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4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4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4

劳动时间,休息休假案例

案例一

2006年1月,黄女士进入上海某婚庆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至20009年度约定工资为1000元。2008年6月3日,黄女士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月13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08年8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对黄女士提出要求公司支付2008年年休假工资688.5元请求未予支持。黄女士不服仲裁裁决,向南汇区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2月,上海某婚庆公司被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处支付黄女士2008年未休年假工资561.1元。离职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如何支付?

分析: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修满应休年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公司应该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的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案例二

A公司是一家美资企业,林约翰从2009年8月1日期在A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的职位,基本工资50000元,合同签订了2年。林约翰因为和A公司新任CEO产生矛盾,林约翰自2011年2月就开始请病假,这一请就是6个月,直至工资终止其劳动合同。公司在前2个月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即按照基本公司的60%(5万*0.6=3万)支付林约翰病假工资的,因为林约翰长期请病假不上班还要支付其高额病假工资,对公司来说不公平,A公司人事在咨询了相关人员后,就给林约翰和全体员工发了一个通知,即“公司自2011年4月1日起对病假工资按照沪劳保发95(83)号文规定发放”,之后4个月A公司就按照上海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896元计发林约翰的病假工资。林约翰不服便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照5万元和员工手册的规定,计发4-7月份病假工资。此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结

案。

判决结果:仲裁和一审均驳回了林约翰的诉请,认为沪劳保发

95(83)号文件没有失效,公司适用这个规定合法。

但二审却改判了一审判决,支持林约翰的诉请。

分析:

(1)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并没有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公司在没有经过民主程序的情况下,单反降低员工的病假工资待遇不合法。

(2)95(83)号文件第6条规定,“企业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职工疾病和非因工负伤管理办法。企业现行的职工疾病、非因工负伤休假期间的待遇计发办法高于本通知规定的,可继续保留”。既然公司员工手册对病假工资的发放显著高于95(83)号文的规定,就应该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发放。

案例三

江苏省某事X厂制造车间对员工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和计时工时制。该厂规定,制造车间早班工人在每个工作日上午8:00正式开始工作至当天下午5:00下班。期间,午餐及午休时间为1小时。另外,还规定为做好工作前的准备,要求早班工人每天必须在7:45到岗,在预热机器的同时更换服装、听车间领导布置当天工作,管理过程中,X厂发现部分员工在工作时常常以上厕所为名,缩短实际工作时间。于是,限定早班工人每人每天有半小时如厕时间,自由支配。同时,将下班时间调整为下午5:30。该新规定执行1个月之后的发薪日,部分早班工人提出异议,认为他们的实际工作时间已超过8小时,X厂应该支付他们响应的加班工资。遭到厂方拒绝后,他们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X厂补发他们相应的加班工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过调查后认为,X 厂安排制造车间早班工人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实际为8.75小时,确已超过每日8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限度。因此,X厂应当就延长工作时间部分(即:每日0.75小时)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后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教育和监督下,X厂最终补发了制造车间早班工人一个月的加班加点工资,并适当调整了原来的作息时间,使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再超过8小时。

分析:

1、根据现行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里的“8小时”,“40小时”就是劳动者在标准工时制度下的法定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时间要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2、法定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和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准备时间、结束前的整理与交接时间,还包括工作休息时间、人体自然需要时间(如喝水、上厕所等)、女职工的哺乳时间,以及依据法规或行政领导要求离开工作岗位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如工会活动时间、行政活动时间、出差时间、旅行社会职责时间等)

