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专业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专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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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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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讲解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一、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三、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慢性病管理工作绩效考核

宜儿分院慢性病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慢病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文水县2013年慢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实施慢病防治项目。 一、考核领导组 组长:段爱芝 副组长:李一鹏 成员:武瑞莲梁盼明 成帅弓亮 二、考核目的 通过全面努力地发现慢病病人、及早治疗和实施系统管理,以及提高广大群众对慢病防制知识的知晓率和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等,降低慢病的发生率与病死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三、考核目标 1、全面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报病工作,报病率达100%。 2、对所有35岁以上病人实行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95%; 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100%;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率≥100% 5、高血压、糖尿病考核目标: 1)、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要达到100%;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2)、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 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6、慢病防制知识宣传覆盖率达90%以上,确保社区居民重点慢病防制知识知晓率≥85%。 四、村卫生室考核内容及职责 1、开展慢病新发病例登记报告,报病率达100%。 2、建立健康档案。为社区居民中的主要慢病患者建立个人健康档案,高血压、糖尿病人的建册率分别≥70%、80%。 3、慢病干预。 (1)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进行登记和规范化管理。 (2)对所有35岁以上就诊病人首诊测量并记录血压,测量率≥95%; (3)宣传慢病防制知识,宣传覆盖到位率以户为单位达90%以上,确保社区居民重点慢病防制知识知晓率≥85%。 4、将所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 5、患者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慢性病手册发放,登记发放信息表,并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实施至少每季度1次的定期跟踪随访,完整的随访结果(临床治疗、生活行为、健康指导信息)要及时填写慢性病随访记录和随访信息表,保证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6、工作信息报告。每月向宜儿分院递交慢性病随访月报表,及回报工作情况 五、考核评分 每季度对各村卫生室慢病防治工作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当场

最新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的85%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的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的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的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和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的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110 g/L。由于海拔高度对Hb值的影响,海拔每升高1000

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三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7、村医医生及卫生院坐诊医生发现上述各类慢性病时,及时上报公卫组,如有漏报、谎报等一经查实,必当严肃处理。

慢性病监测制度 1、公共卫生组全面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确定本辖区相关业务管理者和监督者,以及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2、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 3、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三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组报告,公共卫生组收到报告卡,审核登记后,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4、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5、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等资料。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试题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试题 一、填空题 1、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 年龄、身长(身高)/ 年龄和体重/ 身长(身 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为 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测量值 2、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 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 身长(身高)/ 年M-3SD~M-2SD () ﹤M-3SD () 体重/ 身长(身高)M-3SD~M-2SD () ﹤M-3SD () 3、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 营养改善()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 4、蛋白质- 能量营养不良患儿一般情况好,体重/ 年龄或身长(身高)/ 年龄或体重/ 身长(身高)()即可结案。 5、根据WHO的资料,Hb的低限制在 6 个月~6岁者为()g/L , 6~14岁()g/L ,海拔每升高1000米,Hb上升(),低于次值者为贫血。 6 个月以下的婴儿由于生理性贫血等因素,Hb 值变化大,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国小儿血液会议(1989 年)暂定:Hb在新生儿期()g/L,1~4 月时小于()g/L,4~6 月 时()g/L 者为贫血。 6、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外周血红细胞呈()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310 g/L 。 7、贫血程度判断:Hb值()g/L 为轻度,()g/L 为中度,()g/L 为重度。 8、轻中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周后复查Hb,并了解服用铁剂的依从性,观察疗效。重度贫血儿童,轻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转诊治疗。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9、婴儿、早产/ 低出生体重儿应从()开始补铁,剂量为每日 2 mg/kg 元 素铁,直至 1 周岁。纯母乳喂养或以母乳喂养为主的足月儿从 4 月龄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1.机构、职责及保障条件 1.1机构与职责 1.1.1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国家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订精神卫生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推进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各项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协调组织,负责协调本地区各部门精神卫生工作任务的落实与督导。 1. 1. 2卫生行政部门 1.1. 2.1卫生部 负责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 (1)制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建设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2)加强与财政部等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中央转移地方资金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3)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师资培训。 (4)组织开展全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估。 (5)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建设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1.1. 2.2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主要职责为:(1)制订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2)设立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任务。 (3)组织开展地市级、县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人员培训。 (4)负责全省(区、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工作督导、考

