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受传统城乡二元结构模式的影响,造成现在我国城乡发展极不平衡,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的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却存在着保障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政府扶持力度小、覆盖X围窄、法律制度缺失等诸多问题。适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乡融合和共同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一、我国农村现行社会保障的模式及途径

我国农村现行社会保障模式的具体类型和救济途径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

1 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国家《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我国五保供养制度始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1月公布的最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五保供养主要有在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和在家分散供养两种形式,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五保供养所需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2 家庭赡养。“养儿防老”是中国农民传承了几千年的家庭保障思想,它与中国几千年的家庭伦理观念是紧密相联的。家庭养老不仅被视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被上升到政策和法律层面。199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XX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老年人被赡养的权利。《中华人民XX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实际上,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家庭赡养形式中最主要的又是子女供养。

3 土地保障。自从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对中国农民来讲具有双重意义,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具有生活保障功能,成为农民实现自我保障的基础和依托。可以说,对于中国农民来讲,尤其是对中西部落后地区的农民来讲,土地就是其“命根子”。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实施,农业税、特产税逐步取消,农民在土地中获得的收益较以前有所增加。

4 优待抚恤保障。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保障,其保障对象为老红军、复员军人、烈军属、伤残军人等。根据有关政策,对这些人给予不同的优待抚恤,其业务由民政部门负责主管。严格意义上讲,优待抚恤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农村社会保障,它是支持国防建设的特别社会保障措施。

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2年1月,民政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按照“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原则,以个人账户积累方式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县为单位,开始在各地推广开来。1995至1998年是农村养老保险搞

得最火热的几年,农民参保的积极性非常高,但是到了2000年参保人数急剧下降。这其中除了农保资金没有得到很好管理、各级政府对农村社保工作不够重视等因素外,主要是因为1999年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目前尚不具备普遍推广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的文件,导致农村社保工作大幅度下滑。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对农民和农民利益的忽视和轻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这一工作又逐步得到发展。据2004年发布的《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显示,截至2003年底,我国有1870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共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有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

6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保障。2004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开始在全国5个省市和10个省的地级市试点。2005年,试点X围扩大到25个省(区、市)。从2006年起,这项制度将在全国X围内全面推行。其主要内容是,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每人从年满60周岁起享受年均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奖励扶助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实施该项政策的目的,是通过对实施了计划生育的家庭给予经济奖励和扶助,部分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困难问题,形成利益导向机制,以更好地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

7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曾是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制度,在人民公社时代由于集体经济的支持,在其发展的高峰期曾一度覆盖了90%的农村生产大队和95%的农村人口。20世纪80年代初,该制度随着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的瓦解而解体。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保障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2002年我国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中央财政从2003年起,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按每年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截至2004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了9504万农业人口,实际参加人数6899万人;共筹资30 2亿元,其中地方各级财政补助11 1亿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助3 9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治病难的问题。

8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制度。近年来,一些有条件的农村地区业已开始探索建立这一制度。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已有496 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全国农村低保金支出17 36亿元,月人均补助29 1元。

除上述主要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途径外,国家还采取了自然灾害专项救助、特困救助等措施,对农村重点贫困对象予以适当的生活救济。

二、现行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

除了传统的五保制度、救灾救济制度得以延续外,随着农村低保工作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展开和逐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初步具有向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对接的趋势。但总体看来,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还处于缝缝补补的非规X化、非系统化阶段,仍然主要依赖于传统的

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这种传统的保障方式逐步陷入了困境,面临以下挑战和难题:

1 土地保障功能弱化。主要是以下原因弱化了土地保障功能:一是耕地减少与农业人口增多的矛盾。一方面,城市的扩X不断侵占原本紧X的耕地;另一方面,不断增加的农业人口,使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二是小规模的家庭农业经济投入产出比极低,同时还要面临自然灾害的风险,农民收入极不稳定。三是加入WTO以后,中国落后的农业经济还要受到国外发达农业的冲击,进一步增加了农业风险。

