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吉林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吉林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吉林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国土资源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标准》是市、县人民政府出让工业用地,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时必须执行的最低控制标准。

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均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不得以土地取得来源不同、土地开发程度不同等各种理由对规定的最低价标准进行减价修正。

三、工业项目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少数地区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60%执行。其中,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

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30%执行。对实行这类地价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部备案。

四、对低于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出让工业用地,或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的,所确定的出让价格和年租金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均不得低于本《标准》。年期修正必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的规定,还原利率不得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五年期存款利率。

五、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六、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省(区、市)要依据本《标准》,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七、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出让的监督管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本《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部将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宏观调控的需要以及《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国土资源部《标准》的规定,我省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见下表。

全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一、综合管理 1、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2、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3、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包括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等。 4、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对照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主要调查绿地数量、质量、使用和环境质量四部分,重点是绿地使用情况。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绿地建设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中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的城市人口之比。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5、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市行政区绿地率最低的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绿地率评价。 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各城区的城市人口之比的最低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评价。

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一般城区:指大5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建成内的历史街区:指大于1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建成区内每万人城市人口拥有大于 10hm2的综合公园的个数。 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指城市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米)占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米)。 1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中,符合GB 50180 —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要求的居住区(小区)数量占居住区(小区)总数量的百分比。新建、改建居 住区应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 11、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公共设施用地应符合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的规 ^定。 12、城市防护绿地达标率:指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要求的防护绿地面积(hm2)占总防护绿地面积(hm2)的百分比。 13、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1)生产绿地面积(hm2)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hm2)的百分比。2)生产绿地面积统计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 类圃地。 14、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1)指符合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3.1.2道路绿地率(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 —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要求的城市道路长度(米)占总城市道路长度 (米)的百分比。2)不含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街区。 15、建成区内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纳入统计的植物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规定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1 )城市建成区内林荫停车场面积占全部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及流程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及流程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 设定依据: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 2、《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78号); (一)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的衔接。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再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二)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作好工业用地的前期开发,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创造条件。 (三)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及时了解工业用地的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进度和宗地规模、产业类别、土地使用条件等,保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拟出让地块周边产业布局情况等,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类和产业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块面积、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出让方案中确定的产业类型、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应当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 (五)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六)工业用地出让文件中,应当明确拟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类型、具体地类等内容。 (七)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确定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既可以确定出让地块面积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不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招标拍卖挂牌中通

差旅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2016.9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差旅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国内公务出差管理,强化成本意识,合理控制差旅住宿费开支,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参照《徐州市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徐财行〔2015〕108号)的规定,并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住宿费是指员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劳务派遣输入等人员。 第二章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四条因公出差前(三天)在OA审批流转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公务活动。未经批准出差的费用财务不予报销。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在中心内网下载打印《出差申请表》,手动填写)。具体审批权限及流程如下:

1、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出差,报请主任审批;部门负责人公务出差,报请分管主任审批;其他员工公务出差,报请本部门领导审批。 2、公务出差参加会议、培训应按程序报批;会议报请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培训报请部门负责人→质量部→分管主任→中心主任审批。 3、公务出差乘坐飞机,报请中心主任审批。 第五条公务出差时间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报请本部门领导同意后,由主办部门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及报销,并分清各部门应承担成本。 第三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下表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日前,建设部对原有标准和申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今后园林城市的评审和复查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据悉,明天建设部将在浙江绍兴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讨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城市进行说明。 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国家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称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逐步规范的。1997年,建设部提出了12条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建设部下发《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申报范围、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此次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内容上更规范,对申报城市要求更高,审查机制更严谨,更公开透明。 申报须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新标准,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分别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新标准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时间由每五年一次缩短为每三年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大基本指标上调 在新标准中,园林城市的三大基本指标较之前有所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提高了1平方米。此外,在“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中不再简单地把城市列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取而代之以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分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适应了现在城市人口急剧变化的现状。 申报园林城区范围扩大 原来的申评办法规定只有直辖市的城区才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新办法将其扩大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总体来说,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东部优于西部,这是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决定的;就是同一个城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整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区申报,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的进步。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能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审批程序更严格 以前各个城市申报后,由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遥感测试,三大基本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后,建设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把评估意见报给建设部,再由建设部城建司审查,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批。修改后的审批程序在评审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专家组评估报告出来后,需要再向建设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然后由建设部审批。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需通过为期10天的公示。 增加立体绿化、驳岸治理 新标准鼓励实行立体绿化,规定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以此调动各城市进行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新标准首次提到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的绿化要求,纠正目前许多城市采用水泥治理滨河和驳岸的错误做法,提出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城市绿线制度实施的规定,要求城市常用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内容。

