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 人性论
人性论

关于人的共同本质的理论。
通常指撇开人的社会性和阶级性去解释人的共同本质的观点或学说。
休谟的哲学著作。
写于1732~1736年,全书3卷,1739年后分卷出版。
作者试图把实验推理的方法推广应用于精神哲学,剖析人性中的理智和情感,建立一个新的科学体系。
第一卷阐述认识论,提出了他的不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学说。
第二卷以感觉性观点说明伦理学和美学问题,认为快乐的感觉是善和美的共同基础。
第三卷论述快乐论、功利论的伦理学原理以及人性论、契约论的政治学原理。
他提出支配人的生活的是意志、情感(或激情)而非理性,道德和政治的基础是“自利心”,以及同“自利心”相辅相成的“同情感”。
出版后,由于公众反应冷淡,休谟对全书作了改写、修订。
具有天赋的“善端”,具有一种先验的道德观念的萌芽,这是人异于禽兽、高于禽兽的本质的特征。
因为人心天赋是善的,所以人性也是善的。
他也认识到道德观念的形成与后天的培养有一定关系,人心有与生俱来的善端,但要发展这种善端,就必须存心、养性;存心就是存养这些善端,养性就是培养这种善端,使其不断发挥完善。
所以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
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
”孟子的性善论作为儒家的正统思想,传播广泛,影响深远,以至宋代启蒙读物《三字经》开篇就云:“人之初,性本善。
”国外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和法国哲学家卢梭。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认为人虽然有自利要求,但人具有理性,能把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按照理性的原则进行协调,从而取得和谐。
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性原来都是善的,原始社会的人都是生活在自由平等之中,快乐、天真而自由,只是由于历史发展与社会制度等原因才变恶。
我国最先主张“性恶论”的是战国中期人荀子(荀况),他认为,人生来性就是恶的,后天教育可以由恶变善。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休谟人性论

休谟人性论读后感休谟人性论
休谟的人性论以其创见和深刻的观点而闻名,读后我深受启发并对人性有了更深入的
理解。
休谟主张人性是由感觉和情感驱动的。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和决策都是基于对感觉的追
求和对情感的回应。
这一观点让我意识到,尽管理性思考在人类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但我们不能忽视感觉和情感对我们的影响。
人性论中讨论的另一个重要主题是人类的自私本性。
休谟认为,人们的行为往往是出
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他提出了一种“利己主义”的观点,认为人们更倾向于追求自
己的利益而不是他人的利益。
这使我思考人类行为的动机和社会中的合作与竞争。
此外,我也对休谟对道德观念和道德判断的观点产生了兴趣。
休谟认为道德是建立在
感觉和情感基础上的,而非理性思考。
他质疑了道德观念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认为道
德标准是主观的,因为它们基于个人的喜好和厌恶。
这让我重新思考了道德判断的本
质和价值。
总的来说,休谟的人性论为我提供了对人性和行为动机的全新视角。
他的观点挑战了
传统的理性主义观点,强调感觉、情感和自私的本性对人类行为的重要性。
读完这本
书后,我对人类行为的理解更加深入,也更加意识到理性和情感对我们的日常决策和
生活选择中的作用。
人性论读书笔记

人性论读书笔记在阅读休谟的《人性论》时,我仿佛踏入了一个深邃而充满思考的世界。
这本书对于人性的探讨细致入微,发人深省。
休谟在书中开篇就提出了对于印象和观念的区分。
印象是指我们在感官上直接感受到的强烈而生动的知觉,而观念则是印象在思维和记忆中的微弱副本。
他认为,人类的一切思想和知识都来源于印象。
这一观点让我开始反思我们日常的认知方式。
我们常常自以为对事物有着深刻的理解,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可能只是基于一些模糊的观念,而非真正清晰强烈的印象。
在关于因果关系的论述中,休谟的见解极具颠覆性。
他指出,我们所谓的因果关系并非基于必然的逻辑联系,而是源于我们在经验中观察到的事件的恒常结合。
例如,我们看到火燃烧,就认为火是导致热的原因。
但这种因果判断并非先于经验而存在,而是通过反复的观察和习惯形成的。
