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上接表8)

填表说明:

(1)总概算表(表1),是由分部工程概算表(表2)汇总加预备费而成。(2)分部工程概算表(表2),适用于编制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和独立费用概算。按项目划分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均应列至三级项目。

(3)分年度投资表(表3),按项目划分列至一级项目。

(4)独立费用计算表(表4),按项目划分列至二级项目。

注:表1-表8作为编制设计概算的基本表格,插入小流域初设报告中。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按治理措施划分为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三大类。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由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费和独立费用四部分组成。

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如工程措施包括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治沟骨干工程、其他工程等一级项目;梯田工程包括人工修筑梯田、机械修筑梯田、客土等二级项目;人工修筑梯田包括三级项目人工土坎梯田、人工石坎梯田、人工土石坎梯田、人工修植物坎梯田。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项目划分详见《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中项目划分表p57-p65。

2.3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表的编制

总概算表包括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独立费用四部分。

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工程措施费用,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治沟骨干工程、其他工程等。

2、第二部分林草措施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林草措施费用,如水土保持造林工程、水土保持种草工程、苗圃。

3、第三部分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封育治理措施费用,如护栏设施、补植(补种)。

4、独立费用

计列独立费用计算表结果。

5、预备费

包括具备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不列基本预备费。

6、工程总投资

指工程静态总投资、工程总投资。

(1)工程静态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

(2)工程总投资包括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2.4 分部工程概算的编制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1)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治沟骨干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计算的单价进行编制。

(2)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费按设计的设备数量乘以设备的预算价格编制,设备安装费按设备费乘以费率进行编制。

(3)其他工程:按设计的数量乘以扩大单位指标进行编制。

第二部分林草措施

(1)栽植各类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及播种树籽的费用:根据设计的苗木、草皮及种子的数量乘以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计

算的单价进行编制。

(2)各类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购置费:根据设计的数量(扣除本工程自建苗圃提供的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数量)分别乘以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预算价格进行编制。

(3)各类树种子及草种子的购置费:根据设计的数量分别乘以树种子及草种子的预算价格进行编制。

(4)抚育费根据设计需要的抚育内容、数量、次数及时间,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计算。

(5)苗圃中的鱼苗棚、管护房、水井按扩大单位指标进行编制。第三部分封育治理措施

(1)补植各类树苗、草皮及补种树籽、草籽的费用:根据设计的树苗、草皮及补种树籽、草籽的数量乘以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计算的单价进行编制。

(2)各类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购置费:根据设计的数量(扣除本工程自建苗圃提供的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数量)分别乘以树苗、树枝、树干、草、草皮等的预算价格进行编制。(3)各类树种子及草种子的购置费:根据设计的数量分别乘以树种子及草种子的预算价格进行编制。

(4)栏护设施:根据设计工程量乘以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计算的单价进行编制。

注意:分部工程概算的编制,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及封育治理措施一至三级分类分别计列各工程项目费用,形式见表2。

2.5 分年度投资表的编制

说明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期内各年度的总投资和个部分工程的年度投资。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进度,分别计算工程措施、林草及封育治理措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进而确定施工期内各年度的总投资。见表3。

2.6 独立费用概算表

独立费用概算表的编制见表4

三附件

包括:1、单价分析表;

2、水、电、风、砂及石料单价计算书;

3、主要材料、苗木、草、种子预算价格计算书。

(上接附表1、2)

注:单价分析表,水、电、风、砂及石料单价计算书,主要材料、苗木、草、种子预算价格计算书等作为设计概算的附件上报。

1、单价分析表的编制

单价分析表即为完成三级项目单位工程量所需要的价格。根据工程设计计算三级项目的工程量,再乘以相应的工程单价,可得三级项目的投资,进而计算二级项目、一级项目及工程措施的建安费、植物措施工程、封育治理措施工程的费用。

1.1 工程单价表编制的方法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 ×施工机械台时费

“定额劳动量”,“定额材料用量”,“定额机械使用量”(单位工程(100M3、1hm 2、100株、眼等))可从相应工程项目定额表中查得。

工程单价表“单价”栏,人工预算单价分别按照前述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人工单价计算,各种材料预算单价可从材料单价计算表中查得,施工机械台时费可从机械台时费计算表中查得。

