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3次修订版)教学提纲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3次修订版)教学提纲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3次修订版)教学提纲

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07年11月22日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1次修订,2010年09月17日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2次修订,2011年11月25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3次修订,2012年05月29日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按学科门类分别授予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的我国公民,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我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达到学校规定的学术水平标准,可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规定任务,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并达到下述水平的,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学士学位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教务处复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申请人,经其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复审,报相应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其学士学位。

具体实施办法参照《同济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授予独立二级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七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

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有效,符合《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的,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二)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意义。

(二)申请人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为一年。

(三)学位论文撰写必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四)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对于用汉语授课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硕士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如用英语(德语、法语)撰写,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000汉字摘要;对于其他情况(含用英语授课)的硕士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如用英语(德语、法语)撰写,可不要求撰写汉语摘要,但必须有英语摘要。[第2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组织:

(一)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3至5人组成,成员应是本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如果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至少由4人组成。[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我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在读研究生不得担任。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批。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

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申请人不能直接参与本人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

第十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先经申请人的指导教师评阅并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

(二)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30天送交至少2位同行专家评阅;同行专家评阅人是本学科领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可作为同行专家评阅人。[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同行专家评阅人收到论文后,应在30天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

答辩前同行专家评阅人的姓名应保密,申请人不得参与论文的送审过程。

(三)硕士学位论文在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四)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开展隐名评审,对于评审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不合格论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序按照《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为建议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下(不含三分之二)同意票,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下(不含二分之一)同意票,为建议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申请人第二次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申请人未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为建议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如一致认为申请人在学位论文工作中作出了杰出成绩,取得了突破性成果,其学位论文已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除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还可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办理申请博士学位事宜。

(五)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的论文除外)。

第十二条硕士学位审议与授予:

(一)申请人在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后,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

(二)院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决定不受理其申请学位,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三)院系将审查合格的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申请人自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获得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审议其申请学位。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进行审议、表决,并作出授予或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将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备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即视为学位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授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进行审议、表决,并作出建议授予或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将作出建议授予或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审议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审议材料予以审核、整理,并将审核、整理后的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批。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结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建议决定,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决定即视为学位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后,申请人可在一年内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定后,申请人可在一年内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

第四章博士学位

第十三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或第四条要求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有效,符合《同济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要求,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的,方可获得博士学位:

(一)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

(二)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四条博士学位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学术性和创造性。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较大的学术价值或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或实践意义。

(二)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三)学位论文撰写必须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四)学位论文原则上应用汉语撰写;对于用汉语授课并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博士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如用英语(德语、法语)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汉字摘要;对于其他情况(含用英语授课)的博士留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如用英语(德语、法语)撰写,可不要求撰写汉语摘要,但必须有英语摘要。[第2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五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组织:

(一)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成员应是本学科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其中,校外同行专家2至3位,校外专家中至少有1位是博士生指导教师,如

果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至少由6人组成。[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及相当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我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在读研究生不得担任。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批。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和答辩的组织工作。

答辩前应完成学位论文的送审评阅,答辩时协助主席办理有关事务,做好答辩会的详细记录。

申请人不能直接参与本人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的组织工作。

第十六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程序:

(一)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先进行预评审,修改后,必须经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

(二)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45天被送交5至7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同行专家评阅人必须是本学科领域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3位,校内专家至少2位;评阅人中校内、外至少各有2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第3次修订,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可作为同行专家评阅人。

同行专家评阅人收到论文后,应在30天内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

答辩前同行专家评阅人的姓名应保密,申请人不得参与论文的送审过程。

(三)博士学位论文在校内外同行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四)学校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开展隐名评审,对于评审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按照学校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不合格论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序按照《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为建议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以下(不含三分之二)同意票,可在二年内修改论文,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申请人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下(不含二分之一)同意票,为建议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申请人第二次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申请人未获得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为建议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

(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申请人以前未获得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答辩委员会可以作出建议授予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决议,但不能同时作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

(五)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涉密的论文除外)。

第十八条博士学位审议与授予:

(一)申请人在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后,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

(二)院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决定不受理其申请学位,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三)院系将审查合格的申请学位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申请人自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并获得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审议其申请学位。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进行审议、表决,并作出建议授予或者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的决定。

