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档案分类标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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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下载】DAT 204 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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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代码 缩微号
控制使用符
附注
必须著录机关、团体全称或通用简称。 9·1·2·2 个人责任者 9·1·2·2·1 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对档案负有 责任的职务,并加 "( ) "。
例: 白崇福 著录为:白崇福(国防部参谋总长) 9·1·2·2·2 原文只有个人责任者的姓和职务,如能考证出来,应著录考证 出的姓名,并 加 "[]"。 例:国防部何部长 考证得出:[何应钦] 9·1·2·2·3 考证出的责任者根据不足时,在其后加 "?",一并著录于 "[]" 内。 例: [何应钦?] 9·1·2·2·4 个人责任者无法考证按原文著录。 例:何处长 经考证无结果,仍著录何处长。 9·1·2·2·5 个人责任者有两个以上职务时,应著录档案形成时个人责任者 对档案负有责 任的职务。 例:1936 年蒋介石任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行政院院长、军事委员 会委员长 等职,而某份文件是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名义签发的,则应著录为:蒋介 石(军事 委员会委员长)。 9·1·2·2·6 原文只署个人责任者字、号、别名、笔名时,除照录原文外, 应将其真实姓 名或常用名附后并加 "( )"。
分类号 档号 政权标识
题名
责任者 文本 时间 主或 题关 词键

语种
8 著录用文字 8·1 著录用的文字必须规范化。 8·2 著录项目中的数字除题名外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8·3 著录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时,必须依照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规则,亦 可根据实际需要翻译成汉字著录。 9 著录项目细则 9·1 题名与责任项 9·1·1 题名 题名是直接表达档案内容特征和中心主题的名称,一般指文件标题和案卷标题。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5)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5)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5)6.2.3 文件或案卷论述的主题涉及国家、地区、民族、时代等因素时,若《中国档案分类法》中注明需要复分则应标出复分号,否则可以省略。

6.3 多主题档案的标引6.3.1 文件、案卷论述的是两个以上的主题,标引时应充分考虑利用者的检索需要、参考价值大小以及各主题间的逻辑关系,加以综合分析,再确定给予一个或几个分类号。

6.3.2 文件、案卷论述的几个主题之间是并列关系,参考价值大,除对第一主题按其属性给予分类号外,第二、第三主题也应按其属性给予分类号,以便充分揭示主题,为利用者提供更多的检索途径。

6.3.3 文件、案卷论述的几个主题之间是从属关系,即上下位关系或整体与部分关系,一般依它们的上位类目作整体标引,若较小主题具有检索价值,也可依小主题的所属类目作互见标引。

6.3.4 文件、案卷论述的几个主题之间是因果或影响关系,一般依结果或受影响的主题所属类目标引。

对于互为因果的、互相影响的主题做全面标引。

6.3.5 文件、案卷论述的几个主题之间,一个主题应用于多个主题,一般依被应用主题所属类目标引。

必要时可以对其他主题附加相应的分类号。

7 档案分类标引工作程序7.1 研读分类法──标引人员在标引工作开始时,应系统研读《中国档案分类法》的编制说明、主表、附表,了解该法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分类原则、体系结构、标识符号、类目注释,辨清上位类、同位类、下位类、理论与应用等关系,深入透彻地掌握其使用方法。

7.2 档案主题分析──应充分考虑立档单位的性质、职能和任务,通过分析题名、浏览正文、参考文件版头和案卷封面,从而了解档案的中心内容和涉及的主要问题,判明其属性特征,以便正确归类。

7.2.1 分析题名──文件和案卷的题名,是责任者或立卷人对档案内容的概括,在题名准确反映档案的中心内容的情况下,分析题名能直观地把握档案的主题。

但有些文件、案卷的题名,由于拟写上的缺陷,不能准确地、直接地揭示主题内容,所以不能作为分类标引的唯一依据,还应浏览正文。

DAT17.4-1995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标引规则

DAT17.4-1995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标引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为建立全国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库,统一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检索的方法,开展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信息的交流和报导,充分发挥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作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依据《革命历史档案分类表》进行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分类标引。

1.3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和革命历史资料篇名级的分类标引,适用于计算机检索系统和组织机检档案资料分类目录。

1.4本规则不适用于对档案资料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

2引用标准GB/T 15418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3名词术语3.1《革命历史档案分类表》即《中国档案分类法·新民主主义档案分类表》,是按照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的科学体系,根据类目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大类到小类,逐级划分,按照逻辑系统组成的类目表。