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可分别按照前述工程措施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苗木、草、种子等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其他有关指标采用的依据。 (5)水土保持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 1.概算表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小农水专项资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农水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采用“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 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由财政部、水利部根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有关规划,用于支持规划治理范围内的重点地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农水专项资金和水土保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要科学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年度建设任务,认真开展项

目评审,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和验收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第五条小农水专项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工程或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并符合国家及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二章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各级财政要坚持“政府引导、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把加大政府投入与鼓励农户投工投劳结合起来,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逐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省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不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等政策要求,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逐步扩大资金规模,增加投入。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七条各省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6]36号)要求,努力创造条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整合力度。各省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开展省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整合。同时,在县级以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小农水专项资金为引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涉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导则.doc

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导则 (试行)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2016年5月

前言 本导则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7)、《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 8-2014)、《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20 1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陕西省城市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 ——相关单位责任 ——各设计阶段任务和要求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附录 本导则主持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本导则起草单位:西安理工大学、陕西省水土保持勘测规划研究所、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总负责人:张秦岭 本导则主要起草参与人: 宋晓强、李占斌、王埃平、李鹏、刘铁辉、刘莹、彭晓刚、高海东、雷方、刘琦、阎岁胜、时鹏、程圣东、张乃畅、张振师 本导则参与工作人员:梁本岐、任春贤、尤亚楠、高健、任冰、王安娜、宫烁

1 总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 “蓄、连、净、排、用”,“拦、盖、填、控、复”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减轻城市内涝及管网阻塞,降低城市扬尘和雾霾,治理城市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依据陕西省水土保持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融合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等国内外先进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辖区内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改农经〔2011〕17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水土保持工程项目。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根据经批准的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强化管护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实施。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共同承担。各地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对中央补助地方点多、面广、单项资金少的小型水土保持项目,实行中央切块下达投资规模计划、地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管理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衔接平衡、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工程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有关流域机构做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水土保持工程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前期工作文件组织实施,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二章前期工作

用ARCGIS实现批量上传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利用ARCGIS实现图斑的批量上传 图斑上传工作量大,利用本方法可以实现图斑的批量上传,大大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图斑录入的效率。 1. 对地形图的认识 首先了解地图上的一些信息,有助于我们对地图投影及坐标系的初步认识。 图1为某地图左上角截图显示,其中106度48分和36378说明该图是3度带,带号为36,投影为高斯-克吕格。 图2为该地图左下角截图显示,其中1954北京坐标系说明该图的坐标系。 Q 图1 某地图左上角截图图2 某地图左下角截图 备注:1∶1万的地形图采用3度分带,从东经1.5度的经线开始,每隔3度为一带,用1,2,3,……表示,全球共划分120个投影带,即东经1.5~4.5度为第1带,其中央经线的经度为东经3度,东经4.5~7.5度为第2带,其中央经线的经度为东经6度。106°30′到109°30′之间是36度带,中央经线的经度为108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范围内,坐标(Y坐标,8位数,前两位是带号)带号小于等于23的肯定是6度带,大于等于24的肯定是3度带。) 2.调整图斑及轮廓位置到正确的坐标点 本次录入的示例设计图,如下图,这就是一张标准的小流域设计图, 图3示例设计图

我们要处理设计图,因设计中地形图被裁剪过,需要删除边界,将地形图全部显示, 图4示例地形图左上角 从图中可以看出112度15分和37613说明该图是3度带,带号为37,投影为高斯-克吕格。上图中A点的实际坐标是37613000,4018000,因为设计单位在做设计时图形的位置放的会比较随意,所以就需要在CAD中,将设计图移动到实际的坐标位置。 最后再通过一个检查最后再通过检查一个完整的公里网格的长度来检查地形图的平面坐标和比例尺是否正确。以图5为例说明检查方法:坐标36382000到36383000之间距离为1000m,但CAD图上测量单位长度为100个单位,因此与地形图的比例尺不相符,需要对所有描图及底图放大10倍才是原底图坐标。 备注:放大底图时候,必须以Q点为基点,因为只有Q点是正确坐标位置。 图5校对公里网长度是否正确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最新版】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进行: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第八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 (报批稿)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第五号令)》,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勘 测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 )。 本收费标准中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矿山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费的计算。 本收费标准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全过程,主要指: 1.3.1水土保持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准备工作。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编制大纲、落实设计条件等。 1.3.2水土保持工程各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如可研阶段编制方案报告书、初设和技施阶段编制设计文件等。 1.3.3由于水土保持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勘测设计补充修改工作。 1.3.4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有关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工程总结等。 1.3.5水土保持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工作。 2.水土保持各设计阶段的工作范围和深度: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与初步设计的工作范围 和深度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所要求的范围和深度进行设计。 水土保持技施设计包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和施工图。 3.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本标准勘测设计阶 段划分的基本组合形式为: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两个阶段,其中:初步设计占70%;技施设计占30%;当按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三个阶段设计时,可行性研究占55%,初步设计占30%,技施设计占25%;当按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 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设计时,可行性研究占55%(水保方案),初步设计占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核抽查.doc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在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1包: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核抽查 一、项目概况 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基于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手段对2018-2019年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无人机核查内容为重点工程的面状、现状和点状措施的数量、面积和位置。 2018年的24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包括宣州区2018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宿松县2018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明光市2018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宁国市2018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岳西县南河小流域、岳西县红旗河小流域、岳西县泥潭河小流域、金安区金花堰小流