(六)校学位办公室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审议材料审核、整理,并将审核、整理后的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通过的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30天;如有异议,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复查,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第1次修订,原第十八条第(八)款调整为现第十八条第(七)款,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八)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结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议建议,对申请学位予以审议、表决,并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的决定。[第1次修订,原第十八条第(七)款调整为现第十八条第(八)款,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的决定后,申请人可在两年内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

第五章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九条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同济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时,应举行授予仪式,由校长颁发《名誉博士学位证书》。《名誉博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第六章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科专业委员会第二十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5至29人组成,任期一般为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

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3人。主席、副主席由校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教师中遴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经校长会议批准,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学位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若干。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订学校有关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审议并作出授予或撤销授予学位的决定,或授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学位的决定。

(三)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四)审批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名单。

(五)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上报或备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七)研究处理以上事项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委员会在闭会期间,授权主席、副主席或相应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处理有关紧急事项,并向其后举行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报告。

第二十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由7至15人组成,任期一般为3年。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3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是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上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

第二十三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批学士学位名单。

(二)审议并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或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审议并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三)审议并作出授予或者不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

(四)审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

(五)审议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优秀学位论文。

(六)审议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

(七)审议审批硕士生指导教师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八)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规划的初审工作。

(九)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其中第四款项在分委员会闭会期间授权主席或副主席履行。

第二十四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议事项应通过会议进行。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的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委员会全体人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不能采用通讯、委托投票的方式。

第二十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会议的纪要、表决票、表决统计结果(经主席签字)等材料要存档、备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将会议纪要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所辖一级学科设立学科专业委员会。学科专业委员会一般由5至13人组成,任期一般为3年。学科专业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3人。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必须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担任。

学科专业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一级学科所辖各二级学科,原则上应是相关学科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内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的基础上,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对跨学院(部系所)的二级学科,只设一个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由所属的一级学科专业委员会对其实施具体领导。二级学科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一级学科专业委员会与相关学院(部系所)协商提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第二十七条学科专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本学科的发展规划,确定研究方向。

(二)拟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大纲。

(三)审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

(四)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专业的初审。

(五)负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七章异议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位申请人对院系作出不受理申请学位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书面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院系申请复核一次。院系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复核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有异议,可以在决议宣布之日起60日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复核一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是否符合本细则规定以及是否有其他明显违纪违规的情形进行审查和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复核申请人。

第三十条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学位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不授予学位的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复核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复核申请人。

第三十一条学位申请人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的复核决定持有异议,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有指导、监督职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订高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术标准的要求,经研究生院认定,并向其后举行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报告、备案。

第三十三条被答辩委员会表决为“建议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或“建议不授予申请人博士学位”的学位申请人,如再次申请学位,各种依据材料需重新进行审核认定,重新申请期为答辩委员会做出决定一年之后,以一次为限。

第三十四条申请专业学位工作参照本细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依据《同济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办理,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依据《同济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住院医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细则》办理。

第三十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按备案通过日期填写证书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通过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按决定作出后的相近备案日填写证书时间。备案日为当年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按决定作出日期填写证书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按决定作出日期填写证书时间。

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经本人申请,学位办公室核实后可出具相应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

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将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送交学校档案馆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的机构存档,将保密学位论文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校长会议批准,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同济大学教学高质量保障体系

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本纲要将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列为四个主要方面,即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2. 教学资源管理 3.教学过程管理 4.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 说明 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一览表 一、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标准纲要 1.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1.1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 学校定位和办学思路是影响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 质量要求:由校长主持,明确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的地位,保证相应的“人、财、物”的投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1.2 质量目标 1.2.1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质量要求: ①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符合学校的定位、教育思想观念及本科教育在学校中的地位; ②体现在办学中“以学生为本”、实现“知识、能力、人格”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人才 培养模式。 1.2.2人才培养目标

质量目标,也就是人才培养目标,其总目标是:培养适应21世纪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 门人才。人才培养总目标可以分解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子目标: (1)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 (2)理论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邻学科知识; (3)实践训练:实验/写作训练;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专题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4)能力培养: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管 理能力、批判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 (5)身体素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素养。 质量要求: ①由校教务委员会制定,与指导思想相符合; ②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尽量满足学生个人的学习愿望和要求; ③子目标具体化,可操作,并明确具体实施的相关部门;相关学院(系)应对毕业生应达 到的知识、能力要求具体化,在培养计划中反映。 1.3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要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符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定位。 质量要求: ①有利于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②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1.4 职责、权限和沟通 职责、权限和沟通是学校的重要管理职责之一。校内组织机构(行政、学术组织)的职能及 其相互关系(包括职责和权限)应予以规定和沟通,以促进有效的质量管理。 质量要求: ①有适合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所要求的组织机构; 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明确,相互关系清楚;

