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区别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标准概述绿色食品标准由农业部发布,属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是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循,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文件。
绿色食品标准是应用科学技术原理,在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相关先进标准所制定的。
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A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兽药及有害于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生产资料,而是通过使用有机肥、种植绿肥、作物轮作、生物或物理方法等技术,培肥土壤、控制病虫草害、保护或提高产品品质,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A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并积极采用生物学技术和物理方法,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要求。
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无公害食品标准主要包括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和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二者同时颁布。
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由农业部制定,是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要依据;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
一、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无公害食品标准体系,是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无公害食品开发、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农业部2001年制定、发布了73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2年制定了126项、修订了11项无公害食品标准,2004年又制定了112项无公害标准。
无公害食品标准内容包括产地环境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方法等,标准涉及120多个(类)农产品品种,大多数为蔬菜、水果、茶叶、肉、蛋、奶、鱼等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的“菜篮子”产品。
无公害食品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主要包括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三个方面,无公害食品标准主要参考绿色食品标准的框架而制定。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指要及贯彻落实举措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指要及贯彻落实举措张玉香【摘要】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2012年第6号部长令发布。
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标志性意义。
新《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促进新时期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为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挥更加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整个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必须认真学习宣传《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并围绕贯彻新《办法》,共同推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期刊名称】《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4页(P11-14)【关键词】绿色食品事业;标志管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农业部;安全水平;品牌战略【作者】张玉香【作者单位】农业部党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5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2年6月13日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2012年第6号部长令发布,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绿色食品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标志性意义。
新《办法》的颁布和实施,必将促进新时期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为推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挥更加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整个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必须认真学习宣传《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并围绕贯彻新《办法》,共同推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修订和颁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在绿色食品事业创立和发展20多年之后,农业部修订和颁布实施《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是新时期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转型的必然要求,适应了新阶段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长期以来的期盼,也是广大绿色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愿望,意义重大。
中国农产品溯源主要政策

中国农产品溯源主要政策一、溯源政策201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计划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根据文件意见,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及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
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与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
并在中央财政资金上,支持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
2017年3月,国家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在《条例》里明确规定要求农药标签要标注可追溯电子信息码。
以解决当前农药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保障。
在农业部2018年1月《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中,要求全面实施农药生产二维码追溯制度。
并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将农产品追溯与项目安排、品牌评定等挂钩,率先将绿色、有机、品牌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选择10个省份开展追溯示范试点。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将新型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
再命名20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省(市)为单位整建制创建。
开展质量安全乡村万里行活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业部2018年9月引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中,要求推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范围涵盖四川、山东、广东、安徽、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海南、重庆、陕西等15个省份,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开发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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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 龙 江 省 绿 色食 品产 业 开 发 的 机 遣和 挑 战
刘 琳 ( 黑龙 江省绿 色食 品发展 中心 1 00 ) 506
黑龙 江 省在农 业进 入 新 阶段 后 ,农业 和农村 经 济发 展 出现 农产 品销 售 不畅 , 、 等主要 农 产 品 出 粮 豆 现 了结 构 性 过剩 , 库存 较 大 ; 价格 低 迷 , 民收入 增 农 幅减 缓 , 至 出现 了负增 长 。为此 , 甚 黑龙 江省 委 、 省政 府组 织 全省 上下 广泛 开展 调查 研 究 , 重新 认识 省情 , 认 为 开发 绿 色食 品产 业和 特 色农 业才 是 优势 ,是 实 现农业 结构 调整 、 业增效 、 民增收 的必 由之路 。 企 农 20 年 , 0 0 省委 、 政 府 提 出 “ 绿 色 牌 , 特 色 省 打 走 路” 发展 战 略 , 由此掀开 了全省大 规模 开发 绿色食 品 的新 篇章 。经过 1 年 的培育 和 开发 , O多 源于 黑土 地 的绿 色食 品 已构筑 起农 业 发展 的新 优 势 , 在农 业 、 农 村 乃至 全省经 济社会 发展 中 的作 用 日益突 出。
为众多农业大省 、 食品生产重点省的共识 , 推进措施 和扶持力度逐渐加大。江西省确立了 “ 绿色江西 绿 色食 品 ”的发展 战略 , 绿色食 品作 为全 省经济 发展 把 战略重点 ; 江苏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通过加快认证
认定 步伐 , 推进 绿 色食 品产 业快 速发 展 。好 的政 策 :
机食品” ,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绿色食品的政策导向。
中 央一号 文 件强 调 , 要积极 发 展无 公 害农 产 品 、 色 绿
加上先进 的加工体系 , 使这些省的优势迅速增 加 , 黑 龙江省面临的竞争 日 趋激烈。目前, 江苏 、 山东、 湖北 和辽宁等省绿色食品发展势头强劲 ,个别指标 已超 过我省。因此 , 黑龙江省应进一步强化措施 加快绿
全力打造中国绿色食品品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马爱国纵论绿色食品发展方略

柱 l业 ,绿 色食 品 和 生 志 杠业 .傩 护 .产品 知 0 品牌 培 值为核心 .以区域化和规模化基地建设为基础 以国家缀 扭
以培育和拓展国内外 育 壮 大主 争 产业 的精 : . 中 国甥 色食 品 发 氍 中 心 田绕 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 .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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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主任:开展绿色食品大型标准化原料基地建 设是 一项基础 性和方向性的工作 。这一工作的 总 体发展 目标是 .全面执行绿色食 品标准化生产 和 全 过程质量控制 .促进农产品 的区域化布局 、产 业化经 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 提高 农业
建立 一套 责 任 明确 .分 工合 理 运作规 范 、公正 离效 . 确 保质量 的绿色食 品认 证工作 制度体 系 :二是在 工作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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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今年 .绿色食品确立的发展 目标是:继续保持3 % 以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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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为途径 以提高认证的有效 规范性和强化标志管 性.
