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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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我校各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及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及各类专业学位授予。

医学门类的个别学科、专业,可根据研究生所学课程内容、研究课题以及原有的基础,授予理学学位。

第三条各类专业学位的实施细则按照各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或专业学位全国教学(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本校学习并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门技术水平者,经我校审查同意,均可按本细则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

第五条学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本科毕业,或通过法定的其他学习途径本科毕业,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第七条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学位论文有独到的见解;

(四)能运用第一外国语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撰写专业文章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八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学校及研究生院主要负责人、各学科、专业的知名学者、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由二十五名成员组成,主席一般由校长担任,任期二至三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单位提名,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报教育部审批。根据学科性质成立文科、理工科、医科三个学位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分委员会一般由七到十五位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并设秘书一人。学位分委员会的产生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单位提名,报校长批准。

按单位或学科成立学位评议组,协助学位分委员会工作。学位评议组由七至十五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正高职称人员总数不低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召集人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行政正职领导(院长、中心主任、系主任、所长等)担任。评议组成员的产生由所涉及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名,经研究生院协调汇总后,报校长批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士学位的日常工作可委托教务处办理。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每年6月24日、12月28日举行会议,审核与通过授予各级学位的人员名单。其他非例行性会议,由研究生院建议,校长决定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学位评议组开会审核学位时,出席会议的人数应达到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所作出的决议方为有效。

第九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二)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五)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

(六)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七)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八)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九)审批博士生导师的资格,审批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名单。作出撤销不称职人员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决定。

(十)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十条学位分委员会的职责。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并受其委托,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学位评议组报送的申请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和资料,并就是否批准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

(二)审核学士学位名单,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授予学位的建议。

(三)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已授学位的建议。

(四)审议遴选博士生导师通讯评议结果和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名单,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遴选研究生导师的建议名单。

(五)提请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不称职人员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建议。

(六)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的关于学位授予方面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学位评议组的主要职责。协助学位分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受其委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会同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商定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审查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成绩,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三)审议申请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人员的思想品德,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情况,并就是否批准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向分委员会提出建议。

(四)提请分委会审议撤销已授学位问题,并提供有关资料。

(五)对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进行初审,并就是否批准提出建议。

(六)提请分委员会撤销不称职人员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建议。

(七)向分委员会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处理分委员会委托的有关学位授予方面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学位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学士学位的申请

本校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由学位评议组对其在学期间的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的成绩、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按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及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于每年6月15日以前,将建议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和复核,再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申请

(一)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修满30学分,其中必修课修满19学分,成绩达到本细则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本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学业,修满40学分,必修课程成绩达到本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校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必修课程成绩达到本细则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获得者在学期间必须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不少于一篇学术论文,该论文应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部分内容,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学术论文在发表前应交导师审阅)。各学科学位评议组可根据学科的特点,对本学科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提出不低于本规定标准的具体要求。对于未能达到要求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不能提交学位评议组审议。

凡在我校攻读学位研究生的外单位在职人员,其在学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篇数须符合我校所在学科申请学位所要求的最低论文篇数,对于实验在我校完成的所有科研成果,均应以我校为成果署名权单位。

申请者应填写答辩申请书,经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备案。

(二)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手续,按《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办理。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四)学位评议组对符合本条上列各项规定者进行逐个审查,并将名单和相关材料,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十天前送交校学位办公室。

第五章学位课程考试和要求

第十四条学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的课程要求,按照《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执行。

(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的课程要求,按照《中山大学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执行。

(三)网络(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的课程要求,按照《中山大学授予网络(现代远程)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要求

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应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每门必修课的成绩均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选修课达60分以上(含60分)。

关于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其课程考试和要求,按《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六条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要求

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应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执行。要求必修课成绩均达70分以上(含70分),选修课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关于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其他具体要求,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申请人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此项规定应从严掌握。

第六章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第十七条学位论文的格式

学位论文应由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选题应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学位论文一般均应用中文撰写。论文撰写按《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执行。

论文中如引用他人的论点或数据资料以及非众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必须要注明出处,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时,要加注说明,否则将被视为剽窃行为。凡引用他人文字资料连续超过250个字符而无注明出处者,可视为抄袭行为。

第十八条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为一万至三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一千二百字。论文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

1.论文应对学术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2.论文应体现作者基本掌握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内容应反映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4.论文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作者应对研究课题有自己的新见解或新成果,结论应符合逻辑。

第十九条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篇幅一般不超过十五万字,论文摘要一般不超过二千字。论文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

