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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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规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接收、存储、使用、废弃以及相关设备管理等工作。

3.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应以科室负责人为主导,在科室内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4. 本制度的内容应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医院相关管理制度保持一致。

二、放射性药品的采购与接收1.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及接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许可的供应商进行。

2. 本科室负责人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并明确药品的货源、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相关事项。

3. 检查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货物外包装,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与合同一致。

4. 接收放射性药品的医务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放射性药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正确的接收流程和记录要求。

5. 检验接收到的放射性药品的规定品质指标,确保其符合要求。

6. 接收到的放射性药品应立即送至专门的存储地点进行存储,必要时进行防护措施。

三、放射性药品的存储与使用1.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应专门存放,存储地点应符合放射性药品的安全要求,并标明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 存储放射性药品的地点应定期进行测量,确保放射性药品的辐射水平符合相关标准。

3. 放射性药品的存储区域应配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

4. 存储放射性药品的区域应严禁吸烟、饮食和娱乐活动,确保环境的洁净与安全。

5.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在严格的安全控制下进行,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6.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应在患者的身体防护下进行,并确保操作者的辐射剂量不超过相关标准。

7.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时应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药物外溢或污染,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08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
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
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
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
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
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放射性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根据《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放射性药品的科室、人员及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制、发放、废弃处理等工作。

2. 核医学科负责放射性药品的临床应用,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安全负总责。

4.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

四、放射性药品的采购与验收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射性药品目录和品种进行采购。

2. 采购的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并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

3. 药剂科应定期对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五、放射性药品的储存与保管1. 放射性药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柜中,储存柜应具备防护功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2. 放射性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储存。

3. 药剂科应定期对储存的放射性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六、放射性药品的使用1.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使用放射性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控制剂量,确保患者安全。

3.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务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4. 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七、放射性药品的废弃处理1. 放射性药品的废弃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药剂科应定期对废弃的放射性药品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 废弃的放射性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应放入专用容器内,并做好标识。

八、监督检查1. 药剂科应定期对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院核医学科放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放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放射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一切涉及放射药物的操作,均在规定的活性工作区进行。

(二)严格按《放射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进行工作,放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许可证的请领、换发工作。

(三)药源运抵后,核对罐型号、核素种类、活度及标定日期,确认无误后签收、登记并分类存放。

非即时应用放射源应存入贮源池加锁保管。

(四)每日核查贮源及使用登记情况,并清理空、旧罐。

(五)发生器淋洗、标记及分装应严格在通风橱内按要求进行,并测定活度。

(六)放射药物容器外贴标签,注明品名、活度、体积、标记日期。

(七)放射药物使用前,按标准方法进行质量检测,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八)投药分工负责,投药前核对患者姓名、检查项目、放射药品、用量及特殊要求。

(九)各种操作应严格个人防护和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十)放射性容器及少许剩余液按半衰期分类保存,定期送入放射性垃圾池,检测室内本底,确保安全。

(十一)放射源及放射药品不得携出科室活性工作区。

(十二)放射性新药研制、开发、使用,由专业人员进行论证,
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备案。

(十三)活度计至少每季度标定一次,每两周用标准源检测一次。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核医学科是一项专门研究和应用放射性药品的医学科学。

放射性药品是一种具有放射性的药物,常用于核医学诊断和治疗。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种制度中的内容:
1. 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工作人员的必要培训要求,包括对放射性药品的标识、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知识培训。

同样,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认证程序也应纳入制度中。

2. 购买和储存管理:制度应规定放射性药品的购买程序和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此外,储存和保管放射性药品的要求也应在制度中明确,包括放射性药品的储存环境、温度和湿度的监控要求等。

3. 使用和处理程序:制度应明确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程序,包括患者身份确认、用药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用药量的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处理和废弃物管理也应在制度中明确。

4.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必须配备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例如,必要的辐射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5. 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中应包含应急处置的程序,包括事故的报告和调查、相关部门的通知、紧急救援的准备等。

6. 监督和审查:制度应规定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审查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对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管理可能存在差异,请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此外,制度的内容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完善。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操作、管理和使用的人员。

