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工程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选用、施工过程控制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安全性、经济性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管理职责,确保技术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资格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技术管理。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应当与法规、标准、规范相一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八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气候环境、特殊构造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组织方案。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作业程序、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过程遵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前,对设计方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消除可能存在的施工风险。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确保变更程序合法、透明。
第三章施工方案编制第十七条施工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当综合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 总则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2 术语建设工程项目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有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见证取样和送检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共同密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过程;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检测测试、试验对给定的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施工技术资料在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与参建各方共同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及质量情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工程验收、检测、试验、竣工图等;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立卷组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组卷;归档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3 管理职责基本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山东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建设单位职责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按规定参与见证取样工作;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事宜;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职责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职责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管理岗位责任制;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检测、试验单位职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国定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测、实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纪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分类编号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负责主体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j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两套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企业自行保存完整的一套; 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配套软件形成、整理,并逐步过渡到以电子媒介为基础的存放形式;对于参与各类规范化施工管理及参加政府、社会评选的工程宜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建筑工程内的室外工程、道路、桥梁,工业安装项目内容不包含在本规程之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分类与编号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检测三大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详见附录A;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1B50300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代号按表中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代号表施工技术资料编号原则及填写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栏位于各表的右上角;2.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如:鲁JJ 001 —001①②③①为分部工程代号,按表中选用;②资料组列顺序号,按附录A查寻;③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顺序号填写原则1.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2.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无示范表格或由外界各方提供的施工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填写要求同—规定;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基本内容各大类施工技术资料由施工管理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是记录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过程记录;施工管理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施工过程采取组织、技术、质量措施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控制,记录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监督实体形成情况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文件、施工试验等内容;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工序质量进行确认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形成资料文件的统称;主要包含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施工检测资料是施工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施、设备质量、品质性能而采取第三方检验手段加以证明形成资料的统称;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概况表本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应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的一般情况、建筑结构形式、安装设施设备等; 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各方责任主体及负责人、建筑面积、主要结构类型、建筑层数、主要装饰情况、主要设备、设施情况等;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本记录表开工时由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将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主要检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情况;核查施工技术标准、标准计量准备工作;审查资质证书,完善总分报合同管理;对施工、地质勘察资料和施工技术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等工作;设计变更文件1.图纸会审记录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有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2图纸会审应有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图纸会审记录应有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内容;2.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设计变更经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明确,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 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不同工程使用同一变更,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编号及复印件或抄件加盖公章,并由各方技术负责人签字;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3.工程洽商记录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1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2设计单位如委托有关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2.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也可分阶段编制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复后实施静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变化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技术交底记录1.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应具体,达到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及措施;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必要时附图示,交底双方签认应齐全;2.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把主要设计要求、施工措施以及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其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3.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4.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应由专业工长对专业施工班组或专业分包进行交底;5.“四新”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向专业工长进行交底;6.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施工日志施工日志分建筑与结构含装饰装修、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两种,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按专业由专业人员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完整,文字简练,时间连续;施工测量记录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垂直度、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1.工程定位放线记录1施工测量单位应依据测绘部门提供的放线成果、红线及场地控制网或建筑物控制网,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绝对高程,填写测量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2工程定位测量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报请规划部门验线;2.