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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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9.27•【字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七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6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收费公路的建设、经营和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收费公路的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等活动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按照公路法的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及其桥梁、隧道。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收费公路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管理公路机构负责政府还贷公路的具体管理工作。

经营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业法人建设、经营管理。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收费公路的建设纳入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发展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公路上设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解读《2016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优质】

交通运输部解读《2016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优质】

交通运输部解读《2011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如期发布。

透过《统计公报》中详实的数据和图表,我们可以看到,在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新的发展成果,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投资结构和设施结构进一步优化《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45万亿元,同比增长9.5%。

“十二五”开局之年,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保持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适度的发展规模,投资增速虽然回落了9.1个百分点,但仍处于平稳发展区间,为稳增长、扩内需做出了积极贡献。

投资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

从区域结构看,对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的投入继续加大,在9.5%的交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里,西部地区拉动增长5.4个百分点,加大援藏、援疆力度,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交通建设明显加快,有效促进了区域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从资金投向看,水运建设加快推进,其投资比重由2010年的8.9%上升到2011年的9.7%,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家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长江干线航道治理等有序推进,内河建设投资增长18.9%,增速加快8个百分点,内河水运拉开了加快发展的大幕。

从资金结构看,政府投资对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重点加大了国省道改造投资力度,全年专项安排车购税资金500亿元,超过“十一五”期总和,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共完成投资2043亿元;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建设工程,全年安排中央资金438亿元,同比增长38%,共完成投资201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8.75万公里,进一步夯实了新农村建设的交通运输基础。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正文:----------------------------------------------------------------------------------------------------------------------------------------------------关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3号建议意见的函王学军、童刚、马彦荣、王自强、任勤代表:各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中卫、中宁黄河大桥收费站对中卫辖区内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和小轿车免收过桥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收费站设置为促进沿黄经济区发展,提高黄河大桥通行能力,进一步改善中宁、中卫交通条件,2012年,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复,交通运输厅分别贷款3.53亿元和2.52亿元对原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2014年建成通车。

同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9线中宁黄河桥和省道202线中卫黄河桥以及国道109线石嘴山黄河公路大桥改扩建通车后设站收费的批复》(宁政函[2014]182号)批准,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改扩建后设站收费。

中宁、中卫黄河大桥收费站是按照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设置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二、车辆通行费减免和优惠政策(一)国家和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对在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减半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其他车辆必须依法交纳通行费。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一)里程规模截至2017年底,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4600公里。

其中,收费公路里程为1650.90公里。

占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的4.77%。

其中政府还贷公路1609.50公里,经营性公路41.40公里。

按照收费公路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1609.50公里,一级公路28.80公里,独立桥梁12.60公里,分别占收费公路总里程的97.49%、1.74%和0.76%。

与2016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总里程由2881.90公里减少到1650.90公里,净减1231.00公里,减少42.71%。

其中,一级公路里程由163.85公里减少到28.80公里,净减135.05公里,减少82.42%;二级公路里程由1084.90公里减少到0公里,净减1084.90公里,下降100%;独立桥梁隧道里程由23.60公里减少到12.60公里,净减11.00公里,减少46.61%。

(二)主线收费站截至2017年底,全区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19个。

其中,高速公路16个,一级公路1个,独立桥梁2个,分别占主线收费站数量的84.21%、5.26%和10.53%。

与2016年相比,全区主线收费站由45个下降到19个,减少26个,减少57.78%。

原因是2017年4月28日撤销全区全部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减少一级路主线站2个,二级路主线站15个,独立桥梁隧道主线站8个。

(三)建设投资截至2017年底,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541.51亿元。

与2016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净减71.10亿元,减少11.61%。

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4月28日撤销了全区全部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

在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资本金投入210.60亿元,举借债务本金330.91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8.89%、61.11%。

与2016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由387.71亿元减少到330.91亿元,净减56.80亿元,降低14.65%。

行稳致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评读

行稳致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评读

行稳致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评读
佚名
【期刊名称】《统计与经济》
【年(卷),期】2017(000)002
【摘要】2016年,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决胜全面小康的起步之年,我们栉风沐雨,砥砺奋进。

一年来,我区大事多、喜事多,交出的“成绩单”可圈可点。

【总页数】4页(P11-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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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年鉴2017数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中国财政年鉴2017数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单位:亿元宁夏பைடு நூலகம்族自治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二)
预算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廿一.其他支出 廿二.债务付息支出 廿三.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上解中央支出 增设预算周转金 拨付国债转贷资金数 国债转贷资金结余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 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调出资金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年终结余 支出总计
8.68 63.58 2.91 8.01 23.01 0.26 1254.54 2.68 -0.09
163.40 16.16 43.60
68.14 1548.42
摘编自《中国财政年鉴2017》
支出 预算数
77.19
1.39 61.97 157.66 18.33 25.66 169.70 82.91 41.17 190.48 214.09 73.21 36.40 25.74 18.31
9.07 65.29 3.35 27.38 23.11 0.26 1322.68
决算数
75.79
1.29 61.43 152.57 18.25 25.23 164.24 82.03 36.69 182.14 201.29 73.03 33.96 21.98 18.16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公路运输【发文字号】宁价费发[2010]30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0.05.26【实施日期】2010.06.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的通知(201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的通知(宁价费发[2010]30号)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交通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我区现行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是1996年制定。

十几年来,随着国家和自治区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路建设、养护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原《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公路的维护。