一、用药管理1. 根据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处方、审批、发放等所有流程。

2. 审核药品名称、标示、容积、剂量、放射性核素含量、制造厂家、质量保证书以及购进时间和有效期等信息。

3.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强调药品的质量、正确的选择和使用,同时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改变配方。

4. 确保药品清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并在患者接受药品处理后把相应文书及时更新。

5. 对接受药品治疗的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在治疗过程中动态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效果,并及时记录。

二、药品选择1. 根据医疗技术要求以及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药品。

2. 严格要求制剂厂家提供药品的质量保证书并把其纳入药品管理系统中。

3. 选择的药品应受国家药品管理监督局选试和取证的监管。

三、药品储存1. 对所有的放射性药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管理,并设置专用的药品库存储。

2. 药品的库存管理要求时刻更新,并力求保证药品固有质量的稳定性和诊断或治疗的准确性。

3. 在库存中应设置适当的药品检验检疫程序,以确保放射性药品质量的有效保障。

四、药品处理1. 在对患者进行药品治疗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辐射防护条例》、《放射性药品安全控制标准规程》等相关法规、标准。

药品处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2. 对于已使用过的放射性药品,应安全处理,并记录并保留相关记录,以便追溯。

五、放射性药品泄漏应急处理1. 出现放射性药品泄漏事件时,应按照公司的应急预案迅速处理。

2. 确认泄漏药品的性质和程度,进行预测和判断,并采取尽快限制泄漏的措施。

3. 制定应急预案,迅速清除泄漏药品并进行整修,同时采取相应对策处理必要的环境污染。

4. 对泄漏事件进行记录和原因分析,并做好防碍相关责任人的工作。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是一类具有放射线或放射性核素的药品,广泛应用于诊断和治疗疾病,对患者的治疗效果有着重要影响。

然而,放射性药品也具有一定的放射性危险性,需要进行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安全、规范,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适用于所有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废弃等环节。

第二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责任明确。

第三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放射性药品的编制、保管和使用;2. 放射性药品的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3. 放射性药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原则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

第二章放射性药品的采购第五条核医学科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购放射性药品,并确保从合法合规的企业购买。

第六条核医学科应当对采购的放射性药品进行备案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的放射性药品采购检验程序,对采购回来的放射性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规定质量标准。

第三章放射性药品的存储第八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放射性药品的专门存储室,室内应当具备防火、防盗、防辐射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放射性药品的存储室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禁止进食、禁止饮水等。

第十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放射性药品的存储登记制度,对所存放的放射性药品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第四章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核医学科应当制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计划,明确药品的使用目的、方法、剂量等,并确保按照医嘱要求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核医学科应当建立放射性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使用时间、使用量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核对。

第十三条核医学科应当对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培训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在核医学科应用中,对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使用放射性药品时的安全,保护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药品采购和储存管理:规定药品采购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并对药品的储存条件、时间和地点等进行管理。

2. 药品配制和核查管理:规定药品配制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药品配制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同时,对配制后的药品进行核查,确保药品的标签、包装和用药量等信息的准确性。

3. 药品使用和计量管理:规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使用过程中的计量和记录要求。

同时,制定放射性药品的使用时限和剂量限制,保证安全使用。

4. 药品废弃物管理:规定药品废弃物的处理方式和程序,确保药品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5. 事故管理和应急预案:规定放射性药品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包括事故的报告途径、责任分工和紧急处理措施等。

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医务人员在放射性药品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6. 培训和质量管理:规定医务人员的培训要求,包括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知识、安全操作技术等。

同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确保放射性药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以上是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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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06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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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购买和使用放射性药物。

2、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应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3、定货须慎重考虑,妥善安排,经科主任批准决定。

4、及时了解到货日期,做好使用安排,争取充分利用不浪费。

5、放射源到货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到货日期、核素种类及活度等。

6、贮存使用放射源的场所,须配备防护措施,入口处设置醒目辐射标志及必要的报警装置。

7、放射源容器须贴标签,标明核素种类、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记录使用情况,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点放射源,核实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用完后应有注销、容器回收等记录。

10、对贮源室定期进行剂量监测,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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