2021年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不同? 欧阳光明(2021.03.07) 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今年8月中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单位印发了《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和商业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的园区或者企业,包括新建和已建的科技园均可以申请产权分割。且东莞市符合规定的科技园区产业用房将可以分栋、分层、分室进行分割销售。这也是继青岛的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开闸之后,东莞成为了全国第五个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的城市。 在实际中,很多工业用地的产业园在进行产权分割时,大部分都只能做到独栋产权,按层分割已然不错,只有个别的可以做到小面积分割,东莞的分割方式堪称“终极”,单位之小堪比住宅商铺。同时,东莞的分割办法也令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前有派米雷,后有天安数码城,工业用地上的产权分割纠纷近两年似乎就没断过。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也衍生一系列企业违约追索的风险。大概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所以会有网友发问168地产网,工业用地跟商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分别,为何工业用地的产权分割显得如此吃力。168地产网此次也来谈谈关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

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的产权有何不同?土地使用年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工业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如果工业用地是通过出让而不是划拨得来的,即通过正常的招拍挂程序花钱买的,那么你就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土地在卖给别人,也就是转让的时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商业用地的转让是完全商品化的,当然,如果你打算在上面盖房子再出售,那么区别就更大了。 如果规划部门同意建的是标准厂房,那么你可以一个厂房一个厂房的卖,单个厂房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可以办理,也就是这块地的产权可以再分割;如果不是标准厂房,那么就复杂了,要看你转让的下家其产业性质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要看你所在的工业园区是否同意你出售,然后才有可能进行产权分割,而且要记住的一点是,土地产权分割是以地面的整体建筑物计算的,建筑物不能拆分成单元。至于商业用地,你的建筑物按套卖、按层卖、按栋卖,随意就好。 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在这种传

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 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副总、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 所需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 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 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二条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过人民币 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出申请。 第三条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7部门经理审批7总经理审批7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7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一条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 标准见下表: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护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及流程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 设定依据: 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2、《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78号); (一)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的衔接。工业用地出让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再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人。 (二)建立健全土地储备制度,作好工业用地的前期开发,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创造条件。 (三)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及时了解工业用地的需求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出让的规模、结构、布局、进度和宗地规模、产业类别、土地使用条件等,保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拟出让地块周边产业布局情况等,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类和产业类型,科学合理地确定拟出让工业用地的地块面积、具体用途、土地使用条件、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要求等内容。出让方案中确定的产业类型、用地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应当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有关要求。 (五)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 (六)工业用地出让文件中,应当明确拟出让地块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类型、具体地类等内容。 (七)采取灵活的方式,合理确定工业项目的用地面积。既可以确定出让地块面积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不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招标拍卖挂牌中通过竞单位面积地价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然后再根据工业项目的类别、规模、土地使用标准等合理确定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 (八)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应当向竞得人、中标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九)要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要求、产业要求、具体地类等内容。加强合同管理,督促用地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开发利用土地 流程: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范本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整理的工业用地转让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范本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权属的房屋建筑物、工业用地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坐落在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 2、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已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土地取得价为元整(大写)。 二、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价格及其它费用元整(大写)。 元整(大写)。 3、厂房设备拆迁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支付给甲方设备拆迁费元整(大写)。 三、付款方式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价格和设备拆迁费总计万元,分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大写)。年月日前,甲方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大写)。 四、甲方保证如实陈述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土地权属的 1、该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按双方约定价格总款额为人民币2、甲方按照该土地的取得价原价转让给乙方,转让总价为 具体状况,保证没有指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所辖人民法院起诉。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范本2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

吉林省出差补助标准

吉林省出差补助标准 吉林省财政厅文件 吉财行[2007]852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后,各市县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到省内各市县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市县、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没有内部宾馆、招待所或内部宾馆、招待所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住宿费暂时按照副省级人员每人每天480元,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24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2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到省外出差人员住宿及报销标准按《办法》规定执行。 各市县定点饭店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在执行中严格加强差旅费管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长以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要求说明 1.综合物种指数 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 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 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出现市区气温比周围郊区高的现象。采用城市市区6-8月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对应时期区域腹地(郊区、农村)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表示。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计算过程: (1)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7456公顷 (2)建成区面积61864公顷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456公顷/61864公顷×100%=44.38%。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m2)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指标计算方法: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总人口(人) 计算过程: (1)2010年全市公园绿地6773公顷 (2)城区人口数494.87万人 (3)人均公园绿地=67730000平方米/4948700人=13.69平方米/人。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7.建成区绿地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解读

