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
惠州市下发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我市关于执行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有关事宜的通知
惠市规建函〔〕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执行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指导价不分专业,采用定额编制期三类地区人工参考标准元工日。
该人工单价包含按规定职工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适用于执行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
二、我市执行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设工程计价程序见附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自年月日起执行)
序号 名 称 计算方法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价差 ∑[ 数量×(编制价定额价)]
利润 人工费×
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子目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按系数计算的其他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
×(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其他项目费
材料检验试验费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除外)
工程优质费 按规定执行 暂列金额 ×(~)
暂估价 按照规定计算 计日工 总承包服务费 材料保管费 预算包干费
×(~)
规费
工程排污费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施工噪音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建筑面积()×元 税金 ()×相应税率
含税工程造价。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

引言当今我省建筑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并充满生机,预示着我省建筑市场正走上前所未有的发展。
为巩固和发展这一局面,首要的是政府必须对建筑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以保障建设各方权益,构建和谐建筑市场。
工程造价是建筑市场的灵魂。
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施行,给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我省在总结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情况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关注着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机制,使我省工程造价领域走向人性化,《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以下简称“本通则”)就此应运而生。
本通则的发布,工程造价同行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把握机会,领略本通则的要点和内涵,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曾听一位国内同行说,我国工程造价行业要发展既易又难。
易的是同行们学得快、用得快;难的是同行们无法形成合力,难以凝聚主流。
这是反映行业现状的由衷心声,也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症结。
随着本通则的实施,作为工程造价同行,应在掌握和熟悉应用本通则的前提下,完善本通则的操作流程,广开门路,以大气度去相互交流,以大包容去促进行业发展!一、出台背景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程结算行为。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检验试验费、措施费和规费等概念。
4、2005年6月7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明确规定上述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一)

附件一: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一)通用问题1.总说明第十条第4款,借工、时工、停工、窝工计算管理费后,该管理费是否已包括利润,如没包括应如何计算?答:管理费未包括利润。
借工、时工应按照定额标准另行计算利润;停工、窝工不应另行计算利润。
2.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时,机械台班停置费计算停置台班天数是按日历天数还是按实际天数(扣除公休节假日的天数)?答:按日历天,每天计算一个台班费用。
3.塔吊起重机、升降机等机械在施工进场前必须经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检测费用在定额中如何考虑?答:定额未考虑,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4.塔吊基础的混凝土模板、挖土方等如何考虑。
答:塔吊基础费用应列入措施项目费,分下述两种情况:有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的,按照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分别计算;没有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的,套用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相应子目,机械台班塔吊基础子目已综合考虑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模板、挖运土方等。
A.1 土石方工程1.1 如果地下室面积大于建筑物首层面积,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地下室面积计算还是按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答:按地下室面积计算。
A.2 桩基础与地基基础工程2.1旋挖桩所挖出的渣土是按泥浆子目计算还是按土方计算?答:应依据地质勘察报告或地质资料确定。
2.2设计定喷防渗墙超厚如何适用定额高压定喷防渗墙子目?答:定额高压定喷防渗墙子目仅适应于墙厚20mm以内的防渗墙;设计分层的,应按设计分层计算。
2.3钻(冲)孔桩遇卵石层、回填片(岩)石等时,应如何套价?答: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增。
A.3 砌筑工程3.1砌筑工程,砖尺寸与定额不同时,是否换算消耗量?答:换算砂浆和砖的消耗量,其他不变。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4.1室内地台砼,套用砼垫层子目还是套用砼地坪子目?答:套地坪子目。
4.2 植筋胶子目的附注公式“D”代表什么?答:代表钢筋直径。
4.3 50m3内化粪池的钢筋如何考虑,是否按相应子目分别计算。
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组成与计算问题

关于执行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组成与计算问题的通知(东建价〔2010〕4号)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印发,现就我市在执行该计价依据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组成及计算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组成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按2010计价依据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的费用、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以及地下作业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费用等三部分组成。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算
(一)按2010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的费用。
1、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按各专业定额的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其它措施项目费用(内容详见《2010定额》),区分不
同专业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
(二)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按《关于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通知》(东建函〔2007〕172号)规定计算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费用包括视频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及其租赁费,按每个摄像头每月租金1000元人民币计;各工地摄像头数量执行东建函〔2007〕172号文。
(三)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地下作业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费用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列项计算,或按实际发生计算。
东莞市建设局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2.26•【字号】粤建市[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6号)、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佛山市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佛山市关于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佛建建市〔2010〕2号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订的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已于2010年4月1日颁发施行(见粤建市〔2010〕15号),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为了在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一、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我省在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定的实施办法,全市必须按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
二、凡在2010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08-50300)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2010年7月1日前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三、关于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一)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工程不分专业、类别,工日动态工资统一按71元/工日计取(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已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
动态人工工资单价应作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控制价的人工费计取依据。
(二)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幕墙和家具工程外)、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的工日动态工资不分专业、类别,统一按54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执行 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的“B.5幕墙工程”、“B.7家具工程”这两章内的所有项目的工日动态工资按60元/工日(注:该动态人工工资单价不含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计取。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
D.2.4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说明··························································································································· 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7 D.2.4.1 人行道砖铺设································································································79 D.2.4.2 花岗岩人行道铺设·························································································80 D.2.4.3 人行道垫层··································································································· 83 D.2.4.4 现浇侧(平、缘)石·························································································87 D.2.4.5 侧缘石垫层··································································································· 88 D.2.4.6 缘石铺设·······································································································89 D.2.4.7 侧平石铺设··································································································· 91 D.2.4.8 侧(缘)石后座································································································93 D.2.4.9 砌筑树池·······································································································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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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2010]15号)
2010-03-03 上午11:44:34 来源:点击数:8888
粤建市[2010]1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5号)、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6号)、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0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1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本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