慢病管理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慢性病管理规范 一、健康档案规范管理要求 1.每人按照规范化要求管理病例,并每月随访,接受考核。2.慢性病病例按照《慢性病规范管理指导》要求内容书写。3.每月考核慢性病健康档案,对不合规范的病例,限期整改。4.规范化管理病例做到按时随访,电话随访时可确认。 5.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病病例。6.每人管理的慢性档案进行电子化登记。 二、书写要求: 1、病人首次就诊必须填写家庭医生协议书 2、病人病情变化,如药品品种变化、出现输液情况,新做体检等,应作分析。病人病情平稳时,可记录随访表而不在病程中记录。 3、病情平稳2-3个月写一次,病情控制不佳时,高血压每月写、糖尿病每两周写,随访表要求每月写) 三、高血压规范化管理要求: 1、对高血压病人执行《高血压防治指南基层版》。随访记录突出个性化管理、用药合理,监测指标记录完整。 2、评估内容包括:目前行为状况、知识技能能力、态度和信念、近期要改变的问题、血压、行为危险因素、咨询、指导(饮食、体力、活动、心理)。 3、首次随访时:1)、确定患者的血压分级。

2)、对初诊患者进行危险度分层。 3)、确定管理级别。 4)、制定管理计划。 4、随访管理: 1)、按管理级别进行管理 2)、每次随访必有的内容:血压、症状、药物治疗、非药物治疗。 5、年度评估:是否对管理对象进行了半年评估或年度评估。 (新管理不到一年者,要求写半年评估;超过一年者,写年度评估) 四、糖尿病规范化管理要求: 1、对糖尿病病人执行《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随访记录突出个性化管理、用药合理;监测指标记录详细。 2、监测要求:每次随访症状体征、体重、血糖、血压,糖化血红蛋白3-6个月一次;微量白蛋白尿、眼底、血脂、肾功能、心电图检查至少每年一次。 3、定期进行个体评估:干预一年或病情未控制者每2-3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发现问题随时调整干预计划;病情已控制或干预成功的患者每6-12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包括:慢性病人遵医嘱行为;综合(药物+非药物)治疗效果,评价目前行为状况、知识技能能力、态度和信念、近期要改变的问题、血压、行为危险因素、咨询、指导(饮食、体力、活动、心理)及下一步干预方案。 4、首次就诊记录:诊断正确、有管理计划。

重性精神疾病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岗位名称: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岗位描述: (一)工作内容: 1、负责本地区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严格遵照精神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工作。 2、根据本地区特点,制定全年详细工作计划,年终对全年精神卫生工作进行总结。 3、全面掌握本地区人口学基本资料。 4、每月与居委会精防人员、管片民警联系工作并有记录。 5、全面掌握本地区精神病人的动态,做到底数清,去向清、精神状态清、治疗情况清。 6、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例会、培训;按要求上报各种信息资料、统计报表。 7、在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要及时上报,详细记录。 8、按要求开设精神科门诊,根据上级政策为本辖区符合标

准的精神病人发放免费抗精神病药品。 9、精神病人按四期管理,定期随访,规范使用各种表册。 10、在社区中开展精神卫生健康宣传工作;对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精防工作人员进行精神卫生工作培训和指导。 11、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实行社区精神病人信息化管理。 12、注意收集、整理各种工作资料档案,保存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并按年度装订成册。 13、根据上级要求承担其他精神卫生项目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区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2.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向患者家庭成员提供护理和康复指导。实行社区精神病人信息化管理,做好各项统计报表,按时上报。 3.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 4.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的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和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 养性疾病的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管理对象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 的儿童。 、管理内容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 和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和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和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2.查找病因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 物转换、偏食和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和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 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的其他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和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 评估分类和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 生长需要的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 RNI)的85% 以上,蛋白质和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的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和指导,直至恢 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 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 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 重/身长(身高)》M k 2SD即可结案。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技术规范 目得 通过健康教育、喂养指导与药物治疗等干预措施,对患有营养性疾病得儿童进行管理,及时矫正其营养偏离,促进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得患营养性疾病得儿童。 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与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与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与消瘦。 (1)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或小于胎龄儿。 (2)喂养不当,如乳类摄入量不足、未适时或适当地进行食物转换、偏食与挑食等。 (3)反复呼吸道感染与腹泻,消化道畸形,内分泌、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影响生长发育得其她慢性疾病。 3。干预 (1)喂养指导进行喂养咨询与膳食调查分析,根据病因、评估分类与膳食分析结果,指导家长为儿童提供满足其恢复正常生长需要得膳食,使能量摄入逐渐达到推荐摄入量(RNI)得85%以上,蛋白质与矿物质、维生素摄入达到RNI得80%以上、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与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出院后及时纳入专案管理,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得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2SD即可结案。 4.预防 (1)指导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采用特殊喂养方法,定期评估,积极治疗可矫治得严重先天畸形、 (2)及时分析病史,询问儿童生长发育不良得原因,针对原因进行个体化指导;对存在喂养或进食行为问题得儿童,指导家长合理喂养与行为矫治,使儿童体格生长恢复正常速度。 (3)对于反复患消化道、呼吸道感染及影响生长发育得慢性疾病儿童应及时治疗。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2020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2020年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 一、管理目标 (一)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争取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全县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组织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居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