1.论文应对科学、技术、国民经济建设或社会其他方面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论文应体现作者掌握本研究领域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等要求。

3.论文内容应充分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4.论文要符合科学研究的规范,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性的成果。如果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系本人在硕士生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在博士生学习阶段应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章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第二十条论文提交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由指导教师审阅,写出评语,并填入答辩申请书内,经所在系、所、教研室组织预答辩通过后,方能提交论文,申请评阅和答辩。博士学位论文还应由学位申请人进行自评,并填入《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内,方能提交论文,申请评阅和答辩。

第二十一条聘请评阅人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两个月,由所属院系与学位评议组商定所要聘请的评阅人名单,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至少二名;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至少三名(其中二名应是校外专家并应考虑地区分布问题),博士论文评阅人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论文评阅人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责任心强、学风正派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评阅人。

第二十二条论文送审

硕士生论文由所在院系送交评阅人,博士生论文连同《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一起寄送评阅人。博士生论文采取由所在院系送审和研究生院抽查送审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不得参与论文的送审工作。鼓励院系进行“双盲法”送审。

第二十三条评阅结果

(一)答辩前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保密,并密封传递,评阅书应全部收回。严禁由学位申请人向评阅人递送学位论文和索要评阅意见。

(二)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所评阅的学位论文基本合格,但需修改后才能答辩,则学位办公室向有关导师转达,导师应针对所提问题认真审查论文,提出是否按期答辩的处理意见;如有二位评阅人对论文提出修改后才能答辩的意见,论文必须经过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如有评阅人明确认定论文未达到要求的,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第八章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十四条学位论文经评阅人评审认为达到与申请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可以提交答辩时,各院系应为答辩组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由院系主管领导与教研室及指导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协商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评议组召集人审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备案;博士学位论文答

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评议组召集人审定,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论文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可参加答辩会,必要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供咨询,在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和投票表决时应该回避。论文评阅人一般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和其他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新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授予两届学位前,必须聘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应尽可能地聘请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其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二名。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位评议组提名,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主席应由学术地位较高的答辩委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专业助教或助教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答辩委员会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论文答辩工作。答辩会以公开方式进行,在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会应有记录。

未获通过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经无记名投票,若半数以上成员认为论文经修改后再提交答辩时,可作出允许作者在规定时间(硕士论文一年,博士论文两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如果答辩委员会未作出此项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同意作者修改论文和重新组织答辩。

如博士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者,答辩委员会可对其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如个别答辩委员因故缺席,但专家到会人数及组成符合要求,则答辩会不必改期举行,缺席的委员不得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第二十六条论文答辩程序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30分钟,博士论文约40-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已获得相应学位)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1)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介绍完毕后离开会场。介绍内容可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

(2)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3)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6.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成绩不公布)。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第二十七条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应将学位论文交送有关单位

存档:

送院、系(所)资料室二份、研究生院三份。另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

第九章学位评定与授予

第二十八条学位评议组审议

学位评议组对经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要逐个对其思想品德表现、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议。凡答辩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的,学位评议组一般不进行审议,但对个别有争议的,经过复议程序后,认为确实达到学位标准的,可提交学位评议组审议;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学位评议组审议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以作出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但对这类情况应从严掌握。

学位评议组作出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学位评议组应将审查的材料(含通过和未通过的)上报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九条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分委员会对学位评议组审议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位评议组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和有争议的材料。学位分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学位分委员会应将审核的材料(含通过和未通过的)上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第三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学位分委员会建议修改后重新答辩或有争议的材料。

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的决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其他环节,可授予博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经过一年的学习,未能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者,如修满硕士生阶段的学分,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授予硕士学位的各个环节,可授予硕士学位。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者,如无法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可改作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授予硕士学位的

各个环节,或博士学位论文未获通过,答辩委员会认为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硕博连读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未能达到硕士学位要求的,不授予学位。

第三十二条缓授学位

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而未能符合有关申请人发表论文规定者,可以先行毕业,缓授学位,不列入当次学位评议组审查名单。对论文发表情况存在争议者,也可提交学位评议组讨论。因上述原因暂未授予学位者,应在规定时间(硕士生一年,博士生两年)内重新向学位评议组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于每年适当时候举行学位授予仪式,为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获得者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章复议

第三十四条复议条件

凡答辩委员会不建议授予学位、或授予学位的建议未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者,一般不进行复议。若学位申请存在较大争议时,由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诉,经过规定程序,可以进行复议。对各种复议是否进行应从严掌握。

凡学位评议组、学位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否决答辩委员会提请的授予学位建议时,必须对否决原因作出明确的解释,否则应自动对该项决议进行复议。