马主任 :今年的中央 1 号文件、农业部启动实施的 理 为手 段 .以加 强工 作体 系 和队 伍建设为保障.推动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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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食 品管理 办法》 修订 《 色食品标志 管理 绿 办法》 进一步巩 固绿色食品事业发展的基础 .四 是继续培育市场.促进绿色食品国内外贸易.五是 通过制度 机制改革创新 .加强体 系队伍 能力建 设 进一步发挥 工作体系的职能作 用和整体优势 .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0.04.26•【字号】哈行办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行办发〔2010〕2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有关单位:地区环保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地区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新党发〔2009〕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36号)精神,切实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广大农牧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近年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哈密的重要内容,纳入地区环境保护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环境保护战略规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把重工业园区设置在水源地下游、下风向,加大对东天山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野骆驼保护区、平原绿州等重点区域的保护力度,使工业污染远离农村广大地区。
为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地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实施了天然林保护、草场恢复及巴里坤湿地生态修复等工程。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7.23•【文号】农市发[2002]12号•【施行日期】2002.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市发[200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乡镇企业、饲料工业主管厅(局、委、办),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农业系统各国家级和部级质检中心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今年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党组决定,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现将《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加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入世挑战,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增加农民收入都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和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精神,农业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深圳四城市试点的基础上,从200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一、实施目标通过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的监管,有效改善和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安全,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等水平。
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考

食安管理关于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思考史 峰1,程一凡2(1.陕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陕西西安 710016;2.西北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西安 710069)摘 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被人们广泛讨论的公共卫生问题。
本文介绍了我国从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的演进过程,阐述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以政府主导转为以市场导向,生产经营者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实现监管的良性循环。
通过大力推进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有效保障市售食用农产品的安全性,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Thinking About Promoting the Commitment to Compliance Certificate System to Promot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SHI Feng1, CHENG Yifan2(1.Shaanxi Province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Center, Xi’an 710016, China; 2.College of Food Scienceand Technology,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710069, China)Abstract: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is a public health issue that has been widely commented on. This paper indicat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a’s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certificate policies from non-pollution agricultural products certificate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mmitment to compliance certificate. Introducing the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changes from government leading to market-oriented, and production operators from passive acceptance to active participation, achieving the positive cycle of supervision. By vigorously promo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mmitment to compliance certificate system, will effectively ensure the safety of commercially available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meet the various needs of consumers.Keywords: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mmitment to compliance certificate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是全球普遍的长期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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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黑农厅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黑农厅规〔2021〕2号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为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绿色食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竞争力,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强省,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的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1月1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的意见我省是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2020年,全省绿色食品认证面积7650万亩,有机食品850万亩。
为深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管理,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打造绿色食品产业强省,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探索建立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模式,建立最严格监管制度,实现过程控制、精准管控,推动质量安全控制由结果评价向过程控制和结果评价并重转变,进一步提升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叫响龙江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具体推行十项制度。
(一)基地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禁止在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管控区域生产、捕捞、采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和建立生产基地。
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必须选择在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的地区,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基地土壤肥力较高、具有科学培肥地力措施,具有可持续的绿色农业生产能力。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进行监测,建立基地环境质量准入制度。
对产地环境受到污染的,且不符合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的基地,依法取消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资格。
(二)基地经营主体名录制度。
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内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进行统计,建立名录库。
