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精品课程的管理

精品课程的管理
1.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精品课程建设以课程为管理对象,采用“项目管理”的模式,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各方面工作。
课程负责人应对课程建设工作有明晰的构想,根据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要求,拟订《精品课程建设规划书》及《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建立课程建设小组,领导建设方案的实施,接受评估检查与验收。
课程负责人要组织小组成员全程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工作。
如教学内容的研究;学生需求的研究;教学方法与教学技术的研究;相关政策的动态研究;其它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的研究等,以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
2.突出建设过程的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一般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学校于每学年结束前组织中期评估检查,如果建设项目出现进度迟缓、发生重大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减少建设经费、或撤销建设资格等处理措施。
3.实行项目评估验收与项目复评制度
(1).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2).精品课程建设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包。
(3).反映精品课程内容的相关资料(如课件、教案和习题等)
(4).具有代表性的课堂教学录像及动画制作片。
(5).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具体使用情况报告。
(6).精品课程的校本教材建设资料。
(7).能够反映精品课程建设的其它材料(会议记录、照片或视频和经费发放情况等)。
1。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XX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精品课程建设是国家、省、校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课程建设工作的继续和深入,也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精品课程的评选与建设工作,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以培养满足国家和地方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加大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力度,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使精品课程建设成为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设目标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三、建设内容1.教学队伍建设。
要有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的主讲教师,并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同时配备相应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鼓励两院院士、教学名师、资深教授等高水平教师主持或参与精品课程建设。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要以教育创新和精品意识,不断更新和精选优化教学内容,具有基础性、先进性和前沿性,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学科新成果和人才新要求,带动课程系列改革,进而优化课程体系。
3.教学方法建设。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积极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开放式等教学方法,实行因材施教,有效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团队学习;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交流互动,实现教学相长。
4.教学平台建设。
要有数字化、信息化和外(双)语教学环境,有高质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课堂教学信息量大,教学效果好;做到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规范的教案、先进的实验指导、丰富的习题和参考文献目录及时上网,逐步实行网络教学与管理,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校级精品课程管理办法

校级精品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规范校级精品课程的规范管理,特别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项目主要指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立项的精品课程项目,其规划及日常组织、管理、协调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承担。
第三条校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立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支持的原则。
第四条校级精品课程在校级重点课程中评选产生。
第二章精品课程申请、评审、立项第五条精品课程申报申报精品课程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和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一)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及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并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2年时间。
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三)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四)我校已获各级各类立项资助的同名课程不能重复申报,未完成各级各类课程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精品课程,课程组成员参与的各级各类课程总和不超过两项。
(五)各教学单位在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组织课程教学团队,填写《校级精品课程立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所在教学部门审查盖章后,向教务处申报。
申报材料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附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第六条精品课程评审(一)教务处对申报表进行资格筛选与形式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然后根据评议结果和立项规模,按一定比例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
(二)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召开课程评审会,根据申报材料及课程负责人答辩内容提出课程建设的整改意见,并根据当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指标,择优遴选立项课程。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指导思想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有效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19﹞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目标及任务(一)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信息化教学平台为载体,按照《山西省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教学资源,不断推进翻转课堂、SPOC、MOOC等教学模式改革,努力建设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致的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课程体系,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通过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推动基于线上教学的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三)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遴选准入、学校认定、分步推进、同步应用”的建设思路,从2020年开始,各系(部)各专业每年自建1门以上系级在线精品课程,学校每年遴选3-5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进行培育建设,并积极申报省级精品在线课程。
第三条建设形式在线精品课程采用“先建设应用、后评审认定”的原则进行建设,分为系级精品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两种。
(一)系级精品课程。
由各系(部)择优选择课程,按照建设标准自主建设。
(二)校级精品课程。
由教研处从系(部)精品课程中择优选择,在申报、评审、立项的基础上,统筹校内外资源进行建设,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予以支持。
第四条建设要求(一)在线课程应改变传统的知识传授模式,按照《山西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试行)》的要求和课程建设方案进行建设。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与措施学院十分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了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精品人才”的三精工程,提出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标杆,加大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建设力度.2006年,学院制定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此后,学校又在一系列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1.建立精品课程有效管理机制,保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学院建立了精品课建设规划,对各级精品课程做了明确的规划。