第三十五条未通过答辩者申请复议程序

1.当事人提出申请。未通过答辩的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可以在接到答辩委员会决议后15天内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2.学位办公室审查。学位办公室接到复议申请书后须及时向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了解情况。若认为无复议的必要,可直接回复申请人,若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议,则将有关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并按当年标准向复议申请人预收复议评审和答辩费用。

3.复议。同意复议者,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不少于二位校外学风严谨的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如论文评审意见一致通过,应由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组成答辩委员会进行复议答辩。复议答辩通过者,按正常程序提交学位评议组讨论,并返还所预收的费用。复议答辩仍未通过者,将维持原答辩委员会决议,匿名评审及复议答辩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4.复议时间超过提交学位评议组会议审查时限者,提交下一次学位评议组会议审查。

第三十六条未通过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者申请复议程序

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审核结果后,学位办公室应将未通过审核的决定通知学位申请人,申请人若有异议,应在决定作出后15天内提出申诉,申诉书应提交到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收集各方面的情况后,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主席决定是否召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会议讨论复议议题。主席会议若作出复议决定,可由学位办公室在下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就复议情况作介绍,由到会委员重新审核,对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复议。对是否进行复议,学位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者申诉书后三个月内作出明确答复。

第十一章名誉博士学位

第三十七条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程序和授予条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外国学者向本校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三十九条学位证书的生效日期,从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之日起开始。

第四十条本细则经校长批准后实行,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归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中山大学环境资源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山大学环境资源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08级开始执行) 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愿为人民和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掌握环境资源法学科专业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环境资源法学科的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有具有良好的、独立从事环境资源法科研工作、教学工作、行政工作和法律实务的能力。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使用外文资料和进行基本的对外交流。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环境法原理。主要研究环境法的基本原理,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包括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救济等。 2.国际环境法。主要研究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制度、渊源和体系,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主要的国际环境条约、环境组织,国际环境外交,国际环境纠纷的处理。 3.自然资源法。主要研究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法律理论和相关制度,包括自然资源保护法总论、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土地法、水法等。 4.能源法。主要研究能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与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制度,包括能源法总论、石油法、煤炭法、电力法、天然气法、能源政策等。 三、招生对象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四、学习年限 学制2年,在学时间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五、课程设置

说明:上述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和学院及指导小组安排选修 原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补修三门法律专业本科课程。 六、培养方式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专业有特殊要求需注明)七、考核方式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八、学位论文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十、参考书目 1.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程信和著:《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会1998年版。 4.马骧聪主编:《环境资源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5.文伯屏编著:《西方国家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88年版。 6.蔡守秋著:《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7.蔡守秋著:《调整论—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充》,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8.肖国兴、肖乾刚: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GIS高校主要课程

G I S高校主要课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武汉大学 专业基础课: 必修:自然地理学、地貌学、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遥感技术及其应用、数字测土与GPS、专题地图编制、GIS图形算法基础、 选修:模糊数学、计算方法、数字摄影测量学、经济地理学与区域规划、地图投影与变换、人文地理学、遥感数字图像处理、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地图艺术设计、地图制图数学模型、地图代数概论 专业课: 必修:地图设计与编绘、空间分析与地学统计、数字地图制图原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地理信息系统原理与应用、空间数据库原理 选修:空间数据处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环境分析、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图形图像软件应用、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土地评价与规划、多媒体电子地图设计、空间信息可视化、WebGIS与地理信息服务、地理信息综合、地理信息学进展 北京大学 必修课:地图学、地理信息系统原理、GIS设计与应用、遥感数字图像处理原理、地理信息系统实验 选修课:自然地理学与地貌学基础、环境与生态科学、城市与区域科学、测量学概论、计算机图形学基础、色度学、地学数学模型、地理科学进展、数字地球导论、网络基础与WebGIS、数字地形模型、遥感应用、遥感图像处理实验、操作系统原理、导航与通讯导论、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智能交通系统概论南京师范大学 学科基础课程: 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GIS专业导论 专业主干课程: 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工程、GIS设计与应用、测量学、地图学、空间定位技术、摄影测量学、遥感概论、遥感数字图像处理、遥感地学分析、C语言与程序设计、C语言实践、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空间数据库、空间数据结构、计算机图形学、GIS算法基础

