006年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分别为%、%和%,呈逐年上升趋势。
2.利用传统方法对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进行分析。
2007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对物流税收试点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样本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和纳税总额,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30份。
本文以这30家物流企业为样本,利用传统税收负担评价方法对样本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进行分析。
传统税收负担水平分析公式为:行业税收负担水平=该行业税收支出/该行业增加值(1)对样本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为使分析结果合理,在分析过程中对数据进行如下加工处理:一是对物流企业增加值进行测算。
由于调查资料中没有企业增加值的数据,本文借助物流业增加值率计算样本物流企业增加值。
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税收专项调研情况报告

关于XXXX公司道路运输税收专项调研的情况报告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公司坐落于XX市XX 区XXX,系XXX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会长单位,企业社会责任感较强,近年来在我市的抗洪防汛、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等方面均作出了积极贡献。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市场经济环境较差,我公司生产经营收入也逐步呈现下滑趋势。
一、2016年到2021年9月,本地区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今后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及税收增长形势分析预测。
从2016年至2021年9月我公司生产经营收入元,累计缴纳税款XXXXX元。
受市场环境影响,运输价格逐年走低,运输行业的生产总值也在随之逐年降低;企业利润影响税收增长,近年来随着油料、人工等成本不断抬高,企业成本费用持续上升,导致现目前大部分运输企业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企业发展前景不容乐观,税收增长形式较为严峻。
二、企业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情况,市场竞争力分析和未来发展规划。
在2020年3月我公司响应政策号召推动复工复产,大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公司由原来物流信息结合普货长途高栏车、短途重型车辆的分散型经营方式转型做专一的标载自卸类散货运输,现目前公司以拥有40余台标载半挂牵引车,解决就业人员近70人,公司也在自卸类散装货物的细分市场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公司规划在未来5年内,每年增加20台以上标载运输车辆,力争在标载自卸细分领域成为全省的头部企业,助推省、市的实体经济腾飞。
三、影响企业企业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及税收增长主要因素,企业在高质量的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难题及成因分析,对打造本土知名品牌,培育壮大行业,提升行业财税贡献度的意见建议。
由于疫情和环保政策影响,大量的矿山及相关企业停工或关停,造成货源环比减少,行业结构以个体司机为主,散户的恶性竞争成了影响企业转型升级及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
恶性竞争造成的运价偏低和运营成本不断提高是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难题。
特别是在2021年以来油价持续上涨、运输价格持续下跌、业务量环比减少,公司每月还要背负着几十万的车贷和人工工资的压力,企业的竞争力反而变成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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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研究报告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研究报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二○一四年一月为全面了解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情况,深入反映物流行业税收政策诉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于2013年对927家物流企业2008-2012年5年税收支出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
被调查企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和其他等5大物流业务板块,样本取自国有、民营、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等不同类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速度我国物流企业的税收支出主要在三个环节:一是提供服务环节,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二是收益实现环节,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服务设施的持有和使用环节,涉及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近年来,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较快。
样本数据显示,样本物流企业2008-2012年税收支出平均增长9.81%,而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增长4.56%和3.29%。
对比计算,税收支出增幅比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高出5.25和6.52个百分点,大大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从税收支出结构来看,2008-2012年样本物流企业最大的税收支出税种是企业所得税,其次是营业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支出占总税收支出的80.75%。
从2008-2012年变动趋势来看,受部分地区“营改增”试点影响,2012年营业税支出占比有4.07个百分点的下降,增值税支出占比有所上升。
土地使用税税收支出占比呈先升后降趋势,反映出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政策效应。
物流企业各业务板块税收支出结构差异较大。
运输业的营业税支出占比最高,货物代理业、仓储业和快递业的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较大。
仓储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支出,运输业的车船税支出占比明显高于其他板块。
二、物流企业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评价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需要与社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本次调查,将全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全国税收收入/GDP)作为比较依据;同指标的物流业税负水平计算公式为: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物流业的税收支出/物流业增加值。
样本数据显示,2008-2012年样本企业五年间的平均税收负担水平为20.19%,高于全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18.26%)1.93个百分点,且税收负担水平呈逐年递增趋势。
如果考虑到物流企业不作为纳税人但实际负担的隐性税收支出,五年间样本企业实际税负平均水平为26.79%,比宏观税收负担均值高出8.53个百分点。
对于不同业务板块,考虑隐性税收支出的情况,运输业是税收负担最重的板块,仓储业次之,然后是货代和快递业,且物流业所有板块税负水平均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
三、现行税收制度对物流业发展的影响物流业是新兴的服务业。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进行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是其基本的运作模式。
现行税收制度与这种新的模式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必然影响物流业发展。
一是物流业税负偏重,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物流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物流企业平均利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仓储企业为3%-5%,运输企业为2%-3%,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的利润率仅为2%左右。
而企业税收负担却高于全国宏观水平,税收支出的增长速度又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
较低的利润率和较高的税收负担,导致大型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小型企业难以为继。