2 家庭保障功能弱化。随着社会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出现了“4—2—1”和“4—2—2”家庭结构模式,即一对中年夫妇将要承担双方父母四人的“生老病死”和一个或两个子女的抚养责任,这将使未来家庭不堪重负。同时,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工经济”,造成农村无子女共处、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空巢家庭”增多,使农村养老问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3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据2005年2月在XX召开的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 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 1亿,占总人口的8 5%。目前,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速度快于预期,并且以年均3 2%的速度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导致社会劳动人口减少、社会负担加重等一系列问题,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4 农村税费改革的遗留问题。农村税费改革整体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税费改革后,原本就处于“吃饭财政”状态的县乡两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削弱,村级集体经济趋于瓦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又相当有限,致使原由乡镇统筹和村级集体经济负担的部分五保户和其他一些农村贫困对象失去了救济保障。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情况更为严重,一些符合五保政策的对象,因财政下拨资金有限而被挡在五保门外,未能实现应保尽保。对此,当地村干部也无可奈何。

5 疾病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民生活的瓶颈因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覆盖面还太小,并且主要限于经济较发达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和落后贫困地区约7亿农业人口依然处于医疗无保障的境地。农民因长期过度劳累,日晒雨淋,缺少劳动保护,往往落下一身疾病。但在医疗费用日益高昂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农民无钱治病,有病难医,不少农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据全国100多个县(市)的抽样调查,全国农村慢性病患病率达85%,平均每个农民年患病时间在12天以上,因病休工5天以上。每年全国农村因疾病至少损失27亿个劳动日,造成数百亿元的经济损失。一些贫困农民甚至陷入这样一个循环圈:生病———医药费增加———生活更加困难———营养不良———再生病———更贫困……特别是在老、少、边、穷地区,疾病实际上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综上所述,二元社会结构下形成的“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导致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缺位,对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模式的过度依赖已无法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符合现代文明,体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1 摈弃“经济发展决定论”片面化的思想误区。所谓“经济发展决定论”,是指一个社会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的理论。据此理论,相当多的学者认为,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不适宜建立全面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网络。笔者认为,这种理论不能走向极端化、片面化,当前尤其应当强调这一点。理由如下:(1)效率与公平应是矛盾的统一体。综观国外的工业化过程,大多经历了优先发展工业,然后以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我国走的也是一条先城镇后农村、重城镇轻农村的路子。这么做的实质是效率优先,即优先确保城市发展的效率。这在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和作用,但过度注重城市效率会损害社会公平,导致城乡差距拉大。如果仅考虑货币收入,剔除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目前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已达到4倍多。如果考虑到社会福利方面因素的差异,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到6倍左右。城乡收入的过大差距,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平原则,而且由此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严重割裂了城市与农村的有机联系,最终必然损害到城市的效率。因此,努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使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既是实现

国家整体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国家整体协调发展的合理选择。极端化的“经济发展决定论”存在一个假定的逻辑前提:为优先确保城市的效率与公平而必须或不得不牺牲农村

的效率与公平。但这一假定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上均不具有必然性,因而不能令人信服。无论是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农民做出的贡献都已经足够多了,现在应该到了还农民社会公平的时候了。(2)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总量不足且分配不公。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经济经历了长期快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GDP总量持续增长。以2002年为例,我国的GDP为102397 9亿元,社会保障支出为7318 2亿元,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为7 15%(国际上通常把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主要指标)。而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大部分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已占GDP的1/3左右。2002年我国人均GDP水平接近1000美元,与英国、芬兰、丹麦、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1960年的人均GDP相近,但我国7 15%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与这些国家1960年的支出水平却有较大差距,甚至低于当时人均GDP 仅458美元的日本。即使是这7 15%的社会保障支出,其中绝大部分也被占总人口30%左右的城镇居民所享受,而占总人口70%左右的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支出低得可怜。由此可见,我国的社会保障支出不仅存在总量不足的问题,也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测算,中央财政如果每年转移支付200亿元,中国农村就有望普遍建立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8亿农民就可以普遍地老有所养。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财政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全国财政收入从1万亿元到2万亿元,用了5年时间;从2万亿元到3万亿元,仅用了2年时间。2005年1至11月,全国财政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 5%,其中,中央财政收入15560 98亿元,增长17 5%;地方财政收入13380 92亿元,增长19 8%。这说明,现在开始大幅增加农村社会保障支出,不仅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国家财力也是可以承担的。(3)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偏低。与关系国民生计的社会保障支出水平偏低情况并存且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的政府机关吃喝成风,公务用车互相攀比,气派的办公大楼不断耸起,形象工程乐此不疲,行政经费急剧增长,有限的财政资源被无情地挥霍浪费且缺乏有效监控。如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节余的经费用于社会保障,也可部分弥补社保资金的不足。

