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律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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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底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参考(四篇)

2024年年底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参考(四篇)

2024年年底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参考总结多年来作为贵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我对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做出了贡献: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为公司提供了主要且频繁的法律咨询服务。

无论公司面临何种法律问题,负责法律事务的同事都会与我联系、协商,有时同事们也会直接通过电话与我沟通。

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解答和意见。

例如,处理代理商未身份证用户欠费、用户漫游费用争议、移动通信盲区话费问题以及公司临时用地和租用房屋场地等法律问题。

市场部和工程部涉及的法律问题尤为频繁,每年不少于几十件。

我通过法律咨询,帮助公司注意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应对措施,以有效解决问题。

印象深刻的是代扣缴税款案。

在某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以公司未代办户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公司补交税款并处以罚款。

我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公司财务部联系,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和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的要求无法律依据。

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市地税局最终撤回了处罚决定。

二、审核公司合同根据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我负责审核修改公司各类合同。

在特定期间,公司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我每周到公司坐班一天,处理会签事宜。

每周合同量约为四、五十件。

在审核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合同中存在处罚、罚款等字样,建议修改为违约金;违约责任不明确,建议明确细节;违约责任不对等,违反了公平原则,建议约定双方一致的违约责任比例;纠纷争议解决方面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建议修改为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明确仲裁机构的准确名称。

这些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我积极参与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公布实施时,我与公司市场部经理和综合部经理一同参加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并面向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宣传讲解。

针对合同会签中存在的问题,我对负责合同拟稿和审核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专题讲解,收到了一定效果。

20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

20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

2024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一、民法典对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呢一、民法典对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呢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民法典对物业费是如何规定的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对物业公司有哪些规定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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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

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活动。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六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资金支付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履行和跟踪等工作,并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第九条法制部门或者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归档、保管和查询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本单位的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三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金额较大、涉及重要事项或者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经过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合同起草应当由业务部门负责,合同文本应当准确表达合同双方的意愿和要求,语言规范、严谨。

第十五条合同谈判应当由业务部门组织,必要时可以邀请财务、法制等部门参加。

谈判过程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谈判的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合同订立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与审批第十七条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等。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经济合同是现代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经济合同,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

一、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交流和合作,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通过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合同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规则,使合同当事人在经济交易中享有合法的权益,同时也为合同违约或争议的解决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经济交流和合作。

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合同的可信度和稳定性,促进经济主体之间的信任和合作意愿。

在制度的保障下,各方更加愿意进行合作,并加强交流与沟通,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最后,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管理制度的规范和监管,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监督和执法,能够减少恶意违约和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三个方面。

首先,对于合同的订立,管理制度应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合同的签订形式和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需要规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合同条款的模糊性和不合理性。

其次,对于合同的履行,管理制度应规定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对于违约行为的处理和责任也应有明确规定。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履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最后,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管理制度应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以及相关的仲裁和诉讼程序。

同时,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争议的公正和合法解决。

三、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为了有效实施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以下几点建议。

关于律师参与企业用工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律师参与企业用工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2024(4)总第1497期关于律师参与企业用工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罗海良山东千诚律师事务所摘要:律师在企业用工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主要源于法律体系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以及应对企业在雇佣员工时所面临的多种风险。

律师在企业用工风险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能帮助企业确保合法合规地用工,预防和解决劳资纠纷,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稳定性。

本文以企业用工风险为依据,分析了律师在企业用工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探讨了律师在企业用工风险管理上的介入点及其发展趋势。

关键词:企业用工风险;律师;合同管理业管理随着商业环境的不断演变和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企业面临的用工风险管理变得前所未有地复杂而关键。

雇佣关系的合法性、员工权益的保护、劳动纠纷的解决,以及国际化和数字化背景下的新挑战,都要求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谨慎性。

在这一背景下,律师的角色愈发凸显出其在企业用工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为企业提供宝贵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帮助企业遵循当地和国际法律法规,确保用工合同、政策和实践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一、用工风险的定义与分类用工风险是指企业在雇佣员工和管理劳动力时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可能对企业的经济、法律、声誉和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用工风险涵盖了从招聘、雇佣到解雇等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隐患。

用工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法律合规风险。

涉及与劳动法、雇佣法律法规以及反歧视法等相关的合规性问题。

这包括遵循工时规定、薪资标准、安全和健康规定等,以及避免歧视、性别不平等等问题。

第二,劳动纠纷风险。

涉及与员工之间或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可能包括解雇争议、薪资纠纷、工作条件争议等。

