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学家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根据《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2.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3. 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4. 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5. 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6. 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三、推荐候选人(一)推荐单位1. 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法学社团(含3个作为团体会员加入中国法学会、接受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直属研究会;2.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4.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推荐名额分配1. 属于学科研究会、综合性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属于活动开展较好、研究成果较多的专门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属于活动开展不理想、研究氛围不活跃、少有研究成果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 每个省级法学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审判理论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推荐候选人各3名;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候选人为1—2名。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介绍

法学院 南京师范⼤学法学院是全国秀的法学院之⼀,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具有法学⼀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含⼗个⼆级学科)的⼗所院校之⼀。
学院设有法学博⼠后流动站,在法理学等六个⼆级学科专业招收博⼠研究⽣,在⼋个⼆级学科专业中招收硕⼠研究⽣,并且招收法律硕⼠专业学位的研究⽣。
学院的法学学科是江苏省⼀级学科重点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学科是教育部评定的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平台为学⽣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法学院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
现有的56名教师中有教授20⼈,其中博⼠⽣导师17⼈,副教授16⼈,绝⼤多数教师拥有博⼠学位。
多位教师获得过“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佳律师”、“全国教学名师”、“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荣誉称号,公丕祥教授、李浩教授、夏锦⽂教授等在国内有着⼴泛的学术影响,李建明教授、刘远教授、贺⽇开教授也是学术界的知名教授。
这⽀优秀的教师队伍为每⼀个在法学院学习的学⽣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法学院与国内、外优秀法学院保持着良好的学术联系和学⽣交流。
学院聘请了⼀些国内教授担任学院的客座教授和讲座教授,每年定期来学院为学⽣授课,同时也经常邀请国内外法学家来学院为学⽣开设专题讲座。
近五年来,学院每年有⼗名以上的本科毕业⽣被中国⼈民⼤学、中国政法⼤学、武汉⼤学、华东政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学、厦门⼤学等法学院校接收为免试保送研究⽣。
学院还与美国马⾥兰⼤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刑事司法学硕⼠,并且与英国斯旺西⼤学、⽇本北海道⼤学等学校签署了本科⽣交流和访问协议。
学院下设的法学专业是江苏省特⾊专业,现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才培养新模式,除了从⾼考中直接选拔的法学专业学⽣外,法学院还实⾏“在我校其他专业学习两年后经过选拔考试进⼊法学专业学习的‘2+2’跨专业培养模式”;“与南京医科⼤学合作培养的医学、法学的双学位‘4+2’模式(四年医学加⼆年法学)”;“进⼊我校的外国语学院学习⼆年外语后再学习法学专业的‘2+2’外语、法学模式”。
杨兆龙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的先驱

杨兆龙杨兆龙(1904—1979),江苏金坛人,国际知名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
是海牙国际法学院1948年在全球所聘30位专家之一,《联合国宪章》法定中文本的译者,抗战胜利后任“战犯罪证调查室”主任并组建“汉奸惩治委员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以南京国民政府代理最高检察长之职促成全国上万名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获释,中华人民共和间,他致力维护司法公正,反对贪赃枉法,竭尽所能为民伸冤。
对一些贫困、受冤之被告,他还自贴费用为之辩护。
在其家乡金坛有数起被冤判无期徒刑及死刑之案件,都由他全力为之平反,卒获释放。