这让我意识到,我们在生活中很多习以为常的因果推断可能并没有坚实的逻辑基础,只是我们的思维惯性使然。
谈到情感,休谟认为骄傲与谦卑、爱与恨等情感是人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骄傲往往源于我们对自身有价值的品质或与我们相关的事物的认知,而谦卑则相反。
爱与恨则是在考虑到他人对我们或与我们相关的人、事物的影响时产生的。
这让我思考起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我们的情感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我们对自身和他人的认知紧密相连。
在探讨道德时,休谟强调了道德判断并非仅仅基于理性,而是更多地依赖于情感和同情心。
他认为,我们对于美德的赞赏和对恶行的谴责,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我们内心的情感反应,而非纯粹的逻辑推理。
这使我重新审视社会中的道德标准和个人的道德行为。
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做出道德判断并不是因为我们能够清晰地论证其合理性,而是因为我们在情感上有所倾向。
休谟对于人性的研究并非局限于抽象的理论,而是试图将其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相联系。
他让我明白,哲学思考并非高高在上、远离尘世,而是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周围的世界。
然而,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对休谟的一些观点产生了疑问和思考。
0270《人性论》——大卫·休谟(1)

0270《人性论》——大卫·休谟(1)第一卷论认知第一章论观念的起源、组成、联结及其抽象意义等1、感知可划分为两类,一是知觉(sensation),一是映像(reflection)。
知觉出于某种我们尚且不知的缘故,最先诞生于心里。
映像很大程度上是我们的认知的产物,而认知又是感知的产物。
2、人脑从一个认知转换到另一个认知过程之中,具备三种特性,相似性、时空连贯性以及因果性。
3、关联性认知的七类范畴:•相似性:如果不存在相似性的话,也就不会存在任何哲学意义上的联结;没有任何两个物体是完全一样的,只是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而已。
•同一性:适用于所有终将死去的个体。
•时空性:所有比较与对比的终极来源,比如距离远近,比如上下位置,比如先后顺序等。
•具体性:所有物体都具备一定的数量、大小,等等。
•差异性:如果两个物体共同具备某种特质,而只存在程度上的区别。
•矛盾性:事实上除了存在的认知与不存在的认知之间,没有其他情况下会出现两个完全对立的认知;存在的认知与不存在的认知二者同样指向某一具体对象,区别在于不存在的认知指向的是任何时空中都不存在的物体。
•因果性:根据各种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对立关系,比如水与火、冷与热,等等,我们才能发现与现实生活中对立的现象;这一自然存在的因果关系便是哲学上所谈的第七类联结关系。
第二章论时间与空间观念之无限可分性1、所有的抽象认知从某种程度上看其实都是具体的;因为抽象认知是从普遍事例中概括而来,所以能够代表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抽象认知也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另外一些物体,它们存在着相似性又在某些方面不同。
2、空间认知是通过触觉和视觉两种方式传达到人脑的,如果某个对象既不可见又非可触知,那必然它不具备延伸性。
代表延伸性的那个复杂感知是由诸多次级感知组成,这些感知在视觉或触觉上不再具备可分性,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拥有一定色彩与实体的原子或粒子。
人性论读后感

人性论读后感《人性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所著的一部关于人性和道德的哲学著作。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深入和有启发性,对于理解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和参考。
在《人性论》中,休谟提出了他的观点:人性是基于感觉和经验的。
他认为,人的行为和决策是由自己的感觉和经验所决定的,而不是由理性或道德所主导。
他通过分析人们的欲望、动机和行为来解释道德行为的来源。
休谟认为,人性的根源是人类对于快乐的追求和对痛苦的回避。
他认为,我们的欲望和动机的本质是由我们的感官所决定的,我们的决策也是基于利己主义的。
