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ⅩⅩ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ⅩⅩ银行业票据业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等商业汇票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规章及票据业务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参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主体框架并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各分行办理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到期托收业务以及日常风险控制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重要术语与定义

第三条票据。本规范所称票据特指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根据制作形式与介质不同,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两种形态。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

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四条票据业务。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本规范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银票和商票)贴现、对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或买入返售、对我行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同业申请转贴现或卖出回购、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第五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俗称“直贴”,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目前叙作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国内票据包买、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保贴、“先贴后查”、代理贴现等。

第六条转贴现业务。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我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包括转买和转卖两种方式。

第七条回购业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卖出回购方)将其持有的已经其贴现的票据以不改变票据权利人的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买入返售方)申请贴现,买入返售方按票面金额以双方商定的回购期限和价格扣除回购利息后向卖出回购方给付资金,回购到期后卖出回购方按票面金额向买入返售方购回票据的融资行为。对我行来讲,包括买入返售(或称逆回购)和卖出回购(或称正回购)的两种方式。

第八条再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是指我行将已贴现或转贴现、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以进行资金融通的业务行为。分为回购式再贴现和卖断式再贴现两类。回购式再贴现是指金融

机构按照特定价格向人民银行出让票据获得资金并承诺在将来特定日期按固定价格购回相同票据的贴现行为。卖断式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按照特定价格向人民银行出让票据获得资金,不再继续享有该资产收益的贴现行为。

第九条到期托收业务。到期托收业务是指我行以持有票据或委托收款票据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票据行为。

第十条票据业务期限。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回购业务的期限从业务交易日起至约定赎回日止。贴现期限算头不算尾,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的计算应按有关规定另加三天的划款日期。票据到期日或交易约定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票据业务利率

1、贴现利率。我行直贴利率实行下限控制管理原则,总行在参考存款成本、同业转贴报价、实际利率、利率预期等综合因素,确定不低于人行再贴利率的直贴利率下限。

2、转贴现利率。各分行以实现利润为核心,综合转贴现市场价格、资金成本、规模等因素自行确定转贴现价格。

3、再贴现业务利率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第十二条票据业务笔数。票据业务笔数是指票据贴现、转贴现及回购业务的交易借据数量(也即票据张数)。

第十三条背书。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第十四条票据签章。票据签章指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第十五条票据封包。票据封包是指为了节省票据真伪审验环节,提高处理效率,经双方协商,对于双方已经审验合格的票据采取的一种票据保管方式。具体操作应包括:回购票据装入代保管品专用

包装袋中封包,粘贴;封包后,业务涉及的各方经办人员(至少两人以上)(涉及的业务包括上门取送票、上门验票、回购业务)须在包装袋接缝的骑缝处签章;且要将票据清单粘贴于封包背面,标明包内物品明细。

第三章基本业务操作规范

第一节贴现业务

第十六条贴现申请人的资格

申请办理商业汇票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另有审批除外);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七条贴现申请人资格类文件资料审查

初次在我行申请贴现或者贴现申请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须向我行提供以下资格类审查文件:

(一)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判断贴现申请人是否具有法人或法人授权经营资格。

(二)贷款卡(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密码。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企业概况、贷款卡状态是否正常和贴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不应受理贷款卡暂停或不能提供有效贷款卡的申请人的贴现业务申请。

(三)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变更需重新提供)。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工作证或介绍信。(经办人变化仍应提供)

(五)上年度和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度内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对于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要求可适度放宽)。应对相关报表进行逻辑性判断,确认贴现量与企业损益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项目相匹配。

以上原件资料,经营单位经办人员需要双人见证面签,复印件资料需要加盖贴现申请人公章,经营单位经办人员需要加盖“已与原件核对无误”审核专用章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票面审验

对于拟贴现的商业汇票实物原件必须执行双人审验制度,确认票据真实、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签章规范。

票面审验必须在配置有监控设施、独立封闭的办公环境下进行操作。

票面审验要手工与仪器相结合鉴别票据真伪。要求为票据真伪鉴别人员、票据专夹保管人员、票据托收解付人员每两人至少配备一台功能较为齐全的票据鉴别仪,还要根据业务量情况至少配备一台(含)以上高清晰、功能齐全的鉴别仪器。

(一)商业汇票真实性的审核

真实性审核必须凭借先进技术手段对每个专业防伪点(纸质、图纹、暗记、油墨、号码等)进行鉴别;特别注意汇票号码是否有涂改迹象,是否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印制。

