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院各类学术成果奖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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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奖惩制度

设计院奖惩制度

设计院奖惩制度一、前言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性较强的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素质。

本文将就设计院奖惩制度进行探讨,包括奖励政策、惩罚政策和实施方法等方面,旨在为设计院建立更加完善的规章制度提供参考。

二、奖励政策1. 优秀成果奖励对于在设计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优秀成果的员工,设计院应当及时给予奖励。

这种奖励可以包括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也可以包括精神奖励,如表彰、荣誉证书等。

2. 提升职级奖励对于在设计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员工,设计院可以适当提升其职级并相应调整薪资。

这种奖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设计水平。

3. 学术研究奖励针对那些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发表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的员工,设计院应当给予相应的学术研究奖励,包括经费支持、学术交流机会等。

4. 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在团队协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项目进展的员工,设计院应该给予团队协作奖励,以鼓励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协作精神。

5. 创意奖励对于在设计过程中提出创新性思路、有新颖设计理念的员工,设计院应当给予创意奖励,鼓励员工提高创意水平,推动设计产业创新发展。

三、惩罚政策1. 违反规章制度惩罚对于违反设计院规章制度的员工,设计院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工资、调整职务等。

对于严重违规的员工,设计院还可以考虑开除员工。

2. 工作懈怠惩罚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懈怠的员工,设计院可以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譬如扣减年终奖、降职等。

3. 不良行为惩罚对于在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员工,设计院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同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员工改正不良行为。

四、奖惩制度实施方法1. 公平公正奖惩制度的实施要求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原则。

2. 透明公开奖惩制度的实施要求透明公开,员工需要清楚了解奖惩的标准和程序,以避免出现误会和抱怨。

3. 激励为主在实施奖惩制度时,应当以激励为主,通过奖励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共赢。

土木建筑学院科研教研奖励办法(试行)

土木建筑学院科研教研奖励办法(试行)

土木建筑学院科研教研奖励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全面推进学院教研科研工作,努力实现学院发展目标,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为学院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以及主要科研教研工作在学院开展的其他人员。

3、如无特别说明,本办法所指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论著和成果奖励包括科研和教研两个方面。

4、奖励范围包括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和成果获奖等。

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论著、成果获奖的认定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的认定标准;专利特指发明专利。

5、项目、发明专利只奖励负责人;学术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且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单位署名的论文,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检索单位须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6、奖励实行积点制,同一成果在符合学院多项受奖条件时,按积点最高的一项给与奖励,不重复计算。

二、奖励原则、7、关于项目:(1)按照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的每份奖励500点。

(2)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每个奖励2000点,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每个奖励1000点;无到款经费的科研项目奖励减半(浙江省项目除外)。

(3)单个项目到款经费:初级和中级职称教师,单个项目到款经费超过20万的奖励1000点,超过50万的奖励2000点;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单个项目到款经费超过50万的奖励1000点,超过100万的奖励2000点。

(4)单个软课题科研项目,到款经费超过15万奖励1000点,到款经费超过30万奖励2000点。

(5)项目年度个人到款经费总额:初级和中级职称教师,项目年度个人到款经费总额超过20万的奖励800点,超过50万的奖励1500点;高级以上职称教师,项目年度个人到款经费总额超过50万的奖励800点,超过100万的奖励1500点。

(6)项目到款经费,只计算一次,不能同时用于单个项目和年度累计到款经费的奖励。

8、关于论文:(1)科研论文:TOP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00点,SC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800点,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00点;研究领域在工程管理和建筑学范围的论文,经认定后,论文提高一个等级对待。

2023年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

2023年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

2023年科技成果奖励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激励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奖励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内科技创新和发展领域的各类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

三、奖励评定1. 奖励评定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成果的创新性、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等因素。

2. 奖励评定由专家评审组组成,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3. 奖励评定按照奖励级别划分,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

四、奖励级别和奖金金额1. 特等奖:奖金金额为500万元。

2. 一等奖:奖金金额为200万元。

3. 二等奖:奖金金额为100万元。

4. 三等奖:奖金金额为50万元。

五、申报和评审流程1. 申报:申报成果需填写相关申报表格,附上相应材料和论证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相关部门。

2. 初审:相关部门对申报成果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奖励评定的条件。

3. 评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定奖励级别和奖金金额。

4. 公示:评审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的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颁奖:评审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由上级颁发证书和奖金,并进行公开颁奖典礼。

六、奖励的权威性和公正性1. 奖励评定由专家评审组负责,评审过程透明公开,确保评审结果公正权威。

2. 奖励评定的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励的公正性。

七、奖励的使用和监管1. 奖金金额由获奖团队或个人自由支配,用于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科研设备购置等有利于科技创新和发展的用途。

