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亮点解读
新《广告法》特点及重点条文解读

重点条款解读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解读】1.行为主体: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非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实 施的诋毁、贬低行为,不按本法规制,以一般侵权进行规范。 2.贬低对象是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是很泛泛的表示自己的商品或 服务比其他商品或服务好,没有明示或暗示地指向特定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 务,一般不构成贬低。 3.形式:通过单方广告活动,而不是双方面对面的pk。 4.竞争目的:直接推销,表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强于其他生产经营者;间接推销, 宣称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等。 5.手段: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或对真实情况进行歪曲。(1)伪造比较结果或选 择不具有可比性的点进行比较。(2)设定不合理的比较条件。如对手商品性能 是在温度高的条件下使用效率高,自己商品性能是在温度低的条件下使用效率 高。(3)未在广告中进行比较,而是散布不实消息纯粹贬低对手。 如宣传对手原料不环保、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
【解读】(1)一般不要求全部表示,但是如果广告主为了达到推销的目的,要 “有表示的”,就要准确、清楚、明白——要客观、明确表述,以不引起消费者 误解为准。 (2)关注附赠的要求。(“买一赠一”、“来店有礼”等。)
重点条款解读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如不得使 用总理来京东的事件,用总理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广告宣传】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不得为推销口罩夸大呼吸道传染病疫 情信息等】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淫秽”指具体描绘性 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色情”指以撩起性兴奋为目的,展示或描述人类身体或人类性 行为的一种表现。如不得为推销内衣,无线端上线情趣内衣的“护士节”专题等。】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如不得使用 “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等】
解读新修订的广告法十大亮点

解读新修订的广告法十大亮点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新《广告法》主要有十大亮点:一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修订完善或新增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
二是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新法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
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新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服务代言。
四是严控烟草广告发布。
新法禁止烟草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五是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新法新增规定,如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六是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针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
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七是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
新法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如新增规定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有关时长、方式的规定。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药类广告。
广播、电视、报刊发布违法广告的,该媒体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新旧广告法对比有哪些重大变化

新旧广告法对比有哪些重大变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广告法进行了修正,新法与旧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对比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点重要变化,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变化的梳理。
新旧广告法对比有哪些重大变化第一:广告主体变化新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新旧变化:新广告法中,广告主体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三部分的基础上,增加了第四部分——广告代言人。
并完善了广告代言人及其法律责任制度。
第二:代言行业变化新法规定:以下行业不得代言:医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教育和培训、招商。
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植养殖等。
第三:不得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代言人未成年,不满十周岁都不允许代言哟!很多可爱的童星,你将看不到了。
第四:惩罚力度变化新法:代言人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情节较轻:没收广告费用,并处3-5倍广告费罚款,无法计算金额或金额明显偏低的处20-100万罚款。
情节严重:没收广告费用,并处5-10倍广告费罚款,无计算金额或金额明显偏低的处100-200万元罚款,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
最厉害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构成犯罪的,依旧追究刑事责任。
旧法:惩罚力度为1-5倍广告费。
第五:工商行政部门负责人职责变化新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履行广告监测职责中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或者对经投诉、举报的违法广告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对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极限用语变化关于广告法修正后的最大改变,就是极限用语的处罚从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了新广告法第55条的罚款二十万元起!以下这些词再也不能出现在营销文案中了,千万不要触雷哟!极限用语: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具、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第一品牌、金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终极、顶尖、最受欢迎、王牌、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解读(3篇)

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解读(3篇)新广告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下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3篇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解读,希望能够让您对于广告法的写作有一定的思路。
新版广告法内容篇一2022年9月1日起,新版《广告法》正式实施,这也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与旧法相比,"新法'的一大亮点是完善了广告代言制度,尤其对明星代言和未成年人代言进行了严格限定。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将被禁止代言三年,还将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新《广告法》的一些条款有:发小广告规定新法规:滥发小广告最高罚3万新《广告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确保一键关闭。
违反以上两种者,将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儿童代言规定新法规:禁10岁以下儿童代言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的内容等。
明星代言规定各类明星将告别任性代言,接广告代言需使用过该产品;广告代言人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三年内不能再代言。
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童星代言药品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
保健广告规定对于保健食品广告,要求不能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能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能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新广告法实施时间篇二新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新广告法实施细则篇三1、明明是保健食品,莫谈治疗!针对保健养生领域乱象,新广告法明确,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

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据了解,新《广告法》与现行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把原来部分比较笼统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强,并大幅提高处罚额度。
这些新修订的内容必将为监管部门净化广告市场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一、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譬如增加了禁止为保健食品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幼儿乳制品、饮料或其他食品广告。
二、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新法中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引人误解的内容引导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
新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
同时,增加商品或服务不存在,虚构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效果等5种虚假广告情形。
今后,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三、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新增“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规定。
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没有使用过商品或接受过服务,不能在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并明确规定代言虚假广告受行政处罚未满3年,不能再代言其他广告,对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推荐、证明的行为,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此外,新法新增,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四、禁在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
新法中进一步加大了对烟草广告严管的力度,明确地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为了避免变相烟草广告的发布,新法新增了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更名、招聘等启示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的内容。
五、药品需标明不良反应。
新旧广告法对比解读