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市脑壳医院及市疾控中心。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市级精神病专业机构。 4、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市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新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科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常规 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超重及肥胖。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0~6岁(7岁以下)健康检查筛查出的患营养性疾病的儿童。 二、管理内容 (一)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 1.评估及分类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分别以体重/年龄、身长(身高)/年龄与体重/身长(身高)为评估指标,采用标准差法进行评估与分类,测量值低于中位数减2个标准差为低体重、生长迟缓与消瘦。 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评估及分类 指标测量值标准差法评价 体重/年龄M-3SD~M-2SD 中度低体重 ﹤M-3SD 重度低体重身长(身高)/年龄M-3SD~M-2SD 中度生长迟缓 ﹤M-3SD 重度生长迟缓体重/身长(身高) M-3SD~M-2SD 中度消瘦 ﹤M-3SD 重度消瘦 2.管理 1)随访:每月进行营养监测、生长发育评估与指导,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2)转诊:中重度营养不良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重度营养不良儿童,中度营养不良儿童连续2次治疗体重增长不良、或营养改善3~6个月后但身长或身高仍增长不良者,需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行会诊或治疗。转诊后,应定期了解儿童转归情况,按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的治疗意见协助恢复期治疗,直至恢复正常生长。 3)结案:一般情况好,体重/年龄或身长(身高)/年龄或体重/身长(身高)≥M -2SD即可结案。 (二)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评估及分度 (1)评估指标 1)血红蛋白(Hb)降低:6月龄~6岁 110 g/L。 2)外周血红细胞呈小细胞低色素性改变:平均红细胞容积(MCV) <80 fl,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27 pg,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310 g/L。 (2)贫血程度判断:Hb值90~109g/L为轻度,60~89 g/L为中度,<60 g/L为重度。 2、管理 1)随访:轻度贫血儿童补充铁剂后2~4周复查Hb,观察疗效。 2)转诊:中重度贫血儿童需及时转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重度贫血儿童,中度贫血儿童经铁剂正规治疗1个月后无改善或进行性加重者,应及时转市级或市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会诊或治疗。 3)结案:治疗满疗程后Hb值达正常即可结案。 (三)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1.评估与分期 (1)早期:多见于6月龄内,特别就是3月龄内的婴儿。可有多汗、易激惹、夜惊等非特异性神经精神症状,此期常无骨骼病变。血钙、血磷正常或稍低,碱性磷酸酶(AKP)正常或稍高,血25-(OH)D降低。骨X线片无异常或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模糊。 (2)活动期:小于6月龄婴儿可有颅骨软化;大于6月龄婴儿可见方颅、手(足)镯、肋骨串珠、肋软骨沟、鸡胸、O型腿、X形腿等。血钙正常低值或降低,血磷明显下降,血AKP增高,血25-(OH)D显著降低。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消失,干骺端增宽,呈毛刷状或杯口状,骨骺软骨盘加宽>2 mm。 (3)恢复期:早期或活动期患儿可经日光照射或治疗后逐渐减轻或消失。血钙、血磷、AKP、25-(OH)D逐渐恢复正常。骨X线片长骨干骺端临时钙化带重现、增宽、密度增加,骨骺软骨盘<2 mm。 (4)后遗症期:严重佝偻病治愈后遗留不同程度的骨骼畸形。 2、管理 1)随访:活动期佝偻病每月复查1次,恢复期佝偻病2个月复查1次,至痊愈。

2016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设计

xx县2016年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降低肇事肇祸行为发生率,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排尽排、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患者排查、救治、救助、服务管控等服务管理工作,力争以县为单位患者检出率达4‰,在册患者达945人以上,登记在册患者管理率达95%;在册患者治疗率达80%,对在管患者全年随访4次以上,进行1次健康检查(完成血常规、转氨酶、血糖、心电图等辅查);完成贫困患者治疗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23例,1-5级危险行为病人应急处置和专科医生提供对社区医生的随访技术指导10例,登记病人家属护理教育692例等686项目任务(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一)精神卫生防治能力建设 1.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的组织体系。建立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调整xx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全县精神病防治进行技术指导(见附件2)。