同济大学2017年硕士数学系招生介绍_同济大学考研网

同济大学2017年硕士数学系招生介绍 一、学科介绍 1984年同济大学基础数学专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至2000年相继获得其余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998年被批准获得基础数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被批准获得应用数学博士学位授予权;至此,同济大学数学学科包括五个二级硕士学科(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和两个博士二级学科(基础数学和应用数学)。2005年获得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即数学类的每个二级学科均可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2006年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的博士点评估中,基础数学博士点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 二、研究方向 1、基础数学 (01多复变函数;02整体微分几何;03代数数论与模形式;04代数群、李群及其表示理论;05算子代数及其应用;06密码学) 2、计算数学 (01计算金融;02微分方程数值解;03数值逼近;04数值代数)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1应用统计;02极限理论及其统计分析;03多元统计分析) 4、应用数学 (01组合数学与图论;02金融数学;03偏微分方程及其应用;04泛函微分方程理论及应用) 5、运筹学与控制论 (01线性及非线性优化;02非线性最优控制理论与应用;03复杂系统理论与应用;04脉冲控制理论与应用;05最优化方法) 三、人才培养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数学系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从2007年至今,数学系共有14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获得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奖;2011年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1次;获教育部学术新人奖3人次;每年都有数十篇研究生论文获SCI/ISTP检索,有些研究生论文发表在SCI一区的数学刊物上。毕业研究生多数已成为用人单位的业务骨干,到高校任教的毕业生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有些已经晋升为教授,获得了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数学系与欧美知名高校签订研究生双学位培养协议,每年都有众多研究生到欧美国家的知名高校及研究所进行学术交流访问。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同济大学数值分析matlab编程题汇编

MATLAB 编程题库 1.下面的数据表近似地满足函数2 1cx b ax y ++=,请适当变换成为线性最小二乘问题,编程求最好的系数c b a ,,,并在同一个图上画出所有数据和函数图像. 625 .0718.0801.0823.0802.0687.0606.0356.0995 .0628.0544.0008.0213.0362.0586.0931.0i i y x ---- 解: x=[-0.931 -0.586 -0.362 -0.213 0.008 0.544 0.628 0.995]'; y=[0.356 0.606 0.687 0.802 0.823 0.801 0.718 0.625]'; A=[x ones(8,1) -x.^2.*y]; z=A\y; a=z(1); b=z(2); c=z(3); xh=-1:0.1:1; yh=(a.*xh+b)./(1+c.*xh.^2); plot(x,y,'r+',xh,yh,'b*')

2.若在Matlab工作目录下已经有如下两个函数文件,写一个割线法程序,求出这两个函数 10 的近似根,并写出调用方式: 精度为10 解: >> edit gexianfa.m function [x iter]=gexianfa(f,x0,x1,tol) iter=0; while(norm(x1-x0)>tol) iter=iter+1; x=x1-feval(f,x1).*(x1-x0)./(feval(f,x1)-feval(f,x0)); x0=x1;x1=x; end >> edit f.m function v=f(x) v=x.*log(x)-1; >> edit g.m function z=g(y) z=y.^5+y-1; >> [x1 iter1]=gexianfa('f',1,3,1e-10) x1 = 1.7632 iter1 = 6 >> [x2 iter2]=gexianfa('g',0,1,1e-10) x2 = 0.7549 iter2 = 8

云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云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九九一年一月十七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科.专业有权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造的科学态度,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端正并具有相应学位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向我校申请学位. 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二十五人至二十七人组成的云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包括校领导及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研究生导师,其中教授应占一半以上.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秘书长1人,任期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名单经校领导及省教育厅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中途更换委员,需报学校和省教育厅批准。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按学科成立由五人至九人组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学位评定工作。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副主席1人,秘书1人,任期三年。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中途更换分委员会委员需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五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审核申报学位授予权专业名单; 2、审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 3、审批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督促实施; 4、审批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审批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6、审批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委员会组成名单; 7、审批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8、通过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名单,作出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 9、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 10、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及其它事项; 11、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召开两次审批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会议。学士学位的审批及授予,授权教务处负责并按照《云南大学授予本科学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每年十月底以前填写“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表二)报校学位办公室。 第六条各学科评定分委员会应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如下工作: 1 、审核本学科申报授权点的有关材料,初评上报专业名单; 2、遴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招生计划及培养方案; 3、审查受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审核有关申请学位的材料; 4、初审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5、提出博士学位课程考试范围及考试委员会组成名单; 6、提出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7、提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初步建议; 8、审核有关申请学位的经费开支。 第三章学位学术水平的要求 第七条学士学位: 1、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八条硕士学位: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能比较熟练地应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能用外文撰写摘要。 第九条博士学位:

同济大学2017年《交通工程学》硕士考试大纲_同济大学考研大纲

同济大学2017年《交通工程学》硕士考试大纲 一、基本原则 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交通工程学》科目入学考试的基本原则是将其定位为"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和"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两个二级学科的基础平台科目,并与国际《交通工程学》体系接轨,重点测试考生观察问题、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提出本复习大纲的目的是帮助考生系统地复习《交通工程学》,引导考生正确地理解与掌握《交通工程学》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等。 二、基本概念 1、关于交通与运输和城市基本概念及其关系的深入理解:包括交通、运输以及城市的基本概念,交通与城市的基本关系等。 2、关于交通工程学基本概念的深入理解:交通工程学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主要的理论/技术和应用领域等; 3、关于交通系统基本概念的深入理解:人/物、交通工具、交通设施、交通规则、环境、信息等的基本构成;交通系统结构(出行方式比例)、交通设施结构比例等; 4、关于交通需求基本概念的深入理解:交通需求的产生原理、影响因素(土地利用、出行者行为等)及其分析方法、传统的四阶段方法及其基本原理和局限性等;静态交通(停车等)在交通系统中的作用和影响; 5、关于交通服务(通行)能力基本概念的深入理解:交通设施服务(通行)能力的基本概念、通行能力的影响因素及其分析方法、国内外计算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基本原理与方法等; 6、关于交通系统问题的基本认识:交通系统的基本问题(交通阻塞、交通事故、交通环境污染、交通不便性等)及其基本关系、交通问题的主要成因、交通问题的基本对策等; 7、关于交通现象的基本认识与概念:交通流及其饱和度的基本概念(注意交通量与速度的非线性关系),设计交通量、设计车速、服务水平等基本概念; 8、关于交通节能减排与环境:了解交通能耗、交通工况、环境污染基本概念及其基本影响因素,交通节能减排与环境改善基本措施等; 9、关于交通安全:了解交通事故、交通冲突基本概念,事故致因分析,设施安全评价,交通安全改善的基本措施,交通参与者行为分析。 10、理解交通工程与交通运输及物流工程等专业的密切关系:从相关专业的研究对象、目的与方法的比较分析入手,说明相关专业的有机关系,如关于交通运行与运输营运关系的理解等。 1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与枢纽及多式联合运输:综合交通与综合运输之理解;枢纽的基本功能、基本组成及其与TOD和多方式运输之关系。 三、基本理论 1、交通调查分析基本理论与方法:交通数据调查与分析基本理论(调查方案的设计、调查数据的分析)与方法;了解交通事故成因分析内容与基本方法;能对应于常规交通现象分析的需要,设计交通调查方案,并进行其数据处理与基本统计分析等; 2、交通流分析理论与方法:交通流的流密速关系分析基本理论、交通流(随机)到达与离散规律分析理论、交通流穿越概率分析理论、交通流排队现象分析理论(包括波动理论基础、M/M/1等); 3、交通优化理论:优化模型(目标函数、边界条件)的构筑方法、常规求解方法(极值法和简单的线性规划方法等); 4、交通规划理论和方法:交通与运输规划流程与基本方法、交通平衡分配原理(Wardrtop原理)、交通选择行为基本理论、交通预测四步骤模型等; 5、交通设计基本原理:了解交通设计的基本概念、目的、方法,以及交通设计的主要内容;了解交通设计与交通规划及交通设施建设及管理的关系等;掌握交叉口及综合枢纽交通设计基本内容;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同济大学数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同济大学数学系始建于1945年,程其襄、杨武之、朱言钧、樊映川、张国隆、陆振邦等一大批知名专家曾在此任教。解放后,几经国家调整,本系时有间断。于1980年,(应用)数学系正式恢复,陆续引进一批国内外培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原有师资队伍的结构有了变化,充实了教学与科研力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学校又先后引进国内知名数学家、博土生导师陈志华、陆洪文、姜礼尚教授等来数学系工作,教学和科研整体实力有很大提高。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在建系后就已设立,文革期间中断了招生,1978年恢复高考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也随之恢复了招生。至今本专业已培养了毕业生3000多人,数学系的学生遍布国内外的许多国家,有的继续从事做数学的教学及科学研究工作,有的在大型国企和外企,特别是银行、金融、计算机等行业工作,很多毕业生已成为杰出科学家和行业精英。 二、学制与授予学位 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所授学位为理学学士。 三、基本学分要求