2 着重建立健全三项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应着重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合作医疗制度。(1)应优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以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为目的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制定

时应科学确定保障标准,不同地区依据其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有所不同。另外,也要考虑农村生活费低于城市的实际情况,同一地区农村标准应适当低于城市标准。(2)逐步建立灵活多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养老保险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等。一般地区普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济发达地区,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外,鼓励农民个人按照自愿原则,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二是缴费方式应有别于城市。由于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无固定用工单位,不可能完全参照城市居民的缴费方式。建议在乡农民由个人、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按合理比例缴费,计入以XX为编码的全国通用个人账户。进城务工农民享受当地职工同等待遇,按所在地区养老保险政策,由个人和用工单位按一定标准灵活缴费,计入个人通用账户。缴费时间也可灵活确定,每年年终个人可查询、核对、补缴,逐年积累,到期定期支取。三是规X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在确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3)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以下几大特点:一是突出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政府给予资助,发挥资金利益导向作用,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将过去以乡村为统筹单位改为以县为统筹单位,增加抗风险和监管能力。这种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十分切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应予以大力推广,并在条件成熟和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向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

3 拓宽农村社保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广泛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然要求以雄厚的资金作为基础。如何筹措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成功与否的关键。除农民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广辟融资渠道,多种形式筹措农村社保资金。一是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都要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保资金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社保资金的投入。同时,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要明确各自责任和投资分配比例。二是借鉴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经验,发行社会保障彩票,从社会广泛募集资金。还可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将三种彩票发行机构合并,缩小管理成本。三是开征社会保障税。税制法定,一般具有稳定性、规X性、强制性等特征,是相对比较固定的筹资渠道。社会保障税作为附加税,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一方面可以减少征收成本,另一方面富者多缴,穷者少缴,起到“抑富济贫”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税应成为社保资金的主要筹集方式,这也可以大大减轻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征收社会保障税是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开征了社会保障税,且这种税已成为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在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我国实际看,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必要和可行的。四是整合部门资源。目前,在农村社会保障领域,民政、劳动、卫生、计生、扶贫等部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可以考虑整合现有各部门社保资源,成立一个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提高社保资源使用效率,使农村社保工作规X化、系统化。

4 提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造血”功能。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全盘否定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和作用。恰恰相反,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要充分发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的功能和作用,就必须提升其“造血”功能。一方面,要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另一方面,家庭保障主要依赖于子女的赡养,而子女的赡养能力往往决定于其就业状况,就业状况又决定于其受教育程度。但在广大农村尤其是中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儿童失学辍学的现象并不少见,上学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应加大