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

四、项目策划题 案例1:背景综述 A是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上半年出现亏损,年底又要还清一大笔银行贷款,在实行了两个月的节约计划失败后,A向各部门经理和各厂长发出了紧急通知书:要求各部门各工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裁减百分之十的员工,裁员名单在一周内交总经理。并规定公司下半年一律不招新员工,现有员工暂停加薪。 该公司饼干厂的厂长B看到通知书后,急忙找到总经理询问:“这份通知书不适用于我们厂吧?”总经理回答:“你们也包括在内。如果我把你们厂排除在外,公司的计划如何实现?我这次要采取强制性行动,以确保缩减开支计划的成功。” B辩解道:“可是我们厂完成的销售额超过预期的百分之五,利润也达标。我们的合同订货量很大,需要增加销售人员和扩大生产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为公司增加收入。为了公司的利益,我们厂应免于裁员。哪个单位亏损就让哪个单位裁员,这才公平。”A则说:“我知道你过去的成绩不错。但是,你要知道每一个厂长或经理都会对我讲同样的话,作同样的保证。现在,每个单位必须为公司的目标贡献一份力量,不管有多大的痛苦!况且,虽然饼干厂效益较好,但你要认识到,这是和公司其它单位提供资源与密切的协作分不开的。”“无论你怎么讲,你的裁员计划会毁了饼干厂。所以,我不想解雇任何人。你要裁人就从我开始吧!”B说完,气冲冲地走了。A开始有点为此感到为难了。 策划要求: 1.A总经理不想让B厂长因此而离开公司,但又要推动公司裁员计划的落实,于是找来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解决此问题。假设你是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主管,你对上述A总经理与B厂长的冲突过程有相当清楚的了解,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将如何处理此裁员计划? 2.如果A总经理坚持采解雇方式时,解雇后可能会面临到什么问题?你站在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的立场,将如何处理此问题? 参考答案: 1、问题分析:当一个公司进行裁员时,表示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小于供给,因此必须减少员工,最简单的方法是解雇人员,但是解雇并不是最佳决策,其它的选择也许会对组织或员工产生更有利的结果,因此提供以下几种缩减人员的方案给B总经理做参考。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分析题E及答案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操作技能案例题E套 5.1案例:劳动争议概念及劳动仲裁受理程序的应用 1、背景资料: 申请人王某与某企业订有三年期劳动合同,在履行了二年半后,企业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合同,并办理了退工手续。王某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但又表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后可以放弃追究,公司表示可以考虑,于是双方就经济赔偿的标准与数额进行了多次协商。王某要求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期的工资,公司只同意按工作年限支付其二个月的工资,经过一年的协商,双方仍然无法达成经济赔偿的协议。在企业明确表示不接受王某提出的条件后,王某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申诉书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按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2、问题: (1)双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为什么? (2)双方争议是否在申请仲裁的时效之?为什么? 5.2案例: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辨识 1、背景资料: 建筑行业的A公司向社会招聘具有较高资质的设计师,某前去应聘,并出示了高级建筑师的执业证书,双方相互满意。由于A公司对执业证书的管理缺乏经验,因此与某协商:由A公司的协作单位B公司与某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执业证书,某则在A公司工作,某同意了A公司的要求。半年后,某发现B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就向B公司提出,B公司表示因某为A公司工作,B公司无义务为其缴费。某无奈之下只得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问题: (1)某应当以何公司作为被诉人?理由? (2)A公司和B公司在本案中的地位如何确定?理由? 5.3案例:劳动争议概念及劳动仲裁的管辖围 1、背景资料: 某企业在本市设立销售办事处,招用王某作为地区销售经理,负责地区的销售工作。工作中,王某与企业因销售提成的数额发生争议,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解决争议的协议,于是,王某即向本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按双方口头约定的分成方案支付销售提成。企业首先认为双方之间的提成纠纷不是劳动争议,而是经济纠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其次,如果作为劳动争议,本企业是企业,应当由市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2、问题: (1)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件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如果属于劳动争议,应当由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规定,为什

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题

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专业能力考核试卷 注意事项 1、本试卷依据2008年修订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标准命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请在答题纸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在答题纸上填写答案。 一、2009年6月,某银行聘用李师傅为其厨师,为银行员工做中午饭,并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15天,每天工作3小时,期限为一年,工资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医疗期待遇。一年后,该银行与其口头续签了一次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变。2011年6月,该合同即将到期,该银行仍有意与李师傅续签,但李师傅认为,银行已经和其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这次再签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银行认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执行《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问题】20分 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3分)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分)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本案中,银行与李师傅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分)为什么?(6分) 本案中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 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 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银行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的说法是否正确?(3分)请说明理由。(3分) 银行的说法是正确的。 理由:(1)本案中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虽然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仍然认定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适用全日制合同,不适用非全日制合同。(3)根据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关系经典案例分析