域、太湖县杨埠河小流域、绩溪县登源河小流域、广德县耿村河小流域、潜山县牌楼河流域王河片、黟县虞山溪小流域、休宁县兰水河小流域、祁门县陈河小流域、黄山市徽州区众川河小流域、歙县桃源河小流域、铜陵市义安区西丰河小流域、枞阳县官山冲小流域、泾县马头河小流域、金寨县2018年南流河小流域、霍山县太平河小流域、潜山县金家河小流域、石台县考圲河小流域。 2019年的14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核查:广德县小余里河小流域、宁国市2019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泾县昌桥新垅小流域、潜山市光明河小流域、潜山市黄柏河小流域、岳西县沙村河小流域、明光市2019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黄山区麻川河小流域、休宁县上前河小流域、枞阳东山小流域、金安区毛岭河小流域、金寨县大湾生态清洁小流域、金寨县铁冲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霍山县石家河小流域。 二、项目需求 1.对14个在建和24个竣工验收的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按安徽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水务局)批复的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变更设计批复。 2.面状措施图斑面积核查。包括梯田工程、经济林、水土保持林、封禁等,主要核查已建设面积、是否在设计图斑范围、工程外观质量等。 3.线状措施长度核查:包括生产道路、机耕路、截排水沟、灌排沟渠、沟道整治等,主要核查已建设长度、是否在设计的空间位置、工程外观质量等。 4.点状措施个/处/座数量核查:山塘、堰坝、蓄水池、沉沙池、垃圾池等,主要核查已建设数量、是否在设计的空间位置、工程外观质量等。 5.核查结束后,及时编制核查报告,主要内容为工程名称、地点、治理面积、批复设计的工程量,截止核查时点的各类措施完成数量和比例、治理任务进度、工程外观质量,是否按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变更设计批复的措施类型、工程量、空间位置实施等,列表对比工程的批复设计量、实际实施量,核查成果图。 6.成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7.在核抽查工作开展中,每个项目提供1-2张航拍摄影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单幅作品最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小于4MB。作品为倾斜摄影,能较好的反映治理工程的全貌,作品亮度、取景等恰到好处,影像清晰、景物层次丰富,具有较好的质量,满足宣传报道的要求。 三、服务进度 2019年10月完成现场核查工作,11月底完成核查报告,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四、技术要求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省级实施规划(2013-2017年)编写提纲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规划(2013—2017年) (编写提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 二○一二年六月

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规划(2013—2017年) 编制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审定: 审查: 报告编制: 典型设计: 投资估算: 制表: 制图: 参加人员: 参加单位:

前言 简述规划编制的缘由(依据),编制过程,规划的范围,编制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与筹资方案,预期实施效益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特性表

目录 前言 1项目区概况 (1) 1.1项目县及项目区选取原则 (1) 1.2项目区选定及布局 (1) 1.3项目区自然条件 (3) 1.4 项目区社会经济状况 (4) 2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 (6) 2.1水土流失状况 (6) 2.2水土流失治理现状 (7) 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9) 3.1 指导思想 (9) 3.2规划依据 (9) 3.3规划原则 (9) 3.4规划水平年 (9) 3.5规划目标任务 (9) 4规划分区与治理模式 (11) 4.1 类型区划分 (11) 4.2 治理模式 (11) 5 建设任务与总体布局 (12) 5.1 各类型区典型小流域设计 (12) 5.2建设任务 (13)