(二)商业汇票正面要素审核

1、必须有承兑字样且有承兑日期、承兑人签章,签章必须真实、齐全、清晰;承兑记载的事项必须在票据的正面且承兑不得附加条件,必须全额承兑。

2、必须填写出票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必须大写),出票人的签章必须真实、齐全、清晰,付款行行号应

与汇票专用章的行号一致。

3、必须填写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银行行名与行号。

4、必须记载有确定的金额,且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使用的压数机及字体准确真实,压印的金额须一次清晰压出。

5、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均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其他记载事项更改的必须有原始记载人的签章;汇票期限应在6 个月(含)以内。

6、必须通过票据系统进行风险票据审查,对于发现的风险票据不予贴现,扣留票据并通知监察保卫部介入调查。

(三)商业汇票背书及粘单要素审核

背书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以此衔接连贯;第一背书人印章必须与票面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一致; 最后背书人与贴现申请人、合同及增值税发票中的供方应一致;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出票人为承兑申请人和银行授信对象,如其再为贴现申请人获取银行贴现授信,有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嫌疑。】企业在票据上的背书必须使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个人签章;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商业汇票和粘单的粘结处签章,粘单处签章与背书章应一致且清晰;背书必须清晰易认,应使用红色印油加盖背书章等。

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或集团企业内设的资金管理类机构作为贴现申请人申请贴现时,可要求其提供证明其前手与再前手之间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合同和相关税务发票、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作完整背书后可以买入。

(四)其他审查。包括在票据的正面、背面及粘单上是否有“不得转让”“质押”和“委托收款”字样;是否为无效票据。

第十九条票据交接、入库与保管

(一)票据交接。拟贴现票据审验合格后,贴现申请人、票据中心经办人员、票据审验保管人员三方要登记《商业汇票交接登记簿》(票据保管人留存、登记簿格式可由分行自定)并签章确认。

(二)票据收妥入库。柜台人员根据票面信息发出查询后,要将审验合格的票据原件及时收妥入库。先由票据中心人员在票据系统登记票据收妥信息,生成票据收妥编号,并打印《贴现票据收妥通知书》交营业机构柜台人员。柜台人员将该通知书与汇票实物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核心系统记账。

(三)票据保管。贴现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在营业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专人专夹或封包入库或入保险柜保管,营业结束当日必须按现金保管的管理要求在分(支)行指定地点保管。

第二十条票据查询

票据查询是为了保证票据真实性、防止“克隆”票据、辅助鉴别票据真伪的一种手段。票据贴现前,应向银票承兑行、商票承兑人或其开户行办理票据查询。查询时不得使用客户提供的传真号码及电话号码。

贴现行在向承兑行办理查询时须载明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以下各要素:汇票号码、汇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以上要素缺一不可,其中汇票号码必须引用冠号及全部有效号码。

查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票面要素是否与底卡联要素相符,汇票是否已办理挂失,是否公示催告或被有关司法机关冻结,他行是否已办理查询等。可视风险程度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并行的方式进行查询:

(一)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处理方式

1、核心系统查询。系统内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核心业务

系统向承兑行进行查询;系统外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可通过核心业务系统调用大额支付系统对外发出查询。

在收到查复内容后,会计人员从核心系统打印出查询查复结果并加盖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员名章后交票据中心审查使用。

2、实地查询

(1)实地查询可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综合考虑查询成本后,由具备审验票据资格的实查人员外出进行查询。

(2)携票外出实地查询时,必须由实查人员双人同行,贴现申请人应随同前往,如贴现申请人不能前往查询的,应出具由我行人员持票进行查询的《委托持票实地查询授权书》。

(3)外出实地查询时,实查人员应携带填写完备并加盖公章或结算专用章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等材料,贴现申请人随同前往的,由其携带承兑汇票原件;贴现申请人不能随同前往的,应将承兑汇票原件装入信封,封口处由贴现申请人和两名实查人员共同签字,行内留存贴现申请人已背书的承兑汇票复印件。

(4)到承兑行进行实地查询,应坚持“柜台进柜台出”的原则,实查人员在承兑行营业场所临柜办理查询(不得在承兑行非签发承兑汇票的场所办理查询手续),实查人员双人在场情况下将承兑汇票原件、查询查复书和相关证件交由对方查询查复人员,整个查询过程应做到“人不离柜台、票不离视线”。

贴现申请人随同前往查询的,在承兑行核实无误后,实查人员将加盖承兑行签章(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查询查复书装入信封,在封口处双人签字随身带回;拟贴现票据原件装入信封,由实查人员和贴现申请人共同在封口处签字,由贴现申请人随身保管,并与实查人员一起及时安全返行。