云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云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七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专业有权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造的科学态度,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学位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向我校申请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二十五人至二十七人组成的云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及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其中教授应占一半以上.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秘书长1人,任期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单经校领导及省教育厅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中途更换委员,需报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学科成立由五人至九人组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学位评定工作。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副主席1人,秘书1人,任期三年。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中途更换分委员会委员需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申报学位授予权专业名单; 2、审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3、审批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实施; 4、审批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审批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6、审批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委员会组成名单; 7、审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8、通过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名单,作出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 9、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10、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及其它事项; 11、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召开两次审批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会议。学士学位的审批及授予,授权教务处负责并按照《云南大学授予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每年十月底以前填写“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表二)报校学位办公室。 第六条各学科评定分委员会应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如下工作: 1 、审核本学科申报授权点的有关材料,初评上报专业名单; 2、遴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招生计划及培养方案; 3、审查受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审核有关申请学位的材料; 4、初审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提出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范围及考试委员会组成名单; 6、提出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7、提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初步建议; 8、审核有关申请学位的经费开支。 第三章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 第七条学士学位: 1、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八条硕士学位: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能比较熟练地应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摘要。 第九条博士学位:

最新中山大学考研

2011中山大学考研

241 英语:①《新编英语教程》(1-3册),李观仪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445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依据《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448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参照教指委公布的考试大纲。 610 民俗学概论: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俗的基本特征,民俗的类别及其特征(如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等等不同类别及其特征),中外民俗学 史、民俗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①考察学生对民俗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以及中外民俗学学术动态的了解、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对民俗文化的经验、感受以及描写能力;③注重对学生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的考察,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知识、理论、方法,解读、分析、阐释民俗现象以及中外民俗学文献的能力。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1 文学评论写作:主要考察对具体文学作品的评论赏鉴,兼及对众多批评方法与文学流派的理论把握和应用。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2 语言学概论:①《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编,北大出版社 613 现代汉语与语言学概论:①《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编,北大出版社;②《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教出版社 614 文献释读:主要考察考生对古代文献的标点与翻译,阅读与理解,分析与评论的能力 615 文学基础:本课目考察考生对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以及古代汉语的基础知识,包括文学史现象、作家作品、流派和思潮等;古代汉语的常识,例如字词的释义、古文断句等,也在考察范围之内。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616 世界文学:①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修订版 803 民间文学概论: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民间文学的类别及其特征(如神话、传说、故事等不同类别及其特征),民间文学与作家文学的关系,民间文学的多民族交流关系,民间文学的田野作业及其科学写定,中国民间文学史 略,民间文学的鉴赏与研究等等。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804 文学理论(含中西文论):本课程以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所含内容为主要范围,另需考察中国历代文论及西方文论。 805 汉语言学基础:①《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②《现代汉语》黄伯荣、廖序东主编,高教出版社 806 古汉语与古文字:①《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②《古文字学纲要》,陈炜湛、唐钰明编著,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07 中国古代文学与批评:考试范围包括从先秦到清代中国各体文学(诗、文、小说、戏曲)及中国古代文学批评。考试内容包括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对考生分析能力的考察。不再提供参考书目。

数字图像处理在数字水印中的应用

数字图像处理课程报告——图像处理在数字水印中的应用 姓名:蒋运文 学号:12212842 专业:通信与信息系统 指导老师:沈伟教授 2013.06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数字图像处理方法的研究源于两个主要应用领域:其一是为了便于人们分析而对图像信息进行改进,其二是为使机器自动理解而对图像数据进行存储、传输及显示。 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已经在各个领域上都有了比较广泛的应用,图像是人类获取和交换信息的主要来源,因此,图像处理的应用领域必然涉及到人类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图像处理的应用领域也将随之不断扩大,本文主要介绍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在信息安全领域的数字水印中的应用。 在信息安全领域,数字图像还承担着作为法庭证据的责任,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到执法结果,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容易从互联网上获取数字多媒体信息,而与此同时,数字多媒体信息 的版权、保密等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起来。本文在介绍数字水印技术的相关概念、特点和分类的基础上,分析了实现数字水印的步骤,并对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在数字水印中的应用进行了研究。 人们由于不同的应用需求造就了不同的水印技术,数字水印技术则是其中最新的一种,数字水印是把主要内容隐藏在图像,声音中,水印与内容结合在一起。这大大改善了传统水印的肉眼即可分辨性,数字水印在不同的环境同时也具有不同的特征性质,它还能够被特定的机器所识别,正是其具有的这些优点,越来越多的各个领域的人们开把把眼光看向它。数字图像水印可以用于鉴别信息真伪、认证身份、图像保护、版权保护、隐藏信息、以及做标记等等方面。数字图像不