5.3总体布局 (13) 6水土保持监测规划 (14) 6.1 监测目的 (14) 6.2监测技术路线 (14) 6.3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14) 6.4 监测机构及管理 (15) 7 科技示范推广规划 (16) 7.1技术引进与示范推广 (16) 7.2 技术培训 (16) 8 环境影响评价 (17) 8.1评价的目的、依据和指标 (17) 8.2评价分析 (17) 8.3环境影响防护措施 (17) 8.4评价结论 (18) 9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9) 9.1 投资估算 (19) 9.2资金筹措方案 (20) 9.3 效益分析与经济评价 (20) 10 保障措施 (21)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上接表8) 填表说明: (1)总概算表(表1),是由分部工程概算表(表2)汇总加预备费而成。(2)分部工程概算表(表2),适用于编制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和独立费用概算。按项目划分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禁治理措施均应列至三级项目。 (3)分年度投资表(表3),按项目划分列至一级项目。 (4)独立费用计算表(表4),按项目划分列至二级项目。 注:表1-表8作为编制设计概算的基本表格,插入小流域初设报告中。

2.2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按治理措施划分为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三大类。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概算由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费和独立费用四部分组成。 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如工程措施包括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治沟骨干工程、其他工程等一级项目;梯田工程包括人工修筑梯田、机械修筑梯田、客土等二级项目;人工修筑梯田包括三级项目人工土坎梯田、人工石坎梯田、人工土石坎梯田、人工修植物坎梯田。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封育治理措施项目划分详见《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中项目划分表p57-p65。 2.3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表的编制 总概算表包括工程措施费、林草措施费、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独立费用四部分。 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工程措施费用,梯田工程、谷坊水窖蓄水池工程、小型蓄排引水工程、治沟骨干工程、其他工程等。 2、第二部分林草措施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林草措施费用,如水土保持造林工程、水土保持种草工程、苗圃。 3、第三部分封育治理措施工程费 按照项目划分一级项目计列封育治理措施费用,如护栏设施、补植(补种)。

水保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3.3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分部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4.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4.1枢纽工程 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建筑工程以层、块、段为单元工程;安装工程以工种、工序等为单元工程。 4.2渠道工程 明(暗)渠开挖、填筑按施工部位划分,衬砌防渗(冲)工程按变形缝或结构划分。渠道工程:当Q<30m3/s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100 m;当Q>=30m3/s 时,单元工程不宜大于50 m,且须按底板、左边坡衬砌、左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右边坡衬砌、右边坡垫层或防冻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划分。建筑物工程可划分为:基础开挖、基础或护底工程、土方回填、进口八字墙、边墙或闸墩、机架桥砼、胸墙砼、出口八字墙或刺墙、设备安装等。 4.3堤坝工程 按施工方法与施工工作量划分。对于堤身断面较小的堤身填筑工程,一般按长度(200~500m)或工程量(1000~2000m3)来划分单元工程。 4.4水土保持工程 借鉴水利水电工程按工序或工程措施或结构组成划分 4.4.1水平梯田:田埂、田面、田坎; 4.4.2造林:水平沟整地、鱼鳞坑整地、苗木栽植、穴播; 4.4.3种草:整地、播种、管护; 4.4.4蓄水池、旱水窖:集流场、基坑开挖、沉砂地、窖体及井盖; 4.4.5水源及节水灌溉工程:须按水源工程、输水工程、调压井、喷灌、滴灌、管灌、防渗渠等工程的结构组成再进一步细划; 4.4.6护地坝及谷坊坝:基础、坝体、坝体表防护溢流口及消能工; 4.4.7封育治理:抚育、补植、围栏、标志牌等; 4.4.8沟头防护埂:土埂体、截水沟、土埂植物措施防护。 4.5注意 为防止项目划分的随意性,同一类型的单元工程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投资不宜相差太大,且单元工程之间最大不超过1.5倍。。 同一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 4.6中间产品 指砼、砂浆、块石、水泥等原材料,苗木、草仔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场合格证、运输许可证、出苗率试验报告等,须安装的设备必须合格且有出厂合格证或材质单。中间产品进场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参与相应分部工程验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国家水保工程”)管理, 展。 (二)项目区须具有一定的规模。规划实施期末,每个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公里; (三)当地政府重视,项目区群众自愿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四)项目实施县制定并出台了封山禁牧的有关政策; (五)项目实施县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能够承担工程组织实施