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民子女的文化素质,增强其将来的就业能力,从源头着手,为家庭保障提升“造血”功能。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浅析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主义国情的发展。现行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浅要分析。 关键词: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应对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是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现阶段我国已经建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为骨架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也是在不断的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前进的现在,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1.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为基础、以部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居民生活救济为辅助而形成的一套制度。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滞后,现行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所制订的只是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种立法的低层次状况不仅导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强制力低,而且也导致现行法律往往更多注重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造成各部门之间立法的矛盾和各地方立法的不协调,最终导致各地社会保障的做法难以统一。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的统筹层次很低,虽然国家也要求各地区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落实到地市级统筹,还存在不少的县级统筹。我国各地区的自然资源、天然环境各不相同,经济基础也不一样,管理水平和人才条件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这些都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而也决定着一个地区的资金筹措能力。目前,我国过低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统筹层次直接影响了社会保障的良好运行,表现为:条件好的地方,较低的收费率即可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条件差的地方,较高的收费率也无法满足当地的社会保障支出。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完成时间 题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分析了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客观要求。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农民是公民成员,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村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体现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不稳,则国家难定”。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还是通过个体的家庭保障来实现“积谷防饥,育儿养老”这般的观念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土地保障为主的农村家庭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完全依靠家庭养老,风险很大。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受到严重威胁,“城乡二元制”的社会保障制度种种弊端不断显现,农民要求建立社会保障的呼声口趋强烈,都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势在必行。通过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无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维持社会稳定。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班级:13本国际经济与贸易一班 姓名:李丽仪 学号:413010124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内容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是现代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保险网和减震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依法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转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由政府和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由职工保障向城乡全体居民保障的重大变革。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责任边界不清晰。 我国社会保障改革是以减轻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责任为起点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界定依然模糊不清。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由1998年的5.5%增长到2005年的11.2%,年均增长29.8%。仅中央财政用于“两个确保”和“低保”的资金投入就从1998年的9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804亿元,年均增长35.5%。各级地方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但是,与此同时,企业和个人都普遍感觉到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负担越来越重。个人的基本养老金缴费比例由开始的3%逐年增加至8%,而且缴费基数也在逐年增加。人们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满意程度也在增加。 2、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逃避形成制度性缺陷。 21世纪,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正在加剧,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逐渐提高,养老保险金支付将进入高峰期。在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资金短缺的现象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基金进入紧张行状态,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基金赤字运转的局面。再加上企业改制实行提前退休,使这一问题更加严重。 在历史债务压力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基金积累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因为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名存实亡。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期收取的养老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欠账,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年第 3期 经济 SHI JIAO 视 角 摘 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本文简要地阐述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说明了我国社会 保障的发展状况, 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 存在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D632.1; F24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 .2012.03.45文章编号:1672-3309(2012 03-107-02

浅析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曹帅 (外交部亚洲司, 北京 100020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社会保障制度, 是指由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 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贴的一种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 通过建立社会化为标志的生活安全网, 来消除市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防止社会动荡。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是公共选择的结果, 也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之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产业的转型升级、健全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9世纪 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 度在德国建立, 经过 100多年的发展, 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我国改革开放 3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 它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我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状况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2010年年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 ................................................................................................................................................ - 2 -关键词.............................................................................................................................................. - 2 -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 - 3 - 二、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 4 - (一)制度不统一 ......................................................................................................................... - 4 - (二)统筹层次低 ......................................................................................................................... - 4 - (三)覆盖范围小 ......................................................................................................................... - 5 - (四)资金管理隐患大................................................................................................................. - 5 - (五)社会保障法制性不强......................................................................................................... - 6 - 1、社会保障的立法不健全 .......................................................................................................... - 6 - 2、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 - 6 - 3、社会保障的法律监控薄弱 ...................................................................................................... - 6 - 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 7 - (一)进一步推进制度整合......................................................................................................... - 7 - (二)进一步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 ....................................................................... - 7 -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 7 - 1、完善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8 - 2、建立适应灵活多样就业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 8 - 3、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 8 - (四)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 8 - (五)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8 -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

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从1949年到196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第二阶段 从1969年到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劳动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1969年2月,国家财政部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在营业外列支,劳动保险业务由各级劳动部门管理。这样,在整个70年代,社会化的劳动保险又被办成了“企业保险”。 第三阶段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2-07-26 17:07:33) 转载▼ 标签: 杂谈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王静云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所谓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尤为迫切。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构建和谐社会;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现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滞后。总的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情况并不理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也非常低。由于我国农民基数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以及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格局,成为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人为历史性因素。城市居民享受的国家给予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而这些农民都没有。经过多年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人,其中有财政补贴的约为1000万人。在农村低保方面,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有4291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22.3亿元,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国有543