2.建立多方参与的患者管理联动机制。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综治、公安、财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确定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明确xx精神病医院为xx县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负责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采集等管理工作。 (二)信息管理与质控 1.信息管理。按照《严重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xx精神病医院应依据《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报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遵照知情同意原则,登记患者信息。利用健康体检、随访等形式,动员患者接受管理,提高患者自愿登记比例。县疾控中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患者个案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逐级设置信息系统管理员,严格界定信息浏览及使用权限。 2.信息交换和共享。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探索建立与综治、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或组织的信息互换与

最新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登记表汇编

表1儿童营养性疾病管理登记表 #转归:痊愈好转转院失访

表2蛋白质-能量营养不良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 出生史:早产口低出生体重口多胎口 6个月内喂养史:纯母乳口部分母乳口配方奶口开始食物转换年龄:月 既往患病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案日期:年M 日转归:痊愈口好转口转院口失访口

表3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 母孕期贫血情况:孕周—周Hb g/dl 铁剂治疗:无口有口(药物:剂量:疗程:周) 母乳喂养情况:纯母乳口部分母乳口配方奶口儿童开始添加含铁食物年龄:月 儿童既往患病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案日期:年M 日转归:痊愈口好转口转院口失访口

表4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儿童专案管理记录 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开始管理日期:年—月—日 母孕期和哺乳期:未补充VitD □ 日照不足口下肢痉挛口 儿童服用VitD :无口有口(开始服用VitD年龄:月天品名:剂量:IU/d) 儿童既往患病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体征:方颅口肋骨串珠口肋软骨沟口鸡胸口手(足)镯口X型腿口O型腿口 血液检查:血钙:血磷:血AKP: 血25-(OH)D: X线检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09 营养性疾病及其他常见病管理计划

崇州市实验幼儿园小北园区 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幼儿管理计划 (2016年9月—2017年1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我园卫生保健工作,切实提高我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本期我园将以《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为标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一步规范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疾病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 1、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营养性疾病和常见病儿童疾病的预防保健工作。 2、加强护理,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 3、注意做好营养性疾病及常见病儿童(单纯性肥胖、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4、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幼儿营养、卫生知识,传授疾病防治常识,增进保教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5、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二、情况分析 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儿童的营养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严重的营养不良已不多见。但是,由于科学育儿知识欠缺,喂养方法不当导致的轻度的营养不良使得低体重和生长发育迟缓在城市和农村仍然存在;同时,膳食营养的不均衡,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儿童已悄然加入了肥胖者的行列,肥胖儿童已占儿童总数的10%,并正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另外,微量营养素(即维生素和矿物质)缺乏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经过调查分析,造成我园幼儿患营养性疾病和其他常见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个别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由爷爷奶奶带养,老人大多不懂得营养知识,不重视孩子的营养问题,认为让孩子吃饱就行了。 2、多数孩子家庭为双职工,工作繁忙,家里的饮食重担就落在祖辈身上,加上对膳食知识的缺乏,不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饮食习惯等等。 3、现在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娇生惯养,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在家庭膳食的合理安排上陷入了误区,如许多家长听任孩子挑食、偏食,经常光顾肯德基等类的洋快餐,用饮料代替白开水让孩子喝,零食经常喧宾夺主,三餐正点反而无足轻重等等。 4、我园肥胖孩子有70%父母双方都肥胖,孩子体力活动过少,能量消耗少于正常儿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下午好!我代表xxx镇对各位领导和专家莅临我镇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日渐激烈,生活压力逐渐加大,精神疾病发病人数与日俱增,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依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提高精神病人生活质量,我镇充分整合医疗和社会资源,扎实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x镇位于位于xxx,距县城中心xxx公里,地处xxx。镇域面积xxx平方公里。全镇辖xxx个行政村,xxx个自然村,总人口xxx人,xxx户。 现有患精神病者xxx人。其中精神分裂症xxx人,住院xxx人,拒访xxx人,失访xxx人。纳入网络系统管理xxx 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作为11项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