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水保工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项目区组织编制规划,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水利部、财政部。 第八条水利部、财政部联合批复各省上报的规划,规划经审批后实施,作为年度计划下达的依据。 据。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工程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技术审查和审批、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度验收及竣工初步验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统计及效益监测等工作。 第十五条国家水保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县级

水利水保部门。 第十六条国家水保工程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且必须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监理单位依据合同,按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推广水土保持实用技术,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所有项目实施县要明确科技支撑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 第二十二条在项目规划立项阶段或工程建成后,必须明确工程建后管护责任。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县项目区2013~2017年规划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县**项目区2013~2017年规划******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 (典型设计编写提纲)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审定:审查: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投资概算:制表: 制图: 参加人员:

目录 附件 一、附表 附表1 自然和社会基本情况表 附表2 地块调查表 附表3 水土保持措施规划表 附表4 水土保持治理措施明细表 附表5 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明细表 附表6 投资概算总表 附表7 水土保持措施效益分析表 二、概算单价表 三、附图 1:地理位置图 2、水土流失现状图 3、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现状图 4、各单项措施典型设计图 5、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布置图

典型小流域要有代表性,涵盖本县项目区所有措施类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0平方公里。 综合说明 简述本项目来源,前期工作情况,编制过程,规划的范围,本项目区在总体规划中的地位,初步设计编制依据,主要编制内容、成果及效益。附项目区地理位置图和工程特性表(特性表参见附表格式)。 附水土保持工程特性表。 1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 1.1.1流域概况 流域地理位置,所属水系,所含行政村,总面积,其中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流域经纬度,属侵蚀类型区。地形,海拔高程。所属地貌类型。 附项目地理位置图。 1.1.2地貌 (1)流域沟道情况:流域干沟总长,主要支沟多少,总长度多少。平均沟壑密度,沟壑面积占流域总面积比例。干沟与主要支沟平均比降,流域内干沟沟底宽度和沟道坡度分上中游介绍。主要支沟沟底宽度和沟道坡度分上中游介绍。 (2)坡面情况:土地各坡度组成面积及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3)耕地坡度组成为:耕地各坡度组成面积及占耕地总面积比例。 1.1.3土壤 该流域土壤类型,土质,土层厚度。土壤分布及理化性质。土壤养分含量。 1.1.4土地资源评价 该流域土地资源总面积,人均土地面积。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评价方法,结合流域内土地生产潜力和限制因素对各类土地的适宜性进行评价。其土地资源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见下页表1-1、1-2。

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招标公告

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2.2、工程编号:JSGC-SL-20200044; 2.3、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yen;3773970.87元;第二标段:yen;828976.77元;第三标段:yen;3033076.50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8、发包方式:总承包; 2.9、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210日历天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如下: 第一标段: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尚沟村); 第二标段: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刘门村); 第三标段:禹州市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其他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核验,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6)投标人不能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略)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能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不能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不能被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能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提供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以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为准),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7)投标企业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略)进行信用信息公示(以网上公示为准),企业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示;开标时被委托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 (8)投标人2017年01月01日以来须具有已完成不小于所投标段招标控制价的类似水利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doc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前言 介绍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背景、立项和建设过程,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测、监理以及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情况等。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说明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项目介绍到乡(镇),线型项目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市)、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1.1.2主要技术指标 简要说明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等主要技术指标。 1.1.3项目投资 说明项目总投资、土建投资、投资方等。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简要说明项目组成、工程布置和主要建(构)筑物,以及附属工程布设情况等。 1.1.5施工组织及工期