这些纠纷可能会导致法律诉讼,影响企业声誉和资源。

第三,雇佣合同和政策风险。

雇佣合同和内部政策不合理或不清晰,导致员工权益被侵害,也会在劳动纠纷中产生争议。

同时,政策不合规也会使企业面临法律制裁。

第四,员工满意度和离职风险。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公司法律顾问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角色。

为确保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的高效进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将从法律顾问的选拔、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绩效考核等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公司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选拔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顾问是公司与外界沟通的重要纽带,所以担任公司法律顾问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

选拔法律顾问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选拔条件:公司应制定明确的选拔条件,包括法学专业学历背景、执业经验年限、相关业务能力等。

2.广泛招募:公司可以通过招聘网站、律师事务所和法学院校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吸引更多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候选人。

3.面试评估:公司应组织面试评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

面试内容包括法律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沟通能力等方面。

4.严格审核:公司应对应聘者的简历和相关证件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资质和经验的真实性。

二、明确法律顾问职责公司法律顾问的职责是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重要保障。

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职责纠纷。

公司应明确法律顾问的以下职责:1.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应负责解答公司内部员工关于法律问题的咨询,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起草法律文件:法律顾问应负责起草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文件等,确保公司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可控。

3.参与纠纷处理:法律顾问应协助公司处理与合作伙伴、员工等相关的法律纠纷,减少公司的法律风险。

4.监督合规执行:法律顾问应监督公司合规执行,确保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三、建立工作流程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流程是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关键。

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行为。

一般的工作流程可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接受委托:法律顾问应接受来自公司内部各部门的法律委托,确保委托内容明确。

2.调查研究:法律顾问应进行案件调查和相关法律研究,准备法律意见和建议。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商混、房开、建筑、旅游等公司。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项目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担保协议或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二、参与集团合同的谈判、起草;三、参与集团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五、负责合同的审查和合同档案的管理;六、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示范合同文本等信息;七、参加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八、负责组织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九、其他相关的合约事务.第九条第十一条公司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须承办人应对自合同洽商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一、寻找、确定合同相对方,进行初步接洽;二、参与合同洽商及合同条款的拟订或修改;三、提请有关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并对经办的合同内容给予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解释;四、跟踪、检查所经办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已经由集团办公室审查通过而因故未签订的合同须书面说明理由;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通报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六、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七、保管好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及时交送合同管理人员存档.第三章合同谈判第十三条合同谈判应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寻找对公司最有利的合作对象。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企业的发展,法律事务逐渐增多,法律风险也相应增大。

为了提高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规范法律事务处理,减少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本企业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1.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法律事务的规范化处理,提高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减少法律风险。

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法律事务的处理和管理。

三、法律事务管理职责1. 企业法律顾问部门是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咨询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所有法律事务的处理和管理。

2. 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应与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纠纷等全面服务。

四、法律顾问的职责和要求1. 法律顾问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并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2. 法律顾问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为企业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

3. 法律顾问应参与企业内部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审核,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

4. 法律顾问应及时处理和解决企业内部的法律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 法律顾问应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法律事务处理流程1. 法律事务的发生、处理和解决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申报、审核、批准、实施、监督等环节。

2. 法律事务处理流程应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协调沟通机制。

六、法律风险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防范等相关内容。

2. 法律顾问部门应按照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法律风险评估和预警。

七、法律事务管理档案1. 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应建立和维护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档案。

2. 法律事务管理档案应包括法律咨询意见、法律纠纷处理记录等相关文件和材料。

八、信息安全保护1. 企业法律顾问部门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法律事务相关的信息安全。

2. 企业员工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本管理制度的执行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负责,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法律顾问制度范文(四篇)

法律顾问制度范文翁源县纪委监察局法律顾问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法律环境越来越规范和严格,法律风险越来越大,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翁源县纪委监察局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法律顾问制度。

1、预防为主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2、法制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和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的起草、审查、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工作,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

4、规章制度管理。

制度本身内容的完善与否、合法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实施及效果,并会导致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法律顾问应从法律预防的功能和目的出发,从制度上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制度范文(二)法律顾问制度是一个法律专家或者律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法律顾问制度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内聘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

内聘法律顾问是指企事业单位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专家作为全职员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外聘法律顾问是指企事业单位与外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1. 解决法律问题: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事业单位预防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减少法律风险。

2. 保护合法权益: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企事业单位保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制定合规的行为准则,应对涉及法律事务和纠纷的情况,维护企业的利益。

3. 提供专业知识:法律顾问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权威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

劳务合同律师版(6篇)