仅包含信息量大,而且其传输和处理极其方便,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一种重要来源,所以数字图像水印也是应用得非常广泛的一项技术。 二、数字水印的衡量标准 安全性:数字水印的信息应是安全的,难以篡改或伪造,同时,应当有较低的误检测率,当原内容发生变化时,数字水印应当发生变化,从而可以检测原始数据的变更;当然数字水印同样对重复添加有很强的抵抗性 隐蔽性:数字水印应是不可知觉的,而且应不影响被保护数据的正常使用;不会降质; 鲁棒性:是指在经历多种无意或有意的信号处理过程后,数字水印仍能保持部分完整性并能被准确鉴别。可能的信号处理过程包括信道噪声、滤波、数/模与模/数转换、重采样、剪切、位移、尺度变化以及有损压缩编码等。主要用于版权保护的数字水印易损水印(Fragile Watermarking),主要用于完整性保护,这种水印同样是在内容数据中嵌入不可见的信息。当内容发生改变时,这些水印信息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从而可以鉴定原始数据是否被篡改。 三、数字水印的分类 数字水印的分类方法很多,下面按主要特征对其作一简单概述:从含水印图象中的水印是否可见分为可见水印和不可见水印两大类。当前学者们主要致力于研究不可见水印,即水印是不可被感知的,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为了保证水印嵌入引起的改变不被感知,需要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个学科、专业均可申请。 第三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硕士学位申请 第五条凡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即可按本细则申请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对研究生学位申请写出推荐意见,同时对硕士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论文工作情况、工作量(在职研究生)等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未交齐以上材料或未经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推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受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同意接受申请的人员应根据论文情况组织答辩。 第七条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5门,否则,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硕士学位和其它课程考试 第八条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结合我校统一制订的各专业培养

2019中山大学871环境工程导论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中山大学871环境工程导论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 答案 一、考试解读: part 1 学院专业考试概况: ①学院专业分析:含学院基本概况、考研专业课科目:871环境工程导论的考试情况; ②科目对应专业历年录取统计表:含中山大学相关专业的历年录取人数与分数线情况; ③历年考研真题特点:含中山大学考研专业课各部分的命题规律及出题风格。 part 2 历年题型分析及对应解题技巧: 根据中山大学871环境工程导论考试科目的考试题型(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分析对应各类型题目的具体解题技巧,帮助考生提高针对性,提升答题效率,充分把握关键得分点。 part 3 2018真题分析: 最新真题是中山大学考研中最为珍贵的参考资料,针对最新一年的中山大学考研真题试卷展开深入剖析,帮助考生有的放矢,把握真题所考察的最新动向与考试侧重点,以便做好更具针对性的复习准备工作。 part 4 2019考试展望:

根据上述相关知识点及真题试卷的针对性分析,提高2019考生的备考与应试前瞻性,令考生心中有数,直抵中山大学考研的核心要旨。 part 5 中山大学考试大纲: ①复习教材罗列(官方指定或重点推荐+拓展书目):不放过任何一个课内、课外知识点。 ②官方指定或重点教材的大纲解读:官方没有考试大纲,高分学长学姐为你详细梳理。 ③拓展书目说明及复习策略:专业课高分,需要的不仅是参透指定教材的基本功,还应加强课外延展与提升。 part 6 专业课高分备考策略: ①考研前期的准备; ②复习备考期间的准备与注意事项; ③考场注意事项。 part 7 章节考点分布表: 罗列中山大学871环境工程导论的专业课试卷中,近年试卷考点分布的具体情况,方便考生知晓中大考研专业课试卷的侧重点与知识点分布,有助于考生更具针对性地复习、强化,快准狠地把握高分阵地! 二、历年中山大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整理中大该专业2004-2006,2010-2018年考研真题(不含14),并配有2010-2018年答案详细讲解(不含14)。本部分包括了(解题思路、答案详解)两方面内容。首先对每一道真题的解答思路进行引导,分析真题的结构、考察方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61课件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三条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相应学术水平。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处分或处分未解除者。 3.未能获准本科毕业者。 第六条各学部(学院)审核其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七条对取得我校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者,在学校规定的申请学位年限内,可申请硕士学位: 1.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2.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面向特定职业领域需求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经指导教师确认并署名,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 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由学部(学院)具体规定并报学位办备案。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解除者。 2.未达到第七条规定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九条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已经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

