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障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下面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筑材料选择:商业建筑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
墙体、楼板和屋面应选择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
2. 防火隔离:商业建筑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如防火墙和防火门。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3. 安全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安全疏散通道。
通道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方便人员迅速疏散。
4. 防烟排烟: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如防烟楼梯间和防烟走廊。
防烟楼梯间应密封好,能够有效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防烟走廊应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确保烟气迅速排出。
5. 消防设备:商业建筑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备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6. 电气设备安全:商业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保证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性。
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7. 消防通道和泊车设置:商业建筑应设置消防通道和泊车位。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泊车位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消防车辆在火灾时能够及时到达。
8. 告警系统:商业建筑应设置火灾告警系统。
告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和消防人员及时灭火。
以上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1为了适应重庆市商业建筑的发展,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市的地形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1.0.2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大型商业建筑各种业态发展和商场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大型商业建筑。
1.0.4对于本规范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尚未规定的防火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应当由重庆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科研等部门进行专家论证,作为消防设计和审核的依据。
1.0.5 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大型商业建筑任一楼层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建筑面积≥15000m2的公共建筑。
2.0.2 商业营业厅用于经营各种商品的建筑室内空间。
2.0.3 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人员能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4柜架式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展示商品的布置方式,人员能够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5 商铺式营业区域商业营业厅内采用固定隔断将营业空间分成各个独立商铺,人员能够到达,进行购物、交易的区域。
2.0.6 安全出口供人员疏散用的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或疏散楼梯(间)的出口。
2.0.7 安全出口宽度供人员疏散的直通室外安全区域或疏散楼梯(间)的出口的净宽度。
2.0.8 疏散集散区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2. 0. 9 疏散出口用于人员离开某一区域至另一区域的出口。
2. 0. 10疏散通道宽度商业营业区域内通向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的净宽度。
2. 0. 11 消防扑救场地消防车辆靠近建筑实施扑救作业所需场地。
现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从二OO四年初启动准 备工作至O六年九月市建委批准颁布,经历 了筹备立项、调研和编制大纲、编制和报批 四个阶段。 (一)筹备立项阶段
2004年3月份召开了筹备会,确定了主 编单位和参编人员;4月份完成了地标的申请 立项工作;确定了编制经费来源。
(二)调研和编制大纲阶段
4)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 分隔,各个防火分区进入该防火隔离区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12m2的防烟前室,其通向防烟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 火极限≥3.00h的防火卷帘门侧加设甲级防火门;
5)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前室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
4、适当放宽了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
在进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时,若按照使
用中的实际商业营业厅面积或比例,套用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人员密度指标计 算出的结果通常高于建设和设计单位的心 理承受能力和经验值,为了满足计算结果 需要,各单位对《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 营业厅面积的理解由此出现不同,常见的 如:
采取扣除自动扶梯、设备房等辅助建筑
二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50