贴现申请人不随同前往查询的,在承兑行核实无误后,实查人员将拟贴现票据原件与查询查复书装入信封,在封口处双人签字,由实查人员随身携带及时安全返行。

(5)实查人员应最迟不晚于查询办理完毕后的次日返程,返回行内后及时将承兑汇票和查询查复书送交票据审验人员签收,签收人员须与实查人员及随同前往查询的贴现申请人共同拆封并审查票面真伪。

3、传真查询

(1)查询人员将填制好的查询查复书、承兑汇票复印件和相关证件传真至承兑行查询查复部门,收回承兑行签章(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查询查复书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卡片)传真件。

(2)在完成票据传真查询办理业务的同时,按规定分别进行核心系统查询或实地查询,以最后正式的查询查复书为主要存档依据。

4、委托他行代理方式查询,根据发起查询地是否设有查复行分行,可分为先横后直或先直后横两种方式。

(二)商业承兑汇票查询查复处理方式

商业承兑汇票查询采用实地查询方式,以实地取得承兑人的查询确认书为准。查询时必须取得商业承兑汇票第一联复印件;还需承兑人的开户行或能办理跨地域联网核对预留印鉴的受理行对承兑人在查询的商业承兑汇票上及查询确认书上的签章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意见书或打印核实行(核实人员需加盖签章)。其他外出携票要求同银行承兑汇票要求。

(三)查复结果时效性

自查复结果至业务办理日超过5 个工作日的,在业务处理日,应先通过电话向承兑行核实,确认无挂失止付、冻结或公示催告等情况后方可办理业务;

银证合作票据资管业务介绍

银证合作票据资管业务介绍 2013-12-07周密金融 1、业务简介 1-1什么是银证合作票据资管业务? 银证合作票据资管业务是指银行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管理银 行资金,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并要求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本行信贷类票据资产的过程。银行票据资产指贴现票据,一般可分为商业汇票和承兑汇票。 1-2业务背景及盈利模式 票据贴现是银行最基础的业务之一,近年来中小企业对资金极度渴求,往往等不到票据到期就急需资金,票据贴现市场也因此变得异常火爆,贴现率水涨船高,银行从中赚取了不少利润。

但是虽然票据贴现业务赚钱,却在财务处理上等同于贷款业务,因此会占用一定的信贷额度,挤占银行放贷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方面想到了一个既能赚到票据贴现的钱,又能不占信贷额度的办法:让票据资产出表。银行利用券商资管渠道将自身的票据资产进行出表操作,操作后银行拥有更多的信贷空间可开展相关信贷业务,增强其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券商资产管理通过此业务收取通道费用及做大资产规模,为日后开展其他业务带来便利。 2、业务模式种类介绍 下文中我们将介绍三种模式,其中第一种是最直接简单的模式流程,可以清楚地看到业务最本质的内容及目的:银行用自己的资金买出自有的票据到表外;后面两种是在第一种模式上进化而来,中间增加了过桥银行方,但是其业务的本质内容是一样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遇到后两种的情况较多,主要原因是部分银行分行或支行不具备自营功能(不能直接委托券商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尽量避开监管视线。 2-1第一种情况:最简单直接流程;银行A具备自营功能,可直接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关系方:银行A---券商资产管理部门/营业部

电子商业票据网上银行操作手册

目录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网银端用户手册 第一章基本规则 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单张票据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 三、出票人或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四、票据当事人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作出行为申请,行为接收方未签收且未驳回的,票据当事人可撤销该行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行为接收方的,票据当事人不得撤销。 五、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追索清偿等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到达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六、每个业务环节都历经提示、签收:对每一笔业务的发起,均需向对方做“提示”;对每一笔业务的接受或拒绝, 均需做“签收”。 七、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八、使用我行电子商业汇票服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 2、注册杭州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专业版,并做好相应的操作员权限、授权模式设置; 3、在我行柜面签署《杭州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 第二章出票及承兑 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则: 1、出票人类别必须为企业; 2、出票及承兑业务处理包括出票登记、出票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承兑、承兑人提示保证、出票人提示收票、撤票六个业务子流程。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风险

浅谈票据业务操作风险的防范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银行票据已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日趋猖獗的银行票据诈骗犯罪对客户和银行资金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克隆”票据、伪造印鉴、打“时间差”等多样化、智能化的手段进行诈骗,令人防不胜防。特别是对于新成立的银行,业务经验相对欠缺,因此防范票据业务操作风险更是刻不容缓。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也就是说,操作风险可以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流程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和外部因素引起的操作风险。简单的讲就是指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这就为我们防范操作风险指明了方向。首先在人员因素方面,要注重防范道德风险。 传统的银行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大风险,合规风险是基于三大风险之上的更基本的风险。合规风险与银行三大风险既有不同之处,又有紧密联系。其不同之处是:合规风险简单地说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银行自身行为的主导性比较明显。而三大风险主要是基于客户信用、市场变化、员工操作等内外环境而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刺激性比较大。其联