基槽验线记录施工单位应根据主控轴线和基底平面图,检验建筑物基底外轮廓线、集水坑、电梯井坑、垫层标高高程、基槽断面尺寸和坡度等,填写基槽验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3.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平面放线内容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等,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平面放线后,填写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报监理单位审核;4.楼层垂直度、标高抄测记录楼层全高、标高抄测内容包括楼层+或+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楼层全高、垂直度抄测内容包括本楼层和累计高度的垂直度测量;施工单位应在完成楼层全高、标高、垂直度抄测后,报监理审核;5.沉降观测记录1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凡需进行沉降观测的工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的沉降观测工作;2测量单位应按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编制观测方案,配合施工单位设置沉降观测点,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定期进行沉降观测记录,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质量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材料相符;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材料应提供有关证明;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测试报告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使用合格证或复印件贴条按进场顺序贴好,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材料应按相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见证取样,有相应试检验报告;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材料应由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装饰装修等;凡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的单位或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同时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试验或检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进场检验报告等技术文件;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所供材料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试验报告;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1.钢筋材钢筋材及相关材料如钢筋连接用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钢筋及承重钢材应按现行规范规定取样做力学性能的复试;并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进场复试按规范要求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当使用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有相应检验报告;2.焊条丝和焊剂有质量证明文件,与焊接形式说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需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3.水泥水泥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内容;水泥生产单位应在水泥出厂7天内提供除28天强度以外的各项实验结果,28天强度结果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水泥进场应对安定行进行复试;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使用部位有强度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以及存放条件不当影响质量的水泥在使用前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复试,有试验报告;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4.砖与砌块砖与砌块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且注明与实际使用品种和数量相符的批量,应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用于承重结构的砖与砌块、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主要包括防水涂料、防水卷材、粘结剂、止水带、膨胀胶条、密封膏、密封胶、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材料等;1防水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2防水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取样复试;屋面、地下室、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3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防水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4新型防水材料,应有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的鉴定文件,并有专门的施IT-艺操作规程和代表性的抽样试验记录;6.砂与碎卵石砂、石使用前应按产地、品种、规格、批量取样复试,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表面密度容重等;按规定应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用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大于%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7.外加剂外加剂主要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膨胀剂、引气剂和速凝剂等;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具有复试报告;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钢筋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应由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当含有氯化物时,应做混凝土氯化物总含量检测,其总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8.掺合料掺合料主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沸石粉、硅灰和复合掺合料等;掺合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用于结构工程的掺合料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9.轻集料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10.成品、半成品、构配件1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进场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主要检验内容包括:①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②实际进场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③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④按规定须抽检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2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3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含预制构配件生产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如钢筋、钢材、钢丝、预应力筋、木材、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以及构件的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4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等应有进场复试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照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应有氯化物含量检测内容,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11.预拌混凝土砂浆1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砂浆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正本;2预拌混凝土砂浆供应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试配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砂和碎卵石试验报告、轻集料试检验报告,外加剂和掺合料产品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验混凝土强度值应填人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抗渗试验报告试验结果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站测试记录; 3施工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混凝土开盘鉴定、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砂浆强度报告;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现场统计、评定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培训讲义第一部分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一、管理规程1、编制原则:真实、有效、及时、完整。
2、随工程进度收集;3、不得涂改、不得伪造、不得丢失;4、以打印为主,也可手工填写:打印时签字手写,应用碳素墨水填写;资料所用纸张为A4纸,小于A4的要用A4纸粘贴(合格证的四个角粘贴)。
资料页边距的设臵:左边2.4cm,右边1.4cm,上面1.5cm,下面1.5~2cm。
表格的外框线要稍微加粗。
5、每套资料至少为三套(含分包资料)6、工程名称的填写:鲁班奖工程为山东省………..泰山杯工程为临沂市…………7、资料签字权限:不得代签:开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盖总公司章,其他资料盖分公司章。
8、资料必须经过分公司质量技术科审查合格才能上报到总公司质量技术部。
9、需要总公司签字的资料如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相关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等。
10、每卷资料应有总目录、分目录表每卷资料的厚度不得大于4cm。
二、施工技术资料分类及编号1、一般情况下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码、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各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鲁JJ—001--001○1○2○3○1为分部工程代码,按规程的规定选用;○2资料组列顺序号;○3相同表格、相同项目,按时间顺序自然形成的先后顺序号。
2、顺序号填写原则..施工技术资料专用表格,均随工程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如隐蔽验收记录等)涉及到多个分部(分项)工程时,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分别自从001开始连续标注(依时间顺序),隐蔽工程前面应加分目录表。
三、组卷目录1、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准备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试(检)验资料;..施工过程记录资料。
2、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建筑屋面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桩基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幕墙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验收资料: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指记录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的文档。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制定本规程,以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目标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如下:1. 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2. 提供必要的资料支持和参考,以指导施工人员开展工作;3. 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使用和更新,以适应工程变化;4. 建立良好的资料归档和查阅机制,以便后期利用。