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论文 杨佳敏

浅谈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引言(绪论) (1) 一、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 (2) 1.1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整体框架基本形成 (2) 1.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2) 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弊端 (2) 2.1.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2) 2.2.统筹层次低,覆盖面窄 (3) 2.3.管理体制及社会基金管理存在很多漏洞,基础薄,妨碍因素多 (3) 三、完善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措施 3.1.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 (4) 3.2.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5) 3.3.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增收节支 (5) 3.4.完善社保基金的管理,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 (5) 3.5.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6) 3.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 (6) 结论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当前我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制度残缺不全,保障项目较小,发展模式不够清楚;政府投入少,保障范围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农民无力承担农村社保费用,自觉参与社保的意识薄弱。这些问题都碍于社会保障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承担起主要责任,加大对城市和农村社保的投入,尤其是对农村的社保投入;要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夯实农民参加社保的经济基础;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使群众充分认识到该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群众社会保障意识;要加强社会保障立法,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使各项社保工作有法可依;完善公共财政,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调整,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从社会保障制度当前的现状入手,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如何完善当今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措施。 关键词:社会保障存在问题完善措施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内容呢?想要了解更多下面请看小编 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 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1)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 (1) 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大体经历探索和坎坷,大体经历了以家庭保障特征的初步建立阶段,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阶段,改革初期的家庭与土地保障为主的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探索的阶段的四个发展时期,虽然发展至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但是它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民生活、支撑中国工业化战略顺利推进,作出了较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 一、以家庭保障为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6年) 在漫长的中国农业社会中,家庭既是基本的生活单位,也是基本的保障主体。农民依靠在土地上的劳作保障自己的生活,当遇到特殊的困难时,往往以求助能够帮助自己的对象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传统的保障形式中,家庭保障起到了无以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建立起以家庭保障为主,辅以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农民间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个阶段,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对困难农民的生活给予适当的补

助,但是总体上以家庭保障为主。 由于建国之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以及其他因素,使得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使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就业、粮食等问题,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个时期国家就以法规的形式限制农民进城,划分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有了截然不同的身份待遇,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对农村救济和优抚安置工作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制定了一些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兴办了一些具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建立。虽然这个时期国家已经介入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当时历史条件和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家庭保障为主。 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后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阶段(1957—1977年)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农业高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在中国普遍建立,农村中的个体经济也随之转变为集体经济。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转变为主要以高级农业合作社为单位组织进行。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之后开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化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时代的发展,使许多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相关的问题凸显在我们面前,迫使我们必须加快改革和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协调差异,改革弊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我们应大力加强社会保障法制研究,使我国社会保障实践真正能够以法律为依托,以法律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立法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社会保障立法是社会保障的法律形式,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基础和依据。当前,全球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已经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也逐步迈入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轨道。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经历创立阶段、调整阶段、挫折阶段、恢复补充阶段、全面改革和发展阶段后将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等制度,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2004年,全国人大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标志着我国对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全部依靠国家财政重点支撑的项目,其中包括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助与救扶、对部队现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与安置、对社会上无依无靠的孤幼残老以及社会大众团体举办的社会福利等措施;第二方面是用人单位缴纳、单位职工个人缴费,由国家适当给予相关补助的三方共同筹资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一、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不能为社会保障方面出现的问题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支持,需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完善。 (一)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滞后 社会保障要以社会立法为方式,才能使其运作法制化、规范化。纵观国外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无一不是立法在先。德国于1883年颁布《疾病保险法》,于1884年颁布《工伤保险法》,于1889年颁布《养老和伤残保险法》,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安全和稳定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历程以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目前我们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演变,问题,对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养老保险是一种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给予保障的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很快,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国家对老职工有隐性负债。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特征是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这个转变的难点主要是对老职工和退休职工而言,过去他们的养老金是由国家和企业负责的,现在一下子要他们依靠个人账户养老,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的个人账户基本上是空的,这实际上就存在一个国家没有对他们的过去贡献做出补偿的隐性负债问题。 2、养老保险金缺口大。据有关资料统计,就全国而言,1998 年缺口为162 亿元,到2002年就达到411 亿元,若考虑省际之间的不平衡,缺口则在500亿 元以上。2003年按县计算的缺口近700亿元。1998?2002年的5年间,在使用了参保

浅谈社会保障制度

浅谈社会保障制度 摘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不断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的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加上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本文具体论述了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的问题、解决对策,同时分析借鉴欧洲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先进经验,以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关键词:保障制度不完善对策借鉴意义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有一点非常引人注目,那就是老年人口增加得特别快: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人口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中国是世界上惟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而且每年还以3.2%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8年,老年人口将约占总人口的1/6,2025年将占1/5,2050年将占到1/3。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还有一个自身的特点,那就是“未富先老”。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健康水平提高,中国仅用了18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发达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达到的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美元以上,有的超过了1万美元。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为840美元,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到4000美元。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总人口的50.32%,农村居民为6.74亿人,按农村老年人口比重18.3%计算,农村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23亿人。也就是说,还有7300万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没有养老金。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亟待解决。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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