劳动关系经典案例分析 目录 一、某设备公司诉吴某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 (1) 二、未购买社保情形下的工伤补偿——从案例看新《工伤保险条例》 (3) 三、冒名顶替是否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5)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建立时无双向选择权? (7) 五、机与用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8) 六、员工手册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必要吗? (10) 七、未签订合同的工资赔偿? (11) 八、“双倍薪酬”是否同样适用于总经理及人事经理? (13) 九、与高级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特殊要求? (14) 十、某设备公司诉吴某劳动合同争议纠纷案 (15) 十一、裁员争议激增加班费计算和违法赔偿 (17) 十二、聘书能否算劳动合同 (18) 十三、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 (19) 十四、绩效考评的标准 (20) 十五、违规分包不改变事实劳动关系 (21) 十六、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和违约金 (23) 十七、没签劳动合同也无法逃避补偿金 (24) 十八、没有续签合同,单位可以随便炒鱿鱼吗? (25) 十九、工资清单引发的劳动争议 (27) 二十、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工伤保险 (28) 二十一、异地劳动争议的处理 (30) 二十二、劳动合同期限和服务期 (31) 二十三、合同正常到期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2) 二十四、隐瞒劣迹求职依法可以解聘 (33) 二十五、员工辞职,企业能否“拖”着不办 (35) 二十六、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何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36) 二十七、未明确约定服务期用人单位能否向劳动者主张培训费 (38) 二十八、职工在单位组织旅游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39) 二十九、试用期内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40) 三十、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扣档案吗 (42) 三十一、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44) 三十二、绩效工资年底发放合法么 (45) 三十三、合同未办终止手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 (46) 三十四、计件工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 (48) 三十五、培训协议中的保证金是否有效? (49) 三十六、医疗期满能否解除合同? (51) 三十七、未经单位批准的加班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53) 三十八、如何处理怀孕期员工? (55) 三十九、离职员工归来,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56) 四十、外派员工,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58) 四十一、HR如何有效处理员工违纪? (59) 四十二、企业对于劳动争议审理期间的职工工资是否应当支付? (61) 四十三、企业和员工是否可以“协商”不缴纳社会保险金? (63)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分析题A及答案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操作技能案例题A套1.1案例:劳动争议的处理 1、背景资料: 黄某为李家饭店聘用的一名厨师,有一手好厨艺,其独立秘制的“小龙虾”在食客中颇有口碑。老板为了留住他,不仅许以高薪,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面张家饭店生意却一直惨淡,也没有叫得响的菜品。为了扭转经营不利局面,张家老板张某找到黄某许诺给其双倍报酬,并且承诺黄某不必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承担的费用。黄某经不起诱惑就答应了张某。先是暗中指导张家饭店,一月之后,黄某在未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情况下就到张家饭店上班,李家饭店的招牌菜“小龙虾”也成了张家的名菜。李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2、问题: (1)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2)按劳动合同争议,李家饭店应如何提起仲裁? (3)李家饭店应该准备哪些主要证据? 1.2案例:劳动关系的认定及保护 1、背景材料: 2003年1月初,在家待业的钱某通过朋友介绍成为某公司的一名司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元。2003年7月起公司开始拖欠钱某工资,钱某找到公司经理问其原因,经理称公司暂时有困难,以后一旦有钱一定补上。这样到了2003年底公司已经拖欠钱某6个月工资,钱某又找到公司经理要求其立即补齐工资,公司经理称公司没有与钱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钱某为公司提供劳