系之处在于:合规风险是其他三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重要诱因,而三大风险的存在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多变而难于禁控,且它们的结果基本相同,即都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或名誉的损失。过去,商业银行通常把合规风险视同于操作风险,多注重于在业务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上去设关卡,其结果并不奏效,操作风险仍然在银行内部人员中大量存在并不断变换手法。这就说明,简单地把合规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的认识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但其背后往往潜藏着操作环节的不合理和操作人员缺乏合规守法意识。而银行合规风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端于银行的制度决策层面和各级管理人员身上,往往带有制度缺陷和上层色彩。因此,就现实情况而言,银行即使防范了基层机构人员操作风险的发生也未必能防范制度或管理上合规风险的发生。所以,对合规风险一定要格外重视,因为它有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比一般操作风险要大很多。 近几年,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迅速,成为商业银行获取巨大利润的重要途径和企业融通短期资金的主要手段。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的现实下,票据业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困境,又满足了商业银行获取利润和调控多种经营指标的需要,引致商业银行和企业不惜采取各种违规行为办理票据业务。然而,随着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其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一方面,票据市场主体的行为不规范,各种违规行为大量存在,使票据业务面临巨大的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企业网银电子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13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的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为传统的业务,这项业务的特点在于:第一,向公众吸收存款。公众包括本地的居民存款,也包括在本地的外国人的存款。“公众”一词不仅指众多的个人客户组成的公众,也包括企业和事业单位组成的“公众”客户。法律在这里使用的“公众”一词,不是指在银行开户的特定客户,而是成千上万的普通客户。第二,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是特指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是除了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吸收的存款。例如,信托公司可以吸收定期的信托存款。一些海外的接受存款公司也不是商业银行,但可以接受一定条件下的定期存款。所以,单在定期存款方面,还难以将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别开来。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以短期和中期的贷款业务为主,在历史上长期贷款业务在传统上是储蓄银行的业务,其原因在于历史上的储蓄银行吸收公众存款可以计复利,并且储蓄银行可以发放金融债券。由于吸收的债务是长期和稳定的,所以,适合作长期的贷款。 我国的商业银行是综合性业务银行,综合了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的功能,不另设储蓄银行。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我国的长期贷款即国家基本项目贷款,主要是由中国建设银行承办,中短期贷款原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以后,中短期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承担。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专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划分开始融合,20世纪80年代以后设立的商业银行在业务上没有限制,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作任何期限的贷款业务,也包括长期贷款业务。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之一。 3、办理国内外结算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制度(银行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保障集团公司利益,维护集团经济秩序,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下属各煤业公司请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章票据要求 第四条下列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接受: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 (二)股份制及其他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招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第五条地方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开出的银行承兑 汇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取,拒绝接受商业承兑汇票及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应给交票单位开具收款收据及银行承兑汇票交接单。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查看票据时,应重点查看票面及全部粘单是否整洁,有无污损或涂改现象,如有污损或涂改,应拒收;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为无效票据,应拒收;票据上贴有粘单的,每张粘单的第一背书人应在粘口处加盖清晰的与该背书人一致的骑缝章,骑缝章不规范或不清晰的,应要求交票单位出具证明。 第七条收取的承兑汇票时,其直接前手(即客户单位)必须在承兑汇票上背书,必须保证票据背书的一致性,如下图所示。 第八条交纳承兑汇票的单位,必须保证交纳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须保证承兑汇票能够贴现和到期承付。 第三章承兑收取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为规范全省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导全省会计人员合法、合规办理票据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省联社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以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为主线,根据制度规定各岗位分工、职责的不同进行细化、明确,内容重点以会计结算岗位操作内容为主说明,其他岗位操作内容以相关制度及部门规定、规章操作。 一、会计结算部门工作职责 负责票据业务核算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负责对票据进行审验;负责对到期票据进行托收;负责对发出托收后因结算原因引起且逾期天数在十日内票据的催收。 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省联社各机构现没有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但有代理其他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机构,代理机构可参照代理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人员根据票据融资中心相关业务凭证办理保证金的存

