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商店建筑设计规JGJ48-88(试行)主编单位:中南建筑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商业部实行日期:1989年4月1日关于发布专业标准《商店建筑设计规》的通知(88)建标字第223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3)城科字第224号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商业部(83)城设字第189号文的要求,由中南建筑负责编制的《商店建筑设计规》,经审查,现批准为专业标准,编号JGJ48-88,自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南建筑。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国商业部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72375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与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与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与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选址与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与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与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标准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与表达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与国家与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与规定。
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选址与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者要紧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与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邻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很多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者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与建筑物很多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者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要紧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邻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者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与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务必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最新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商业建筑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综合规范(最新)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
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
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
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
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
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
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
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
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
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
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
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
4 楼梯间7。
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
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
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
3 室外消防给水9。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
1 防烟设计10。
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
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
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
0。
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介绍
本文档将对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进行解析,该
规范是商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重要参考文件。
目标
本文档的目标是简要概述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了解该规范的重要要点。
主要内容
1. 规范适用范围:新版规范明确了适用于商业建筑设计的范围,包括建筑的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2. 建筑设计原则: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计原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建筑的可持续性、人性化设计、安全性等方面的考虑。
3. 空间规划要求:规范对商业建筑的空间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功能分区、通道设计、照明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4. 建筑外观设计: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外观设计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包括建筑形态、立面材料、色彩搭配等方面的要求。
5. 建筑设备与设施: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备与设施进行了规定,包括空调系统、照明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规范。
6. 环境保护要求:规范对商业建筑的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详细
说明,包括噪音控制、能源节约、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7. 安全防护措施: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护进行了规定,包
括防火安全、防盗措施、紧急疏散等方面的要求。
结论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是商业建筑设计领域的重
要参考文件,规范了商业建筑的设计原则、空间规划、外观设计、
设备设施、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设计者应当熟
悉并遵守该规范,以保证商业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
(完整版)商场设计规范

商场设计规范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两侧应设高度为0.65m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
第3.1.7条大型商店营业部分层数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宜设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商店的多层仓库可按规模设置载货电梯或电动提升机、输送机。
第3.1.8条营业部分设置的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自动扶梯倾斜部分的水平夹角应等于或小于30°;二、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范围内不得兼作它用;三、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伍的楼梯。