务应按劳取酬,从2003年7月起,钱某的工作量减少了一半,其劳务报酬也应减半。钱某不同意,于2004年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他的半年工资并赔偿被拖欠工资1倍的损失。 2、问题: (1)钱某与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理由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这种关系? (2)钱某的申诉请求是否能得到全部支持?为什么? 1.3案例:延长工时制度的应用1 l、背景资料: 石家庄某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董事会决定实行“自愿加班”计划。企业在原来每天8小时的生产时间基础上再增加2小时,不愿加班的当月奖金减半。加班费用按每小时10元计算。这一计划实行后,很多厂里职工都踊跃报名。但是,区劳动监察大队却开出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止这种做法。对此,企业认为:加班是职工自愿参加的,能够帮助职工增加收入,而且每天多工作2小时并不会伤害职工健康。职工也认为:下了班业余时间也会找兼职做,增加收入,多拿奖金,现在就在厂里加班,一举两得。 2、问题: (1)该企业的“自愿加班计划”内容违反了哪些规定?企业劳动报酬的支付是否合法?企业制定“自愿加班计划”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如果企业临时需要增加生产,可以怎样做? 1.4案例:延长工时制度的应用2 1、背景资料: 许先生原为某公司销售经理,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人民币1万元,另外公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操作技能复习题

第一部分 一、案例选择题 案例1:KT公司是一家著名的外资企业,员工的待遇不错,但很多员工都反映工作太忙了,压力太大了。有一天,年仅35岁的员工小邓突然昏倒在地,被送到医院后,医院诊断其为肝癌晚期。经过几十天的努力,先进的医疗技术并没有挽留住小邓的生命。小邓的家人悲痛欲绝,联想到小邓在KT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点工作,身体出现种种不适症状时,也因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去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于是,家属认定小邓属于“过劳死”,应认定为工伤(KT公司已为全体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而KT公司的态度也非常坚决,认小邓为的死亡完全是由于自身疾病所致,与公司无关。 请仔细阅读本案例,回答1—2题 1、从法律角度来说,KT公司认为小邓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是否合理?() A、合理 B、不合理 C、判定条件不充分,无法判定 2、如果小邓被认定为工伤,并且KT公司已为小邓缴纳了社会保险费,KT公司需要额外支出以下哪几项费用?()

A、全部工伤医疗费 B、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C、丧葬补助金 D、供养亲属抚恤金 E、生活护理费 F、伤残津贴 G、辅助器具配置费 H、劳动能力鉴定费 I、小邓医疗期工资J、伤残补助金 案例2:三江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现有职工202人,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完成销售2500万元,利税500万元。2006年公司成立了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职工对公司的收入分配制度越来越不满意,和公司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被提上议事日程。请仔细阅读本案例,回答3—4题 3、进行集体协商时,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几人?() A、3 B、4 C、5 D、6 4、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通过的前提条件是,应当有多少以上的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并需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多少以上同意?() A、2/3 1/2 B、2/3 1/3 C、3/4 1/2 D、2/3 2/3

劳动关系类典型案例分析集锦(DOC)