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

中山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实施办法 (2019年5月修订) 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努力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一)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的种类 1.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 中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 4.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滔环保奖学金” 5.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广东致胜奖(助)学金” 6. 学校设立的其它捐赠奖学金 (二)参评资格及条件 1、学习满一年的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册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内)。 2、参评“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的还必须符合《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 3、参评“中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以当年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4、参评“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以当年学校的相关通知为准。 5、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获一项研究生奖学金(不包含奖助金)。 6、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7、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原则上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 8、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1)参评学年度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一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3)参评学年度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4)提供评选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10、申请奖学金、奖助金的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范围为评奖学年度内, 研究生、博士生入学前的成果不能计入。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前一年度北京时间9月16日至下一年度的北京时间9月15日。 (三)评选程序 1、参评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班级评奖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刊载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或文章录用的证明原件。班级评奖小组成员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两名学生代表组成。 2、班级评奖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位参评者进行评分,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后将结果上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初评小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学院研究生会干部代表等组成。 3、除了参评国家奖学金之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初评小组对参评者按二级学科(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进行分类,并按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两部分进行排序,同时根据每年奖学金的分配名额确定获奖者初评名单。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如有变动,以当年的通知为准)。 4、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奖助金评定委员会成员为:分管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分管学院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系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5、学院公示初评名单,征求公议。 6、将评定结果报学校审批。

中山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用户手册(学生)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V1.0 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5﹒10

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V1.0用户手册 印刷时间:2005年4月20日 版权所有: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2348-2350房间电话:(010)82826777,82826888,82826999 传真:(010)82826777,82826888,82826999-616 服务热线:82826777,82826888,82826999-602 电子邮箱:heer@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323490.html,

版权声明 《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V1.0用户手册》的版权归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本手册仅供中山大学使用,未经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书面准许,不得将本规范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采用任何手段(电子的或机械的,包括照相复制或录制)、或为任何目的,进行复制或扩散。 ?Copyright 2004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翻制必究。 是北京希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Microsoft、word是Microsoft Corporation的注册商标。

阅读指南 手册构成: 该用户手册主要面向研院学生,用于帮助学生进行各院系培养业务系统的管理及配置。本用户手册将详细介绍研究生院系统培养管理各部分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其中: 第1章系统的启动与进入 第2章培养方案管理 第3章培养计划管理 第4章教学计划管理 第5章考试申请管理 第6章成绩查询 第7章研究生中期考核 第8章硕士生开题 第9章硕博连读管理 第10章基金项目申请管理 手册约定: 以下列出在本用户手册中出现的标示性符号: 【注意】:由于某些功能比较隐蔽,或者在操作上存在某些约束和限制,所以增加此术语进行标注,并在其后表述需要注意的内容。 【警告】:对一些可能出现的错误操作进行提示,并在其后表述错误操作的过程、造成的结果以及预防的措施等内容。 【说明】:对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或者包含特殊含义的内容进行详细地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校研〔2014〕73号 (1985年6月制订,2014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

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2016年中山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及复试经验分享

2013年中山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及复试经验 一、关于初试: 说一下我用的书吧,供大家参考参考。 (一)政治 教育部的大纲解析和1600题,买了本任汝芬的真题解析。政治多看书多记就可以了。 (二)英语 英语就是真题,真题是最有用的。《英语写作160篇》,最后一个月是准备作文。真题的话,反复做。 [键入文字] 【育明教育-广州分校】育明教育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323490.html,

(三)专业课 自己复习的时候不知道看什么书,后面就是看的最新版的红皮书。不过环境法的话,可以看看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还有吕宗梅的。中大网站上也有历年初试的真题。研究研究真题很有必要。 二、关于复试: 今年环境法复试中,专业课笔试考了两道题:一是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复试英语是考朗读和翻译,两段材料抽一段。都是关于法律英语的。 面试的话,老师问了我这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考环境法?请说出三部环境法的国际公约。说出你看过的三篇论文及其内容。 面试除了英语大家都是抽那两段材料以外,专业课没有另外再抽提。据说老师问的问题都不同 [键入文字] 【育明教育-广州分校】育明教育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323490.html,