当时金坛无正式法院,所有诉讼案件均由代表县长之审判员监理,黑暗重重,经杨兆龙举报,县长被免职。
1931年,司法行政部改组,杨兆龙任秘书科科长。
两年后,他经时任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吴经熊推荐,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专员。
同年5月,受命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一个月后完成初稿。
1933年和1934年,他发表了《公证制度之1935年,杨兆龙在哈佛大学获法律科学博士学位,在校园内留影75但杨兆龙夫妇早已决定留在大陆。
加入九三学社 响应双百方针 倡言“社会主义法治”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杨兆龙随即将最高检察署全部档案和印章移交上海市军管会。
不久举家迁回南京,受聘担任中央大学法学院教授。
同年8月,中央大学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0年,因为得到董必武的帮助,南京大学割爱,杨兆龙调任东吴法学院院长,但保留南京大学教授名义。
杨兆龙任职东吴后,试图借鉴国外经验,将东吴法学院办成东方一流的法学院,并为此拟定了诸多教改方案。
但没过多久,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东吴法学院和复旦1951年,时任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杨兆龙与部分师生在校门口合影,后排左三为杨兆龙,左四为法律系主任倪征燠系撤并为华东政法学院。
政法学院的建校委员会名单中原本有杨兆龙的名字,但后来被相关领导打了问号,并有批示说“不必需要这些人”10。
合同契约约束双方经典名言

合同契约约束双方经典名言1. “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2. “合同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障双方权益,也能约束双方行为。
”——佚名3. “契约的力量在于诚信,无诚信则契约如废纸。
”——不知名人说4. “一份完善的合同,是双方和平合作的基石。
”——某某企业家5. “合同如同铁轨,约束着双方的运行轨迹,确保不脱轨。
”——某位经济学者6. “契约精神是商业社会的灵魂,而合同则是其具体表现。
”——著名经济学家7. “遵守合同,就是遵守承诺,也是尊重自己和对方。
”——某某名人8. “合同不是束缚,而是为了让双方在规则下自由翱翔。
”——某法律专家9. “没有严格执行的合同,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毫无威力。
”——不知谁讲的10. “契约是双方意愿的结晶,一旦达成,不可轻易违背。
”——某个知名法学家11. “好的合同,是双方利益的平衡器,也是关系的稳定器。
”——某位商业大咖12. “合同的存在,让交易有了保障,让合作有了底线。
”——某行业领袖13. “违背合同,就是破坏信任,是商业合作的大忌!”——某某成功商人14. “认真对待合同,就是对双方未来的负责!”——某著名企业家15. “合同是双方的约定,是必须坚守的红线!”——某位法律权威16. “契约的尊严在于执行,合同的价值在于遵守。
”——某知名学者17. “一份严谨的合同,能避免无数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安宁。
”——某资深律师18. “合同,是商业世界中双方的保护盾,缺之不可!”——某商业巨子19. “尊重合同,就是尊重市场规则,尊重商业道德!”——某知名评论家20. “合同如灯塔,为双方的合作指明方向,约束行为。
”——某位经济学家21. “契约一旦签订,双方就应视之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约定。
”——某法律大家22. “严格履行合同,是企业和个人立足市场的根本。
”——某商界名人23. “合同是双方诚信的试金石,也是合作成功的关键。
”——某著名商业人士24. “轻视合同,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某权威人士25. “合同的魅力在于它给予双方平等的机会和约束。
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

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作者:云南信息报转眼间,当代知名法学家蔡定剑先生逝世已届两年。
日前,“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的年度颁奖礼在京举行,诸多学界、法律界人士出席;近日,亦有同主题研讨会举行。
各界人士共同追缅英年早逝的蔡定剑先生。
一位法律学者的辞世,引来悼念、缅怀如潮,对其人格与思想的追念延续至今,其生前与逝后的影响力远远超出了法学界,而扩散到整个社会,这着实不多见。
蔡定剑先生是一位可贵的知识分子,他的言论与文字充满问题意识与实践色彩,他是一个坚韧不拔的建设者,亦是一个苦口婆心的布道者;他是一个执着的理想主义者,更是一个有良知的务实改革者。
2010年央视“感动中国”评选,将辞世不久的蔡定剑先生列入候选,称其为“一个多年前的官员,一个行事低调的学者,却用他的行动赢得了全社会的推崇与尊敬”。
蔡定剑先生把宪政学理运用到最普通的现实生活中,为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呼号、奔走。
这个国家每有公共事件发生,都不会缺少蔡定剑先生理性、坚定的声音。
从收容遣送到城管与小贩,从野蛮拆迁到反就业歧视,包括财政预算的公开、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同行学者评价其为“把宪政文本变成一种现实生活的人”。
蔡先生的心愿,正是让民主与法治、尊严与自由成为每个国人都拥有的生活状态,并通过个案的示范与不懈的布道告诉人们,其实“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
宪政民主,这些看似宏大的词汇,事实上时时攸关每一个共和国公民的尊严与福祉,而依法治国的国家理想的核心意指即在于,首先要依宪治国,确保宪政精神得以贯彻,迫使权力得到强有力的规范和约束。