劳动关系类典型案例分析集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案情:申诉人张某于2004年9月1日起进被诉人某电器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05年12月份开始,被诉人无故拖欠申诉人工资,2006年2月19日,申诉人以被诉人拖欠工资为由,通知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支付工资,但被诉人置之不理。后经多次催讨,被诉人只出具工资金额证明一份,载明申诉人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间工资金额为1829元。申诉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被诉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829元。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后通知被诉人庭前调解,被诉人对所出具工资证明予以确认,但仍不愿意支付申诉人工资。被诉人法定代表人既未提供答辩状,又未到庭,仲裁庭作缺席裁决。裁决如下: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工资1829元。 评析:本案中申诉人张某因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而与被诉人解除劳动合同,然被诉人只给予结算,不支付现金,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被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庭审,并不是说仲裁庭就无法处理案件,仲裁庭可以按照规定作出缺席裁定。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电击无情人有情 案情:2003年1月23日,姚某在秀洲区某镇一公司工作期间不慎遭到高压电击致残,后经秀洲区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二级伤残。 处理结果:2005年7月28日经镇调委会调解,姚某在医院治疗费用43万元由公司承担,并享受工伤待遇,另公司额外补助伤者127353元。 评析:1、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与企业方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案件逐年递增,工作者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要求我们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能依法调处。2、此类案件的成功调处,关键是伤者的工伤能得到认定,并通过调委会工作人员大量的取证后耐心细致的协调,促使企业在事实面前承担相关责任。 (三)因公死亡公司赔偿 案情:2005年11月22日下午,平湖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孙某与王某被安排清理二号搅拌站点搅拌机,15时30分左右他们告知工长已清理好。16时左右,操作人员在没有查看机器状态的前提下就去启动了二号站的电机,而孙某被搅在了搅拌机里。公司立即将伤员送往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原来,孙某和王某清理完搅拌机后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又返回了搅拌机刷油。孙某妻子吴某向公司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要求,与公司方的承诺存在很大的差距。那么公司到底该赔多少呢? 在调解过程中,街道调委会向当事人双方宣传了有关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以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为基础协商。最终,双方于11月24日达成了一致协议。 评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赔偿的标准为: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分析报告题D及问题详解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操作技能案例题D套 4.1案例:企业规章制度的特征及其效力 1、背景资料: 张小姐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设计人员,常利用电脑偷着玩电脑游戏,被部门经理多次指出,要求改正。一天,张小姐又偷偷地玩起电脑游戏,被总经理发现,于是被书面警告了一次。一个月后,张小姐在完成几个设计图案后闲的发慌又玩起了游戏,这次她被身边的同事告发。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中“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违者第一次给书面警告;第二次再犯,则给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的规定,以张小姐严重违纪为由,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张小姐接到合同的通知后,马上找到了人事部,首先检讨了自己的错误,但然后又表示了对解除合同决定的不服,她认为:公司无权用单位内部的规定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公司最终仍决定与张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张小姐无奈之下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 2、问题: (1)公司是否有权使用内部的规定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为什么? (2)公司制定《员工手册》时,应当遵守怎样的规定? 4.2案例:部门办公会议制定的规章制度

1、背景资料: 某公司是一家具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厂,在公司鼎盛时期制定了高于国家规定的病假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本公司工龄超过8年,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由于老职工较多,所以请病假的员工越来越多,直至开始影响工作,特别是质量控制部门,在部门领导的要求下,该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做出了一项病假补充规定,该规定称:员工所持病假条必须经过部门领导的同意方可被承认,否则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直至除名。 2、问题: (1)公司原有病假制度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2)部门行政办公会议的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企业应当如何修改规章制度? 4.3案例:企业流程与企业规章制度 1、背景资料: 制造部马经理气冲冲的找到人事部经理说:“员工小李多次违反标准操作流程,虽说都没有造成大的后果,但屡教不改、性质严重,要求人事部按违反操作流程解除其合同。人事部认真阅读了马经理递交的材料后认为,小李犯错误是事实,但5条事项中没有一项能够对的上公司的《劳动纪律规定》中的解除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技能试卷

三级技能试卷 一、简答题 1.解释企业规章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员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二、员工岗位责任制。 三、业绩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四、物资领用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 2.在搜集职代会议题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由工会组织运作) 1、成立筹备领导小组(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任组长,其他成员自定)。 2、进行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召开职代会的宣传工作。 3、确定职工代表比例,划分选区并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填写《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通常按全体职工人数的3%-20%,职工代表要确保一线职工不少于50%,企业领导不多于5%,科学技术工人不少于25%,中层管理人员不多于20%。 4、民主选举职工代表。下发《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确定职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 5、收集代表提案。(提前征求职工意见) 二、召开职代会预备会 1、选举主席团5-7人(职工人数不少于50%),推荐职代会执行主席(一般

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并主持会议)。 2、由筹备领导小组汇报筹备工作情况,综合职工提案,分类梳理,提出职代会的主要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表决)、确定代表。 4、通过职代会议题和会议程序(表决)。 三、召开职代会的程序 1、执行主席核对到会人数,宣布开会并致开幕词(简单说明职代会目的、意义,介绍本次会议中心议题和议程)。 2、由厂长(经理)作工作报告。 3、专题议题(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议题逐个进行,如:宣读提案、宣读决议草案)。 4、宣布闭会、进行分组讨论(10-15分钟),尔后由小组长将讨论结果向主席团汇报,对提案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各小组简要发言)。 5、职工代表发言,(由会前指定的代表简要发言)。 6、对大会的各项议题或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形成决议(逐项进行)。 7、由到会的上级领导讲话,(根据实际到会的领导,如有准备的就讲话)。 8、宣布大会闭幕(致闭幕词)。 3.简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政策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案例分析题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 一、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井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分析本题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07.5) 二、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用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08.5)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题标准答案