板注:承单重层楼大板型、商疏散业楼建梯筑、采屋顶用承钢重结构构件时,承不燃重烧柱体耐1.火50极限为不2燃.0烧0h体。1.50
2、加大了涉及A类多层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间 距
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高规》的基础上做 了适当的调整:
一、本规范的编制背景 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规范的主要特色
一、规范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 济的繁荣,各区(市、县)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 合商场和购物中心。它们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 形式,不仅功能齐全丰富,集餐饮、娱乐、旅游、 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而且形式多样,与 早期的商业建筑相比,很多大型商业建筑都具有体 量大、功能复杂的特点。从近年来的大型商业建筑 消防设计情况来看,建设、设计和消防部门在执行 现行《高规》、《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时,常遇到以下问题: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
商业建筑层高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以下是商业建筑层高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1. 商业建筑的最低层高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并根据具体用途和功能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商业建筑的最低层高应不低于3米,但某些特殊用途的商业建筑,如超市、百货商店等,可能需要更高的层高。
2.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满足正常商业活动的需求。
在商业建筑中,一些常见的活动,如货物装卸、设备维护、顾客流动等都需要一定的空间。
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能够容纳这些活动,并确保顾客和员工的安全和便利。
3.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空调、照明和消防等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商业建筑通常需要安装空调设备、照明设备和消防设备等。
这些设备需要一定的空间来安装和维护,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这些设备的需要。
4.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商业展示窗口和广告标识的设计和布置。
商业建筑通常需要展示窗口和广告标识来展示商品和吸引顾客。
因此,商业建筑的层高应考虑到这些设计和布置的需要,并确保它们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5. 商业建筑的层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商业建筑层高的规定通常包括建筑法规、消防安全规范等。
在设计和建造商业建筑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
整和适当的改进。
综上所述,商业建筑层高规范是为了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实用和美观,以满足商业活动的需求,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消防安全)JGJ4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试行)主编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实行日期:1989年4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1.0.4 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3.-7的规定2.1.3 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 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 的周边总长度或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2.1.4 大中型商店基地内, 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 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3.1.6 营业部分的室内公用楼梯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4m, 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3.1.7 大型商店营业部分层数为 4 层及 4 层以上时, 宜设自动扶梯或乘客电梯; 商店的多层仓库可按规模设置载货电梯或电动提升机、输送机。
3.1.8 营业部分的自动扶梯倾斜部分与水平面夹角应等于或小于300; 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 范围内不得兼作他用。
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 附近应设置相配伍的楼梯。
3.1.11 设系统空调的商店, 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声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3.2.2 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 计( 含顾客占用部分); 也可按每位顾客 1.35m2 计。
营业厅内如堆放大量商品时, 应将指标计算以外的面积计入仓储部分。
3.2.3 普通营业厅内走道最小净宽:1. 通道在柜台与墙面或陈列窗之间时, 为2.2Om;2. 通道在两个平行柜台之间:(1) 每个柜台长度小于7.5m 时, 为2.2Om;(2) 一个柜台长度小于7.5m 、另一个柜台长度7.5~15m 时, 为3.00 m;(3) 每个柜台长度7.5~15m 时, 为3.7Om;(4) 每个柜台长度大于15m 时, 为4.00 m;(5) 通道一端设有楼梯时, 上、下两个梯段宽度之和再加1 m。
3. 柜台边与开敞楼梯最近踏步间距离4m, 并不小于楼梯间净宽;4. 通道内如有陈列物时, 通道净宽度应增加该物宽度;5,无柜台售区、小型营业厅可在20%以内酌减;6,菜市场、摊贩市场宜增加20%。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业建筑规划设计控制要点1 、总平面的设计要求购物中心一般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入口广场,入口广场应结合城市主要交通道路及步行街主要出入口设置。