正如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日前撰文所指,民主、自由、平等、法治都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要通过宪政路径吸纳、整合、表达民意,要使党对国家的领导方式与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权力运行方式协调、统一起来,要约束好公共权力,国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可能安全实现。
而在蔡老师生前,无论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内,还是回归学术之后,其孜孜以念的国家发展与改革重心,便是人大制度的完善与再造,以及公民权利的伸张与保障。
本刊执行总编朱敏对话法学家江平:救市迫需彰显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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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法律思想论文

沈家本法律思想论文沈家本是中国古代法学家,出生于宋朝时期。
一、沈家本的背景介绍沈家本出生于一个学者家庭,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
他的父亲是一位知名的法学家,因此沈家本从小就接触到法律知识,并逐渐培养了对法学的兴趣和热爱。
二、沈家本的法律思想1. 依法治国沈家本主张依法治国,他认为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础和保障。
他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主张依法制定和实施政策,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2. 法律平等沈家本强调法律的平等性。
他认为法律适用于所有人,无论贵贱、贫富都应受到同等的待遇。
他主张法律的公正性,反对以权贵地位为依据的特权制度。
3. 法律的灵活性沈家本认为法律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
他指出,法律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社会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情况。
他主张在保持法律的稳定性的基础上,允许一定程度的变通和调整。
4. 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沈家本非常重视法律教育。
他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律人才,推动法律的发展和进步。
他主张注重培养法学知识,并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三、沈家本的影响沈家本的法学思想对后来的法学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主张被后来的法学家继承和发展,并渗透到现代法学理论中。
他的依法治国观念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石,对中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四、结语沈家本是中国古代法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他的法律思想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主张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学的发展方向,也为现代法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在今天,我们仍然可以从沈家本的法律思想中汲取智慧,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学导论拉德布鲁赫阅读心得

法学导论拉德布鲁赫阅读心得法学导论拉德布鲁赫阅读心得本书的中心主题就是为了解决日益复杂的经济和政治问题。
我觉得,从实践层面看,本书为如何运用法律理性指导社会和个人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法学院学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该书的译者在序言中说,翻译本书需要“以当代西方最优秀的法学家为范本”。
他们所推崇的法学家,主要包括两位社会学家和两位经济学家,他们都曾师从社会学领域的知名学者,如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
然而,西方法学界在过去一个世纪里经历了根本性变革,随着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一大批杰出的年轻法学家涌现出来。
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报告实际上是来自于一个案例分析。
可以看到,这些法律文献通过法律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研究立法者如何建立、完善或修改法律。
除此之外,这些文献还涉及如何组织政府、发挥市场的力量、政府机构如何运行、公司内部管理、国际贸易、个人财产、健康保障、犯罪等话题。
可以说,这些文献探讨的都是社会中最基本的议题。
它们并不是教科书式的著述,而是具体案例的归纳总结,它们将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打开通往法律世界的大门,带给他们真正的启发和思考。
《法律的历史》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出发点,尤其是其中的“规范主义”部分,它让我深受启发。
我曾有过这样一种印象:马克思主义始终是以政治经济学为其理论的逻辑起点,尤其是政治经济学的那些表述,似乎更多地来自于经济学的解释方法,因此在我的理解中,马克思主义者的注意力似乎更多地集中在经济学。