他认为,道德行为和我们自身的利益是相互关联的,我们之所以会有道德行为,是因为人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帮助他人或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和满足。
这种观点对于道德的理解和评价提出了挑战。
在阅读《人性论》的过程中,我对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我认识到,人的行为和决策确实是受到感觉和经验的影响,而不是完全由理性或道德所主导。
人们的行为往往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和快乐的追求,而非真正的道德动机。
但是,休谟的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他忽略了人类道德行为中的共情和同理心的作用。
虽然人的行为确实是基于个人利益,但休谟从这个角度忽略了人类社会中的合作和互助的重要性。
人们通常会根据他人的需要来行动,通过共情和同理心来推动道德行为的实施。
这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休谟没有对此进行深入讨论。
另外,休谟关于道德的讨论也忽略了社会规范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不同的社会和文化对于道德的认知和评价并不相同。
有些行为在某个社会和文化中可能被视为道德行为,而在另一个社会和文化中可能被视为不道德的。
休谟的观点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从而忽略了社会和文化对道德认知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读完《人性论》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和启示。
这本书对于理解人性和道德的本质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观点。
虽然休谟的观点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但这本书依然对我在道德问题上的思考产生了重要影响。
休谟的人性论

著作简介:
《人性论》写于1934-1937年。 该书分三卷,分别为:论知性,论情感和道 德学。 休谟被称为“英国古典经验论的最后一位代 表人物”,可见他的这本书主要是以经验和 观察为线,逻辑推理为针,将人性理论给编 织起来的。 休谟将自己的哲学称为“人的科学”或“人 性科学”。
《人性论》第一卷中,休谟主要探讨的就是人类对 于外部世界的感知和认识,即人类的心灵和感官是 如何发生作用以构成人类头脑中的世界,人是如何 认识和理解世界的。 第二卷探讨情感,不同情感会引导人不同的行为。 休谟探讨人性的特点,研究认识论的最终目的是要 说明其对于道德、正义、权利等抽象观念的产生的 意义。所以,在第三卷中,休谟阐述了正义观念、 财产权利观念,甚至国家的形成等问题。
自然资源的相对匮乏只是政治社会产生的外 部条件,与之相比,休谟更强调的是人性的 自私和慷慨。 “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 正是这种自私和慷慨之间的平衡与协调即 “共同利益感”,构成了政治社会的产生机 制。
政治社会的政治德性问题:
休谟在《人性论》中把情感分为直接情感和 间接情感。在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中,间接 情感又是休谟论述的主要核心。 在间接情感中,休谟认为主要有两组即骄傲 与谦卑,爱与恨。他们的区别在于骄傲和谦 卑的对象是自我,而爱与恨的对象则是外在 于自我的他人。
理性与情感:
情感和理性的斗争自柏拉图以来就成为哲学史上的 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柏拉图提到个人是城邦的缩 影,城邦是个人的扩大。因此一个人的灵魂与美德 的要素与城邦相应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素之间是同构的。 一个人的灵魂中包含理性、激情和欲望三个要素, 理性在价值上无疑是最高层次,激情次之,欲望又 次之;相应地,城邦中哲学家代表理性,军人象征 激情,而从事经济活动的生产者则代表了欲望。并 且,柏拉图指出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使理性居主导 地位,统率激情,控制欲望。
人性论-休谟

人性论休谟副标题:在精神学中采用实验推理方法的一个尝试从知性、情感、道德三个方面讨论人性的原理知性:印象和观念,印象包括单线的生动活泼的感觉和反应,是最初呈现于人心中的意识。
这种原始印象是一切思想、一切观念的来源,观念则是这些印象的黯淡的复本。
印象先于观念,一切的观念都来于印象,这是他的任性科学的“第一原则”。
人的知识不仅源于经验(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而且限于经验。