第3.1.9条商店营业厅应尽可能利用天然采光。
营业厅内采用自然通风时,其窗户等开口的有效通风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20,并宜根据具体要求采取有组织通风措施,如不够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补偿。
第3.1.11条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围护结构应符合建筑热工要求;二、营业厅内应无明显的冷(热)桥构造缺陷和渗透的变形缝;三、通风道、口应设消音、防火装置;四、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直接开门相通。
普通营业厅内通道最小净宽度表3.2.33.2.4一、综合性营业厅内宜分开设置工业制品类及食品类商品的自选场地;二、厅前应设置顾客衣物寄存处、进厅闸位、供选购用盛器堆放位及出厅收款包装位等,其面积总数不宜小于营业厅面积的8%;三、应根据厅内可容纳顾客人数,在出厅位按每100人设收款包装台1个(含0.60m宽顾客通过口);四、每个面积超过1000川的营业厅宜设闭路电视监控装置。
自选营业厅的面积指标可按每位顾客1.35川计(如用小车选购按1.70川计)。
第3.2.12条大中型商店为顾客服务的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包括在营业厅面积指标内):一、顾客休息面积应按营业厅面积的1〜1.40%计,如附设小卖柜台(含储藏)可增加不大于15的面积;二、营业厅每1500m?,宜设一处市内电话位置(应有隔声屏障),每处为1m2;三、应设顾客卫生间;宜设服务问讯台。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ﻫﻫ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ﻫ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ﻫ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ﻫ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ﻫﻫ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一节选址和布置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ﻫﻫ小区内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ﻫ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ﻫ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ﻫ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ﻫ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内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内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ﻫ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内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ﻫ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有蜡烛的大商业立面应突出裙房商业部分;14.1.2 大商业部分应突出步行街入口,做到二~三层高,同时考虑二级主力店入口及三级写字楼入口的对应关系。
14.2 广告位及店招的设计要求:14.2.1 广告位应从二层开始,不要在四层及以上布置广告位。
广告位高度宜为5~15米。
14.2.2 每个商业广场广告位10~15块左右,临主要街道应考虑约50平方米以上的大幅面广告位。
三北地区除京、津、西安外,减少广告位至10 块左右。
14.2.3 所有的主力店中,只给超市和百货提供免费的广告位(超市给一个,百货可以给两个),其它主力店只提供免费的店招。
14.2.4 购物中心里面广告不得凹在外立面内,广告要成组布置。
竖向广告位连续布置可考虑最多3 个,横向的可3~4 个。
长度比1:1.6~1:1.8 最好,竖向的可酌情放大到不超过1:2.5。
14.2.5 广告位和店招的位置、尺寸必须由规划设计部在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
14.2.6 室外立面上应设置一块大型LED,面积约100 平方米,在LED周围不能有其它广告位和店招,同时应考虑LED 的维护保养以及防水的需求。
14.3 外立面不应采用全玻璃幕墙设计。
?15、景观设计要求15.1 持有物业景观设计要求15.1.1 广场硬铺装的设计图案要简洁明快,不出现大面积小规格铺装材料,消防通道铺装材料厚度为5cm,其他部分厚度为3cm,表面进行烧面水洗防滑处理。
光面材料宽度不得大于25cm,达到防滑目的。
15.1.2 酒店主入口大门雨篷下地面铺装净宽不小于13米,地面铺装材料和大堂材质相呼应。
15.1.3 酒店停车位设计方面,根据场地考虑VIP 车位,同时大巴车停车位不少于3 个,并考虑临时出租车等候点。
15.2 室外步行街景观设计要求:15.2.1 街区宽度通常为12m以下和12m—15m两种街区,部分街区超过15m。
15.2.2 街区无水景、无配置大乔木设计。
15.2.3 街区商铺入口尽量不出现台阶,以的坡度的形式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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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设计规范
1.结构设计规范:
商业建筑的结构设计应遵循当地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安全和稳定性。
结构设计应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寿命、荷载条件、抗震需求等因素,并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材料和技术。
2.空间规划规范:
商业建筑的空间规划应满足建筑功能的需求和用户的操作流程。
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商业展示区、厕所、走廊等区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通行要求。
3.采光和通风规范:
商业建筑的采光和通风应考虑到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
建筑的采光设计应尽量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同时避免过度照明。
通风系统应满足空气质量标准,确保室内空气的流通和排放。
4.消防安全规范:
商业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
建筑应配备火警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和疏散设施,以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5.建筑外观和景观规范:
商业建筑的外观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符合相关的城市规划和建筑风格。
建筑的景观设计应考虑到绿化、道路、停车场等因素,以提供一个宜人的环境。
6.可持续发展规范:
商业建筑的设计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包括节能、水资源管理、材料选择和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
建筑应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7.残疾人友好规范:
商业建筑应考虑到残疾人的使用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和便利设施,以确保所有人都能方便地进入和使用建筑。
8.声环境规范:
商业建筑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噪音污染,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传播。
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和工作区域应满足相关的噪音标准,以提供一个安静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9.安全规范:
商业建筑应具备安全设施和系统,包括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安全保护设备。
建筑内的公共区域和工作区域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以确保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10.绿色建筑规范:
商业建筑应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过程应遵循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综上所述,商业建筑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功能性。
这些规范和标准涵盖了结构设计、空间规划、采光和通风、消防安全、建筑外观和景观、可持续发展、残疾人友好、声环境、安全和绿
色建筑等方面。
商业建筑设计规范的遵循对于建筑的成功和使用的舒适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