四、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数学基础,并具备运用数学知识和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信息、金融保险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研究、教学、管理及计算机软件开发等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或能继续在国内外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高级专门人才。 五、专业培养标准

六、主干学科 数学。 七、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概率论(理)、数值分析(理)、数理方程(理)等。 八、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九、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三。 十一、有关说明 1. 公共基础课中的有3门计算机课程,其中在硬件技术基础、数据库技术基础、多媒体技术基础、Web技术基础和软件开发技术基础5门课程中应至少选修1门。 2. 培养方案中打*的课程为研究生阶段设置的课程,供要求较高的学生选修。 3. 各类选修课要求与建议: 本专业学生在如下的专业选修课中,选修15学分。 金融衍生物定价理论、现代金融市场概论、金融工程案例分析、运筹学(理)、应用随机过程、泛函分析(研)*、抽象代数(研)*、微分流形(研)*、矩阵分析(研)*、李群与李代数(研)*、偏微分方程(研)*、有限元方法(研)*、运筹学通论(研)*、图论及其应用(研)*、有限差分方法与谱方法(研)*。其中金融衍生物定价理论、现代金融市场概论、金融工程案例分析这三门课程是金融数学方向的课群组,如果想选修金融数学方向建议3门课程全部选修。已经取得保研资格的学生,建议选修打*的10门研究生专业基础课中的相关课程。 公共选修课至少选修8学分,课程任选,其中至少要有一门艺术类课程。

同济大学数值分析matlab编程题汇编

MATLAB 编程题库 1.下面的数据表近似地满足函数2 1cx b ax y ++= ,请适当变换成为线性最小二乘问题,编程求最好的系数c b a ,,,并在同一个图上画出所有数据和函数图像. 625 .0718.0801.0823.0802 .0687 .0606 .0356 .0995.0628.0544.0008.0213.0362.0586.0931.0i i y x ---- 解: x=[-0.931 -0.586 -0.362 -0.213 0.008 0.544 0.628 0.995]'; y=[0.356 0.606 0.687 0.802 0.823 0.801 0.718 0.625]'; A=[x ones(8,1) -x.^2.*y]; z=A\y; a=z(1); b=z(2); c=z(3); xh=-1:0.1:1; yh=(a.*xh+b)./(1+c.*xh.^2); plot(x,y,'r+',xh,yh,'b*')

2.若在Matlab工作目录下已经有如下两个函数文件,写一个割线法程序,求出这两个函数 10 的近似根,并写出调用方式: 精度为10 >> edit gexianfa.m function [x iter]=gexianfa(f,x0,x1,tol) iter=0; while(norm(x1-x0)>tol) iter=iter+1; x=x1-feval(f,x1).*(x1-x0)./(feval(f,x1)-feval(f,x0)); x0=x1;x1=x; end >> edit f.m function v=f(x) v=x.*log(x)-1; >> edit g.m function z=g(y) z=y.^5+y-1; >> [x1 iter1]=gexianfa('f',1,3,1e-10) x1 = 1.7632 iter1 = 6 >> [x2 iter2]=gexianfa('g',0,1,1e-10) x2 = 0.7549 iter2 = 8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个学科、专业均可申请。 第三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四条学位授予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二、硕士学位申请 第五条凡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即可按本细则申请硕士学位。 1.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2.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表、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对研究生学位申请写出推荐意见,同时对硕士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论文工作情况、工作量(在职研究生)等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未交齐以上材料或未经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推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受理。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同意接受申请的人员应根据论文情况组织答辩。 第七条不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非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的研究生,必须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3~5门,否则,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三、硕士学位和其它课程考试 第八条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要求: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 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文资料。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考试结合我校统一制订的各专业培养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期末试题 同济大学13-14 二A