我们不仅不能知道在我们之外的事物是什么样子的,而且根本就无法知道我们之外是否存在任何事物。
怀疑论观念并不是完全松散而无联系的,有一种联系的纽带,可使一个观念自然引起另一个观念,这就是观念的联系或联想。
这种联想的原则有三种:类似、时空接近和因果关系(自然关系)。
休谟认为,观念之间还有由人心所进行比较而非由联想产生的关系:类似关系、同一关系、时空关系、数量比例、性质程度、相反关系、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哲学关系)。
另外,将(类似、相反、数量比例和性质程度)&(同一关系、时空关系、因果关系)按是否需要经验验证区分两类。
人的科学,是其他科学的唯一牢固的基础,又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第一卷论知性第一章论观念、它们的起源、组合、抽象、联系等第一节论人类观念的起源怎么说呢,观念和印象一定相辅相成的,每一个简单观念都有和它类似的简单印象,每一个简单印象都有一个和它相应的观念。
我们在暗中所形成的那个“红”的观念和在日光之下刺激我们眼睛的那个印象,只有程度上的差别,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命题:我们的全部简单观念在初出现时都是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相应,而且为简单观念所精确地复现。
由恒常的经验发现,简单印象总是先于它的相应的观念出现,而从来不曾以相反的次序出现。
我们教孩子红黄蓝绿或者酸甜苦辣这些观念的时候,必须先给他以相对应的印象。
另外科学研究的概念,也可以用来证明印象和观念出现的先后顺序。
另外的证明:盲人等。
第二节题目的划分印象分为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你想哦,冬天的雪花,寒冷刺骨,讨厌寒冷,希望温暖。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休谟人性论基本观点
黑格尔(Kant)是启蒙时期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之一,他的理性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人类的心理。
其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就是他的人性论基本观点。
一、人性基于本能
黑格尔认为,人性是本能的基础,一个人的本质是有秩序的,而本能则是行动的指导原则。
人的行为可以被称为一种“精神的行为”,当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人会以一种比较稳定的方式、有目的的思考做出反应!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在正确的时机采取正确的行为,从而获得正确的结果。
二、行为出于意识
黑格尔认为,人的行为不仅来自本能,而且还来自意识,而意识则是基于人类的认知力和直觉力。
他认为,一个人要从一个好的位置开始思考和行动,就必须要“反思”,用自我认知和直觉力来判断自己要采取什么行动,从而在遭受挫折时找到新的主张。
三、行为出于实践
最后,黑格尔相信,人的行为也来自于实践,实践是指看到别人的行为并学习如何表现出来的行为。
他认为,看到这样的行为,身体就会产生一种模仿性的反应,并让人掌握行动的正确方式,从而达到用意识来调整行为的目的。
四、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
最后,黑格尔认为人类是有价值的,他认为自体和自身行为是受普遍和国家规定的,这些规定是人类种族的共同特质,人们有义务遵守这些规定,这也是人类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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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来论述:知性、情感和道德学(至于这个分类原则的标准何在,昨晚我舍友问到这个问题,我无言以对,今日看重新看书,休谟提到“知性和情感这两篇是单独构成一系列完整的推理连锁的;我欣然利用这种自然的划分来试一试一般读者的趣味”[见原书第一、二卷前面的通告])。
休谟的人性论是建立在精神科学的研究方法基础之上的,因此他首先是从分解人性组成部分开始----这也是本书难读之处,中国论述人性大多直接提出观点,然后寻找论据,而缺少系统分析,因此很多学者认为中国至今没有自己的人性论而仅仅拥有人性观(中国人的研究思维模式大多是从现象中寻找经验概括,后产生理论,再用理论来解释现象;西方人的思维大多从理论出发提出假设,然后通过观察现象来检验理论),而休谟也没有具体的给出人性的确切定义。
知性成为休谟考察的起点。