生产经营主体是基地的直接管理者和主要责任人,对生产经营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原料质量负责,保证符合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要求。
引导经营主体与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原料采购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依法诚信交易。
不按照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标准生产经营绿色食品或有机产品原料的经营主体,其生产的原料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原料销售。
(三)投入品清单公示制度。
按照绿色食品农药、肥料使用准则,在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立允许使用投入品清单,并在生产基地和农资商店进行公示。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生产实际,依法建立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管理制度(允许使用农药、肥料、种子清单),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禁限用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设立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投入品专供点,悬挂或张贴投入品清单,并向购买人员讲解清单的品种和使用方法,严禁清单外的生产资料进入基地生产环节。
对于销售清单外投入品的专供点(专柜),取消其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资专供资格。
(四)投入品使用监管巡查制度。
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标准使用投入品。
严格执行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
“双随机”开展投入品监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监督管理队伍,在备春耕、春种、夏管等投入品使用关键时间节点,对基地投入品进行监管巡查,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数,每年都开展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监管巡查记录、结果等录入国家和省级平台。
对发现违规使用投入品的基地,当季生产的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或产品对外销售。
(五)产品抽检制度。
按照“产品抽样准则”的要求,依据现场抽样程序进行随机抽样,并现场封装,保证抽检产品的代表性。
接受委托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定点检测单位,严格按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结果反馈给委托单位,不可以直接与企业进行沟通,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按照不同品种确定抽检比例,粮油、山产品等大宗产品抽检比例达到30%以上,肉蛋奶、水产品、蜂产品抽检比例达到50%以上,水果和蔬菜等产品抽检比例达到100%。
发现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取消认证资格,两年内不受理认证申请。
(六)认证现场检查与核查制度。
现场检查严格按照检查规范执行,对生产基地、加工车间、生产记录,每个环节逐一拍摄视频或照片,作为现场检查依据。
通过访问农户、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基地、企业的真实情况和诚信度,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现场检查不合格的企业终止认证程序,不再受理本年度认证申请。
(七)获证产品公告制度。
对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产品,对其产品信息、质量检测情况要定期在媒体上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提高产品质量的透明度。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线索及时处理,确有问题的,视情况整改、暂停或取消其认证。
(八)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员注册制度。
制定《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实行工作人员注册管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基地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任务。
每个基地单元至少配备一名基地管理员,经培训注册后,负责辖区内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各级基地管理机构应对管理员的工作给予支持,并赋予其职责相对应的管理权限。
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不按照办法履行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取消其管理员资格。
(九)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对已认证的基地和企业、合作社开展“回头看”,建立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要加强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将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实行追溯管理作为前置条件。
对批准后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有关人员和单位。
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查办。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十)基地管理通报制度。
结合基地年检工作,对所有基地进行综合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基地和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在政策扶持上给予重点倾斜。
对需要整改的基地下发整改通知,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可以申请复检。
对于年检和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基地资格。
三、保障措施(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实行“省统筹、市监督、县负责”,严格落实属地政府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省级部门加强基地环境监测以及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等措施,建立通报、约谈、定期发布、定期评价等制度,对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基地日常指导和年度检查工作,并督促管理制度落实。
严格基地管理员注册审核和经营主体汇总上报工作。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绿色食品相关制度,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强化投入品控制、推行经营主体备案、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基地产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基地产地环境、基地生产投入品、生产管理、档案记录、产业化经营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监管队伍。
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管理的工作体系。
市县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生产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绿色食品监管和综合执法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食品监管工作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每个绿色食品基地单元至少配备一名基地管理员,负责本辖区基地标准化生产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块块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三)强化协同配合。
强化农业系统内部协调配合,建立农业执法、农监、植保、环耕、种子、畜牧、兽医、渔业渔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对基地投入品监管,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数。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职责分工,强化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横向合作,理顺各方面职责关系,强化绿色食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加强预警监测。
开展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创新试点,把投入品管理作为重点,将生产前端的投入品购买,与生产过程用药,以及上市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等情况,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对可能发生质量问题的环节提前干预。
使用预警信息,对指定的生产者进行一对一精准管控。
(五)典型示范引导。
建设高标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流通领域等发展典型;对标国际标准建立种植业、养殖业有机食品典型示范基地。
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作物秸杆粉碎无害化肥料化技术、开展有机肥提质增效试验示范、示范推广土肥水新技术、新产品、更新与改造施药装备和推动绿色防控、全程机械化技术等措施,不断提高标准化基地建设水平。
(六)加强指导服务。
加大先进栽培技术、现代耕作模式、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应用。
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绿色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绿色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维护农产品质量和绿色食品安全标准的严肃性。
发挥家庭农场、合作社基地生产的主体作用,使每个农户都能掌握要点、诚信种植,严格按照标准生产。
(七)完善奖惩机制。
对于不积极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绿色食品监管职责、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市县,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市县,进行追责,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制定绿色食品机构和人员考评管理办法,奖优罚劣,形成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的工作机制。
对损害我省绿色食品行业声誉,产生影响的企业,要及时吊销绿色食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