项目之一,被纳入了卫生工作重点,我镇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卫生的副镇长任组长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监护小组。 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我镇为做好此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分人群进行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普及精神卫生知识。 1、要求卫生院参与精神疾病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精保院进行强化培训。培训内容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工作要求、疾病症状等为主。 2、要求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常见重性精神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等为主。 3、利用入户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疾病早期症状、护理知识等。 4、结合健康教育和各种宣传日活动,利用镇、村广播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大力宣传精神卫生知识、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加强沟通,促进工作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将重性精神病人的排查、管控等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了政府主导,卫生、财政、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格局。日常工作中我们加强与精保院、辖区派出所和村委会的交流和沟通,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了底数清、去向明。加强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 为规范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与利用,确保患者信息安全,充分发挥信息对制定精神卫生政策的支持作用,制定了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调理,欢迎阅读!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条例第一条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范围包括国家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纸质材料。 第二条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服务患者、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受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收集与报送任务,并对本部门信息安全负责。 第五条各级精防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部门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 信息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本单位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信息的收发、存档及管理;负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治疗与随访信息及精神卫生工作报表的审核、录入系统及质量控制等。 第六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信息管理知识和精神疾病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意识,定期参加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培训及考核。 第七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中本辖区患者信息及统计报表,并妥善保管。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简报制度。各级精防机构按

慢性病管理工作

慢性病管理工作计划 慢性病管理工作计划 为建立健全符合我镇社会发展水平的慢性病管理系统,对城乡居民的慢性病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暴露,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贯彻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摸清辖区内居民总户数和总人口数。 2、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在20XX年建档率30%的基础上,今年要求完成80%,力争100%。 3、通过建档,掌握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2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基数,并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4、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妥善记录、整理、保存、上报并及时更新各种数据资料。 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 1、摸清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基数,各卫生所要登记、造册、保留基数并上报卫生院汇总。 2、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做好记录。 3、为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血糖化验,并做好记录。 4、通过入户调查,建立健康档案,要求开展村建档率达到95%以上,力争100%,并达到规范化管理。 二、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

1、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及时筛查和发现高血压病人,要求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比例达到95%以上。 2、建立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登记册,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开展村建档率均要达到95%以上,力争100%。 3、对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免费血糖化验。 4、对于明确诊断的高血压患者每三个月上门随访一次,特殊患者根据病情及时随访,做好随访记录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5、认真学习服务规范,掌握慢病患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等健康知识,合理对患者进行干预指导。 6、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妥善记录、整理、保存、上报并及时更新各种数据资料。 三、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摸清和掌握辖区内2型糖尿病患者的基数。 2、建立2型糖尿病患者登记册,实行分类管理,并上报、汇总要求开展村建档率均要达到95%以上,力争100%。 3、对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免费血糖化验。 4、对于一般患者每三个月上门随访一次,特殊患者根据病情及时随访,做好随访记录并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5、按照规范化管理要求,妥善记录、整理、保存、上报并及时更新各种数据资料。 四、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 1、摸清和掌握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数,并登记造册

重性精神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

附件2: 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试行) 一、建档立卡 根据《全国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的内容,了解患者基本信息、疾病信息和随访动态信息,填写“病例登记表”(附表1:电子表卡A“精神疾病患者基本信息”、电子表卡B“精神疾病患者疾病信息”)和“病例随访表”(附表2:电子表卡C“精神疾病患者随访信息”)。 计算机系统专人负责,授权分级管理,应注意患者信息保密。 二、诊断复核与对肇事肇祸危险性的评估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给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严重损害,但由于患者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力和控制力,不能对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因而无法借助法律手段对其进行控制,使得医疗干预显得更为重要。 由精神专科医师对登记的患者进行复核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填写“病例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表”(附表3)。具体要求如下: 1、诊断复核由从事精神科专业5年以上的精神科医师做出; 2、肇事肇祸行为与患者的精神症状密切相关; 3、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必须符合ICD-10或CCMD-3对下列疾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和躁郁症。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行为产生的机制目前知之甚少,预测有较大的困难。根据目前的研究,以下情况与肇事肇祸行为的发生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男性,青壮年 ●既往有攻击、冲动行为或犯罪史 ●既往有严重自伤、自杀行为史 ●既往有药物、酒精滥用史 ●目前有明显的与被害有关的幻觉、妄想、猜疑、激越、兴奋等精神病性症状 ●目前有攻击性、威胁性语言或行为 ●目前有明显的社会心理刺激 ●目前有药物、酒精滥用史 ●目前缺乏较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具有冲动、判断力差、不成熟、情绪不稳、自控力差等性格特征或反社会型、冲动型人格障碍 ●早年不良家庭环境,遭受父母虐待 在以上因素中,男性患者,既往攻击冲动行为、严重自伤、自杀史,目前的精神症状和攻击性、威胁性语言或行为对于评估、预测肇事肇祸行为较为重要。考虑到本项目的可操作性,将暴力行为从轻到重定为以下5级: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无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不分场合。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应急处置包括下列3种情况。应急处置完毕后填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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