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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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一: 1、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黄某与张家饭店就李家饭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相关规定:“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由于张家饭店聘请了尚未与李家饭店解除劳动合同的黄某,李家饭店与黄某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人离家饭店应当将黄某作为被申请人,将张家饭店列为第三人。 3、根据劳动争议举证责任规定,“提出主张者承担证明责任,离家饭店应当准备以下主要证据。 (1)李家饭店和黄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与李家饭店签订的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文本) (2)黄某和李家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黄某的辞职申请等) (3)张家饭店招用黄某的证据(黄某在张家饭店的影像资料及证人证言) (4)李家饭店由此造成的损失证据(离家饭店因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厨师,宾客锐减,营业额减少70%。 二、1.2案例劳动关系的确认及保护 1、(1)钱某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因为他们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经提供了有偿劳动,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实施了管理,双方已按口头约定实际履行了劳动者的内容,因此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3)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这种关系时,应当首先确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并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据此支持申诉人半年工资的合法请求,钱某关于公司赔偿拖欠工资一倍的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1)不能得到全部支持 (2)依据劳动法有关补偿金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拖欠劳动报酬25%的法定补偿金,如果损失达到拖欠劳动报酬的一倍,劳动者应当举证证明。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都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时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至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1.3案例延长工时制度应用 (一)“自愿加班计划”不合法。 理由:(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因此,该单位每日加班2小时超过法定时间限制。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盐城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康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

劳动关系协调员模拟试卷(理论)试卷

劳动关系协调员(员级)理论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60题) 1、GDP增长则就业()。 A、一定增长 B、不能增长 C、不一定增长 D、GDP增长和就业没关系 2、我国《劳动法》立法的最终目标是()。 A、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B、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C、提高劳动生产率 D、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最基本的工资形式是()。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 4、集体合同制度是起源于()的劳动法律制度。 A、中国 B、西方市场经济国家 C、计划经济国家 D、非洲国家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 A、可以要求变更劳动合同 B、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C、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依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支付。 A、办结工作交接前 B、办结工作交接后 C、办结工作交接10天 D、办结工作交接时 7 8、 9、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工资分配实行()原则。 A、公平 B、等价有偿 C、自愿 D、按劳分配、同工同酬 10、企业破产清偿时,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有担保的优先债权后,在下列项目中应当首行清偿的是()。 A、普通破产债权 B、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C、所欠税款 D、本单位劳动者工资 1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

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A、10% B、3% C、5% D、2% 12、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A、一半 B、三分之二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四 13、在常见的员工参与形式中,员工参与形式的最低层次是()。 A、获得信息 B、劳资协商 C、共决权 D、职代会 14、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市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之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A、3日 B、5日 C、7日 D、10日 16、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和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属于()条款。 A、程序性 B、实质性 C、约定性 D、选择性 17、企业购买投入要素的主要市场是()。 A、劳动力市场 B、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 C、资本市场 D、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 18、在劳资沟通的过程中,正式沟通的缺点是()。 A、不利于发现问题 B、双方无法进行比较深入地探讨 C、形式不灵活 D、不利于找到问题解决的方法 19、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是指()。 A、职工报酬 B、职工福利 C、职工补贴 D、职工津贴 2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仲裁案件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 A、投票决定裁决结果 B、裁决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 C、提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D、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解 21、劳动力资源最优分配的前提条件是()。 A、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劳动力市场不均衡 B、在完全竞争的市场,劳动力市场实现均衡 C、在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劳动力市场实现均衡

劳动关系案例分析(HR)