新旧广告法对比解读新旧广告法对比解读据介绍,2014年我国广告年经营额达到5600亿元,广告市场总体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随着我国广告业的飞速发展,实施20年的现行广告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广告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新《广告法》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新增33条,删除3条,同时修改37条,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更显时效性。
下面将从广告内容准则、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三个方面进行新旧广告法的对比解读。
一、广告内容准则变化旧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新广告法增加到17种。
凡是和消费者生产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几乎都囊括了进来。
1、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更加严格新《广告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2、房地产广告需格外审查新《广告法》针对目前市场上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广告的出现,且部分房地商为了达到宣传效果,不惜采用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的形式,从而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新广告法特别将房地产广告单独罗列出来,规范房地产广告内容。
3、规范教育培训类广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能用名师、名校、升学率等字眼宣传。
4、严禁烟草类广告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作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如冠名赞助等形式)发布违法广告。
5、对虚假广告的认定更具体新《广告法》明确界定了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为虚假广告的认定设置了具体标准,因此,今后司法实践对认定虚假广告相对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6、明星代言风险更大新《广告法》引入了广告代言人的概念。
广告代言人是指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新《广告法》亮点解读
新《广告法》亮点解读摘要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开始施行,这将为我国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更完善的法律依据,也将会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广告市场秩序,本文对新广告法中的亮点做了简要解读。
关键字:新广告法、消费者、解读我国上部广告法于1994年出台至今已施行20多年。
在此期间,中国经济基础发生质的飞跃,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广告业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1994年,我国广告行业的年营业额才200多亿元,发展至2015年则有望突破6000亿元。
广告的形式也不断创新,一些传统的广告形式被取代,利用现代高科技传媒手段的广告层出不穷,同时,广告业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旧有的广告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新广告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在2015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
广告法的此次修订,相较旧版涉及面更广,使得旧版中的大部分规定得到扩展和细化。
该法修订中新添33条,修改37条,仅有有8条未做修改,最后由原来的49条扩展到现在的75条,可见修改幅度之大。
下文将作详细解读。
1完善和细化相关细则新广告法增加和完善了与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领域的广告规定细则,比如医疗、教育、住房、投资等相关领域产品的广告,以上相关产品的广告在现实中是出现问题的高发群类,新广告法颁布后,将会使危害社会的虚假广告得到遏制。
2扩充关于公益广告的相关条例公益广告是引导社会正确价值观的有效工具,但我国公益广告制作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大众传媒发布公益广告的积极性也不高,其作用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我国的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相比,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空缺,旧有的广告法仅对商业广告作了规范,而没有关于公益广告的法律条款。
所以,在新广告法中,国家大力支持公益广告的发展,规定公众媒体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传播社会正能量,为公益广告的正常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新《广告法》,最严监管让广告不再“任性”
新《广告法》,最严监管让广告不再“任性”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习惯的改变,广告行业的规模和数量也在迅速增长。
然而,伴随着广告的大量涌现,也带来了很多不良现象,比如伪造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侵犯隐私等问题。
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逐渐形成了一个舆论热点。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以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新《广告法》。
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新《广告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它相对于原来的《广告法》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完善了对广告行业的监管,增加了对广告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更加的重视。
具体来说,新《广告法》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对广告宣传内容的监管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的宣传内容应该真实、合法、正当、不误导消费者,并且广告商应该对其宣传内容负责。
此外,新《广告法》还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问题定出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和处罚措施,以更好地规范广告市场。
2.加强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保护新《广告法》增加了对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保护,要求广告宣传应该客观、真实,不得含有让人们产生误解的内容。
同时,广告商在宣传商品和服务时也应该清楚说明产品性能、质量、安全等信息,防止误导消费者。
3.增强对广告监管的能力和力度新《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监管的职责范围,并且加强了对广告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虚假广告的罚款金额增加了10倍,最高罚款金额也从50万元提高到了5亿元。
4.加强对广告行业从业者的监管新《广告法》对广告从业者的资格证明、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方面都做了规范,要求广告从业者应该接受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试,从而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和职业水平。
新《广告法》对市场的影响新《广告法》的出台,对于广告行业的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方面,它为广告业提供了更加规范和公正的环境,遏制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良行为,信誉度更高的广告公司有望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新旧《广告法》解读与对比
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广告法核心治理是打击虚假广告的发布,其直接受影响的是传统媒体单位的经营创收。
有人测算,目前电视广告有30%受新广告法影响,电台广播和报纸有90%受新广告法影响,网络媒体有60%受新广告法影响。
9月1日后,受影响的广告撤去,电视媒体空余的时间、报纸和网络空余的版面由什么广告去填补?媒体失去的这部分真金白银收入由什么来弥补?1 、新广告法带来媒体经营7大“死穴”一、新广告法七大亮点是媒体创收的七大死点亮点和死点一: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在经济形势整体下行压力之下,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成为媒体广告托市的主力军,新广告法的细化准则,让原先这些领域广告经营模糊地带失去保护“屏障”,媒体广告创收直接在此领域“失血”,如果媒体违规播发上述领域广告,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一招致命。
亮点和死点二: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过度宣传和刻意引导是广告商和媒体过去“打擦边球”惯用之术,新法明文规定,这些均属于虚假广告。
亮点和死点三: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些产品的推荐和代言,是广告创意和广告传播的灵魂。
没有广告代言人,广告的传播效果和广告促销作用将一跌千丈,广告由活性广告变为僵尸广告。
这次广告法修订,对明星代言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如果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必将遭到严厉打击。