同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A卷)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 课号:122144课名: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考试考查:考试 此卷选为:期中考试( )、期终考试(√)、重考( )试卷 (注意:本试卷共六大题,三大张,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要求写出解题过程,否则不予计分) 1. (24%) 定义双曲函数sinh z=1 2e z?e?z,cosh z=1 2 e z+e?z (1)(8%)计算它们的导数(要求仍用双曲函数表示)。 (2)(8%)这两个函数是否有零点?说明理由。 (3) (8%)求出cosh z sinh z 在扩充复平面上一切孤立奇点的类型 2.(16%)设f(z)为解析函数。 (1)(4%) 以下哪个函数可能是f(z)的实部? A. x2+y2 B. x2y2 C. 1 x2+y2+1 D. x2?y2 (2)(6%)在第(1)题基础上,进一步要求f1=1,求f z。 (3)(6%) 求积分 f z dz C 这里C为连接(0,0)和(2,0)的半圆弧。

3. (24%)设f z=sin z 1?z (1) (8%) 求f(z)在0点的Taylor展开式中前三个非零项。 (2) (8%)求f(z)在1点的Laurent展开式中前三个非零项。 (3) (8%)求积分 dz f(z) z=14.(1) (8%)求积分 dθ 2π (2) (8%)求函数 f x= 1?|x|?1

5. (10%) 求解微分方程初值问题 x′′t+4x t=e t,x0=0,x′0=0.6.(10%) 证明:对任何一条给定的落在单位圆内部,且与单位圆正交的圆弧,必定存在一个由单位圆盘到其自身的分式线性变换,将该圆弧变为区间[-1,1]。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建设管理系2011年博士培养方案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学门类) (2011年7月修订) 一、适用学科、专业: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工学门类) 本一级学科不设二级学科,此方案适用于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研究方向,授工学学位。 二、学制年限 直博生和提前攻博生4-5年,普博生一般为3年,在职博士生可适当延长。 三、培养计划制定的主要原则与内容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课程学习计划由:(1)公共必修课程;(2)学科专业要求的必修和限选课;(3)必修环节等组成。对外校及本校其他专业考入的博士生还需制定补修课程的具体内容及进度安排。课程学习计划一般在入学三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论文工作计划在博士生进行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时完成。 培养计划应考虑学科发展趋势的需要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并使计划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充分的综合平衡:(1)管理科学的基础理论;(2)适当宽度和深度的建设与房地产管理专业知识;(3)一定的工程管理实践、计量经济模型计算、设计能力;(4)科学研究工作各主要环节所需的能力;(5)必要的相邻学科知识。 四、培养环节 博士生培养包括课程学习,资格考试,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论文工作,最终学术报告,论文答辩等环节。 1、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查研究,确定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具体课题,并尽早完成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应包括选题背景、文献综述、选题及其意义、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等。文献综述应阅读不少于30篇与学位论文有关,且反映所研究内容最新状况的文献,其中50%应为外文文献。选题报告会应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不少于3名教授(含导师)参加,并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若学位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作选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新性。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系研究生业务办备案。 论文选题可由学生自己选题,也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任务进行。鼓励博士生自己选择具有创新性的研究课题。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和学术专长,从事交叉学科课题研究的学生应申请联合指导教师,学生应选择指导教师熟悉的研究领域从事学位论文工作。 选题报告时间由指导教师自行决定,但距离申请答辩的日期不少于12个月。 2、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由系统一安排。按照土木工程学位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生资格考试规定》实施。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61课件

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按照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学科门类及专业授予学位,所授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三条依据本细则申请学位者,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相应学术水平。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校期间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准予毕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1.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过两项以上(含两项)处分或处分未解除者。 3.未能获准本科毕业者。 第六条各学部(学院)审核其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材料,对符合本细则第四条及有关规定的,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七条对取得我校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下述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者,在学校规定的申请学位年限内,可申请硕士学位: 1.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2.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面向特定职业领域需求的实践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经指导教师确认并署名,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 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由学部(学院)具体规定并报学位办备案。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未解除者。 2.未达到第七条规定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第九条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已经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

同济大学数值分析工研试卷B卷

同济大学课程考核试卷(B卷)(工科研究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命题教师签名:审核教师签名: 课号:2102002课名:数值分析(工科研究生)考试考查:考试此卷选为:期中考试( )、期终考试( )、重考(√)试卷 (注意:本试卷共7大题,3大张,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要求写出解题过程,否则不予计分. 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一、(15分)设 212 233 618 A - ? ? ? =- ? ? - ?? , 2 5 b -?? ? =- ? ? ?? .将A进行 LU 分解,并由此求解线性方程组 AX b =. 二、(15分)用牛顿法求出方程x2 e2 x +=的二个实根(计算精度为ε=10-3). 三、(10分)