取、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使用、作废等账务处理,此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需在综合业务系统中银行承兑汇票模块办理。 三、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定义种类 (一)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是指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工具的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和再贴现等货币市场融资业务。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已在贴现经办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贴现经办机构背书转让,贴现经办机构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三)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 1、转贴现包括转贴现买入业务和转贴现卖出业务,其中:转贴现买入业务包括转贴现买断业务和买入返售业务,转贴现卖出业务包括转贴现卖断业务和卖出回购业务。 转贴现买断业务是指转贴现经办机构买入经持票人背书转让的已贴现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 2、买入返售业务是指转贴现经办机构对持票人持有的已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实施限时购买,持票人按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将银行承兑汇票赎回的业务。 买入返售交易方式。买入返售包括以下两种交易方式,由交易双方按需协商确定。 (1)权利买断式买入返售:指交易过程中,票据权利发生转移的回购交易。

商业银行票据管理的漏洞及防范措施浅析-最新范文

商业银行票据管理的漏洞及防范措施浅析 文章标题:商业银行票据管理的漏洞及防范措施浅析 一、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市场的快速发展 票据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业务也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的重点发展业务,尤其是在2003年后,中国票据业务市场上出现了异乎寻常的疯狂增长态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3年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2.77万亿元,同比增加1.16万亿元,增长72.2%;累计票据贴现和再贴现4.44万亿元,同比增加2.12万亿元,增长91%。2004年累计签发商业汇票3.4万亿元,同比增长22;累计票据贴现4.5万亿元、再贴现22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和下降79。到12月末,已签发的未到期商业汇票余额为1.5万亿元,同比增长17;票据贴现、再贴现余额分别为1万亿元和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下降96。据2005年最新一期的《财经时报》报道,全国一季度的银行票据融资规模新增1,066亿元,工行票据业务创出历史新高,截至5月10日,工行累计买入票据2,009.86亿元,同比增加294.83亿元,增幅17.2。同时中行的票据业务增加更为惊人。中行公布的数据显示,该行一季度票据融资新增额达到475亿元,同比多增14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58.4。 票据业务在商业银行经营当中越来越成为备受关注的业务发展亮点,它的快速发展既有效改善了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又进一步增强了银行盈利能力,促进了经营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随着票据业务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在办理各项票据业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给银行资产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损失。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票据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相关法规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商业银行在票据业务中的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利益驱动,违规承兑、贴现票据案 2003年5月15日,重庆某机电公司到某商业银行下属支行申请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此时该机电公司手中并无正式承兑汇票,但承兑银行、牵涉贸易往来的出票人、背书人等材料齐全,并于贴现前一天在该行所属某支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某商业银行在扣下手续费之后,将2.98亿元贴现资金划入机电公司存款账户。机电公司凭此申请开出2。97亿元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出票人公司,该公司又将2。97亿元贴现资金转入票据的承兑行作为保证金,最终获得了承兑行开具的正式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仍是3亿元。很快地,某商业银行终于拿到了相应的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这种“逆向操作”的做法,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此外,某商业银行办理的另一笔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涉及公司是某商业银行新入股的大股东之一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申请贴现的为该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 分析:由于票据业务不仅能使得商业银行完成票据业务量和得到贴现利息收入,而且往往以此作为一种揽存的手段。揽存是目前商业银行十分普遍的现象,因为银行只有存款多了,才会有更多资金贷出去,才会有存贷差,银行才会有利润,这是银行经营最为传统的模式,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试行)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银行票据管理行为,加快货款的回笼,保证资金的及时入帐,最大限度地降低销售业务中的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一、银行票据的收取: (一)银行票据收取的范围: (1)收款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被背书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3)经批准可以收取并附质押协议的、客户用于质押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4)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收取的真实有效的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不予收取的银行票据: (1)票面不整洁的银行票据; (2)伪造、变造、克隆的银行票据; (3)代垫的银行票据; (4)远期支票(指出票人将未来的某日记载为出票日的支票)、空头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5)距出票日超过一个月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6)承兑期限(指出票日至到期日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收到时公历日期已超过到期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7)收款人超出汇票辖区范围的有区域限制的汇票;

(8)票面要素有更改或打印票据时票面要素错位的银行票据; (9) 出票日和到期日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票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其他不能收取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审核 (一)收取银行票据前应对银行票据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核,不得收取任何可能给公司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的审核主要审查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银行票据的审核应通过银行查询、票据甄别两种方式进行。 (三)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应当检查和查询: (1)银行票据是否经伪造、变造,是否是克隆的银行票据; (2)支票记载的出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 (四)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检查: (1)银行票据票面是否整洁,银行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辖区范围; (2)银行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3)出票日、到期日是否填写齐全、规范; (4)出票人名称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5)出票行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6)收款人是否准确、无误; (7)金额填写是否正确、规范; (8)背书是否规范; (9)汇票审核过程中凡涉及因票面要素问题需出具证明的,其证明必须由出票银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_图文.