三、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1. 技术文件类资料技术文件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密切关注设计文件的变更和修订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计文件与最新版本一致;(2)对施工方案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审核和更新,确保实施的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实际;(3)维护施工图纸室,建立图纸登记和借阅制度,方便施工人员查阅和使用。
2. 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施工操作指导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工序操作规范、质量检验要求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编制施工操作指导资料时,要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准确反映最佳实践;(2)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并执行操作指导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3)制定定期更新机制,根据工程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操作指导资料。
3. 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包括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生产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
其管理要求如下:(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确保每位参与人员掌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2)建立安全档案室,存放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人员;(3)根据工程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安全管理资料,以确保安全生产。
四、资料存档和查阅1. 资料存档(1)对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整齐有序;(2)建立定期存档和归档的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得到及时的归档和存储。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一、编制目的及原则: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管理的基本要求: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施工技术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
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质量验收、验收统一标准等)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技术规程一、前言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措施。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确定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的技术原则、工艺流程、施工组织、安全措施、监理要求等,以确保施工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
2.2 编制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施工的依据,必须制定完整、准确、清晰的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以便施工人员按照图纸进行施工。
2.3 确定施工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必须确定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标准、施工材料标准等,以确保施工达到标准要求。
2.4 确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施工任务、施工进度等,以确保施工按照计划进行。
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3.1 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规定,保证施工质量。
3.2 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材料应当储存在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地方,严格遵守储存要求,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
3.3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安全、有序。
3.4 施工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施工结束后的验收工作4.1 施工结束后的检查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建筑结构、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2 施工结束后的试验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包括强度试验、水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等,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4.3 施工结束后的验收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便于工程管理和监督,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要求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工程建设单位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对工地进行勘察,了解建筑物周围环境、地质情况和既有设施情况等。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材料及施工设备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材料、设备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计划、安全计划、质量计划等施工组织设计,并在工程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懂得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工艺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洁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第四章施工质量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工艺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检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对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以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应当符合政府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安全技术规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施工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打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和规模,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建立安全警戒线。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保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严禁擅自在危险区域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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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1.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质量可控。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准备、施工组织、质量控制等。
2.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组织
2.1 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部门应具备合适的人员配备和相应的权责。
2.2 技术管理人员职责
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协作。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负责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指导和培训现场操作人员;
3. 施工前期准备
3.1 前期技术交底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要求;
•安全生产措施;
•现场管理要求等。
3.2 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方法和流程;
•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择;
•施工人员的组织与安排;
•施工进度计划。
3.3 施工现场准备
在开展实际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充分准备。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现场安全,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准备所需的材料、设备和机械;
•组织劳动力,确保人员到位。
4. 施工组织与管理
4.1 施工进度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照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流程,确保施工进度的控制。
应及时调整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延误情况。
4.2 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收。
4.3 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确保现场人员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作业。
应加强对现场安全风险的监控和预防。
4.4 现场卫生管理
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污染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5. 技术管理文件与记录
5.1 技术管理文件
技术管理文件是技术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记录和依据。
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计划;
•安全生产计划;
•技术交底记录等。
5.2 技术管理记录
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现场巡检记录;
•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
•安全事故和隐患记录;
•进度调整和变更记录。
6. 技术管理的持续改进
6.1 技术管理评估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质量;
•施工进度;
•安全生产情况。
6.2 经验总结与分享
施工单位应定期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并进行分享。
通过经验的积累和分享,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施工效率。
结论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高效、质量可控的重要文件。
通过合理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能够按照计划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技术管理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是建筑行业不可或缺的一环,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