为了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公路损坏和占用收费管理政策,保障公路运输畅通,使公路交通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重新修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二0一0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偿、补偿和占用收费的规定》的通知(字宁交发[1996]055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二、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标准表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附件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损坏公路路产赔(补)偿和占用收费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路产,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路法》、《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吴忠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取通行费》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吴忠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取通行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11.16•【字号】宁价费发[2010]84号•【施行日期】2010.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吴忠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取通行费》的通知(宁价费发[2010]84号)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省道109线石嘴山黄河公路大桥、省道301线石炭井沟经太西镇至红岗公路、吴忠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批复》(宁政函[2008]218号),吴忠黄河公路大桥已建成并具备通行费收取条件,经验收,现将吴忠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车型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宁夏公路车辆通行费统一车型及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5]130号)中宁夏普通公路按车型收费标准一执行。

二、计重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宁夏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120号)中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条执行。

三、下列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1、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2、公安机关在辖区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3、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4、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5、按照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拉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6、自治区法规、规章规定的车辆;四、车辆通行费收费部门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起执行。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价综发[2016]22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发布日期】2016.08.05【实施日期】2016.08.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的通知(宁价综发〔2016〕22号)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自治区物价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对照年初的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组织自查,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回头看”和“倒排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重点、措施、进度及人员,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岗位、工作落实到个人,推动全年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2016年8月5日自治区物价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措施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区发展改革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物价局以促转调、推改革、惠民生为目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要求,加快推进价格改革进程,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稳步有序推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价格政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区经济提质增效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一)贯彻落实中发〔2015〕28号文件精神。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价格工作文件,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我局认真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精神实质,并结合我区价格工作实际,在论证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自治区党委、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价格调控的方向、任务、手段等内容,这将是我区推进价格改革和调控的纲领性文件,确保我区今后各项价格调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5.04•【字号】宁交办发〔2017〕123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印发《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17〕123号宁夏公路管理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395号)要求,结合我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行实际情况,厅制定了《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5月4日附件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提高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及时针对问题和风险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查找我区联网收费系统,特别是电子不停车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系统科学评估收费系统运行安全状况,深入分析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防”原则,进一步增强联网收费系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检查范围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及与之有关的信息系统,重点是涉及ETC/MTC联网收费、清分结算、ETC发行及用户服务等的业务系统和服务网站。

三、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4.《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22240-2008);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2);7.《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07年第35号公告);8.《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部2011年第13号公告);9.《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运营与服务规范》(JTGB10-01-2004);10.《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395号);11.宁夏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有关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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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
(一)里程规模
截至2016年底,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达33900公里。

其中,收费公路里程为2881.90公里。

占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的
8.51%。

其中政府还贷公路2840.50公里,经营性公路41.40公里。

按照收费公路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1616.20公里,一级公路157.10公里,二级公路1084.90公里,独立桥梁隧道23.60公里,分别占收费公路总里程的56.08%、5.45%、37.65%和0.82%。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总里程由2722.60公里增加到2881.90公里,净增159.30公里,增长5.85%。

其中,高速公路里程由1377公里增加到1616.20公里,净增239.20公里,增长17.37%;一级公路里程由126公里增加到157.10公里,净增31.10公里,增长24.68%;二级公路里程由1207.50公里减少到1084.90公里,净减122.60公里,下降10.15%;独立桥梁隧道里程由12.10公里增加到23.60公里,净增11.50公里,增长95.04%。

(二)主线收费站
截至2016年底,全区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45个。

其中,高速公路17个,一级公路3个,二级公路15个,独立桥
梁隧道10个,分别占主线收费站数量的37.78%、6.67%、33.33%和22.22%。

与2015年相比,全区主线收费站由42个上升到45个,增加3个,增加7.14%。

原因是2016年新开通银川滨河黄河大桥、银川兵沟黄河大桥和永宁黄河大桥三个经营性收费项目。

二级公路收费站由28个减少到25个,减少10.71%。

(三)建设投资
截至2016年底,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2.61亿元。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净增179.93亿元,增长41.58%。

在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资本金投入224.89亿元,举借债务本金387.71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6.71%、63.29%。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283.02亿元增加到387.71亿元,净增104.51亿元,增长36.90%。

(四)债务余额
截至2016年底,全区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08.06亿元。

其中,高速公路193.65亿元,一级公路16.05亿元,二级公路42.03亿元,独立桥梁隧道56.33亿元,分别占年末债务余额的62.86%、5.21%、13.64%和18.28%。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由207.74亿元增加到308.06亿元,净增100.32亿元,增长48.29%。

(五)收入和支出
(一)车辆通行费收入。

2016年度,全区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27.73亿元。

其中,高速公路23.11亿元,一级公路0.17亿元,二级公路2.61亿元,独立桥梁隧道1.84亿元,分别占全区收费公路通行费总收入的83.34%、0.61%、9.41%和6.64%。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通行费总收入净增0.77亿元,增加2.86%。

其中,高速公路净增1.15亿元,一级公路净减0.04亿元,二级公路净减0.46亿元,桥梁隧道净增加0.12亿元(二)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全区收费公路支出总额为30.69亿元。

其中,还本付息支出19.87亿元,养护经费支出5.44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0.1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5.11亿元,税费支出0.11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64.74%,17.73%,0.52%,16.65%,0.36%。

与2015年相比,全区收费公路支出总额净增2.54亿元,增长9.02%。

其中,还本付息支出净增5.51亿元,增加38.37%;养护经费支净减3.75亿元,减少40.80%;运营管理净增0.77亿元,增长17.74%。

2016年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1.25亿元,与2015的-1.19亿元相比,收支缺口略有增加。

二、政府还贷公路
(一)里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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