常用票据样本及说明 一、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 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其票样如图 1-1、 1-2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 1-3所示。 图 1-1 银行汇票

图 1-2 银行汇票背面

图 1-3 进账单 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 银行汇票委托书” (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 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银行汇票见票即付。填明“ 现金” 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但未填明“ 现金” 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③银行汇票的汇款金额起点为 500元。 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所特有的,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适用于同城

银行各类业务流程操作说明汇编

第1章大额支付业务流程操作说明 1.1基本规定 1.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系统之一。主要处理同城、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2.大额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标准,目前人行标准为5万元(含)以上。 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县级行社负责所辖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与管理;通汇机构负责按照支付系统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4.县级行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用于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省联社清算中心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5.大额支付系统分为营业准备、日间处理、业务截止、清算窗口、日终处理、日切处理六个阶段。 6.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大额支付系统受理业务时间:8:30-16:30;业务截止时间:16:30-17:00;清算窗口时间:17:00-17:30。 7.经办员应根据支付系统工作状态正确处理支付业务,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拖延,日终应对各类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8.实时监控系统状态,如需进行后续处理的往、来业务,应及时处理。 9.认真处理查询、查复。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对当日收到的查询业务至迟下一工作日的上午9:30前处理完毕。 10.发起行发起大额支付业务,应根据汇款人的要求确定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优先级次按下列标准确定: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违规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 施 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问题,影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现行票据业务制度,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一、票据业务违规的表现形式 目前票据业务违规主要表现在: 1.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 《支付结算办法》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票据要有增值税发票、商品发运单据和商品交易合同。但实际执行中,有的银行无贸易背景承兑或贴现票据,表现为签订虚假合同,合同没有明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贴现金额不相对应,贴现票据贸易合同在企业名称时间与成退回票记载和贴现时间存在出入,发票或合同金额小于票据额,增值税发票重复使用,使用过期或不合规范的贸易合同文本办理承兑汇票,以增值税发票代替贸易合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2.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签发承兑汇票 银行为招揽承兑汇票业务完成存款或中间业务考核任务,一般视客户情况采取不收或少收手续费的方法签发承兑汇票。 3.降低利率贴现票据 目前商业银行争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不仅贴现本地票据,而且向异地找票贴现,为了取得票据,在办理贴现时放松条件,有的银行

对贴现申请文件和是否开有帐户不作要求,或为了迎合客户需要补办业务手续,以达到形式上合规;银行之间在争夺贴现时还通过降低利率贴现票据,或付给客户好处费等方式招揽业务 4.超额授信 现在好企业银行争相授信,部分银行在授信时也不再考虑其他银行是否已授信或授信多少,企业只要有要求银行就签发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额度往往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 5.逆程序操作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贴现人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业汇票,应按规定向承兑人以书面方式查询,以控制交易风险,但有的银行对一些长期往来客户,为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竞争力,在与企业达成相关协议基础上,采取了先贴现后查方式逆程序操作。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先签发后补办手续,存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等现象。 6.保证金不足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向承兑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要按签发票据金额收取一定保证金,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但有的银行对保证金或其他担保执行并不严格,表现为保证金不足或担保不到位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用本行贷款作保证金,未按规定比率收取保证金,保证金帐户未实行一一对应管理,一笔保证金开出多笔承兑汇票等现象。 二、违规办理票据业务的原因分析 1.票据业务收费低,成本高,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没有积极性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简介.doc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是全国首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性、专业性的票据经营机构,于2000年11月9日在上海成立。它的建立翻开了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崭新一页,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票据经营步入一个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作为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直属的一级分支机构,充分依托工商银行的整体优势、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快捷的资金清算,通过全面了解客户需求,进行以票据为基础的金融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以票据为工具的短期融资服务,与广大客户建立起一种新型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2002年9月至12月,票据营业部在北京、天津、重庆、广州、西安、郑州、沈阳七个城市成立了跨区域经营的票据分部,建立了面向全国的以上海总部为龙头,各分部为主干的票据业务营销网络。通过坚持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经营方式,建立了高效运作、管理有序、授权控制的运行机制,发挥了系统内“专业经营、带动发展、调节窗口、研发创新”的职能,开创了工行票据面向全国、网络营销的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经营之路。 自2000年11月9日开业至今,票据营业部经过十二年的快