用于对革命历史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标引的工具。

3.2分类号类目的简明编码,标记各级类目的符号,可固定全部类目的先后次序和明确一个类目有分类体系中的特定位置以便于标引、排列和进行检索、组织馆藏。

3.3类目是档案分类表的构成单元。

在性质上或特征工具有共同属性的档案资料的总称。

类目规定了一类档案资料的性质和内容范围,以便区别于其它的档案资料。

一个类目一般包括一个档案主题,但有时也包括一个以上的档案主题,形成一个类组。

3.4类目注释对类目的说明,用以明确类目的内容范围、指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规定需要使用的特殊分类方法。

3.5分类标引将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主题的自然语言转换成档案分类检索语言的过程,也就是对档案进行主题分析的结果赋予分类号标识的过程。

4分类标引规则4.1革命历史标案资料分类标引必须以中国共产党党的各级组织及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以档案资料内容为依据。

分类标引时必须对档案资料进行主题分析,归纳和提炼主要内容,把握所论述的对象,准确地给予分类标识。

1.1档案著录规则

1.1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组文件、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

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GB/T 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T 9704—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GB/T 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DA/T 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著录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DA/T1中5]3.2 著录项目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条目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 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档案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汇集,是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4著录项目档案著录项目共分七项,每项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

4.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4.1.1 正题名4.1.2 并列题名。

4.1.3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4.1.4 文件编号。

4.1.5 责任者4.1.6 附件。

4.2稿本与文种项4.2.1 稿本,4.2.2 文种x4.3 密级与保管期限项4.3.1 密级。

4.3.2 保管期限。

对民国英文档案著录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民国英文档案著录工作的几点思考

目前,由于档案馆工作人员数量和英语能力水平的限制,将民国英文档案数字化业务外包给了档案外包公司,如
何做好这部分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工作,本文对民国英文档案的题名著录这一环节进行了深入思考。

从著录人员培训,题名著录
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何记好大事记等档案相关基础知识可
作为自学的内容,不作强制要求。

《文书学》《实用立卷方法
指南》《档案管理学》等档案学的核心书籍推荐给工作人员阅
民国英文档案采用由人工直接编制题名等项目,并输入计算机的著录方式。

案卷内文件的著录项目中档号、时间、保存期限、文种备注和人名附注有明文规定的著录格式要求,需按照要求操作。

其中比较难以把握的就是题名的拟写。

作为反映著录质量重要标志的题名项,是揭示文件内容及今后检索文件的主要项目。

民国英文档案文件若有标题且可以反映文件主要内容,可按文件标题著录,若文件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反映文件内容需自拟标题,并加“〔 〕”用以表明此题名为自拟。

题名采用中英文对照的双语格式,中文标题“关于……的函”在第一行,英文标题“A letter to……”在第二行。

这就要求档案工作人员先通读文件内容,归纳出主要内容,选择合适的中文语言拟出中文标题,再翻译出与中文标题相对应的英文标题。

忠实于原文的意思,语句通顺,这是英文题名拟写的最基本的要求,忠实于原文需要借助于准确的措辞。

在正确理解外文档案原意的基础之上,对所解读到的档案信息组织语言加以。

民国档案主题标引细则

民国档案主题标引细则

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主题标引细则DA/T 20.2 -199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民国档案分类主题词表》(以下简称《词表》)对民国时期各种类型、各个级次的档案进行主题标引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国档案目录中心和各级档案馆编制民国档案主题目录、索引以及建立民国档案数据库的档案主题标引工作。

2引用标准GB/T 3860文献叙词标引规则DA/T l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8档案著录规则DA/T 19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 2O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民国档案著录细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单主题档案所记述的内容只有一个主题,可以构成一个单元主题或复合主题。

选用一个主题词来表达这一主题内容的称单元主题;选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来共同表达这一主题内容的称复合主题。

3.2多主题档案所记述的主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构成一种具有并列关系的主题。

3.3组配在标引或检索档案的过程中,需选用词表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题词进行逻辑组合,从而表达所要标引和检索档案的主题内容。