[键入文字] 【育明教育-广州分校】 育明教育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9613323490.html, 2016考研复试:专业课备战攻略 2016考研初试尘埃落定了,接下来就是复试调剂 了。就复试而言,专业课占比很重,积极准备专 业课是复试成功的必要保证。毕竟通过复试才是 最后的成功,即使考生在考研初试中取得了很高 的分数,如果对复试掉以轻心的话就有可能在复 试中被刷下,无缘研究生。考研复试分为专业课 的面试、笔试和英语的口语和听力。那么怎样才 能更好地进行专业课复试备考呢? 海量搜集目标院校的复试相关信息 要更好地进行专业课的复习就首先要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中山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应届本科生 中山大学考研应届本科生报考中大,没有太多的要求,只要爱国,爱党,爱人民,体检达标,个人信息真实,有本科毕业证,学位证都可以报考的,除去一些特殊专业(最后一点会进行说明)不能报考外,没有其他限制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二、往届生 往届生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刚毕业的本科生,还有一种是毕业多年的在职考生;报考的条件和和应届的差不多,毕业3年以上的在职考生还能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 四、专科生 15年的招生简章并没有提到专科生可以报考中大,不过专科生考研会有比较多的障碍,不如说考试加试,毕业年限,导师不看好的情况,最终是否有报考资格,可以电话联系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请点击“院系通讯录”。 五、其他 在校国防生,这些考生首先得征得学校或者是部队的同意,审核通过后才能有资格报考,少数名族骨干计划,每个学校都有少数名族骨干计划的指标,但是不归中大招生范畴,由教育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具体细节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看。 六、特殊说明 (一)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中山大学培养方案之数学及计算科学学院数学类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具有坚实数学或统计理论基础及计算能力,综合素质高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为全国重点高校输送高素质的研究生生源。培养今后能从事数学基础研究和教学的后备军。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志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或统计科学的思想方法。 3.了解数学、计算科学与统计学的发展与应用前景,具有应用数学、计算科学或统计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专业教学的能力。 4.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一定的软件 设计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索引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或教学研究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将来负担的工作。 三、授予学位修业年限: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 五、专业核心课程:数学分析、几何与代数、概率统计、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实 变函数、泛函分析、代数学、微分几何、偏微分方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算法等。 六、专业特色课程: 国家及省级精品课程:数学分析 校级重点课程:几何与代数、概率论 校级精品课程:偏微分方程、现代常微分方程 七、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见附表一) 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见下文)

附件表一: 12013级《大学英语》课程将进行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改革,按12学分列入公共必修课板块。2包含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活动2个学分。 3包括技能18天,理论36学时。

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解

附件: 学士学位新细则解读 为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改善学习风气,学校修订《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量院学位〔2013〕8号)(以后简称本细则)。为便于师生理解和执行细则,现对细则部分条款做如下解读。 1.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包不包括10门? 答:少于10门不包括10门。 2. 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对于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延长期间涉及课程重新计算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如何理解? 答:1)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都纳入绩点计算范围,选课不考试的也纳入绩点计算。转专业学生可申请将转入新专业后不再需要的部分原专业课程成绩从绩点计算中剔除。

2)同一门课程正考成绩已合格,学分已获得,对于成绩不满意可重修课程,成绩以高分记。此门课程的重修不计入10门计算。 3)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视同没有得到学分。通过另选其他选修课来获得学分不计入10门。 4)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如大三第一学期初延长学习年限至大二,则原先就读大二期间所有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都不计入10门,但原先就读大一期间所有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仍计入10门。 3. 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外校转入我校学生如何执行? 答:从转入我校开始计算。 4.本细则第七条“本细则从2013级开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至2012级参照执行。”如何参照执行? 答:1)如有2010至2012级学生延长学制或复学到2013级,延长学制或复学后学位审核按本细则执行。 2)2010级至2012级学生学位审核时学业要求按量院