四、(15分) 构造三点积分公式: 1 2 012 1 ()((0) x f x dx f f f ωωω - ≈++ ? 使该积分公式有尽可能高的代数精度.并指出该公式的代数精度.它是Gauss公式吗? 由此公式计算积分1 2 1 x x e dx - ?的近似值,并与积分的精确值比较,从而得到误差值. 五、(15分)写出求解方程组Ax b =的Jacobi迭代格式,初始迭代向量为 x ?? ? = ? ? ?? ,计算迭 代3次的数值结果.其中 210 131 012 A - ?? ? =-- ? ? - ?? , 1 8 5 b ?? ? = ? ? -??

六、(15分) 取步长0.2h =,用欧拉(尤拉)公式计算下列微分方程在节点 0.2n x n =(n=1,2,3,4,5)上的近似值. 并与精确解y =比较各节点上的误差. 2, 01 (0)1dy x y x dx y y ?=-≤≤???=? 以下为Matlab 编程题 七、(15分)用改进的乘幂法计算矩阵 213116282A ?? ? = ? ??? 的主特征值和相应的特征向量(取初 始向量00(1,1,1)T v u ==计算精度为3 10ε-=).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校研〔2014〕73号 (1985年6月制订,2014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授权,学校授予的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各级学位所要求的学术水平者,都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章学士学位 第四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决定授予学士学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

士学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章硕士学位 第六条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所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申请硕士学位要求,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定期进行。 第八条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和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同等学力人员还需通过全国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和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攻读硕士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应有创新点或新见解和一定的技术难度,其论点、实验方法、成果或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能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能表明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学位论文的基本论点要有理论上的论证或实验验证,对所选用的研究方法,要加以严谨的论证,引用前人的材料要注明,利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要加以附注。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试行)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方案 (试行) 一、改革背景 教育部办公厅在2006年4号文件中指出,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在引领和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简称《要求》)又一次指导和推动全国各高校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变革,可以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变化: 教学要求:大学英语教学应贯彻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以适应个性化教学的实际需要。 《要求》指出,大学阶段的英语教学要求分为三个层次,即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和更高要求。大学英语课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听说能力培养的要求,并给予足够的学时和学分;应大量使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发和建设各种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课程,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与条件。 根据《要求》,大学英语教学评估还应包括对教师的评估。应全面考核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效果等。 《要求》建议,高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文件;大学英语课程要融入学校的学分制体系,尽量保证在本科总学分中占10%(16学分左右,目前我校大学英语是12个学分,不到整个必修课144个学分的10%);完善教师的聘任管理,确保师生比合理;建设年龄、学历和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教学目标:大学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进行交际,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教学模式: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英语多媒体教学模式。 基于计算机和课堂的英语教学模式是为了帮助我国大学生达到大学英语教

2016年同济大学英美文学专业研究生考试科目参考书及考试大纲

2016年同济大学英美文学专业研究生考试科目参考书及考试大纲 辉煌同济,百年外语。自1907年同济德文医学堂德文科初创,1946年设立外国语文学系,至1998年外国语学院成立,同济外语教学不畏时艰,独树一帜,前贤后学,矢志不渝。翻译家冯至、哲学家陈铨、诗人殷夫、日耳曼学者张威廉、德语学者廖馥君等巨擘名流先后在此传道授业,成就卓然,越考考研海内所仰。承求实创新之风,秉鼎新革故之旨,新世纪迎来外国语学院跨越式发展契机。外引内促,实力弥进,全球招聘,贤才毕至。2008年马秋武教授司职院长,首倡内涵建设,党政齐心、全院协力,认真谋划,积极进取,抓学科、建梯队,缔造同济外语崭新篇章;定政策、强意识,开创教学科研良好局面;创体制,立规章,探索公外改革正确轨道。严要求、保一流,全院各项工作焕然一新。 回顾历史,1982年获德语硕士授予权,外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已逾30载。当前,德语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应俱全。2006年获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2011年获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现在,博士生导师已达17人,硕士生导师46人,学科建设层层推进,健全完备的外语学科学位培养体系正在形成,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德语品牌,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朱建华教授2010年当选国际日耳曼学会主席要职,在国内外学界享誉遐迩。英语语言文学学科发展迅速,成绩斐然。以