1994 年 8 月调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 1: 下面是星云公司(甲方)和员工张云(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 1.乙方的职务为内部网络维护工程师,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网数据规划和建设;负责内部网 的安全和维护。 2.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 8 小时。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应予配合。 4.乙方需遵守《员工手册》中 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 5.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为 2000 元/月。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2003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持续有效。 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同意以劳动局为第一审理机关。 问题:请指出以上条款中缺少哪些法定条款。 案例 2: 邓某等 15人系某住宅总公司建筑工程队工人,月工资标准为 750元。1996 年9月,该公司 决定建筑工程队实行日工资制,公司以月工资 750 元除以每月日历天数 30 天,得出日工资 25元。小时工资用日工资 25 元除以 8小时得出 3.13元。 10 月份发工资时, 邓某等人实得 工资 529 元,比过去少了 221 元。邓某等人找到公司,提出日工资标准太低,要求改正。公 司以日工资是由原月工资标准换算而来为由, 不予改正。 为此, 邢某等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问题:该公司的决定有没有错误,错在哪里? 案例 3: 1996 年 9 月,北京某食品公司因赶制中秋月饼,连续三天每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2 小时, 一谢某日工资标准为 20 元,小时工资标准为 2. 5 元,企业每天支付给谢莱加班工资 2.5 元,三天共计 7.5 元。谢某认为企业付给自己的加班工资不对,要求按不低于 150%的工 资报酬发给加班工资,而企业劳资科则认为,三天共发给谢某7. 5元加点工资是符合《劳动 法》规定的,其计算办法为 2. 5元X 2小时X 150%= 7. 5元/扣除已发给谢某 2小时的标 准工资 5 元外,每天应发给谢某 2. 5 元的加班工资。对此,双方意见不一。 问题:该公司劳资科这样的计算对不对?为什么? 案例4 : 周某系某大型机床厂职工, 1995 年 3月作为富余人员被安排到该厂劳动服务公司批发部工 作。厂里给批发部拨款 l0000 元作为扶持经费。 1995 年 5月,该批发部由陈某承包经营, 陈某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承包经营协议。 协议约定, 批发部在合法经营的前提下自付人员 工资。但陈某从 1995年8月至 1 1月末向周某支付工资。 在此以后, 该劳动服务公司发现陈 某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 即从 1996年1 月令其停业整顿。 周某自 1995年 8月整顿期间一直 领不到工资, 多次向劳动服务公司反映均得不到解决, 便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 仲裁机 关受案后, 对周某的工资裁决为由机床厂支付。 但是在处理此案时, 对周某的工资由谁支付 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拖欠周某的工资应由承包人陈某负责支付, 因为陈某在承包 经营时与劳动服务公司签有协议, 协议约定由陈某支付员工工资。 另一种意见认为拖欠周某 的工资应由劳动服务公司支付, 因为批发部作为劳动服务公司的一个业务部门没有自主用人 权利,且承包人陈某违法经营,是由劳动服务公司责令其停产整顿的。 闷烟:本本所拖欠的工资应该由谁来支付?为什么? 案例 5: 职工桂某 1977 年 9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某市运输公司、邮电局等单位任职, 到食品公司工作, 1995 年 5 月 17 日不幸摔伤住院,经医院确诊为轻度骨折,需不能年多的 时间才能痊愈。 1995年 8 月 20日,公司通知桂某 3 个月的医疗期已满,如不能回到公司上 班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桂某提出自己工作了十多年, 3 个月医疗期太短,而该公司以桂某 只在公司工作不到一年,如不能在 8 与 30 号前回到公司上班便解除劳动关系。为此,桂某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自己应享受的医疗期待遇。 仲裁委员会受案后, 对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解, 企业接受和仲裁调解, 给与桂某 6 个月 的医疗期。 问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调解?是否合理? 案例 6:

劳动关系协调员(员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员级)专业技能试卷 一.简答题(共4题,每题15分,共60分) 1.请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简述我国的工资支付保障措施。 答:(1)工资支付办法。 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1) 支付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额度、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2) 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个人的工资清单。 3) 工资必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应将劳动者的工资列入清偿之列,首先支付(不仅劳动法有规定,破产法亦有规定)。 (2)对代扣工资的限制(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 1)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 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3)对扣除数额的限制。由于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数额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数额后的剩余部分低于当地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告知用人单位: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简述集体协商代表必须具备哪些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答:(1)集体协商代表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协商代表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这样才能保证在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掌握尺度,依法行事。 (2)职工代表在品格上应正直无私。作为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能够挺身而出,依法争取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协商代表要具备一定的协商谈判素质,善于与协商对手沟通与交流。协商代表要精明干练,头脑冷静,自信而沉着,观察力敏锐、逻辑清晰,表达能力强。在协商的不同环节,善于运用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既坚持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 4.简述规章制度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答:(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包括标准工作时间的规定、不定时工作时间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休息日的规定、节日休息的规定、年休假的规定、探亲假的规定、婚丧假的规定、女工产假的规定。 (2)工资与劳动报酬。包括企业工资分配原则、工资组成的规定、工资确定的规定、工资调整的

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题库(1)

一、区分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中)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过程中,申请人王某主张:2006年3月其到被申请人天津某高尔夫练习场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每天为该公司接送会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于2008年10月7日口头与其解除关系,故王某申请调解,请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补发自2008年10月1日至7日共7天的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某高尔夫练习场有限公司主张:王某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王某系自带车辆在公司门口“拉活”,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部分“租车费”。 经询问和证据材料的初步审查,调解员了解到,王某每天固定时间用自己的车辆为该公司接送会员,其它时间自行安排。王某每月定期在该公司领取会员交纳的乘车费及该公司支付的租车费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王某在个人窗口缴纳了社会保险。 问题: 王某与该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请结合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简述理由。 答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判断当事人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判断,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本案中,王某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付出的劳务是其提供的车辆服务,而非该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王某与该公司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双方不存在严格的隶属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的费

用系王某以车辆所有者的身份领取的租车费,而不是以劳动者的身份领取的固定劳动报酬。王某除每天在该公司接送会员外,其他时间自行安排,不接受该公司的管理约束,故双方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仅是租用车辆劳务关系。 (需将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与案情相结合进行论述,未阐述规定主要内容,仅单独论述案情的给一半分) 二、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无效(易) 王某2013年9月1日入职A公司天津办事处,A公司与其口头约定每月工资2800元,先试用3个月,3个月期满经考察合格后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1月10日,A公司以天津办事处撤销为由,通知王某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除工资外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王某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及因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问题: 1.A公司与王某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无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2.A公司应否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答案:应支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公司在王某入职后的一个月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应支付王某2013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3.如A公司天津办事处撤销情况属实,A公司应否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理由是什么?

劳动关系协调员案例分析.docx

第二章劳动合同 张某等十余人被某纺织厂录用,从事车间接线工作。该厂以种种理由一直未与张某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工作了3个月后,厂方迫于各方的压力不得不与这些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细心的张某发现劳动合同书上把劳动合同的期限推迟了3个月,也就是说他们之前干的3个月没有计入合同期,而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算起。 于是,她找到厂领导说:“为什么把我们的合同期限推迟了3个月?之前的那3个月难道就白干了吗?” 厂领导解释说:“劳动关系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后才建立的,从法律上讲,没签劳动合同就不能说你跟厂里有劳动关系。” 张某听了这番话后,半信半疑,心想:难道我之前工作的3个月,劳动关系都不存在了吗? 案例解答:这是一个关于劳动关系何时成立的案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以劳动和劳动报酬给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的时间直接决定着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时间界限,对双方都非常重要。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从劳动者到

用人工作的第一天起,不论是否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从而承认了只要有用工行为就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通过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用工,借此否认劳动关系、规避法律义务是行不通的。本案中,双方已经从张某到纺织厂工作的第一天起建立了劳动关系,厂领导没有劳动合同为由否认双方都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企业用工,需要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劳动者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书面材料,其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况、住址、文化程度、学历和职业技能等级等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建立职工名册,对于用工管理、解决劳动争议、统计就业率和失业率等都有很大帮助,同时也便于劳动行政部门行使劳动监察职责。 案例二 刘阿姨今年49岁,之前一直在北京市某国企工作,1996年她所在的国企改制,她也下岗了。下岗之后生活一直比较困难,1997年她通过申请和分配,担任了所在小区的交管督察员,随即和政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一直工作到现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刘阿姨觉得自己已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10年,满足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于是找到负责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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