国土部权威解读:《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一、为什么要制订全国统一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低于成本出让工业用地是当前土地管理与调控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危害十分严重。一是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助长了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影响了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二是地区之间竞相压价搞恶性竞争,破坏了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造成了新的区域不平衡,影响了区域协调发展。三是由于土地出让的价格远低于其实际成本,国有土地所有者权益没有得到应有体现,造成了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四是由于土地取得成本低,一些企业圈占大量土地,建花园式工厂,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和闲臵浪费。五是损害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地方政府低价出让土地往往是以压低拖欠征地补偿费,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其结果是直接侵犯了农民合法的土地财产权益。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长期困扰土地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理顺工业用地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工业用地价格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臵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针对当前工业用地的供求状况,合理制订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最低控制标准是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臵的重要基础。为此,200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明确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但是各地在执行这一政策时都怕提高本地地价影响招商引资,因此有的省份在制订最低价标准时不是互相攀高,而是相互比低,有的迟迟不公布,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为此,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以下简称国发3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国家要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而且规定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为贯彻落实31号文件精神,我部组织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标准》的有关实施政策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二、《标准》的实施有什么意义和作用? 《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加强工业用地调控的一项重大政策,是国家运用土地价格手段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对有效抑制工业用地的低成本扩张,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以工补农、以城促乡、城乡统筹”的和谐社会的建立具有深远影响。具体而言,《标准》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

工业用地转让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订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获得; (六)房屋内附属设施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攀枝花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知明度的内在需要;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有何规定? 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什么是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要达到较高水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四、如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上下同心,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哪些城市可以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六、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

吉林差旅费最新报销标准2018年

吉林差旅费最新报销标准2018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直驻长以外的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 第九条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副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处级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条根据当前省内外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各级别人员省内和省外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出差入住定点饭店的住宿费价格在住宿费开出差人员必须到国家和省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所在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省外出差定点饭店已由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公布。省内出差定点饭店通过招标、协商方式确定,名单另行公布。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工业用地产权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不同? 能否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就是指独立设置得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得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今年8月中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单位印发了《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在国有或集体工业用地、科研用地与商业用地上,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建设内容得园区或者企业,包括新建与已建得科技园均可以申请产权分割。且东莞市符合规定得科技园区产业用房将可以分栋、分层、分室进行分割销售。这也就是继青岛得产业园区产权分割开闸之后,东莞成为了全国第五个明文规定工业用地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得城市。 在实际中,很多工业用地得产业园在进行产权分割时,大部分都只能做到独栋产权,按层分割已然不错,只有个别得可以做到小面积分割,东莞得分割方式堪称“终极”,单位之小堪比住宅商铺。同时,东莞得分割办法也令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再次成为热点。 前有派米雷,后有天安数码城,工业用地上得产权分割纠纷近两年似乎就没断过。工业用地产权分割问题也衍生一系列企业违约追索得风险。大概很多人都想不明白,所以会有网友

发问168地产网,工业用地跟商业用地产权究竟有何分别,为何工业用地得产权分割显得如此吃力。168地产网此次也来谈谈关于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得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业用地与商业用地得产权有何不同? 土地使用年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她用地五十年。”所以,工业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如果工业用地就是通过出让而不就是划拨得来得,即通过正常得招拍挂程序花钱买得,那么您就拥有完全得处置权,可以进行转让,土地在卖给别人,也就就是转让得时候,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商业用地得转让就是完全商品化得,当然,如果您打算在上面盖房子再出售,那么区别就更大了。 如果规划部门同意建得就是标准厂房,那么您可以一个厂房一个厂房得卖,单个厂房得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都可以办理,也就就是这块地得产权可以再分割;如果不就是标准厂房,那么就复杂了,要瞧您转让得下家其产业性质就是否符合当地得规划,要瞧您所在得工业园区就是否同意您出售,然后才有可能进行产权分割,而且要记住得一点就是,土地产权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一、一般性要求 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咯、措施和行动计划。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二、基本指标要求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