2012年以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逐步在全国推开,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加重。
特别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设置,从营业税体制下的3%上升到增值税体制下的11%,再加上抵扣不足,导致物流业尤其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税负增加较多。
与原来的营业税体制相比,多数企业增加一倍左右。
物流企业处于产业链条的下游,很难通过提高服务价格来弥补税率升高带来的负担。
虽然有的地方采取了财政补贴的方式,但这种临时性办法也很难复制和延续。
这就进一步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削减了利润空间,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提出,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不仅形成了房产占地实际上的重复纳税,也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在执行中也会产生地价确定标准不统一等征管问题,不利于仓储型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增值税税率不统一,对物流业一体化运作形成制约整合运输、仓储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一体化运作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是物流业基本的运行特征。
而物流业各环节税目不统一、税率不相同是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营业税制度下将物流业务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两类税目,分别实行3%和5%的税率。
为此,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物流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而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政策,仍然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税目,税率分别为11%和6%。
这不仅与国务院要求不相符合,不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增大了物流企业的纳税风险。
三是跨区域统一纳税无法实现,对物流业网络化经营形成障碍网络化经营也是物流企业基本的运行模式之一。
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取消了对物流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规定。
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设置分支机构的物流企业执行《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2〕40号)。
企业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应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得总机构统一纳税。
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式,不利于企业及时在集团内部统筹盈亏,割裂了物流企业的网络关系,增加了集团运营成本和税负,制约着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集团型企业也面临着不能合并纳税的问题。
大型物流企业普遍具有集团统一管控,分子公司分散经营的组织结构。
随着集团内部集中采购和专业化运作,极易形成同一企业集团内不同纳税主体间的进销项费用严重不匹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01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允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但是没有在全行业推开。
四是物流业所属行业边界模糊,适用税目、税率认定不清现代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产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配送、信息等多种业态,目前我国尚未统一物流行业认定标准,导致对物流业所属业态适用的税目、税率认定不清。
如,“营改增”之前,对于快递业务各地按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三个不同税目征收营业税。
由于三个税目的税率相差不大(3%、5%),因此矛盾不太突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矛盾开始凸显。
快递企业或被认定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被认定为提供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依然按提供邮电通信服务,缴纳3%的营业税。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虽然增加收派服务税目,但是收派服务与交通运输服务很难界定,势必增加纳税征管难度。
五是针对物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不多,力度不足“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都把物流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门类单设一节,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但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并没有在税收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近年来虽有个别税收支持政策出台,但都是零散的、适用面不大的规定。
针对整个物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和《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
到目前,国税发〔2005〕208号政策已于2013年8月1日失效,而财税〔2012〕13号,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同样面临后续政策的跟进问题。
已出台的税收支持政策落实不够。
对于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有企业反映,部分地区对物流企业认定和政策执行人为设限,导致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享受该项政策。
对于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部分地区不予认定为物流企业。
还有的地区重新调整了土地级别,提高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导致政策减负效应大幅削弱。
刚刚出台的财税〔2013〕106号文,明确提出国际货代服务免税政策,但是在政策落实中存在较大问题。
由于没有统一明确的政策解释,加上对行业情况和运作模式不够了解,各地税务机关在地方解释和实务操作中存在较大偏差,一些地方要求提供国际运输合同作为备案材料,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国际货代免税政策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完善我国物流业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物流业是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物流业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物流国九条”)明确提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我们建议,把物流业作为独立的服务产业看待,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政策。
(一)统一物流业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统一执行6%的税率。
此举不仅符合国务院“物流国九条”基本精神,有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体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而且符合“营改增”试点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有效解决了试点中交通运输业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同时,减少了操作层面的麻烦,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的特点。
建议设立“综合物流服务”税目,对运输、仓储、货代、配送等物流业务各环节实行统一税率、统一发票。
(二)允许物流企业集团统一纳税建议允许集团型物流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
允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物流企业集团总机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合并纳税。
(三)进一步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建议进一步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
凡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仓储设施用地均可享受该项政策。
明确将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和提供仓储服务的仓库企业视同专业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