为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学院成立了精品课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同时建立了由教务处负责的精品课程建设监管部门,系室主任将工作重点放在精品课程的建设上,有力的推动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2。
加大师资队伍培训投入学院加强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的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各类精品课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保证每年有足够资金用于教师的培训.3.保证对精品课程的奖励建设经费学院出台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和《关于对精品课程经费支持的若干规定》明确对精品课程的建设经费支持额度为:校级精品课程奖励建设经费3-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奖励建设经费5-8万元,国家精品课程除教育部划拨的奖励经费外,学院将按1:1配套建设经费。
4。
支持精品课程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学院投入了300多万元建立了于本课程相应的教学平台和实验室,为该精品课程提供了真实的教学实践平台.5。
在教师的聘任和晋级提薪上对精品课程负责人予以奖励与对待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样,学校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对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奖励和教师的聘任与晋级提薪等挂钩,这一规定已经在2007年的教师聘任和工资升级调整中实施。
黑旅院发[2008]29号———————-———————-—-——★————-———————————--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学院教改精神,进一步搞好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黑教高[2003]1 69号)精神,适应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期间发展建设规划要求,特提出以下建设实施意见。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课程建设是学校加强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基础工程。
精品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闽教职成〔2012〕23号)及南教职成(2012)24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试点项目和实施特色课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的建设,旨在变革教学观念,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水平,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水平与质量的稳步提高,实现我校教学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精品课程包括校级、XX、省级三级精品课程体系。
二、精品课建设的原则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坚持中职校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坚持中职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中职校专业要求的课程体系。
第五条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以建设具有较高针对性和适用性的立体化的优秀教材为核心,以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为前提,以教学内容现代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平台,以科学的管理体制为保障,集观念、师资、内容、技术、方法、制度于一身的整体建设。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精”的特点,就是要建成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一流实训基地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精品课程建设应集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的创新于一体,充分体现先进性、科学性、教育性、整体性、实用性、有效性和示范性。
第七条校精品课建设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发展原则,各教学部要本着“厚基础、宽口径、突出核心技能”的原则,在完善核心课程模块的基础上,加强精品课程建设。
巢湖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可打印修改)

第三条 学院将以院级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在院内遴选一批优秀 实验区,重点培育,并争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区,形成院级、省级 和国家级“三级”实验区,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教 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省级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管理按照上级有关 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办法执行。
水平
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
学
教学队伍 知识结构、年 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
队
结构及整 龄结构与青年 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合 4 分
伍
体素质 教师培养 理,并取得实际效果。
教学改革 教研活动与教 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学
巢湖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慕课建设与应用指南》,结合学校实际,以加强学校专业、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深化教学改革、彰显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为做好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第一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范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均可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
已取得校级立项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第二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分类1.资助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己立项建设的校级以上品牌(培育)专业、专业群项目中,列入建设规划的精品课程;(2)经立项评审认定,建设基础良好,己取得较突出建设成果的课程;(3)同一批次立项建设课程中,资助建设类课程占比约60%。
2.自筹建设类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其他获得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第三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立项与建设1 .立项基础(1)课程具备一定的前期建设基础,已在专业课程平台开设一个学期以上,课程知识点/技能点配套视频资源不少于30个(总时长2150分钟),每个知识点/技能点至少配套一个教学课件,课程配套试卷库2套。
资源与试卷库建设标准参考《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标准》执行。
(2)课程建设中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课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能够及时更新与完善课程内容。
2 .申报立项(1)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上一批次课程完成结项验收工作后,组织下一批次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2)申报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①填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请表》;②学院组织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查;③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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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教高司函(2007)175号]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促进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和共享,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指导意见》,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方式,通过设立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网培中心),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省级分中心,在部分中心城市设立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城市分中心(以下统一简称分中心),开展高校教师精品课程远程培训。
第三条从2008年起,争取在五年内,培训以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教师为主的高校骨干教师10万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精品课程的教学经验、内容体系、技术手段和资源使用方法以及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第四条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的领导和指导下,网培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分中心配合落实本区域内的精品课程师资培训工作。
二、培训承办单位
第五条网培中心设立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承担精品课程师资培训项目与系统的建设和运营任务,承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交办的高校教师培训任务,协调和指导分中心的师资培训工作.