3.4组代《词表》中一种事先固定的组配形式,目的是表达一些复杂主题和防止产生二义性。

4主题标引的基本方法和规则4.1标引规则4.1.1标引词的选取应以案卷或文件的实际内容为依据,直接客观地反映档案文件所记述的内容,切忌主观臆断。

4.1.2标引时必须选用《词表》中的正式主题词,非正式主题词不得作为标引词使用。

例:帝制运动Y洪宪帝制洪宪帝制D帝制运动航空检疫D飞机检疫飞机检疫Y航空检疫4.1.3标引时必须首先选用《词表》中专指性最恰当的主题词,不能选用上位主题词或下位主题词进行标引。

4.1.4标引时当能选用《词表》中单个主题词(含组代主题词)表达某一主题概念时,必须使用单个主题词(含组代主题词)标引,不得使用组配标引。

4.1.5标引时如果《词表》中选不出单独的最专指的主题词时,应优先考虑组配标引(详见4.2)。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4分类标引基本规则
4.1档案分类标引的依据是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并兼顾档案的其他特征。分类标引时,应对档案文件进行周密的主题分析,把握所论述的对象,准确地给予分类标识。
4.2档案分类标引应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及其使用指南。
4.3档案分类标引时,要正确地理解类目涵义和范围,避免脱离类目之间的联系和类目注释的限定片面地理解类目涵义。
3.15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并放入卷夹、卷皮或档案袋内的,装订或不装订的档案保管单位。
3.16文件 是为处理各种事务而按着规范的形式直接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
3.17卷内目录 案卷内登录文件题名及其它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3.18卷内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3.2《中国档案分类法》(以下简称《中档法》) 用于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引的工具。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分类表》、《清代档案分类表》、《民国档案分类表》以及《主体,是一种文献分类体系的具体体现。《中国档案分类法》的主表是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组成的逐级展开的逻辑系统。
5.1.4.2专业档案馆(室)、部门档案馆(室)、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室),在使用《中国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标引时,本专业的档案可使用行业分类表进行分类标引。
3.8分类号 类目的简明编码、标记符号,可固定全部类目的先后次序和明确一个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特定位置以便于标引、排列和进行检索、组织馆藏。
3.9类目注释 对类目的说明,用于明确类目的内容范围,指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规定需要使用的特殊分类方法。
3.10档案主题 文件或案卷中用以表达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内容的总称,即档案的中心内容。一份文件或一个案卷可以有一个以上的主题。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以下是 7 条档案主题标引规则及相关例子:
1. 一定要准确理解档案内容呀!就像你要了解一个人,得先知道他的性格特点一样。

比如这份关于城市规划的档案,得明确它主要讲的是哪些方面的规划,可不能标引得乱七八糟。

2. 注意关键词的选取呢!这可关系到能不能快速找到需要的档案呀!好比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对的人,靠的就是关键特征。

像这份科技报告,选取那些最能体现核心内容的词。

3. 全面考虑不能少哇!不能只看局部就下结论呀。

就跟拼图一样,得把所有碎片都考虑进来才能看清全貌。

比如说这份历史档案,涉及的方面很多,得全面去标引。

4. 同类档案的标引要有一致性哟!不能一会儿这样标,一会儿又变了。

这就如同团队行动要有统一的指挥,不能各搞各的。

像一系列的财务档案,标引方式要保持一致。

5. 灵活运用各种标引方法呀!不能死板教条。

这不就像走路,有时候直走,有时候得拐弯。

例如面对复杂的档案内容,可以结合多种方法来准确标引。

6. 随时检查和修正标引哦!可别标完就不管啦!好比建房子,建完了还得检查有没有问题呢。

如果发现不准确的标引,赶紧修正。

7. 不断学习和更新标引知识呢!档案领域也是不断发展的呀。

就好像我们得跟上时代的步伐,不能落后。

要多了解新的标引要求和方法,让标引工作更出色!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做好档案主题标引真的太重要啦!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则来,这样才能让档案发挥最大的作用呀!。

民国档案目录著录标引若干问题的探讨


因. 民国档案整理 、 耳存在着一些不 相应的修改 、充实题名内窖使其完 整 , 编 规范现象 ,如组卷分类不合理 、 案卷标 苛则 容易 使人无 法理解 案卷 内容 甚或 题不能完全反映案卷主题 、 大部份案卷 产 生歧 义 。 另
方 面 , 果 把题 名 变 成 如
不仅增 无卷内 目录, 这些都极大地影 响了民国 卷内 目录文摘或堆砌文件标题 . 还 不 档案著录工作 的开展 。在此基础上 . 确 加录入负担 , 台使 题名表达不清 , 因此 , 必须删除 修饰词 、 介词 定 民国档案 目录数据 的采集以 案卷级 利于检索 。 用精练 的词或词组将档案 的 作为著 录单元级次 ,究其原因有三 : 一 及重复诃 .
维普资讯
一 一