2. 奖金使用需报告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管,确保奖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调整。

2023年科研成果的评比奖励制度

2023年科研成果的评比奖励制度

2023年科研成果的评比奖励制度标题:____年科研成果评比奖励制度引言:科研成果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对于鼓励科学家的创新研究以及促进科技产出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评估和激励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制定一个科研成果评比奖励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____年科研成果评比奖励制度的制定,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评比标准的制定:1. 学术贡献:考虑研究成果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重点关注高水平期刊、会议论文和学术著作的发表。

2. 创新性:评估研究成果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或颠覆性的技术突破方面的贡献。

3. 应用价值:考虑研究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潜力和效益。

包括专利申请、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等。

4. 国际化水平:评估研究成果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影响和地位。

5. 团队合作:考虑研究团队的合作精神和互补性,包括学术、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贡献。

二、奖励层次的设立:根据科研成果的不同水平和特点,设置多个奖励层次,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金额和荣誉。

可以设置以下几个层次:1. 特等奖:评选最优秀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荣誉最高。

2. 一等奖:评选出次优秀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荣誉适中。

3. 二等奖:评选出具有一定贡献和价值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荣誉较低。

4. 三等奖:评选出具有一定潜力和实用性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和荣誉较低。

5. 集体奖:评选团队成果突出,具有重要创新或应用价值的科研团队。

三、奖励金额的分配:1. 特等奖:该奖项是对最优秀的科研成果的认可,可以设立一个较高的金额作为奖励。

该金额可以用于支持科研人才的培养或项目的进一步研发。

2. 一等奖:对于次优秀的科研成果,奖励金额适中,既能激励科研人员,又能为科研项目的推进提供资金支持。

3. 二等奖:奖励金额较低,主要作为对科研人员努力的鼓励和认可。

4. 三等奖:奖励金额较低,主要作为对有潜力项目的支持和鼓励。

四、奖励的评选和颁发:1. 评选委员会:设立评选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组成,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筛选。

工程奖励规则方案

工程奖励规则方案

工程奖励规则方案一、总则为了激励和奖励工程领域的优秀人才和创新成果,提高工程技术水平,促进工程发展,特制定本规则。

二、奖励对象1. 突出贡献奖:对在工程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专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创新成果奖:对在工程技术创新和发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奖励内容1. 突出贡献奖:奖励对象的工程成果将被收录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宣传和推广,同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创新成果奖:对获得的工程创新成果进行专业评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专利证书,并助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四、提名和评选1. 提名方式:提名人应提交提名表格,提名人可以是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合作单位或相关专业组织。

2. 评选标准:根据工程成果的创新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技术进步的贡献程度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定选优;参评成果需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专利,并经过实际应用和验证。

3. 评选程序: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进行初审和终审,根据提名材料和实地考察结果综合评定获奖名单。

五、奖励资金1. 突出贡献奖:对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颁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奖金。

2. 创新成果奖:对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颁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奖金。

六、重大贡献奖励实施方式1. 颁发荣誉证书:颁发特设的突出贡献奖荣誉证书,并予以公示和宣传。

2. 颁发奖金: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至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指定账户,并向社会公示。

七、创新成果奖励实施方式1. 颁发荣誉证书:颁发特设的创新成果奖荣誉证书,并予以公示和宣传。

2. 颁发奖金: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金至获奖单位或获奖个人指定账户,并向社会公示。

3. 推广应用:对获奖成果进行推广应用,鼓励转化成为科技产品或工程项目,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八、奖励管理和监督1. 严格审核:对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2. 多方监督:成立奖励专家委员会和监督机构,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我校集体和个人,激励广大教职员工潜心研究,开拓创新,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大成果,增强学校的科研竞争力和整体实力,保证学校科研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的知名度与美誉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奖励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专著等科研成果应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校教职员工为第一完成者的成果。

合作研究项目、我校教师在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或我校教师指导的校外研究生发表文章时,若我校教师为第一完成者、我校为第二署名单位,按40%的比例计算奖励。

第三条申报奖励的论著和科研论文必须是申报人公开出版的专著和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研究综述。

论文的字数为1500字以上(含1500字),研究综述5000字以上。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对象第四条符合第三章规定的科研成果。

第五条凡我校教职员工均可依照本办法申报有关奖项。

第六条凡我校教职员工为第一完成者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所得奖励由排名第一的作者具体分配。

第三章奖励标准第七条论文奖(一)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10万元/篇。

(二)在《科学》、《社会科学》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3万元/篇。

(三)凡被SCI(科学引文索引)光盘版、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人文与艺术引文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1万元/篇。

(四)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网络版、EI(工程索引)光盘版(期刊论文)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4000元/篇。

(五)凡被EI(工程索引)光盘版(会议论文)、ISTP(科学会议录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ISSHP(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2000元/篇。