中大国际认证17.7.1.4 过程运行环境

中大国际认证对新版ISO9001:2015的7.1.4 过程运行环境的认证要求中大国际认证是首批按照ISO9001:2015新版认证的认证机构,针对在认证审核过程中,从四个基本层面(标准条款到底有什么要求?新旧标准到底有什么变化?认证审核到底检查/审核什么?可能会出现那些不符合?)阐述了对标准条款的理解,以下就是对新版ISO9001:2015的7.1.4 过程运行环境的认证要求 一、新版ISO 9001:2015里7.1.4 过程运行环境到底有什么要求? 中大国际认证就新版ISO 9001:2015里7.1.4 过程运行环境的要求理解如下: 1、要求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过程的运行和达到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所需的环境。 2、适宜的环境可以是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组合,例如: a) 社会的(如不歧视、平和、不对抗); b) 心理的(如降低压力、倦怠预防、情感保护) c) 物理的(温度、热度、湿度、照明、空气流通、卫生、噪音) 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些因素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3、新版标准增加了社会的和心里的因素;规定更显人性化;适宜的环境可以是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 的组合,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些因素可能有很大的不同。运行环境根据组织提供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类型而异。某些情况下,环境可能仅考虑温度、卫生、气流和噪音等物理问题。为了实现产品符合性,诸如清洁等的物理问题可能致关重要,例如在清洁的室内环境中制造计算机芯片。 4、社会和心里因考虑因素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影响有时也很重要,尤其是服务行业中,服务提供过 程中的社会和心里因素对服务质量影响更大,需要重点关注。例如考虑人为因素,如一线服务人员的心态直接影响到服务提供质量;充分的人员轮班、排班或停工时间,以预防人员筋疲力尽,如对飞行员的飞行时间控制,提供货运或配送服务的驾驶员的驾驶时间控制以防止疲劳驾驶。 二、新版ISO 9001:2015里7.1.4 过程运行环境到底有什么变化? 中大国际认证就新版ISO 9001:2015里7.1.4 过程运行环境的变化理解如下: 1、新版标准不再讲工作环境,而是称为过程运行环境 2、新版标准的过程运行环境比老版本的内容丰富,增加了:a) 社会的(如不歧视、平和、不对抗); b) 心理的(如降低压力、倦怠预防、情感保护) 3、物理的因素方面增加了照明、空气流通、卫生、噪音 三、新版ISO 9001:2015的7.1.4 过程运行环境到底要检查什么? 中大国际认证就新版ISO 9001:2015的7.1.4 过程运行环境要检查的内容汇总如下: 1、组织是否确定并提供过程运行所需的环境,以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07年11月22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17日同济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1次修订; 2011年11月25日同济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的我国公民,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学士学位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教务处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申请人,经其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复审,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同济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有效,符合《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的,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二)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

(完整word版)中山大学培养方案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气科学专业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气科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大气科学是以地球大气为研究对象,进行大气探测、信息分析处理以及预测的现代学科。大气科学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以及坚实的数学、物理、计算机、外语基础,掌握大气科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大气科学理论、应用气象学和大气环境科学的研究以及业务工作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适宜到气象、环保、民航、核电、城建、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国防军事、防雷业务管理、防雷技术及其设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部门从事相关的科研、教学及业务工作,优秀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遵纪守法,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热爱科学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热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奉献精神。 2、具有坚实的数理基础和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大气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科学技术的新发展,获得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水平,能阅读所学专业的外语书刊,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技能。 4、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格,能够履行建设和保卫祖国的责任和义务。 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 学制为四年,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核心课程 大气科学基础、大气探测学、天气学原理、动力气象学、统计分析与预报、天气分析与预报、数值天气预报。 六、专业特色课程 热带气象学、卫星气象学、雷达气象学、现代气候学基础、大气化学、边界层气象学、污染气象学、气象资料处理及可视化、并行计算及其在气象中的应用等 七、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

中山大学海洋环境科学试题2020年

MS112海洋环境科学 2020年期末考试卷 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00分钟,考试方式为开卷考试,可自行查阅资料答卷;不可相互抄袭,如发现两份及以上答卷雷同,所有答卷均判0分;需手写答卷,答卷完毕后拍照上传到各自授课老师提供的邮箱 第一题(30分):阅读以下四段材料,回答问题。 1.记者从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获悉,由于海口地区长期开采地下水,已造 成区域性水位下降,形成了地下水开采降落漏斗,据介绍,今年海南省将加大对全岛地下水的监测,施工建设142口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同时加大沿海监测网点建设。 2.山东省海洋预报台近日监测显示,今年浒苔规模属于常年偏大水平,受海洋 动力环境影响,整体分布偏东,已先影响烟台和威海近岸海域,预计近期将影响青岛近岸海域。 3.中国农业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近海海洋捕捞总产量达1328万吨,远 超过渔业专家建议的800-900万吨的最大可捕量。 4.气候变迁、工业化农业和快速城市化正逐渐伤害泰国湾海岸线,破坏珍贵的 红树林,在濒临泰国湾的渔村沙没金,近70年前兴建的这座寺庙原本在村子中央,如今成了海中“孤岛”。 请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海口地区长期开采地下水会导致什么海洋灾害,并进行名词解释; (2)浒苔引发的是什么海洋灾害,并进行名词解释; (3)农业部的数据显示的是我们面临的什么海洋问题,并进行名词解释;(4)造成“孤岛”寺庙的是什么海洋灾害,并做名词解释。 第二题(30分):根据以下材料答题: 假设珠海市计划在唐家湾沿海地区域建设一座石油化工厂以及其配套原油码头:(1)此设施初步设想提出后,需要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主要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2)如若这些设施建成,可能会对当地环境、生态系统造成怎样的影响?(3)如果此后此地区发生溢油事件,可能的引发原因是什么?会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怎样具体的影响?主要有什么治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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