那些涉及明星代言的广告占传统媒体广告50%强,这些广告的撤下,其影响面不亚于一次“媒体大海啸”。
亮点和死点四:严控烟草广告发布。
尽管烟草广告在市场份额占的比例已经很小,但烟草的变相广告也占报媒不少广告份额。
新广告法对烟草广告做了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发布违法广告。
亮点和死点五: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规定在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不能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
《广告法》修订的三大亮点
《广告法》修订的三大亮点作者:曹伟伟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34期摘要 20多年前的旧《广告法》无法适应现如今社会经济的发展情况,新修订的《广告法》针对现今社会广告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具体表现在对虚假宣传、明星代言、互联网广告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细化的规定,这也是新《广告法》修改的三大亮点,新《广告法》适应现如今的社会经济情况,对构建良好的广告环境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广告法虚假宣传明星代言互联网广告作者简介:曹伟伟,天津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2.041《广告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于公来说,它是国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于私来说,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广告,《广告法》无疑是保护我们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
自《广告法》施行以来,20年间,我们的社会生活有着方方面面的变化,例如,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的频率越来越大,微信微博等大众传媒上的广告也屡见不鲜,未成年人代言现象日益猖獗,旧的《广告法》已经无法适应我国日益变革的发展状况,因此2015年上半年我国对《广告法》进行了修订,这也是自《广告法》施行20多年以来我国第一次对其进行修订。
这次修订对我国的不规范广告的泛滥有着很大的规制作用,这次修订的主要亮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新的《广告法》对“虚假宣传”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实践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者和消费者往往在信息资源领域是不对称的,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的功能、性质、质量有着很深的了解,而消费者对产品往往是一无所知的。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选择哪家的产品进行购买很大程度上是依据该商家的广告,这就需要各个商家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宣传自己的产品,不夸大,不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然而,现实情况是商家为了提高自己的销售量,往往对其产品做夸大宣传,从“包治百病”的各种药品到各种“国家级”生活用品,尤其是旧的《广告法》没有对虚假宣传做出明确界限,对于虚假宣传也没有相应的惩治措施,这就导致很多消费者基于错误的引导进行消费,不利于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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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亮点解读
2015最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有哪些?最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施行,其修改的十大亮点分别是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严控烟草广告发布;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明确工商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职权和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这十个方面。
一、新广告法的十大亮点
(一)充实和细化广告内容准则
修订完善或新增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
(二)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新《广告法》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我国广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问题,明确规定广告内容虚假及内容引人误解均属于虚假广告,同时列明构成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惩治力度。
(三)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服务代言。
(四)严控烟草广告发布
禁止烟草广告有利于遏制烟草消费,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需要,此次修法进一步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同时明确禁止利用其它商品广告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五)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新《广告法》中新增规定,如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六)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法明确规定互联网广告活动也必须遵守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针对广告扰民问题,新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
弹出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利用其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七)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是广告发布的重要渠道,新法对其广告发布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如新增规定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有关时长、方式的规定。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药类广告。
广播、电视、报刊发布违法广告的,该媒体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处分。
(八)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
原《广告法》仅规范商业广告没有涉及公益广告。
但在现阶段,与商业广告相比,我国公益广告的管理、激励措施不健全、公益广告的选题质量、制作水平不高,广告主与广告媒体发布公益广告的意识有待提升,这些突出问题制约了公益广告的进一步发展。
为此,新《广告法》增加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大众传播媒介有义务发布公益广告。
(九)明确工商机关等有关部门的职权
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明确以工商机关为主、各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新法区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具体情节,对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如发布虚假广告、利用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等,设定了较重的法律责任。
增加了行政处罚种类,加大打击力度。
包括:增加了资格罚,对情节严重的广告违法行为增加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处罚;增加了信用惩戒,规定有关违法行为信息要记入信用档案。
新广告法相对于旧广告法更大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
(一)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
这次修法,总结了实践经验,以定义加列举的形式对虚假广告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界定,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惩处力度。
(二)更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焦点问题
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范。
针对保健食品广告中的突出问题,增加关于保健食品准则的规定,保健食品禁止代言,禁止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针对实践中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变相发布广告的问题,明确要求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并加重了变相发布广告的法律责任;针对当前突出的问题,增加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实践中垃圾信息泛滥的情形,增加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社会机制
强化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
发挥社会公众在查处违法广告中的作用,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同时,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