我想,我是站在了误区的边缘。
在我看来,这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致命弱点。
事实上,以马克思的方式去解读和理解社会现实时,必须充分注意到经济学在当今社会的作用和影响。
例如,当我们把规范当做道德来研究时,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所谓道德并非是一种纯粹理论性的东西,它与我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
其次,本书强调不能单独依赖法律技术或程序,这无疑是值得赞赏的。
在我看来,在当今世界里,法律技术和程序越来越为各种利益集团所控制,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却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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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与《独立宣言》
言 论 、 宗 教 和 人 身 自 由 义 思 想 家 , 主 张 人 权 平 等 、 杰 斐 逊 是 资 产 阶 级 民 主 主 心 目 中 是 一 位 伟 大 的 英 雄 。 十 年 之 久 , 在 美 国 人 民 的 他 前 后 从 事 政 治 活 动 近 六 《独 立 宣 言 》 的 起 草 人 。 者 和 组 织 者 , 著 名 的 美 国 革 命 运 动 的 一 位 积 极 领 导 托 马 斯 杰 斐 逊 是 美 国 独 立 ·
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 杰斐逊(1743-1826),美国政治 杰斐逊 - , 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 家、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教育家, 第三任美国总统。 第三任美国总统。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期 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间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776年,作为一 年 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 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在 个包括约翰 亚当斯和本杰明 富兰克林在 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 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 独立宣言》 此后, 《独立宣言》。此后,他先后担任了美 国第一任国务卿, 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和第三 任总统。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 任总统。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发展民 族资本主义工业。 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 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 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 他被普遍视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 他被普遍视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 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 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
托马斯的民主思想
杰斐逊不仅继承、发展、 杰斐逊不仅继承、发展、丰富 了前人的自然权利学说, 了前人的自然权利学说,更重要的 他以自然权利为依据, 是,他以自然权利为依据,为争取 人民的自由、平等权利而进行了坚 人民的自由、 强的斗争。 强的斗争。他是第一个把自然权利 入官方文件的人, 学说写 入官方文件的人,他对 1787年修改的联邦宪法中缺少保 年修改的联邦宪法中缺少保 障人民的自由权利的条款非常不满, 障人民的自由权利的条款非常不满, 要求把保障人民自由的“权利法案” 要求把保障人民自由的“权利法案” 加到宪法中去, 加到宪法中去,主张在法案中规定 一系列人民的自由。 一系列人民的自由。
孟德斯鸠 - 影响
• 孟的社会政治思想,尤其是他的法制思想、 三权分立思想、君主立宪思想,对德国古 典哲学家康德、谢林、黑格尔也产生过不 同程度的影响。孟德理论对世界资产阶级 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他 的理论曾被欧美资产阶级革命家用作反对 封建暴政的锐利武器,尤其是他关于分权 和法制的理论更为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直 接采用。
主要理论
• • • • • • 分工理论 货币理论 价值论 分配理论 赋税理论 资本积累理论
国富论
• 《国富论》系经济学鼻祖亚当·斯 密的巨著 • 第一篇论劳动生产力改善的原因及 其生产物在各阶级的人们间之自然 的分配顺序 • 第二篇论资产的性质、积蓄及用途 • 第三篇论各国富裕进步的不同
朗·L·富勒
孟德斯鸠 - 学术造诣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 孟德斯鸠的学术造诣很深, 曾经撰写《 曾经撰写《古老和现代地 球的物理史草案》、《 》、《论 球的物理史草案》、《论 自然史的考察》、《 》、《论相 自然史的考察》、《论相 对运动》 对运动》等。在波尔多科 学院宣读过两篇关于矿藏 的论文, 的论文,还为解剖学研究 设置了年度奖金。 设置了年度奖金。在文学 领域,他提供了《 领域,他提供了《尼德的 神殿》,附以《 》,附以 神殿》,附以《塞菲斯和 爱情》、《波斯人信札》 》、《波斯人信札 爱情》、《波斯人信札》 等作品。 等作品。