(六)凡在国内三大文摘杂志(《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或原文70%以上转载论文;国内一级学术期刊(浙江大学最新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日报》、《光明日报》、《教育报》科学理论版刊登或转载的学术论文,奖励4000元/篇。

设计所奖惩制度

设计所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若设计所员工参加招投标项目设计中标者,公司给予项目组30000人民币奖励。

2)本公司每年获市级奖设计项目,获三等奖者,公司奖励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4000元人民币。

3)本公司每年获省级奖设计项目,获三等奖者,公司奖励5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8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人民币。

4)本公司每年获国家级奖项设计项目,获三等奖者,公司奖励2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奖励40000元人民币,一等奖奖励80000元人民币。

(二)惩罚制度
1)设计所若人事或设计图纸发生质量事故(经公司认定由工作失职造成的),所长及总工应承担一定责任,并罚一定数目的罚款(具体金额视具体情况待定),由设计所各专业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讨论执行。

2)设计成果或服务造成甲方投诉,经核实缺由设计方原因,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由设计所执行,由所长(200元)及总工(200元)和项目负责人(600元)承担责任。

3)设计成果(送审成果及正式成果)出现因工作态度造成的错误,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每次不低于100元人民币罚款,以此类推。

由设计所执行,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者承担责任。

4)不按时出图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相应月工资10~20%),由设计所执行,设计者承担责任。

建筑获奖奖励机制方案

建筑获奖奖励机制方案建筑获奖奖励机制方案引言建筑行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环境、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建筑行业的发展往往会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支持。

建筑获奖奖励机制是一种对优秀建筑项目进行认可和激励的方式,可以提高建筑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创新和可持续性,推动建筑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本文将围绕建筑获奖奖励机制,从设立机制的目的与原则、奖项设置与评选流程、奖励形式与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一、设立机制的目的与原则1. 目的设立建筑获奖奖励机制的目的是鼓励建筑设计与施工的创新、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认可与宣传优秀的建筑项目,推动公众对建筑的关注与认可;激励建筑师和专业人士开展优秀的设计与研究工作,增加行业的竞争力。

2. 原则(1)公正、客观原则:建筑获奖奖励机制的评选应该公正客观,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性和真实性,避免人为主观因素对评选结果的影响。

(2)专业性原则:评选机制应由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选,以确保评选过程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市场导向原则:奖励机制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建筑设计和施工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流程1. 奖项设置(1)设计与建造奖:评选优秀的建筑设计方案和优秀的建筑施工项目,旨在提高建筑设计与施工的质量和效果。

(2)创新奖:评选在技术、工艺、材料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的建筑项目,鼓励科技创新,促进行业发展。

(3)可持续发展奖:评选符合环保、节能、低碳等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建筑项目,推动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

2. 评选流程(1)投稿阶段:建筑单位或个人可以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纪实、相关证明文件等。

(2)初评:评委会对投稿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优秀项目。

(3)现场评审: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了解项目的实际效果与达到的目标。

(4)终评:评委会根据现场评审的结果进行终审,确定获奖项目。

工程建筑设计院奖金分配办法.docx

⼯程建筑设计院奖⾦分配办法.docx建筑设计院 (建筑业务 )奖⾦分配办法总则第⼀条为了有效激励设计⼈员的⼯作积极性,合理分配奖⾦,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向⼀线设计⼈员、专业⾻⼲、效率以及积极配合⽀持院⼯作倾斜的奖⾦分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奖⾦分配办法按项⽬划分计提设计⽣产奖;按专业注册情况发放注册奖;按科技创新、表现优异、⽀撑部门⼯作为全⾯完成公司下达考核指标的整体利益设置综合奖。

第三条本办法作为 2013 年度奖⾦分配办法,试⾏⼀年。

第四条本办法在执⾏过程中,如遇公司体制及政策的变化⽽影响本办法的执⾏,须重新修订奖⾦分配办法。

第⼀章奖⾦分配的形式院所奖⾦按设计⽣产奖、注册奖和综合奖三种形式进⾏分配。

1.设计⽣产奖:按每个设计⼈员完成的实际计算产值 (实物出版和电⼦流程均完成 )提取奖⾦,实⾏⽉度视项⽬情况预发,年度结算。

2.注册奖:为⿎励设计⼈员积极参与专业注册考试,且注册在本公司给予的年度补贴。

3.综合奖:在本年度⽣产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在科技创新、设计质量、服务、时限上表现突出,以及服从⼯作安排⽀持部门整体利益设置的奖⾦。