劳务合同律师版发包方:_____医院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劳动人才公司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四分公司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和特点,甲方将分部分项土建包清工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原招标等有关文件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1._____医院医技楼工程中砼分部工程及承包范围外零星用工如行政用工等。

2.按浙江省九四预算定额砼工程中所有内容及施工人员现场技术,安全质量交底中明确的作业内容。

3.搞好落手清工作,如泵管支撑架清理堆放,砼拌和机及水泥桶清理等。

每天必须经甲方施工员签字认可,否则月终不予结帐。

二、承包单价和结算方式1.按泵送15.0元/M3,非泵送____元/M3(此价格为优质工程价)。

点清工技工按5元/小时,普工按3元/小时(包括夜班、节假日)。

单价包括人工费、超高费、住宿费、进退场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安全帽、手套、工作服、绝缘鞋)、小型工具(手拉车、水管、木蟹、括尺、铁锹、抹刀)、小型设备(振动机、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泵管支撑搭拆、泵管清洗堆放、砼机械设备清洗,余料利用。

五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与手续费用、砼施工缝的清理、凿毛、钢筋表面清理,砼的养护不少于七天(包括麻袋铺面)、墙、柱立面不得脱水及采取相应措施(塑料薄膜保护),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2.每月____日按施工员认可工程量,交核算员复核结帐,待各有关部门审核后,下月____日前支付工作量的80%,余款____年底时(农历)再支付10%,剩余10%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工验收后,各有关部门结帐付清尾款。

三、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乙方每月须编制一份有关劳务人工费发配方法,特别是年终劳务费用分配细则(须落实到个人)在每次结帐后付款前交甲方财务人员。

四、乙方须编制每月用料计划提前一个月报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后,共同制定供料计划合理安排材料进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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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济合同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全力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不包括劳动合同。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和法务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并收集对方营业执照、开户行、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等全部相关资料,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所有合同应当加盖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所需订立的所有合同应当按本条例的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经授权委托人的身份签字后,持审核批准文件及已签字孤合同到公司合同章或公章管理部门盖章。

公司任何人不得以直接以委托人的身份直接代表公司与任何第三人订立合同。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可直接以授权委托人的身份直接在所要订立的合同上签字外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以授权委托人的身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授权书上应当注明合同必须在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后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4.有封样要求的;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总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给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编号见本条例第四章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原件由财务部门和行政部留存。

第三章职责范围和履行第二十五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合同履行的经办部门应当保留所有履行的记录或相关书面材料。

合同履行终结,应当将合同相关的所有资料包括合同双方的履行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财务部、行政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非万不得已,在合同履行中不得随意对外出具加盖公司印章的文件。

如确需出具,其文件内容应当经部门领导审核并报公司法务部门,必要时,应当征询公司法律顾问意见后方可出具。

第二十八条行政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1.制定修改合同管理条例;2.所有合同均应当交法务部门审核。

购销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特殊合同或长期合同合同法务部门审核后,应当征询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3.核查本公司范围订立合同和履约情况,并对总经理负责;4.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5.做好建立合同台账、合同归档、合同章管理工作;6.负责督促财务部贴制合同印花税;7.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二十九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1.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资产、经营状况;2.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3)双方具有履约能力;(4)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6)草案交上级主管。

3.凡需有关部门和机关批准、备案的合同,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4.督促合同履行进展,切实执行;5.向上级通报履约问题;6.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三十条财务部有权对合同有关财务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同时依据合同履行收款和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1.应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一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四章合同编号第三十三条合同编号由合同性质代码、合同签定年限、顺序号构成。

第三十四条合同性质代码:表1第三十五条合同编号编辑编号的形式:XX XX XXX合同顺序号,从“001”开始,按002、003…合同签定年限,如:2011年为11合同性质代码,见表1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行政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七条我方如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应当事先和合同对外进行联系商谈,在意见基本一致后,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尽快签订相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如未事先取得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未经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发出书面合同变更或解除意见。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中如合同对方有合同变更名解除意见,经办人应当要求对首先出具合同变更或解除书面要求的意见。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当根据合同对方与公司的合作情况并结合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征得同意后尽快给对方答复意见。

第三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特快专递寄发(注明信函名称)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行政部保管。

第四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四十一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六章考核与奖罚第四十二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三条业务部门、财务部、行政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务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四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五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账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四十六条公司根据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第四十七条公司对以下情况依据情节轻重决定处罚: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2.合同经办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未尽责尽力的;3.合同经办人、负责人遗失或擅自销毁合同或附件的;4.应追究而未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5.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第四十八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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