他 把 法 当 作 一 种 活 动 , 一 种 有 目 的 的
主要思想
• 在人类有目的的活动中,道德和法是不可分的 • 为了正确认识法和道德的关系,首先应分清愿望 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前者指充分实现幸福生活 和人的力量的道德,后者指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 • 法和义务的道德十分相似,而和愿望的道德并无 直接联系;法无法迫使一个人达到他力所不及的 优良程度
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 亚当 斯密(1723~1790)是经济 斯密 ~ ) 学的主要创立者。 学的主要创立者。1723年亚当斯 年亚当斯 密出生在苏格兰法夫郡( 密出生在苏格兰法夫郡(County Fife)的寇克卡迪(Kirkcaldy)。 )的寇克卡迪( )。 亚当·斯密的父亲也叫亚当 斯密, 斯密的父亲也叫亚当·斯密 亚当 斯密的父亲也叫亚当 斯密, 是律师、 是律师、也是苏格兰的军法官和 寇克卡迪的海关监督, 寇克卡迪的海关监督,在亚当斯 密出生前几个月去世; 密出生前几个月去世;母亲玛格 丽特( 丽特(Margaret)是法夫郡斯特 ) 拉森德利( 拉森德利(Strathendry)大地主 ) 约翰·道格拉斯 道格拉斯( 约翰 道格拉斯(John Douglas) ) 的女儿, 的女儿,亚当斯密一生与母亲相 依为命,终身未娶。 依为命,终身未娶。
孟德斯鸠
• 孟德斯鸠,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 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 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 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 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 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 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 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 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除 此包括《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 论》。
• 美国法学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学派主 要代表之一。曾长期任哈佛大学法理学教授。 西方法学界认为富勒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权威 的法律哲学家之一。他的新自然法学说,主要涉 及他所说的自然法的程序法 。70 年代初 J.B.罗 尔斯的学说出现,富勒的学说已不如过去流行 。 主要著作有《 法在探求自己 》、《 法理学》、 《法的道德性》、《法的虚构》和《法的自相矛 盾》。
孟德斯鸠 - 重要贡献
• 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 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洛克 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 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 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 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 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 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算 做 什 么 或 变 成 什 么 。
是 什 么 和 做 什 么 , 而 不 是 去 研 究 法 打
则 认 为 法 是 社 会 权 力 , 只 研 究 法而 反 对 这 种 观 点 者
理 法 的 人 , 因 而 法 也 就 注 定 不 能 完 全
和 不 断 努 力 的 事 业 , 其 成 功 有 赖 于 处
制作:张凯 苌栋 闫洁 周杜杰 曹磊超 程晓航 涂玉辉
法学名言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 有价值——(希腊) 有价值 (希腊)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 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 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 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 博莱索) 面(博莱索)
的 美 德 。
一 种 基 督 教 的 美 德 , 而 是 政 治 上
不 是 一 种 道 德 上 的 美 德 , 也 不 是
祖 国 、 也 就 是 爱 平 等 而 言 。 这 并
我 所 谓 共 和 国 里 的 美 德 , 是 指 爱
孟德斯鸠 - 赋税理论
• 《论法的精神》(1784年),他的税收思想集中 论法的精神》 体现在该书之中 • 孟德斯鸠还从共和政体立场出发,反对赋税侵犯 市民财产所有权,认为商品税是最适合于宽和政 体性质的赋税,并承认消费课税的有利性。在赋 税的征收管理上,他批判了法国专制王权所采取 的包税制,认为包税人用无数手段使国家贫困。 可以看出,孟德斯鸠的赋税思想是以赋税来充当 保护财产的代价的利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