速发展,适时发挥票据市场重要参与者和全国主要转贴现中心作用,成为央行、银监会对票据市场窗口指导和监管指引的重点联系单位,在全国票据市场上确立了“领头羊”地位。在市场定价“风向标”方面,票据营业部是第一个在票据市场正式发布“工银票据价格指数”的金融机构;第一个在“中国票据”网按SHIBOR报价的金融机构,使我行成为同业中第一家全面以SHIBOR为基准进行票据融资定价的商业银行。在确定行业标准方面,票据营业部制定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商业汇票买入业务办理标准》成为票据行业规范办理票据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并在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统一使用了票据营业部主导制定的票据交易统一标准合同。在业务创新方面,票据营业部是第一家开办部分放弃追索权业务和协议付息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学术研究方面,票据营业部率先发起成立全国首家票据研究机构——中国城市金融学会票据研究会,并创办了全国首个集理论与实务研究的票据专业刊物《票据研究》;率先创立了跨区域的票据联席会议制度,如长三角票据联席会议。在内部管理方面,票据营业部是全国首家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票据专营机构,第一个提出开发需求并投入使用票据业务计算机管理系统——“票据综合管理系统”和“票据业务经

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流程

附件: 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信用卡业务发展,充分利用我行优质代发工资客户资源,开展面向大众、链接商户、直接消费的信用卡小额消费贷款业务,总行推出了具有“客户广泛、方便快捷、风险可控、费用合理”优势的银行信用卡产品(以下简称银行卡),并制定了《牡丹“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见附件1)。为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与操作,根据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及要求,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银行卡采用专用卡面及卡BIN,卡BIN为622246,卡种为银联品牌个人贷记卡。银行卡须通过牡丹卡审核作业系统完成资信审核和授信审批,且“产品营销编号”、“产品功能编码”、“授权控制代码”、“取现透支比例”设置须符合银行卡相关规定。 第三条银行卡可办理分期付款消费(以下简称“分期消费”)、存款、取现和转账等业务,但不得透支取现和透支转账;仅可在指定商户分期消费,单笔分期消费金额不得低于600元人民币,并可在2至24期内自主选择分期期数,对于报经总行同意的专项分期业务,分期期数最长不超过36期;

分期消费手续费比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折算后的标准收取。银行卡须绑定持卡人代发工资账户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卡片正面: 卡片背面: 第二章参数管理 第四条银行卡业务涉及的参数 (一)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 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用于定义代发工资目

标客户预审批推荐额度策略,包括:客户贡献星级、存量客户评分等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和比例。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由总行使用“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维护(4721)”交易按照客户贡献星级+存量客户评分等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为条件设置维护。 总行、发卡机构可使用“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维护(4721)”交易查询。 (二)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 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用于定义代发工资目标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包括: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和推荐等级。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由总行使用“代发工资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维护(4722)”交易按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为条件设置维护,总行、发卡机构可使用“代发工资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维护(4722)”交易查询。 (三)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 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涉及银行卡业务的参数包括:目标客户登记簿中星级客户有效期、代发工资客户有效期,由总行使用“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维护交易(4781)”设置维护。 总行、发卡机构使用“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维护交易(4781)”进行查询。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情况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 情况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2015年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发展情况 本月已进入今年的第四季度,票据贴现价格也终于有了突破,市场的调节离不开央行,另外商业银行也是票据业务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是相当重要的一环。那么本年度银行的票据业务到底如何呢?且听分解。 1. 票据承兑业务 截至2015年6月末,16家上市银行贷款余额万亿元,同比增加万亿元,增长%;票据承兑余额万亿元,同比减少2244亿元,减少%;票据承兑余额占贷款余额比重继续回落至%,为连续四年呈下降态势(见表1)。 其中,国有银行承兑余额万亿元,同比减少4266亿元,减少%;股份制银行承兑余额万亿元,同比增加1284亿元,增长%;城市商业银行承兑余额3165亿元,同比增加738亿元,增长%。 表1:2014与2015年上半年上市银行承兑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2.票据贴现业务

截至2015年6月末,16家上市银行票据贴现余额万亿元,同比增加8225亿元,增长%(见表2)。 其中,国有银行贴现余额万亿元,同比增加6969亿元,增长%;股份制银行贴现余额4010亿元,同比增加1144亿元,增长%;城市商业银行贴现余额281亿元,同比增加112亿元,增长%。 表2:2014与2015年上半年上市银行贴现余额变动对比(亿元) 同期,从披露贴现平均余额的10家银行来看,10家银行贴现平均余额合计万亿元,同比增加6382亿元,同比增长%。从贴现平均余额与期末余额比较来看,10家银行中有7家银行在期末通过吸收票据资产来补充信贷规模,10家银行整体期末票据规模约为平均规模的倍。 3. 票据回购业务 2015年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买入返售票据余额合计万亿元,同比减少642亿元,减少%(见表3)。