掌 握 民 国 档 案特 点 , 保 著 录 确
机检索时 , 就不可能准确 , 甚至无 法确
项 目的 准 确 完整 1 关 于 著 录级 次 由 于 历 史 的原
定检索 目标。 倒如“ 其他法规” 、社会运
动” “ 戈业务问题 等题 名. 、有 就应进行
基本 原则 以及类 目之 间的 内在联 系 , 就很难在繁杂 的类 目中找到确切 的类 号 。在实际操作 中, 造成标引错误的主 要原 因之一 ,是不熟悉先 总后分的分 类体系 , 背离了层层划分 、 层层隶属的 逻辑关系, 简单地仅凭类名归类 , 当类 名相同而体 系不同时 , 见类名就^ , 台

般是族性检索 . 案卷级著录符合利用 文 用 语 ,是 对 文 件 主要 内 容 的 简 要 表
者的检索需要。因此 , 以案卷级为著 录 述 .所以 , 事由只能作为 著录选拟 题名 单位 , 不但有可 行性 , 而且有合理性

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标引规则

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标引规则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1 2本规则适用于依据《革命历史档案分类表》进行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分类标引。

1 3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和革命历史资料篇名级的分类标引,适用于计算机检索系统和组织机检档案资料分类目录。

1 4本规则不适用于对档案资料实体的分类、整理和排架。

2引用标准GB/T 15418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3名词术语3 1《革命历史档案分类表》即《中国档案分类法新民主主义档案分类表》,是按照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的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组成的科学体系,根据类目之间的相互关系,从大类到小类,逐级划分,按照逻辑系统组成的类目表。

用于对革命历史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标引的工具。

3 2分类号类目的简明编码,标记各级类目的符号,可固定全部类目的先后次序和明确一个类目有分类体系中的特定位置以便于标引、排列和进行检索、组织馆藏。

3 3类目是档案分类表的构成单元。

在性质上或特征工具有共同属性的档案资料的总称。

类目规定了一类档案资料的性质和内容范围,以便区别于其它的档案资料。

一个类目一般包括一个档案主题,但有时也包括一个以上的档案主题,形成一个类组。

3 4类目注释对类目的说明,用以明确类目的内容范围、指出类目之间的关系,规定需要使用的特殊分类方法。

3 5分类标引将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主题的自然语言转换成档案分类检索语言的过程,也就是对档案进行主题分析的结果赋予分类号标识的过程。

4分类标引规则4 1革命历史标案资料分类标引必须以中国共产党党的各级组织及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以档案资料内容为依据。

分类标引时必须对档案资料进行主题分析,归纳和提炼主要内容,把握所论述的对象,准确地给予分类标识。

4 2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标引时必须正确地理解类目涵议和范围,避免脱离类目之间的联系和类目注释的限定片面地理解类目涵义。

4 3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分类号必须符合专指性的要求,分入最切合档案资料内容的类目,赋予准确的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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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档案目录中心数据采集标准
民国档案分类标引细则
DA/T 20.3 -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民国档案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对民国时期各种类型、各个级次的档案进行分类标引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国档案目录中心和各级档案馆编制民国档案分类目录、索引以及建立民国档案数据库的档案分类标引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418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DA/T l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8档案著录规则
DA/T l9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上位标引
也称整体标引。