第⼆章奖⾦计算办法第⼀条设计⽣产奖1 .设计⽣产奖按设计项⽬计算产值的25% 提取,上不封顶。

2 .鉴于⽬前建筑市场对设计项⽬的收费差异较⼤,为消除同类项⽬因设计收费不同造成个⼈设计⽣产奖的差异,体现同⼯同酬的分配原则,特制定建筑院常规设计项⽬的标准计算产值,详见第⼀条第 3 款。

3.根据近年来设计项⽬的实际情况,建筑院以通信建筑⼯程、民⽤建筑⼯程、办公装修⼯程以及可⾏性研究报告(含项⽬建议书)居多(占本院设计业务的95% 以上)。

上述项⽬的计算产值,根据其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和规模⼤⼩等因素确定,具体如下:(1 )通信建筑⼯程:通信建筑⼯程计算产值按60~100元/平⽅⽶。

其中:a)建筑⾯积 2 万平⽅⽶以上按 60 元/ 平⽅⽶;d)技术含量⾼或设计难度⼤时可乘以不⾼于1.15 的难度系数。

学术成果奖励制度

学术成果奖励制度背景本学术成果奖励制度的制定旨在鼓励教职工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并对其取得的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通过这一制度的推行,旨在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促进学术研究的发展。

目标本学术成果奖励制度的主要目标如下:1. 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热情;2. 鼓励教职工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3. 增加学校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奖励类别根据贡献的程度和学术成果的重要性,本学术成果奖励制度将学术成果奖励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一等奖2. 二等奖3. 三等奖奖励标准为了保证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本学术成果奖励制度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学术成果进行评判:1. 学术水平:学术成果在同行评议中的认可度和学术影响力。

2. 创新性:学术成果的创新程度和研究的深度。

3. 实用性:学术成果对学科或实践的贡献程度和应用前景。

评选程序1. 提名:教职工可以自荐或由其他教职工提名奖励候选人。

2. 评审:由学校相关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对提名的学术成果进行评审和打分。

3. 决策: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学术成果奖励,并确定奖励的级别。

4. 颁奖:学校会组织相应的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等奖励。

奖励的福利获得学术成果奖励的教职工将享有以下福利:1. 奖金:获奖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对其所取得成果的鼓励和奖励。

2. 荣誉称号:获得学术成果奖励的教职工将获得相应的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学术研究中的杰出贡献。

3. 学术支持:获奖者将得到学校的学术支持,包括优先资助、项目支持等,以进一步促进其学术研究的发展。

结论通过学术成果奖励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激发教职工积极从事学术研究的热情,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

希望这一制度能够对教职工的学术研究工作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推动学校的科研事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关于学术成果奖励制度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学校相关规定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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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院各类学术成果奖励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提高业务能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设计院综合实力,对获得各类技术性荣誉称号、科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各类技术、学术成果获得者:
1.设计院设计的工程获得省、部、国家级等奖项,参与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者;
2.参加上级或行业、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比赛、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
3.撰写并正式发表科技类的论文、著作,或获得符合有关要求的科技类的优秀论文、著作奖励者;
4.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起草、制定并冠以总公司名称、个人名称者;
5.在具有权威性的专业机构组织的QC小组或类似的评优活动中获得集体或个人荣誉称号、科技成果奖励称号的集体和个人;
6.获得上级部门授予的技术、学术类荣誉称号,或受到上级表彰、奖励者(包含业主奖励)。

7.设计类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通过者;
三奖励标准
设计院每年从预算经费中划拨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获得荣誉奖励基金。

1.省、部、国家级优秀设计等奖项奖励级别及标准
2.各类业务比赛、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奖励标准
3. 撰写并正式发表科技类的论文、著作奖励级别及标准:
4.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起草、制定奖励级别及标准:
5. 获得 QC 小组、技术创新等评优活动奖励级别及标准:
省部级
(按获奖等级分 别乘 1.2,1.1,1.0 的系数)
项目负责人 1000 专业负责人 800 主要设计人 500 元
主体专业不 得超过两人, 附属专业不 得超过一人。

6.获得上级部门授予的技术、学术类荣誉称号励级别及标准:
7.设计类执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通过者
四审查与评定
1设立获得荣誉称号及科技成果奖励需由院长办公会进行确认及审查工作,最终讨论确定。

2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于次年的2月进行评定,由符合奖励条件的部门部或个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

所获荣
誉的时间范围为当年度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且该荣誉在我设计院工作
期间获得,获得荣誉后调离设计院工作岗位的,不再予以奖励。

3个人行为参与民间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评选,且与设计院业务没有关联的,不纳入本办法奖励之中。

仅以获利为目的的协会性质的社团所组织的的
竞赛、评选活动所获得的荣誉称号,不纳入本办法奖励。

4对获得设计院外荣誉,同时又为设计院带来巨大效益的,可按设计院其它有关奖励政策申报相应的奖项,但不重复奖励。

5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5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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