说明土建施工标段划分,以及弃渣场、取土场、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辅助设施实际布设情况。说明项目计划及实际工期。 1.1.6土石方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发生的挖方、填方、借方、弃方数量,并说明借方来源、弃方去向及调运情况。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矸石、尾矿等)量及利用情况。 1.1.7征占地情况 说明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及类型。 1.1.8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 简要说明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迁)建情况。 1.2项目区概况 1.2.1自然条件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等情况。点型项目介绍到县;线型项目跨省的介绍到省,跨市(县)的介绍到市(县)。 1.2.2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说明项目所涉及区域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等,点型项目介绍到涉及县所属的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三级区,线型项目介绍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二级区。介绍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解读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解读 近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这是我国水土流失防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部规划是我国首部获得批复的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的行动指南。为了大家能够较好地了解规划,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做一解读。 解读一:我国水土流失的现状及其危害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水土流失面广量大,侵蚀严重。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294.9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0.72%。土壤侵蚀模数大于2500吨/(年?平方公里)的中度及以上面积占到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3%,侵蚀强度远高于土壤容许流失量。同时,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人口规模、资源需求和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公路、铁路、矿山、城镇等大规模建设导致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仍十分突出。 严重的水土流失,是我国生态恶化的集中反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全局性的和深远的,甚至是不可逆的。其危害集中表现在:一是导致土地退化、削弱生态系统调节功能、加剧生态恶化,威胁生态安全;二是水土流失导致植物与土壤的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加剧干旱灾害,同时径流携带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进入水体,加剧面源污染,威胁饮水安全;三是水土流失搬运大量泥沙导致江河湖库淤积,加剧洪涝灾害,威胁防洪安全;四是导致耕地数量减少、耕层变薄、质量下降、生产能力降低,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五是恶化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制约山丘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十四五规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备选项目申报书(县级填报、范例)

十四五规划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县(区)备选项目申报书 一、项目区治理思路 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山水田林湖草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小流域综合治理的特点,综合配置工程、林草等各类措施,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同时,项目建设全面注重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环保、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其他生态建设项目整合,以形成合力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阐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主导产业发展在生态建设方面的计划,具体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等)。 二、项目区治理目标(具体目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填报) (一)水土流失治理目标 (1)各项治理措施合理配置,工程与林草,治坡与治沟紧密结合,协调发展,互相促进,建设完整的水土流失防御体系。期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 (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保存率达到80%以上。 (3)减沙率达到80 %以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1)村落周边林草面积达到宜林宜草面积的80 %以上。 (2)自然草场、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封山育林亩,荒漠化面积减少80 %。

(3)项目区村落风貌、自然景观得到妥善保护。 (三)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1)工程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合理,土地利用率达80%以上,土地产出率增长80%以上,商品率达%以上。 (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以上,比当地平均增长水平高20 %以上。 (3)因地制宜,建成(保护)能满足区内群众粮食需求的基本农田(牧场),人均基本农田(牧场)达亩以上。 (4)群众全面脱贫致富,小流域进入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具体阐明政府在水土保持方面的举措) (2)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具体阐明水土流失严重性及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3)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具体阐明拟实施项目区贫困人口情况及需求) (4)当地干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愿望十分迫切。(具体阐明前期相关项目的落地情况) 四、小流域基本情况 具体阐明小流域(项目区)自然条件、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等情况,包括核心片区所在的乡(镇)、村名称,人口数量、贫困人口数量、经济总量、人均收入、农、林、牧各业情况等(要

云南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编制单位:曲靖市马龙区水务局 曲靖市马龙区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为充分调动和激励社会力量及受益区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马龙区结合全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际,决定在新楼房小流域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 (二)项目建设组织单位:马龙区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马龙区马鸣乡新楼房村委会 (四)建设年限: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梯田工程397.76hm2(含生物埂20650m),水土保持林0.89hm2,封育治理2204.84hm2;流域内配套措施主要为:新建提水泵站2座、水泵设备3套、抽水管道3.73km、镇墩20座,50m3蓄水池4座、100m3蓄

水池9座、200m3蓄水池8座、500m3蓄水池2座,输水管道共123.80km(其中常规灌溉片区管道11.05km,喷灌片区干管8.56km、喷灌片区分干管9.17km、支管17.72km、毛管77.30km),闸阀井77座,水肥室及附属设备4套,新建机耕道路12.97km,栽植双排行道树6.23km,机耕道路排水沟14.02km,砼涵管95m,沉砂井39口,下田口259处,会车平台32处;小流域管护碑1座,管护牌5块,水利设施喷绘40m2。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347.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096.12万元,林草措施14.11万元,封育治理措施20.36万元,其他治理措施1.10万元,独立费用147.84万元,基本预备费68.39万元。 二、以奖代补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8〕2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水保〔2018〕51号)精神,本工程的建设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行以奖代补工作模式,投资、任务、责任全部到建设主体,由建设主体自主开展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建设主体兑现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行区级报账制。 (一)以奖代补建设范围 《云南省2020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马龙区新楼房小流域实施方案》和本以奖代补工作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3.2 项目划分原则 3.2.1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 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设计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2.4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1 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 38-92及SL 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的层、块、段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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