马秋武教授为首,已形成形式语言学与功能语言学兼备、基础实力雄厚、特色方向突出的整体学科布局;越考考研日语语言文学学科人才集聚,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全院上下已形成全新的办院理念。以人为本,学科为先,教学为重,质量至上;健全体制,创新机制,致力于培养通外语、晓文史、懂科技,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应用能力强的多层次、复合型高级外语专业人才。在2009年院教代会上,学院明确了今后五年“三步走”的学科发展目标,并为此确立了学院的总体学科发展布局,即:以“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为主线,以“德语语言文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为两翼,形成学院整体学科的发展态势,全面提升学院的综合实力和在全国外语界的学科地位和影响。 长河百年,舟退千山。展望未来,更铸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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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总分 得分 ,则(2 、管路敷设技术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3 设 在复平面解析, 并满足,则( 0 )4 ( 0 )5 设为正整数,( )6 ( )7 是的( )级极点。8 把( 直线 )映为单位圆。9 设 ,则( )10 设,则( )。二. (10分)设函数在复平面上解析,并满足。利用复数的三角表示式和C-R 条件证明:在复平面上 恒等于零。 解:由于,又由于、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解

附件: 学士学位新细则解读 为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改善学习风气,学校修订《中国计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量院学位〔2013〕8号)(以后简称本细则)。为便于师生理解和执行细则,现对细则部分条款做如下解读。 1.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包不包括10门? 答:少于10门不包括10门。 2. 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对于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延长期间涉及课程重新计算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如何理解? 答:1)学生在校期间修读的所有课程都纳入绩点计算范围,选课不考试的也纳入绩点计算。转专业学生可申请将转入新专业后不再需要的部分原专业课程成绩从绩点计算中剔除。

2)同一门课程正考成绩已合格,学分已获得,对于成绩不满意可重修课程,成绩以高分记。此门课程的重修不计入10门计算。 3)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视同没有得到学分。通过另选其他选修课来获得学分不计入10门。 4)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如大三第一学期初延长学习年限至大二,则原先就读大二期间所有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都不计入10门,但原先就读大一期间所有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仍计入10门。 3. 本细则第二条第五款“通过补考或重修获得学分的课程累计少于10门”,外校转入我校学生如何执行? 答:从转入我校开始计算。 4.本细则第七条“本细则从2013级开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至2012级参照执行。”如何参照执行? 答:1)如有2010至2012级学生延长学制或复学到2013级,延长学制或复学后学位审核按本细则执行。 2)2010级至2012级学生学位审核时学业要求按量院

同济大学复变函数以往考题

2009年B 卷 一、研究方程(10分) 方程1-=z e 在复数范围内是否有解?若有解,求出其所有的解。若无解,说明理由。 二、计算与证明(20分) 1. 已知22ln ),(y x y x u +=,x y y x v arctan ),(=。 1)证明:),(),()(y x iv y x u z f +=在复平面的第I,IV 象限(不包含y 轴)上解析。 2)对上述的 )(z f ,计算复积分?γz z f d )(,这里γ为由i -经1到i 的折线段。(8分) 2. 已知xy y x u =),(。问是否存在定义在全平面的函数),(y x v ,使得函数),(),()(y x iv y x u z f +=在复平面上解析?如存在求出一个满足条件的),(y x v ,如不存在,请说明理由。(5分) 三、 计算(20分) 已知函数z z f sin 1)(=。 1. 求 )(z f 在1点的Taylor 级数(只需展开至平方项),并指出该级数的收敛半径。(7分) 2. 求)(z f 的一切孤立奇点,并判断其类型。(8分) 3. 复平面上的极限z z z sin lim 0→是否存在?若存在,求出该极限,若不存在,说明理由。 四、计算(20分) 1. 计算广义积分?+∞ ++04 221d os x x x x c α,这里α为非负常数。(10分) 2. 利用上题结论,计算42211 )(x x x f ++=的Fourier 变换。(10分) 五、利用积分变换法求解常微分方程定解问题(10分) ???===+0 )0(',0)0()()(''x x e t x t x t 六、研究保形映照(第1题15分,第2题5分,共20分) 设D 为圆域}2|1{|<-z 和}2|1{|<+z 的公共部分。 1. 构造D 到上半平面}0{Im >z 的可逆保形映照)(z f ,且满足0)0(',)0(>=f i f 2. 该映射在i ±点是否保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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