一、知性因为时间与精力的关系,对于知性部分的阅读并不完全,也因为我所要研读的主要部分在于情感和道德学,所以对于第一卷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了观念的起源于时间与空间观念上。
知觉(perceptuns)是第一个概念,其中包括印象(impressions)和观念(idea)。
这两个概念贯穿于整个人性论始终,并且人性中的其他概念都基于此。
印象:初次出现于灵魂中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观念: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的意向。
印象和观念都可以分为简单与复合,“一切简单观念和印象都是互相类似的;而复合观念和印象既然由简单观念和印象形成,我们就可以概括的断言,这两类知觉是精确的相应的----我们的全部简单观念在初出现时都是来自简单印象,这种简单印象和简单观念相应,而且为简单观念所精确的复现”(p15)。
在印象中,又可以分为感觉(sensation)印象和反省(reflection)印象,前者由我们所不知的原因开始产生于心中,后者大部分由我们的观念得来,即由我们反思而得来。
是我们对外界可感知的性质(p403)。
“反省印象只是在它们相应的观念之前产生,但却出现在感觉印象之后,而且是由感觉印象得来得(p19)”。
观念则可分为记忆(memory)观念和想象(imagination)观念,前者复现于一个印象和一个观念之间,后者复现时完全失去活泼性,成为一个纯粹的观念。
想象,这个概念在下面的情感篇里也将占据很重要的位置,通过想象我们的“同情”才能够产生,因而出现骄傲、谦卑等情感。
“记忆的主要作用不在于保存简单的观念,而在于保存它们的次序和位置;想象可以自由的移置和该变它的观念(p20)”观念是我们对物质的广袤和填充性(p403)。
因此,观念之间的推移可以有三种方式:类似、时空接近和因果关系。
其中因果关系被休谟看作是我们进行逻辑思维,以及情感推移的最基本的方式,是进行推断的唯一可能。
构成我们思想和推理的共同题材一般是产生于我们简单观念之间的某种结合原则的那些复合观念,复合观念有三种表现方式:关系(relation)、样态、实体(substance)。
关系,把两个观念在想象中联系起来,并且比较之,即是这两个关系只是在任意的想象中结合起来的。
休谟将所有的关系分为7大类:类似关系(resemblance)、同一关系(identity)、空间和时间关系、数量和数目的比较关系、轻重关系、相反关系(contrariety)、相对关系(自然的关系)。
这些关系中,由观念所完全决定的关系有类似关系、相反关系、轻重关系(性质的程度)、数量或数的比例;不由观念所决定的关系有同一关系、时空中间的位置、因果关系。
所谓实体,只是一些特殊性质的集合体的观念。
样态则是由一些分散在不同主体中的简单观念所构成,它们所表象的性质不是被接近关系和因果关系所结合的,即是接合在一起,也不能被认为是复合观念的基础。
(概念的)变与不变是区分样态与实体观念的标准。
休谟所提到的空间观念是广袤,我们的观念是广袤的最小部分的妥当表象,因为我们的最小观念限制了我们对空间的再分割,而广袤的无限性表现在于无限的扩张性,并非可分割的无限性(从巴别塔的启示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我们追求无限的扩张时,注定会回到原点)。
休谟进一步指出,两个物体间的距离概念,即广袤,是由我们的视觉得来的感觉,或是由这些感觉产生的某种内在印象。
空间的基本单位是数学点。
时间具有连续性,两部分之间不可再分,时间的基本单位是刹那。
在空间与时间之中填充着真实的对象或存在。
从空间和时间的维度来看,因果关系的必要条件是接近关系,因为必须先确立时间上因先于果,并且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因果关系才能成立。
以上是对知性部分的理解,对于概然推断的缺失,十分遗憾,但时间有限,留待以后再读。
二、情感休谟在论述情感的过程中,仍然首先关注到印象,将感觉印象解释为原始印象,由苦、乐等感官印象组成;将反省印象解释为次生印象,由情感和类似情感的情绪组成。
情感的对象是自我,例如骄傲(pride)对于自我便产生优越的情感,谦卑(humility)便产生不够优越的情感。
休谟在谈论情感的时候很注重“同情”的作用,并且通过想象而产生我们的其他情感和情感间的推移。
在休谟看来,情感存在于两个观念之间,即“呈现于心灵的第一个观念”(表象着情感的原因)和“自我”观念(表象着情感的对象)。
在原因当中又可区分出发生作用的性质和那种性质所寓存的主体(如,美的性质和美的所有者)(p313),骄傲和谦卑是根据自然的原则而产生的,并且每个不同的原因并不是借一个不同的原则适合于其情感的。
“骄傲和谦卑的每一个原因,并不是借着一种各别的、原始的性质适合于这些情感,而一定有或多或少的条件是这些情感所共有的,并且是它们的效能所依据的”(p316)。
要探究那些原因中的共同成分,休谟提出了三种对于知性和情感有巨大影响的特性:1.观念的联结(当一个观念呈现于想象中时,其他相关观念也就随之进入心灵);2.印象的联结(印象间也有和观念一样的联结,与观念的联结不同,只存在类似关系);3.以上两种联结关系是十分互相协助、互相促进的,当会合于同一对象上,推移过程更容易完成。