对案卷或文件所反映的属于同一个上位类目的若干个主题依它们的上位类目进行概括性的标引。

3.2分解标引
也称全面标引。

对案卷或文件所反映的各个局部主题分别进行标引。

4分类标引基本规则
4.1分类标引的依据是民国档案内容和《分类表》。

4.2分类标引时,要正确地理解《分类表》内类目涵义和范围,避免脱离类目之间的联系和类目注释的限定片面地理解类目涵义。

4.3分类标引应多提供检索途径,案卷或文件内容涉及两个以上主题者,一般标引两个以上的分类号。

4.4分类标引应力求准确,根据案卷或文件的具体内容给出恰当的分类号。

4.5分类标引必须符合专指性的要求,凡有恰当的类目,一般不要标引上位类目。

当《分类表》中无恰当的类目时,可以归入上位类;无上位类时,可以归入含义相近的类目。

4.6分类标引应保持一致性,确保相同内容的案卷或文件归类的一致。

5分类标引细则
5.1主题单一的案卷或文件,应按《分类表》主表中相对应的某一类目标引。

例:“江苏省政府工作计划”,归入“政务总类”中“计划”项,标出“B322”。

5.2案卷或文件的主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时一般作分解标引。

如是《分类表》主表同一大类中三级(不含三级)以下、一级大类是组合类目时为四级(不含四级)以下类目的,应依它们的上位类目作上位标引。

例1:“各省县举办土地陈报及收复区县市田赋征收”,应分别归入“内政”类“地政”项和“财政”类“田赋”项,标出“C41-3”和“L131”。

例2:“上海和汉口商品检验局关于出口棉花、桐油、茶叶、农畜产品检验的来往文”,应作上位标引,归入“商业”类“出口检验”项,标出“P32。

5.3主题单一的案卷或文件,在归入《分类表》中相对应的类目后,其内容又涉
及到其他类目的,且涉及的类目又末注明“参见”的,应标引其涉及的类目。

例:“国库署拨付军令部经费”,在归入“财政”类“公库支出”项时,也应再归入涉及的“军事”类“军费”项,标出“Ll9124”和“G5l”。

5.4主题单一的案卷或文件,按《分类表》主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应的类目供选择标引时除按5要求标引外,也可以标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类目。

例:“工商部长陈启天与经济合作总署洽商美援棉贷的往来文书”,该主题关系到“经济总类”的“外援”项和“财政金融”类的“外债”项,可以标出“K31”和“L1922”。

5.5综合复分表类目的标引
5.5.1案卷或文件在依其主题内容归入主表中某一类目后,还需要使用综合复分表两次以上复分的,应分别使用复分符号,而不能重叠使用。

例:“昆明海通酒精厂业务会议和厂长交接”,应归入“工业”类“化工”项,再分别复分,标出“N13-23”、“N13-44”,而不能标为“N13-23-44”。

5.5.2案卷或文件在依其主题内容归入主表中某一类目后具有综合复分表形式特征类目和内容特征类目双重属性且只需一次复分的,应选择内容特征类目进行复分。

例:“江苏教育林场人事条例”,应选择“人事”复分,标出“M322-4”。

5.5.3案卷或文件在依其主题内容归入主表中某一类目后,具有综合复分表两种或两种以上复分类目的且属于综合复分表同一级类目以下的,应作上位标引。

例:“公路总局七区公路管理局人员任免、调派及员工福利事项”,只标出“Q21-4”。

6分类标引工作程序
6.1研读《分类表》
标引人员在标引工作开始时,应系统研讨《分类表》的编制说明、主表、附表,
了解该表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分类原则、体系结构、标识符号、类目注释,辨清上位类、同位类、下位类等关系,深入透彻地掌握其使用方法。

6.2分析档案主题
一般通过案卷或文件的题名就能确定其主题内容。

在分析题名时,应充分考虑立档单位的性质、职能和任务,以帮助确定案卷或文件的主题内容。

通过以上分析仍不能确定档案主题时,则应浏览正文,有次序地阅读案卷封面、文件版头及文件的正文,从而了解档案的主题内容,以便判明其属性特征正确归类。

对于其中案卷或文件中反映的隐含内容的主题,应予揭示。

6.3判定类别
进行主题分析后,须确定哪些主题应予标引,能为利用者提供检索途径,然后依据主题性质,到《分类表》中查找其所属的类目。

6.4标引分类号
将判定的类别赋予分类标识,给予分类号。

应依据案卷或文件内容的属性、主题多少、检索需求,准确、一致、适度地进行标引。

6.5审校
审校是分类标引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确保标引质量的最后关口。

审校可采取总校、互校等形式。

总校必须选派熟悉业务、通晓目录工作的人员担任。

在不具备采取总校形式的情况下,宜采取互校的方式。

审校内容包括检查验证档案的内容是否得到全面的分析,主题概念是否准确、恰当,辨类是否准确,同类档案归类是否一致,标引的类号是否充分、完整、准确,书写是否正确无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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