购物中心设计中应考虑与城市交通的泊接站点,如公交车站、出租车停靠站等。
应充分考虑泊接站站面的长、宽等功能需求。
有轨道交通时,考虑与轨道交通的连接可能1.2.1 自方案深化阶段开始,在总图及购物中心首层平面图中应体现出泊接站点,一般设两处港湾式停车站点应将泊接站点设计纳入景观标识系统设计规划设计部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公司与政府协调沟通的结果,将泊接站点在图中落实到位大、中型以上城市商业广场,原则上不设大型地面停车场北京、上海的项目,建筑密度不宜大于5 5 % 购物中心沿主要道路尽量不设车库出入口,若必须设,不可垂直道路,在退线宽裕情况下可顺着红线边缘设。
并且不能在商铺前横向设车道出入口。
人防设计:人防设计应优先考虑异地建设,人防区域应优先考虑布置在持2 、购物中心的设计要求购物中心主力店首层对外开门不要太多,同一业态两个门之间的距离不要小于5 0 米。
首层商业入口的门做平开门,不做转门或自动门(北方寒冷地区另议)。
购物中心商铺原则上不对外开门。
购物中心首层内装设计时应考虑尽可能多的橱窗等商业展示面。
购物中心的疏散楼梯原则上应垂直外墙布置,少占用沿街面,以达到同样效果。
?3、室内商业步行街的设计要求(以下简称“室内步行街”)室内步行街的中庭必须设在转折部位。
若有两个及以上中庭时要分主次,一大一小,中庭形状要有所不同。
主中庭开洞面积大于600 平方米,次中庭开洞面积30 0~40 0 平方米左右。
两中庭间距离宜大于100 米。
严寒及寒冷地区商业广场室内步行街出入口必须设双层门廊,并且设风幕,不得设门帘。
若为三层室内步行街,第三层宜全部做餐饮,重点布置具有当地餐饮美食文化特色的餐饮业态。
重油烟餐饮业态尽可能放置在三层,以减少其对一、二层的影响油烟尽可能高空排放三层室内步行街使用率(租赁面积与步行街总建筑面积之比)应达到50%。
建筑设计中的商业空间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商业空间规范要求商业空间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物或区域,包括商场、零售店、办公楼、餐厅等各种类型的商业场所。
在建筑设计中,商业空间的规范要求至关重要,不仅涉及到店铺的布局和功能分区,还涉及到安全、通行、装修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中商业空间的规范要求。
一、布局和功能分区在商业空间的设计中,合理的布局和功能分区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商业空间应充分考虑顾客的流线,设置合理的进出口和通道,确保顾客的流通畅通无阻。
同时,商业空间的不同功能区域要明确划分,如商品陈列区、收银台、休息区等,各个功能区域之间应具有合理的连接关系,方便顾客的使用和购物体验。
二、安全要求商业空间的安全要求是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首先,商业空间应满足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识、灭火设施等,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顾客和员工的安全。
其次,商业空间还应考虑其他安全问题,如防盗、防窃密控制措施,以保障商店和顾客的财产安全。
三、通行要求商业空间的通行要求与流线布局密切相关。
商业空间应设立合适的出入口,确保顾客的进出便利。
同时,商业空间的通道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适应人流量大的情况。
此外,商业空间的通行区域应保持整洁、无障碍,避免地面凹凸不平、物品堆放过多等情况,以确保顾客的安全通行。
四、装修要求商业空间的装修要求既要考虑到美观性,也要兼顾功能性和可持续性。
商业空间的装修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如选用环保材料和照明设备,减少能源的消耗。
此外,商业空间的装修还应注重店面形象的塑造、品牌的展示,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和提升购物体验。
五、无障碍要求在商业空间的设计中,无障碍要求尤为重要,要考虑到各类人群的使用需求。
商业空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无障碍厕所等,以满足残障人士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此外,商业空间的标识和导向系统也应具备无障碍性,便于视障人士的识别和导航。
综上所述,商业空间设计中的规范要求涉及布局与功能分区、安全要求、通行要求、装修要求和无障碍要求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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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首先,商业建筑的设计要符合建筑物的功能需求。
商业建筑的设计应
该考虑到商业活动的规模、类型和特点,确保能够满足商业租户的需求和
期望。
商业建筑的设计还应注意到商业流程的顺畅性,包括流线布局、公
共空间的设计、商业设施的设置等。
其次,商业建筑的结构设计要满足安全和抗震要求。
商业建筑的结构
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和抗震要求,提供足够的抗震性能和结构稳定性。
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到商业活动的需求,如大跨度结构、空间高度等。
第三,商业建筑的材料选择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商业建
筑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且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和可持续性。
材料的选择还应考虑到商业建筑的使用寿命、维护成本和整体美观度。
第四,商业建筑的设备设计要满足商业活动的需求。
商业建筑的设备
设计应包括通风、空调、照明、给排水等系统的设计,确保商业活动的舒
适度和效率。
设备设计还应考虑到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最后,商业建筑的能源使用要达到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商业建筑的能
源使用应符合国家能源标准,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的消耗
和浪费。
商业建筑的能源使用还应考虑到商业活动的需求,如商业设备的
能耗、照明的亮度和时段等。
综上所述,商业建筑设计规范涵盖了建筑的功能需求、结构安全、材
料选择、设备设计和能源使用等方面。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可持续性和人性化,为商业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在实施过程中,
设计师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并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以满足不断变化的
商业需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