2017年银行票据业务工作计划范文

2017年银行票据业务工作计划范文 票据从传统的纯结算工具发展到今天的结算、融资一体化的金融工具,已经倍受银行和企业的关注和重视。对企业来说企业向银行融资并不就只有贷款一条途径,通过票据签发和承兑一样可以融资,而且融资成本大大降低,并且可以加速资金周转。对于银行来说,商业银行竞争票据业务,不单纯是为了赢利,票据业务对改善银行资产结构、降低资产风险、加速资金周转作用明显。中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中,银行票据贴现业务被视为信贷业务,其占用银行的信贷规模,但却不会出现逾期现象,传统意义上该类信贷业务的不良资产几乎为零。因此,各家银行把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手段,以期提高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不仅如此,银行还可以通过加快转贴现速度来加速资金周转,以达到和流动资金贷款持平甚至更高的利润。上半年来,…..分行根据总行票据融资业务统一归口管理的方案精神,在统一归口管理基础上构建以机构准入为前提,以全员营销为基础,以集中办理为核心,以利益返还为保证的全新集约经营模式,彻底改变票据融资业务分散办理、粗放经营的现状,实行集中办理、集约化经营,从实质上实现风险管理与经营绩效水平的全面提升。 1—6月…金融同业票据贴现情况单位:万元,% 行名累计发生额占比同比± 余额占比同比± 工行 9797 50.9 7200 4302 53.2 2887 农行 2075 10.8 -462 678 8.4 -1423 中行 5936 30.8 -762 2145 26.5 1016 建行 1434 7.5 1391 963

11.9 920 小计242 100 7367 8088 100 3400 由此看出,。票据中心的集约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上半年在金融同业的贴现中处于领先地位,占据市场份额的50%,同比增加了7200万元,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但是。票据业务的开展仍然存在着较大问题: 一、虽然和辖内其他金融机构比较占有优势,但是和系统内其他票据中心比起来我们差距还很远。辖内广场、邵东、塔北等支行的业务较集中,其他行区则业务较少,甚至有些行区没有办理和营销任何业务,体现了我们行区内业务开展不均衡。 二、挖掘票源不足,票源过于集中。这是我们当前最大的问题,也是明年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三、票面质量不高,不能及时转贴现至汇通支行票据中心,导致资金成本过高,在托收过程中也容易造成逾期,使资金不能按时收回。 四、总行文件规定不能办理“飞行票据”以及“两外”的票据,就将我们的营销范围局限在。辖内,而。上半年共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8.3亿,我行共签发 1.3亿,只占 16.6%,这就加大了我们营销的难度,促使我们在营销本行的优质客户的同时,更要积极营销在他行开户的优质客户。 五、营销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对票据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按照总行的《票据买入办法》来营销票据,如: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票我们只能办理北京和上海的,但营销人员却不知道,营销来后才得知不能办理,而且不能按照买入标准来营销票据,导致很多票据票面质量不高。明年票据业务开展的初步设想及改进方案:

某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 综合柜员的定义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实行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形式。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设有事后监督岗,能够实施全面、及时的事后监督。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每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六、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第二章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直接面对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以及受理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前台业务,不得故意压票或拒绝办理。

二、对其经办的每笔业务必须按规定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根据所办理业务的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三、严格执行柜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现金整理整把的入柜,整捆的入库。柜员之间的现金调拨必须由主管柜员统一调配。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柜员之间现金互相调剂的,由调入柜员负责对调入的现金当面点清,如果调入柜员不按要求清点,一旦发生现金调拨差错,由调入柜员负责。柜员内部现金调拨与上缴,调出方与调入方均应及时记账,互相协调配合。 四、柜员柜面兑换残币要严格兑换标准,并当着客户的面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五、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应会同主管柜员(或主办会计、网点负责人)当面予以收缴,向持币人讲明情况,查问来源,在***的正面和背面规范加盖**字样的戳记(蓝色印油加盖)。严禁柜员一人单独办理及暗箱操作**没收业务。对柜面混入到内部的**,按“谁收进谁赔款”的原则,**交主管柜员没收,柜员不得夹带**付出,违者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柜员当天的回笼款在未轧库前不得对外使用,当天的回笼款一定要经过整点、挑净、扎好,加盖日戳章及经办人名章,上缴主管柜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柜面使用。柜员库款要确保干净、整洁、无差错。 七、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过程中发生长款和短款,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发生长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明,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