以上是休谟对于情感的发生机制的一个描述。
紧接着,休谟提出,情感的两个特性:1.对象----自我;2.苦乐感觉。
因此情感的原因也有两种假设的特性:1.它们对自我的关系;2.它们产生独立于情感之外的痛苦或快乐的倾向。
休谟推理出自然对某些印象和观念赋予某种吸引作用,并且一经出现就自然的引起它的相关的印象或观念来。
因此,他断言,凡与我们自己关联着的一切愉快的对象都借观念和印象的联结而产生骄傲,而反之则都产生谦卑(p325)。
同时他提出了5种限制,即1.凡与我们有关而产生苦乐的每样事物,也同样都产生骄傲和谦卑;2.愉快的或不愉快的对象,不但要与我们自己有密切关系,而且要为我们所特有,或者至少是我们少数人所共有的;3.令人愉快或令人痛苦的对象,必须不但对我们,并且对其他人也都显而易见;4.根据这些情感的原因的变化无常,以及这种原因和我们自己联系的时期的短暂得来的;5.通则不但在其他一切情感上有极大的影响,就是对骄傲与谦卑也有极大影响。
与骄傲与谦卑不同,爱与恨的对象是我们意识不到他的思想、行为和感觉的某一个起他的人,刺激起爱与恨情感的原因是复合原因,因此这个对象并不是这些情感的原因,并且单独也不足以刺激起这些情感。
我们知道想象很容易由远及近,但不容易有近及远(比如,我们的想象可以很容易的由较小的对象转移到较大的对象---妻子、母亲转移到丈夫、父亲,但是反之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休谟认为爱与恨这类较“远”的情感转移到骄傲与谦卑这类较“近”的情感是比较容易的,反之则困难。
通过这种想象,我们可以对我们对于富人的尊视做出解释----同情(一种心理上的分享),这与富人所拥有的所有物和我们希望沾到礼仪的心理,共同构成了其原因。
想象和同情是人类感情产生和转移的重要概念。
爱与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灵魂中纯粹的情绪,即骄傲与谦卑;其二是爱与恨不自足欲望的产物(有一个努力求达到的目的p404),即慈善与愤怒(通过心灵的原始结构与爱和恨结合)。
灵魂的原始性质分为:任何程度的完善性,即尊重;达不到完善的,残缺、拙劣的情感,即恶意(使我们在不受他人侮辱或侵害时,对于他人的苦难或不幸发生一种喜悦)。
在考察别人的品质和境况时,我们若是考察它们本来真实的样子,就产生爱和恨;把它们与我们自己的品质和境况相比,则产生谦卑和骄傲。
这两种考虑结合起来便产生尊重和鄙视。
在论述完骄傲与谦卑、爱与恨之后,休谟开始阐述意志与直接情感。
休谟将直接情感定义为:直接由祸、福、苦、乐所发生的印象。
属于这一类的有欲望和厌恶,悲伤和喜悦,希望和恐惧。
意志(will)便是苦乐的直接结果。
“意志只是指我们自觉地发动自己身体的任何一种新的运动、或自己心灵的任何一个新的知觉时、所感觉到和所意识到得那个内在印象”(p437)。
考察意志,便自然的考察到自由(liberty)和必然(necessity)的问题。
必然性的要素有恒常的结合和心灵的推断,前者可以根据性别、年龄、政府、生活状况和教育方法来考虑(一致性);后者表示心灵由恒常的结合形成原因和结果的观念,并借这个观念的影响感觉到必然性。
“物质的活动应当被认为是必然的活动的例子,并且一切在此方面与物质处于同一地位的东西,都必须被承认是必然的”(p438)。
必然性被看作是构成因果关系的一个必要部分。
主导情感往往会吞噬微弱的情感,而习惯则是增加情感的手段。
情感和感官对于时空点的报导产生了想象,远隔的效果空间比时间小得多。
直接感情与间接感情的作用顺序如下:美的概念产生快乐的情感,从而产生直接感情、意志和欲望的印象;又因美的寓存主体属于自己,因此产生骄傲的间接情感,回归到快乐,成为增强直接感情新的力量。
三、道德学“理性没有主动力,不能制止或产生任何行为或情感”(p497)。
休谟在这本著作中致力于为情感申辩,而将理性对于道德的作用最小化。
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伪(p498),真、伪在于对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而情感、意志和行为是原始的事实或实在,本身圆满自足,并不参照其他的情感、意志或行为,因此是无法断定真、伪的。
休谟推断出,道德的区别是由道德感得来的(p510),因而与理性无关,而道德的性质在于内心(动机),以外界行为作为标志。
“发生德的感觉只是由于思维一个品格,感觉一种特殊的快乐。
正是那种感觉构成了我们的赞美或敬羡”(p511)。
但是休谟又将道德的根源与自然联系起来,爱是最根本的动机,称为自然的动机,特别指出动机并非因德的需要而生,而来自某种自然的动机或原则。
在休谟的道德学里,正义与非义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他认为我们的道德感可以分为人为的和自然的两类,正义便是前一种的,是“由于应付人类的环境和需要所采用的人为措施或设计”(p515),对所有物的占有情况成为正义与非义观念发生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