第六条在网培中心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分中心负责组织和落实本区域内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工作。
分中心应具备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设有负责人和专门的教学管理与系统维护人员,接受网培中心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指导.
第七条网培中心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下属的北京畅想数字音像科技股份公司提供网络培训系统的软硬件设备,承担技术支持、网站服务、培训视频内容资源集成制作和培训费用收支等日常运营工作.
第八条在教学管理和系统维护方面,分中心应积极配合网培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统一安排.
三、培训计划与培训人员组织
第九条网培中心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的要求,统一制定每年的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批准后,在网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
enetedu。
com)公布,并向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高校发布.
第十条网培中心在计划制定过程中,要根据高校教师的需求,确定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选择国家精品课程项目主持人和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与分中心沟通,确定培训班的授课地点和收看地点。
第十一条分中心应积极协助网培中心制定培训计划。
在培训计划制定过程中,分中心应发挥各自区域优势,向网培中心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为使培训发挥更大的效益,网培中心、分中心应向有关高校和教师大力宣传推广培训计划。
网培中心负责面向全国的宣传推广工作,分中心开展面向本区域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培训人员组织工作由网培中心统筹负责.分中心要协助做好本区域培训人员的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在收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人事司发布的精品课程师资培训计划后,应积极组织并派出相关教师参加有关课程的培训。
拟参加培训的教师(以下简称学员)经个人申请和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在网培中心网站上注册报名,到分中心参加培训。
四、培训项目的教学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网培中心负责聘请培训师资,提供培训内容,选定和制作相关培训资料,并将培训资料及时提供给分中心.分中心应协助网培中心组织好本地培训班的学员交流和研讨工作.
第十六条网培中心负责组织网络培训体系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主讲教师的网络培训系统的操作培训由网培中心负责;学员使用网络培训系统的培训由学员所在的分中心负责.
第十七条分中心负责本地的日常培训管理工作,包括安排学员食宿、学员考勤、课堂及班级管理和收发各种培训材料、作业等。
第十八条分中心应为主讲教师和学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学员参加培训期间的食宿安全。
第十九条网培中心、分中心应确保培训期间教室和设备能正常使用,网络连接畅通。
第二十条网培中心对学员组织相关考评,并根据考评成绩和分中心对学员的考核情况,确定学员培训是否合格。
第二十一条网培中心统一为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相应的证书,分中心配合进行证书发放.
五、系统维护及检查
第二十二条分中心应具备开展网络培训的软硬件条件,应保证到公网的网络连接至少不低于独占带宽2M。
第二十三条网培中心负责网络培训系统的维护;分中心负责本地的设备日常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参与联调等,一般故障应能够自行维修。
对于较严重的设备故障,由网培中心统一协调解决。
第二十四条网培中心将统一安排软件系统或硬件设备的升级,并组织相应的技术培训,以保证网络培训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五条网培中心应定期对分中心进行巡查,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教室使用状况等。
如需整改,分中心应积极配合。
六、附则
第二十六条根据本管理办法,网培中心每年应对分中心承担国家精品课程师资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人事司,对完成工作情况好的分中心给予表彰.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网培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